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财经大学网络教育课程免修、免考、代修办理规定.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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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财经大学网络教育课程免修、免考、代修办理规定(11年8月修订)免修、免考、代修是针对非全日制学历教育在籍学生实施的一种优惠政策,非学历教育不享受任何免修、免考、代修政策。
第一条免修学生在入学前对教学计划中某些课程,已经达到了该门课程的学习要求,可以申请免修此门课程并直接取得相应的学分。
获准办理免修的课程可免交学费、无需订购教材。
其课程状态栏内记“免修”字样,课程成绩以“合格”记载;学生的免修成绩,在申请学位时,不计入专业总评成绩。
1.免修课程范围1) 参加学历教育专升本、高起本、高起专层次学习的学生,可免修课程范围:包括教学计划中的所有课程。
2.免修申请条件1) 取得国家大学英语等级考试四级(CET)4或以上合格证书者(成绩达到420分以上)、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PETS)三级或以上合格证书者、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成人教育学位英语考试合格证书者、大学日语四级或以上合格证书者、大学俄语四级或以上合格证书者、国际日语四级或以上合格证书者,雅思成绩5.5以上或者托福成绩在460分以上者可以申请免修教学计划中的大学英语的课程。
2) 取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B或以上级别证书者可申请统考课程《计算机应用基础》免修。
3) 取得高教自学考试单科结业证者可申请免修同等起点的教学计划中除英语外其它相应课程的免修。
4) 学生可用本科毕业证书直接申请教学计划中《计算机应用基础》这门课程的免修;学生在原校的英语平均成绩必须为75分(含75分)以上或取得相关等级证书,才可以申请英语的免修;其他课程的成绩必须在原校学习期间经考核取得合格及以上成绩方可办理免修。
5) 申请免修课程学分累计不得超过教学计划规定总学分的20%。
3、免修相关规定申请免修课程的学分按学院教学计划规定的学分计算。
4.免修办理程序1) 学生向当地学习中心提出免修申请。
2) 携带申请免修课程的有效成绩证明到当地学习中心办理相关手续。
如:英语或计算机等级证书原件、自考的单科成绩单原件和影印件、学生的原校成绩证明影印件(必须为成绩原始记载形式的复印件)并加盖原就读学校教务处的公章。
学生课程免修网上操作流程【模板】

学生课程免修网上操作流程
1、学生通过账号密码进入个人工作室,免修申请在“选课管理”界面,点击“选课管理”出现如下界面:
点击上图右上角的免修申请进入下图:
这里可以看到申请批次信息,在规定时间内点击右侧“申请”,就可以对符合免修条件的课程进行勾选,并填写申请说明(即免修条件说明,诸如成绩单、单科合格证身份证等等);
完成以上操作后,学生需要把申请免修课程的证明原件交学习中心,由学习中心在站点管理员入口进入免修管理界面,如下图:
学习中心管理员点击上图的“免修申请检索”出现下图:
在“选择学期”栏选择当前活动免修学期,点击提交就可以看到本中心全部申请免修学生的信息中心管理员逐个上传扫描件,填写初审意见,完成免修初审。
学生申请免修课程、置换课程、替代学分管理办法

学生申请免修课程、置换课程、替代学分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为鼓励学生结合自己的兴趣和爱好,进行自主学习,积极参加相关的科技、文化、体育活动和社会实践,加强学生创新创业意识和实践能力的培养,注重学生个性化发展和提升职业素养,提高就业竞争力。
经学校研究,根据学生在校(籍)期间取得的各类成果,准予其申请免修课程、置换不及格课程、或替代选修课学分。
为规范此项工作,特制订本办法。
一、申请项目认定(范围)1.学生考取所在专业指定的、非毕业资格要求的专业技能或职业资格证书(包括国际证书),可以申请免修相关的专业课或置换考核没有及格的相关的专业课,或申请替代任意选修课的学分。
学分替代标准:学生考取初级专业技能或职业资格证书(包括国际证书)计2学分,中、高级专业技能或职业资格证书(包括国际证书)分别计4、6学分;非英语专业学生通过高校英语应用能力考试(简称“三级”)计2学分,参加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通过四级计4学分,通过六级计6学分;非计算机专业学生参加全国大学生计算机等级考试,通过一、二、三级者分别计1、2、4学分;学生参加湖北省普通话水平测试,获一级乙等及以上成绩,计2学分。
