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东精艺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将节余募集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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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艺股份: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精艺股份: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295 证券简称:精艺股份公告编号:2020-015广东精艺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广东精艺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6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孙公司(以下合并简称“子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含)的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

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期限内任一时点投资总余额不得超过上述额度范围。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投资概述1、投资目的:为持续增强公司及子公司短期现金的管理能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充分保障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资本性开支需求,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合理利用公司及子公司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从而获取更好的财务收益。

2、投资额度: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含)。

在此额度内,资金可以在12个月内进行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投资总余额不得超过上述额度范围。

3、实施主体:公司及子公司。

4、投资品种和期限:(1)公司及子公司运用自有资金投资的品种为银行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

(2)为控制风险,公司及子公司将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评估,选择流动性较强、投资回报相对较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该类理财产品一般以银行同业存款,金融债、国债、高信用等级的公司债、中期票据以及其他高流动性产品如债权资产、收益权资产、票据资产等产品作为投资标的,风险较低,流动性较强。

(3)上述资金投向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关于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的规定及公司《风险投资管理制度》的规定,不会投资股票及其衍生品、基金投资、期货投资,以及以其为投资标的的证券投资产品。

5、资金来源:公司及子公司自有资金。

6、投资期限:自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精艺股份:关于广东证监局“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现场检查结果有关概要

精艺股份:关于广东证监局“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现场检查结果有关概要

广东精艺金属股份有限公司Guangdong Jingyi Metal Co.,Ltd.证券代码:002295 证券简称:精艺股份公告编号:2011-004广东精艺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证监局“公司治理专项活动” 现场检查结果有关问题及《关于辖区上市公司治理常见问题的通报》自查情况的整改报告根据广东证监局《关于辖区上市公司治理常见问题的通报》 (广东证监[2010]155号及《现场检查结果告知书》 ([2010]50号等的有关要求,公司开展了相关公司治理活动,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一、关于广东证监局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整改计划广东证监局于 2010年 11月 9日至 12日对公司开展“公司治理专项活动” 有关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

公司于 2010年 12月 22日收到广东证监局下发的《现场检查结果告知书》 ([2010]50号 , 《现场检查结果告知书》 (以下称“ 《结果告知书》” 认为“公司能够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我局有关要求对公司治理情况进行自查, 通过网络平台接受社会公众评议, 并对自查发现的问题制定了整改计划。

公司‘三会’及经营班子运作正常,各项治理制度及内控制度基本建立,募集资金使用较为规范。

” 同时, 《结果告知书》指出在公司治理上本公司还存在需要进行整改的问题。

接到《结果告知书》后, 公司组织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认真学习、讨论、研究《结果告知书》所列公司存在问题,并制定了相关整改计划,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公司“三会”运作需进一步规范1、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不规范。

你公司召开 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时,公司股东江苏新恒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广东粤财投资有限公司、广东省科技风险投资有限公司授权委托书没有分别对列入股东大会议程的每一事项载明赞成、反对或弃权的授权,不符合《公司法》及你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007-2008年IPO企业审核未过原因分析

2007-2008年IPO企业审核未过原因分析

IPO企业审核未过原因分析一、企业名称:大连华信计算机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时间:2008-04-29保荐人:平安证券总股本:20000万股发行股本:5000万股? 审核未过原因(1)大连华信首发招股书申报稿显示,公司近三年来自日本市场的收入占营业收入的75%以上,而且,日本市场也是其未来的开拓重点,预计今后几年内该市场外包软件开发业务占公司营业收入将继续维持较大比重。

(2)同时,公司客户主要为NEC、NTTDATA、日立、新日铁SOL、通用电气等企业,近三年,公司对前五大客户的销售收入占公司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57.03%、55.19%和52.94%,有较为集中的风险。

