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整版)建筑行业自律公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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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行业自律公约

第一条为加强建筑行业自律,规范建筑企业经营行为,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保护建筑行业、建筑业企业的合法权益,促进建筑业的持续健康发展,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制定本公约。

第二条凡从事我县建筑活动的企业和个人,应当自觉遵守本公约。

第三条严格遵守执行国家和省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方针政策,诚信守法,自觉接受政府和社会的监督。

第四条严格按照本企业的资质许可范围参与投标或承揽工程,不出借、转让企业的资质证照,不允许其他单位和个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揽工程,不将承包的工程转包或违法分包。

第五条坚持正当竞争,不与他人围标、串通投标,不以欺骗、弄虚作假、行贿、提供回扣、合同外让利、签订阴阳合同等不正当手段参与投标或承揽工程;不以低于企业成本的价格参与投标或承揽工程,在投标报价或施工承包合同中严格按照国家或省的有关规定计取不可竞争费用(规费),不损害、侵犯行业和其他单位的正当权益。

第六条严格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足额配备管理和技术力量,加强教育培训,不断提高员工的素质和水平。确

保企业的相关人员持有效证照上岗,确保企业的注册执业人员在其执业资格许可范围内执业,不允许其他单位的注册执业人员在本企业的工程中执业。

第七条确保工程质量,严格履行工程质量责任,建立健全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并保持有效运行,严格按照设计文件和有关技术规范、标准组织施工,不偷工减料,不以次充好,不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设备和构配件。工程竣工后,及时向建设单位移交完整的工程竣工资料,出具工程质量保修书并履行相关义务。

第八条确保安全生产,严格履行安全生产责任,严格执行安全生产两项许可的规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并保持有效运行,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强化安全生产意识,落实安全生产保障措施和安全生产专项经费。向施工作业人员提供安全作业环境和条件,有效防止生产安全事故。

第九条坚持文明施工,重视环境保护。有效防止渣土遗洒、灯光、噪音扰民、扬尘、废污水直接排放,做好节能、节材、节水,为施工人员提供生产、生活、学习环境和条件,维护好施工现场的治安环境。

第十条义利并举,诚实守信。坚持互惠互利,严格履行与建设方、分包方、材料设备供应方、借贷方等单位订立的经济合同,拒绝各种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行为。强化依

法纳税意识,自觉照章纳税。

第十一条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严格依照有关规定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在规定的职责范围内,切实保障劳动者的工资福利、工作时间、社会保险、职业保险、职业卫生、培训教育、生产生活环境和条件等合法权益。

第十二条积极承担管理责任和社会责任。严格员工的管理和教育,有效保证员工自觉遵守自律准则,自觉抵制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行为;不损害国家、企业和他人的合法权益;不泄露企业的商业秘密,不涂改、伪造、出借、转让企业和个人的相关证照;不制作和提供虚假证明、文件,诚信守法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自觉维护建筑市场秩序和行业整体形象;不断提高企业文化建设的水平,正确处理企业与员工的关系,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积极为社会弱势群体提供帮助,努力促进社会和谐。

第十三条施工单位依法为在工地从事作业的农民工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不拖欠分包单位工程款及农民工工资,切实保障其合法权益。

AA市建设监理行业自律公约

AA市建设监理行业自律公约 为促进首都建设监理事业健康发展,维护监理市场秩序和监理企业合法权益,规范在京从事监理业务的监理、咨询、项目管理企业和从业人员执业行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经AA市建设监理协会倡议、会员单位讨论和试行,决定制订以下自律公约,并向社会公开承诺自觉遵守本公约。 一、自觉遵守国家及本市制订的建设监理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严格按照《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监理合同及相关文件规定的监理工作内容、程序及深度,提供监理服务。 二、正确行使建设工程监理合同赋予的权利,忠实履行合同义务,认真承担合同责任,切实维护各方正当权益。 三、恪守职业道德,坚决抵制不正之风,维护行业声誉,与被监理单位保持正常的工作关系,不接受被监理单位的宴请、礼品、礼金,不向被监理单位推荐分包单位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 四、共同维护建设监理市场的正常秩序,鼓励合法有序竞争,不得以低于AA市规定的取费标准承接监理业务,拒绝含有明显不公平条款的监理合同。 五、遵守公共关系准则,同行间相互尊重、相互支持,友好合作。不恶意诋毁同行的声誉,不妨碍同行的工作。 六、坚持以人为本,重视员工培训和继续教育,不断提高监理从业人员的综合素质。 七、努力树立守法、诚信、公正、科学、敬业的社会形象。AA市建设监理协会建立会员单位和监理从业人员的诚信档案。 八、凡签署本公约的企业及所辖从业人员,如违反本公约且情节严重的,经查实后,由AA市建设监理协会报请市住建委依法查处。并对违反本公约的行为,视其违约事实和情节严重程度,给予相应处分,记入诚信档案,并定期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九、本公约由所有在京从事监理业务的监理、咨询、项目管理等企业法定代表人签署承诺,签字后生效。

财务公司行业自律公约

企业集团财务公司行业自律公约 第一条为保证中国财务公司行业依法合规经营,维护行业合理有序、互利互惠、共同成长的市场环境,促进行业健康持续发展,根据《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和《中国财务公司协会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经中国财务公司协会会员单位共同协商,制定本公约。 第二条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遵循所属企业集团发展战略,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下开展业务,维护国家利益、行业利益、企业集团利益、股东利益和客户利益。 第三条增强责任意识,提升集体荣誉感,自觉维护本行业、所属企业集团和本单位声誉,不得诋毁行业内其他公司形象。 第四条坚持依法合规经营,保守行业商业秘密,鼓励各会员单位之间开展多渠道的信息交流与业务合作。 第五条建立健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明确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层的职责,做到产权清晰、权责明确、管理科学。

