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修资金使用业务指南

维修资金使用业务指南
维修资金使用业务指南

附件3:

维修资金使用业务指南

1、维修资金使用准备

2、维修资金使用备案申请步骤

3、维修资金使用支付申请

4、使用维修资金工程实施步骤

维修资金使用准备

?维修对象管理:物业服务企业根据小区维修事项对小

区的维修对象进行管理,主要是将需要维修的对象

(如:某幢的屋面、墙体、楼道、电梯,小区围墙、

道路等等)添加到系统里,并明确维修分摊范围。参

见流程图5

?《维修资金规约》备案:物业服务企业将小区业主大

会制定的《维修资金规约》主要内容录入系统。并携

带规约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至小区所在地的区住建局

备案。(未制定规约的可跳过此环节)参见流程图6

流程图5

流程图6

维修资金使用备案申请步骤参见流程图7

?制定维修方案、资金预分摊:物业服务企业登录维修资

金系统制定维修方案,并对维修所需资金在分摊范围内

进行预分摊。

?维修资金使用公示:物业服务企业通过系统打印《维修

和更新、改造方案》、《维修和更新、改造费用预算分摊清册》在维修范围的醒目位置张贴公示。

?征求业主意见:在维修方案公示期间,物业服务企业征

求相关业主的意见,并由相关业主在《维修和更新、改造方案书面确认明细表》上签字确认。(急修与小额维修跳过此步骤)

?录入反馈结果:将征求的相关业主反馈意见录入系统。

系统自动计算通过比例。(急修与小额维修跳过此步骤)?维修资金使用表决公示:业主表决通过后,物业服务企

业录入并打印《商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公示》,打印《维修和更新、改造方案书面确认明细结果表》,连同业主签字后的《维修和更新、改造方案书面确认明细表》原件(急修与小额维修无需),在维修范围的醒目位置张贴公示。

?打印公示证明:公示期满后,物业服务企业在系统打印

《维修和更新、改造方案公示证明》,由业委会/居委会签字盖章。

?提交备案审核:物业服务企业通过系统,打印《苏州市

市区商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备案申请表》,并将维修工程提交所在地的区住建局审核。

?区局受理:物业服务企业向区局提交备案申请时,须携

带以下要件:①《苏州市市区商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备案申请表》②《维修和更新、改造方案》③《维修和更新、改造费用预算分摊清册》④《维修和更新、改造方案公示证明》⑤《业主委员会备案表复印件》(核原件)⑥《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合同》⑦经业主签字的《维修和更新、改造方案书面确认明细表》(急修与小额维修无需此要件)⑧其他证明材料。区局受理时打印收件单。

?初审、审核、审批:

◆区局在受理申请后,扫描并上传相关要件(业主签

字确认明细表、公示照片、相关盖章原件),并对使

用项目进行初审。

◆区局初审通过后,由市局进行审核、审批。使用方

案规定需审价、监理的,由物业管理处在审核时选

定审价、监理单位。

?使用备案通知:市局备案审批通过后,物业服务企业

可在系统内打印《苏州市市区商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备案通知》。

流程图7

维修资金使用支付申请参见流程图8、9

?支付申请:工程合同(施工合同、审价合同、监理合

同)签订后,根据合同规定及维修工程实际进度,物

业服务企业在系统中系统录入支取申请,打印《商品

住宅维修资金支取申请表》,并携带工程相关要件向市

住建局维修资金监管处申请支付维修资金。

◆首次支取需要提供要件:①《苏州市市区商品住宅

专项维修资金使用备案通知》②《维修工程预算审

价报告》(如工程不需审价则不需携带)③工程合同

(施工合同、审价合同、监理合同)④系统打印并

盖章的《商品住宅维修资金支取申请表》⑤发票原

件。

◆工程尾款支取需要提供要件:①物业服务企业填写

并盖章的《商品住宅维修资金支取申请表》②《决

算分摊清册》③经业委会/居委会签字盖章的《决算

费用分摊清册公示证明》④《维修和更新、改造工

程验收报告》⑤发票原件。

◆工程质保金支取需要提供要件:①物业服务企业填

写并盖章的《商品住宅维修资金支取申请表》②经

业委会/居委会签字盖章质保期满证明③发票原件。

流程图8

流程图9

使用维修资金工程实施步骤参见流程图8

?预算审价:维修资金使用方案规定需要审价的(否则

跳过此步骤),由业委会与市住建局指定的审价单位签

订《维修工程审价合同》。审价单位对预算价格进行审

核后,物业服务企业将预算审价结果录入系统中。

?工程监理:维修资金使用方案规定需要监理的(否则

跳过此步骤),由业委会与市住建局指定的监理单位签

订监理合同,物业服务企业将监理合同录入系统。

?工程招投标:维修资金使用方案规定需要招标的(否

则跳过此步骤),物业服务企业、业委会组织公开招标,物业服务企业将招投标信息录入系统,打印《工程招

投标证明》。

?维修合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系统中规定的格式与维

修施工单位签订并打印《房屋维修工程施工承包合

同》。

?工程完工验收:在维修工程完工后,物业服务企业组

织相关人员对维修项目进行验收,并将验收结果录入

系统,并打印验收报告并签字盖章。(尾款支付必要条

件)

?工程决算分摊并公示:物业服务企业将审价后的决算

金额录入系统,打印《决算分摊清册》、《决算费用分

摊清册公示证明》并由业委会/居委会签字盖章。(尾

款支付必要条件)

