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学概论教案 第九章 旅游影响

旅游学概论教案 第九章  旅游影响
旅游学概论教案 第九章  旅游影响

法学概论案例分析题汇编

法学概论案例分析题汇编 1、上诉人:张甲,男,15岁,住某县建设路5号院内,学生。 法定代理人:张乙,男,47岁,住址同上,系张甲之父。 被上诉人:李甲,男,8岁,住某县光明小区某家属院内。 法定代理人:李乙,男,30岁,住址同上,系李甲之父。 1990年4月21日,被上诉人李甲与邻居6岁的小孩王红在院内各拿一个小鞭子戏耍。上诉人张甲路过该院时,被上诉人李甲和王红索要鞭子,李甲没有给张甲鞭子,并抽了张甲一鞭子,张甲从临近废钢筋堆旁拾器起一段废钢丝追打李甲,打伤其左眼。经李甲之父李乙送医院治疗,诊断为:左眼角巩膜横断裂伤,眼内容物完全脱落,已无视力。李甲因此住院62天,支付医药费560元,营养费460元。李乙诉至人民法院,要求张甲的父母赔偿一切经济损失。 此案经人民法院审理判决:张甲之父张乙负责赔偿李甲医药费55元以及住院期间的营养费430元;赔偿护理人员误工补贴及火食补助费510元。张乙不服,提起上诉。 [问题] (1)甲的父母是否应承担全部经济损失的民事责任? (2)人民法院的判决是否正确? 2、杭州王某是一个装裱师,65岁,因技艺高超,收入颇丰,有三居室住房一套,且有不少名人字画。王某有一女儿,在北京居住,因关系不和睦,父女很少来往。王某请一18岁的李姓保姆照顾自己。1999年王某立下一份遗嘱:“本人去世后,住房一套、所藏名人字画及所有积蓄,赠于李某”,并且经过公证。2001年12月,王某又立一份遗嘱:“本人百年后,住房赠于李某”,且也到公证机关公证。2001年1月,王某去世,其女儿回来,要求继承遗产,并且说王某所立的遗嘱是受李某胁迫,且两份遗嘱内容不一致,应认定无效。李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请问法院该如何判决? 刑罚、共同犯罪、犯罪未遂、犯罪中止、数罪并罚、犯罪构成、民事诉讼、刑事诉讼、行政诉讼、诉讼参加人、证据 1、李某深夜潜入本单位财务室,意图盗窃保险柜中的财物。李某用尽一切办法也未能将保险柜打开。正要离开时,恰好保安人员前来巡逻,看到财务室的门是虚掩的,就进去查看,与李某相遇。李某用撬保险柜的棍子将保安打晕后逃走。回到家中后,李某害怕保安员已经认出自己,醒来后报案,就拿了一把匕首,要将保安员杀死灭口。李某刚刚返回单位大门口,就被接到报案后赶到的公安人员抓获。 [问题] (1)李某盗窃未遂后将保安人员打晕的行为应当如何定性?为什么? (2)李某返回作案现场欲将保安人员杀死灭口的行为属于犯罪的哪种形态? (3)对李某应当如何定罪处罚? 2、甲乙丙丁四被告都是成年人,一天他们在一起喝酒,甲某提出到江边的货船上去盗窃,乙丙丁三人表示同意,甲某遂分派乙某去准备七首和自行车,丁某去窥视作案地形。入夜后,甲乙丙三人从货船上盗窃得价值6000元的衣料,第二天他们又找到丙要求其想办法销脏,起初丙不同意,后惧怕三人的威胁,处理了脏物,所得赃物四人平分。 请问:四人在本案中的地位如何?为什么? 一、概念 行政法制监督、知识产权、商标、商标权、职务发明、经济法、上市公司、合同、要约、承诺。 案例分析 1、王某于一日深夜盗窃邻家摩托车一辆,请年分析该犯罪构成。 答:该案犯罪构成中犯罪主体为王某,犯罪主观方面为故意,犯罪客体为邻居的财产权,客观方面为实施了盗窃行为。

旅游学概论培训教案

郑州交通职业学院 课程教学进度计划表 2011 ~2012学年第二学期 专业名称酒店管理 课程名称旅游学概论 总课时数72 理论时数44实践时数20 复习考试8其其它0 授课周数18 周学时4 教材名称旅游学概论出版社郑州大学出版社 出版时间2010年6月 授课教师朱云娜实践教师辅导教师朱云娜授课班级11大专酒店1、2班 教研室主任签字系部教学主任签字

教务处编印 二O一一年元月 授课计划管理制度 授课计划是完成教学计划、落实教学大纲要求、安排学期授课内容、教学进度以及采用主要教学方式的主体计划,是保证教学质量的重要文件。因此对制定授课计划做出如下规定: 第一条任课教师在承担某一课程授课任务后,必须做好调查研究,了解学生已有基础及相关课程的学习情况,同时要充分了解本课程在该专业中的地位、作用与要求。作为课程的教学组织者、实施者,应对本课程的教学质量全面负责,认真编写授课计划。 第二条任课教师应根据"教学大纲"等有关文件,在新学期初第二周完成学期授课计划的编写工作。 第三条授课计划内容包括: (一)按讲授一次课(2学时)编写授课内容提要; (二)授课类别应分别注明理论讲授(包括理论讲解、讨论、练习答疑等)或实验(训); 第四条授课计划经教研室、系(部)审批后方可执行。 第五条授课计划一经批准,原则上不得随意变更。任课教师如要对学期授课计划作部分改动时,需经教研室主任、系(部)主任批准。如作重大变动,需经系部、教务处及教学院长批准,并报教务处、督导室备案。 第六条教研室主任应经常检查教师授课计划的执行情况,督促教师按计划完成各项教学任务;教学督导小组,可将授课计划作为检查教学情况的主要依据。教务处、督导室在系(部)、督导小组检查的基础上进行抽查。原则上,实际进度与计划相差小于±4课时。否则,按教学事故处理,主讲教师写出书面理由。 第七条学期授课计划填写部分统一用小四、楷书打印一式四份,系部、教务处、督导室各一份,任课教师留一份。

