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的利润分配政策

企业的利润分配政策
企业的利润分配政策

第八章企业利润分配政策

一、教学目的

本章对股利理论的发展情况、实际采用的四种股利政策、股票股利、股票分割及股票回购进行了系统地介绍。通过本章的学习,要求学生了解股利理论的各种观点,掌握公司所采用的四种股利政策的内容以及对每一种股利政策的评价,掌握股票股利和股票分割对股东权益总额和结构、每股收益和每股市价的影响,掌握股票回购的有关内容等。

二、教学内容

第一节股利理论

主要讲述了股利理论的各种观点,具体包括股利无关论、“在手之鸟”理论、税差理论、追随者效应理论、信号假说、代理成本说、行为学派等理论的内容,及其对每一种股利理论的评价。

第二节股利政策

主要讲述了影响股利政策的法律因素和股东因素,公司在实际运营过程中所采用的剩余股利政策、固定或稳定增长股利政策、固定股利支付率政策和低正常股利加额外股利政策四种股利政策的内容,并对每一种股利政策进行了评价。

第三节股票股利与股票分割

主要讲述了股票股利和股票分割的内容、股票股利和股票分割对企业和股东的意义以及股票股利和股票分割对股东权益总额和结构、对每股收益和每股市价的影响,

第四节股票回购

主要讲述了股票回购的动机、股份回购方式、股票回购的法律规定。

三、本章重点、难点内容释疑

股利无关论的代表人物是米勒和莫迪格利安尼,他们在一系列非常严格的假设条件下证明了公司的股利政策与公司的市场价值无关,或者说,公司的股利政策不重要。即股利不会对公司的股票价格或其资金成本产生任何影响。根据这一理论,公司股价完全由投资与融资决策所决定的获利能力所影响,而非取决于公司的盈余分配方式(亦即股利政策)。因此,单就股利政策而言,既无所谓最佳,又无所谓最次。他们的这一观点被称为MM股利政策无关性定理。

“在手之鸟”理论的代表人物是戈登与林特纳,他们是根据对投资者心理状态的分析而提出的。他们认为投资者对风险有天生的反感,并且认为风险将随时间延长而增大,实际能拿到手的股利,同增加留存收益后再投资得到的未来收益相比,后者的风险性大得多。因而在他们心目中,认为通过保留盈余再投资而获得的资本利得的不确定性要高于股利支付的不确定性,从而股利的增加是现实的,至关重要的。所以,投资者宁愿目前收到较少的股利,也不愿等到将来再收回不确定的较大的股利或获得较高的股票出售价格。正所谓“双鸟在林不如一鸟在手”。

剩余股利政策就是在公司有着良好的投资机会时,根据一定的目标资本结构(最佳资本结构),测算出投资所需的权益资本,先从盈余当中留用,然后将剩余的盈余作为股利予以分配。奉行剩余股利政策,意味着公司只将剩余的盈余用于发放股利。这样做的根本理由是在保持理想的资本结构,使加权资本成本最低,从而公司价值最大。

固定或稳定增长股利政策是将每年发放的股利固定在一固定的水平上并在较长时期内不变,只有当公司认为未来盈余将会显著地、不可逆转地增长时,才提高年度的股利发放额。采用这一股利政策最根本的理由在于:⑴ 稳定的股利向市场传递着公司正常发展的信息,有利于树立公司良好形象,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信心,稳定股票的价格。⑵稳定的股利额有利于投资者安排股利收入和支出,特别是对那些股利有着很高依赖性的股东更是如此。而股利忽高忽低的股票,则不会受这些股东的欢迎,股票价格会因此而下降。但是,该股利政策的缺点在于股利的支付与盈余相脱节。当盈余较低时仍要支付固定的股利,这可能导致资金短缺,财务状况恶化;同时不能像剩余股利政策那样保持较低的资本成本。

固定股利支付率政策是公司确定一个股利占盈余的比率,长期按此比率支付股利的政策。在这一股利政策下,各年的股利额随公司经营的好坏而上下波动,获得较多盈余的年份股利额高,获得盈余少的年份股利额低。

低正常股利加额外股利的政策是指一般情况下,公司每年只支付金额较低的正常股利,只有在公司经营非常好时,除正常股利外,加付额外股利(又称红利)。但额外股利并不固定化,不意味着公司永久地提高了规定的股利率。

股票股利是公司以发放的股票作为股利的支付方式。股票股利并不直接增加股东的财富。它不会导致公司资产的流出或负债的增加,因而不是公司资金的使用,同时也并不因此而增加公司的财产。但股票股利会引起所有者权益各项目的结构发生变化。另外,发放股票股利将增加发行在外的普通股股票数量,导致每股股票所拥有的股东权益账面价值的减少,不过由于股东所持有的股票数量将相应地增加,每位股东的持股比例不变,每位股东所持有股票所代表的权益账面价值也不变。

股票分割是指将面额较高的股票交换成数股面额较低的股票的行为。例如,将原来的一股股票交换成两股股票。股票分割对公司的资本结构不会产生任何影响,一般只会使发行在外的股票总数增加,每股面额降低,每股盈余下降,并由此使每股市价下跌,而资产负债表中股东权益各账户(股本、资本公积、留存收益)的余额都保持不变,股东权益的总额也维持不变。

