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行政行为-- 行政司法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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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司法》课件

种法律制度。
行政调解的范围
行政调解的范围主要包括民事纠 纷、劳动争议等。
行政调解的程序
行政调解程序包括申请、受理、 调解和裁决等阶段,其中调解方
式包括协商、协调和仲裁等。
行政仲裁
行政仲裁的概念
行政仲裁是指双方当事人自愿将 争议提交给仲裁机构,由仲裁机 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进
行裁决的一种法律制度。
行政仲裁的范围
行政仲裁的范围主要包括知识产权 纠纷、消费者权益纠纷等。
行政仲裁的程序
行政仲裁程序包括申请、受理、仲 裁和裁决等阶段,其中仲裁方式包 括调解、协商和裁决等。
CHAPTER 03
行政司法的基本原则
合法性原则
总结词
行政机关在行使行政职权时,必须严 格依照法律的规定,确保行政行为的 合法性。
程序不同
行政司法通常是由行政机关内部解决争议,而行政诉讼则要通过司法途径,由人民法院 进行审理并作出裁判。
当事人地位不同
在行政司法中,当事人双方地位平等,而在行政诉讼中,原告通常是认为自己的合法权 益受到侵害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被告则是作出该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
审查范围不同
行政司法主要对具体的行政行为进行审查,而行政诉讼则可以对具体行政行为和抽象行 政行为进行审查。
THANKS
[ 感谢观看 ]
行政诉讼的范围
行政诉讼的范围主要涉及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包括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 等。
行政诉讼的程序
行政诉讼程序包括起诉、受理、审理和裁判等阶段,其中审理包括开庭审理和书面审理两 种方式。
行政复议
01 02
行政复议的概念
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 向行政机关提出申请,由行政机关对该行为进行审查并作出裁决的一种 法律制度。
行政调解的范围
行政调解的范围主要包括民事纠 纷、劳动争议等。
行政调解的程序
行政调解程序包括申请、受理、 调解和裁决等阶段,其中调解方
式包括协商、协调和仲裁等。
行政仲裁
行政仲裁的概念
行政仲裁是指双方当事人自愿将 争议提交给仲裁机构,由仲裁机 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进
行裁决的一种法律制度。
行政仲裁的范围
行政仲裁的范围主要包括知识产权 纠纷、消费者权益纠纷等。
行政仲裁的程序
行政仲裁程序包括申请、受理、仲 裁和裁决等阶段,其中仲裁方式包 括调解、协商和裁决等。
CHAPTER 03
行政司法的基本原则
合法性原则
总结词
行政机关在行使行政职权时,必须严 格依照法律的规定,确保行政行为的 合法性。
程序不同
行政司法通常是由行政机关内部解决争议,而行政诉讼则要通过司法途径,由人民法院 进行审理并作出裁判。
当事人地位不同
在行政司法中,当事人双方地位平等,而在行政诉讼中,原告通常是认为自己的合法权 益受到侵害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被告则是作出该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
审查范围不同
行政司法主要对具体的行政行为进行审查,而行政诉讼则可以对具体行政行为和抽象行 政行为进行审查。
THANK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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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的范围
行政诉讼的范围主要涉及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包括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 等。
行政诉讼的程序
行政诉讼程序包括起诉、受理、审理和裁判等阶段,其中审理包括开庭审理和书面审理两 种方式。
行政复议
01 02
行政复议的概念
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 向行政机关提出申请,由行政机关对该行为进行审查并作出裁决的一种 法律制度。
具体行政行为行政指导课件

具体行政行为行政指导
▪ 二、它是否属于行政指导行为? ▪ 为授牌行为定性:一种行为,两种性质。