《旅游法规概论》试卷

《旅游法规概论》试卷 一、填空题(本大题共15小题,每空1分,共15分。) 1. 作为旅游法律关系客体之一的工业产权包括__________和智力成果权。 2. 在狭义上,旅游业通常是指旅行社行业、旅馆业和__________。 3. 承诺是__________同意要约的表示。 4. 在旅馆法中,__________是指当顾客无力支付住房、饮食等服务费用时,旅馆有权扣留旅客的财物。 5. 国际旅行社每设立一个分社,应当增加注册资本__________万元人民币。 6. 旅行社质量保证金属于__________所有。 7. 旅游者向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投诉,要求旅行社给予赔偿时,其请求赔偿的投诉时效期间为__________天。 8. 所谓导游,是指依法取得__________接受旅行社委派,为旅游者提供向导、讲解和相关旅游服务的人员。 9. 初级导游的资历要求是取得导游资格证书后工作满__________年。 10. 国际航空运输承运人的赔偿责任限额规定:对每名旅客随身携带的物品的赔偿责任限额为__________计算单位。 11. 按航空法规定,乘坐中国民航的飞机,因旅客本人原因误机,应支付原票款__________的退票款。 12. 我国《文物保护法》对私人收藏文物的规定:允许私人__________文物。

13. 外国人居留证发给在中国居留__________年以上的外国人。 14.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有效期为__________年。 15. 旅行社为旅游者办理的旅游意外保险金额,出境旅游每位旅游者不得低于__________万元 8、导游违反合同或旅程计划,擅自增加购物次数,按旅游者购物每次价款的[ ]退还。 A、10% B、20% C、30% D、40% 9、高级导游员的业绩要求是:游客反映良好率不低于[ ] A、90% B、85% C、95% D、100% 10、我国加入《蒙特利尔协议》的时间是[ ] A、1975年 B、1979年 C、1958年 D、1981年 11、我国铁路运输企业依法应承担责任时,对每名旅客人身伤亡饿赔偿责任限额为人民币[ ] A、1万元 B、2万元 C、3万元 D、4万元 12、环境保护法的根本目的是[ ] A、保护人民健康,促进经济建设 B、防止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 C、合理开发和利用生态资源 D、保护生态平衡 13、外国人在移动性住宿工具内临时住宿,须于[ ]内向公安机关申报。 A、12小时 B、24小时 C、48小时 D、48小时

《法学概论》期末考试案例分析题目

《法学概论》期末考试案例分析题目 1.某甲在某百货公司购买服装,在甲到收银台交款时,因地面太滑而摔伤,甲即找公司经理要求赔偿。该公司的保安人员认为甲在购货中有盗窃行为,就强将甲带入办公室。 问:甲与百货公司间因何法律事实发生何法律关系? 答:本案中,甲与百货公司间在三个法律事实发生三种法律关系:一是因买卖服装发生的买卖关系; 二是甲因地面太滑而摔伤这一侵权行为而发生的侵权损害赔偿关系; 三是因甲被保安人员误为盗窃并被强行带入办公室这一侵权行为引起的侵权损害赔偿关系。 2.某甲长期下落不明,经其配偶乙向法院申请,法院判决宣告甲死亡。其后,乙就与丁结婚,并将一6岁的儿子送给丙收养,双方办理了收养手续。实际上甲并未死亡。经甲请求法院撤销了对其死亡的宣告。甲回家后发现儿子被人收养,乙也改嫁他人,幸丁已死亡。因此,甲就要求与已恢复婚姻关系,并以自己未同意将儿子送丙收养主张收养无效。 问:甲可否与乙自动恢复婚姻关系?甲的儿子与丙间的收养关系是否无效?答:甲乙间的婚姻关系不能自行恢复。因为在甲宣告死亡后乙与丁结婚,已另存在一个婚姻关系,甲乙若要同意结婚,则需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丙与甲的儿子间的收养关系有效。因为在甲被宣告死亡期间甲的儿子被丙依法收养,甲虽说被撤销死亡宣告,但甲的儿子与丙间的收养关系并未解除。 3.大学生甲,在校园内用鸟枪打鸟,事先没有验枪,自认为枪膛内没有铁子弹头便随手扣动板机,结果把一个过路的同学打成重伤。 问:甲是否应负刑事责任?如应负刑事责任,应负何种刑事责任? 答:甲在校园内打鸟,应当预见到鸟枪的铁子弹头射出后,可能造成致人死亡的后果。但是他由于疏忽大意的过失犯罪。对于这一同学的重伤,甲应失过失伤害

旅游学概论教案

教案 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 课程 ___________ 旅游学概论___________ 班级 ___________ 1432 (酒店) _______ 教师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省航空技校

2015 年9 月

江苏省技工院校教案首页 课题: 1.1旅游的定义1.2旅游活动的构成与特点 1.1旅游的定义 1.2 1.艾斯特定义 1. 2.世界旅游组织的定义 2. 3.我国对旅游的定义 旅游活动的构成与特点 旅游活动的构成 旅游活动的特点 教学目的、要求: 1.掌握旅游的定义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掌握旅游活动的构成要素 教学重点、难点:旅游的定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课方法:课堂讲授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教学参考及教具(含电教设备)____________ 黑板____________________ 布置作业: 1.简述“艾斯特“定义的容 2.简述旅游活动的构成要素 3.简述旅游活动的异地性 授课执行情况及分析: 板书设计或授课提纲