股票回购是指上市公司购回部分流通在外的普通股,使其成为库藏股而退出流通。即通过减少公司股本来调整资本结构,以利于实现公司经营目标的财务行为。

四、学习补充资料

我国的证券市场目前正处于一个大改革、大发展的历史时代。在这样的时代,有许多问题值得理论工作者思考和研究,股利政策就是其中之一。通过发行股票,上市公司筹集了大量的资金,通过对这些资金的运行和管理,上市公司获得了一定的利润,那么,这些利润是留在公司进行扩大再生产还是作为回报返还给股东呢?这是理财学的三大核心内容之一,也被认为是当代理财学上的一个难解之谜。

1956年Lintner的开创性研究,揭开了股利理论研究的序幕。1961年,Miller和Modigliani提出了著名的“股利无关论”,标志着西方股利理论研究进入了一个斩新的时代。经过40多年的发展,西方股利理

论已经在不同的角度得到了很大的发展。然而,西方股利理论并未达成共识,对实务中的股利政策的解释也显得支离破碎,“股利之谜”仍是悬而未决。

1983年7月13日,深圳市保安县联合投资公司公开向全国招股,集资1300万元,打响了中国企业股份制改革的第一炮。1990年12月19日,在中国经济上最具有代表性的城市——上海,宣告上海证券交易所成立。这是股票市场在绝迹半个多世纪后,重新回到中国大陆的标志。但是,中国上市公司的不分配现象却在中国证券市场日常蓬勃发展的时候,愈演愈烈,已经引起了广大投资者的不满和监管机构的注意。不分配现象的蔓延,不利于投资者树立信心,不利于上市公司的健康运作,也不利于董事会履行对股东的诚信义务。因而,中国上市公司的股利分配情况理应也已经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伴随着股票市场的发展,中国的股利理论研究也从无到有,逐渐成为财务学中的一个热门话题。

五、参考文献目录

⒈魏刚:《中国上市公司股利分配问题研究》,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1年8月

⒉李常青:《股利政策理论与实证研究》,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0年10月

⒊詹姆斯·C·范霍恩(美):《现代企业财务管理》,经济科学出版社,2001年版

⒋周首华、杨济华:《当代西方财务管理》,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

⒌余绪缨:《企业理财学》,辽宁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

⒍Miller ,Merton H ,and Modigliani ,Franco:“Dividend Policy ,Growth and the Valuation of Shares” ,Journal of Business 1961.4

⒎ Black ,Fischer,“The Dividend Puzzle”, Journal of Portfolio Management, Winter 1976

公司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公司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公司的利润分配管理工作,规范 公司的利润分配行为,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结合集团公司财务决算工作要求,制定具体利润分配办法。 第二章利润构成 第三条公司利润总额包括营业利润、投资净收益和营 业外净收益。 第四条营业利润是主营业务利润(主营业务收入扣除主营业务成本、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后的差额)加其他业务利润、投资收益,减去管理费用、营业费用及财务费用的差额。 第五条投资净收益是指投资收益扣除投资损失后的差额。 第六条营业外净收益是指营业外收入扣除营业外支出后的差额。 利润分配 第七条公司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应由股东会审议批准。公司股东会应在每年年底结账后,根据当年缴纳所得税后的利润,提出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第八条公司缴纳所得税后的利润,应按照下列顺序进行分配: ㈠弥补以前年度亏损。 ㈡提取法定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按照税后利润扣除前项后的10%提取,盈余公积达到注册资金50%时可不再提取。

㈢提取法定公益金。公益金应按照税后利润扣除前两项后的5%至10%提取。 ㈣提取盈余公积。盈余公积按照税后利润扣除前三项后的70%提取。 ㈤应付利润。按照利润分配方案分配给股东利润。 第九条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经分配后为未分配利润(或未弥补亏损)。未分配利润可待留以后年度进行分配,企业如发生亏损,可按规定由以后年度利润进行弥补。 第十条公司的法定盈余公积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第十一条法定盈余公积和任意盈余公积可用于弥补亏损、转增资本,但必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益金只能用于集体福利设施,不得挪作他用。 第十二条本制度由财务部负责解释,自经理办公会议审定通过后施行。

股利分配政策修订版

股利分配政策修订版 IBMT standardization office【IBMT5AB-IBMT08-IBMT2C-ZZT18】

股利分配政策 第一节利润分配的内容 一、利润分配项目(多少、谁决定、用途) 1.盈余公积金。 从净利润中提取形成,用于弥补公司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加公司成本。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应当按照10%的比例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当盈余公积金累计额达到公司注册资本50%时,可不再提取。 任意盈余公积金的提取由股东会根据需要决定。 2.公益金。公益金按照税后利润的5%-10%的比例提取形成。 3.股利。 二、利润分配程序

1.计算可供分配的利润。将本年利润(亏损)与年初未分配利润(或未弥补亏损)合并,计算出可供分配利润。如果可供分配利润为这正数,则进行后续分配。 2.计提法定盈余公积金。按抵减年初累计亏损后的本年净利润计提法定盈余公积金。 3.计提公益金。 4.计提任意盈余公积金。 5.向股东支付股利。 公司股东会或董事会违反上述利润分配顺序,在抵补亏损和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公益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必须将违反规定发放的利润退还公司。 第二节股利支付程序与方式 (一)股利支付的程序: 1.股利宣告日即公司董事会将股利支付情况予以公告的日期。 2.股权登记日即有权领取股利的股东资格登记截止日期,也称为除权日。