它是一种授牌行为,此谓“一种行为”; 两种性质是:相对商场而言,它不是一种 行政指导,而是一种工作评价;可相对消 费者而言,它具有行政指导性,因为它对 于消费者选择什么商场去购物无疑是一种 引导。
具体行政行为行政指导
具体行政行为行政指导
【行政指导的原则】
一是合法合理原则。南京的这个指导性文件经查 证和专家论证,内容均符合我国产品质量法、消 费者权益保护法、国家4部委和江苏省的相关规 定,内容是合法的; ▪ 二是兼顾原则。就是要兼顾公共利益与私域利益、 公平与效率、成本与效益、当前与长远等方面, 实现各方面利益的平衡。南京的这场风波,问题 就出在兼顾利益不够上; ▪ 三是自愿原则。行政机关要充分尊重相对人的自 主权利,通过说理、沟通、建议等方式,由相对 人自主决定是否服从行政指导。南京的有关部门 如果事先能召开听证会,给相关利益方说话的机 会,出台文件可能就更有针对性,就不致于酿成 一场风波。
具体行政行为行政指导
分析
一、消费者在行政机关授牌的商场购买了假冒伪 劣商品能否告政府的问题 ? ▪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和行政法学理论,这 应当是一种行政确认行为,属具体行政行为的一 种。所谓行政确认行为,是指行政机关或其他行 政主体对行政相对人的法律地位、法律关系、权 利义务或有关法律事实进行认定或证明的行政行 为。典型的如行政主体颁发房产证书、学历学位 证书、结婚证书、居民身份证,进行认证、公证、 签证、登记等。
求),行政机关也经常利用大众传媒来告诫消费者注意警惕某些
危险产品或某种虚假销售做法。这种出于公益目的的行政手法,
并不是行政规则或正式裁决行为,也无法律约束力,故不受司法
▪ 二、它是否属于行政指导行为? ▪ 为授牌行为定性:一种行为,两种性质。
它是一种授牌行为,此谓“一种行为”; 两种性质是:相对商场而言,它不是一种 行政指导,而是一种工作评价;可相对消 费者而言,它具有行政指导性,因为它对 于消费者选择什么商场去购物无疑是一种 引导。
具体行政行为行政指导
具体行政行为行政指导
【行政指导的原则】
一是合法合理原则。南京的这个指导性文件经查 证和专家论证,内容均符合我国产品质量法、消 费者权益保护法、国家4部委和江苏省的相关规 定,内容是合法的; ▪ 二是兼顾原则。就是要兼顾公共利益与私域利益、 公平与效率、成本与效益、当前与长远等方面, 实现各方面利益的平衡。南京的这场风波,问题 就出在兼顾利益不够上; ▪ 三是自愿原则。行政机关要充分尊重相对人的自 主权利,通过说理、沟通、建议等方式,由相对 人自主决定是否服从行政指导。南京的有关部门 如果事先能召开听证会,给相关利益方说话的机 会,出台文件可能就更有针对性,就不致于酿成 一场风波。
具体行政行为行政指导
分析
一、消费者在行政机关授牌的商场购买了假冒伪 劣商品能否告政府的问题 ? ▪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和行政法学理论,这 应当是一种行政确认行为,属具体行政行为的一 种。所谓行政确认行为,是指行政机关或其他行 政主体对行政相对人的法律地位、法律关系、权 利义务或有关法律事实进行认定或证明的行政行 为。典型的如行政主体颁发房产证书、学历学位 证书、结婚证书、居民身份证,进行认证、公证、 签证、登记等。
求),行政机关也经常利用大众传媒来告诫消费者注意警惕某些
危险产品或某种虚假销售做法。这种出于公益目的的行政手法,
并不是行政规则或正式裁决行为,也无法律约束力,故不受司法
《具体行政行为》课件

行政复议程序包括申请、受理、审 查、裁决等阶段,一般应在30日内 完成。
行政诉讼
行政诉讼的概念
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 他组织认为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 权益,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请求予以撤销或者变更的制度
。
行政诉讼的范围
行政诉讼的范围包括具体行政行 为和部分抽象行政行为,但不包
括国家行为和刑事司法行为。
行政许可案例
总结词
行政许可是指行政机关根据申请,经 依法审查,允许其从事某特定活动的 行为。
详细描述
行政许可案例包括企业注册登记、办 学许可、医师执业许可等。这些案例 展示了行政机关如何依法对特定行业 或活动进行监管,保障公共安全和公 共利益。
行政强制案例
总结词
行政强制是指行政机关为实现法律、法规所规定的目标,依法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产、行为等进行强 制执行或者强制措施的行为。
政行为可分为羁束行政行为和裁量行政行为。
具体行政行为与抽象行政行为的区别
制定主体不同
具体行政行为的制定主体是行政机关 ,而抽象行政行为的制定主体是立法 机关或行政机关。
调整范围不同
效力不同
具体行政行为只在特定事项和对象上 具有法律效力,而抽象行政行为则在 整个行政管理领域内具有普遍约束力 。
具体行政行为只针对特定的事项和对 象,而抽象行政行为则针对不特定的 事项和对象。
03
国家赔偿的程序
国家赔偿程序包括申请、受理、审查、赔偿等阶段,一般适用特别程序