提出问题 作为酒店管理专业的学生,为何要学习旅游学概论? 二、导入新课 判断下列活动哪些是旅游? 1?学生异地读书 2?农民异地打工 3?学者外地参加学术会议 4?三峡大移民 5?海外华侨、港澳台同胞回大陆定居 6.外籍教师来我校任教 7?留学生到外国留学 8.来到某担任外交人员 9.外国高层政府代表团来华访问 三、讲授新课 第一节旅游的定义一、“旅游”一词的来源

旅游专业《旅游概论》第四章试题有答案知识分享

第四章旅游业的构成 第一节旅行社 一、单项选择题 1、依法设立并具有法人资格、有营利目的、从事旅游业务、实行独立核算的企业是()A旅游商场 B旅游饭店 C旅游景区 D旅行社 2、在欧美国家,既组织和批发包价旅游,又从事旅游产品零售业务的旅行社是() A旅游批发商 B旅游经营商 C旅游零售商 D旅游代理商 3、英国通济隆旅行社的主要业务是代表旅游者向旅游企业购买旅游产品,或者代表旅游企业向旅游者销售旅游产品,它属于() A旅游批发商 B旅游经营商 C旅游零售商 D旅游组织商 4、在旅游者和旅游产品之间起着中介作用的企业是() A旅游饭店 B旅游景区 C旅游社 D旅游交通业 5、下列旅游业务属于我国国内旅行社经营范围的是() A招来外国旅游者来中国旅游 B经国家旅游局批准,招徕组织我国居民到外国旅游 C为我国旅游者代购国外交通客票 D为我国旅游者在国内旅游提供导游服务 6、国内旅行社和国际旅行社都可以经营的业务是() A招徕外我国旅游者来中国旅游 B为旅游者代购、代订国内外交通客票 C招徕我国旅游者在国内旅游 D经批准,接受旅游者的委托,为旅游者代办入境、出境及签证手续 7、不属于我国国内旅行社业务范围的是() A招徕我国旅游者在国内旅游B为我国评选活动者代购、代订国内机票 C组织大陆旅行者到港澳旅游 D为国内旅游者提供行李服务 8、下列服务项目中不属于国内旅行社经营范围的是() A代办签证 B旅游咨询 C代购车票 D行李托运 9、旅游活动商品化完成的标志是() A旅游饭店的产生 B旅游者的产生 C旅行社的产生 D旅游交通的产生 10、世界上第一家商业性旅行社出现在1845年,它的创办者是() A陈光甫 B托马斯库克 C克拉普夫 D汉泽克尔 11、欧美国家的主要旅游中间商是() A旅游批发商 B旅游经营商 C旅游零售商 D旅游组织商 12、“五一”黄金周,某国内旅行社要组团旅游,他可以选择的旅游路线是() A北京三日游 B韩国六日游 C香港购物游 D中俄边境一日游 13、以下不是我国国内旅行社经营范围的是() A为我国旅游者提供导游服务 B为我国旅游者代购车票 C为我国旅游者提供食宿服务 D组织我国旅游者进行边境旅游 14、以是否从事“主催旅行”为划分旅行社依据的国家是() A美国 B日本 C英国 D法国 15、《旅行社管理条例》颁布于() A1985年 B1991年 C1996年 D1999年 16、创办世界第一家旅行社的人是() A马可波罗 B托马斯·库克 C莱斯特 D腓尼基人 17、下列不是旅游业构成支柱的是() A旅行社 B旅游饭店 C旅游资源 D旅游交通 18、不属于欧美国家旅行社分类的是() A旅游批发商 B旅游经营商 C旅游零售商 D旅游代办商

法学概论试题一及答案

法学概论试题一及答案 一、单选题(每题1分,共20分) 1、我国婚姻法第18条规定:“夫妻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这一规范属于下列哪一选项? A、授权性规范 B、任意性规范 C、禁止性规范 D、准用性规范 2、明确提出“法治应当优于一人之治”观点的是下列哪一位学者? A、黑格尔 B、亚里士多德 C、耶林 D、乌尔比安 3、划分法系是按照法律的( ) A、表现形式 B、阶级本质 C、规定内容 D、历史传统 4、我国现行宪法规定,在法律规定范围内的私营经济是( ) A、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补充 B、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有益补充 C、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有益补充 D、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 5、根据我国现行宪法和法律,下列选项中哪一机关有权主持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选举工作? A、全国人大主席团 B、全国人大常委会 C、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 D、全国人大 6、我国现行宪法制定于() A、1982年12月4日 B、1978年12月4日 C、1999年3月15日 D、1982年10月1日 7、下面说法中,哪个不属于行政许可法的调整范围? A、老王下岗后想开一个小饭馆,于是向工商局提出申请,工商局经审查,发给了老王营业执照。 B、公安交通部门根据李某的申请,发给李某驾驶执照 C、进出口食品检疫机关,经鉴定后,给某公司的出口食品贴上了检疫标签 D、某大学希望上级教育部门拨款对学校进行扩建,上级教育部门对其申请予以审批 8、下列哪些行为是行政处罚行为?() A、责令限期治理 B、责令停产停业 C、责令赔偿损失 D、责令退还土地 9、李某从国外归来,因携带商品过多被罗湖海关认定为走私,李某欲提起行政复议,下列关于行政复议机关正确的是() A、李某可以向罗湖区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 B、李某应向深圳市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 C、李某应当向深圳市海关提起行政复议 D、李某可向罗湖区人民政府或者深圳市海关提起行政复议 10、对山西省晋城市人民政府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申请复议的,由哪个机关管辖? A、山西省政府 B、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 C、晋城市政府 D、晋城市人大常委会 11、张某的父亲是一个字画收藏家,去世,留给张某很多字画,但张某根本不懂字画,一日张的朋友看到张家挂着的一幅画,欲购买,张说,我不懂,你看着给吧,后二人以8000元成交。后张的父亲的朋友来找张,问原来墙上的画呢?张说卖了,该人说那幅画至少值10万元。该买卖关系违背了哪项民法原则() A、自愿原则 B、平等原则 C、诚信原则 D、公平原则 12、张某婚后不久因与其他人吵架患精神病,在对张某的监护问题上发生分歧,且互相推诿,在这种情况下,应由谁担任监护人? A、妻子 B、父母 C、兄弟 D、叔叔 13、当事人约定“甲的儿子如果从外地调回”,则甲乙之间的房屋租赁合同即终止。这一民事法律行为所附的是:() A、解除条件 B、延缓条件 C、延缓期限 D、解除期限 14、下列各项属于财产所有权的原始取得的是:() A、叔叔送给今年刚满7岁的小明一辆自行车作为生日礼物 B、小张继承哥哥的一处房子