3.股利支付日 即向股东发放股利的日期。 请参考书上的举例:P207 (二)股利支付的方式: 1.现金股利现金股利是以现金支付的股利,它是股利支付的主要方式。公司支付现金股利除了要有累计盈余外,还要有足够的现金。 2.财产股利财产股利是以现金以外的资产支付的股利,主要是以公司所拥有的其他企业的有价证券,如债券、股票作为股利支付给股东。 3.负债股利负债股利是公司以负债支付的股利,通常以公司的应付票据支付给股东,不得已情况下也有发行公司债券抵付股利的。财产股利和负债股利实际上是现金股利的替代。这两种股利方式目前在我国公司实务中很少使用,但并非法律所禁止。 4.股票股利股票股利是公司以增发的股票作为股利的支付方式。 第三节股利分配政策

创业初期公司利润分配方案范文

公司利润分配方案范文 篇一:有限公司股东利润分配方案(1480字) xxxx有限公司由xxx提议建立,以xxx为主要股东,xx,xx,xx参股,四方共同组建。 股东一:xx (32090219850xxxxxx) 股东二:xx (32090219850xxxxxx) 股东三:xx (32090219850xxxxxx) 股东四:xx (32090219850xxxxxx) (依次排列) 根据xx有限公司股东会议的一致通过的决议,确定全体股东以兹遵守对公司具体合作事项如下: 一、股东及其出资入股: 股东一:xxx,现金出资人民币万元,是主要股东,以合作公司法人代表的名义参与经营; 股东二:xxx,提议建立公司,无现金出资,以提供公司市场需要的实际技术及相关服务参与经营; 股东三:xx,无现金出资,以提供公司市场需要的实际技术及相关服务参与经营; 股东四:xx,无现金出资,以提供公司市场需要的实际技术及相关服务参与经营; 股东现金出资的资金用于公司的经营开支,包括租赁和装修办公场所、购买办公设备、开支办公费用、员工工资等等。今后公司如需增资等重大事项均有全体股东开会决定。 二( 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一) 股东享有如下权利: 1 参加股东会并享有平等表决权; 2 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3 选举和被选举为董事会成员; 4 按照比例分取红利; 5 优先购买公司所增的注册资本或其他股东依法转让的股份; 6 公司终止或清算后,依法分得公司的剩余财产; 7 有权查阅股东会会议记录、复制公司章程、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 8 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享有的权利。 (二) 股东承担下列义务: 1 遵守公司章程、遵纪守法; 2 严格遵守合作条款,按期交纳所认缴的出资和提供市场需要的实际技术及相关服务; 3 依其按占有公司股份承担公司债务; 4 在公司办理登记注册手续依法成立后,股东不得随意退股; 5 不得从事或实施损害公司利益的任何活动: 6 无合法理由不得干预公司正常的经营活动;

公司利润分配管理制度三篇

公司利润分配管理制度三篇 篇一:公司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公司的利润分配管理工作,规范公司的利润分配行为,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结合集团公司财务决算工作要求,制定具体利润分配办法。 第二章利润构成 第三条公司利润总额包括营业利润、投资净收益和营 业外净收益。 第四条营业利润是主营业务利润(主营业务收入扣除主营业务成本、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后的差额)加其他业务利润、投资收益,减去管理费用、营业费用及财务费用的差额。 第五条投资净收益是指投资收益扣除投资损失后的差额。 第六条营业外净收益是指营业外收入扣除营业外支出后的差额。 利润分配 第七条公司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应由股东会审议批准。公司股东会应在每年年底结账后,根据当年缴纳所得税后的利润,提出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第八条公司缴纳所得税后的利润,应按照下列顺序进行分配: ㈠弥补以前年度亏损。

㈡提取法定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按照税后利润扣除前项后的10%提取,盈余公积达到注册资金50%时可不再提取。 ㈢提取法定公益金。公益金应按照税后利润扣除前两项后的5%至10%提取。 ㈣提取盈余公积。盈余公积按照税后利润扣除前三项后的70%提取。 ㈤应付利润。按照利润分配方案分配给股东利润。 第九条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经分配后为未分配利润(或未弥补亏损)。未分配利润可待留以后年度进行分配,企业如发生亏损,可按规定由以后年度利润进行弥补。 第十条公司的法定盈余公积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第十一条法定盈余公积和任意盈余公积可用于弥补亏损、转增资本,但必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益金只能用于集体福利设施,不得挪作他用。 第十二条本制度由财务部负责解释,自经理办公会议审定通过后施行。

创业初期公司利润分配方案范本.docx

公司利润分配方案范文 篇一 : 有限公司股东利润分配方案(1480 字) xxxx有限公司由 xxx 提议建立,以 xxx 为主要股东, xx,xx,xx 参股,四方共同组建。 股东一 :xx (850xxxxxx) 股东二 :xx (850xxxxxx) 股东三 :xx (850xxxxxx) 股东四 :xx (850xxxxxx) (依次排列) 根据 xx 有限公司股东会议的一致通过的决议,确定全体股东以兹遵守对公司具体合作事项如下 : 一、股东及其出资入股 : 股东一 :xxx ,现金出资人民币万元,是主要股东,以合作公司法人代表的名义参与经营 ; 股东二 :xxx ,提议建立公司,无现金出资,以提供公司市场需要的实际技术及相关服务参与经营 ; 股东三 :xx ,无现金出资,以提供公司市场需要的实际技术及相关服务参与经营; 股东四 :xx ,无现金出资,以提供公司市场需要的实际技术及相关服务参与经营; 股东现金出资的资金用于公司的经营开支,包括租赁和装修办公场所、购买办公设备、开支办公费用、员工工资等等。今后公司如需增资等重大事项均有全体股东开会决定。 二 ( 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 一)股东享有如下权利: 1 参加股东会并享有平等表决权; 2 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3 选举和被选举为董事会成员; 4 按照比例分取红利 ; 5 优先购买公司所增的注册资本或其他股东依法转让的股份; 6 公司终止或清算后,依法分得公司的剩余财产; 7有权查阅股东会会议记录、复制公司章程、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 ; 8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享有的权利。 ( 二)股东承担下列义务: 1 遵守公司章程、遵纪守法; 2严格遵守合作条款,按期交纳所认缴的出资和提供市场需要的实际技术及相关服务 ; 3依其按占有公司股份承担公司债务 ; 4在公司办理登记注册手续依法成立后,股东不得随意退股; 5不得从事或实施损害公司利益的任何活动 : 6无合法理由不得干预公司正常的经营活动 ; 7保守公司秘密 ; 8《公司法》规定的其他义务。 三 ( 股东大会 ( 一)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1 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 选举和更换董事 ;