获二级甲等成绩,计1学分。
2.学生获得国家专利或在正式出版物上以第一作者发表专业论文、作品等,根据学校主管单位制定的认定项目,可以申请免修相关的专业课,或置换考核没有及格的相关专业课程,或申请替代任意选修课学分。
学分替代标准:学生作为第一作者在公开刊物发表作品,学术论文一篇计4学分,非学术类文章视具体情况计1-2分。
合作者比照第一作者依次以0.5为单位递减记学分。
3.学生参加由学校统一组织的市级以上相关专业方面的技能竞赛(包括专业文化综合素质竞赛和体育竞赛),根据学校技能竞赛主管单位制定的认定项目,可以用所获得的竞赛成绩申请免修相关的专业课,或者置换考核没有及格的相关专业课程,或申请替代任意选修课学分。
学分替代标准:获国家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计8、6、4学分,获省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计6、4、2学分,获市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计4、2、1学分。
课程免修规定

课程免修规定
一、免修条件:
(一)取得同类普通高等学校专本科以上毕业证书,原所学课程考核成绩达到75分以上者。
同学历同科次科目可办理免考。
(二)已取得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颁发的该课程单科合格证。
(三)复学、转学学生应修课程原考核成绩75分以上者。
(四)学生在与学校签有互认协议的学校修读相应课程,其考核成绩在合格以上的。
(五)最近五年内,通过国家外语四、六级考试,取得及格成绩的学生,可办理免修外语手续
免修课程成绩以该课程原考试成绩记载,在成绩单上注明“免修”字样。
二、课程免修办理手续
申请人出具相关证明材料(毕业证和毕业学校的正式成绩单,或本人档案中的成绩单复印件加盖所在单位公章,外语四、六级考试成绩单)的原件和复印件,并填写课程免修申请表(学院网站上下载),在新生报道后两周内,交学院院长审批,学籍办留存,逾期不予办理。
三、本规定从2013年7月1日开始执行,以往有和此发生冲突的,以此条例为准。
2013年7月1日修订。
东北财经大学学士学位的申请

东北财经大学学士学位的申请
一、申请学士学位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
2.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学习期间未触犯国家法律,未受到学校记过(含记过)以上行政处分。
3.按培养方案要求修完各门课程,成绩合格,准予毕业。
4.所有考试通过课程的平均成绩在70分(含70分)以上。
课程平均分计算公式:
其中:统考、免修、代修、免考课程不计入平均分计算
5.掌握本学科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初步能力。
6.学位外语条件:
(1)辽宁省内的网络教育学生须参加并通过辽宁省成人本科生申请学士学位外语统考;
(2)辽宁省外的网络教育学生可参加并通过当地学位委员办公室组织的学位外语考试(即福建师范大学学位英语考试)或参加全国英语等级(三级PETS)考试。
外语等级证书或者成绩有效期按发证(发布成绩)机构的规定。
申请学位时超过有效期的证书或者成绩不予承认。
外语条件相关有效外语等级证书类别及有效期:
7.政治理论课、专业基础课课程考试遵照《辽宁省授予成人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实施办
法》执行。
二、申请学位程序
申请学位必须在毕业后两年之内(以毕业证书中的毕业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申请、办理程序及相关日程安排如下:
四、学生申请学位所需填写、提交至学习中心的相关资料、证件:1.外语证书或成绩合格证原件的电子扫描件、复印并签字件2.二寸蓝底照片2张。
网络教育课程免修、免考、代修办理规定

东北财经大学网络教育课程免修、免考、代修办理规定(11年8月修订)免修、免考、代修是针对非全日制学历教育在籍学生实施的一种优惠政策,非学历教育不享受任何免修、免考、代修政策。
第一条免修学生在入学前对教学计划中某些课程,已经达到了该门课程的学习要求,可以申请免修此门课程并直接取得相应的学分。
获准办理免修的课程可免交学费、无需订购教材。