维修资金使用程序及表格_23709

商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一般程序及注意事项 一、申请使用维修资金的条件 (一)本住宅区已开立专项维修资金账户,其中开发建设单位或业主应缴存的商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已足额缴存,并且有余额; (二)维修项目属于住宅区共用部位或共用设施设备(详见《武汉市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规定),且损坏原因为非人为因素的自然损耗。 二、由谁来提出维修资金使用的申请 (一)物业服务企业发现小区内共用部位或共用设施设备出现需要动用维修资金进行维修的情况后,可以提出维修方案,将工程预算等相关资料提交给业委会或社区居委会,由业委会或社区居委会向区房管局提出使用维修资金的申请; (二)业主发现小区内共用部位或共用设施设备出现需要动用维修资金进行维修的情况后,可以将维修事宜向业委会或社区居委会报告,由业委会,或者社区居委会组织相关业主代表提出维修方案,并向区房管局提出使用维修资金的申请; 三、申请使用维修资金的程序: (一)到房管部门咨询维修资金的申请使用程序,并查询本小区维修资金账户的基本情况,掌握开发建设单位交存的维修资金总额(以及是否缴齐)、每栋房屋维修资金分立账户的交存总额等信息; (需要注意的问题:如果小区未使用过维修资金,或者需要分摊费用的楼栋或单元未使用过维修资金,其维修资金缴存金额可按照“缴存金额=房屋建筑面积×应缴交金额标准”进行计算,应缴交金额标准为:多层住宅12元/㎡,小高层25元/㎡,高层30元/㎡。)(二)从市场上了解维修项目的维修改造行情,选择维修(施工)企业,并由维修企业查勘现场后出具工程预决算方案;将工程预决算方案报送区房管局物业科。 (需要注意的问题:维修(施工)企业必须拥有涉及维修工程方面的专业资质。) (三)填写《维修和更新、改造使用方案》,计算维修改造费用的分摊方法,明确工程的招标方式、以及是否聘请工程造价咨询机构; (需要注意的问题:1、什么叫做分摊?分摊就是按照“维修工程的受益人和负担人相一致原则”,将工程费用分摊到应负担的每户业主。比如:小区监控、消防、水泵、输变电设施以及大门和道闸等等,上述这些涉及小区全体业主共用设施的维修费用,应分摊到每户业主;而屋顶和外墙漏水,以及整栋房屋共用的设施设备,其维修费用则应分摊到该栋每户业主;电梯、门禁、共用的下水管、落水管则应分摊到该单元每户业主。 2、怎样计算分摊:(1)“维修资金余额”的计算公式:维修资金余额=房屋建筑面积×应缴交金额标准—之前维修工程中该户应分摊的维修费用;(2)“费用分摊金额”的计算公式:费用分摊金额=该户业主应承担的(涉及全体业主应分摊的总工程费用÷小区总建筑面积)+(涉及该楼栋业主应分摊的工程费用÷楼栋建筑面积)+(涉及该单元业主应分摊的工程费用÷单

深圳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专项使用业务办事指南

深圳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专项使用(尾款)业务办事指南 一、受理范围 .符合下列全部条件,可提出申请: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结算完毕。 二、设立依据 .《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七条、八十七、八十八条; .《深圳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规定》(深府[]号)第十七、二十条。 三、实施机关 本公共服务办理机关为:各区维修资金管理机构(下称区管理机构)。 四、办理条件 五、申请材料 纸质申请材料采用纸,手写材料应当字迹工整、清晰,复印件申请人均应签名或盖章、复印清晰、大小与原件相符,上传电子版文件大小不超过。相关申请表在深圳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中心(下称市管理机构)网站下载。

表深圳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专项使用(尾款)申请材料目录 六、办理时限 七、办理收费 不收费。 八、办理流程 本事项窗口办理流程如下: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经业主大会授权的单位或个人上传有关电子申请材料到维修资金信息管理系统,持专项使用(尾款)申请材料到区管理机构申请尾款审核,并核对尾款分摊信息。其中,对结算金额超过万元的维修工程,经业主大会授权的单位或个人应先完成结算造价审核后再提交电子申请材料,审核单位可为自行选定的、具有相应资质的机构,也可为我市维修资金专户银行提供的免费预结算审核机构。 .区管理机构对专项使用(尾款)申请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区管理机构经系统发送专项使用(尾款)资金划拨通知。

.市管理机构根据区管理机构的专项使用(尾款)资金划拨通知,拨付尾款,即剩余款项。 .对小区已垫资完成的、造价未超过万元的维修工程,可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按照维修资金专项使用尾款流程一次性申请维修资金,申请时所提交资料应合并提交《专项使用(首款)业务办事指南》和《专项使用(尾款)业务办事指南》中所要求材料。 本事项网上办理流程如下: 本事项只需网上提交申请,暂不支持全流程网上办理。 九、办理地址 .深圳市罗湖区住房保障事务中心 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湖贝路号罗湖公安局出入境服务大厅六楼 咨询电话:、、 .深圳市福田区住房事务中心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石厦北新天世纪商务中心室 咨询电话:、、 .深圳市南山区住宅发展事务中心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桃园路号南山区委 咨询电话:、 .深圳市盐田区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中心 地址:深圳市盐田区沙头角沙深路号建工大厦室 咨询电话: .深圳市宝安区住房保障事务中心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区甲岸路号楼 咨询电话:、 .深圳市龙岗区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中心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行政路号建设大厦楼 咨询电话:、 .深圳市光明新区住宅事务管理中心 地址:深圳市光明新区公园路和润家园栋楼号 咨询电话: .深圳市坪山区房屋安全和物业管理科 地址:坪山区锦绣西路号区府二办 咨询电话: .深圳市龙华区住房和建设局物业管理中心 地址:深圳市龙华区梅陇大道号国鸿大厦栋 咨询电话: .深圳市大鹏新区城市建设局(住房和物业事务中心) 地址:深圳市大鹏新区葵涌街道金岭路号新区管委会 咨询电话: 十、咨询、投诉、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申请人可通过电话、网上、窗口等方式进行咨询和审批进程查询。 电话查询:; 网上查询:。 .申请人可通过电话、网上、窗口等方式进行投诉。 电话:(市政府热线); 网址:。

成都市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方案

附件1:成都市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方案(示范文 本) 为保障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正常使用,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切实维 护业主的合法权益,结合物业区域的实际需要,拟订如下维修资金使用方案,提请业 主表决。 一、工程名称 物业区域名称: 维修、更新、改造工程项目(以下简称“工程项目”) 二、工程项目涉及的范围 工程项目内容涉及的业主范围: 三、工程项目相关单位的名称和选择方式 (一)相关单位名称 1、工程施工单位: 2、工程审价单位: 3、其它: (二)工程项目相关单位选择方式: 1、在“成都市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服务相关机构名录”中选定; 2、采取招标方式选定;