第六条坚持安全性、流动性和效益性的经营原则,秉承立足集团、服务集团的经营理念,为企业集团提供财务管理服务的同时不断提高整体竞争力。 第七条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利率、汇率政策,为集团成员单位提供准确、快捷、高效的资金管理和结算服务,不向成员单位承诺违反法律法规、政策许可之外的利益。 第八条规范开展对企业集团及成员单位的融资类业务,建立审慎的信贷审查和风险控制机制。 第九条建立完备的决策和操作规程,强化信用和流动性管理,稳健开展拆借、投资及投行业务,不断提升金融资源配置和营运能力。 第十条加强服务创新,开拓业务品种,为成员单位提供优质高效的金融服务,推动行业整体进步。 第十一条强化内部控制机制建设,完善风险管理制度和程序,重视和加强业务信息系统的安全建设,防范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和合规风险等主要经营风险,保障公司经营稳定和资产安全。

建筑力学知识点

建筑力学 第一章绪论 1.工程中习惯把主动作用于建筑物上的外力称为荷载。例如自重,风压力,水压力,土 压力等。(主要讨论集中荷载、均匀荷载) 2.在建筑物中,承受并传递荷载而起骨架作用的部分称为结构。 3.结构按几何特征分:一,杆件结构。可分为:平面和空间结构。它的轴线长度远大于 横截面的宽度和高度。二,板壳结构。(薄壁结构)三,实体结构。 4.建筑力学要进行静力分析即由作用于物体上的已知力求出未知力。 5.强度指结构和构件抵抗破坏的能力,刚度指结构和构件抵抗变形的能力。稳定性指结 构和构件保持原有平衡状态的能力。 6.建筑力学的基本任务是研究结构的强度,刚度,稳定性问题。为此提供相关的计算方 法和实验技术。为构件选择合适的材料,合理的截面形式及尺寸,以及研究结构的组成规律和合理形式。 第二章刚体静力分析基础 1.静力学公理。一,二力平衡。(只适应于刚体,对刚体系统、变形体不适应。)二,加 减平衡力系。(只适应于刚体,对刚体系统、变形体不适应。)三,三力平衡汇交。 2.平面内力对点之矩。一,合力矩定理 3.力偶。性质:一,力偶对物体不产生移动效应,故力偶没有合力。它既不能与一个力 等效或平衡。二,任一力偶可在其作用面内任意移动。 4.约束:施加在非自由体上使其位移受到限制的条件。一般所说的支座或支承为约束。 一物体(如一刚性杆)在平面内确定其位置需要两个垂直方向的坐标和杆件的转角。 因此,对应的约束力是相对的。 约束类型:1、一个位移的约束及约束力。a)柔索约束。b)理想光滑面约束。C)活动(滚动)铰支座。D)链杆约束。2、两个位移的约束及约束力。A)光滑圆柱形铰链约束。B)固定铰支座约束。3、三个位移的约束及约束力。A)固定端。4、一个位移及一个转角的约束及约束力。A)定向支座(将杆件用两根相邻的等长、平行链杆与地面相连接的支座)。 第五章弹性变形体静力分析基础 1.变性固体的基本假设。连续性假设:固体材料的整个体积内毫无空隙的充满物体。均匀性假设:构件内各点处的力学性能是完全相等的。各向同性假设:构件内的一点在各个方向上的力学性能是相同的。线弹性假设:研究完全弹性体,且外力与变形之间符合线性关系。小变形假设。(几何尺寸的改变量与构件本身尺寸相比很微小。) 2.内力与应力 截面法求构件内力。截面法:1)在求内力的截面处,假想用一平面将构件截为两部分; 2)一般取受力较简单的部分为研究对象,将弃去部分对留下部分的作用用内力代替。按照连续性假设,内力应连续分布于整个切开的截面上。将该分布内力系向截面上一点(截面形心)简化后得到内力系的主矢和主矩,称它们为截面上的内力。3)考虑留下部分的平衡,列出平衡方程,求内力。 应力:内力的集度。 3.应变 变化的长度比上原长等于平均线应变。平均线应变的极限为线应变。 胡克定律:正应力与其相应的线应变成正比。(Б=Eз。E为弹性模量。) 1 / 2

临时设施施工方案

临时设施施工方案 一、工程概况 芦潮港社区商贸中心项目工程位于上海市浦东新区港辉路以西,芦硕路以北,江山路南侧绿化带以南,东侧为纵二河,西侧为路漕河,占地面积为28358.2㎡,总建筑面积92044.77㎡,其中地上建筑面积71382.02㎡,地下建筑面积20662.75㎡。 建设单位:。 勘察单位:。 设计单位:。 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 二、编制依据 1、建筑总平面图; 2、现场实际情况及特点; 3、我公司内部文件、管理制度等以及质量/职业健康安全/环境管理手册和程序文件; 4、《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 5、《消防管理条例》

三、具体部署 本工程临时设施分为生活区、办公区、施工区和围墙四大部分。 1、生活区 施工现场生产与生活区域分开,北侧设置相对独立的生活区,内设职工宿舍、食堂、厕浴、活动室、宣传栏、阅报栏等生活设施。 2、职工宿舍 场地北侧,设3排职工宿舍,每排2层,每层6 间,共36间。每间宿舍放四张双层钢床,单间最多可住8人,宿舍门口挂标牌,注明宿舍管理制度。宿舍楼内安排职工活动室,配置乒乓球桌、棋牌、29寸彩电、报纸杂志等供职工娱乐、丰富职工生活,并设专人管理。 3、厕所、浴室 办公区和工人宿舍区分别厕所、浴室。办公区男厕设3个蹲位,淋浴间设6个淋浴头;女厕设2个蹲位,淋浴间设3个淋浴头;工人宿舍区男厕设30个蹲位,淋浴间设20个淋浴头;女厕设15个蹲位,淋浴间设10个淋浴头。 4、食堂 食堂设置在现场西北角,锅炉房、灶台设置在房子外侧,便于维护食堂的整洁、干净。食堂内设电热开水壶供给开水,气温高时在施工场地内设置临时茶水棚和茶水间供应开水。餐厅兼做职工学校,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传授有关新技术、新产品及有关法令、法规。 5、办公区

