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防空办公室主要职责
人防办工作职责

人防办工作职责人防办是指人民防空办公室,是负责组织和管理城市防空工作的机构。
人防办的工作职责十分重要,它关乎着城市居民的安全和生命财产的安全。
下面将详细介绍人防办的工作职责。
首先,人防办负责组织城市的防空工作。
防空工作是指组织和实施对城市的防空设施和设备的建设和管理,组织和实施对城市居民的防空知识的普及和宣传,组织和实施城市的防空演练和应急预案的制定等工作。
人防办要负责组织和协调这些工作的开展,确保城市的防空工作能够有序进行。
其次,人防办负责制定城市的防空规划和政策。
防空规划和政策是指根据城市的实际情况,制定城市的防空设施和设备的建设规划,制定城市的防空知识的宣传政策,制定城市的防空演练和应急预案的实施政策等。
人防办要负责制定这些规划和政策,并确保它们得到有效的实施。
另外,人防办还负责监督和检查城市的防空工作。
监督和检查是指对城市的防空工作进行定期的检查和评估,发现问题和不足,及时进行整改和改进。
人防办要负责组织和实施这些监督和检查工作,确保城市的防空工作能够得到有效的开展。
最后,人防办还负责应对突发事件和灾害。
在发生突发事件和灾害时,人防办要负责组织和协调城市的防空工作,确保城市居民的生命财产得到有效的保护。
人防办要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组织和实施相应的应急措施,确保城市的防空工作能够有效地应对突发事件和灾害。
总之,人防办的工作职责十分重要,它关乎着城市居民的生命财产的安全。
人防办要负责组织城市的防空工作,制定城市的防空规划和政策,监督和检查城市的防空工作,应对突发事件和灾害。
只有做好这些工作,才能确保城市的防空工作能够得到有效的开展,确保城市居民的安全和生命财产的安全。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人民防空办公室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人民防空办公室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北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0.05.29•【字号】冀政办[2000]8号•【施行日期】2000.05.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正文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人民防空办公室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冀政办[2000]8号)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河北省人民防空办公室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省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二000年五月二十九日河北省人民防空办公室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河北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中委[2000]44号)和《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省政府机构设置的通知》(冀政[2000]13号),设置河北省人民防空办公室。
河北省人民防空办公室是河北省国防动员委员会的常设办事机构,也是省政府人民防空工作的主管部门。
一、职能调整(一)下放的职能将防护等级为五级以下(含五级)、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的人防工程报废处理审批权下放给各设区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二)强化的职能依法对城市和经济目标的人民防空建设进行监督检查;加强对各设区市人防建设与城市建设相结合规划拟定、修订和落实工作的督导;加强人防工作平战结合和为经济建设服务方面的政策研究;强化人民防空宣传和防空知识教育工作。
二、主要职责根据以上职能调整,河北省人民防空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一)负责人民防空法律、法规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根据国家关于人民防空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结合本省实际,研究制定或草拟相应政策、地方性法规,制定落实措施。
(二)根据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以及国防建设需要,拟定人民防空建设中长期发展规划,编制人民防空工作年度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三)根据国家确定的人民防空重点城市防护类别、防护标准和城市发展情况,及时上报城市防护类别调整方案,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安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庆市人民防空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安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庆市人民防空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安庆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0.09.30•【字号】宜政办发[2010]41号•【施行日期】2010.09.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安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庆市人民防空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宜政办发〔2010〕41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安庆市人民防空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审核、市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安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二○一○年九月三十日安庆市人民防空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根据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庆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2009〕49号)精神,设立安庆市人民防空办公室(挂市民防局牌子),为市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能调整(一)取消已由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加强人民防空平战结合,积极推进人民防空向防空防灾相结合的民防体制转变。
