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性手臂振动病诊断标准
浅谈金属矿山作业场所手传振动的危害及对策措施

一致,孔深不低于75m;机巷上帮布置上行钻孔,钻孔垂直煤壁,倾角与巷道顶板倾角一致,孔深不低于85m,中间巷与机巷钻孔交叉不小于10m。
3.4中间巷变坡全岩段区域防突措施丁5-6-21110工作面中间巷变坡全岩段,每5m 施工一组穿层钻孔(9个),且每组对应编码钻孔间距不大于5m,孔深以见丁5煤层顶板岩石0.5m 为准,直径94mm,控制范围与机、风巷钻孔交叉不小于10m,且均匀布置于机、风巷区域钻孔控制空白带,并进行封孔抽采。
每组钻孔角度根据岩柱厚度随时调整。
(钻孔布置如图2,参数见表2)图2变坡段穿层钻孔布置示意图3.5中间巷联络巷区域防突措施丁5-6-21110工作面中间巷与低抽巷联络巷长度为40m,该区域设计2排共22个穿层钻孔,钻孔直径94mm,孔深以见丁5煤层顶板岩石0.5m 为准,控制范围与机、风巷钻孔交叉不小于10m,且均匀布置于联络巷上4结论通过对抽采范围钻孔布置均匀程度、实测残余瓦斯含量、可解析瓦斯含量、工作面预抽率、吨煤钻孔量以及工作面风速和回风流瓦斯浓度的考察,各项指标均符合《煤矿瓦斯抽采达标暂行规定》的要求,判定丁5-6-21110回采工作面从切眼向外600m 范围内瓦斯抽采达标。
参考文献:[1]AQ 1026-2006.煤矿瓦斯抽采基本指标[S].2006.[2]李海涛.采空区瓦斯抽放参数的优化[D].辽宁工程技术大学,2005.[3]蔡勇.高瓦斯回采工作面瓦斯治理实践[J].煤炭技术,2009(04).丁5-6-21110风巷顺层钻孔穿层钻孔丁5-6-21110中间巷123456789摘要:矿山作业场所存在多种职业病危害因素,严重危害着职工的身体健康,造成严重的职业病。
本文结合新疆地区三座金属矿山手传振动的检测数据及有关文献报道说明手传振动对人体造成的危害,产生手臂振动病的后果,以引起人们对振动危害的认识和重视,最后提出预防和减少手传振动对人体危害的措施。
关键词:金属矿山手传振动手臂振动病1概述长期以来,矿山作业现场存在着多种职业病危害因素,比如有粉尘、噪声、手传振动、放射元素等,恶劣的劳动生产条件,严重危害着广大职工的身心健康。
职业病危害告知卡手传振动

职业病危害告知卡手传振动一、职业病危害告知卡职业病危害告知卡是在工作场所向员工推广劳动保护教育的重要工具。
该告知卡通过展示某些危害因素的有害影响,为员工提供了自我保护的方法和技能知识,旨在保障员工的身心健康和安全。
二、手传振动的危害手传振动是伴随着某些职业工种不可避免的生产过程。
频繁的手传振动可能对手和全身造成持久或永久的伤害。
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1. 频繁暴露在振动环境下会导致手指的麻痹、突然性疼痛、局部肌肉萎缩及关节噪音等症状。
2. 患有“白手套”病的人常常感到手脚麻木、干燥、粗糙和皲裂。
3. 频繁暴露在振动环境下的人也会遭受淋巴水肿、神经分叉综合症和冻结肩等疾病的折磨。
4. 频繁暴露在振动环境下的工人可能面临骨折和椎间盘膨出等相当严重的手臂、肩部和背部的损伤。
三、预防措施由于手传振动是无法避免的生产过程,因此我们必须采取措施减少其对人体的负面影响。
在繁重危险的工作场所,职业工人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减轻手传振动的风险。
1. 应当严格遵守工作规程,包括工作时间和工作强度;2. 在选择手工具时应当尽可能地选用持有力的工具,使用防震材料,也可以占用附加装置和缓冲材料;3. 查看和保养手工具,包括油脂和磨具;4. 使用助推力和机械助力,以便减少反冲力;5. 使用电动工具而不是手提工具来完成工作,以尽可能地减轻对手臂的震动。
四、结论由于手传振动的危害导致了大量劳动者在工作生活中患有“白手套”病、骨折以及椎间盘膨出等疾病。
因此,我们必须严格遵守保护手袋的法规,加强劳动教育和工作保护意识,采取有效措施降低手传振动的风险。
在工作过程中,我们应当保护好自己,让自己远离伤害。
3例打磨作业的职业性手臂振动病报告

钱青俊, 崔玉芳 , 王莹, 陈令海
QI AN Q ing jun, CU I Y u fang , WANG Y ing , CHEN L ing ha i 摘要 : 目的 探讨煤工尘肺患者在茶碱应用过程中的相关 问题及引起 茶碱中 毒的正 确处理 。 方 法 长期口服茶碱药的煤工尘肺患者喘憋加重时慎用此类药物 。
75 mmH g , PaCO 2 35 mmH g 。心电图 : 心 率 120~ 130 次 /m in, 频 发房性期前收缩。 X 射线 胸片 : 双 肺可 见到 是 p / q 形小 阴影 , 分布在左肺上、 中、 下 肺区 , 右肺上 、 中 肺区 , 总密 集是 2 。 肺纹 理粗乱。入院诊断 : 肺部感 染、 ∗期 CW P、 慢性支 气管 炎、 肺气 肿、 肺源性心脏病、 全心 力衰竭 。入院 后给 予利 复星 0 2 g ,静 脉注射 , 每日 2 次 ; 5% 葡 萄糖 500 m l+ 氨茶 碱 0 25 g , 静脉 注 射 , 每日 2 次 ; 速尿 20 mg, 地塞米 松 5 m g , 西地兰 0 2 m g , 每日 1 次 , 静脉滴注。入院第 3 天 , 出现兴奋、 烦躁、 喘憋加 重。立即 静脉推注 0 9 % 生理氯化钠 40 m l+ 二羟丙茶碱 0 25 g , 上述症 状不能缓解 , 喘憋明显 , 呼吸频率 > 40 次 /m in。心电图示房颤。 ( 下转第 43 页 )