《财务管理》利润分配管理 习题

第十章利润分配管理 一、单项选择题(每小题1分) 1. 我国上市公司不得用于支付股利的权益资金是()。 A.资本公积 B.任意盈余公积 C.法定盈余公积 D.上年未分配利润 2. 本年年初有未分配利润的,提取公积金的基数为()。 A、累计盈利 B、本年的税后利润 C、抵减年初累计亏损后的本年净利润 D、加计年初未分配利润的本年净利润 3.为了保持理想的资金结构,使加权平均资金成本最低,企业应选择的股利政策是( )。 A、固定股利政策 B、固定股利比例政策 C、剩余政策 D、正常股利加额外股利政策 4. 按照剩余股利政策,假定某公司资本结构目标的产权比率为2/3,明年计划投资600万元,今年年末股利分配时,应从税后净利中保留()用于投资需要。 A.400万元 B.200万元 C.360万元 D.240万元 5.在下列公司中,通常适合采用固定股利政策的是()。 A.收益显著增长的公司 B.收益相对稳定的公司 C.财务风险较高的公司 D.投资机会较多的公司 6.在下列股利分配政策中,能保持股利与利润之间一定的比例关系的是( )。 A、剩余政策 B、固定股利政策 C、固定股利比例政策 D、正常股利加额外股利政策 7.比较而言,能使公司在股利发放上具有较大灵活性的股利政策是()。 A、剩余政策 B、固定股利政策 C、固定股利比例政策 D、正常股利加额外股利政策 8. 某公司原发行普通股30万股,拟发放15%的股票股利,已知原每股盈余为3.68元,若盈余总额不变,发放股票股利后的每股盈余将为()元。 A.3.2 B.4.3 C.0.4 D.1.1 9.发放股票股利,不会产生影响的是()。 A、每股盈余 B、留存收益 C、股东权益结构 D、股东权益总额 10.对股份有限公司来讲,实行股票分割的主要目的在于通过(),从而吸引更多的投资者。 A、增加股票股数降低每股市价 B、减少股票股数降低每股市价 C、增加股票股数提高每股市价 D、减少股票股数提高每股市价 二、多项选择题(错选、或漏选,该题无分,每小题2分) 1. 处理可供分配利润的方式有()。 A. 缴纳所得税 B. 提取盈余公积 C. 向投资者分配 D. 留存企业 2. 合理的利润分配政策具有的功能有()。。 A、增强再筹资能力 B、增强投资者信心 C、提高企业的财务形象 D、提高企业的市场价值

公司利润的分配方法

公司利润的分配方法 公司利润的分配方法1、公司利润分配原则 (1)依法分配原则。企业利润分配的对象是企业缴纳所得税后的净利润,这些利润是企业的权益,企业有权自主分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企业利润分配的基本原则、一般次序和重大比例也作了较为明确的规定,其目的是为了保障企业利润分配的有序进行,维护企业和所有者、债权人以及职工的合法权益,促使企业增加积累,增强风险防范能力。 国家有关利润分配的法律和法规主要有公司法、外商投资企业法等,企业在利润分配中必须切实执行上述法律、法规。利润分配在企业内部属于重大事项,企业的章程必须在不违背国家有关规定的前提下,对本企业利润分配的原则、方法、决策程序等内容作出具体而又明确的规定,企业在利润分配中也必须按规定办事。 (2)资本保全原则。资本保全是责任有限的现代企业制度的基础性原则之一,企业在分配中不能侵蚀资本。利润的分配是对经营中资本增值额的分配,不是对资本金的返还。按照这一原则,一般情况下,企业如果存在尚未弥补的亏损,应首先弥补亏损,再进行其他分配。 (3)充分保护债权人利益原则。债权人的利益按照风险承担的顺序及其合同契约的规定,企业必须在利润分配之前偿清所有债

权人到期的债务,否则不能进行利润分配。同时,在利润分配之后,企业还应保持一定的偿债能力,以免产生财务危机,危及企业生存。此外,企业在与债权人签订某些长期债务契约的情况下,其利润分配政策还应征得债权人的同意或审核方能执行。 (4)多方及长短期利益兼顾原则。利益机制是制约机制的核心,而利润分配的合理与否是利益机制最终能否持续发挥作用的关键。利润分配涉及投资者、经营者、职工等多方面的利益,企业必须兼顾,并尽可能地保持稳定的利润分配。在企业获得稳定增长的利润后,应增加利润分配的数额或百分比。同时,由于发展及优化资本结构的需要,除依法必须留用的利润外,企业仍可以处于长远发展的考虑,合理留用利润。在积累与消费关系的处理上,企业应贯彻积累优先的原则,合理确定提取盈余公积金和分配给投资者利润的比例,使利润分配真正成为促进企业发展的有效手段。 2、公司利润分配的项目 公司利润分配的项目包括以下部分: (1)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从净利润中提取形成,用于弥补公司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加公司资本。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按照10%的比例提取法定公积金;当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到公司注册资本的50%时,可不再继续提取。任意公积金的提取由股东会根据需要决定。 (2)股利(向投资者分配的利润)。公司向股东(投资者)支付股利(分配利润),要在提取公积金之后。股利(利润)的分配应以各股东(投资者)持有股份(投资额)的数额为依据,每一股东(投资者)