二、主要职责根据以上职能调整,市人民防空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一)贯彻执行国家人民防空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有关规范性文件草案;编制全市人民防空中长期发展规划。
(二)组织开展人民防空指挥工作。
制定重要经济目标防护、城市人口疏散方案,开展疏散地域(基地)建设;指导县(市)制定防空袭方案及保障方案并监督检查,战时组织开展城市人民防空袭斗争;指导防空防灾专业队伍和群众防空队伍建设与训练工作。
(三)负责人民防空通信警报工作。
制定人民防空通信、警报建设规划;组织全市人民防空通信、警报网建设和管理;实施人民防空无线电管理;协调、监督、保障全市人民防空通信警报的畅通。
(四)组织人民防空工程建设与管理。
编制城市人民防空工程建设规划;参与指导城市地下交通干线和其他地下工程的建设;对人民防空工程(含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建设实施平战转换、战术技术标准和质量监督管理;依法对人民防空工程建设和维护管理进行监督检查。
人民防空办公室工作职责

人民防空办公室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人民防空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制订全县人防工作的有关规定和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编制人民人防建设规划和计划,参与编制城市建设与人防建设相结合规划;
三、制订防空袭预案和各项保障方案,负责人民防空专业队伍整组和训练,组织人民防空演习;
四、负责人防工程(含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的审批、质量监督和竣工验收;组织人防工程的维护管理和开发利用,指导和监督城市建设和地下空间开发中落实人民防空要求,依法查处人防工程建设中的违法行为;
五、负责人民防空通信、警报建设管理,组织人民防空无线电管理,按要求组织试鸣防空警报;
六、制定人民防空教育计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教育部门在学校开展人民防空知识和技能教育;
七、负责训练人民防空干部和技术人员,开展人民防空科学技术研究;管理人民防空经费、物质和资产,依法征收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和人防工程维护建设费;
八、战时根据上级命令,负责发放空袭警报和组织实施灯火管制;组织人民群众疏散和隐蔽;配合要地防空和城市防卫作战;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生活供应和其他保障工作;组织消除空袭后果,协助有关部门恢复正常的生产和生活秩序;
九、领导全县防空业务工作;
十、承办县委、县政府、县国防动员委员会及市人防办交办的其他事项。
人防办制度

人防办制度人防办制度是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军委领导决策部署,由全军人民防空指挥部依法设立和管理的。
人防办主要负责组织、指导和监督全军人民防空行政执法、行政管理、行政监察等工作。
下面就人防办制度进行详细介绍。
一、人防办职责人防办的主要职责是:组织、指导和监督全军人民防空行政执法、行政管理、行政监察等工作。
具体来说,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组织制定和完善全军人民防空法规、规章、制度和标准,保障人民防空工作的正常进行。
2. 组织制定全军人民防空行政执法、行政管理和行政监察机构的职责、权限及工作流程。
3. 组织实施全军人民防空行政执法,制定与人民防空行政执法有关的政策和措施,加强人民防空行政执法工作的管理。
4. 组织实施全军人民防空行政管理,制定与人民防空行政管理有关的政策和措施,加强人民防空行政管理工作的指导和管理。
5. 组织实施全军人民防空行政监察,制定与人民防空行政监察有关的政策和措施,加强人民防空行政监察工作的监督和指导。
二、人防办的组织体系根据全军人民防空指挥部的要求,人防办的组织体系主要包括人防指挥部、办公室、执法监管处、行政管理处、行政监察处等多个职能部门。
其中,人防指挥部负责全面组织指导全军人民防空行政执法、行政管理和行政监察工作;办公室负责协助人防指挥部开展正常工作;执法监管处负责组织实施全军人民防空行政执法工作;行政管理处负责组织实施全军人民防空行政管理工作;行政监察处负责组织实施全军人民防空行政监察工作。
三、人防办制度的意义人防办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对于健全全军人民防空工作体制,推动人民防空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科学化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人防办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有利于加强人民防空行政执法、行政管理和行政监察的统一领导和统一指挥,保障人民防空工作的高效开展。
其次,人防办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有利于提高人民防空行政执法、行政管理和行政监察的科学化水平,规范人民防空行政执法、行政管理和行政监察的程序和方式,确保人民防空工作的公正、公平、公开。
2024年街道人民防空工作站主要职责(二篇)

2024年街道人民防空工作站主要职责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人民防空的相关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特制定以下建设标准与工作内容,以指导基层人民防空工作站高效、有序地开展相关工作。
