薪酬管理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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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薪酬管理办法-11

附件五

关于二〇一四年薪酬管理办法(暂行)

为规范公司员工的薪酬管理,形成能升能降的动态薪酬分配制度,增强员工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及行业特征,特制定本办法。

一、基本原则

(一)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分配原则。坚持员工收入与公司整体效益挂钩考核。

(二)两个低于原则。坚持企业工资总额增长低于经济效益增长,职工平均工资水平增长低于劳动生产率的增长。

(三)倾斜性原则。薪酬向技术技能、管理、有突出贡献倾斜;向苦、脏、累、险岗位倾斜。

(四)自主分配原则。实行项目制(或承包制),公司对单位实行薪酬总额承包,单位细化内部岗位设置及岗位薪酬标准,以班组为三级核算单位,并对个人实行自主分配。

二、主要考核指标

(一)年度产量计划考核指标120万吨(回采加掘进煤,)。

(二)综合进尺计划4589米。

(三)杜绝重伤及以上人身事故和二级以上非伤亡事故,实现安全年。

(四)完成公司下达的1000万元利润指标。

(五)商品煤质指标:4000大卡/千克,力争4100大卡/千克。根据煤质变化情况,实行月度弹性计划。

三、薪酬的组成

薪酬总额= 岗位薪酬+井下艰苦岗位津贴+ 辅助薪酬

(一)岗位薪酬由岗位工资和绩效工资组成,是根据员工所从事的具体岗位而确定;(见附表一、员工岗位薪酬基数及岗位系数对应表),并依据“4:3:3”的结构方式进行考核。

(二)井下艰苦岗位津贴是指下井费、中夜班费、班中餐。

(三)辅助薪酬包括创业薪酬、工龄薪酬、技术职称补贴、98房补等。按照员工的出勤进行考核。

四、岗位薪酬分配形式

公司根据各单位工作职责范围、生产等特点,对有量可计的实行项目制;对固定岗位按定员核定总额对应单项指标考核;当月结算,累计考核。

(一)采掘区队

采掘单位以采掘生产过程中投入的全部活劳动和物化劳动消耗(不含设备、水,)为基数测定吨煤(或进尺)单价。

1、采掘吨煤(或进尺)单价的构成

吨煤(进尺)单价=劳动定额单价+材料单价+电力单价

(1)劳动定额单价

根据工作区域的实际情况,结合集团公司定员、定额标准,岗位基础薪酬,制定一部劳动定额单价。

①一部劳动定额单价=(∑定员人数×岗位系数×岗位薪酬)÷定额产量(进尺)

②对超额完成月度生产计划的部分执行二部劳动定额单价:

二部劳动定额单价= 一部劳动定额单价×超产幅度

③未完成月度计划产量执行三部劳动定额单价:

三部劳动定额单价= 一部劳动定额单价×完成幅度

(2)材料定额单价

按照生产定额计划,工程施工技术措施配备的材料品种及使用量、使用量修正系数,各种材料给予(结算)价格,形成单项定额单价(或总额)。

材料单价=(∑各类耗材定额使用量×价格)÷定额产量(进尺)

(3)电力定额单价

机电工区根据工作区域内设备的台数、额定功率、电力计划

价格、工时、功率系数、月度采掘定额计划等数据,计算吨煤(进尺)定额单价;

电力单价=(∑电器设备额定功率×功率系数×工时×电力价格)÷定额产量(进尺)

人力资源部制定劳动、材料、电力综合吨煤(进尺)单价,形成一工程一合同,一合同一单价;材料、电力费用超支,当月以工资抵补;节余,80%反馈工资分配。

2、有关规定

(1)按“公司管理简单化,基层管理自主化”的原则,公司按“4:3:3”即:安全、产量(进尺)、工程质量,三项指标对岗位薪酬进行考核。

(2)井下单项工程由分线领导召集相关部室通过现场会确定工作量、工作要求等,劳动工资科计算单项工程定额单价,施工单位实行单项工程项目承包。

(3)采掘单位的岗位薪酬包含除井下艰苦岗位津贴、辅助薪酬以外的一切薪酬。

(二)井下辅助

根据单位井上、下人员,针对不同岗位,按定员人数和岗位薪酬标准核定总额实行包干,并随当月产量、进尺挂钩考核浮动。

1、机电工区

产量与进尺的考核权重分别为70%、30%;

⑴承包总额= ∑单价×月度实际产量(进尺)

吨煤提升单价=(∑(岗位定员人数×岗位工资) ÷年度计划产量÷12)×70%

掘进单价=(∑(岗位定员人数×岗位工资) ÷年度计划进尺÷12)×30%

⑵电力指标考核

①实际电力消耗总额超过电力计划指标

工资抵补额= 实际电力消耗总额-(电力计划总额÷年度计划产量)×月度实际产量

②实际电力消耗总额小于电力计划指标

工资奖励额=(电力计划总额÷年度计划产量×月度实际产量-实际电力消耗总额)×80%

2、运输工区、通风工区

产量与进尺的考核权重分别为60%、40%;

承包总额= ∑单价×月度实际产量(进尺)

吨煤单价=(∑(岗位定员人数×岗位工资) ÷年度计划产量÷12)×60%

掘进单价=(∑(岗位定员人数×岗位工资) ÷年度计划进尺÷12)×40%

(通风工区救护队员、瓦安员执行采掘单位的平均工资)

(三)地面单位

1、供应科

⑴承包总额=∑岗位定员人数×岗位工资

⑵材料单项指标考核

①实际材料消耗总额超过材料计划指标

工资抵补额= 实际材料消耗总额-(材料计划总额÷年度计划产量)×月度实际产量

②实际材料消耗总额小于材料计划指标

工资奖励额=(材料计划总额÷年度计划产量×月度实际产量-实际材料消耗总额)×10%

2、销售科

承包总额= 销售吨煤单价×月度实际销量

销售吨煤单价=∑(岗位在册人数×岗位工资) ÷(年度计划产量÷12)

3、煤场办

承包总额=∑(岗位定员人数×岗位工资) ÷(年度计划产量÷12)×月度实际销量

4、原煤上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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