3、其它 四、工程项目预算 (一)工程项目预算总金额元,根据具体情况分列如下: 1、 2、 (二)用于维修工程咨询、监理、审计、公证等所发生的相关费用采取以下方式列支: 1、计入当时限维修工程成本 2、由施工单位承担 3、其他 五、列支范围业主分摊金额 (1) 工程项目内容一:,预算金额元。分摊业主范围:,资金分摊:元/平方米; (2) 工程项目内容二:,预算金额元。分摊业主范围:,资金分摊:元/平方米。 六、工程项目变动的约定 施工中如发生工程项目内容因增加需要更改合同价款,超出预算总金 额 %以上或变更工程项目内容,应经工程项目涉及范围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表决同意。 七、分户余额不足的处理

维修资金分户账户余额不足以支付本次维修项目应分摊的使用金额时,由维修资金使用申请人组织相关业主按以下方式处理: (1)自行筹集 (2)补缴 (3)其它。 八、施工期限 预计开工时间为年月日;预计竣工时间为年月日; 预计施工期日。 九、施工安全责任 施工期间的安全责任单位: 十、工程验收主体和方式 工程竣工后,由合同双方代表、业主代表、相关单位共同参与验收,验收意见在物业区域内公示,公示期为日。 十一、维修资金收款账户 维修资金使用收款单位名称: 收款单位账户信息如下: 账户名:

xx市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方案方案大全

附件 附件1 市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方案(示范文本) 为保障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正常使用,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切实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结合建筑区划的实际需要,拟订如下维修资金使用方案,提请业主表决。 一、工程名称 建筑区划名称: 维修、更新、改造工程项目(以下简称“工程项目”) 二、工程项目涉及的业主分摊范围 1、涉及的业主分摊范围: 2、涉及的业主总户数: 三、工程项目相关单位的名称和选择方式 (一)施工单位名称: 选取方式: (1)公开招标; (2)询价或竞争性谈判: (3)简易比选; (4)单一来源采购。 (二)第三方维修服务机构名称: 1、服务类型: (1)工程造价; (2)工程财务核算审计; (3)工程监理; (4)公证服务。

2、选取方式: (1)市房屋“维修服务机构信息”; (2)其它。 四、工程项目预算 (一)工程项目预算总金额元,根据具体情况分列如下: 1、 2、 (二)用于维修工程咨询、监理、审计、公证等所发生的相关费用采取以下方式列支: 1、计入当期维修工程成本 2、由施工单位承担 3、其他 五、列支范围业主分摊金额 (1) 工程项目内容一:,预算金额元。分摊业主范围:,资金分摊:元/平方米; (2) 工程项目内容二:,预算金额元。分摊业主范围:,资金分摊:元/平方米。 六、工程项目变动的约定 施工中如发生工程项目内容因增加需要更改合同价款,超出预算总金 额 %(不超过10%)以上或变更工程项目内容,应经工程项目涉及范围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表决同意。 七、分户余额不足的处理 维修资金分户账户余额不足以支付本次维修项目应分摊的使用金额时,由维修资金使用申请人组织相关业主自行筹集。 八、施工期限 预计开工时间为年月日;预计竣工时间为年月日; 预计施工期日。 九、施工安全责任 施工期间的安全责任单位: 十、工程验收主体和方式

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操作流程手册

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操作流程手册 一、使用专项维修资金向小区办申报必须提供的资料 (一)使用申请 (二)结算资料

二、操作步骤: (一)前期准备工作 1、提前做好业主的缴纳信息同政府网上信息的核对工作,提前将错误信息进行更正,避免影响结算时的分摊进展,对未缴纳维修资金业主的情况要了解原因,做好催缴方案,避免影响公司的经济利益。 2、提前准备本次使用维修资金涉及到分摊楼体的《单位工程综合质量评定表》(基本为2001年上半年之前竣工的楼体)或《辽宁省房屋建设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书》(基本为2001年下半年之后竣工的楼体) 3、对维修部位进行原始状况拍照存档。 (二)制定维修资金使用计划,向业委会提出物业维修申请报告 1、定项(确定维修内容) 2、对需维修工程进行充分论证,避免公司风险(必须已过质保期,且分析业主对此项工程认可程度),向公司管理层提报通过。 3、对维修项目进行工程造价的预算(考虑招标费用、监理费用及审计费用,预算价要高于结算价),维修项目要求找专业的招标机构进行招标确定施工单位、聘请监理公司及结算审计公司,召开业委会时要明确提出并声明,费用统一进行分摊。 4、如有资金缺口(由业主未缴纳或账户余额不足)的,项目应提前与管理层明确是否进行先行垫付施工,后续由业主大会授权业委会进行催缴(或物业公司进行催缴)。 (三)业主委员会对维修项目的审批、授权 1、以客观事实、规范、规定为依据,提出书面申请维修报告,一并提供工程预算书及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和更新、改造方案,使业主委员会充分理解维修工作的必要性,达到业主委员会通过,签署物业维修管理委托书。 2、考虑全面,委托书的内容要授权物业公司进行整个使用过程的操作(包括委托进行全体业主的维修资金问卷调查工作、业主大会通过后的申报办理,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以及审计单位的选择、施工管理、工程结算、预留及支付施工单位质保金) (四)以书面调查问卷的形式召开业主大会

深圳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专项使用(首款)业务办事指南

深圳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专项使用(首款)业务办事指南 一、受理范围 .已设立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住宅、商住、办公及商业等物业。 .符合下列全部条件,可提出申请: 物业保修期满后,物业共有部分的维修、更新和改造,且经相关业主双三分之二表决同意。 二、设立依据 .《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七、八十七、八十八条; .《深圳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规定》(深府[]号)第十七、二十条。 三、实施机关 本公共服务办理机关为:各区维修资金管理机构(下称区管理机构)。 四、办理条件 五、申请材料 纸质申请材料采用纸,手写材料应当字迹工整、清晰,复印件申请人均应签名或盖章、复印清晰、大小与原件相符,上传电子版文件大小不超过。相关申请表在深圳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中心(下称市管理机构)网站下载。