一、基层人民防空工作站建设标准细化如下:1. 设立一个具备协调能力的组织机构,确保各项工作高效运转;2. 建立一套完善规范的工作制度,保障工作站日常管理有章可循;3. 提供一处满足办公需求的场所,配备必要设施,以支持日常工作;4. 确保配备一套功能全面的宣传教育器材,以加强防空防灾知识的普及;5. 建立一个功能完善的宣传阵地,广泛开展人民防空宣传教育工作;6. 配置一套操作便捷的应急器械,以应对突发状况;7. 制定一套切实可行的疏散(接收)预案,确保战时或灾时人员疏散工作的顺利进行;8. 建立一支由本辖区居民组成的专兼职相结合的民防志愿者队伍;9. 建立一个有序的工作机制,确保各项任务得以有效执行;10. 建立一套详尽完备的工作台账,记录工作站运行情况及各项活动。
二、基层人民防空工作站的主要工作内容具体包括:1. 成立专门的人民防空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统筹协调各相关单位的防空工作;2. 制定符合本地实际情况的防空防灾预案,包括战时、灾时的人员疏散、掩蔽以及防护措施,并明确应急情况下的组织指挥、任务分配、疏散路径及保障措施;3. 设立必要的民众避难场所,配备指示标识和应急物资,如人防应急包、医疗用品、食品及饮用水等;4. 组建一支专业与民防志愿者相结合的队伍,配备必要的救援装备,并定期组织培训和演练;5. 通过举办知识讲座、设立宣传园地等多种形式,普及防空防灾法律法规和知识,特别注重对中小学生的教育普及;6. 协助相关部门做好防空防灾设施的维护管理和重要目标的防护工作;7. 组织开展防空防灾演练,以提高市民的自救互救能力,增强社区的防灾减灾能力。
2024年街道人民防空工作站主要职责(二)一、本机构负责执行国家制定的人民防空相关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
岳阳君山区人民防空办公室责任清单(1)

C、相关单位按照通报要求整改完成后,及时反馈并进行复查。
(5)监督检查措施及处理A、未按规定办理人防工程易地建设审批手续或不按规定建设防空地下室的,按照“不建、少建防空地下室处罚”的行政处罚程序处理;B、经复核实际建设防空地下室不满足应建防空地下室面积的,按照有关规定补缴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C、发现建设单位弄虚作假取得相关审批手续的,依法进行查处;构成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D、对逾期不缴纳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的,并按每日千分之一依法加收滞纳金。
2、人防工程设计审批事项监管为督促已办结人防工程设计审批项目手续规范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特制订以下监督管理制度。
(1)监督检查对象人防工程设计审批申请人(单位或个人)。
(2)监督检查内容A、人防工程设计单位是否具有相应资质;B、项目建议书(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相关资料是否真实、完整、有效;C、项目是否按批准的文件进行设计;D、项目是否按批准的设计文件进行建设;E、是否存在其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况。
(3)监督检查方式定期检查、抽检巡查、社会监督。
(4)监督检查措施A、原件校验申报资料;B、现场巡查项目。
(5)监督检查程序A、人防工程建设项目中间结构验收时,由专人定期对照人防工程设计审批进行监督检查;B、区人防办每年对办结人防工程设计审批的事项进行抽查,抽查范围不低于审批数量的20%。
(6)监督检查处理A、发现审批申报资料中存在不真实或失效文件的,按照行政许可法相关条款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B、现场未按照批准的设计文件施工的,按照“不按标准修建人防工程处罚”的行政处罚程序处理;C、设计单位不具有相应人防设计资质的,按照“建设单位将人防工程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勘察、设计、施工单位或者委托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工程监理单位的处罚”的行政处罚程序处理;D、存在其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情况的,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日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日照市人民防空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日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日照市人民防空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日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7.08.23•【字号】日政办发〔2017〕42号•【施行日期】2017.08.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正文日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日照市人民防空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日政办发〔2017〕42号各区县人民政府、管委,市政府各部门、单位,国家、省属驻日照各单位:按照市委、市政府推进简政放权、转变政府职能的部署要求,市编委对市人防办“三定”规定进行了修改完善。
修定后的《日照市人民防空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日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8月23日日照市人民防空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日照市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鲁厅字〔2014〕48号)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日照市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日发〔2014〕18号),设立日照市人民防空办公室,为市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能转变(一)取消、下放的职责取消、下放已由国务院和省、市政府公布取消、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增加的职责1.承接省人防办下放市级人民防空主管部门的行政许可事项。