,需要专业人员进行评估和鉴定。
05
具体行政行为案例分析
行政处罚案例
总结词
行政处罚是指行政机关依法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减损权益或者增加义 务的方式予以惩戒的行为。
行政诉讼
行政诉讼的概念
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 他组织认为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 权益,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请求予以撤销或者变更的制度
。
行政诉讼的范围
行政诉讼的范围包括具体行政行 为和部分抽象行政行为,但不包
括国家行为和刑事司法行为。
行政许可案例
总结词
行政许可是指行政机关根据申请,经 依法审查,允许其从事某特定活动的 行为。
详细描述
行政许可案例包括企业注册登记、办 学许可、医师执业许可等。这些案例 展示了行政机关如何依法对特定行业 或活动进行监管,保障公共安全和公 共利益。
行政强制案例
总结词
行政强制是指行政机关为实现法律、法规所规定的目标,依法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产、行为等进行强 制执行或者强制措施的行为。
政行为可分为羁束行政行为和裁量行政行为。
具体行政行为与抽象行政行为的区别
制定主体不同
具体行政行为的制定主体是行政机关 ,而抽象行政行为的制定主体是立法 机关或行政机关。
调整范围不同
效力不同
具体行政行为只在特定事项和对象上 具有法律效力,而抽象行政行为则在 整个行政管理领域内具有普遍约束力 。
具体行政行为只针对特定的事项和对 象,而抽象行政行为则针对不特定的 事项和对象。
03
国家赔偿的程序
国家赔偿程序包括申请、受理、审查、赔偿等阶段,一般适用特别程序
,需要专业人员进行评估和鉴定。
05
具体行政行为案例分析
行政处罚案例
总结词
行政处罚是指行政机关依法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减损权益或者增加义 务的方式予以惩戒的行为。
行政法行政行为PPT课件

非要式行政行为——是指法律没有明确行政行为的 具体形式,行政机关根据实际需要作出的行政行 为。
行政行为的分类 作为行政行为和不作为行政行为
按行政行为是否改变现有法律状态(权利义务 关系)为划分标准 。
作为行政行为——行政主体积极改变现有法律状 态的行政行为。
不作为行政行为——行政主体维持现有法律状 态,或者不改变现有法律状态的行政行为。 即当事人认为行政主体怠于行使其权限而 没有给其带来法定的给付或保护的行为,或 者行政主体不履行法定作为义务的行为。
问题:
1.甲市人民政府《会议纪要》所作出的城市公交公司免缴交通规费的内 容是否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为什么?
2.田某、孙某和王某三人是否具有原告资格?为什么? 3.田某、孙某和王某三人提出的确认甲市人民政府中止城区交通局对城
市公交公司违法运营查处的内容违法的请求,是否属于法院的审理范 围?为什么?
某区城管局以甲摆摊卖“麻辣烫”影响环境为由,将 其从事经营的小推车等物品扣押。在实施扣押过程 中,城管执法人员李某将甲打伤。对此,下列哪一 说法是正确的?( )
行政行为
第五章 行政行为的概述 第六章 抽象行政行为
.
1
第五章 行政行为概述
一、行政行为的概念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若干问题的解释 ——
第一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具有国家行政职 权的机关和组织及其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不服,依 法提起诉讼的,属于人民法院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5、无偿性。行政行为尽管也是一种服务,但却是一种通过 实施法律来实现的公共服务,是无偿的。因为,行政行 为所需的经费,归根结底来源于社会(纳税),行政主 体在实施行政行为时就应当不再收取费用。当然也有例 外情况,那就是,如果特定行政相对人承担了比其他行 政相对人更从的公共负担(如财产被征收),或分享了 比其他行政相对人更多的公共利益(如获取国有土地使 用权),就应当是有偿的。总之,无偿是原则,有偿是 例外。
行政行为的分类 作为行政行为和不作为行政行为
按行政行为是否改变现有法律状态(权利义务 关系)为划分标准 。
作为行政行为——行政主体积极改变现有法律状 态的行政行为。
不作为行政行为——行政主体维持现有法律状 态,或者不改变现有法律状态的行政行为。 即当事人认为行政主体怠于行使其权限而 没有给其带来法定的给付或保护的行为,或 者行政主体不履行法定作为义务的行为。
问题:
1.甲市人民政府《会议纪要》所作出的城市公交公司免缴交通规费的内 容是否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为什么?