其课程状态栏内记“免修”字样,课程成绩以“合格”记载;学生的免修成绩,在申请学位时,不计入专业总评成绩。
1.免修课程范围1) 参加学历教育专升本、高起本、高起专层次学习的学生,可免修课程范围:包括教学计划中的所有课程。
2.免修申请条件1) 取得国家大学英语等级考试四级(CET)4或以上合格证书者(成绩达到420分以上)、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PETS)三级或以上合格证书者、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成人教育学位英语考试合格证书者、大学日语四级或以上合格证书者、大学俄语四级或以上合格证书者、国际日语四级或以上合格证书者,雅思成绩5.5以上或者托福成绩在460分以上者可以申请免修教学计划中的大学英语的课程。
2) 取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B或以上级别证书者可申请统考课程《计算机应用基础》免修。
3) 取得高教自学考试单科结业证者可申请免修同等起点的教学计划中除英语外其它相应课程的免修。
4) 学生可用本科毕业证书直接申请教学计划中《计算机应用基础》这门课程的免修;学生在原校的英语平均成绩必须为75分(含75分)以上或取得相关等级证书,才可以申请英语的免修;其他课程的成绩必须在原校学习期间经考核取得合格及以上成绩方可办理免修。
5) 申请免修课程学分累计不得超过教学计划规定总学分的20%。
3、免修相关规定申请免修课程的学分按学院教学计划规定的学分计算。
4.免修办理程序1) 学生向当地学习中心提出免修申请。
2) 携带申请免修课程的有效成绩证明到当地学习中心办理相关手续。
如:英语或计算机等级证书原件、自考的单科成绩单原件和影印件、学生的原校成绩证明影印件(必须为成绩原始记载形式的复印件)并加盖原就读学校教务处的公章。
免修免考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免修免考管理工作,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免修免考是指学生因已掌握某门课程的相关知识和技能,或者已取得相关证书,经本人申请、学校审核批准,可以免修该课程或免考该课程的考核。
第三条免修免考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免修免考工作的规范性和严肃性。
第二章适用范围第四条本规定适用于我校全日制普通本科、高职(专科)学生。
第五条免修免考课程范围包括公共课、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
第三章申请条件第六条学生申请免修免考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一)学生本人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二)已掌握申请免修免考课程的相关知识和技能;(三)申请免修免考的课程应与所学专业或已取得的证书相关;(四)申请免修免考的课程应未计入学生已修课程学分。
第七条学生申请免修免考的证明材料包括:(一)课程成绩证明:包括课程成绩单、课程考核合格证明等;(二)证书证明:包括相关职业技能证书、等级证书等;(三)其他证明材料:如课程实验报告、课程论文等。
第四章申请程序第八条学生申请免修免考,应按以下程序进行:(一)学生向所在学院提出免修免考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二)学院对学生的申请进行初步审核,并将审核意见报教务处;(三)教务处对学院上报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四)教务处根据评审结果,确定免修免考名单,并予以公示;(五)公示无异议后,教务处办理免修免考手续。
第五章审核与评审第九条学院负责对学生提交的免修免考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主要审核以下内容:(一)申请材料是否齐全;(二)申请材料是否符合免修免考条件;(三)申请材料是否真实有效。
第十条教务处组织专家对学院上报的申请材料进行评审,评审内容包括:(一)学生是否已掌握申请免修免考课程的相关知识和技能;(二)申请免修免考的课程是否与所学专业或已取得的证书相关;(三)申请免修免考的课程是否未计入学生已修课程学分。
东北财经大学网络教育
东财学位证书样本
东财课程进修生
☺ “专业进修”指没有取得专升本入学资格 专业进修”