表深圳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专项使用(首款)申请材料目录 六、办理时限 七、办理收费 不收费。 八、办理流程 本事项窗口办理流程如下: 1.经业主大会授权的单位或个人制定维修、更新、改造方案,该方案应包含维修项目、维修程度、预算费用、允许超出预算比例、分摊范围、组织实施等内容,还应根据需要对施工、监理、验收、结算等事项作出安排。

2.在街道办的指导下,业主委员会组织全体业主或相关业主进行投票表决。其中,对预算金额超过万元的维修工程,经业主大会授权的单位或个人应先完成预算造价审核后再提交业主大会表决,造价审核单位可为自行选定、具有相应资质的机构,也可为我市维修资金专户银行提供的免费审核机构。 .表决通过后,经业主大会授权的单位或个人将维修工程中的相关信息录入维修资金信息管理系统,并上传有关电子申请材料到信息管理系统。 .经业主大会授权的单位或个人持专项使用(首款)申请材料到区管理机构申请首款审核,并核对预分摊信息。 .区管理机构对专项使用(首款)申请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区管理机构经系统发送专项使用(首款)资金划拨通知。 .市管理机构根据区管理机构的专项使用(首款)资金划拨通知,拨付首期款项。 .经业主大会授权的单位或个人按维修方案组织实施。 本事项网上办理流程如下: 本事项只需网上提交申请,暂不支持全流程网上办理。 九、办理地址 .深圳市罗湖区住房保障事务中心 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湖贝路号罗湖公安局出入境服务大厅六楼 咨询电话:、、 .深圳市福田区住房事务中心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石厦北新天世纪商务中心室 咨询电话:、、 .深圳市南山区住宅发展事务中心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桃园路号南山区委 咨询电话:、 .深圳市盐田区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中心 地址:深圳市盐田区沙头角沙深路号建工大厦室 咨询电话: .深圳市宝安区住房保障事务中心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区甲岸路号楼 咨询电话:、 .深圳市龙岗区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中心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行政路号建设大厦楼 咨询电话:、 .深圳市光明新区住宅事务管理中心 地址:深圳市光明新区公园路和润家园栋楼号 咨询电话: .深圳市坪山区房屋安全和物业管理科 地址:坪山区锦绣西路号区府二办 咨询电话: .深圳市龙华区住房和建设局物业管理中心 地址:深圳市龙华区梅陇大道号国鸿大厦栋 咨询电话: .深圳市大鹏新区城市建设局(住房和物业事务中心) 地址:深圳市大鹏新区葵涌街道金岭路号新区管委会 咨询电话: 十、咨询、投诉、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物业维修专项资金使用的操作流程

物业维修专项资金使用的操作流程根据《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有关规定,结合本辖区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情况,进一步规范政府代管部分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特制订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操作程序。 一、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一般操作程序 1、出具委托书(附一)。 小区业主委员会出具把小区内需要维修的物业项目委托物业服务企业办理相应手续的书面文件。 2、提出维修计划和资金使用方案。 由物业服务企业根据小区内的物业使用状况,提出小区共有部分、共有设施设备维修、更新和改造计划及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方案(包括实施项目和资金使用预算)。 3、公告(附二)。 在小区内以公告的形式把维修改造计划和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方案告知全体业主,采取召开业主大会方式的,要告知召开业主大会的时间和地点;采取征询意见方式的,告知征询业主意见的时间计划。 4、召开业主大会或征询意见。 召开业主大会或征询业主意见时,要求业主填写《小区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征询意见表》(附三),业主在《小区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征询意见表》中明确对维修的项目和金额是否同意,并在表格相应栏内签名或盖章。 5、汇总意见。 《小区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征询意见表》征求意见后回收汇总,计算出各个维修项目的同意率和不同意率,并填写《小区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征询意见情况汇总表》(附四)、《小区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征询意见结果汇总表》(附五)。公示(附六)。 将以下材料在小区内公示7天:①委托书;②维修改造计划和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方案;③《小区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征询意见情况汇总表》、《小区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征询意见结果汇总表》。公示时将公示上墙资料拍照归档。

维修资金综合操作手册

物业维修基金管理系统 操 作 手 册

序言 《物业维修基金管理系统》围绕着建设部关于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并融合了各城市的不同管理模式,满足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包括维修资金从个人缴存、单位缴存到续缴、计息、审批使用、分摊、下账等在内的以房屋(业主)和楼栋(单位)为基本管理单位的软件,对所有房屋提供了到栋、到户的有效管理手段。软件功能设置合理,操作简单方便。 《物业维修基金管理系统》经过与客户积极沟通,不断完善下的产品。无论在技术还是售后服务上都有着周全的解决方案。 《物业维修基金管理系统》系统非常容易扩充,对于客户需要的任何业务,只要能说明要求,我们总是能快速满足您的需求。

目录 序言 (2) 1、系统特点 (4) 2、模块清单 (4) 3、操作流程 (5) 4、界面风格 (6) 5、主要模块简介 (11) 5-1、地址代码(区域代码、乡镇街办代码、路村代码) (11) 5-2、单位代码(物业公司、开发商或售房单位、业委员会) (12) 5-3、小区管理(小区详情、楼栋详情、业主详情) (15) (1)小区资料 (15) (2)楼栋资料 (18) (3)房屋资料 (20) 6、资金缴存 (22) 1、个人缴存 (22) 2、物业收益 (22) 3、缴存查询 (27) 4、缴存入账 (29) 5、入账凭证 (30) (1)小区账面 (31) (2)楼栋账面 (32) (3)房屋账面 (33) (4)退伙记录 (34) (5)过户记录 (35) 7、资金管理 (35) (1)个人使用申报 (35) (2)资金分摊(主要用于房改房) ..................................................... 错误!未定义书签。 (3)利息结转 (43) (4)资金退伙 (43) (5)资金纠错 (48) 8、系统设置 (50) (1)用户管理 (50) (2)群组管理 (51) (3)利率设置 (53) (4会计科目 (53) (5)系统设置 (54) (6)综合设置 (55) 9、审批流程业务............................................................................. 错误!未定义书签。