[ 1]
( 含 茶碱 25 m g) 每日 3 次 等服用。 2003 年 7 月因 肺部感 染入 院治疗。 体格检查 : T 36 8 %, P 120 次 /m in, R 35 次 /m in, BP 135 / 80 mmH g 。急性病容 , 端 坐呼吸 , 口唇 发绀 , 颈静脉 怒张。 双肺 呼吸音低 , 双 下肺 可 闻及 哮鸣 音 及中 等量 湿 性啰 音。 心音 低 钝 , 心率 120 次 /m in, 律不齐 , 可 闻及早 搏。血常规 : W BC 10 2 +109 /L, N 0 78。血生化 : 9 2 mm o l/L, 肌 酐 144 3 谷 酰转肽酶 300 U /L, 血浆尿 素氮 m o l/L。血 气 分 析 : pH 7 38, P a O2
电力行业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word版)

电力行业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电力行业职业健康监护的基本原则、目的、内容和职业健康检查周期.本标准适用于电力行业接触职业性有害因素劳动者的健康监护.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Z3职业性慢性锰中毒诊断标准GBZ7职业性手臂振动病诊断标准GBZ9职业性急性电光性眼炎(紫外线角膜结膜炎)诊断标准GBZ12职业性铬鼻病诊断标准GBZ14职业性急性氨中毒诊断标准GBZ15职业性急性氨氧化物中毒诊断标准GBZ16职业性急性甲苯中毒诊断标准GBz18职业性皮肤病诊断标准(总则)GBZ19职业性电光性皮炎诊断标准GBZ20职业性接触性皮炎诊断标准GBZ23职业性急性一氧化碳中毒诊断标准GBZ24职业性减压病诊断标准GBZ27职业性溶剂汽油中毒诊断标准GBZ31职业性急性硫化氢中毒诊断标准GBZ33职业性急性甲醛中毒诊断标准GBZ35职业性白内障诊断标准GBZ37职业性慢性铅中毒诊断标准GBZ41职业性中暑诊断标准GBZ49职业性噪声聋诊断标准GBZ51职业性化学性皮肤灼伤诊断标准GBZ54职业性化学性眼灼伤诊断标准GBZ58职业性急性二氧化硫中毒诊断标准GBZ61职业性牙酸蚀病诊断标准GBZ62职业性皮肤溃疡诊断标准GBZ65职业性急性氯气中毒诊断标准GBZ68职业性苯中毒诊断标准GBZ70尘肺病诊断标准GBZ71职业性急性化学物中毒诊断标准(总则)GBZ73职业性急性化学物中毒性呼吸系统疾病诊断标准GBZ82煤矿井下工人滑囊炎诊断标准GBZ92职业性高原病诊断标准GBZ94职业性肿瘤诊断标准GBZ95放射性白内障诊断标准GBZ97放射性肿瘤诊断标准GBZ98放射工作人员健康标准GBZ104外照射急性放射病诊断标准GBZ105外照射慢性放射病诊断标准GBZ106放射性皮肤疾病诊断标准GBZ112职业性放射性疾病诊断标准(总则)GBZ188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215过量照射人员医学检查与处理原则GBZ/T224职业卫生名词术语DL/T799电力行业劳动环境监测技术规范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及GBz厂r224确定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工作相关骨骼疾病的诊断:手、手腕、手肘、肩膀、腰、膝盖

特殊类骨骼疾病标准
●Criteria for minimum workplace exposures
工作场所最低暴露标准
2
Purpose 目的
◎Research on incidence, cause, treatment or prevention
关于发生率、病因、治疗及预防措施的研究
◎Surveillance of occupational diseases 职业病调查 • Required by law 法律规定 • To target high risk jobs for prevention
5. Andersen JH, et al. Computer use and carpal tunnel syndrome: a 1-year followup study. JAMA 2003;289:2963–9. [Danemark]
6
Hamilton, A: "A Study of Spastic Anemia in the Hands of Stonecutters, Effects of the Air Hammer on the Hands of Stonecutters", Bulletin #236. US Bureau of Labor, Industrial Accident and Hygiene Series, #19, 1918.