旅游学概论试讲教案

试讲人: 试讲科目:旅游学试讲日期:

《旅游学概论》课程教案首页

教学方法设计 组织教学1min) 复习旧课:旅游的产生(4min) 讲授新课:旅游活动的基本认识(30min) 一、旅游的内涵 二、个人需要与旅游动机 三、旅游活动三要素 四、旅游活动的性质 五、旅游活动的特点 巩固总结4min) 布置作业(2min) 1.什么是旅游,怎样理解旅游的定义? 2.今年10月新《旅游法》出台,明文规定:“不得安排购物,取消自费项目”对团费的影响? 3.十一假期,你计划选择去何地旅游,请详述旅游时间及线路安排。 教学反思: 机动时间(2min)

板书设计: 一、旅游的内涵 旅游,是为了休闲、商务和其他目的离开惯常的环境,到某个地方去以及在 某个地方停留,但连续不超过1年的活动。 二、个人需要与旅游动机 三、旅游活动三要素 1.主体 2.客体 3.介质 四、旅游活动的性质 1.社会现象 2.文化现象 3.经济活动 4.政治色彩 五、旅游活动的特点

旅游活动的基本认识 教学组织:请学习委员清点学生人数 复习旧课 旅游的产生:生产力发展——社会大分工——商品交换——商业旅行 现代旅游业的开端:1841年7月5日,托马斯·库克利用包租火车的方式,组织了一次从英国中部地区的莱斯特前往洛赫伯勒的团体旅游。参加这次旅游活动的人数达570人之多,往返全程24英里,目的是参加在该地举行的一次禁酒大会。(第一家旅行社:1845年,托马斯·库克旅行社) 讲授新课 一、旅游的内涵(教材41-42页) 旅游,是为了休闲、商务和其他目的离开惯常的环境,到某个地方去以及在某个地方停留,但连续不超过1年的活动。 二、个人需要与旅游动机 旅游是一种高层次消费方式,因为现代社会中的旅游不同于古代文人的游山玩水或徐霞客式的旅行和科学考察。它是人类社会中一种不断发展的生活方式。 马斯洛需求层次论——将需求分为五种,按层次逐级递升分别为:生理上的需求,安全上的需求,情感和归属的需求,尊重的需求,自我实现的需求。求知需要和审美需要。这两种需要未被列入到需求层次排列中,他认为这二者应居于尊重需求与自我实现需求之间。

法学概论案例分析

1.某甲,现年17岁,某足球俱乐部青少年队运动员,其食宿由俱乐部提供,另外有1000元月工资(高于当地平均工资)。2006年10月14日,甲在商场看到自己非常喜爱的一套高级音响,就以自己的积蓄和借款将其买下,花去2万元。甲父对此十分不满,遂以甲尚未成年为由,主张该购买行为无效。 问题:甲父的主张能否成立为什么 (1)甲父的主张不能成立。 (2)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从事与其年龄、智力不相适应的民事行为,未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的,无效。但在本案中,甲虽为未成年人,但应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因为甲已满16周年,并能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 2.甲因婚外情而欲毒杀其妻。一天,甲在其妻饮食中投了毒,其妻吃了有毒的食物后中毒倒地,痛苦挣扎。此时甲看着痛苦万分的妻子,于心不忍,急忙将妻子送到医院救治。经抢救,其妻脱离了生命危险并痊愈出院。 问题:甲的行为属于犯罪中止,还是犯罪未遂为什么 (1)甲的行为属于犯罪中止,而非犯罪未遂。 (2)甲的行为符合“虽然已实施完了某种犯罪行为,但在犯罪结果发生之前主动防止了犯罪结果的发生”的犯罪中止 犯罪中止两个构成要件:一、必须是在犯罪过程中停止犯罪,本案中甲在毒杀其妻的过程中停止了杀人行动。二、必须是主动有效地防止了犯罪结果的发生,本案中甲出于其自己的意志原因,在其妻死亡的犯罪结果发生之前,主动地采取了将其送到医院救治的措施,有效地防止了其妻死亡这一危害结果的发生。 3.2006年5月3日,甲开车携朋友乙等人去某旅游景区游玩,快到目的地时,乙提出让他开一会车。甲知道乙正在学车,尚未取得驾驶执照,开车尚不熟练,且旅游景区游人较多,担心乙开车会有危险,但又碍于情面,同时也认为有自己在旁指导,不会出事,遂让乙换到驾驶座位上开车。车行10分钟后,至旅游景区,车辆与行人渐多,乙有些心慌,在一转弯处,因躲避对面车辆,乙急打方向盘致车撞向旁边山壁,两名行人被车撞倒,一人死亡,一人重伤。问题:甲、乙二人是否构成共同犯罪为什么 答:不构成。因为:共同犯罪是指两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构成共同犯罪,共同犯罪必须具备以下三个要件: (1)犯罪主体必须是两个或耆两个以匕的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 (2)各个共同犯罪人必须具有共同的犯罪行为;

