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义判断最常用十大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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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识判断知识点总结

常识判断知识点总结

常识判断知识点总结一、常识判断的定义常识判断是指根据生活常识和日常经验,对提出的问题进行分析和判断的能力。

它是人们在日常生活中的一种基本认知能力,同时也是人们解决问题和做决策的重要依据之一。

常识判断包括对事物、现象、事件等进行分析和判断,从而作出正确的认知和决策。

它是一种推理和思维能力,需要结合日常生活的经验和知识来进行。

常识判断不仅在个人生活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也在学习、工作、社交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

二、常识判断的重要性1. 解决实际问题在日常生活中,人们常常遇到各种各样的问题,需要进行分析和判断才能解决。

常识判断能力的高低直接影响到问题的解决效果,能够帮助人们更好地应对各种挑战和困难。

2. 判断事物真伪通过常识判断,人们能够判断事物是否真实、可信,避免受到一些虚假信息的误导。

这对于人们的生活、学习和工作都具有重要意义。

3. 促进学习能力的提高常识判断是人们认知能力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进行常识判断,可以促进人们的认知、思维和推理能力的提高,从而加深对知识的理解和掌握。

4. 提高决策能力在各种场合下,人们需要做出各种决策,常识判断能力的高低会直接影响到决策的质量。

通过进行常识判断,人们能够更准确地分析问题,做出更好的决策。

5. 强化个人综合素质常识判断需要结合日常生活的经验和知识,从而可以加强人们的个人综合素质,培养自己对事物、现象的敏感性和洞察力,有助于提升个人的素质和能力。

三、常识判断的知识点总结1. 语言常识语言是人类交流的工具,常识判断需要通过语言对事物、现象进行分析和判断。

语言常识包括词语的理解和运用、语法规则、修辞手法等内容。

通过对语言的理解和运用,可以更准确地进行常识判断。

2. 数学常识数学是一门逻辑严密的学科,常识判断需要通过数学常识对事物、现象进行分析和判断。

数学常识包括基本的数学运算、常见的数学问题、逻辑推理等内容。

通过数学常识的掌握,可以更准确地进行常识判断。

3. 科学常识科学是对世界的认知和探索,常识判断需要通过科学常识对事物、现象进行分析和判断。

定义判断知识点总结

定义判断知识点总结

定义判断知识点总结判断知识点是我们在日常生活中经常运用的一种思维方式和技能。

无论是在学习、工作还是生活中,判断都是我们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在这篇总结中,我们将会对判断知识点进行详细的定义和阐述,希望能够帮助大家更好地理解和应用这一知识点。