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操作流程

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操作流程 关于旺园小区号楼单元电梯钢丝绳更换使用房屋维修资金情况说明如下: 一、维修资金申请程序 二、操作步骤: (一)前期准备工作 1、提前做好业主的缴纳信息同政府网上信息的核对工作,提前将错误信息进行更正,避免影响结算时的分摊进展,对未缴纳维修资金业主的情况要了解原因,做好催缴方案,避免影响公司的经济利益。 2、提前准备本次使用维修资金涉及到分摊楼体的。 3、对维修部位进行原始状况拍照存档。 (二)制定维修资金使用计划,向业委会提出物业维修申请报告 1、定项(确定维修内容) 2、对需维修工程进行充分论证,避免公司风险(必须已过质保期,且分析业主对此项工程认可程度),向公司管理层提报通过。 3、对维修项目进行工程造价的预算,由房屋维修资金管理中心指定工程造价单位维修,召开业委会时要明确提出并声明,费用统一进行分摊。 4、如有资金缺口(由业主未缴纳或账户余额不足)的,项目应提前与管理层明确就是否进行先行垫付施工,后续由业主大会授权物业公司进行催缴。

(三)以书面调查问卷的形式召开业主大会 1、调查前应该对业主进行公示告知,公示至少包括维修申请报告、业主委托授权书、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与更新改造方案,公示时间不能低于10天。(需要对公示进行拍照存档) 2、调查问卷要按统一格式填写并经过品质部专业岗进行审核。 3、调查工作要合理有序,过程中须让每户业主先仔细阅读‘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与更新、改造方案’后,再进行签字确认,否则可视为无效。 4、将问卷做好存档工作,并建立电子档案,汇总形成业主意见调查汇总表,每份问卷都需要业委会签字盖章确认。 5、将调查结果形成业主大会决议进行公示(需要对公示进行拍照存档),公示时间不能低于5天。 (四)区小区办初审批 1、将申请资料准备齐全,一式5份报区小区办进行初审(至少一份原件)。 2、如无须补充要件,区小区办派人到现场进行核实(单元为单位,按10%比例。超过1000户的可按5%比例抽查)。 3、如须补充材料,区小区办会下达‘申办资料补全告知单’,或要求申办人作出说明并建立相关的备忘档案,此时服务中心应按小区办意见及时补充相关资料。 4、审核、抽查都没有问题时区小区办在‘商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申报审核表’上签字盖章。 (六)市小区办最终审批 1、市小区办对区小区办初审上报的材料进行审核。 2、如存在问题,市小区办向申办人下达‘申办资料补全告知单’,责令整改完善。 3、资料无问题并完成审核后,市小区办在‘商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申报审核表’上签字盖章。 4、服务中心将全部审核资料存档并告知业主审核结果,同时确认操作下一步工作。 (七)对工程进行招标选择施工单位 1、由房屋维修资金管理中心指定工程造价单位施工,同时在园区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能低于5天(拍照存档)。 (八)签订合同、施工 1、签订招标委托合同、监理合同、施工合同。 2、签订开工报告。 3、制定合理施工计划,并按照计划严格执行。 4、开工前要将施工计划及可能带来的影响对业主进行告知公示(3-5天)。 5、涉及业主的施工,要提前通知业主并告知业主注意事项。 6、对于施工单位的管理要渗透到每个施工人员,让执行规定的人了解规定内容。 7、做好物料进场检验记录及每个节点的验收记录(质量检验评定表)。 8、施工过程中要进行拍照存档。 (九)公司及业主委员会验收 1、服务中心统筹组织公司内部验收,应至少由分管管理层、项目负责人、工程监理、项目现场负责人、工程部专业岗(涉及品质部专业岗的也应该参加)以及施工单位现场负责人参加初次验收。 2、由施工单位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合格后由服务中心邀请业委会进行现场验收,验收合格后业委会在竣工报

商品住宅维修资金业务指南(2009)

商品住宅维修资金业务办理指南 上海市物业管理行政事务中心 上海市房屋维修资金管理中心 二〇〇九年十月

目录 一、注册业务 (4) (一)房地产开发企业注册 (4) (二)物业服务企业注册 (4) (三)业主大会注册 (5) 二、维修资金的交款 (6) (一)申请项目编号和小区产业代码 (6) (二)房地产开发企业交款 (6) (三)业主大会成立前购房人交款 (7) (四)业主大会成立后购房人交款 (8) 三、维修资金的划转 (8) (一)业主大会开立银行账户 (8) (二)业主大会账号启用 (9) (三)维修资金划转 (9) 四、维修资金的使用支取 (10) (一)录入使用授权信息 (10) (二)建立维修对象 (10) (三)维修资金支取 (11) 五、维修资金增值 (13) (一)增值 (13) (二)增值回报 (14)

六、小区收益管理 (14) (一)收益资金交款 (15) (二)收益资金使用 (15) 七、业主委员会活动经费的支取 (16) 八、维修资金的交割 (16) (一)专户阶段的交割 (16) (二)开户阶段的交割 (16) 九、维修资金的再次筹集 (17) (一)商品住宅维修资金的再次筹集 (17) 十、住宅灭失维修资金的退款 (17) (一)专户阶段的灭失退款 (18) (二)开户阶段的灭失退款 (18) 十一、维修资金相关变更业务 (19) (一)物业管理区域调整引起的维修资金变更 (20) (二)业主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变更 (20) (三)物业服务企业变更 (21) 十二、跨区县划转项目 (21) 附:区县房管局商品住宅维修资金管理办公室通讯录

成都市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方案

附件1:成都市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方案(示范文本) 为保障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正常使用,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切实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结合物业区域的实际需要,拟订如下维修资金使用方案,提请业主表决。 一、工程名称 物业区域名称: 维修、更新、改造工程项目(以下简称“工程项目”) 二、工程项目涉及的范围 工程项目内容涉及的业主范围: 三、工程项目相关单位的名称和选择方式 (一)相关单位名称 1、工程施工单位: 2、工程审价单位: 3、其它: (二)工程项目相关单位选择方式: 1、在“成都市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服务相关机构名录”中选定; 2、采取招标方式选定; 3、其它 四、工程项目预算 (一)工程项目预算总金额元,根据具体情况分列如下: 1、 2、 (二)用于维修工程咨询、监理、审计、公证等所发生的相关费用采取以下方式列支:

