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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日常监管制度和要点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日常监管制度和要点
取代原来的《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 范》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共6章53条。 总则 餐饮服务基本要求 食品安全事故处理 监督管理 法律责任 附则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总则(第一至第七条)
立法目的、适用范围、主管部门; 按照责任分担的理念,明确餐饮服务提供者、有 关组织、协会、个人等的责任与义务,基本上与 《食品安全法》相关条款的规定一致
影响细菌生长的主要因素
时间:大多数细菌每10~20分钟繁殖一代,1个细
菌4~5小时可繁殖到上百万个。 由于细菌使人致病需要一定数量,
因此控制时间以防止细菌繁殖, 对于预防细菌性食物中毒 具有重要意义。
影响细菌生长的主要因素
湿度:水是细菌生长所需的基本物质之一,在潮湿的
地方细菌容易存活。
酸度: pH4.6~7.0的弱酸性或中性食品中细菌很
(二)采购时应索取购货凭据,并应当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 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做好采购记录,便于溯源。
(三)购置、使用集中消毒企业供应餐饮具的应当查验其经营 资质,索取消毒合格凭证。
(四)入库前应进行验收,出入库时应进行登记,作好记录。
原料采购验收有关法规要求
《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 第十二条 学生集体用餐必须当餐加工,不得订购 隔餐的剩余食品,不得订购冷荤凉莱食品。
常见的危害因素 食品中常见的危害因素
•生物性危害
•化学性危害危害
•物理性危害
•(异物)
•细菌 •病毒 •真菌 •寄生虫
•农药 兽药 添加剂 •河豚 高组胺鱼 •四季豆 生豆浆 •贝类毒素 雪卡毒素
•金属 •玻璃 •石头 •头发

▲ 细菌
※重点了解

国境口岸卫生监督员考试(试卷编号221)

国境口岸卫生监督员考试(试卷编号221)

国境口岸卫生监督员考试(试卷编号221)1.[单选题]下列关于口岸储存场地的表述,错误的是:A)对于即储存一般货物又储存食品的储存场地.有时食品类货物和非食品类货物可以混放B)应配备必要的消毒.杀虫、灭鼠的药物和器械C)有毒有害.具有放射性危害的物品应按规定设置警示标志D)患有传染性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食品仓储工作答案:A解析:【依据】《国境口岸储存场地卫生监督操作手册》2.2.32.[单选题]现场审查时,标化分在_______以上者,现场审查结论为合格。

A)80分B)85分C)90分D)95分答案:C解析:【依据】《质检总局卫生司关于进一步规范国境口岸卫生监督工作的通知》3.[单选题]食品生产经营者超范围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由海关依据情节轻重处______罚款。

A)1000元以下B)3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C)5000元以上100000元以下D)2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答案:D解析:【依据】《国境口岸卫生许可管理办法》4.[单选题]下列关于口岸储存场地卫生监督双随机工作的表述,错误的是:A)检查对象名录库按照“全面覆盖.分级管理、动态调整”的原则建立B)每次应从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抽取1-2名卫生监督人员.和1-2名候补人员C)被随机抽中的检查人员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检查的.应从候补人员中进行增补D)对卫生安全风险较高.投诉举报多或者有严重违法违规记录的检查对象,应当提高抽查比例和频次答案:B解析:【依据】《国境口岸卫生监督“双随机”工作实施细则》5.[单选题]对集装箱实施熏蒸处理,投药2小时进行浓度测定,平均熏蒸剂浓度不应低于投药量的________。

A)78%B)65%C)50%解析:【依据】《入出境集装箱及其货物除虫规程》(SN/T1281-2003)3.46.[单选题]公共场所室内的新风是指_______。

A)室外空气B)室外经过净化的空气C)走廊的空气D)机房的空气答案:A解析:【依据】《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规范》(WS394-2012)2.17.[单选题]对列车厨房和配餐间进行监督时,______不属于重点检查的风险。

技能认证国境口岸卫生监督员考试(习题卷3)

技能认证国境口岸卫生监督员考试(习题卷3)

技能认证国境口岸卫生监督员考试(习题卷3)第1部分:单项选择题,共37题,每题只有一个正确答案,多选或少选均不得分。

1.[单选题]出境的交通工具和人员,必须在_______国境口岸接受检疫。

A)最后离开的B)居住地C)户口所在地D)工作地答案:A解析:【依据】《国境卫生检疫法》第八条2.[单选题]对集装箱实施熏蒸处理,投药2小时进行浓度测定,平均熏蒸剂浓度不应低于投药量的________。