2.田某、孙某和王某三人是否具有原告资格?为什么? 3.田某、孙某和王某三人提出的确认甲市人民政府中止城区交通局对城
市公交公司违法运营查处的内容违法的请求,是否属于法院的审理范 围?为什么?
某区城管局以甲摆摊卖“麻辣烫”影响环境为由,将 其从事经营的小推车等物品扣押。在实施扣押过程 中,城管执法人员李某将甲打伤。对此,下列哪一 说法是正确的?( )
行政行为
第五章 行政行为的概述 第六章 抽象行政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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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第五章 行政行为概述
一、行政行为的概念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若干问题的解释 ——
第一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具有国家行政职 权的机关和组织及其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不服,依 法提起诉讼的,属于人民法院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5、无偿性。行政行为尽管也是一种服务,但却是一种通过 实施法律来实现的公共服务,是无偿的。因为,行政行 为所需的经费,归根结底来源于社会(纳税),行政主 体在实施行政行为时就应当不再收取费用。当然也有例 外情况,那就是,如果特定行政相对人承担了比其他行 政相对人更从的公共负担(如财产被征收),或分享了 比其他行政相对人更多的公共利益(如获取国有土地使 用权),就应当是有偿的。总之,无偿是原则,有偿是 例外。
《具体行政行为》PPT课件 (2)

市场竞争机制能够有效调节的
如不影响人身健康、公共安全的产品市场会有效调节(市 场优先)
社会存在某些禁止的行为;如持枪行为等
或虽不禁止但法律规定必须具备一定条件; 如法律咨询等
行政许可是特定的要式行政行为,大都以执 照与许可证的形式出现
4
精选课件ppt
二、 行政许可的种类
普通许可和特别许可(以许可范围为标准) 排他许可和共存许可(以许可享有程度) 权利性许可和附义务许可(以有无附加义务) 行为许可和资格许可(以许可的一般内容) 独立许可和附文件许可(以能否单独使用) 长期许可和附期限许可(以存续时间) 具体管理部门许可
6
精选课件ppt
(一)行政许可的设定机关
行政许可在权限上,是以中央设定为主, 地方设定为补充;在地方上,是以地方 性法规设定为主,省级规章作临时设定 为补充
7
精选课件ppt
法律可以设定所有行政许可。
法律尚未设定的,行政法规可以设定;
必要时国务院可以采取发布决定的方式设定行 政许可,实施后除临时性许可外,应当提请全 国人大制定法律或自行制定行政法规
1
精选课件ppt
第一节 行政许可
我国在2003年8月27日由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 次会议通过,2004年7月1日施行。
这是世界上第一部行政许可法法典。
行政许可也即行政审批制度。在现行法律法规中的名称繁多, 如审批、审核、批准、认可、同意、核准、登记、备案等,达 70多种。
一方面由于行政管理对象多样性,产生管理方式的多样性;一 方面行政许可设定和实施不规范,过多过滥,成为腐败的源头。
10
精选课件ppt
(二)行政许可设定的范围
① 直接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宏观调控、生 态环境保护以及直接关系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等 特定活动,需要按照法定条件予以批准的事项;
如不影响人身健康、公共安全的产品市场会有效调节(市 场优先)
社会存在某些禁止的行为;如持枪行为等
或虽不禁止但法律规定必须具备一定条件; 如法律咨询等
行政许可是特定的要式行政行为,大都以执 照与许可证的形式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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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行政许可的种类
普通许可和特别许可(以许可范围为标准) 排他许可和共存许可(以许可享有程度) 权利性许可和附义务许可(以有无附加义务) 行为许可和资格许可(以许可的一般内容) 独立许可和附文件许可(以能否单独使用) 长期许可和附期限许可(以存续时间) 具体管理部门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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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行政许可的设定机关
行政许可在权限上,是以中央设定为主, 地方设定为补充;在地方上,是以地方 性法规设定为主,省级规章作临时设定 为补充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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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可以设定所有行政许可。
法律尚未设定的,行政法规可以设定;