广日股份:2019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股票简称:广日股份股票代码:600894 编号:临2020—013 广州广日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5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 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 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19年12月31日,广州广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合并未分配利润余额3,743,359,487.08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余额2,426,490,768.04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19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0元(含税)。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859,946,895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28,992,034.25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30.24%。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中国现行法律规定下的公司利润分配

一、我国现行法律规定下的公司利润分配 (一)利润分配的客体 公司利润分配的客体亦称可分配公司价值。依据《公司法》和《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公司总价值中只有利润部分可以用于分配现金股利。所谓利润是指“企业在一定会计期间的经营成果,包括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和净利润”。其中利润总额是指“营业利润加上投资收益、补贴收入、营业外收入,减去营业外支出后的金额”。企业的净利润是指“企业利润总额减去所得税后的金额”。可供分配的利润则指“企业当期实现的净利润,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或减去年初末弥补亏损)和其它转入后的余额”。因此可用于分配的公司价值实际上主要是指企业净利润。但是应该注意以下几点: 首先,股东出资(包括注册资本和具有实缴资本性质的资本公积金)不能用于分配现金股利。 其次,基于利润乃企业一定期间的经营成果,是资本的增殖,故可分配的利润只指弥补亏损后的利润。包括当期利润和年初未分配利润和其他转入的金额。否则为变相分配资本,性质上为股东抽取出资。 第三,从分配方式看,基于可分配公司价值之资本增值性质,因此(1)接受赠与不计入利润;(2)资产评估增殖部分计入资本公积金,可转赠股本,用于发放股票股利;(3)债务重组收益不计入利润,计入资本公积金,可转赠股本,用于发放股票股利。性质上应理解为企业增资扩股而非资本增值,故不得以现金股利形式分配。 第四,可供分配的公司价值与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应予区别。基于税收法律强制性质,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应为税后利润。 第五,在减资情况下对减资围股东出资的分配不属于利润分配。 第六,法定盈余公积金可以分配,但分配后的留存不得低于原注册资本的 25%。因为对于法定盈余公积金的计提法律上虽有强制,但是依照《公司法》第169条第2款的规定:“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得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五”。依照《企业会计制度》第110条第1款第(一)项的规定,此等分配,形式上不得以现金股利进行,而只能以转增股本,发放股票股利形式进行。此等以转增资本,发放股票股利形式进行的分配从民法上来看,股东所分得者仅为股权而非所有权,该股权所对应之资本份额的所有权仍归属于公司本身。在这个意义上讲,公司自身通过“留利”方式成为利润分配的对象。 (二)利润分配的对象 1、股东 股东权包括股利权,投票权、清算权和优先认股权等,因此股东当然可以参与利润分配。但这种利润分配权在一定条件下是可以限制甚至剥夺的。例如在股东出资存在瑕疵(出资不足或没有实际出资)之际,其股利权可依照约定或章程规定受到相应限制。而对于股东资格

企业收益分配政策提纲.doc

企业收益分配政策提纲 企业收益的分配问题设计到直接利益相关者的利益,如何分配就成了一个重要的探讨问题。 企业收益分配问题的探讨 摘要: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企业分配制度经历了多次变迁。本文通过分析我国当前企业收益分配的现状,并结合我国目前的 经济形势,提出企业收益分配问题的改革方向。 关键词:税利分流;投资;收益分配 随着经济体制的变迁,对企业收益分配制度的探索一直在相应变革当中。目前理论界对企业的税后利润应不应该分配的问题已无争议,因为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市场化原则,国家作为企业的投资者就应该取得相应的回报。既然要分配,那么归属主体、上缴比例和使用去向这些后续问题也就成为目前讨论的热点问题,另外与分配体制相配套的法律、体制等的健全建设也就需要提上日程。 、企业收益分配制度的现状

2013年2月,国务院批转,发改委、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下发的《关于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中第十条规定:建立健全国有资本收益分享机制;全面建立覆盖全部国有企业、分级管理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收益分享制度,合理分配和使用国有资本收益,扩大国有资本收益上交范围;适当提高中央企业国有资本收益上交比例,十二五期间在现有比例上再提 高5个百分点左右,新增部分的一定比例用于社会保障等民生支出。 从整体来看,相对于1994年至2007年央企只交税不上交利润来说,2008年以来央企按比例上缴利润的政策无疑增加了国家的财政收入,使得国有企业的利润分配状况有了一定的改善,这一点是值得肯定的。根据财政部提交的报告,2012年,中央 企业上缴的红利970. 83亿元,2011年为765.01亿元,2010年为558.7亿元。但是由于适合目前经济状况的国有资本收益分配制度没有现存的模式,而国外的相关经验在为我所用时也是存在一些国情差异的限制,所以虽然经过了六七年的发展和完善,目前的国有资本收益分配制度在很多方面还是存在一些问题的。 二、企业收益分配制度存在的问题