旅游学概论教案

教案 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 课程旅游学概论 班级 1432(酒店) 教师 江苏省常州航空技校 2015 年 9 月江苏省技工院校教案首页 课题: 1.1旅游的定义 1.2旅游活动的构成与特点教学目的、要求: 1.掌握旅游的定义 2.掌握旅游活动的构成要素 教学重点、难点:旅游的定义 授课方法:课堂讲授 教学参考及教具(含电教设备)黑板 布置作业: 1.简述“艾斯特“定义的内容 2.简述旅游活动的构成要素 3.简述旅游活动的异地性

授课执行情况及分析: 板书设计或授课提纲 1.学生异地读书 2.农民异地打工 3.学者外地参加学术会议 4.三峡大移民 5.海外华侨、港澳台同胞回大陆定居 6.外籍教师来我校任教 7.留学生到外国留学 8.来到某国家担任外交人员 9.外国高层政府代表团来华访问 三、讲授新课 第一节旅游的定义 一、“旅游”一词的来源 在我国,“旅游”一词最早见于南朝沈约的《悲哉行》:“旅游媚年春,年春媚游人。”行客留连春天的美景,春景也在取悦着游人。连个媚都是动词,这里有二者相互取悦的意思。

旅游:“旅”,旅行、离家出行(反义词:居家)。 “游”,游览、游玩。 二者关系:离家出行不一定是旅游;反过来,要去游览、游玩必须要离家出行。迁徙:由此地到彼地定居,主要目的是求生存,不再回来。 旅行:travel 由此地到彼地,主要目的不是游玩,且一定时间内要返回来。旅游:tour或tourism离家远行,又回到家里,在此期间参观、游览一个或几个地方。由此地到彼地,主要目的是游玩,且一定时间内要返回来。 我国古代文献中,“旅游”的姊妹概念是“观光”,“观光”一词来源于《易经》中观卦:“观国之光,利用宾于王“——观国之风光,宜于作国王的宾客。台湾、日本、韩国曾使用”观光“一词代表旅游,旅游管理机构被称为”观光局”二、旅游的定义 (一)最全面、最具代表性:“艾斯特”定义(1942年瑞士汉泽克尔和克拉普夫两位学者提出,70年代被“旅游科学专家国际联合会”采用,该组织英文缩写为AIEST): 旅游是非定居者的旅行和暂时逗留而引起的现象和关系的总和。这些人不会导致长期定居,并且不会牵涉任何赚钱的活动。 该定义特点:强调了异地性、暂时性、非就业性、综合性 优点:不把旅游看成某种单纯的活动,并指出旅游会引发广泛的社会关系。 缺点:“不从事任何赚钱的活动“会让人排除商务旅游,”不从事任何赚钱的活动“应正确理解为旅游者不从旅游地获得报酬,所以商务旅游也是旅游的一种类型。 (二)世界旅游组织(World Tourism Organization 简称WTO)1991年6月加拿大渥太华会议对旅游的定义:

法学概论试题及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30小题,每小题1分,共30分,多选、少选、错选均不计分) 1、在我国有权制定行政法规的国家机关是(B) 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 B、国务院 C、国务院各部委 D、地方人民政府 2、依据宪法规定,国务院总理由() 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 B、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推荐 C、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提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决定 D、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 3、我国现行宪法规定,在法律规定范围内的私营经济是() A、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补充 B、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有益补充 C、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有益补充 D、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 4、我国第一部社会主义类型的宪法是() A、1954年宪法 B、1975年宪法 C、1978年宪法 D、1982年宪法 5、根据我国宪法的规定,既是公民权利又是公民义务的是() A、政治权利和自由 B、教育和社会经济权利 C、劳动权和受教育权 D、保障权和人身权 6、下列不属于行政处分的是() A、警告 B、记过 C、没收 D、撤职 7、下列各项中,属于单方法律行为的是() A、合同的变更 B、婚姻的成立 C、继承权的放弃 D、合伙人达成的协议 8、财产所有权的权能包括() A、占有、使用、收益、处分权 B、占有、使用、收益、转让权 C、占有、利用、收益、处分权 D、控制、使用、收益、处分权 9、下列事实中,哪一种事实能发生不当得利之债() A、债务人清偿未到期的债务 B、接受赠与的财产 C、养子女给其生父母的赡养费 D、顾客多付售货员货款 10、依据我国现行婚姻法的规定,下列属于可撤销的婚姻是() A、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B、未列法定婚龄的 C、一方或双方当事人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 D、因胁迫而结婚的 11、根据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抽奖式的有奖销售最高奖的金额不得超过() A、3000元 B、5000元 C、8000元 D、10000元 12、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 A、不能作为继承人,除非被继承人没有其他任何继承人 B、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C、可以作为第二顺序继承人 D、不能作为继承人,但可分得质量财产 13、我国公司法所规定的公司形式有() A、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 B、股份有限公司和股份两合公司 C、有限责任公司和无限公司 D、无限公司和两合公司 14、犯罪客体是指()

旅游学概论复习题及答案

旅游学概论复习题及答案 旅游学概论 第一章旅游活动的历史发展 1、人类早期的迁移活动是否属于现今意义上的旅游活动?为什么? 不属于。在于原始社会的早期,由于社会经济条件的限制,人们客观上不具备能借以开展旅行活动的物质基础,主观上也不存在外出旅行的愿望。虽然当时的确有迁移活动发生,但这些活动具有的被迫性和求生性特点,说明它们既不属于真正意义上的自愿旅行,更谈不上是现今意义上的旅游活动。 2、人类最初的旅行需要是如何产生的? 为了实现产品交换,人们需要了解其他地方的产品生产和市场需求情况,需要前往其他地区去交换产品或货物,对外旅行的需要也由此而产生。 3、近代以前的旅行发展有哪些基本特点? A.旅行活动的发展与社会的政治经济状况直接相关;b.商贸旅行占主导地位;c.就非经济目的或消遣性质的旅行活动而言,参加者多为统治阶级及其附属阶层。 4、试析产业革命对近代旅游产生和发展的影响。 A.加速了城市化进程,改变生活环境。 B.改变工作性质。 C.科学技术的进步为大众创造了条件。