电力行业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word版)

电力行业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word版)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电力行业职业健康监护的基本原则、目的、内容和职业健康检查周期。
本标准适用于电力行业接触职业性有害因素劳动者的健康监护。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Z3职业性慢性锰中毒诊断标准GBZ7职业性手臂振动病诊断标准GBZ9职业性急性电光性眼炎(紫外线角膜结膜炎)诊断标准GBZ12职业性铬鼻病诊断标准GBZ14职业性急性氨中毒诊断标准GBZ15职业性急性氨氧化物中毒诊断标准GBZ16职业性急性甲苯中毒诊断标准GBz18职业性皮肤病诊断标准(总则)GBZ19职业性电光性皮炎诊断标准GBZ20职业性接触性皮炎诊断标准GBZ23职业性急性一氧化碳中毒诊断标准GBZ24职业性减压病诊断标准GBZ27职业性溶剂汽油中毒诊断标准GBZ31职业性急性硫化氢中毒诊断标准GBZ33职业性急性甲醛中毒诊断标准GBZ35职业性白内障诊断标准GBZ37职业性慢性铅中毒诊断标准GBZ41职业性中暑诊断标准GBZ49职业性噪声聋诊断标准GBZ51职业性化学性皮肤灼伤诊断标准GBZ54职业性化学性眼灼伤诊断标准GBZ58职业性急性二氧化硫中毒诊断标准GBZ61职业性牙酸蚀病诊断标准GBZ62职业性皮肤溃疡诊断标准GBZ65职业性急性氯气中毒诊断标准GBZ68职业性苯中毒诊断标准GBZ70尘肺病诊断标准GBZ71职业性急性化学物中毒诊断标准(总则)GBZ73职业性急性化学物中毒性呼吸系统疾病诊断标准GBZ82煤矿井下工人滑囊炎诊断标准GBZ92职业性高原病诊断标准GBZ94职业性肿瘤诊断标准GBZ95放射性白内障诊断标准GBZ97放射性肿瘤诊断标准GBZ98放射工作人员健康标准GBZ104外照射急性放射病诊断标准GBZ105外照射慢性放射病诊断标准GBZ106放射性皮肤疾病诊断标准GBZ112职业性放射性疾病诊断标准(总则)GBZ188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215过量照射人员医学检查与处理原则GBZ/T224职业卫生名词术语DL/T799电力行业劳动环境监测技术规范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及GBz厂r224确定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职业卫生标准
本规范由中华人民共和卫生部批准。
本规范负责起草单位: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职业卫生与中毒控制所,参加起草单位有: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广州市职业病防治院、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山东省职业卫生与职业病防治研究院、华中科技大学公共卫生学院。
本规范主要起草人:李德鸿、江朝强、王祖兵、余晨、王佩丽、徐孝华、周伟民、刘移民、杨磊、王建新、李霖、齐放、侯强、卢伟。
附录B(规范性附录)职业健康监护中医学常规检查方法
附录C(资料性附录)无机粉尘作业劳动者呼吸系统症状调查问卷
附录D(资料性附录)棉尘作业劳动者呼吸系统症验方法
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
1.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职业健康监护的基本原则和有关职业病危害因素开展健康监护的目标疾病、健康检查的内容和监护周期。
GBZ94职业性肿瘤诊断标准
3.定义
下列定义适用于本规范:
3.1职业健康监护occupationalhealthsurveillance
是以预防为目的,根据劳动者的职业接触史,通过定期或不定期的医学健康检查和健康相关资料的收集,连续性地监测劳动者的健康状况,分析劳动者健康变化与所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关系,并及时地将健康检查和资料分析结果报告给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本人,以便及时采取干预措施,保护劳动者健康。职业健康监护主要包括职业健康检查和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等内容。职业健康检查包括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和离岗后医学随访以及应急健康检查。
(3)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应维护和保证其工作的独立性,包括不受用人单位、劳动者和其他行政意见的影响和干预。当职业健康检查机构或职业健康检查专业人员开展工作的独立性受到干扰或破坏时,可向其主管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申诉。
4.9职业健康监护方法和检查指标的确定
【免费下载】最全的国家职业病诊断标准目录