临时建筑施工方案

贵州万山经济开发区丹砂路工程临时建筑专项施工方案 ` 中冶建工集团(天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贵州万山经济开发区丹砂路工程项目及管理部

目录 第一章工程概况 (3) 第二章编制依据 (5) 第三章场地总平面布置原则 (6) 第四章施工现场生产办公区布置 (6) 4.1大门、门卫室 (7) 4.1.1现场大门 (7) 4.1.2门卫休息室及岗亭 (7) 4.2办公用房 (8) 4.3生活区用房 (11) 4.3.1施工队人员生活宿舍 (11) 4.3.2其他设施 (12) 4.4临时道路及现场硬化 (13) 4.5木工棚及木材料场 (14) 4.5钢筋加工棚及堆放料场 (15) 4.6配电室 (16) 4.7生产用房 (17) 4.8施工现场临水 (18) 4.8.1施工生产用水布设 (18) 4.8.2消防用水布置 (18) 4.8.3施工现场排水系统 (18) 4.8.4水压试验 (18) 4.8.5临水系统的维护与管理 (18) 4.9施工现场临电 (19) 4.9.1原则 (19) 4.9.2制度管理 (19)

4.9.3线路设置 (19) 第五章临建施工保障措施 (20) 5.1施工队伍的管理 (20) 5.2 材料机具管理措施 (21) 5.3 工期保证措施 (21) 5.4安全保证措施 (21) 5.5 消防保卫管理 (21) 5.7施工质量及技术保证措施 (22) 5.8防污染设施 (22) 5.9文明施工设施 (23) 5.10安全技术保证措施 (23)

第一章工程概况 1、贵州万山经济开发区丹砂路工程,起点K0+000接万山红大道K1+960处(鸿鑫医疗器械厂附近),终点K3+545.180接汞都大道,道路总长3545.180m,路幅宽度40m。 丹砂路分K0+000-K0+693.284段和K0+693.284—K3+545.180段两段设计。K0+000-K0+693.284段属于扩建,K0+693.284—K3+545.180段属于新建道路。 K0+000-K0+693.284段老路基本情况:该路段路面宽为12米,每侧人行道宽2米,改扩建增设了部分内容,完善道路各项指标,该段人行道外侧无绿化设计,道路纵坡采用现有道路纵坡。 拟建建筑场地现状为空地,场地平整。 现场暂设一览表

北京市工程造价咨询行业自律公约

北京市工程造价咨询行业自律公约 2012/2/2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和维护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市场秩序和经营行为,促进本市工程造价咨询行业的健康发展,制止和惩戒工程造价咨询行业的不正当执业行为,保障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和委托方的合法权益,建立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自律机制,本着守法、诚信、公平、公正的理念,制定本公约。 第二条本公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建筑工程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建设部107号部令)、《造价工程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建设部149号部令)、《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建设部150号部令)等有关法律法规文件制定。 第三条本公约签约自愿。自愿签署本公约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均应当遵守本公约。签约企业应当遵循“科学公正,优质服务,廉洁自律”的职业准则,遵守国家和本市有关工程造价咨询的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国家及本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计价规范和造价管理规定,守法经营,诚信敬业,树立良好的行业形象。 第四条本公约是规范本市范围内从事工程造价咨询服务企业的行为准则。凡依法取得《工程造价咨询资质证书》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本市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均应遵守本公约。 第二章公约的监督与管理 第五条北京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简称:京价协)是公约的监督和管理部门,负责组织、执行、实施本公约;负责受理违约事件的投诉、举报和申诉;负责组织部分签约企业对违约事件的调查核实与认定处理,并对签约单位遵守本公约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六条本公约经三分之一以上签约单位提议,并经超过半数签约单位同意,可以对本公约进行修改。 第七条签约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具有以下权利和义务: 一、签约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有以下权利: (一)要求京价协对与工程造价咨询行业相关的不正当行为进行调查处理;(二)可列席京价协关于对违约或与工程造价咨询行业相关的不正当行为调查处理的专题会议; (三)对违约或不正当行为提出处理建议; (四)对投诉中涉及本单位的违约行为,本着实事求是、合理、合法的原则进行辩护;

自律公约

附件一 中国制药装备行业自律公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有关规定,为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建立行业自律机制,以规范制药装备行业全体从业组织及从业人员的商业行为,依法维护行业内部公平竞争的市场经济秩序和正常的市场环境,促进和保障行业持续、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公约。 第二条本公约所称中国制药装备行业是指国内各类法人组织或个人从事制药装备的开发、生产、销售、服务以及与制药装备有关的科研、咨询、展览、设计、教学、检测、认证等从业群体和从业活动的总称。 第三条中国制药装备行业自律的基本原则是:从业守法、商德诚信、竞争公平、秩序规范、行业公正。 第四条凡中国制药装备行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会员均应加入本公约,成为本公约的成员单位,并倡议:全行业从业组织与从业人员从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与“从我做起”推进行业整体繁荣和健康发展的高度出发,积极维护并遵守本公约。 第五条非协会会员,接受本公约的自律规则,均可向中国制药装备行业协会自律委员会(以下简称“自律委员会”)申请加入本公约,并经同意,成为公约成员单位。 第六条自律委员会作为本公约的执行机构,在全行业组织实施本公约。 第二章自律声明 第七条自觉遵守国家颁布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有关中国制药装备行业的方针政策,认真执行国家或行业产品标准,不断提高自身修养、恪守职业道德,积极推动全行业的自律建设。 第八条在制药装备开发、生产、销售、服务以及与制药装备有关的科研、咨询、展览、设计、教学、检测等从业活动中,开展合法、公平、正当、有序的行业竞争,反对采用不正当手段进行行业内部的竞争,并承诺履行如下自律义务: (一)尊重他人的知识产权,严格遵守国家有关保护专利、商标等知识产权 的法律法规; (二)遵守国家或行业认证规则,不伪造或冒用各类名优或质量认证标志, 不使用过期的认证证书;