D.改变阶级关系。 E.改变运输条件 5、铁路运输的出现何以刺激人们的旅游需求? 主要优点:1、费用低。2、速度快3、运力大4、通达范围广6、为什么人们普遍将托马斯库克视为旅游业的先驱? 1、1841年7月5日,托马斯库克利用包租火车的方式,组织了一次500多人的比以往任何类似活动都具有开创性意义的团体旅游活动(禁酒大会、特点:公共性、规模大、全程陪同); 2、1845年,托马斯库克开始尝试商业性质的组团活动业务。(特点:商业性、长途过夜、路线勘察、编写指南、导游服务) 3、1855年,组织前往法国巴黎世界博览会的团体旅游活动。这是世界上组织包价出国游的开端、 4、1865年,托马斯库克父子成立 5、1872年,托马斯库克组织了世界上首例环球旅游团。 6、总而言之,托马斯库克在组织团体旅游方面的成功,反映出当时社会对旅游服务的需求已经形成规模足够大的市场。以托马斯库克为代表的旅行社行业的出现,标志着近代旅游业的诞生。 7、试析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旅游活动迅速得以恢复和发展的原因。认识这些原因有何实际意义? 1、世界人口的增加 2、世界经济的发展和人均收入的增加 3、交通运输工具的进步

部分 法学概论历年真题 案例分析及答案

2019年模拟: 36.法律渊源1-36 答:法律渊源是指用以表现法律的各种具体形式 37.人格权4-157 人格是指公民作为权利和义务主体的独立的资格。公民依法享有这 种资格的权利就是人格权。 38.危害行为9-364 危害行为是指人在自己的意识和意志的支配下所实施的危害社会的,为刑法所禁止的行为。 39.侦查10-418 答:侦查是指公安机关(包括国家安全机关)、检察机关在办理案件的过程中,依法进行专门调查工作相采取有关的强制性措施的诉讼活动。 40.条约13-497 答:条约是国际法主体间依据国际法所缔结的据以确定其相互权利与义务的书面协议。广义的条约指不论以何种名称成形式出现的国际法主体间达成的国际协议。狭义的条约仅指以条约为名称的协议。 五、论述题(本大题共1小题,14分) 44.试述我国国家机关组织和活动的基本原则。4-170 (1)民主集中制原则 这一原则是党的政治原则和组织原则在国家制度上的体现,是我国国家机关组织和活动的最重要、最基本的原则。 (2)为人民服务的原则 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人民是国家的主人,国家工作人员是人民的“公仆”,国家机关的各种任务,归结到底,就是为人民服务。 (3)法治原则 国家机关组织和活动中的法治原则,要求所有的国家机关都必须严格按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进行活动,所有的国家工作人员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严格依法办事。 (4)精简的原则 社会主义的国家机构应该是有效率的、接近人民群众和便于人民群众参加国家管理的。 六、案例分析题(本大题共2小题,每小题8分,共16分) 45.王甲因病去世。王甲育有一子王乙和一女王丙。而王乙已先于王甲去世,王乙之子王丁尚年幼。 问题:王丁能否继承王甲的遗产?为什么?6-282 (1)王丁可以继承王甲的遗产。 (2)这是一种代位继承现象。代位继承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有权继承其父或母应继承的财产份额的一种制度。 46.某甲投毒杀害某乙,在某乙服了毒药后,某甲幡然悔悟,主动给某乙服用解毒药物,使之脱离了危险。 问题:某甲的行为属于什么性质?为什么?对其应如何处理?9-374 (1)某甲的行为属于犯罪中止。 (2)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犯罪中止有两种情况:一种是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行为,从而避免犯罪结果的发生;另一种是虽然已经实施完了某种犯罪行为,但是在犯罪结果发生之前,主动防止了犯罪结果的发生。此案中属于第二种。 (3)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