的前提下,选学网院所开设的专升本层次 各专业课程(不可跨专业选课)。
☺ “单科选修”指选修东财网院已开设的学 单科选修”
历教育中的任何课程。
☺进修生常年滚动招生Fra bibliotek资格审核
♠ 入学资格审核 :学习中心 学院 辽宁省教 学习中心—学院 学院—辽宁省教
育厅(入学注册和毕业前都要审) 育厅(入学注册和毕业前都要审)
♠ 报专升本:无效的证书 报专升本: ♠ ♠ ♠ ♠ ♠
1.伪造的证书 伪造的证书 2.非国民教育系列的证书 非国民教育系列的证书 3.地方颁发只在地方承认的证书 地方颁发只在地方承认的证书 4.未按教育部规定进行电子注册的证书 未按教育部规定进行电子注册的证书 5.其他被判定为无效的证书 其他被判定为无效的证书
东财专业优势
会计学专业 国家重点学科,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会员, 考试命题单位; 教育部会计学与财务管理专业指导委员会 委员单位; 大陆唯一可以在香港办学授予会计学专业 学士和硕士单位。
东财专业优势
工程管理专业(背景介绍) 工程管理专业(背景介绍)
建设部指定国家建造工程师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的考前培训单位; 全国高等学校工程管理专业指导委员会委员单位; 国家一、二级建造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及指导书主 要参编单位。 该专业的“建造工程师”方向聘请业界顶级专家授课。
06年秋季招生信息 年秋季招生信息
报名截止时间:11月12日 开学时间:9月24日 机考起止时间:6月1日—11月12日 招收课程进修生
06秋季招生信息 秋季招生信息
高起专 会计学 法 学 旅游管理 电子商务 国际经济与贸易 行政管理 财务管理 工程管理 专升本 会计学 法 学 旅游管理 电子商务 国际经济与贸易 行政管理 财务管理 工程管理
东北财经大学远程教育项目介绍
• 对于小语种(日语或俄语)和申请英语代修的 学生入学测试可以免考英语;对于报考法学专 业的学生入学测试可以免考数学;测试成绩按 同比放大其余科目分数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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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贸易专业
• 培养方向:精通英语,能够熟练地阅读本专业 英文资料,从事国际贸易和国际经济合作实际 工作以及教学和科学研究工作,。
• 开设课程:国际贸易、国际金融、国际经济学、 国际贸易实务、外贸英语函电、国际技术贸易、 国际贸易法、中国对外贸易、多边货物贸易协 议、国际市场营销、外刊经贸文章选、经贸知 识英语等
• 形成性考核在总评成绩中所占比例为 2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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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学位申请
• 主要条件: 所有所修课程平均成绩70分以上; 毕业论文成绩“中”以上; 通过学院组织的毕业论文答辩等等
• 详细规定按照东财学生手册中“关于本 科毕业生申请普通系列学位的规定”执 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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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你的责任和细心,谱写安全的永恒 旋律。 。20.9.1 320.9.1 3Sunday , September 13, 2020
交费:首次课程费按照30学分预交,其 它学期均按照实际选课数量交费;
教材费:按照450元/900元预交,多退少 补。
各项费用上缴流程参见学习中心与奥鹏 签订的“项目协议书”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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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证工作
• 采取学习中心初审,奥鹏中心终审原则, 最后由东财进行抽验,如抽验不合格率 >5%,对该学习中心进行重验!