完整的建筑工程临时设施施工方案

目录 第一章工程概况................................ 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二章临时设施设置............................ 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三章施工现场临时设施构成.................... 错误!未定义书签。 一、施工用房 ................................. 错误!未定义书签。 二、施工运输设施.............................. 错误!未定义书签。 三、施工供水设施.............................. 错误!未定义书签。 四、工地临时围墙.............................. 错误!未定义书签。 五、施工供电设施.............................. 错误!未定义书签。 六、通迅设施 ................................. 错误!未定义书签。 七、施工安全、文明设施........................ 错误!未定义书签。

XXXXXX工程 施工临时设施施工方案 第一章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XXXXXXXX 建设地点:XXXXXXXX 建设单位:XXXXXXX 勘察单位:XXXXXXX 设计单位:XXXXXXX 监理单位:XXXXXXX 质监单位:XXXXXXX 施工单位:XXXXXXX 项目经理:XXXXXXX 建筑类型:XXXXXXX总建筑面积万平方米,是集商业、办公、住宅、地下停车为一体的多功能的智能型建筑,局部地下1层,地上层数为25层。工程结构形式为沿街商业框架结构2层至4层,高层住宅框剪结构25层,建筑最高高度为米。建筑耐火等级为二级,抗震设防烈度为7度。 第二章临时设施设置 1、结合施工现场具体情况,统筹安排,进行科学合理的布置; 2、结合本工程施工场地的平面布置,办公、生活区尽量避开施工区,施工区加工场地结合业主报建需要及建筑物的结构位置及建筑形状,减少材料的二次转运; 3、以经济适用为原则,合理地选择临时设施的形式; 4、符合安全文明施工和现场防火要求,同时起到美化环境的作用。 5、施工区与生活、办公区严格隔离,各区之间采用围墙隔离。办公区设置在场地的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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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行业自律公约 第一条为加强建筑行业自律,规范建筑企业经营行为,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保护建筑行业、建筑业企业的合法权益,促进建筑业的持续健康发展,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制定本公约。 第二条凡从事我县建筑活动的企业和个人,应当自觉遵守本公约。 第三条严格遵守执行国家和省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方针政策,诚信守法,自觉接受政府和社会的监督。 第四条严格按照本企业的资质许可范围参与投标或承揽工程,不出借、转让企业的资质证照,不允许其他单位和个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揽工程,不将承包的工程转包或违法分包。 第五条坚持正当竞争,不与他人围标、串通投标,不以欺骗、弄虚作假、行贿、提供回扣、合同外让利、签订阴阳合同等不正当手段参与投标或承揽工程;不以低于企业成本的价格参与投标或承揽工程,在投标报价或施工承包合同中严格按照国家或省的有关规定计取不可竞争费用(规费),不损害、侵犯行业和其他单位的正当权益。 第六条严格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足额配备管理和技术力量,加强教育培训,不断提高员工的素质和水平。确

保企业的相关人员持有效证照上岗,确保企业的注册执业人员在其执业资格许可范围内执业,不允许其他单位的注册执业人员在本企业的工程中执业。 第七条确保工程质量,严格履行工程质量责任,建立健全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并保持有效运行,严格按照设计文件和有关技术规范、标准组织施工,不偷工减料,不以次充好,不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设备和构配件。工程竣工后,及时向建设单位移交完整的工程竣工资料,出具工程质量保修书并履行相关义务。 第八条确保安全生产,严格履行安全生产责任,严格执行安全生产两项许可的规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并保持有效运行,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强化安全生产意识,落实安全生产保障措施和安全生产专项经费。向施工作业人员提供安全作业环境和条件,有效防止生产安全事故。 第九条坚持文明施工,重视环境保护。有效防止渣土遗洒、灯光、噪音扰民、扬尘、废污水直接排放,做好节能、节材、节水,为施工人员提供生产、生活、学习环境和条件,维护好施工现场的治安环境。 第十条义利并举,诚实守信。坚持互惠互利,严格履行与建设方、分包方、材料设备供应方、借贷方等单位订立的经济合同,拒绝各种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行为。强化依

商会行业自律公约

商会行业自律公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创建团结和谐商会氛围,维护**商会良好的社会形象和共同利益,保护和促进商会会员之间互惠互利、共同发展,增强商会凝聚力,规范商会会员生产、经营行为,特制定本公约。 第二条本公约是商会会员自律性公约,是商会会员文明服务、公平竞争、规范行为、自我约束的准则。 第三条商会会员自律的基本原则是:自愿、平等、守法、公平、诚信。 第四条本公约所称商会会员,是指注册成为**市**商会会员单位或会员个人。 第二章自律条款 第五条会员应严格遵守: (一)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制度; (二)商会《章程》、《会员自律公约》和商会其它的规章制度。 第六条会员应当严以律己,自觉约束个人或企业行为,注意小节,不得损害商会的整体利益及社会声誉,自觉遵守如下规定: (一)自觉维护企业生产经营的正常秩序,积极开展项目合作和创新,提升商会整体竞争力;