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目录(GBZ1-234)标准号标准名称发布日期实施日期通告文号GBZ1-2010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2010-01-222010-08-01卫通[2010]2号GBZ1-2002GBZ2.1-2007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2007-04-202007-11-01卫通[2007]8号GBZ /T2-20限值GBZ2.2-2007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2部分:物理因素2007-04-202007-11-01卫通[2007]8号GBZ /T2-20 GBZ3-2006职业性慢性锰中毒诊断标准2006-03-132006-10-01卫通[2006]5号GBZ3-2002 GBZ4-2002职业性慢性二硫化碳中毒诊断标准2002-04-082002-06-01卫通[2002]8号GBZ5-2002工业性氟病诊断标准2002-04-082002-06-01卫通[2002]8号GBZ6-2002职业性慢性氯丙烯中毒诊断标准2002-04-082002-06-01卫通[2002]8号GBZ7-2002职业性手臂振动病诊断标准2002-04-082002-06-01卫通[2002]8号www.zybw GBZ8-2002职业性急性有机磷杀虫剂中毒诊断标准2002-04-082002-06-01卫通[2002]8号GBZ9-2002职业性电光性眼炎(紫外线角膜结膜炎)诊断标准2002-04-082002-06-01卫通[2002]8号GBZ10-2002职业性急性溴甲烷中毒诊断标准2002-04-082002-06-01卫通[2002]8号GBZ11-2002职业性急性磷化氢中毒诊断标准2002-04-082002-06-01卫通[2002]8号GBZ12-2002职业性铬鼻病诊断标准2002-04-082002-06-01卫通[2002]8号GBZ13-2002职业性急性丙烯腈中毒诊断标准2002-04-082002-06-01卫通[2002]8号 bbs.zybw. GBZ14-2002职业性急性氨中毒诊断标准2002-04-082002-06-01卫通[2002]8号 bbs.zybw. GBZ15-2002职业性急性氮氧化物中毒诊断标准2002-04-082002-06-01卫通[2002]8号GBZ16-2002职业性急性甲苯中毒诊断标准2002-04-082002-06-01卫通[2002]8号GBZ17-2002职业性镉中毒诊断标准2002-04-082002-06-01卫通[2002]8号GBZ18-2002职业性皮肤病诊断标准(总则)2002-04-082002-06-01卫通[2002]8号GBZ19-2002职业性电光性皮炎诊断标准2002-04-082002-06-01卫通[2002]8号GBZ20-2002职业性接触性皮炎诊断标准2002-04-082002-06-01卫通[2002]8号GBZ21-2006职业性光接触性皮炎诊断标准2006-03-132006-10-01卫通[2006]5号GBZ21-2002 GBZ22-2002职业性黑变病诊断标准2002-04-082002-06-01卫通[2002]8号GBZ23-2002职业性急性一氧化碳中毒诊断标准2002-04-082002-06-01卫通[2002]8号www.zybw GBZ24-2006职业性减压病诊断标准2006-03-132006-10-01卫通[2006]5号GBZ24-2002 GBZ25-2002尘肺病理诊断标准2002-04-082002-06-01卫通[2002]8号GBZ26-2007职业性急性三烷基锡中毒诊断标准2007-06-132007-11-30卫通[2007]14号GBZ26-2002 GBZ27-2002职业性溶剂汽油中毒诊断标准2002-04-082002-06-01卫通[2002]8号GBZ28-2010职业性急性羰基镍中毒诊断标准2010-03-102010-10-01卫通[2010]6号GBZ28-2002 GBZ29-2002职业性急性光气中毒诊断标准2002-04-082002-06-01卫通[2002]8号GBZ30-2002职业性急性苯的氨基、硝基化合物(不包2002-04-082002-06-01卫通[2002]8号www.zybw括三硝基甲苯)中毒诊断标准GBZ31-2002职业性急性硫化氢中毒诊断标准2002-04-082002-06-01卫通[2002]8号www.zybw GBZ32-2002职业性氯丁二烯中毒诊断标准2002-04-082002-06-01卫通[2002]8号www.zybw GBZ33-2002职业性急性甲醛中毒诊断标准2002-04-082002-06-01卫通[2002]8号www.zybw GBZ34-2002职业性急性五氯酚中毒诊断标准2002-04-082002-06-01卫通[2002]8号GBZ35-2010职业性白内障诊断标准2010-03-102010-10-01卫通[2010]6号GBZ35-2002 GBZ36-2002职业性急性四乙基铅中毒诊断标准2002-04-082002-06-01卫通[2002]8号www.zybw GBZ37-2002职业性慢性铅中毒诊断标准2002-04-082002-06-01卫通[2002]8号GBZ38-2006职业性急性三氯乙烯中毒诊断标准2007-01-042007-07-01卫通[2007]1号GBZ38-20022002-04-082002-06-01卫通[2002]8号GBZ39-2002职业性急性1,2-二氯乙烷中毒诊断标准GBZ40-2002职业性急性硫酸二甲酯中毒诊断标2002-04-082002-06-01卫通[2002]8号准GBZ41-2002职业性中暑诊断标准2002-04-082002-06-01卫通[2002]8号www.zybw GBZ42-2002职业性急性四氯化碳中毒诊断标准2002-04-082002-06-01卫通[2002]8号www.zybw GBZ43-2002职业性急性拟除虫菊酯中毒诊断标2002-04-082002-06-01卫通[2002]8号准GBZ44-2002职业性急性砷化氢中毒诊断标准2002-04-082002-06-01卫通[2002]8号GBZ45-2010职业性三硝基甲苯白内障诊断标准2010-03-102010-10-01卫通[2010]6号GBZ45-2002诊断标准GBZ46-2002职业性急性杀虫脒中毒诊断标准2002-04-082002-06-01卫通[2002]8号GBZ47-2002职业性急性钒中毒诊断标准2002-04-082002-06-01卫通[2002]8号GBZ48-2002金属烟热诊断标准2002-04-082002-06-01卫通[2002]8号GBZ49-2007职业性噪声聋诊断标准2007-06-132007-11-30卫通[2007]14号GBZ49-2002 GBZ50-2002职业性慢性丙烯酰胺中毒诊断标准2002-04-082002-06-01卫通[2002]8号GBZ51-2009职业性化学性皮肤灼伤诊断标准2009-03-162009-11-01卫通[2009]9号GBZ51-20022002-04-082002-06-01卫通[2002]8号GBZ52-2002职业性急性氨基甲酸酯杀虫剂中毒诊断标准GBZ53-2002职业性急性甲醇中毒诊断标准2002-04-082002-06-01卫通[2002]8号GBZ54-2002职业性化学性眼灼伤诊断标准2002-04-082002-06-01卫通[2002]8号 