一、判断的定义判断是指依据事物的特征、规律和联系,对其进行评价、分析和决策的心智活动。

在判断活动中,我们主要是通过对一定事实、现象或规律进行思考和分析,然后做出相应的判断和决策。

判断的目的是为了提供有效的信息,帮助我们认识和解决问题,在学习、工作和生活中提高我们的思维能力和决策水平。

判断活动一般包括推理、分析、辨证、评价、预测等内容,是思维活动中的一种重要形式。

二、判断的特点1. 主观性:判断是个人对某种事物或问题的观点和看法,会受到个人的认知、情感、态度等因素的影响,具有较强的主观性。

2. 不确定性:判断是基于不完全的信息和不确定的情况下进行的,因此带有一定的不确定性和风险,需要我们采取一定的方法和手段来进行分析和判断。

3. 综合性:判断活动往往需要综合考虑多方面的因素和信息,进行综合分析和综合判断,需要我们具备一定的综合能力。

4. 动态性:判断活动是在不断变化的事物和环境中进行的,需要我们对事物和环境进行动态的观察和判断,不断更新和改进我们的判断能力。

三、判断的种类根据判断的对象和目的不同,判断可以分为多种类型,主要包括以下几种:1. 事实判断:是对事物的客观存在和特征进行观察和描述,以及对事实真伪的判断。

比如,判断某个事物的颜色、形状、大小等。

2. 观念判断:是对事物的概念、定义和分类进行判断。

比如,判断某种动物的种属、分类和特征。

3. 情感判断:是对事物的价值、意义和态度进行判断和评价。

比如,对某个事件或行为的好坏、正误、喜恶等进行判断。

4. 程序判断:是对事物的发展、变化和规律进行判断和预测。

比如,通过对某种趋势或变化规律进行分析和判断,做出相应的预测和决策。

定义判断知识点

定义判断知识点

定义判断知识点一、知识概述《定义判断知识点》①基本定义:定义判断呢,简单说就是给你一个概念的定义,然后让你根据这个定义去判断一些事物或者情况是否符合这个定义。

就比如字典告诉你“苹果”是一种圆形、果皮光滑、果肉可食的水果,然后给你一堆东西,像橘子、苹果、石头等,你要根据“苹果”的这个定义判断哪个是苹果,这就是定义判断的基本样子啦。

②重要程度:在很多考试,像公务员考试里行政职业能力测验部分,这个知识点挺重要的。

它能考查你对概念的理解能力、归纳能力还有对细节的把控能力,是很常用的一种题型。

③前置知识:你得有一定的理解能力,就是知道平常语句是什么意思。

比如说得明白“大于”“小于”“属于”这些日常词语的意思,还要对一些基本概念有了解,像基本的数学概念、生活概念之类的。

就像如果你连“圆形”是什么都不清楚,那判断苹果是不是圆形就困难了。

④应用价值:实际生活里,比如你去超市按食谱买菜,食谱上说需要买“根茎类蔬菜”,那你就得根据这个定义在超市里判断哪些菜符合这个定义,像胡萝卜、土豆是,青菜就不是。

在工作里,如果有工作流程定义,你也要根据这个判断是否按流程操作。

二、知识体系①知识图谱:在关于逻辑思维或者常识判断这类知识领域里,定义判断是其中的一块小拼图。

它和推理判断、归纳总结这些知识部分都有衔接,相互影响。

②关联知识:和归纳推理联系紧密。

因为你通过很多符合定义的例子要能归纳出核心的定义内容,然后再用这个去做定义判断。

而且和基本的概念知识有关,如果概念不清楚,就没法做好。

③重难点分析:- 掌握难度:有点难度的。

难点在准确把握定义中的每个关键词。

像有些定义是很复杂的,一句话里多个限定词,差一个就可能理解错了。

比如说“绿色环保型汽车”这个定义里,“绿色”“环保型”“汽车”每个词都是关键。

- 关键点:关键是要抓住那些限制和定义这个概念的词语,然后根据这些词语严格比对需要判断的事物。

④考点分析:- 在考试中的重要性:在不少选拔性考试中挺重要的。

判断推理——定义判断

判断推理——定义判断

④C.判断推理——定义判断一、定义判断核心考点“属”+“种差”型定义描述型定义枚举型定义“属”+“种差”型定义被定义项(种)=属概念+种差(属是指一个相对较大的类,种是指一个相对较小的类)(种差是在一个属里区别不相同的种的属性)当一个属被一个种差限定的时候,就会产生种①主体(事件的发动者、当事方一般位于定义项的前面)首先确定该定义是否有明确的主体,还要关注主体的限定条件(数量)②客体(与主体相对应对象(事件的承受者、被指向者))“针对......”/“对......”③目的(主观要素)“达到..目的”/“为了..”/“确保..”“以期..”/“意图..”/“以..为目的”④原因:“由于..原因”/“出于..”/“因为..”/“因..”/“由..引起的”⑤条件:“以...为前提”/“以...为基础”/“在...条件下”/“...时”“以...为依托”/“基于...”/“在...情况下”⑥手段:“通过...方式”/“通过...手段”/“采用...手段”⑦结果:“造成”、“导致”、“致使”、“从而”、“达到”、“实现”描述型定义(归纳关键信息)筛选:提取主要信息,筛掉次要信息整合信息:对筛选信息进行重新组合,粗略归纳枚举型定义(所指对象数目较小且种类有限外延)选项列举的定义项,相互对照二、定义判断实战技巧找关键词①主体:位于定义项的前面②客体(对象):“针对......”/“对......”③目的(动机):达到..目的”/“为了..”/“确保..”/“以期..”/“意图..”/“以..为目的”④原因:“由于..原因”/“出于..”/“因为..”/“因..”/“由..引起的”⑤条件:以...为前提”/“以...为基础”/“在...条件下”/“...时”/“以...为依托”/“基于...”/“在...情况下”⑥手段:“通过...方式”/“通过...手段”/“采用...手段”⑦结果:“造成”、“导致”、“致使”、“从而”、“达到”、“实现”⑧本质(属):常常位于句末选项对比法(对比四个选项,选出不同于其他三项的选项)第1 页共1 页。