A)78%B)65%C)50%D)30%答案:B解析:【依据】《入出境集装箱及其货物除虫规程》(SN/T1281-2003)3.43.[单选题]加工生鲜肉、禽、鱼虾类及其制品,应采用可靠的热加工工艺对食品进行熟化杀菌处理,确保食品中心温度达到________限值并至少保持_________。

A)72度;10秒B)70度;15秒C)63度;10秒D)74度;15秒答案:D解析:【依据】《航空食品卫生规范》(GB31641-2017)4.[单选题]来自鼠疫疫区交通工具上的固体垃 圾必须进行_______。

A)退运处理B)焚化处理C)消毒处理D)深埋处理答案:B解析:【依据】《国境口岸卫生监督办法》第十四条5.[单选题]凡患有伤寒和副伤寒等有碍饮用水卫生的疾病和病原携带者的人员,应_______。

A)立即辞退.不得从事直接供、管水服务工作B)立即调离岗位.不得从事直接供、管水服务工作C)立即辞退.不得从事任何供、管水服务工作D)立即调离岗位.不得从事任何供、管水服务工作答案:B解析:【依据】《国境口岸饮用水卫生监督操作手册》C)3年内D)5年内答案:D解析:【依据】《出入境检验处理单位和人员管理办法》7.[单选题]采用鼠夹法监测鼠密度,应连续布放______。

A)2天B)3天C)4天D)5天答案:B解析:【依据】《国境口岸鼠类监测规程》(SN/T1240-2003)5.28.[单选题]为保证足够的消毒时间,消毒时间应从________开始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检疫总所关于下发《国境卫生检疫单证格式》及其《管理办法》的通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检疫总所关于下发《国境卫生检疫单证格式》及其《管理办法》的通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检疫总所关于下发《国境卫生检疫单证格式》及其《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卫生检疫总所•【公布日期】1991.05.29•【文号】•【施行日期】1991.05.29•【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免疫规划正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检疫总所关于下发《国境卫生检疫单证格式》及其《管理办法》的通知(1991年5月29日)各卫生检疫所:根据《国境卫生检疫法实施细则》第十四条规定,现将《国境卫生检疫单证格式》及其《管理办法》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附件:1、国境卫生检疫单证表格暂行管理办法2、国境卫生检疫单证格式附件1:国境卫生检疫单证表格暂行管理办法一、依照《国境卫生检疫法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对国境卫生检疫单证表格实行标准化、规范化的管理,制定本办法。

二、国境卫生检疫单证表格是卫生检疫机关实施卫生检疫任务所出示的法律文书凭证。

三、国境卫生检疫单证表格种类主要有:检疫、卫生监督、卫生处理、传染病监测、检验、进口食品卫生监督检验、行政处罚、行政复议等。

四、国境卫生检疫单证表格的式样由总所统一制定,任何部门或个人不得擅自更改。

凡与总所制定式样不同的单证表格停止使用,如因口岸实际情况,需要印制总所规定以外的单证表格,应事先将式样报经总所批准后,方可印制使用。

五、各卫生检疫所应加强对单证表格的统一管理,由专人负责,建立健全必要的规章制度。

六、国境卫生检疫单证表格的填写和使用,应严格按照总所制定的《国境卫生检疫单证表格填写说明》、《进口食品卫生监督检验单证填写说明》的式样和范围填写和使用。

七、各卫生检疫所现填写不规范或有文字错漏的单证表格,应按原证书日期给予换发新证,并将其复印件分别报送总所和原签发卫生检疫所。

八、本办法从发文之日起施行。

附件2:国境卫生检疫单证表格填写说明一、填写单证表格的要求:1.对外签发的检疫证应用中、英文对照,中文在上行,英文在下行,或中文在前,英文在后。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法律、法规、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法律、法规、规