bbs.zybw. GBZ55-2002职业性痤疮诊断标准2002-04-082002-06-01卫通[2002]8号 bbs.zybw. GBZ56-2002棉尘病诊断标准2002-04-082002-06-01卫通[2002]8号 bbs.zybw. GBZ57-2008职业性哮喘诊断标准2008-06-062008-12-01卫通[2008]12号GBZ57-2002 GBZ58-2002职业性急性二氧化硫中毒诊断标准2002-04-082002-06-01卫通[2002]8号GBZ59-2010职业性中毒性肝病诊断标准2010-03-102010-10-01卫通[2010]6号GBZ59-2002 GBZ60-2002职业性急性变应性肺泡炎诊断标准2002-04-082002-06-01卫通[2002]8号GBZ61-2002职业性牙酸蚀病诊断标准2002-04-082002-06-01卫通[2002]8号GBZ62-2002职业性皮肤溃疡诊断标准2002-04-082002-06-01卫通[2002]8号GBZ63-2002职业性急性钡中毒诊断标准2002-04-082002-06-01卫通[2002]8号GBZ64GBZ65-2002职业性急性氯气中毒诊断标准2002-04-082002-06-01卫通[2002]8号GBZ66-2002职业性急性有机氟中毒诊断标准2002-04-082002-06-01卫通[2002]8号GBZ67-2002职业性铍病诊断标准2002-04-082002-06-01卫通[2002]8号GBZ68-2008职业性苯中毒诊断标准2008-06-062008-12-01卫通[2008]12号GBZ68-20022002-04-082002-06-01卫通[2002]8号GBZ69-2002职业性慢性三硝基甲苯中毒诊断标准GBZ70-2009尘肺病诊断标准2009-03-162009-11-01卫通[2009]9号GBZ70-20022002-04-082002-06-01卫通[2002]8号GBZ71-2002职业性急性化学物中毒诊断标准(总则)2002-04-082002-06-01卫通[2002]8号GBZ72-2002职业性急性隐匿式化学物中毒诊断规则2009-03-162009-11-01卫通[2009]9号GBZ73-2002 GBZ73-2009职业性急性化学物中毒性呼吸系统疾病诊断标准2009-03-162009-11-01卫通[2009]9号GBZ74-2002 GBZ74-2009职业性急性化学物中毒性心脏病诊断标准2010-03-102010-10-01卫通[2010]6号GBZ75-2002 GBZ75-2010职业性急性化学物中毒性血液系统疾病诊断标准2002-04-082002-06-01卫通[2002]8号GBZ76-2002职业性急性化学物中毒性神经系统疾病诊断标准2002-04-082002-06-01卫通[2002]8号GBZ77-2002职业性急性化学物中毒性多器官功能损害综合征诊断标准GBZ78-2010职业性急性化学源性猝死诊断标准2010-03-102010-10-01卫通[2010]6号GBZ78-2002 GBZ79-2002职业性急性中毒性肾病诊断标准2002-04-082002-06-01卫通[2002]8号GBZ80-2002职业性急性一甲胺中毒诊断标准2002-04-082002-06-01卫通[2002]8号GBZ81-2002职业性磷中毒诊断标准2002-04-082002-06-01卫通[2002]8号GBZ82-2002煤矿井下工人滑囊炎诊断标准2002-04-082002-06-01卫通[2002]8号GBZ83-2002职业性慢性砷中毒诊断标准2002-04-082002-06-01卫通[2002]8号GBZ84-2002职业性慢性正己烷中毒诊断标准2002-04-082002-06-01卫通[2002]8号GBZ85-2002职业性急性二甲基甲酰胺中毒诊断2002-04-082002-06-01卫通[2002]8号标准2002-04-082002-06-01卫通[2002]8号GBZ86-2002职业性急性偏二甲基肼中毒诊断标准GBZ87GBZ88-2002职业性森林脑炎诊断标准2002-04-082002-06-01卫通[2002]8号GBZ89-2007职业性汞中毒诊断标准2007-06-132007-11-30卫通[2007]14号GBZ89-2002 GBZ90-2002职业性氯乙烯中毒诊断标准2002-04-082002-06-01卫通[2002]8号GBZ91-2008职业性急性酚中毒诊断标准2008-06-062008-12-01卫通[2008]12号GBZ91-2002 GBZ92-2008职业性高原病诊断标准2008-06-062008-12-01卫通[2008]12号GBZ92-2002 GBZ93-2010职业性航空病诊断标准2010-03-102010-10-01卫通[2010]6号GBZ93-2002 GBZ94-2002职业性肿瘤诊断标准2002-04-082002-06-01卫通[2002]8号GBZ95-2002放射性白内障诊断标准2002-04-082002-06-01卫通[2002]8号GBZ96-2002内照射放射病诊断标准2002-04-082002-06-01卫通[2002]8号GBZ97-2007放射性肿瘤病因判断标准2009-07-132010-02-01卫通[2009]14号GBZ97-2002GBZ98-2002放射工作人员的健康标准2002-04-082002-06-01卫通[2002]8号GBZ99-2002外照射亚急性放射病诊断标准2002-04-082002-06-01卫通[2002]8号GBZ100-2010外照射放射性骨损伤诊断2010-09-192011-03-01卫通[2010]22号GBZ100-200准GBZ101-2002放射性甲状腺疾病诊断标准2002-04-082002-06-01卫通[2002]8号GBZ102-2007放冲复合伤诊断标准2007-04-272007-12-01卫通[2007]11号GBZ102-200 GBZ103-2007放烧复合伤诊断标准2007-04-272007-12-01卫通[2007]11号GBZ103-200 