必要时国务院可以采取发布决定的方式设定行 政许可,实施后除临时性许可外,应当提请全 国人大制定法律或自行制定行政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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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行政许可
我国在2003年8月27日由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 次会议通过,2004年7月1日施行。
这是世界上第一部行政许可法法典。
行政许可也即行政审批制度。在现行法律法规中的名称繁多, 如审批、审核、批准、认可、同意、核准、登记、备案等,达 70多种。
一方面由于行政管理对象多样性,产生管理方式的多样性;一 方面行政许可设定和实施不规范,过多过滥,成为腐败的源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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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行政许可设定的范围
① 直接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宏观调控、生 态环境保护以及直接关系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等 特定活动,需要按照法定条件予以批准的事项;
行政法课件:具体行政行为

三、基本原則 1.許可法定; 2.公開、公平、公正; 3.便民、效率; 4.權利救濟;
三、基本原則
5.信賴保護; 第8條: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依法取得的行政許
可受法律保護,行政機關不得擅自改變已經生效的行 政許可。
行政許可所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修改或者廢止, 或者准予行政許可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的, 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行政機關可以依法變更或者撤 回已經生效的行政許可。由此給公民、法人或者其他 組織造成財產損失的,行政機關應當依法給予補償。 6.許可不得轉讓; 7.監督檢查原則
案例一:杜寶良交通違章巨額罰款案
1993年來京務工的杜寶良一直做販賣蔬菜生 意,2005年5月23日,杜寶良偶然得知自己駕駛 的長安輕型運菜貨車被“電子眼”記錄105次違 章,地點都是在每天經過的北京市西城區真武廟 頭條西口,違章內容全是在這條路上闖禁行標誌 。結果是被交管部門扣罰210分,繳納罰款 10500元。
2.失效
行政行為主要因下列情況而失效:
(1)撤銷。指已生效的行政行為,因其存在違法事 由而由有權機關依法消滅其法律效力。被撤銷的行政 行為,視為自始不具有法律效力。
(2)廢止。指已生效且合法成立的行政行為,因其 不適應新的情況而由有權機關依法消滅其法律效力。 引起廢止的原因,一般是作出行政行為後,情況發生 了變化,已經沒有必要讓該行政行為繼續發生法律效 力。被廢止的行政行為本身並無違法或者不當,因此 該行為自廢止之日起不再生效,而廢止前的行為後果 依然有效。
說明:05年1月,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委答復認 為交通事故責任認定行為不屬於具體行政行為。
3.確定力 確定力又稱不可改變力,是指行政行為一經作出,就具 有不受任意改變的法律效力。這是公定力引申出來的一個 重要法律效力。既然行政行為具有公定力,因此非由國家 有權機關經法定程式,就不得隨意改變該行為。所以,行 政行為的確定力是以其公定力為前提的,是公定力引申出 來的一個重要效力。
第七章具体行政行为——行政强制-PPT课件

行政强制措施(即时强制)是指行政主 体为消除紧急危险,维护或恢复正常社会秩 序,依法对行政相对人的人身或财产采取直 接措施予以限制的行政强制行为。
1、前提:基于紧急情况; 2、主体:主体只能是行政主体; 3、对象:不特定的; 4、程度:兼顾公共利益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行政强制执行与即时强制】
1、目的不同:行政强制执行目的在于强制相对 人履行义务或达到履行义务相同的状态;行政 强制措施的目的在于使相对人达到某种状态, 防止、控制正在发生或可能发生的违法行为或 危险状态。 2、前提不同:前者以相对人不履行义务为前提; 后者在特定情况下可采取。 3、起因不同:前者只能是义务人作为或不作为; 后者可能是某种状态或事件 4、实施主体不同:前者包括行政机关和法院; 后者为行政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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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案例须弄清的几个问题:
1、王某的违章建筑可以采取“强制拆除”手段 吗? 2、区行政执法局有权作出行政强制执行行为吗? 3、区行政执法局所采用的行政强制方式适当吗? 执行费用应由谁支付? 4、区行政执法局行政强制执行的程度适当吗? 5、区行政执法局所实施的行政强制执行的程序 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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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考一:王某的违章建筑可以”强制拆除” 吗?