•
品质改善,我们需要全员参与。14:15:4 614:15:4614:15 9/13/20 20 2:15:46 PM
本科生免修管理实施实施细则
本科生免修管理实施实施细则标题:本科生免修管理实施细则引言概述:本文将详细介绍本科生免修管理实施细则,包括免修条件、申请流程、审核标准、免修范围和注意事项等内容,以帮助广大本科生更好地了解和遵守相关规定,确保免修工作顺利进行。
一、免修条件1.1 学分要求:本科生在申请免修时需确保已完成相关学分要求,通常要求学生在该门课程的考试成绩达到一定标准。
1.2 课程内容:申请免修的课程内容必须与已修课程内容高度重合,且学生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3 学业表现:学生在该门课程的学业表现需达到一定水平,包括课堂参与、作业完成情况等。
二、申请流程2.1 填写申请表:学生需填写免修申请表格,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给学校相关部门。
2.2 提供证明材料:学生需提供相关课程成绩单、课程大纲、教学计划等证明材料,以便学校审核。
2.3 审核流程:学校相关部门将对学生的申请进行审核,一般会安排专业教师进行评估。
三、审核标准3.1 学分满足:学生所申请免修的课程学分必须满足学校规定的要求,否则将不符合免修条件。
3.2 课程内容匹配:申请免修的课程内容必须与已修课程内容高度匹配,否则将无法通过审核。
3.3 学业表现优异:学生在该门课程的学业表现需优异,包括考试成绩、课堂表现等。
四、免修范围4.1 专业课程:本科生在申请免修时通常是针对专业课程,如核心课程、选修课等。
4.2 通识课程:部分学校也允许学生在通识课程中申请免修,但条件和标准可能有所不同。
4.3 实践课程:实践课程的免修范围通常较为灵活,学生需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申请。
五、注意事项5.1 申请时间:学生在申请免修时需注意申请时间,避免错过申请截止日期。
5.2 提供材料完整:学生在申请时需提供完整的证明材料,确保审核流程顺利进行。
5.3 遵守规定:学生在申请免修时需遵守学校相关规定,如有违规行为将影响免修结果。
结语:本文通过介绍本科生免修管理实施细则的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帮助广大本科生更好地了解和遵守相关规定,确保免修工作顺利进行,为学生的学业发展提供更多便利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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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财经大学网络教育
课程免修、免考、代修办理规定
(11年8月修订)
免修、免考、代修是针对非全日制学历教育在籍学生实施的一种优惠政策,非学历教育不享受任何免修、免考、代修政策。
第一条免修
学生在入学前对教学计划中某些课程,已经达到了该门课程的学习要求,可以申请免修此门课程并直接取得相应的学分。
获准办理免修的课程可免交学费、无需订购教材。
其课程状态栏内记“免修”字样,课程成绩以“合格”记载;学生的免修成绩,在申请学位时,不计入专业总评成绩。
1.免修课程范围
1) 参加学历教育专升本、高起本、高起专层次学习的学生,可免修课程范围:包括教学计划中的所有课程。
2.免修申请条件
1) 取得国家大学英语等级考试四级(CET)4或以上合格证书者(成绩达到420分以上)、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PETS)三级或以上合格证书者、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成人教育学位英语考试合格证书者、大学日语四级或以上合格证书者、大学俄语四级或以上合格证书者、国际日语四级或以上合格证书者,雅思成绩5.5以上或者托福成绩在460分以上者可以申请免修教学计划中的大学英语的课程。
2) 取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B或以上级别证书者可申请统考课程《计算机应用基础》免修。
3) 取得高教自学考试单科结业证者可申请免修同等起点的教学计划中除英语外其它相应课程的免修。
4) 学生可用本科毕业证书直接申请教学计划中《计算机应用基础》这门课
程的免修;学生在原校的英语平均成绩必须为75分(含75分)以上或取得相关等级证书,才可以申请英语的免修;其他课程的成绩必须在原校学习期间经考核取得合格及以上成绩方可办理免修。
5) 申请免修课程学分累计不得超过教学计划规定总学分的20%。
3、免修相关规定