GBZ104-2002外照射急性放射病诊断标准2002-04-082002-06-01卫通[2002]8号GBZ105-2002外照射慢性放射病诊断标准2002-04-082002-06-01卫通[2002]8号GBZ106-2002放射性皮肤疾病诊断标准2002-04-082002-06-01卫通[2002]8号GBZ107-2002放射性性腺疾病诊断标准2002-04-082002-06-01卫通[2002]8号GBZ108-2002急性铀中毒诊断标准2002-04-082002-06-01卫通[2002]8号GBZ109-2002放射性膀胱疾病诊断标准2002-04-082002-06-01卫通[2002]8号GBZ110-2002急性放射性肺炎诊断标准2002-04-082002-06-01卫通[2002]8号GBZ111-2002放射性直肠炎诊断标准2002-04-082002-06-01卫通[2002]8号GBZ112-2002职业性放射性疾病诊断标准(总则)2002-04-082002-06-01卫通[2002]8号GBZ113-2006核与放射事故干预及医学处理原则2006-11-032007-04-01卫通[2006]16号GBZ113-200学处理原则GBZ/T153-2002使用导则GBZ114-2006密封放射源及密封γ放射源容器的放射卫生防护标准2006-11-032007-04-01卫通[2006]16号GBZ114-200准GBZ135-200标准GBZ115-2002χ射线衍射仪和荧光分析仪卫生防护标准2002-04-082002-06-01卫通[2002]8号GBZ116-2002地下建筑氡及其子体控制标准2002-04-082002-06-01卫通[2002]8号GBZ117-2006工业X射线探伤放射卫生防护标准2006-11-032007-04-01卫通[2006]16号GBZ117-200准GBZ/T150-2监测规范GBZ118-2002油(气)田非密封型放射源测井卫生防护标准2002-04-082002-06-01卫通[2002]8号GBZ119-2006放射性发光涂料卫生防护标准2006-11-032007-04-01卫通[2006]16号GBZ119-200 GBZ120-2006临床核医学放射卫生防护标准2006-11-032007-04-01卫通[2006]16号GBZ120-200 GBZ121-2002后装γ源近距离治疗卫生防护标准2002-04-082002-06-01卫通[2002]8号GBZ122-2006离子感烟火灾探测器放射防护标准2006-11-032007-04-01卫通[2006]16号GBZ122-200 GBZ123-2006汽车纱罩生产放射卫生防护标准2006-11-032007-04-01卫通[2006]16号GBZ123-200 GBZ124-2002地热水应用中放射卫生防护标准2002-04-082002-06-01卫通[2002]8号GBZ125-2009含密封源仪表的放射卫生防护要求2009-10-262010-02-01卫通[2009]17号GBZ125-200准GBZ137-200测规范GBZ126-2002医用电子加速器卫生防护标准2002-04-082002-06-01卫通[2002]8号GBZ127-2002X射线行李包检查系统卫生防护标2002-04-082002-06-01卫通[2002]8号准GBZ128-2002职业性外照射个人监测规范2002-04-082002-06-01卫通[2002]8号GBZ129-2002职业性内照射个人监测规范2002-04-082002-06-01卫通[2002]8号GBZ130-2002 医用X射线诊断卫生防护标准2002-04-082002-06-01卫通[2002]8号GBZ131-2002 医用X射线治疗卫生防护标准2002-04-082002-06-01卫通[2002]8号GBZ132-2008 工业γ射线探伤卫生防护标准2008-03-122008-10-01卫通[2008]7号GBZ132-200GBZ133-2009 医用放射性废物的卫生防护管理2009-10-262010-02-01卫通[2009]17号GBZ133-200护标准。
2017年最新劳动能力鉴定标准
2017年最新劳动能力鉴定标准2017年最新劳动能力鉴定标准是什么呢?或许很多人对此都不太了解,其实不仅是专门机构根据这个鉴定工伤,我们劳动者自己也可以根据这个标准对自己属于哪级工伤作出一个大概的认定。
本文由律伴小编为大家整理编辑,欢迎您的阅读!《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 16180-201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 16180-2014 代替GB/T 16180-20062014--09--03发布 2016-01--01实施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目次前言1、范围2、规范性引用文件3、术语和定义4、总则5、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分级5.1 一级5.2 二级5.3 三级5.4 四级5.5 五级5.6 六级5.7 七级5.8 八级5.9 九级5.10 十级附录A 各门类工伤、职业病致残分级判定基准附录B(资料性附录) 正确使用本标准的说明附录C(规范性附录)职工工伤职业病致残等级分级表前言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GB/T16180—2006《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与GB/T16180—2006相比,主要技术变化如下:———将总则中的分级原则写入相应等级标准头条;———对总则中4.1.4护理依赖的分级进一步予以明确;———删除总则4.1.5心理障碍的描述;———将附录中有明确定义的内容直接写进标准条款;———在具体条款中取消年龄和是否生育的表述;———附录B中增加手、足功能缺损评估参考图表;———附录A中增加视力减弱补偿率的使用说明;———对附录中外伤性椎间盘突出症的诊断要求做了调整;———完善了对癫痫和智能障碍的综合评判要求;———归并胸、腹腔脏器损伤部分条款;———增加系统治疗的界定;———增加四肢长管状骨的界定;———增加了脊椎骨折的分型界定;———增加了关节功能障碍的量化判定基准;———增加“髌骨、跟骨、距骨、下颌骨或骨盆骨折内固定术后”条款;———增加“四肢长管状骨骨折内固定术或外固定支架术后”条款;———增加“四肢大关节肌腱及韧带撕裂伤术后遗留轻度功能障碍”条款;———完善、调整或删除了部分不规范、不合理甚至矛盾的条款;———取消了部分条款后缀中易造成歧义的“无功能障碍”表述;———伤残条目由572条调整为530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GB/T》