定义判断最常用十大常识

定义判断最常用十大常识

一、概念1、民事和刑事民事案件起诉为自诉,就是俗话所说的“民不举官不究”。

当事方可以不通过法院,自行协商解决,也就是人们所说的“私了”;而刑事案件的起诉一般为公诉,套用上面那句俗话就是“民不举官也究”。

不管当事方的态度怎样,都不可能“私了”。

民法处理民事案件;刑法处理刑事案件。

2、公民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3、自然人、法人、法定代表人、法人代表自然人就是常规意义上的“个人”。

法人是法律赋予社会组织以人格,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主体资格的社会组织。

我国民法通则将法人分为企业法人、机关法人、社会团体法人、事业单位法人。

国家机关只在进行民事活动时才成为法人,才是民事的主体。

只能以自己的名义,而不能以国家的名义参与民事法律关系;只能以平等民事主体,而不能以法定管理职能主体参与民事法律关系;只能以本机关所必需的后勤服务保障为限,而不能从事商品生产经营等营利性活动。

法定代表人指依法律或法人章程规定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

我国法律实行单一法定代表人制,一般认为法人的正职行政负责人为其惟一法定代表人。

如公司为董事长或执行董事或经理((公司法)第13条),而证券交易所的法定代表人为总经理((证券法》第107条)。

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为厂长或经理。

“法人代表”是指法定代表人指定的代表企业法人行为的自然人。

4、民事行为能力民事行为能力的含义简称“行为能力”。

能够以自己的行为依法行使权利和承担义务,从而使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或消灭的资格。

自然人的行为能力分三种情况:完全行为能力、限制行为能力、无行为能力。

法人的行为能力由法人的机关或代表行使。

①有行为能力人:在法律上能为完全有效的法律行为的人。

通常以精神健全的成年人为有行为能力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规定:18周岁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概念判断推理知识点总结

概念判断推理知识点总结

概念判断推理知识点总结一、概念判断推理的基本概念1.概念概念是人们对世界的认识和理解的产物,是人们对事物共同特征的抽象概括。

概念是认识上的基本单位,是思维的基础。

概念的形成离不开人们对事物的感性经验和理性思考,是人们认识世界的重要手段。

2.判断判断是人们对概念或事物进行分析和评价的活动,是认识过程中的一个重要环节。

判断是指由已知的概念或命题推出新的概念或命题的思维活动,是逻辑思维的重要组成部分。

3.推理推理是指从已知的命题出发,根据逻辑规则得出新的结论的思维过程。

推理是逻辑学中的一个重要内容,它是逻辑思维的基本形式,是人们认识世界、解决问题的重要手段。

二、概念判断推理的分类概念判断推理可以分为三种基本类型:分类判断、关系判断和联结判断。

1.分类判断分类判断是指根据事物的共同特征将其分为不同种类的思维过程。

在分类判断中,人们根据事物的共同特征将其归纳为同一类别,然后在这一类别中进一步进行分析、判断和推理。

分类判断在日常生活和学术研究中都有着重要的应用价值,可以帮助人们更好地理解事物的本质特征,发现事物之间的联系和规律。

2.关系判断关系判断是指根据事物之间的联系和关系进行分析和推理的思维活动。

在关系判断中,人们通过比较、对照等方式,发现事物之间的相互联系和区别,从而得出新的结论。

关系判断是逻辑思维中的重要内容,可以帮助人们更好地理解事物之间的联系和规律,发现问题的本质特征。

3.联结判断联结判断是指根据一些已知的概念或命题,推出新的结论的思维活动。

在联结判断中,人们通过逻辑推理的方式,根据已知的命题得出新的结论,从而对事物进行分析和评价。

联结判断是人们认识世界、解决问题的重要手段,可以帮助人们更好地发现事物的本质特征,解决问题和提高思维能力。

三、概念判断推理的逻辑规则概念判断推理是一种严谨的思维过程,需要遵循一定的逻辑规则。

下面将介绍几种基本的逻辑规则。

1.三段论三段论是一种基本的推理形式,它由三个命题构成,包括前提1、前提2和结论。

行测推理判断知识点总结

行测推理判断知识点总结行测推理判断是各类公务员考试、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常见的题型,主要考察考生的逻辑推理能力和判断能力。