1、计入当时限维修工程成本 2、由施工单位承担 3、其他 五、列支范围业主分摊金额 (1) 工程项目内容一:,预算金额 元。分摊业主范围:,资金分摊:元/平方米; (2) 工程项目内容二:,预算金额 元。分摊业主范围:,资金分摊:元/平方米。 六、工程项目变动的约定 施工中如发生工程项目内容因增加需要更改合同价款,超出预算总金 额 %以上或变更工程项目内容,应经工程项目涉及范围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表决同意。 七、分户余额不足的处理 维修资金分户账户余额不足以支付本次维修项目应分摊的使用金额时,由维修资金使用申请人组织相关业主按以下方式处理: (1)自行筹集 (2)补缴 (3)其它。 八、施工期限 预计开工时间为年月日;预计竣工时间为年月日; 预计施工期日。 九、施工安全责任 施工期间的安全责任单位: 十、工程验收主体和方式 工程竣工后,由合同双方代 表、 业主代表、相关单位共同参与

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操作流程

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操作 流程 Document serial number【LGGKGB-LGG98YT-LGGT8CB-LGUT-

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操作流程 关于旺园小区号楼单元电梯钢丝绳更换使用房屋维修资金情况说明如下: 一、维修资金申请程序 二、操作步骤: (一)前期准备工作 1、提前做好业主的缴纳信息同政府网上信息的核对工作,提前将错误信息进行更正,避免影响结算时的分摊进展,对未缴纳维修资金业主的情况要了解原因,做好催缴方案,避免影响公司的经济利益。 2、提前准备本次使用维修资金涉及到分摊楼体的。 3、对维修部位进行原始状况拍照存档。 (二)制定维修资金使用计划,向业委会提出物业维修申请报告 1、定项(确定维修内容) 2、对需维修工程进行充分论证,避免公司风险(必须已过质保期,且分析业主对此项工程认可程度),向公司管理层提报通过。 3、对维修项目进行工程造价的预算,由房屋维修资金管理中心指定工程造价单位维修,召开业委会时要明确提出并声明,费用统一进行分摊。 4、如有资金缺口(由业主未缴纳或账户余额不足)的,项目应提前与管理层明确是否进行先行垫付施工,后续由业主大会授权物业公司进行催缴。 (三)以书面调查问卷的形式召开业主大会 1、调查前应该对业主进行公示告知,公示至少包括维修申请报告、业主委托授权书、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和更新改造方案,公示时间不能低于10天。(需要对公示进行拍照存档)

2、调查问卷要按统一格式填写并经过品质部专业岗进行审核。 3、调查工作要合理有序,过程中须让每户业主先仔细阅读‘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和更新、改造方案’后,再进行签字确认,否则可视为无效。 4、将问卷做好存档工作,并建立电子档案,汇总形成业主意见调查汇总表,每份问卷都需要业委会签字盖章确认。 5、将调查结果形成业主大会决议进行公示(需要对公示进行拍照存档),公示时间不能低于5天。(四)区小区办初审批 1、将申请资料准备齐全,一式5份报区小区办进行初审(至少一份原件)。 2、如无须补充要件,区小区办派人到现场进行核实(单元为单位,按10%比例。超过1000户的可按5%比例抽查)。 3、如须补充材料,区小区办会下达‘申办资料补全告知单’,或要求申办人作出说明并建立相关的备忘档案,此时服务中心应按小区办意见及时补充相关资料。 4、审核、抽查都没有问题时区小区办在‘商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申报审核表’上签字盖章。(六)市小区办最终审批 1、市小区办对区小区办初审上报的材料进行审核。 2、如存在问题,市小区办向申办人下达‘申办资料补全告知单’,责令整改完善。 3、资料无问题并完成审核后,市小区办在‘商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申报审核表’上签字盖章。 4、服务中心将全部审核资料存档并告知业主审核结果,同时确认操作下一步工作。 (七)对工程进行招标选择施工单位 1、由房屋维修资金管理中心指定工程造价单位施工,同时在园区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能低于5天(拍照存档)。 (八)签订合同、施工 1、签订招标委托合同、监理合同、施工合同。 2、签订开工报告。 3、制定合理施工计划,并按照计划严格执行。 4、开工前要将施工计划及可能带来的影响对业主进行告知公示(3-5天)。 5、涉及业主的施工,要提前通知业主并告知业主注意事项。 6、对于施工单位的管理要渗透到每个施工人员,让执行规定的人了解规定内容。 7、做好物料进场检验记录及每个节点的验收记录(质量检验评定表)。 8、施工过程中要进行拍照存档。 (九)公司及业主委员会验收 1、服务中心统筹组织公司内部验收,应至少由分管管理层、项目负责人、工程监理、项目现场负责人、工程部专业岗(涉及品质部专业岗的也应该参加)以及施工单位现场负责人参加初次验收。 2、由施工单位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合格后由服务中心邀请业委会进行现场验收,验收合格后业委会在竣工报告上签字。 3、在施工过程中与业主委员会保持沟通,了解业主委员会验收重点,达到验收合格。 (十)结算分摊、区小区办验收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交存一次性告知书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交存一次性告知书 根据建设部、财政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常州市市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现将常州市区维修资金交存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开发建设单位在房屋交付前一个月,应向市物业管理中心提供以下材料: (1)交付房屋的勘测报告(原件); (2)国有土地出让合同及土地使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发改委立项批复(复印件加盖公章); (4)规划总平图(复印件加盖公章); (5)前期物业管理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6)预销售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7)公安编号与施工编号对照表(复印件加盖公章); (8)已售房屋业主清单。 二、市物业管理中心依据以上材料,到小区现场查看后,确定维修资金收取标准: (1)2008年3月24日前取得土地的项目:业主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35元交存,开发建设单位按总建筑面积每平方米12元交存; (2)2008年3月24日后取得土地的项目,业主按以下标准交纳: a、商品住宅(包括与新建住宅同时立项、同时取得土地的同一规划区域内的非住宅、与单幢住宅结构相连的非住宅): 配备电梯的: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120元交存 不配备电梯的: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60元交存 独立式住宅: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60元交存 b、专用车库(车位):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60元交存