《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评定标准》(2006)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GB/T16180——2006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评定标准B. I 分级系列a )一级1) 极重度智能损伤;2) 四肢瘫肌力≤3 级或三肢瘫肌力≤2 级;3) 颈4 以上截瘫,肌力≤2 级;4) 重度运动障碍(非肢体瘫);5) 面部重度毁容,同时伴有表B. 2 中二级伤残之一者;6) 全身重度瘢痕形成,占体表面积≥90% ,伴有脊柱及四肢大关节活动功能基本丧失;7) 双肘关节以上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双下肢高位缺失及一上肢高位缺失;9) 双下肢及一上肢严重瘢痕畸形,活动功能丧失;10) 双眼无光感或仅有光感但光定位不准者;11) 肺功能重度损伤和呼吸困难Ⅳ级,需终生依赖机械通气;12 )双肺或心肺联合移植术,13) 小肠切除≥90%;14) 肝切除后原位肝移植;15) 胆道损伤原位肝移植;16) 全胰切除;17) 双侧肾切除或孤肾切除术后,用透析维持或同种肾移植术后肾功能不全尿毒症期,18) 尘肺Ⅲ期伴肺功能重度损伤及/或重度低氧血症[po2<5.3 kPa(40 mmHg)];19) 其他职业性肺部疾患,伴肺功能重度损伤及/或重度低氧血症〔PO2<5.3 kPa(40 mmHg)];20) 放射性肺炎后,两叶以上肺纤维化伴重度低氧血症[po2<5.3 kPa(40 mmHg)];21) 职业性肺癌伴肺功能重度损伤;22) 职业性肝血管肉瘤,重度肝功能损害;23) 肝硬化伴食道静脉破裂出血,肝功能重度损害;24) 肾功能不全尿毒症期,内生肌酐清除率持续< 10 mL/min ,或血浆肌酐水平持续>707 }imal/L(8 mg/dL) 。
b) 二级1) 重度智能损伤;2) 三肢瘫肌力3 级;3) 偏瘫肌力≤2 级;4) 截瘫肌力≤2 级;5) 双手全肌瘫肌力≤3 级;6) 完全感觉性或混合性失语;7) 全身重度瘢痕形成,占体表面积≥80% ,伴有四肢大关节中3 个以上活动功能受限;全面部瘢痕痕或植皮伴有重度毁容;9) 双侧前臂缺失或双手功能完全丧失;10) 双下肢高位缺失;11) 双下肢瘢痕畸形,功能完全丧失;'12) 双膝双踝僵直于非功能位;13) 双膝以上缺失;14) 双膝、踝关节功能完全丧失;15) 同侧上、下肢瘢痕痕畸形,功能完全丧失;16) 四肢大关节(肩、髋、膝、肘)中四个以上关节功能完全丧失者;17) 一眼有或无光感,另眼矫正视力≤0.02 ,或视野≤8% (或半径≤5°) ;18 )无吞咽功能,完全依赖胃管进食;19 )双侧上领骨完全缺损;20 )双侧下领骨完全缺损;21) 一侧上颌骨及对侧下领骨完全缺损,并伴有颜面软组织缺损>30 cm2( 注:2 是平方);22 )一侧全肺切除并胸廓成形术,呼吸困难Ⅲ级;23 )心功能不全三级;24 )食管闭锁或损伤后无法行食管重建术,依赖胃造痰或空肠造瘘进食;25 )小肠切除3/4 ,合并短肠综合症;26) 肝切除3/4 ,并肝功能重度损害;27) 肝外伤后发生门脉高压三联症或发生Budd-chiari 综合征;28) 胆道损伤致肝功能重度损害;29) 胰次全切除,胰腺移植术后;30) 孤肾部分切除后,肾功能不全失代偿期;31) 肺功能重度损伤及/或重度低氧血症;32 )尘肺Ⅲ期伴肺功能中度损伤及/或中度低氧血症;33 )尘肺II 期伴肺功能重度损伤及/或重度低氧血症[po2 <5. 3 kPa(40 mmHg)]; (注:PO2 中2 是下标)34) 尘肺Ⅲ期伴活动性肺结核;35 )职业性肺癌或胸膜间皮瘤;36) 职业性急性白血病;37) 急性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38) 慢性重度中毒性肝病;39 )肝血管肉瘤;40) 肾功能不全尿毒症期,内生肌酐清除率<25 mL/min 或血浆肌酐水平持续>450 μmol/L,(5 mg/dL) ;41 )职业性膀胱癌;42) 放射性肿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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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性手臂振动病诊断标准
Diagnostic Criteria of Occupational Hand-Arm Vibration Disease
GBZ 7-2002
前言
本标准的第6.1条为推荐性的,其余为强制性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制定本标准。
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原标准GB4869-1985与本标准不一致的,以本标准为准。
在接触手传(局部)振动的职业活动中,可发生手臂(局部)振动病。
为了保护接触者的身体健康,有效地防治手臂振动病,曾发布GB4869-1985。
修订后的标准采用手臂振动病的名称;分级标准改为轻度、中度和重度三级;取消了甲皱微循环、两点分辨觉和深度觉的检查;采用改进的冷水复温试验和振动觉阈值检查方法。
本标准的附录A是资料性附录,附录B、附录C是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由济宁医学院负责起草。
参加起草单位有山西医科大学、铁道部劳动卫生研究所、辽宁省劳动卫生职业病防治研究所、山东省劳动卫生职业病防治研究所、广西壮族自治区职业病防治研究所、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防疫站和河南省劳动卫生职业病防治研究所。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负责解释。