本文将对行测推理判断的知识点进行总结,帮助大家更好地掌握这一题型。

一、类比推理类比推理是通过对两个或多个事物之间的相似性进行比较,从而推断出它们在某一方面的共同特征。

其常见知识点包括:1.语法关系:主谓、动宾、偏正、并列等关系。

2.语义关系:同义、反义、近义、远义等关系。

3.逻辑关系:因果关系、条件关系、转折关系、递进关系等。

二、定义判断定义判断是根据给定的定义,判断某个事物是否符合该定义的要求。

其常见知识点包括:1.抓住定义中的关键词:定义中的关键词通常包括主体、客体、方式、结果等。

2.分析定义的内涵和外延:内涵是指定义所涵盖的事物的本质特征,外延是指定义所涵盖的事物的范围。

3.排除不符合定义的选项:通过分析选项,排除与定义不符的选项。

三、逻辑判断逻辑判断是根据给定的前提,运用逻辑推理规则,得出结论。

其常见知识点包括:1.直言命题:A、E、I、O四种命题及其推理规则。

2.复言命题:联言命题、选言命题、假言命题及其推理规则。

3.模态命题:必然命题、可能命题及其推理规则。

4.演绎推理:三段论、假言推理、选言推理等。

5.归纳推理:完全归纳推理、不完全归纳推理等。

四、图形推理图形推理是通过观察图形的规律,推断出下一个图形。

其常见知识点包括:1.位置关系:图形的上下、左右、内外等位置关系。

2.形状关系:图形的对称、旋转、翻转等形状变化。

3.数量关系:图形的个数、面积、角度等数量变化。

4.轨迹关系:图形按照一定规律运动形成的轨迹。

五、判断推理判断推理是根据给定的信息,推断出未知的信息。

其常见知识点包括:1.事实判断:根据已知事实,判断未知事实。

2.价值判断:根据已知价值观,判断未知事物的价值。

3.方法判断:根据已知方法,判断未知问题应采用的方法。

总结:行测推理判断涉及多个知识点,需要考生在备考过程中进行系统学习和训练。

公考---行测定义判断技巧

定义判断技巧1:提取要点法定义判断几乎是每年必考题型,然而部分考生面对定义判断往往是不得其法,出现读不懂定义或无法理解定义的情况。

下面就为各位考生介绍一下定义判断的提取要点法。

定义判断的八大要点分别是:1.主体(行为动作的发出者)2.客体(行为动作的承受者),主体和客体可以是国家、企业、个人、社会组织等3.原因(因为……,由于……)4.目的(为了……)5.方法(通过……)6.条件(在……条件下)7.结果(实现了……,导致了……)8.性质(……是……)我们要做的就是把题干的要点整理出来,然后跟选项的要点比对再筛选答案即可。

【例题】斡旋受贿罪,也称间接受贿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本职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请托人财物或者收受请托人财物。

根据上述定义,下列存在斡旋受贿罪的是().A.民办学校校长张某收受了某学生家长的红包,委托本校老师伪造该生的成绩单B.李董事长送了审计司司长太太一部轿车,成功使得自己的企业逃过审计审查C.海关负责海外货品清关的小赵,时常收到海外代购商的礼物,并帮他们逃税D.警察孙某请交管局的老同事帮小李删除违章记录,并向小李索要一笔好处费【答案】D【解析】本题的定义要素中,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方式是利用其职位便利通过其他的工作人员进行间接犯罪,目的是为别人谋取不正当利益,同时从中收取请托人的好处。