国家卫生法律、法规、规章目录?一、法律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实施)2.xx红十字会法(实施)3.xx母婴保健法(实施)4.xx献血法(实施)5.xx执业医师法(实施)6.xx药品管理法(实施)7.xx职业病防治法(实施)8.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实施)9.xx传染病防治法(实施)10.xx食品xx(实施)11.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实施)12.xx精神卫生法(实施)二、行政法规1.国境口岸卫生监督办法(实施)2.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3.中华人民共和国尘肺病防治条例(实施)4.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 1实施)5.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办法(实施)6.放射性药品管理办法(实施)7.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实施细则(实施)8.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实施)9.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实施)10.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实施办法(实施)11.中药品种保护条例(实施)12.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13.食盐加碘消除碘缺乏危害管理条例(实施)14.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标志使用办法(实施)15.血液制品管理条例(实施)16.国内交通卫生检疫条例(实施)17.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实施)18.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实施办法(实施)19.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实施)20.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实施)21.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实施)22.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实施)23.xx中医药条例(实施)24.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实施)25.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实施)26.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实施)27.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实施)28.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实施)29.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实施)30.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实施)31.艾滋病防治条例(实施)32.血吸虫病防治条例(实施)33.人体器官移植条例(实施)34.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实施)35.护士条例(实施)36.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实施)37.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实施)38.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实施)39.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实施)三、部门规章1.各级妇幼保健机构编制标准(试行)(实施)2.妇幼卫生工作条例(实施)3.禁止食品加药卫生管理办法(实施)4.妇幼保健专业机构各级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职责(实施)5.农村助产人员管理条例(试行)(实施)6.农村各级医疗保健机构产科设置装备基本要求(试行)(实施)7.精神疾病xx暂行规定(实施)8.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实施细则(实施)9.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实施)10.全国卫生系统荣誉称号暂行规定(实施)11.性病防治管理办法(实施)12.结核病防治管理办法(实施)13.首批淘汰三十五项临床检验项目、方法的规定(实施)14.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工作程序(试行)(实施)15.核设施正常运行和事故期间公众受照剂量监测与评价规范实施)16.卫生监督员管理办法实施)17.外国医师来华短期行医暂行管理办法实施)18.核设施放射卫生防护管理规定实施)19.临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试行办法实施)20.鼠疫地区猎捕和处理旱獭卫生管理办法(实施)21.女职工xx工作规定(实施)22.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实施)23.预防用生物制品生产供应管理办法(实施)24.医疗机构诊疗科目名录(实施)25.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试行)(实施)26.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指导原则(实施)27.灾害事故医疗救援工作管理办法(实施)28.预防性健康检查管理办法(实施)29.母乳代用品销售管理办法(实施)30.医疗机构评审办法(实施)31.母婴xx监督员管理办法(实施)32.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许可及人员资格管理办法(实施)33.母婴保健医学技术鉴定管理办法(实施)34.保健食品管理办法(实施)35.综合医院康复医学科管理规范(实施)36.全国卫生系统外语水平考试管理规则(实施)37.保健食品标识规定实施)38.医用氧舱临床使用安全技术要求(实施)39.医疗卫生机构仪器设备管理办法(实施)40.精神病医院评审标准(试行)(实施)41.卫生计量认证实施程序(实施)42.卫生部医药卫生科技项目查新咨询工作暂行规定(实施)43.妇幼保健机构评审实施规范(实施)44.卫生行政处罚程序(实施)45.卫生部加强国际合作交流管理的规定(实施)46.乡(镇)卫生院评审标准(实施)47.综合医院评审标准(实施)48.医院乡(镇)卫生院评审结论判定标准(实施)49.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试行)实施)50.全国卫生统计工作管理办法实施)51.卫生部健康相关产品检验机构工作制度实施)52.卫生部健康相关产品检验机构认定与管理办法实施)53.卫生部健康相关产品审批工作人员守则实施)54.卫生部健康相关产品审批工作程序实施)55.卫生部消毒产品申报与受理规定(实施)56.卫生部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申报与受理规定(实施)57.具有医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认定医师资格及执业注册办法(实施)58.医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实施)59.