法学概论案例分析题汇总

案例分析 民法案例 1、甲丧偶,有四子都成家各有子女,并与甲分家单过。一天,甲和长子乘车外出,坠入山涧双亡。甲有一笔财产。问 (1)此案应如何继承(2)乙妻和乙子应各得多少(3)若有证据证明乙先于甲死亡,乙子应得多少遗产(1)法定继承中如果有继承权的几个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而且不能确定谁死于后的,应推定没有继承权的人先死。如几个人死亡人辈份不同应推定长辈先死。 (2)甲先死,甲的遗产原则上有四个儿子均等继承,乙继承的一分,乙妻得3/4,乙子得1/4. (3)乙先死,由乙子代为继承其父应继承甲遗产的份额。 3某甲于1984年2月离家外出,此后与家中失去联系,其妻经多方寻找,始终找不到,遂于1988年5月向人民法院申请对某甲宣告死亡。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程序宣告某甲死亡。这一宣告具有什么样的法律效力? 宣告死亡的法律效力和自然死亡的法律效力想同。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日起就是被宣告人死亡的日起,其民事权力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即行终止。在本案中,甲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后,他与配偶的婚姻关系从宣告死亡之日起即消灭,同时继承开始。 4某大学成立劳动服务公司,先由校长批准设立,接着订立了组织章程,然后领取了营业执照,最后开张营业。此劳动服务公司从何时起具有法人资格 此劳动服务公司应从经主管部门批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具有法人资格。 5某印刷厂于1988年3月向造纸长购进10吨纸,议定12月付清货款。该印刷厂管理混乱,货款没有按期偿付。次年年初,该长厂长因犯罪被判刑改造。造纸厂多次找印刷厂索要货款,新任厂长认为,此款是原来厂长所欠,自己没有承担这一债务的责任。于是,造纸厂向人民法院起诉。此案应如何处理? 民法通则规定:“企业法人对它的法定代表人和其他工作人员的经营活动,承担民事责任。”印刷厂的原法定代表人代表企业所为的行为,并非个人的行为,而是企业的行为。企业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不能因为法定代表人更换,法人的对外债务就可以不履行。因为新任厂长有责任代表企业承担债务,印刷厂应当如数偿还所欠造纸厂的货款,并应赔偿因拖欠货款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6 这道题目就是02年的一道案例分析关于父债子还的民事案例,开头是“某甲系某企业经理”,恩,在海洋出版社的卷子。我就不打了。 民法通则规定:公民、法人的合法的民事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犯。晕,打得太快了,呵呵,这道题目考过的,答案略 7某校4年级小学生李大才,在作文比赛中,以“记邻居家的一件事”为题,虚构了邻居五年级小学生张小同虐待祖母的情节。由于情节动人,受到好评。但张小同因受到议论,指责。便起诉到某人民法院。问:(1)本案侵犯张小同的哪种权力?根据何在? (2)谁应承担该侵权的责任?为什么? (1)侵犯了张小同的名誉权。民法通则规定: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 (3)由李大才的父母承担。因为其父母有监护责任。

(完整版)旅游学概论教案-9

广东南方职业学院教案首页 任课教师雷艳职称___助教____ 备课日期2012-11-25 课程名称旅游学概论选用教材《旅游学概论》 本次授课的章节课题__第九章旅游业的可持续发展 课型理论讲解、讨论思考授课时数 2 本次授课的目的及要求 了解旅游业可持续发展的基本概念;了解目前旅游可持续发展中所存在的问题;了解世界旅游业发展趋势。 本次授课的重点、难点 旅游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意义;世界旅游业发展趋势。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次授课教具及参考书 教具:多媒体;参考书:李天元《旅游学概论》、张培《旅游学》、张树夫《旅游市场销售》 教学方法 课堂讲授、多媒体课件演示、视频举例演示、提问讨论、分析案例等教学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课后练习思考题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次授课小结与改进措施 通过图解举例和视频演示,提出问题和分组讨论,使学生主动思考,学习和掌握概念性的知识,并且能够掌握分析问题的方法。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教学内容书写在本页后面

旅游概论教案(第一章第二章)

旅游概论 教 案 系别:商旅系年别: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班级: 2015级旅游管理高职班 2015级酒店管理高职班姓名:

课程表 一二三四五1-2 3-4 o 5-6 7-8 9-10 教材:《旅游学概论》 上海交通大学出版社 洪帅主编 2010年6月第1版 2014年6月第3次印刷 ISBN:978-7-313-06178-2/F

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校历 一 二 三 四 五 六 日 备 注 一 8月24 25 26 27 28 29 30 1.2015年8月27日教 职工上班。 2.2015年8月29日、8月30日新、老生报到, 8月31日老生正式上课,新生军训。 3.第二十周为考试周。 4.节假日安排按照学院通知执行。 二 31 9月1 2 3 4 5 6 三 7 8 9 10 11 12 13 四 14 15 16 17 18 19 20 五 21 22 23 24 25 26 27 六 28 29 30 10月1 2 3 4 七 5 6 7 8 9 10 11 八 12 13 14 15 16 17 18 九 19 20 21 22 23 24 25 十 26 27 28 29 30 31 11月1 十一 2 3 4 5 6 7 8 十二 9 10 11 12 13 14 15 十三 16 17 18 19 20 21 22 十四 23 24 25 26 27 28 29 十五 30 12月1 2 3 4 5 6 十六 7 8 9 10 11 12 13 十七 14 15 16 17 18 19 20 十八 21 22 23 24 25 26 27 十九 28 29 30 31 1月1 2 3 二十 4 5 6 7 8 9 10 星 期 日 周

精心整理的法学概论案例

精心整理的法学概论案例 民法部分 1甲丧偶,有四子都成家各有子女,并与甲分家单过。一天,甲和长子乘车外出,坠入山涧双亡。甲有一笔财产。问 (1)此案应当如何继承(2)乙妻和乙子应各得多少(3)若有证据证明乙先于甲死亡,乙子应得多少遗产? 2村民孙友养了一条狗,栓在大门内。过路学生李勇淘气,拿石头和木棍逗打这狗,狗挣断绳子讲李咬伤。问:孙有没有责?李的医药费损失由谁承担?理由是什么? 3某甲于1984年2月离家外出,此后与家中失去联系,其妻经多方寻找,始终找不到,遂于1988年5月向人民法院申对某甲宣告死亡。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程序宣告某甲死亡。这一宣告具有什么样的法律效力? 4某大学成立劳动服务公司,先由校长批准设立,接着订立了组织章程,然后领取了营业执照,最后开张营业。此劳动服务司从何时起具有法人资格 5 6开头是“某甲系某企业经理”,恩,在海洋出版社的卷子。?就不打了。 7某校4 (1 (2 8A饲养的一头牛得了重病,经医治无效,A B,这牛生病,治不好了,所以不要了。于是B B以0元将牛卖掉。A得知后找到B,要求B将卖牛款交回给自己。 己。问: (1)什么是不当得利? (2)该案如何处理?为什么? 91989年,某酒楼向水泥厂购入水泥50袋。1990年,此酒楼并入某饮食公司。水泥厂向此饮食公司催要货款,饮食公以该货款系原酒楼所欠为由,拒不承担责任。于是,水泥厂向人民法院起诉,此案应如何处理? 10某甲患老年性精神病,无独立生活能力,由其女儿照料生活。一日,某甲在其精神病发作时,把其皮大衣拿出卖给某乙。女儿知道后。找到乙,要求双方互退皮大衣和价款。乙以价格公平,两不吃亏,并且钱物两清,买卖已经成交为由,拒绝甲儿的要求。甲女儿于是向人民法院起诉,该案如何处理? 11个体工商户甲,在谋镇开了一个饮食店。镇工商所的干部乙,因主管办理个体户的营业执照,要求甲在开张后以低于成的价格向他供应饮食。甲由于需要领取营业执照,接受了乙的要求。供应了一段时间后,甲感到长期下去亏损太多,于是向提出低价供应的要求。乙不同意,继续每天以低价强行取走食物。甲遂向人民法院起诉。如何处理这个案件? 12村民甲借了信用社的货款后,患病数次,生活困难,无力偿还货款。同村的运输专业户乙表示愿意代为偿还欠款,并与达成代偿债务的协议,这一协议是否有效?