义务人不履行义务时,可由他人(行政 主体自行或交由他人)代替其履行。
因此,行政强制执行机关可以对王某的违 章建筑实行强制拆除。
思考二:区行政执法局有权作出行政强制执行决定吗?
《南京市市容管理条例》 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的市容管理,是指对建筑物(含构 筑物)、道路(含人行道、车行道、隔离带)、公共场所、机 动车辆、施工场地、广告、霓虹灯和其他设施的容貌管理,以 及对违法建设的制止和查处。 第五条 城市管理(市容)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职责权 限负责辖区内市容管理工作。 建设、规划、建工、市政公用、园林、房产、环境保护、 公安、交通、工商行政、卫生、文化等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 职责,协同做好市容管理工作。
具体行政行为-PPT课件

“一事不再罚原则”的理解
• 【基本涵义】对相对方的同一违法行为,不能给予两次 以上同类处罚。 《行政处罚法》第24条,“对当事人的同一个违法行 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 【问题】如何理解“同一”违法行为? • 性质相同的几个违法行为是否是同一违法行为?比如惯 偷,多次骑车带人。 • 一个行为违反一个行政法律规范,似乎毫无疑问。但是, 当一个行为同时触犯数个行政法律规范时,这是不是同 一违法行为呢? • Case:无照商贩在马路边上摆摊卖食品
2、特征
主体是行政主体
对象是行政相对人的财物和人身
自由
目的是实现一定的行政目的,保
障行政管理的顺利进行
二、行政强制的分类 (一)行政强制执行 1、概念 又称执行性强制,是公民、 法人或其他组织拒不履行行政 法上的义务,行政机关或人民 法院采取强制措施,迫使其履 行义务或达到与履行义务相同 的状态的具体行政行为。 2、分类 直接强制执行 间接强制执行
二、行政处罚与相关概念的区别
(一)行政处罚与行政处分
作出的主体;制裁的对象; 采取的形式;行为的性质; 依据的法律规范;救济途径 (二)行政处罚与刑罚 权力性质;实施处罚的主体; 适用的条件;程序;处罚的种类 (三)行政处罚与执行罚 性质;目的;原则
三、行政处罚的基本原则 1、处罚法定原则 2、公正、公开原则 3、处罚与教育相结合 4、一事不再罚原则 解读 “一事不再罚原则”
县城区建设管理所强行拆除胡甲的房屋 是否合法?
第四节 行政处罚
一、行政处罚的概念和特征 (一)概念 行政主体依照法定权限和 程序对违反行政法律规范尚未 构成犯罪的相对方给予行政制 裁的具体行政行为。 (二)特征 1、主体是行政机关或法律、 法规授权的其他行政主体 2、对象是作为行政相对方 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3、前提是行政相对方实施 了违反行政法律规范但尚未构 成犯罪的行为 4、性质是一种以惩戒违法 为目的具有制裁性的具体行政 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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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确权给孙立)由孙强继承居住,1991年孙强同丈夫杨占平及全
家人户口又从季寨迁到杨寨西村,并以丈夫的名义在该村申请宅
基地一处。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农村村民一户
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汝州市人民政府以孙强家在小屯镇杨寨
西村已新打宅基地一处,且在小屯镇季寨村继承的房屋无人居住,
全家人户口已迁出为由,将该院土地使用权确权给孙现听使用。
(二)对象:特定的民事行为
(三)性质一:准司法性
(四)性质二:是一种特殊的具体行政行为(行 政确认行为)
5
【与行政调解的区别】
行政调解是由行政主体作为第三 人,以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为依据, 以自愿为原则,通过说服教育的方法, 促使纠纷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协议, 从而解决争议的方法和活动。
6
两者的区别
孙强认为汝州市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自己的合法权益,
向汝州市人民政府提出申请,要求撤销孙现听的土地使用证,并
主张对该土地的使用权。汝州市人民政府做出了汝政土决宇
(1999)第019号“处理决定”,其第二条撤销了孙现听的小屯
集建(1992)字第9—7—334号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同时
第一条认定孙强主张争议土地的使用权,理由不足,不予支持。
3
【兴起原因】
(1)争议增多,法院负担加重; (2)行政管理的需要; (3)争议的技术性、专门知识性增强; (4)程序简便。
4
二、行政裁决
行政裁决是指行政主体(第三人身份) 依照法律授权,对平等主体之间发生的, 与行政管理活动密切相关的、特定的民事 纠纷进行审查并作出裁决的行政行为。
(一)主体:法律授权的特定行政主体
第七节 行政司法
行政司法 行政裁决
1
一、行政司法