(二)讲究信誉,遵循自愿、平等、守法、公平、诚信的原则,努力提升**商会的社会形象; (三)团结协作,互惠互利,共同发展,不搞拉帮结派等有损于商会团结的行为; (四)主动制止违反法律、法规和商会章程的行为,并避免商会遭受重大利益损失; (五)会员特别是领导层,必须时刻注意个人形象,严禁在公共场合酗酒滋事、损害商会的声誉; (六)对企业负责,对商会负责,对社会负责,对家庭负责,远离“黄、赌、毒”,禁止酒后驾车; 第七条商会对会员单位的服务,依靠“引导扶持、互助互济、友好协商、求同存异、力求双赢”的办法。 第八条商会会议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会上个人可充分发表意见,一旦决议经表决后生效,个人不同意见可保留,但必须执行决议。会议决议需经到会半数以上人员通过方能生效。 第三章公约的执行与监督 第九条商会将定期就本公约的执行情况向会员进行核查和监督,对执行公约成绩突出的会员企业给予表彰,并定期通报公约执行情况。 第十条对违反本公约的会员,商会可采取书面或口头的形式进行提醒或质询,并可根据情节轻重给予下列处分:

建筑力学(习题答案)

建筑力学复习题 一、判断题(每题1分,共150分,将相应的空格内,对的打“√”,错的打’“×”) 第一章静力学基本概念及结构受力分析 1、结构是建筑物中起支承和传递荷载而起骨架作用的部分。(√) 2、静止状态就是平衡状态。(√) 3、平衡是指物体处于静止状态。(×) 4、刚体就是在任何外力作用下,其大小和形状绝对不改变的物体。(√) 5、力是一个物体对另一个物体的作用。(×) 6、力对物体的作用效果是使物体移动。(×) 7、力对物体的作用效果是使物体的运动状态发生改变。(×) 8、力对物体的作用效果取决于力的人小。(×) 9、力的三要素中任何一个因素发生了改变,力的作用效果都会随之改变。(√) 10、既有大小,又有方向的物理量称为矢量。(√) 11、刚体平衡的必要与充分条件是作用于刚体上两个力大小相等,方向相反。(×) 12、平衡力系就是合力等于零的力系。(√) 13、力可以沿其作用线任意移动而不改变对物体的作用效果。(√) 14、力可以在物体上任意移动而作用效果不变。(×) 15、合力一定大于分力。(×) 16、合力是分力的等效力系。(√) 17、当两分力的夹角为钝角时,其合力一定小于分力。(√) 18、力的合成只有唯一的结果。(√) 19、力的分解有无穷多种结果。(√) 20、作用力与反作用力是一对平衡力。(×) 21、作用在同一物体上的三个汇交力必然使物体处于平衡。(×) 22、在刚体上作用的三个相互平衡力必然汇交于一点。(√) 23、力在坐标轴上的投影也是矢量。(×) 24、当力平行于坐标轴时其投影等于零。(×) 25、当力的作用线垂直于投影轴时,则力在该轴上的投影等于零。(√) 26、两个力在同一轴的投影相等,则这两个力相等。(×) 27、合力在任意轴上的投影,等于各分力在该轴上投影的代数和。(√) 28、力可使刚体绕某点转动,对其转动效果的度量称弯矩。(×) 29、力臂就是力到转动中心的距离。(×) 30、在力臂保持不变的情况下,力越大,力矩也就越大。(√) 31、在力的大小保持不变的情况下,力臂越大,力矩就越小。(×) 32、力矩的大小与矩心位置无关。(×) 33、大小相等,方向相反,不共线的两个力称为力偶。(×) 34、在力偶中的力越大,力偶臂越大,力偶矩就越小。(×) 35、力偶不能用力来代替,但可以用力来平衡。(×) 36、力偶对物体的作用效果是转动和移动。(×) 37、力偶可以在作用平面内任意移动或转动而不改变作用效果。(√) 38、在保持力偶矩的大小和转向不变的情况下,可任意改变力偶中力的大小和力偶臂的长短,而不改变对刚体的转动效果。(√) 39、力偶矩的大小与矩心位置有关。(×) 40、若两个力偶中力的大小和力臂的长短相同,则两力偶对刚体的作用效果一定相同。(×) 41、力可以在物体上任意的平行移动,而不改变它对物体的作用效果。(×) 42、荷载是主动作用在结构上的外力。(√)

建设监理行业自律公约

重庆市建设监理行业自律公约 (第四届十三次常务理事会通过修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我市监理单位及其监理人员的行为,维护监理市场秩序及监理行业的合法权益,提高行业服务质量和社会信誉,促进监理行业的健康发展,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公约。 第二条本公约所称重庆市建设监理行业自律委员会(以下简称“自律委员会”),是指由重庆市建设监理协会会员选举产生、在重庆市建设监理协会领导下的行业自律性组织。 第三条本公约适用于在重庆市从事建设工程监理的单位和监理人员。所有在重庆市从事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活动的监理单位及监理人员,应当遵守本公约。 第二章监理单位自律 第四条监理单位在从事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活动中,应自觉遵守“公平、独立、诚信、科学”的行为准则,重约守信,严格监理,热情服务。 第五条严格遵守建设主管部门关于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的相关规定,在核准的监理资质等级和范围内从事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活动。 第六条发现任何监理招投标公告、监理招投标文件的内容或监理合同条款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损害监理行业利益的,应拒绝参加投标并及时向建设主管部门或自律委员会反映。 第七条严格执行《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发改价格[2007]670号),不以超出监理取费标准所允许浮动范围的价格进行竞标;不与建设单位订立违背监理取费标准及相关规定的“阴阳合同”。