厚普股份: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471 证券简称:厚普股份公告编号:2020-016 厚普清洁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厚普清洁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厚普股份”)于2020年4月1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基本情况 经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合并报表2019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082.76万元。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 9,078.84万元(按照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来确定)。 2019年度公司利润分配方案为:以2019年度末公司总股本364,72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2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4,376,640.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公告披露日至实施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期间股本发生变动的,则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分配总额不变。 二、关于利润分配方案的说明 1、利润分配方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等。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披露前,公司已严格控制内幕知情人的范围,对知悉本事项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并进行了备案登记。 2、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与公司成长性的匹配度 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制定的,兼顾了

提成分配方案范本

Xxxxxxxx公司薪酬方案 根据目前的情况,2017年薪酬方案暂定如下。后期根据公司发展情况再做调整: 一、基本工资: 1.普通岗位统一xxxxx元/月,主管岗位xxxxx元/月,五险一金和福利待遇先由公司全额承担。 2.总经理xxxxxx元,五险一金和福利待遇先由公司全额承担。最终在总利润中扣除。暂为虚职,不发放工资。 二、提成:净利润是除掉所有公司支出后剩余的利润,需减掉的支出包含货款外的所有支出和订单亏损。春节前清算并通知每个部门,3月31日前发放到位。 采购&工厂跟单部:净利润的15% 业务部:净利润的20% 其他人员(单证、后勤等):净利润的5% 公司:净利润的50% 备用金:净利润的10% 1. 2016-2018年公司所得利润不做分配。 2. 部门负责人有权根据具体情况调整部门内部人员的分配比例。 3. 对于等同于子公司的独立业务部门,40%利润直接归属部门,由独立部门的负责人自行分配。

4. 中途离职不锁回基本工资,但也会失去各种提成奖金等。 5. 各人或者各部门分配的利润不足以覆盖所造成的亏损的,公司有权追求相应比例的赔偿。 6. 总经理分成由公司利润出,具体根据任职时的情况而定。目前总经理岗位暂为虚职,不发放。 7. 实习期员工不享受利润分成。 三、奖金: 由公司根据总体业绩情况,拿出公司部分利润对有突出贡献的人做奖励。春节前确定金额并通知到每个部门/个人,3月31日发放到位。 实习期员工根据表现可以获得奖金。 四、股权激励: 适当时机增加股权激励制度,奖励特殊贡献或者特别忠诚的员工。具体待股权制度形成时期的总体情况而定。 高考是我们人生中重要的阶段,我们要学会给高三的自己加油打气

小企业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小企业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企业年度决算后实现的利润总额,要在国家、企业的所有者和企业之间进行分配。利润分配关系着国家、企业、职工及所有者各方面的利益,是一项政策性较强的工作,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的法规和制度执行。 一、利润分配基本原则 (一)依法分配原则 企业的收益分配必须依法进行。为了规范企业的收益分配行为,维护各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国家颁布了相关法规。 (二)分配与积累并重原则 企业通过经营活动赚取收益,既要保证企业简单再生产的持续进行,又要不断积累企业扩大再生产的财力基础。恰当处理分配与积累之间的关系,留存一部分净收益以供未来分配之需,能够增强企业抵抗风险的能力,同时,也可以提高企业经营的稳定性与安全性。 (三)兼顾各方利益原则

企业的收益分配必须兼顾各方面的利益。企业是经济社会的基本单元,企业的收益分配涉及国家、企业股东、债权人、职工等多方面的利益。 (四)投资与收益对等原则 企业进行收益分配应当体现“谁投资谁受益”、收益大小与投资比例相对等的原则。 二、利润分配的一般程序 利润分配程序是指公司制企业根据适用法律、法规或规定,对企业一定期间实现的净利润进行分派必须经过的先后步骤。 根据我国《公司法》等有关规定,企业当年实现的利润总额应按国家有关税法的规定作相应的调整,然后依法交纳所得税。交纳所得税后的净利润按下列顺序进行分配。 1.弥补以前年度的亏损 按我国财务和税务制度的规定,企业的年度亏损,可以由下一年度的税前利润弥补,下一年度税前利润尚不足于弥补的,可以由以后年度的利润继续弥补,但用税前利润弥补

以前年度亏损的连续期限不超过5年。5年内弥补不足的,用本年税后利润弥补。本年净利润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为企业可供分配的利润,只有可供分配的利润大于零时,企业才能进行后续分配。 2.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法定盈余公积金的提取比例为当年税后利润(弥补亏损后)的10%。 当法定盈余公积金已达到注册资本的50%时可不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可用于弥补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转增资本,但公司用盈余公积金转增资本后,法定盈余公积金的余额不得低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 3.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 4.向投资者分配利润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

年末了,企业的净利润如何分配

年末了,企业的净利润如何分配 企业的净利润是企业在某一会计期间缴纳所得税后的净经营成果。指在利润总额中按 规定交纳了企业所得税后公司的利润留成,一般也称为税后利润或净收入。 为了核算企业利润的分配(或亏损的弥补)和历年分配(或弥补)后的积存的余额, 企业应设置“利润分配”科目。同时在该科目下设置下列二级科目进行明细核算:提取法 定盈余公积、提取任意盈余公积、提取储备基金、提取企业发展基金、提取职工奖励及福 利基金、利润归还投资、应付现金股利或利润、转作股本的股利、盈余公积补亏、未分配 利润等。 1、将“本年利润”科目余额结转至“利润分配”科目。 借:本年利润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若亏损,则做相反的分录,同时不必再进行以下分配。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本年利润 2、弥补亏损: 《公司法》第一百六十七条规定: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 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 可以不再提取。 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用税后利润弥补亏损,不用做账务处理,“利润分配”科目的余额直接反映弥补亏损 后的余额。 3、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和任意盈余公积(适用于内资企业): 企业以前年度发生亏损,本年税后利润的一部分用于弥补亏损时,按弥补亏损后的余 额的10%计提法定盈余公积。如果以前年度没有亏损,则按当年净利润的10%计提盈余公积。 借:利润分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贷: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