A选项的“民办学校校长”,B选项的“审计司司长太太”并非国家公职人员,所以主体不符。

C 选项,海关工作人员小赵收礼并帮代购商逃税,中间并没有经过其他工作人员,属于直接犯罪,方式不符。

D选项,警察孙某是国家工作人员,主体符合;间接通过老同事即其他工作人员,帮小李删除违章记录,属于间接犯罪,方式符合;同时向小李索取好处费,目的也符合。

故正确答案为D选项。

定义判断技巧2:归纳概括法提取要点这种方法并不是“万能钥匙”,有些定义并不能明确区分出各要点或者提取了要点之后也不能快速解题,这时候我们需要用归纳概括来解题。

五大口诀巧解定义判断

五大口诀巧解定义判断定义判断实战五大总口诀:主体,目的,条件,原因,方式、方法、手段,结果。

一、主体主体就是我们给出定义的主语。

通过主要通过给定定义的主语来选出答案或者排除选项。

【例题】行政指令是指行政主体依靠行政组织的权威,运用行政手段,包括行政命令.指示、规定、条倒及规章制度等措施,按照行政组织的系统和层次进行行政管理活动的方法。

根据上述定义,下列描述不属于行政指令的是()。

A.体育局局长签发嘉奖令,表彰在全运会上取得优异成绩的运动员和教练员B.消费者协会同中国家用电器协会正式发布《太阳能热水器选购指南》C.市教育局紧急电话通知,要求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加强校园安全管理D. 市消防大队对未经消防设计备案擅自施工的违法工程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解析】行政指令是指行政主体依靠行政组织的权威,运用行政手段,包括行政命令.指示、规定、条倒及规章制度等措施,按照行政组织的系统和层次进行行政管理活动的方法。

给出的定义主语是行政主体,B项的消费者协会不是行政主体,因此次题选B。

二、目的通常表示目的的词有,“达到……目的”,“为了……”,“确保……”,“以期……”,“意图……”,“出于……”,“因为……”,“因……”。

【例题】偶然防卫是指在客观上被害人正在或即将对被告人或他人的人身进行不法侵害,但被告人主观上没有认识到这一点,出于非法侵害的目的而对被害人使用了武力,客观上起到了人身防卫的效果。

根据上述定义,下列行为不属于偶然防卫的一项是:()A.甲正准备枪杀乙时,丙在后面对甲先开了一枪,将其打死。

而丙在开枪时并不知道甲正准备杀乙,纯粹是出于报复泄愤的目的杀甲,结果是保护了乙的生命B.甲与乙积怨很深,某日发生冲突后,甲回家拿了手枪打算去杀乙,两人在路上正好碰上,甲先开枪杀死了乙,但开枪时不知乙的右手抓住口袋中的手枪正准备对其射击C.甲身穿警服带着电警棍,冒充警察去“抓赌”,甲抓住乙搜身时,乙将甲打伤后逃离,甲未能得手D.甲与乙醉酒后发生激烈冲突,两人相互厮打至马路上,正当甲要捡起路边砖头击打乙时,围观人群中有人喊“警察来啦”,甲受惊吓不慎跌落路边河沟溺水身亡,乙安全无事【解析】偶然防卫是指在客观上被害人正在或即将对被告人或他人的人身进行不法侵害,但被告人主观上没有认识到这一点,出于非法侵害的目的而对被害人使用了武力,客观上起到了人身防卫的效果。

定义判断(精)

定义判断定义及构成要素⏹什么是定义:是用简洁的语句揭示概念的逻辑方法。

⏹定义组成:被定义项、定义项和定义联项⏹被定义项:需要明确内涵的概念⏹定义项:用来揭示被定义项内涵的概念⏹定义联项:表示被定义项和定义项之间的必然联系的判断词。

⏹属:类别,某一类的.⏹种差:可以将被定义项所反映的对象与包含在同一属中其他种事物区别开来的特有属性或本质规定。

一般包括以下:性质种差、原因种差、关系种差、功用种差。

命题形式定义判断是考查应试者运用标准进行判断的能力。

在每一个问题中,先给一个概念定义,再给出一组事件或行为的例子。

要求应试者根据题干中给出的定义,从备选中选出一个最为符合或最不符合该定义的典型事物或行为。

注意:题干中给出的定义假设是正确的,不容置疑的。

答题技巧⏹解答这类试题时,应试者应从定义本身入手进行分析和判断,不要凭借已有的定义概念去衡量,特别是当试题的定义与自己头脑中的定义之间存在着差别时,应以题目中的定义为准⏹充分利用自己的背景知识,理解定义项的关键词。