第八条不与被监理工程的承包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存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不与被监理的施工单位、材料、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商串谋损害建设单位和社会公众的利益。 第九条不与任何单位串通投标或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不以任何方式诋毁、中伤监理投标的竞争对手;不以私下交易等不正当手段承揽监理业务;不得以其它工程监理单位的名义承接工程监理业务;不转让工程监理业务;不以收取管理费的方式允许其它单位或者个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接工程监理业务。 第十条依据建设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监理单位在施工现场派驻项目监理机构。并根据合同和相关规定配置相应监理人员,且专业配套,数量满足监理工作需要,强化监理技术手段和管理方法,保证监理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 第十一条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及重庆市有关劳动用工规定,加强对监理人员的劳动保护,不拖欠监理人员工资,依法维护监理人员的合法权益。 第十二条加强监理人员的专业技术培训和职业道德教育,建立并落实工作责任制和奖惩机制。 第十三条积极协助配合自律委员会对违反本公约的监理单位及监理人员的调查活动。 第十四条主动接受建设主管部门的监管,坚决抵制损害行业利益、有碍行业发展的行为,发现监理单位有违法违规和不正当的行为应积极举报和举证;不隐瞒不规范的监理活动和工作的事实,不销毁违法违规和不正当监理行为的证据和材料。 第三章监理人员自律 第十五条自觉遵守建设主管部门关于注册人员执业资格管理的相关规定,恪守监理人员的职业道德和行为准则。 第十六条不利用从事监理活动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不得向施工单位介绍劳动用工和推销工程材料、设备和建筑构配件;对于不符

中国招标投标行业自律公约

中国招标投标行业自律公约(2006年4月1日试行) 中国招标投标协会 2006-03-31 中国招标投标行业自律公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建立和健全招标投标行业诚信自律机制,促进招投标企业自觉履行守法、诚信的社会责任,维护招标投标企业的合法权益,自觉抵制失信、违规、违法行为,规范市场秩序,促进招标投标事业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公约。 第二条招标投标协会(以下简称协会)团体和个人会员必须签署和遵守本公约,鼓励非会员单位和个人签署和遵守本公约。招投标从业人员应自觉遵守本公约。本公约的招标人、投标人、招标代理人均指签署公约的招标人、投标人、招标代理人及其从业人员,统称签约人。 第三条签署公约自愿,退出公约自由。协会会员退出公约时,其会员资格自动取消。 第二章公约的监督与管理 第四条协会负责组织实施本公约,并对签约人的履约行为进行监督管理。 第五条协会设立诚信监督机构,负责公约的解释、修订和监督、检查;建立签约人的信誉档案;宣传和树立守法守信的先进典型;受理投诉、举报、申诉以及对违规、违反公约、失信、侵权行为的调查、鉴定、仲裁。 协会设立诚信监督电话,并在协会网站上设立监督窗口。 第三章签约人的权利和义务

第六条签约人的权利: 1、要求协会维护其正当权益,并对违约和不当行为进行调查处理; 2、列席协会对有关违反公约或不当行为调查处理的听证或核查会议; 3、抵制并投诉、举报违反公约、失信或不当行为,并提出惩戒处理建议; 4、为本单位或本人违反公约、失信或不当行为的处理进行辩护; 5、监督协会诚信监督机构,有权向协会投诉、检举诚信监督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违规或有失公正的行为。 第七条签约人的义务: 1、守法、守信,自觉履行公约,维护市场秩序及招标投标制度的规范发展; 2、坚决抵制并投诉、举报签约人违反公约、失信、贿赂或其他违法、不当行为。投诉、举报应当采用署名的书面方式,并附相关证据; 3、协助协会诚信监督机构对违反公约、失信或违法、不当行为的调查处理; 4、配合协会诚信监督机构对本单位及其从业人员违反公约、失信或违法、不当行为的调查处理。 5、配合协会建立招标投标信息系统和信誉档案; 6、配合协会建立和完善评标专家库和人才交流平台。 第四章招标人自律守则 第八条招标人必须依法从事招标活动,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原则,自觉接受政府和社会的监督。 第九条招标人对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不得采用化整为零等违规手段规避招标或虚假招标;不得擅自将应当公开招标的项目改为邀请招标或将应当邀请招标的项目改为直接发包或直接采购。招标人应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和要求组织招标、开标、评标、办理核备手续;属公开招标的,应在规定媒体发布招标公告。 第十条招标人具备自行招标条件的,经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核备,可以自行组织招标,否则,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格的招标代理人代理招标业务。 第十一条招标人采用委托招标的项目,可以通过竞争方式择优选择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招标代理人;严禁以收取代理费回扣、签订阴阳合同或

银行业自律公约及实施细则

银行业自律公约及实施 细则 Company number【1089WT-1898YT-1W8CB-9UUT-92108】

中国银行业自律公约 第一条为保证我国银行业依法合规经营,维护银行业合理有序、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共同抵制行业内不正当竞争行为,促进银行业健康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以及《银行业协会工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经中国银行业协会会员单位共同协商,制定本公约。 第二条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下开展业务,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客户利益和行业利益。 第三条遵循公平竞争原则,维护正常的市场秩序,遵守商业道德,不得以诋毁行业内其他单位的商业声誉、泄露其商业秘密等不正当手段争揽业务。不得利用政府行政资源干预或影响市场竞争,不得不计成本地争揽客户,扰乱正常的经营秩序。 第四条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利率、汇率政策,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利率及汇率浮动标准,不得违规或变相提高利率吸收存款,不得向客户承诺法律法规、政策许可之外的利益。 第五条严格执行贷款审批程序,认真履行尽职调查义务,不得向关系人发放信用贷款,发放担保贷款的条件要一视同仁,不得采取降低贷款条件等不正当手段发放贷款。