2.将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承担的单建人防工程建设安全监管职责划入市人防办。
(三)划出的职责遵循属地管理的原则,将人民防空管理(涉密事项除外)方面的行政执法职责分别划出到东港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山海天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将跨区县重大案件行政执法职责划出到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二、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人防工作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我市人民防空政策、规定、人防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贯彻执行城市和重要经济目标综合防护能力建设要求,负责编制人民防空建设专项规划并监督执行;负责组织编制城市平战综合防护建设发展规划,参与编制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重要经济目标防护建设总体规划;参与城市总体规划中落实人民防空防护要求的审核;监督检查城市重要区位防护准备和城市基础设施防护功能、重要经济目标防护建设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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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贯彻执行国家关于人民防空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根据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以及国防建设需要,拟定本市人民防空事业的建设发展计划和有关规定,依法进行监督、检查。
(二)组织开展全市人民防空指挥工作,组织制定城市防空袭预案,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城市核化事故应急救援方案,拟定本市防空重要目标,指导有关部门制定防护方案,制定战时人口疏散和各种保障计划。
会同有关部门组建防空专业队伍,指导人民防空专业队伍的训练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演习、演练。
协同有关部门做好城市抢险救灾工作。
(三)负责制定和组织实施全市人民防空通信警报网的建设规划,并依法实施管理。
(四)负责制定本市人民防空建设与城市建设相结合的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负责本市人民防空工程建设规划的制定,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城市地下空间开发规划和审批工作。
落实人民防空的技术要求。
负责人民防空工程(含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的审批、监督、检查、竣工验收。
负责人民防空公共工程的维护管理及使用。
依法对全市人民防空工程的建设和维护管理进行监督、检查。
(五)组织开展人民防空工程平战结合工作,利用人民防空工程及其它各项设施,为城市经济建设服务。
(六)负责人民防空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制定人民防空教育计划并组织实施。
会同教育部门重点抓好初级中学“三防”知识和防灾常识教育。
(七)负责人民防空经费、物资和国有资产的管理。
(八)依法筹集人民防空建设资金。
负责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的审核和收取。
(九)承办市政府、军分区、市国防动员委员会交办的其它事项。
(十)战时组织开展城市人民防空袭斗争。
市人防办公室设5个职能处室
(一)综合处
协助办领导管理机关日常工作,协调机关各处室的工作关系;制定有关工作制度,起草有关文件和报告;负责会议组织、文电处理、档案、保密、保卫及机关行政事务管理等工作;负责机关和事业单位人事、工资、编制等项工作;承办对外联络和接待工作;负责人防宣传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管理工作。
(二)工程处
制定本市人民防空建设与城市建设相结合的总体规划;制定人民防空工程管理规定和工程建设规划及年度计划;负责人民防空工程和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工程的审批,贯彻执行人民防空工程防护标准和质量标准;负责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的监督、检查及竣工验收;负责指导人民防空工程的维护、管理、安全和平战功能转换工作;负责人民防空工程拆除和报废的审批工作;依法对人民防空工程的建设和维护管理进行监督检查。
(三)民防工作处(法规宣教处)
负责人民防空公共工程平战结合的开发利用及管理;负责人民防空建设资金的筹集;负责易地修建防空地下室的民用建筑项目的易地建设费的审核和收取工作;负责指导全市人民防空工程的平战结合和开发利用。
机关党组织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四)应急指挥通信保障处
制定城市防空袭预案和战时人口疏散等各种保障计划;负责人防指挥所各项保障设施的建设及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搞好人民防空专业队伍的组建、训练和演习;拟定城市重要目标,指导有关部门制定人民防空重要目标的防护方案;完善平战体制转换的程序和方法;参与城市防灾救灾规划的规定,承担政府赋予的抢险救灾任务;制定人民防空通信、警报网的建设规划并依法实施管理;实施人民防空无线电管理,指导通信站业务工作;负责战时城市人民防空的组织指挥和通信保障工作;会同教育部门做好中学生“三防”知识和防灾救灾常识教育工作;负责全市人民防空常识教育工作。
(五)财务审计处
制定内部各项财务管理制度;编制人防财务收支计划,编报年度经费预决算;负责人民防空各项经费和固定资产的管理;负责检查、指导人防办公室各项事业单位的财务及固定资产的管理;负责人防系统财务审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