⏹当遇到自已不会的专业的概念时,不要想的太深,而是要紧紧扣住定义本身和关键词。

⏹采用排除法,首先理解题意,“慢”就是快,即以慢一些的速度读完全句,争取一遍就理解。

⏹1、从定义项的“属”和“种差”入手,如不符合,则不符合定义⏹2、抓住“属”和“种差”中的关键词⏹3、对选项进行归纳和抽象⏹4、看清题干要求,明确问题是肯定性的还是否定性的。

解题步骤⏹定义拆分⏹找到找到关键词⏹逐一对比较排除常见题型⏹犯罪中止: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

根据上述定义,下列情况中属于犯罪中止的是()⏹ A.一个歹徒意图抢劫一位先生的包,不料他看错了人,这位先生是一位身着便衣的警查,两个人一交手,歹徒发现自己不是对手,于是落荒而逃。

⏹ B.一中学生因成绩不好而被老师罚站,自觉颜面尽失。

于是乘夜色带了一把刀闯进老师家里把老师杀掉,这位老师虽然身体瘦弱,但却沉着冷静,她展开心理攻势,使这位学生认识到后果的严重性,终于放下了手中的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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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概念1、民事和刑事民事案件起诉为自诉,就是俗话所说的“民不举官不究”。

当事方可以不通过法院,自行协商解决,也就是人们所说的“私了”;而刑事案件的起诉一般为公诉,套用上面那句俗话就是“民不举官也究”。

不管当事方的态度怎样,都不可能“私了”。

民法处理民事案件;刑法处理刑事案件。

2、公民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3、自然人、法人、法定代表人、法人代表自然人就是常规意义上的“个人”。

法人是法律赋予社会组织以人格,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主体资格的社会组织。

我国民法通则将法人分为企业法人、机关法人、社会团体法人、事业单位法人。

国家机关只在进行民事活动时才成为法人,才是民事的主体。

只能以自己的名义,而不能以国家的名义参与民事法律关系;只能以平等民事主体,而不能以法定管理职能主体参与民事法律关系;只能以本机关所必需的后勤服务保障为限,而不能从事商品生产经营等营利性活动。

法定代表人指依法律或法人章程规定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

我国法律实行单一法定代表人制,一般认为法人的正职行政负责人为其惟一法定代表人。

如公司为董事长或执行董事或经理((公司法)第13条),而证券交易所的法定代表人为总经理((证券法》第107条)。

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为厂长或经理。

“法人代表”是指法定代表人指定的代表企业法人行为的自然人。

4、民事行为能力民事行为能力的含义简称“行为能力”。

能够以自己的行为依法行使权利和承担义务,从而使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或消灭的资格。

自然人的行为能力分三种情况:完全行为能力、限制行为能力、无行为能力。

法人的行为能力由法人的机关或代表行使。

①有行为能力人:在法律上能为完全有效的法律行为的人。

通常以精神健全的成年人为有行为能力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规定:18周岁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总结:18周岁以上且精神健全+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公民。

②无行为能力人:不能为有效法律行为的人。

他们不能因其所为法律行为取得权利和承担义务。

一般包括:幼年人;不能独立处理自己事务,经法院宣告为丧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患者。

自罗马法以来,各国立法对无行为能力人都设置监护人,以监督和保护他们的人身和财产等权利(见监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规定,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以及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

同时规定,无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是他的法定代理人。

10周岁以下+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

③限制行为能力人:只有部分行为能力的人。

公民已达到一定年龄而未达法定成年年龄,或者公民虽达法定成年年龄但患有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不能独立进行全部民事活动,只能进行部分民事活动的能力。

上述两种人,统称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规定: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同意。

该法还规定: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精神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同意。

10到18周岁的公民+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

5、监护人人是指对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的人的人身、财产和其它一切合法权益负有监督和保护责任的人。

一般来说,未成年人、精神病患者及其他有严重精神障碍的人,都应设置监护人。

我国《民法通则》规定的监护人有以下三种情况:监护人的近亲属,包括父母、成年子女、配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根据《民法通则》133条的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

监护人尽了监护责任的,可以适当减轻他的民事责任。

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60条规定,在幼儿园、学校生活、学习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在精神病院治疗的精神病人,受到伤害或者给他人造成损害,单位有过错的,可以责令这些单位适当给予赔偿。