医师执业注册暂行办法(实施)60.基本消灭麻风病考核验收办法(实施)61.国内交通卫生检疫条例实施方案(实施)62.卫生部卫生立法工作管理办法实施)63.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试行办法(实施)64.食物中毒事故处理办法(实施)65.卫生部行政复议与行政应诉管理办法(实施)66.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管理暂行办法(实施)67.医疗气功管理暂行规定(实施)68.卫生部业务主管社会团体登记管理办法(实施)69.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办法(实施)70.人类精子库管理办法(实施)71.放射防护器材与含放射性产品卫生管理办法(实施)72.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实施)73.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管理办法(实施)74.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实施)75.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实施)76.消毒管理办法(实施)77.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实施)78.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管理办法(实施)79.医疗事故分级标准(试行)(实施)80.产前诊断技术管理办法(实施)81.卫生行政执法文书规范(实施)82.传染性非典型肺炎防治管理办法(实施)83.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实施)84.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实施)85.卫生行政许可管理办法(实施)86.关于卫生监督体系建设的若干规定(实施)87.关于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的若干规定(实施)88.医疗机构传染病预检分诊管理办法(实施)89.医师外出会诊管理暂行规定(实施)90.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尸体解剖查验规定(实施)91.血站管理办法(实施)92.可感染人类的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样本运输管理规定(实施)93.放射诊疗管理规定(实施)94.尸体出入境和尸体处理的管理规定(实施)95.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实施)96.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分类管理办法(实施)97.人间传染的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和实验活动生物安全审批管理办法(实施)98.卫生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实施)99.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办法(实施)100.处方管理办法(实施)101.信访工作办法(实施)102.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实施)103.新资源食品管理办法实施)104.《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的补充规定(实施)105.单采血浆站管理办法(实施)106.护士执业注册管理办法(实施)107.预防接种异常反应鉴定办法(实施)108.《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的补充规定二(实施)109.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医师在内地短期行医管理规定(实施)110.台湾地区医师在大陆短期行医管理规定(实施)111.新生儿疾病筛查管理办法(实施)112.医疗器械广告审查办法(实施)113.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实施)114.卫生部决定废止的部门规章目录(23件)(实施)115.人间传染的病原微生物菌(毒)种保藏机构管理办法(实施)116.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墓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备使用部分)(实施)117.餐饮服务xx管理办法(实施)118.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实施)119.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办法(实施)120.食品添加剂新品种管理办法(实施)121.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办法(实施)122.医疗卫生服务单位信息、公开管理办法(试行)(实施)123.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实施)12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管理办法(实施)125.卫生部决定废止和宣布失效的部门规章目录(48件)(实施)126.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实施)127.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实施)128.卫生部决定废止的部门规章目录(7件)(实施)129.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实施)130.医疗器械召回管理办法(试行)(实施)131.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实施)132.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实施)131.卫生部海关总署关于修改《药品进口管理办法》的决定(实施)132.卫生部关于修改〈药品监督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的决定(实施)133.卫生行政执法文书规范(实施)134.性病防治管理办法(实施)135.结核病防治管理办法(实施)136.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实施)137.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实施)138.国家卫生计生委决定废止的部门规章目录(7件)(实施)139.新食品原料安全性审查管理办法(实施)140.国家卫生计生委行政复议与行政应诉管理办法(实施)141.院前医疗急救管理办法(实施)142.医师资格考试违纪违规处理规定(实施)143.职业健康检查管理办法(实施)144.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修订《单采血浆站管理办法》的决定(实施)145.国家卫生计生委决定废止的部门规章目录(25件)(实施)146.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修改〈外国医师来华短期行医暂行管理办法〉等8件部门规章的决定(实施)147.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的规定(实施)148.医疗质量管理办法(实施)149.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伦理审查办法(实施)11/ 11。