第六条开展中间业务要加强同业之间的沟通,杜绝恶性竞争、垄断市场等行为,不得以减免或承担相关费用为条件进行不正当竞争。针对不同客户实行的差异化定价策略,其浮动范围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第七条严格执行有关帐户和现金管理规定,不得违反规定强拉客户开立帐户,不得为不符合开户条件的客户开立银行帐户,不得以放松现金管理为条件进行不正当竞争。 第八条制定科学的银行卡业务财务管理规定,规范收费标准,防范支付风险,严格成本核算。在银行卡业务规定中不得有同业内排斥性条款。 第九条建立健全以资本金管理为核心的约束机制。加大不良资产的清收处置力度、依法提取贷款损失准备,建立长效的资本补充机制,不断提高整体竞争力。 第十条完善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机制,强化内控文化建设,提升风险管理能力,针对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等制定积极可行的防范措施。建立重大案件责任追究制度,深入开展案件综合治理,确立防范案件风险的长效机制。 第十一条及时、准确、充分地披露年度报告等信息,真实反映利润及不良资产状况。在推出新业务、新产品时,应在产品推广的同时强化信息披露,及时向客户和投资者提示相关风险。

房地产业协会物业服务行业自律公约(标准通用)

**市物业服务行业自律公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按照“依法经营、诚实守信、自律共赢、和谐发展”原则,为建立和健全我市物业服务行业自律机制,规范物业服务企业行为,保障我市物业服务行业持续健康地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及《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物业服务行业实际情况,制定本公约。 第二条在我市开展物业管理活动的物业服务企业及从业人员,签署本公约并自觉遵守。 第三条本公约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构建和谐物业为根本,以持续创新为动力,以自律管理为基础,以强化监管为保障,切实维护物业服务企业及广大业主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市房地产行业协会负责本公约的组织实施。 第二章物业服务企业 第五条物业服务企业要树立“依法守信、专业高效、爱心细心、服务至上、文明和谐、奉献担当”的理念,遵守行业自律规定,自觉开展并长期坚持物业服务。 第六条物业服务企业要对员工开展经常性遵纪守法教育,加强职业素质与专业技能培训,提高他们的行业道德、专业素养和技能水平,满足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合理需求。

第七条物业服务企业要遵守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服务规范,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依法经营服务项目,为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提供专业化、规范化的物业服务。 第八条坚持“透明管理”,接受业主监督,按规定公开服务内容及收费标准,定期向业主公布物业服务合同履行情况和物业服务费用收支情况。虚心接受业主的意见和建议,在持续改进中提高管理与服务品质。 第九条物业服务企业要严守物业服务合同,不擅自减免服务内容、降低服务标准、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或重复收费。 第十条物业服务企业要遵纪守法,不得泄露或者不当使用业主信息。 第十一条物业服务企业要自觉抵制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排挤其他物业服务企业的公平竞争、损害业主或其他物业服务企业合法权益的行为。 第十二条物业服务企业要维护行业整体利益,不得随意发表有损行业和其他物业服务企业名誉的言论,不得有损害行业和其他物业服务企业利益的行为。 第十三条切实履行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安全、消防防范义务,维护所属物业管理区域良好的生活及工作秩序。发生安全事故时,应采取应急措施正确应对,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协助做好相关工作。

旅游行业自律公约(讨论稿)

中国旅游行业自律公约 为充分发挥中国旅游分会旅游行业诚信自律作用,建立“公平、规范、健康、有序”的市场秩序,保护旅游者和旅游企业合法权益,维护旅游行业整体形象,促进垦区旅游业快速发展,依照国家和各省市、自治区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行业标准,结合各垦区旅游行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公约。 一、掌握政策,依法经营。会员单位必须认真学习贯彻党和国家制定的各项方针政策,严格执行国家和各省市、自治区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行业标准及行业规范,增强法制观念,严格依法经营、依法纳税,自觉接受政府旅游主管部门和有关行政执法部门依法监督和管理。 二、以人为本,优质服务。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坚持“宾客至上,服务第一”的方针,组织开展“细微服务”活动,认真执行旅游行业服务质量标准和资质等级标准,为宾客提供“细致、周到、热情、高效”为原则的人性化、特色化、细微化、亲情化的服务,创造一个文明、安全、舒适、愉快、便利的旅游环境。 三、严格遵守职业道德。认真贯彻实施《旅游职业道德规范》,对宾客一视同仁、尊老爱幼、热情服务、礼貌相待。尊重客人的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不介绍、提供有损国家利益和民族尊严,含有民族、种族、宗教、性别歧视和淫秽、迷信、赌博等被国家明令禁止的内容和项目。

四、强化自律,诚实守信。严格遵守“行业自律公约”,自觉接受社会、行业监督和检查,建立行业自律制度。诚实守信是企业经营、立业之本。要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和标准为宾客提供服务,不得随意变更服务内容、降低或变相降低服务标准。服务项目要明码标价,做到质价相符。不做虚假广告宣传,故意误导、诱导宾客、欺客宰客,提倡旅游企业之间签订“诚信经营公约”,做到信守合同、兑现承诺、公平交易、互助互信、共同发展。 五、遵纪守法,规范经营。自觉维护市场秩序。自觉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行规行约,从维护旅游者合法权益和行业共同利益出发,做到不搞恶意削价竞争,不超范围经营,不搞“零负团费”经营,不搞挂靠经营、违规承包、非法转让或变相转让经营许可证;坚决反对和抵制非法经营旅游业务的行为,不与“黑社”、“黑导”、“黑车”开展业务往来,主动举报并协助旅游管理部门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共同保护和维护旅游市场。 六、树立正气,严厉行风。要教育引导旅游企业员工严格自律,树立爱祖国、爱人民、爱岗、敬业的思想,共同维护我省旅游业良好声誉和形象,文明服务。不得向游客索要小费,向购物、娱乐等消费场所索取回扣;不得强买强卖、诱买诱卖,搞价格欺诈,向游客推销伪劣商品;不迎合低级趣味,坚决抵制败坏社会风气和道德良俗的行为。 七、加强培训,提高素质。重视加强对员工的教育培训,在全行业大力倡导“爱国爱岗、诚实守信、服务群众、奉献社会”的职