6、刑事责任能力是指行为人构成犯罪和承担刑事责任所必需的,行为人具备的刑法意义上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

不具备刑事责任能力者即使实施了客观上危害社会的行为,也不能成为犯罪主体,不能被追究刑事责任;刑事责任能力减弱者,其刑事责任相应地适当减轻法。

①无刑事责任年龄:即不满14周岁的,对任何犯罪都不负刑事责任。

②刑事责任年龄:即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除上述罪名外,因不满16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要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③减轻刑事责任年龄:即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④完全负刑事责任年龄:即已满16周岁的,犯任何罪,都必须负刑事责任。

但犯罪时未满18周岁,不适用死刑。

7、中国国家机构体系(广义的政府)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机构体系包括: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

①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

它的常设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国家立法权。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特别行政区和军队选出的代表组成。

各少数民族都应当有适当名额的代表。

②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

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年满四十五周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可以被选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决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决定,公布法律,任免国务院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授予国家的勋章和荣誉称号,发布特赦令,宣布进入紧急状态,宣布战争状态,发布动员令。

③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即中央人民政府,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是最高国家行政机关,由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组成。

国务院实行总理负责制。

各部、各委员会实行部长、主任负责制。

④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领导全国武装力量。

中央军事委员会由主席,副主席若干人,委员若干人组成。

中央军事委员会实行主席负责制。

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

⑤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是最高审判机关。

最高人民法院监督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专门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上级人民法院监督下级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

最高人民法院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

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对产生它的国家权力机关负责。

⑥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是最高检察机关。

最高人民检察院领导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和专门人民检察院的工作,上级人民检察院领导下级人民检察院的工作。

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

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对产生它的国家权力机关和上级人民检察院负责。

⑦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省、直辖市、县、市、市辖区、乡、民族乡、镇设立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组织由法律规定,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设立自治机关。

⑧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是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中,除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的代表外,其他居住在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族也应当有适当名额的代表,自治区主席、自治州州长、自治县县长由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的公民担任。

省:河北省山西省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海南省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台湾省(共23个)自治区:内蒙古自治区广西壮族自治区西藏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共5个)直辖市: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重庆市(共4个)特别行政区: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共2个)8、事业单位事业单位,一般指以增进社会福利,满足社会文化、教育、科学、卫生等方面需要,提供各种社会服务为直接目的社会组织。

事业单位不以盈利为直接目的,其工作成果与价值不直接表现或主要不表现为可以估量的物质形态或货币形态。

大体可以分为"全额拨款"、"参公(即参照公务员)"、"财政补贴"、"自收自支"四类。

①全额拨款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也称为全供事业单位,也就是全额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是其所需的事业经费全部由国家预算拨款的一种管理形式。

这种管理形式,一般适用于没有收入或收入不稳定的事业单位;如学校、科研单位、卫生防疫、工商管理等事业单位,即人员费用、公用费用都要由国家财政提供。

采用这种管理形式,有利于国家对事业单位的收入进行全面的管理和监督,同时使事业单位的经费得到充分的保证。

②参照公务员“参公(即参照公务员)”是一些涉及国家安全,对政策和经济管理工作有明确辅助作用,以及明显以社会公益性为属性的事业单位。

③财政补贴又称差额拨款事业单位,按差额比例,财政承担部分,由财政列入预算;单位承担部分,由单位在税前列支,如医院等。

差额拨款单位的人员费用由国家财政拨款,其他费用自筹。

这些单位的人员工资构成中固定部分为60%,非固定部分为40%。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差额拨款单位要根据经费自主程度,实行工资总额包干或其他符合自身特点的管理办法,促使其逐步减少国家财政拨款,向经费自收自支过渡。

④自收自支自主事业单位又称为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是国家不拨款的事业单位。

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作为事业单位的一种主要形式,由于不需要地方财政直接拨款,因而一些地方往往放松对它的管理,造成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有不断膨胀的趋势。

事业单位改革:按照社会功能将现有事业单位划分为承担行政职能、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和从事公益服务3个类别。

对承担行政职能的,逐步将其行政职能划归行政机构或转为行政机构;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逐步将其转为企业;对从事公益服务的,继续将其保留在事业单位序列、强化其公益属性。

今后,不再批准设立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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