国境口岸储存场地卫生监督现场检查表

国境口岸储存场地卫生监督现场检查表

国境口岸储存场地卫生监督现场检查表
注:1.※是关键监督项目,如果有一项不符合要求,则评为差。

某关键项目符合要求的用“√”标示,不符合要求的用“×”标示。

2.每项如符合要求,则该项得满分;如不符合要求,则该项不得分。

3.可以有合理缺项(合理缺项项目用“-”标示),但需标化。

标化分=所得的分数÷该单位应得的最高分数×100。

4. 根据得分,做出良好、一般、差的检查结论。

(1)标化分在85分(含85分)以上者评为良好;
(2)标化分在60分(含60分)-85分(不含85分)者评为一般;
(3)标化分在60分(不含60分)以下者评为差。

得分:_________________ 检查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标化分:_______________
陪同检查人:___________ 监督员:__________ _________。

技能认证国境口岸卫生监督员考试(习题卷6)

技能认证国境口岸卫生监督员考试(习题卷6)

技能认证国境口岸卫生监督员考试(习题卷6)第1部分:单项选择题,共37题,每题只有一个正确答案,多选或少选均不得分。

1.[单选题]烹煮食品时要达到安全的中心温度以上:禽类和肉糜、肉馅类中心温度和其他食品中心温度应分别达到______。

A)74℃以上和78℃以上B)70℃以上和74℃以上C)76℃以上和74℃以上D)74℃以上和70℃以上答案:D解析:【依据】《出入境口岸航空配餐卫生标准》(SN/T2769-2013)2.[单选题]啮齿动物的臼齿常具有_____。

A)1对B)2对C)3对D)4对答案:C解析:【依据】《中国国境口岸医学媒介生物鉴定图谱》3.[单选题]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现场审查不计入行政许可时限,但最长不超过_______,且应当告知申请人。

A)1周B)半个月C)1个月D)3个月答案:C解析:【依据】《国境口岸卫生许可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4.[单选题]机上冷链热食应经过充分加热方可食用,加热餐食的中心温度应在2小时内达到_______以上。

A)60℃B)70℃C)74℃D)75℃答案:C解析:【依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航空食品卫生规范》第6部分5.[单选题]《检疫处理结果报告单》中,________不是必填内容。

A)处理药剂B)处理时间C)散毒时间D)处理方法答案:C解析:【依据】《出入境检疫处理管理工作规定》附件66.[单选题]清洁的茶具细菌总数为_______cfu/cm。

A)≤5B)≤8C)≤10D)≤15答案:A解析:【依据】《旅店业卫生标准》(GB9663-1996)7.[单选题]卫生检疫机关对入境、出境的废旧物品和曾行驶于境外港口的废旧交通工具,根据________,分别实施消毒、除鼠、除虫,对污染严重的实施销毁。

A)卫生标准B)医学媒介生物指标C)卫生状况D)污染程度答案:D解析:【依据】《国境卫生检疫法实施细则》第五十六条8.[单选题]申请人提供虚假材料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海关不予受理或者不予许可,并给予警告,申请人在_______不得再次申请卫生许可。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二条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国务院各部、委、局卫生职能部门要加强对卫生防疫机构的领导,健全机构,充实公共场所卫生技术装备和人员。

第三条各级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所属的卫生防疫机构对管辖范围内的公共场所实施卫生监督。

国境口岸及入出境交通工具的卫生监督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执行。

民航、铁路、交通、厂(场)矿所属的卫生防疫机构负责对管辖范围内的机场、车站、码头等候室等公共场所和国内民航客机、铁路客车、客轮以及主要为本系统职工服务的公共场所实施卫生监督,并接受所在地地、市以上卫生防疫机构的业务指导,其主要对本系统外营业的公共场所以及尚无卫生防疫机构进行监督的单位由地方卫生防疫机构实施卫生监督。

部队、学校以及其他系统所属的对社会开放的公共场所由所在地卫生防疫机构实施卫生监督。

第二章卫生管理第四条卫生防疫机构负责监督和指导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对其从业人员进行卫生知识培训和考核工作,其中个体经营者的培训考核工作由所在地区卫生防疫机构负责。

培训的具体要求:(一)卫生防疫机构按全国"公共场所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教学大纲"编写教材;(二)公共场所卫生负责人和从业人员必须完成教学大纲规定的培训学时,掌握教学大纲规定的有关卫生法规、基本卫生知识和基本卫生操作技能等;(三)卫生防疫机构对受训人员的培训进行监督审核,对合格者在"健康合格证"上加盖考核合格章。

新参加工作的从业人员应取得卫生知识合格证明后方可上岗工作;(四)从业人员每两年复训1次。

第五条公共场所从业人员健康检查的规定:(一)旅店业、咖啡馆、酒吧、茶座、公共浴室、理发店、美容店、游泳场(馆)直接为顾客服务的从业人员(包括临时工,下同)每年进行1次健康检查,其它场所直接为顾客服务的从业人员每两年进行1次健康检查,取。

q健康合格证"后方可继续上岗工作。

新参加工作的人员上岗前须取得"健康合格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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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境口岸食品卫生监督管理规定最新版全文为加强国境口岸食品卫生监督管理,保证国境口岸食品卫生安全,保障公众健康,出台了国境口岸食品卫生监督管理规定。