职业性手臂振动病诊断标准
Diagnostic Criteria of Occupational Hand-Arm Vibration Disease
GBZ 7-2002
手臂振动病是长期从事手传振动作业而引起的以手部末梢循环和/或手臂神经功能障碍为主的疾病,并能引起手臂骨关节-肌肉的损伤。
其典型表现为振动性白指。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职业性手臂振动病的诊断标准和处理原则。
本标准适用于职业活动中长期从事手传振动作业而发生的手臂振动病。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
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Z76 职业性急性化学物中毒性神经系统疾病诊断标准
GB/T16180 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
3 诊断原则
具有长期从事手传振动作业的职业史,出现手臂振动病的主要症状和体
征,结合末梢循环功能、周围神经功能检查,参考作业环境的劳动卫生学调查
资料,进行综合分析,并排除其他病因所致类似疾病,方可诊断。
4 观察对象
具有长期从事手传振动作业的职业史,出现手麻、手胀、手痛、手掌多
汗、手臂无力和关节疼痛等症状,并具有下列表现之一者:
a)手部冷水复温试验复温时间延长或复温率降低(见附录B);
b)指端振动觉和手指痛觉减退(见附录C);
5 诊断及分级标准
5.1 轻度手臂振动病
具有下列表现之一者:
a)白指发作累及手指的指尖部位,未超出远端指节的范围,遇冷时偶尔发作;
b)手部痛觉、振动觉明显减退或手指关节肿胀、变形,经神经-肌电图检查
出现神经传导速度减慢或远端潜伏时延长。
5.2 中度手臂振动病
具有下列表现之一者:
a)白指发作累及手指的远端指节和中间指节(偶见近端指节),常在冬季发作;
b)手部肌肉轻度萎缩,神经-肌电图检查出现神经源性损害。
5.3 重度手臂振动病
具有下列表现之一者:
a)白指发作累及多数手指的所有指节,甚至累及全手,经常发作,严重者可出现指端坏疽;
b)手部肌肉明显萎缩或出现"鹰爪样"手部畸形,严重影响手部功能。
6 处理原则
6.1 治疗原则
6.1.1根据病情进行综合性治疗。
应用扩张血管及营养神经的药物治疗,中医药治疗并可结合采用物理疗法、运动疗法等。
必要时进行外科治疗。
6.1.2 加强个人防护,注意手部和全身保暖。
6.2 其他处理
观察对象一般不需调离振动作业,但应每年复查一次,密切观察病情变化。
轻度手臂振动病调离接触手传振动的作业,进行适当治疗,并根据情况安排其他工作。
中度手臂振动病和重度手臂振动病必须调离振动作业,积极进行治疗。
如需做劳动能力鉴定,参照GB/T16180有关条文处理。
7 正确使用本标准的说明
见附录A(资料性附录),见附录B、C(规范性附录)。
附录A
(资料性附录)
正确使用本标准的说明
A.1能引起手臂振动病的工种,主要是使用振动性工具,从事手传振动的作业。
根据以往调查主要有凿岩工、铆钉工、风铲工、捣固工、固定砂轮和手持砂轮磨工、油锯工、电锯工、锻工、铣工、抻拔工等。
经调查证实能引起手臂振动病的其他手传振动作业,均适用本标准。
主要通过足部、臀部传导的全身振动引起的职业性危害,不适用本标准。
A.2关于"具有长期从事手传振动作业的职业史",一般是指密切接触手传振动连续作业工龄在一年以上;也可参考各该作业的振动参数和手臂振动病的流行病学资料,考虑其时间长短。
A.3振动性白指或称职业性雷诺现象,其发作具有一过性和时相性特点,一般是在受冷后出现患指麻、胀、痛,并由灰白变苍白,由远端向近端发展,界限分明,可持续数分钟至数十分钟,再逐渐由苍白、灰白变为潮红,恢复至常色。
其判定依据应以专业医务人员检查所见为主;主诉白指,同时又有同工作场所有关人员相符的旁证,也应作为重要参考。
如有必要,可以进行白指诱发试验。
但是,采用局部受冷的方法,诱发率是很低的。
至于采用何种方法诱发白指,本标准不作统一规定,均以不危害受试者健康为前提。
A.4振动性白指发作累及范围,应以单侧手分别判断。
"多数"手指系指三个及三个以上手指。
白指的诊断分级,如左手、右手不一致,应以较重侧的诊断分级为准,但应分别描述。
如L中(2)/R轻(1),意为左手中度(累及2个手指);右手轻度(累及1个手指)。
A.5神经-肌电图的检查方法及其神经源性损害的判断基准,参见GBZ76。
附录B
(规范性附录)
手部皮肤温度测量和冷水复温实验方法
该项检查,要求在室温20℃±2℃的室内进行。
受试者普通衣着,受试前至少2小时内不吸烟,24小时内不服用血管活性药物,非饥饿状态,入室休息30分钟后进行检查。
应用半导体温度计(或热电偶温度计),测定受试者无名指中间指节背面中点的皮肤温度(即基础皮温),随即将双手腕以下浸入10℃±0.5℃的冷水中,手指自然分开勿接触盛水容器,浸泡10分钟,出水后迅速用于毛巾轻轻将水沾干,立即测定上述部位的温度(即刻皮温)。
测量时两手自然放松,平心脏高度放在桌上,每5分钟测量和记录一次,观察指温恢复至基础皮温的时间(min)。
冷试后3Omin仍未恢复者,视为异常。
也可根据下式计算复温率:
5min复温率小于30%和lOmin复温率小于60%为异常参考值。
附录c
(规范性附录)
指端振动觉阈值和痛觉阈值的检查方法
检查室内温度和受试者在室内休息时间,同附录A的要求。
C.1振动觉阈值检查
振动觉阈值的检查在尚无统一检查仪器时,检查方法应符合以下要求:
振动频率,以125Hz为主,条件许可时应同时包括63Hz和250Hz。
检查部位,以食指为主,必要时检查中指和无名指。
结果表示,测定结果以dB表示(0dB相当于0.308m/s2)
在上述条件下,食指振动觉阈值正常参考值一般为7.5-15.5dB;17.5dB作为上限值参考。
C.2痛觉阈值检查
采用注射针管重量法。
即用2ml注射器作套管,将6号注射针头分别制成重量为1、2、3、4、……15g的痛觉刺针。
检查时令受试者闭目静坐,双手平伸,置于桌上,集中注意检查时的感觉。
检查者将刺针置于套管内,手持套管,让针尖垂直接触受试者的皮肤,采用上升法即由小到大的重量检查左手无名指中间指节背面皮肤痛觉,受试者刚开始感到刺痛的重量,即为痛觉阈值(g)。
成年人的痛觉阈值正常参考值为6g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