任意盈余公积,不是强制要求计提的。是公司根据企业情况,自由决定计提比例的盈 余公积,企业也可以根据需要不计提任意盈余公积。 《公司法》第一百六十七条规定: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大会 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 借:利润分配——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贷:盈余公积——任意盈余公积 4、提取储备基金、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企业发展基金(适用外商投资企业) 外商投资企业,税后利润不用计提法定和任意盈余公积,而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外资企业法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所得税法》等规定提取储备 基金、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企业发展基金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实施细则》第六十一条规定:外资企业依照中国税法 规定缴纳所得税后的利润,应当提取储备基金和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储备基金的提取比 例不得低于税后利润的10%,当累计提取金额达到注册资本的50%时,可以不再提取。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由外资企业自行确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第八十七条规定:合营企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所得税法》缴纳所得税后的利润分配原则如下:(一)提取储备基金、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企业发展基金,提取比例由董事会确定。 借:利润分配——提取储备基金 ——提取企业发展基金 ——提取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 贷:盈余公积——储备基金 ——企业发展基金 应付职工薪酬 5、向投资者分配股利或利润 公司根据企业自身发展的需要,经股东大会或类似权力机构决定股利的分配比例和分 配方式。《公司法》第三十五条规定: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 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 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

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浙江肯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浙江肯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利润分配行为,建立科学、持续、稳定的分配机制,增强利润分配的透明度,保证公司长远可持续发展,切实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浙江肯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制定利润分配政策特别是现金分红政策时,应当履行必要的决策程序。董事会应当就股东回报事宜进行专项研究讨论,详细说明规划安排的理由等情况。公司应当经过多种渠道(包括但不限于电话、传真、邮箱、互动平台等)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做好利润分配事项的信息披露工作。 第二章利润分配顺序 第三条公司应当重视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制定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税后利润按下列顺序分配:

(1)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的,能够不再提取。 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2)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大会决议,还能够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 (3)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公司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股东大会违反前款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 (4)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参与分配利润。 第四条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加公司资本。可是,资本公积金将不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将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 第三章利润分配政策 第五条利润分配的原则:公司股利分配方案应从公司盈利情况和战略发展的实际需要出发,兼顾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

上市公司收益分配案例分析(作业版)

市公司收益分配 案例分析 班级: 财务管理一班学号:113 姓名: xx 、中外收益分配政策对比一)、我国上市公司利润分配政策 目前,我国的上市公司主要采取现金股利和股票股利两种分红方式。在证券市场建立的初期,采取现金股利形式分红的上市公司较少,随着证券市场的发展,采取现金股利形式分红的公司越来越多。 案例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摘录) 1、分配年度:2010 年度。 2、本次分配以公司总股本415,646,69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发 现金红利 0.6 元(含税)。 3、每股税前现金红利金额 0.06 元。 4、对于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A 股股份的个人股东(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公司按10%的税率代扣个人所得税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 0.054元。对于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A股股份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QFI D,公司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按照扣除10%企业所得税后的金额,即每股人民币 0.054 元进行派发;如该类股东在本公告刊登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公司提供相

关纳税证明文件: 1)以居民企业身份向中国税务机关缴纳了企业所得税的纳税凭证;2)以居民企业身份向中国税务机关递交的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 (3)该类股东虽为非居民企业,但其本次应获得的红利属于该类股东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取得的证明文件。由本公司核准确认有关股东属于居民企业股东后,安排不代扣代缴10%企业所得税,并由本公司向相关股东补发相应的现金红利款每股 0.00 元。 如果该类股东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证明文件,则本公司将按照10%的税率代扣代缴QFII股东的红利所得税。对于其他非居民企业,我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对于属于《企业所得税法》项下居民企业含义的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A 股股份的机构投资者的所得税自行缴纳,实际发放现金红利为每股人民币 0.06 元。 二)、国外上市公司利润分配政策 在国外发达的证券市场中,上市公司分红收益分配方案大致可以分为4 种形式。 (1)现金股利形式。即上市公司分红时向股东分派现金。这种分红方式可以使股东获得直接的现金收益,方法简便,是分红的主要形式。但是在确定分派现金比例时,往往存在公司与股东之间的矛盾。分派现金过多,受到股东的欢迎,但是公司用于扩大再生产的资金就会减少,不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而分派现金过少,虽然公司扩大再生产的资金增加,但是股东的眼前利益受到影响,从而影响公司股票的价格。 (2)股票股利形式。即上市公司以本公司的股票代替现金作为股利向股东分红的一种形式。这种分红形式即送红股的形式。所送红股是由红利转增资本或盈余公积金转增资本形成的,属于无偿增资发行股票。由于所送股票是按股东所持股份的比例分派的,每位股东在公司拥有的权益不发生变化。同时,这种分红方式只是使公司帐户上的一部分留存收益转化为股本,公司的资产及负债并未受到影响。送红股方式的好处在于,现金股利可保留在公司内部,防止其流出公司,既增加了公司的资本,又扩大了公