下文是我收集的全文,仅供参考!国境口岸食品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国境口岸食品卫生监督管理,保证国境口岸食品卫生安全,保障公众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及其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对在国境口岸从事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以及为出入境交通工具提供食品、饮用水服务的口岸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以下简称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卫生监督管理。

第三条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主管全国国境口岸食品卫生监督管理工作。

国家质检总局设在各地的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以下简称检验检疫机构)负责本辖区国境口岸食品卫生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检验检疫机构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实行卫生许可管理。

检验检疫机构对口岸食品卫生监督管理实行风险分析和分级管理。

第五条检验检疫机构按照国家有关食品卫生标准对国境口岸食品进行卫生监督管理。

尚未制定国家标准的,可以按照国家质检总局指定的相关标准进行卫生监督管理。

第二章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许可管理第六条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在新建、扩建、改建时应当接受其所在地检验检疫机构的卫生监督。

第七条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从事口岸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前,应当向其所在地检验检疫机构申请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口岸卫生许可证》(以下简称《卫生许可证》)。

第八条申请《卫生许可证》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以下卫生条件:(一)具备与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经营场所、卫生环境、卫生设施及设备;(二)餐饮业应当制定符合餐饮加工、经营过程卫生安全要求的操作规范以及保证所加工、经营餐饮质量的管理制度和责任制度;(三)具有健全的卫生管理组织和制度;(四)从业人员未患有有碍食品卫生安全的传染病;(五)从业人员具备与所从事的食品生产经营工作相适应的食品卫生安全常识。

第九条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在申请办理《卫生许可证》时,须向检验检疫机构提交以下材料:(一)《卫生许可证》申请书;(二)《营业执照》复印件(取得后补交);(三)内部卫生管理组织、制度和机构资料;(四)生产经营场所平面图和生产工艺流程图;(五)生产原料组成成份、生产设备资料、卫生设施和产品包装材料说明;(六)食品生产单位提交生产用水卫生检验报告;(七)产品卫生标准、产品标识,生产产品的卫生检验结果以及安全卫生控制措施;(八)其他需要提交的有关资料。

第十条检验检疫机构按规定要求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确定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有关规定要求,作出受理或者不受理的决定,并出具书面凭证。

对提交的材料不齐全或者不规范的,应当当场或者在受理后5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补正。

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检验检疫机构受理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申请后,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按照国家质检总局的规定进行现场卫生许可考核及量化评分。

检验检疫机构根据材料审核、现场考核及评分的结果,自受理之日起20日内,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作出准予许可或者不予许可的决定(现场考核时间除外,现场考核时间最长不超过1个月),并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申请人颁发或者送达卫生许可证件。

《卫生许可证》有效期为4年。

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需要延续《卫生许可证》有效期的,应当在《卫生许可证》期满前30日内向检验检疫机构提出申请。

第十一条在《卫生许可证》有效期内,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变更生产经营项目、变更法人、变更单位名称、迁移厂址、改建、扩建、新建项目时,应当向作出卫生许可决定的检验检疫机构申报。

第十二条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在停业时,应当到作出卫生许可决定的检验检疫机构办理注销手续,缴销《卫生许可证》。

第十三条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在向异地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提供食品及食品用产品时,可凭有效的《卫生许可证》到该地的检验检疫机构备案。

第三章从业人员卫生管理第十四条从业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

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从业人员上岗前必须进行健康检查。

第十五条检验检疫机构负责监督、指导和协助本口岸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人员培训和考核工作。

从业人员应当具备食品卫生常识和食品法律、法规知识。

第四章食品卫生监督管理第十六条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健全本单位的食品卫生管理制度,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卫生管理人员,加强对所生产经营食品的检验工作。

第十七条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进货检查验收制度。

采购食品及原料时,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索取检验合格证或者化验单,查阅卫生许可证。

向出入境交通工具提供食品的单位应当建立进货检查验收制度,同时应当建立销售食品及原料单位的卫生档案。

检验检疫机构定期对采购的食品及原料进行抽查,并对其卫生档案进行审核。

卫生档案应当包括下列资料:(一)营业执照(复印件);(二)生产许可证(复印件);(三)卫生许可证(复印件);(四)使用进口原材料者,需提供进口食品卫生证书(复印件);(五)供货合同或者意向书;(六)相关批次的检验合格证或者化验单;(七)产品清单及其他需要的有关资料。