深圳市建设监理行业自律公约实施办法

深圳市建设监理行业自律公约实施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深圳经济特区建设工程监理条例》,保障《深圳市建设监理行业自律公约》(下称“自律公约”)的实施,促进我市工程监理行业的健康发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作为自律公约的组成部分,与自律公约具有同等效力。 第三条凡在我市从事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的工程监理企业(下称:企业)及其从业人员,都应加入深圳市监理工程师协会(下称“协会”),成为协会会员,并签署自律公约。 第四条协会设立深圳市工程监理行业自律委员会(下称“自律委员会”),负责自律公约和本办法的监督执行,协会会长为自律委员会的当然成员,自律委员会在协会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其常设机构设在协会秘书处,并指定专人负责。 第二章公约签署 第五条自律公约的签署统一使用协会印制的《深圳市工程监理行业自律公约》签约书格式。 第六条自律公约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代表本企业及所属工程监理从业人员签署,并在签约书上加盖企业公章。如为代理人签署,代理人须出具《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签约书一式两份,企业和协会各留存一份。签约后,各企业应向本企业所属工程监理从业人员印发自律公约,并告知已代表其在公约上签字,如有违反自律公约的任何情形,将受到自律委员会的惩戒。 第七条企业申请加入协会并经批准后,应按规定要求签署自律公约。 第三章履约监督

第八条会员签约后,协会应在有关媒体予以公布,接受会员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自律委员会应通过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以及受理举报投诉案件等方式,对签约会员执行公约的情况实施监督。 第九条对于按规定需申请加入协会但未申请加入,或虽已加入但未签约的企业及其从业人员,自律委员会将增加对其在深圳从事工程监理执业活动情况的抽查次数,并建议政府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对其工程监理执业活动实施重点监管。 第十条自律委员会随时接受有关单位和个人对在深圳执业的企业及其从业人员的投诉。投诉人应实事求是地说明被投诉企业或从业人员的违约行为。 第十一条协会每年不定期地组织对建设单位的回访,了解签约企业及其从业人员履行自律公约的情况。 第十二条在协会组织的建设单位回访中,每次需有2名或以上 自律委员会成员参加。 第十三条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向协会反映的签约企业及其从业人员的违约行为,以及自律委员会组织的例行检查或随机抽查中发现的签约企业的违约行为,均视为有效投诉。 第十四条自律委员会成员和工作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坚持实事求是、秉公办事的原则,并负责为投诉人保密。自律委员会成员和工作人员与投诉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第十五条协会建立企业及其从业人员诚信档案,设专人负责档案的管理工作;在协会网站建立“诚信建设”专栏,及时公布由自律委员会查实的企业及其从业人员的不良行为。 第四章补充约定

混凝土行业自律公约

宽城满族自治县 预拌混凝土行业企业自律公约 为规范我县预拌混凝土市场秩序,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避免恶性竞争,增强诚信守法的自觉性,维护行业企业合法权益和长远的共同利益,促进行业健康有序的发展,确保预拌混凝土质量,推进行业诚信体系建设,特制定行业自律公约作为本县预拌混凝土企业共同遵守的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宽城县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与人为善,以邻为友,自愿签订宽城县预拌混凝土行业自律公约,诚信经营,自觉遵守本公约的规定。 第二条签约企业必须遵守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有关的标准和规范,维护行业共同利益和行业信誉,按合同约定提供合格产品并做好销售服务。 第三条企业在加强自身建设同时,进行经常性的技术、设备更新、技术改造、环境治理、营销、企业管理等经验交流,不断提升企业的整体水平,争创质量一流、诚信经营、低碳节能、环境优美的企业。第四条认真执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举措,主动向政府部门、行业协会反映诉求,遵守承德市预拌混凝土行业管理办法,共同促进行业的健康发展。 第五条企业之间应建立既是竞争对手,又是合作伙伴的正常关系,以自身的优势参与竞争,不得对同行进行中伤和贬低。各会员单位应

自律经营行为,在经营过程中,应加强服务意识和诚信品牌意识。宽城县商混企业间逐渐培养企业兄弟感情,要精诚团结,相互合作,在遇有设备或原材料供应等发生困难时,应鼎力协作,互相帮助,完成合同要求,维护行业信誉。 第二章合同签订原则 第六条本自律公约签订企业自2016年3月15日起,联合对本县辖区范围混凝土需方停止赊欠,要求需方提前预付合同约定供应方量金额30%后在进行供货,在合同量实现50%后5个工作日内再支付总合同款20%金额,在合同量结束、混凝土主体完工、年终工程停工前三种情况中的任意一种情况下,要求混凝土需方支付混凝土企业已发生混凝土供应的余下货款。各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自供应混凝土开始,每月末后三天作为对账日。 第七条宽城县本地区市场混凝土单价原则上由签约企业共同商议决定,同时参照承德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管理部门公布的预拌砼参考价执行(详见签约企业共同定价单)。混凝土成本价是砼企业维持生存的平衡点,更是保证产品质量的基础条件,签约单位定期进行会晤,对原材料信息及时互相传递,共同做好市场预测,控制好本地区本行业下游供应市场状态,应对材料供应状况做出预期。如混凝土主要原材料市场价格有波动,各签约商混企业对商混需方共同作出相应单价调整。 第八条对应一个工程项目或一个工程部位,原则上由一个签约企业承接,供应混凝土。购销合同签订后要及时对各签约单位进行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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