旅游专业《旅游概论》第三章练习题有答案

第三章旅游活动的基本要素 第一节旅游者 一、填空题 1、旅游活动的主体是,它可以定义为,通过游览、消遣等活动,以获得为主要目的的人。 2、2007年12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国务院关于修改<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方法>的决定》,其中元旦、节、“五一”节、节和节各放假一天。 3、是推动旅游者进行旅游活动的心理因素。 4、按旅游的目的划分,可把旅游者分为、、。 5、对旅游活动具有决定意义,它将决定旅游者到何处去旅游、逗留时间的长短以及消费水平的高低。 二、单项选择题 1、旅游活动的基本构成()包括旅游的主体、客体和媒介。 A体系 B内容 C要素 D部门 2、闲暇时间是指()。 A时间 B可支配的时间 C可自由支配的时间 D非自由支配时间 三、多项选择题 1、一个人可以成为旅游者的条件,可归纳为()。 A社会条件 B个别条件 C个人条件 D社会个别条件 2、具有现代意义的闲暇时间有()。 A每日空闲 B周末闲暇 C病假休养 D假日时间 3、按旅游区域划分,旅游者可分为()基本类型。 A国内旅游者 B国外旅游者 C国际旅游者 D来华旅游者 4、社会消费主要有()的预支等。 A健康人寿保险 B老年退休金 C失业补贴 D衣食住行开支 5、美国著名旅游学家罗伯特·W·麦金托什认为旅游动机主要有()的动机等几种类型。A身体方面 B文化方面 C社交方面 D地位和声望方面 四、判断正误并改错 1、旅游者首先必须是一个游览者。() 2、社会经济的发展是产生旅游者的前提条件。() 3、旅游者个人条件中的有“钱”是指有足够支付旅游费用的“收入”。() 4、一个在访问国停留不超过24小时并不过夜,其主要目的不是为了从访问国获得经济利益的游客称为“当日游客”。 5、旅游者须排除非纯消遣性旅游的旅行活动中产生的旅游行为。() 五、问答题 1、阅读资料,回答问题。

法学概论 2019.4真题

B.明确性 C.普遍性 B.制定主体 D.效力和修改程序 B.参与国家重大问题讨论 D.提出质询案 B.尊重和保障人权原则 D ?比例原则 B.职能分离原则 D.效率原则 绝密★考试结束前 全国2019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法学概论试题 课程代码:00040 请考生按规定用笔将所有试题的答案涂、写在答题纸上。 选择题部分 注意事项: 1. 答题前,考生务必将自己的考试课程名称、姓名、准考证号用黑色字迹的签字笔或钢笔 填写在答题纸规定的位置上。 2. 每小题选出答案后,用2B 铅笔把答题纸上对应题目的答案标号涂黑。如需改动,用橡 皮擦干净后,再选涂其他答案标号。不能答在试题卷上。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30小题,每小题1分,共30分。在每小题列出的备选项中 只有一项是最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选出。 1. 提出“法是主权者的命令”观点的是 A. 自然法学派 B ?分析法学派 C. 历史法学派 D.社会法学派 2. 法在特定效力范围内只要尚未失效便能反复适用。这体现了法的 A. 强制性 D. 肯定性 3. 钦定宪法、协定宪法和民定宪法的分类标准是 A. 是否具有统一的法典形式 C. 宪法概念性质 4. 全国人大代表享有的特别权利是 A. 言论免责权 C.依法提岀议案、批评、建议与意见 5?行政行为一经作岀,非有法定事由和经法定程序不得随意撤销、废止或改变。这体 现了行政法的 A. 依法行政原则 C ?信赖保护原则 6 ?行政处罚与行政程序共同遵守的原则是 A. 参与原则

C?公正公平原则

C.甲仅对盗窃罪负刑事责任 D.乙为从犯 事法律行为是 A. 共同法律行为 C.诺成法律行为 下列属于用益物权的是 A.建设用地使用权 C.相邻权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会享有 A ?公司收益分配权 C.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关的设置 破产财产 在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 B. 要物法律行为 D. 要式法律行为 B. 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 D.留置权 B. 对公司发行债券作出决议 D ?制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应 优先清偿 下列属于犯罪阻却事由中责任阻却的是 A. 期待可能性 B.正当防卫 C.紧急避险 D.自救行为 甲教唆乙去丙家中盗窃,而乙发现丙是自己仇人将其杀害,离开时见桌上钱包(现 金1万元)一个便拿走了。对此,正确的是 A. 甲乙构成共同故意杀人罪 B.乙的行为成立故意杀人罪一罪 某种民事法律关系的成立,不仅要有意思表示的一致,而且需要有物的交付。该民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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