第十八条检验检疫机构根据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卫生规范的要求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监督检查,监督检查主要包括:(一)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及卫生知识培训情况;(二)卫生管理组织和管理制度情况;(三)环境卫生、个人卫生、卫生设施、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情况;(四)食品生产、采集、收购、加工、贮存、运输、陈列、供应、销售等情况;(五)食品原料、半成品、成品等的感官性状及食品添加剂使用情况以及索证情况;(六)食品卫生检验情况;(七)对食品的卫生质量、餐具、饮具及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进行现场检查,进行必要的采样检验;(八)供水的卫生情况;(九)使用洗涤剂和消毒剂的卫生情况;(十)医学媒介生物防治情况。

第十九条检验检疫机构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日常卫生监督,应当由2名以上口岸卫生监督员根据现场检查情况,规范填写评分表。

评分表须经被监督单位负责人或者有关人员核实无误后,由口岸卫生监督员和被监督单位负责人或者有关人员共同签字,修改之处由被监督单位负责人或者有关人员签名或者印章覆盖。

被监督单位负责人或者有关人员拒绝签字的,口岸卫生监督员应当在评分表上注明拒签事由。

第二十条检验检疫机构应当根据食品卫生检验的有关规定采集样品,并及时送检。

采样时应当向被采样单位或者个人出具采样凭证。

第二十一条向出入境交通工具供应食品、饮用水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供应食品、饮用水前应当向检验检疫机构申报,经检验检疫机构对供货产品登记记录、相关批次的检疫合格证和检验报告以及其他必要的有关资料等审核无误后,方可供应食品和饮用水。

第二十二条航空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积极推行生产企业良好操作规范(GMP)、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等质量控制与保证体系,提高食品卫生安全水平。

第五章风险分析与分级管理第二十三条检验检疫机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标准的规定,结合现场监督情况,对国境口岸食品实行风险分析和分级管理。

第二十四条检验检疫机构应当组织技术力量,对口岸食源性疾病发生、流行以及分布进行监测,对口岸食源性疾病流行趋势进行预测,并提出预防控制对策,开展风险分析。

第二十五条检验检疫机构根据对口岸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卫生许可审查和日常卫生监督检查的结果,对不同类型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实施分级管理。

在确保口岸食品安全的基础上,可以依据风险分析,分级分类管理的原则,采用随机抽查的方式进行监督检查,监督频次应当符合以下要求:(一)卫生许可审查和日常卫生监督检查均为良好的单位,评为A 级单位,检验检疫机构对A级单位监督频次每6个月不少于1次;(二)卫生许可审查和日常卫生监督检查有一个良好的,评为B级单位,检验检疫机构对B级单位监督频次每3个月不少于1次;(三)卫生许可审查和日常卫生监督检查均为一般的,评为C级单位,检验检疫机构对C级单位监督频次每月不少于1次;(四)卫生许可审查结论为差,或者卫生许可审查结论为良好,但是日常卫生监督较差的,评为D级单位,检验检疫机构对D级单位不予卫生许可,或者次年不予续延卫生许可;(五)未开展量化分级管理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监督频次每2个月不少于1次。

第二十六条检验检疫机构对不同级别的单位进行动态监督管理,根据风险分析和日常监督情况,每年1次进行必要的升级或者降级调整。

第二十七条检验检疫机构应当根据国家质检总局发布的食品预警通报,及时采取有效的措施,防止相关食品向国境口岸及出入境交通工具供应。

第二十八条国境口岸发生食物中毒、食品污染、食源性疾患等事故时,检验检疫机构应当启动《国境口岸食物中毒应急处理预案》,及时处置,并根据预案要求向相关部门通报。

第六章罚则第二十九条口岸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检验检疫机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及其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予以行政处罚:(一)未取得《卫生许可证》或者伪造《卫生许可证》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二)涂改、出借《卫生许可证》的;(三)允许未取得健康证明的从业人员上岗的,或者对患有有碍食品卫生安全的传染病的从业人员不按规定调离的;(四)拒不接受检验检疫机构卫生监督的;(五)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或者有关规定的。

第三十条从业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由检验检疫机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及其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予以行政处罚:(一)未取得健康证明而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二)伪造体检报告的;(三)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或者有关规定的。

第三十一条检验检疫机构工作人员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或者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章附则第三十二条本规定由国家质检总局负责解释。

第三十三条本规定自20xx年4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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