关于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报告的议案 各位董事: 现拟订了广东嘉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利润分配报告,请审议。 一、利润分配的一般政策 1、利润分配顺序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公司交纳所得税后的利润按下列顺序分配: (1)弥补以前年度亏损; (2)按税后利润的10%提取法定公积金,当法定公积金已达到公司注册资本的50%时,可不再提取; (3)提取任意公积金与否由股东大会决定; (4)支付股东股利。 2、利润分配说明 股东大会违反前款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加公司资本。但是,资本公积金将不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将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 3、股利的发放 公司本次发行后的利润分配报告与发行前将保持一致。公司章程中规定,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做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二、利润分配的原则 1、重视股东合理投资回报; 2、兼顾公司合理资金需求。 三、利润分配的方式 1、利润分配的方式 公司以现金利润分配为主,辅以股票利润分配股利。 2、现金分红的条件 公司进行现金分红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公司当年盈利,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较低者为计算依据; (2)当年盈利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后,尚有剩余; (3)保证公司日常经营对现金流的需求; (4)根据公司战略计划,保证公司下一个会计年度投资的现金需求。 3、现金股利占当期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比例 (1)公司按照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不低于10%(含10%)发放现金股利。 (2)根据公司战略计划和下一个会计年度的资金安排,决定是否继续发放现金股利和股票股利。 4、公司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四、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 公司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载明的利润分配原则进行利润分配: (1)每年度的具体分配方案,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年度经营业绩和未来的经营计划提出,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执行; (2)利润分配方案以公司经审计的财务数据为依据,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进行派发。五、利润分配相关的信息披露

利润分配制度公司利益分配制度

利润分配制度公司利益分配制度 制度名利润分配制度 电子文编码 GLZD105 页码 3-1 第一条利润中心制度实施前,员工薪资应作合理的调整后,除依物价指数的变动定期调整,及职务变动按职务等级调整外,采用定期性加薪原则。 第二条每三个月定期检查各部(中心)业绩(不含对外投资、出售资产、证券、利息等收益),依下列计算加发业绩奖金: (1)全公司总盈余达成率 (2)各中心盈余达成率 100%(含)以 上 80%~99% 60%~79% 30%~59% 100%(含)以上加发薪资总额20%加发薪资总额10% 加发薪资总额8%加发薪资总额6% 80%~99%加发薪资总额10%加发薪资总额8%加发薪资总额6%加发薪资总额4% 70%~79%加发薪资总额8%加发薪资总额6%加发薪资总额4%不加发 60%~69%加发薪资总额6%加发薪资总额4%不加发不加发 (1)使用本表时,先核对全公司总盈余的达成率,再核对各中心的盈余达成率。 (2)厂务部、工务部及质量管理部,以产品中心的平均达成率计算。 (3)秘书室、稽核室、人事室、电脑室、总务部、会计部、财务部等部门,以

全公司各中心的平均达成率计算。 第三条 前条所定业绩奖金由会计部、稽核室核算,呈总经理核准后,由各部经理全权决定部内人员的分配,送会计部按人次在月薪资内发放。 第四条年度终了结算,预计可分配盈余中,超出股息8%~12%的盈余(各部预计收入盈余),以股东与员工分享为原则。将半数拨为员工经营奖金,按各部的盈亏及各单位的工作绩效分配之。但各中心间及个人间的差别,以不超过100与65的比为原则(有特别功绩和无一点成绩者例外)。 第五条各部实得的经营奖金额,由各中心经理分配后,呈总经理核定后发给之。 签发人责任人签名制度名利润分配制度电子文编码 GLZD105 页码 3-2 第六条公司对各中心(投资最少利益最多者)及各单位平时较出力的人员(有发明及创造者,有改善成效者,有建议成绩者),可发给特别奖金。 第七条各中心及各单位当年度结算的奖金,均应于次年春节前或平均加于月薪发放为原则。会计部应依法办理扣缴,并视同薪资依发放月份的费用入账。 第八条各中心经营财物的缺短或呆账,均应自该中心的盈余中扣除。

公司利润分配管理规定

公司利润分配管理规定 Prepared on 22 November 2020

公司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公司的利润分配管理工作,规范 公司的利润分配行为,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结合集团公司财务决算工作要求,制定具体利润分配办法。 第二章利润构成 第三条公司利润总额包括营业利润、投资净收益和营 业外净收益。 第四条营业利润是主营业务利润(主营业务收入扣除主营业务成本、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后的差额)加其他业务利润、投资收益,减去管理费用、营业费用及财务费用的差额。 第五条投资净收益是指投资收益扣除投资损失后的差额。 第六条营业外净收益是指营业外收入扣除营业外支出后的差额。 利润分配 第七条公司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应由股东会审议批准。公司股东会应在每年年底结账后,根据当年缴纳所得税后的利润,提出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第八条公司缴纳所得税后的利润,应按照下列顺序进行分配:㈠弥补以前年度亏损。

㈡提取法定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按照税后利润扣除前项后的10%提取,盈余公积达到注册资金50%时可不再提取。 ㈢提取法定公益金。公益金应按照税后利润扣除前两项后的5%至10%提取。 ㈣提取盈余公积。盈余公积按照税后利润扣除前三项后的70%提取。 ㈤应付利润。按照利润分配方案分配给股东利润。 第九条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经分配后为未分配利润(或未弥补亏损)。未分配利润可待留以后年度进行分配,企业如发生亏损,可按规定由以后年度利润进行弥补。 第十条公司的法定盈余公积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第十一条法定盈余公积和任意盈余公积可用于弥补亏损、转增资本,但必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益金只能用于集体福利设施,不得挪作他用。 第十二条本制度由财务部负责解释,自经理办公会议审定通过后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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