三、开发建设单位在交付前应当通知购房人凭《业主个人身份证》、《商品房购房发票》(正式)或《商品房结算单》到市物管中心窗口交纳维修资金,然后开发建设单位凭市物管中心出具的财政部统一监制专用票据,办理交房手续。购房人未交纳的,开发建设单位不得将房屋交付购房人,否则由开发建设单位垫交。 若开发建设单位在交付前已经到市物管中心先行交存已售房屋维修资金,取得市物管中心开具的财政部统一监制专用票据的,购房人在交付时向开发建设单位交纳维修资金,取得专用票据。 开发建设单位不得以自制收款收据向购房人收取维修资金,开发单位出具自制收款收据的,购房人有权拒绝向其交纳维修资金。 四、未售及未交付房屋的维修资金,由开发建设单位在办理房屋初始登记前交纳,待其出售或交付时向购房人收取,并出具财政部统一监制专用票据给购房人。 五、开发建设单位办理初始登记前,持《房地产开发项目完成情况通知单》或《公建配套验收表》,交清所有房屋的维修资金,市物管中心向其出具维修资金缴清证明,用于办理房屋初始登记。 六、市物管中心窗口办理地点: (1)新北区珠江路128号二楼(新北区行政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85127193 (2)和平北路120号4楼(市物业管理中心基金管理科) 联系电话:88175981 (3)延陵中路21号304窗口(房地产市场三楼) 联系电话:88123637 (4)戚区成济路15号(戚区房屋权属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88385076 七、咨询电话:88175981 2

最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表格

附件1: 海安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申请表

附件2: 小区使用维修资金公示 小区现有如下需要维修项目:。由于小区目前已过保修期,需申请使用维修资金元(大写)(¥)对以上项目进行维修。 根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规定,使用维修资金需经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列支围专用部分占建筑面积2/3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2/3以上的业主签字同意,维修费用由相关业主按照各自拥有物业建筑面积的比例分摊,在维修资金账户中列支。(维修资金未分账到户的,在小区维修资金总账中列支)。 小区建筑面积平方米,目前小区共有住户户,共缴存维修资金元(大写)(¥),现结余元(大写)(¥)。 投诉: 小区物管处:业主委员会: 社区居委会:城管局物管科:80680276 注:本公示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公示7天。 附件一:维修和更新、改造方案 附件二:户同意签名业主联系单

附件三:维修项目预算 公示单位(盖章):见证单位(盖章): 年月日

附件3: 维修和更新、改造方案 一、项目概况 项目由开发建设,坐落于,结构为,共有幢,户,平方米,年月竣工,已超过房屋保修期。 二、申请使用专项维修资金的原因 据业主反映和现场查勘,项目(楼栋号)存在 的情况,严重影响业主正常生活,需要申请使用专项维修资金进行修缮。 三、维修和更新、改造容及施工工艺 。 四、维修和更新、改造费用 经查询,本次申请使用专项维修资金的(楼栋号)共有专项维修资金余额元。 工程预算费用为元,涉及户、平方米,每平方米分摊费用为元/平方米,按照受益业主所拥有的商品住宅建筑面积的比例分摊到户。该方案经专有部分占相关建筑物面积三分之二以上且占相关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书面同意后,维修和更新、改造工程费用从相关业主个人账户中核减。 五、维修和更新、改造组织方式

维修资金使用预案2018

成都市(建筑区划名称)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应急使用预案 (示范文本) 为确保建筑区划内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正常使用,及时排危除险,保障业主及房屋使用人等人身、财产安全,根据《成都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市政府第195号令)的规定,制定本建筑区划专项维修资金应急使用预案。 一、专项维修资金应急使用的情形 建筑区划内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若发生以下应急情形,应当立即启动本应急使用预案(以下简称预案)排危除险,消除安全隐患,恢复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正常使用: (一)电梯运行系统中涉及的设施设备存在安全隐患,质监部门出具整改通知书或经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认定的; (二)消防系统中涉及的设施设备存在安全隐患或发生故障,消防部门出具整改通知书的; (三)房屋外墙存在脱落、剥落等安全隐患的; (四)因水泵故障和进水管爆裂造成停水的; (五)排水设施因坍塌、堵塞、漏水、爆裂等造成功能障碍的; (六)屋面、外墙面发生渗漏,严重影响房屋正常使用的; (七)供配电系统中涉及的设施设备存在安全隐患或发生故障,造成停电或漏电的。 二、预案的执行主体 建筑区划已成立业主委员会的,由业主委员会负责执行;未成立业主委员会,但选聘有物业服务企业(含其他管理人)的,由物业服务企业(含其他管理人)负责执行;上述主体均不存在的,由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或社区居委会(村委会)负责执行。 排列在前的执行主体,不履职或无法履职的,由排列在后的执行主体依次递补。 三、专项维修资金应急使用程序 (一)报告应急情形 出现预案约定的应急情形时,预案的执行主体应及时向建筑区划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报告,经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同意后启动预案,并告知相关业主。 (二)拟订使用方案并公示 预案的执行主体依据所委托的工程造价审核机构的预算审价结果拟定使用方案,并在建筑区划内进行公示。 (三)提出备案申请 预案的执行主体向所在地区(市)县房产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维修资金使用备案申请。备案通过后,首次拨付的资金不超过工程预算总额的50%。 (四)竣工验收并公示 维修工程竣工后,预案的执行主体应依据使用方案组织验收,并委托工程造价审核机构进行结算审价,出具结算审价结果报告后,在建筑区划内进行公示。 (五)结算资金拨付 维修工程竣工验收和结算审价完成后,由预案的执行主体向所在地区(市)县房产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结算资金拨付。 四、第三方监督服务 本建筑区划按本预案启动的专项维修资金使用项目,应当按规定引入专户管理银行免费提供的工程造价审核服务、工程施工过程监理服务、第三方检测服务等。