行政司法是指行政机关作为 行政争议双方或民事争议双方之 外的第三者,按照准司法程序审 理特定案件,裁决特定争议的活 动。
2
【概念的理解】
(1)行政司法是相对于法院司法而言 的; (2)行政司法的客体包括:传统的民 事性质的案件(因与行政管理有关、 或者处理这些案件需要专门技术、经 验或知识);行政案件
11
案例
孙强是河南省汝州市小屯镇季寨村村民孙立、周富荣的独生
女。1980年孙强与小屯镇杨寨西村村民杨占平登记结婚,后将户
口迁到杨寨西村。因其父亲孙立年迈身边无子女照顾,1980年孙
强同丈夫及全家人户口从杨寨西村迁到原季寨村同父孙立一起居
住生活,赡养老人。1988年孙立去世后,留下瓦房五间(1951
1、对象不同:行政调解可以民事行为还可以是行 政行为;而行政裁决只能是特定的民事行为。
2、前提不同:行政调解以当事人同意为前提;而 行政裁决无须当事人同意。
3、效力不同:行政调解不具有强制执行力;而行 政裁决具有强制执行力。
4、救济不同:行政调解适用民事诉讼;而行政裁 决大部分可适用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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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行政仲裁的区别】
行政仲裁是行政机关遵循仲裁程 序解决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争议的活 动。在《仲裁法》颁布之前,大量的 经济合同争议、劳动合同争议都通过 行政仲裁。《仲裁法》通过后,行政 机关主管的仲裁绝大部分交给民间仲 裁委员会。
两者救济途径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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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裁决的种类 】
(1)权属纠纷裁决(主要是自然资源权 属纠纷) (2)知识产权纠纷裁决(如专利局对专 利异议的审理、裁决,专利复审委员会对 专利异议的审查、裁决) (3)民事侵权赔偿纠纷的裁决(治安管 理、医疗、食品卫生、产品质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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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行政裁决的法律救济
(一)部分可适用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程序; 《行政复议法》第三十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
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已经 依法取得的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 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 使用权的,应当先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 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二)部分只能适用民事诉讼程序;
孙强认为汝州市人民政府做出的“处理决定”第一条侵犯了自己销汝州市人民政府“处理决定”第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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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要点
孙强对父亲孙立的房屋继承后,将全家的户口从季寨村迁到杨 寨西村,并以丈夫的名义新打宅基地一处,被告汝州市人民政 府以原告家新打宅基地一处为由,对继承房屋的土地使用权, 不予确认,这显然是不妥的。房屋是土地的附着物,完整意义 的房屋所有权应当包括对相应土地的所有权。但是我国土地制 度的一个重要内容和特征是土地只能归国家或集体所有,公民 只能取得土地使用权,由于所有权之外的使用权必然是有限制 的使用权,在房屋所有权这个问题上,我国土地制度与所有权 制度在实践中,有时会有一定的冲突。《土地管理法》第六十 二条规定,农村村民只能有一处宅基地,农村村民对房屋的所 有权与土地管理法对村民使用宅基地的限制,就是这种冲突的 一种表现形式。恰当解决这个冲突,应当综合考虑我国土地制 度和所有权制度的立法原意及最佳法规和实践价值,就先保障 房屋所有权,而不是以对宅基地的使用数量的限制来否定相应 的房屋所有权。本案中.原告孙强继承房屋后,其丈夫又在小 屯镇杨寨西村新打宅基地一处,被告以原告一户多宅为由,不 给原告孙强继承房屋确认土地使用权,与有关法律不相符,因 此,法院判决撤销被告汝州市人民政府做出的“处理决定”13第 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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