申请免修课程的学分按学院教学计划规定的学分计算。
4.免修办理程序
1) 学生向当地学习中心提出免修申请。
2) 携带申请免修课程的有效成绩证明到当地学习中心办理相关手续。
如:英语或计算机等级证书原件、自考的单科成绩单原件和影印件、学生的原校成绩证明影印件(必须为成绩原始记载形式的复印件)并加盖原就读学校教务处的公章。
成绩证明必须包括课程名称、学习起止日期、考核成绩等内容。
3) 经学习中心初审符合办理免修的条件后,在平台进行课程免修申请,等待学院审核。
4) 学院审核后,将符合办理免修的课程办理免修,不符合办理免修条件的,反馈给学习中心,由当地学习中心反馈给学生本人。
5) 获准免修的课程,学生不需进行学习即可得到相应学分,不符合办理免修的课程,仍需进行正常的学习、考试。
第二条免考
学生在学习某门课程前或学习过程中,对于该科目已提前达到了学院的学习要求,可以申请不参加这门课程的考试而直接取得相应的学分,即为免考。
对于免考的课程,课程的状态栏内记“免考”字样,课程成绩按“合格”记载。
免考课程成绩,在申请学位时,不计入总评成绩。
1.免考申请条件
1)对已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的学生,可申请办理《中级财务会计》、《审计》、《税法》、《经济法概论》课程的免考。
对于已取得建筑师等资格证书的学生,可以申请办理相关课程的免考(具体详见“各类资格证书免考课程一览表);
2)参加国家统考英语考试并通过的学生,可以申请教学计划中大学英语必修课的免考;
3)东北财经大学网络教育学院专科毕业生续读专升本层次时,专科段已修课程属于专升本教学计划中的必修课且考试成绩达到85分(含85分)以上的课程,可以申请办理免考。
2.免考相关规定
1) 办理免考前,必须要先交纳相应欲免考课程的学费,可不订购教材资料,对于已经领取的教材资料,其费用不予退还;
2) 申请免考课程的学分一律按我院教学计划规定的学分计算;
3.免考申请程序
1) 学生向当地学习中心提出申请。
2) 携带申请免考的相关成绩证明,包括课程名称、学习起止日期、考核成绩。
成绩证明须为原始记载形式的复印件,并加盖相关部门的有效公章,到学习中心办理相关登记手续。
3) 经学习中心初审符合办理免考的条件后,在平台进行课程免考申请,等待学院审核。
4) 学院审核后,并将符合办理免考的课程给与办理。
不符合办理条件的,反馈给学习中心,由当地学习中心反馈给学生本人。
6) 获准免考的课程,不需再预约考试,不符合办理免考的课程,学生仍需在考试预约期限内预约该门课程的考试。
第三条代修
学生由于学习条件等的限制,不能完成教学计划中规定的必修课的学习的情况下,可以向学院申请通过学习其他课程来获取相应的学分。
用来替代这门课程的其它课程称为“替代课程”。
代修课程成绩栏内记“代修”字样,没有课程考试成绩。
替代课程不在学员平台里做任何特殊标记。
1.代修申请条件
1) 参加学历教育报考我院高中起点专科学习的学生,入学注册时年龄在29周岁以上(含29岁),可申请英语代修;
2) 参加学历教育报考我院本科层次(高中起点本科、专科起点本科)学习的学生,入学注册时年龄在40周岁以上(含40岁),可申请英语代修;
3) 参加学历教育,户籍在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少数民族学生(界定标准见教高[2004]5号文件附件),可申请英语代修;
4) 东北财经大学网络教育学院专科毕业生续读专升本层次的学生,其专科段学过并考试通过的课程是专升本教学计划中的必修课程的,成绩合格但在85分以下的,可以申请代修。
2.代修相关规定
1) “替代课程”必须为教学计划中的选修课。
除第一学期由学院统一指定外,以后学期学生可自己选择,直到所修课程学分达到英语所需学分。
2) 代修课程不用交纳学费和购买教材,也无需学习及考试,但需按照改选的“替代课程”学分交纳学费并进行学习,其学分计入总学分中。
3) 学生申请课程代修,须在第一学期开学办理。
3. 代修申请程序
1) 学生在报名时向当地学习中心提出代修申请;
2) 由学习中心在学生报名表中“是否代修”一栏提交“是”;
3)提交申请后,学习中心需留存申请代修学生的名单,并注明代修申请条件;
4) 学院根据报名表中提交的代修申请,进行代修审核和办理,不符合办理代修条件的,反馈给学习中心,由当地学习中心反馈给学生本人;
5) 获准代修的课程,其课程状态标志“代修”第一学期学院统一选定一门“替代课程”;
6) 从第二学期开始,学生可自己选择公共选修课作为“替代课程”,直到修满代修课程的学分。
第四条非学历教育学生不享受任何免修、代修、免考政策
1. 非学历教育学生须转为学历教育(即取得我院高等学历教育的入学资格并取得学籍)学生后,方具备申请办理免修、代修、免考的资格。
2. 具体办理规定和办理时间参照转正后所在新学籍批次学生的办理规定和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