成都市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方案

成都市房屋专项维修资 金使用方案 SANY GROUP system office room 【SANYUA16H-

附件 附件1 成都市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方案(示范文本)为保障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正常使用,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切实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结合建筑区划的实际需要,拟订如下维修资金使用方案,提请业主表决。 一、工程名称 建筑区划名称: 维修、更新、改造工程项目(以下简称“工程项目”) 二、工程项目涉及的业主分摊范围 1、涉及的业主分摊范围: 2、涉及的业主总户数: 三、工程项目相关单位的名称和选择方式 (一)施工单位名称: 选取方式: (1)公开招标; (2)询价或竞争性谈判: (3)简易比选; (4)单一来源采购。 (二)第三方维修服务机构名称: 1、服务类型: (1)工程造价; (2)工程财务核算审计; (3)工程监理; (4)公证服务。

2、选取方式: (1)成都市房屋“维修服务机构信息”; (2)其它。 四、工程项目预算 (一)工程项目预算总金额元,根据具体情况分列如下: 1、 2、 (二)用于维修工程咨询、监理、审计、公证等所发生的相关费用采取以下方式列支: 1、计入当期维修工程成本 2、由施工单位承担 3、其他 五、列支范围业主分摊金额 (1)工程项目内容一:,预算金额元。分摊业主范围:,资金分摊:元/平方米; (2)工程项目内容二:,预算金额元。分摊业主范围:,资金分摊:元/平方米。 六、工程项目变动的约定 施工中如发生工程项目内容因增加需要更改合同价款,超出预算总金额%(不超过10%)以上或变更工程项目内容,应经工程项目涉及范围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表决同意。 七、分户余额不足的处理 维修资金分户账户余额不足以支付本次维修项目应分摊的使用金额时,由维修资金使用申请人组织相关业主自行筹集。 八、施工期限 预计开工时间为年月日;预计竣工时间为年月日; 预计施工期日。 九、施工安全责任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流程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流程 业主报修 申请程序 审核程序 分摊拨款实施维修 社区、业委会向施工企业支 付维修工程款 房屋公共部位或公用设施损坏需要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时,业主委员会确认后,及时书面向乡镇人民政府申报。 乡镇人民政府接到申请后,派人指导监督如下事项: 1、指导社区、业委会、物业组织召开业主(业主代表)会议,以会议表决或书面征求意见方式获得2个3/2同意使用维修资金; 2、协助社区、业委会通过实地勘察,编制维修方案及工程决算书; 3、业委会领取《住宅专项资金使用申请表》对工程决算所需金额进行预分摊到户,打印维修资金使用分摊表,并经涉及的业主签字确认; 4、业委会将维修方案、工程决算书及维修资金使用分摊确认表进行公示(不少于7个工作日); 5、公示无异议后,将《住宅专项资金使用申请表》加盖业委会、乡镇公章后报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科。 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科接到申请后: 1、核查《申请表》提供资料是否齐全。齐全的受理。不齐全的退回补充。 2、受理后,核对维修项目涉及业主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账面余额,(资金不敷使用或业主漏交、未交的,退回,由社区、业委会编制续筹方案,并按时续筹到位)。 3、派人进行现场勘查,确认维修项目是否符合维修资金的使用要求,工程量是否与申报材料相符,填写《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申请使用现场勘察表》。 经审核批准后,将维修工程 金额进行核算分摊后每户 应摊金额进行公示。并向财 政申拨维修资金。 经审核批准后,社区、业委会对 维修工程进行招投标,确定施工 单位,并将中标价格及时报维修 资金管理办公室。 获得维修资金后向社区、业 委会发放维修资金 施工企业实施维修,施工结束取 得相关部门验收合格 施工企业获得工程款(预留10% 作为维修保证金)

业主大会阶段物业紧急维修使用维修资金的业务操作指南

业主大会阶段物业紧急维修使用维修资金 的业务操作指南 一、属于紧急维修的范围 1、电梯运行系统中涉及的设施设备存在安全隐患,电梯专业检测机构出具整改通知书的; 2、给水排水系统中涉及的设施设备存在安全隐患,或发生故障,造成大面积停水,房屋行政主管部门出具整改通知书的; 3、消防系统中涉及的设施设备存在安全隐患或发生故障,消防部门出具整改通知书的; 4、屋顶、屋面、外墙面发生渗漏、地下室发生积水,严重影响业主房屋正常使用,经房管部门指定的房屋质量渗漏认定机构出具证明的; 5、房屋外墙存在脱落、剥落等隐患,经专业房屋质量检测单位出具证明的。 二、业务支取流程 1、物业发生紧急情况时,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在24小时内采取应急防范措施,并制定维修、更新方案;涉及需要使用专项维修资金的,向业主委员会提出申请。 2、业主委员会应当在24小时内召开业主委员会会议。经讨论同意后,由物业服务企业持相关材料和有效的会议纪录报区(县)住房保障房屋管理部门备案。

3、业委会或委托的物业服务企业联系业主大会维修资金开户银行,与银行指定的审价单位签订委托审价合同,并进行工程预算咨询。 4、业委会、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工程实施方案和工程预算建议书落实施工单位,并签订施工承包合同。 5、业委会或委托的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工程进度,向业主大会维修资金开户银行提交相关书面材料,支取工程费用。 三、系统操作流程 1、建立维修对象。物业公司以小区管理处口令登录“上海市房屋维修资金管理系统”,在“开户阶段—维修资金使用—维修对象管理”中,建立此次支取维修资金涉及的维修对象;以前建立过的,可直接选择已建立的维修对象。 2、制定维修方案。在“开户阶段—超出物业服务企业受权的项目”中操作。点击“制定应急维修方案”,选择维修对象,录入工程实施方案和业委会决议,选择急修项目类型,并上传急修项目的相关认定材料。保存后,打印决议和维修方案,提交备案。 3、签订审价合同。确定审价单位后,点击“审价合同管理”,新增审价合同,录入相关信息,打印《委托审价合同/业务联系书》,由业主大会与审价单位签订。 4、签订施工合同。确定施工单位后,点击“施工合同管理”,新增施工合同,录入相关信息,打印《施工承包合同》,由业主大会、物业公司和施工单位签订。 5、支取工程款。点击“任务单管理”,新增任务单并进行分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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