(3)分析人士指出,对于这类软件外包公司,人民币的加速升值带来的风险很大。

因为外包公司与日本和美国客户签的都是长期合同,大部分以日元和美元计价,而外包公司的主要成本(人工成本支付)却按不断升值的人民币计算。

销售收入的外币贬值,主要成本的本币升值,短期内不看好这类公司的盈利前景。

二、企业名称:天虹商场股份有限公司时间:2008-04-25保荐人:招商证券总股本:33380万股发行股本:8380万股? 审核未过原因(1)净资产5亿,负债19亿且都为流动负债,负债经营风险较大:营收55亿,利润3亿,销售利润率8%,连同期贷款利率也达不到;营运资金多占用供货商的应付账款,扩张将带来更大的现金流缺口风险。

(2)募集20亿,是净资产的4-5倍,未来三年固定资产折旧会对盈利产生影响;销售过于依赖深南天虹店,又刚好处于改建,生不逢时;其他募资投向的百货店盈利前景不明朗。

三、企业名称:山东信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时间:2008-04-25保荐人:东海证券总股本:6000万股发行股本:1500万股? 审核未过原因大股东以及信得投资低价转让拟上市公司股权,然后作为条件又让投资方高溢价增资信得投资,说资金需求方是信得投资,这明显有逃税嫌疑,公司治理形同虚设。

四、企业名称:二重集团(德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时间:2008-04-23保荐人:宏源证券总股本:169000万股发行股本:30000万股? 审核未过原因关联交易似乎有严重问题。

精艺股份:2019年度业绩快报

精艺股份:2019年度业绩快报

证券代码:002295 证券简称:精艺股份 公告编号:2020-002广东精艺金属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业绩快报特别提示:本公告所载2019年度的财务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已经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审计,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与年度报告中披露的最终数据可能存在差异,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2019年度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单位:元二、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情况说明(一)经营业绩说明本报告期内,公司整体运行正常,业绩有所上升: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为5,150,656,692.72元,比去年同期下降10.54%;营业利润67,118,412.12元、利润总额67,332,579.91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1,764,915.50元,分别比2018年度增加7,612,138.65元、8,079,867.39元、3,970,707.64元;基本每股收益为0.21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0.53%。

上述经营业绩变动的主要原因是:1.公司内部管理、财务结构改善,银行贴现利率同比下降,使得公司财务费用大幅下降;2.公司获得的政府补贴及公司证券投资业务盈利。

(二)财务状况简要说明报告期末,公司财务状况良好,总资产2,032,545,190.63元,较上年末下降2.0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1,190,350,931.47元,较上年末增加39,753,416.32元,较上年末上升3.46%。

三、与前次业绩预计的差异说明本次业绩快报披露的业绩预计与公司于2020年1月17日披露的《2019年度业绩预告》的业绩预计不存在差异。

四、备查文件1、经公司现任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字并盖章的比较式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

2、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签字的内部审计报告。

特此公告。

广东精艺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〇年二月二十六日。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大连监管局关于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和平广场证券营业部开业验收合格的批复-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大连监管局关于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和平广场证券营业部开业验收合格的批复-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大连监管局关于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和平广场证券营业部开业验收合格的批复正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大连监管局关于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和平广场证券营业部开业验收合格的批复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你公司上报的《关于国信证券大连营业部新址验收开业的请示》及其他相关材料收悉。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管理办法》和《关于进一步加强证券公司监管的若干意见》(证监机构字[1999]14号)的规定,我局对上述材料进行了审核,并在确认原营业场所已经关闭的基础上,对营业场所新址进行了现场验收。

现批复如下:一、我局对你公司大连花园广场证券营业部由大连市西岗区花园广场2号迁往大连市沙河口区高尔基路737号和平广场E座3层无异议。

二、你公司大连和平广场证券营业部的各项开业手续齐备,达到开业运营要求,现场验收合格,同意开业。

三、该证券营业部的规范名称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和平广场证券营业部”,主要负责人为孟寰(身份证号码:***************)。

四、该证券营业部新址开业后,你公司应在该证券营业部所在地媒体上进行公告,并将公告情况报我局备案。

五、你公司应自我局批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持相关批准文件及公司介绍信到中国证监会机构部换领《证券经营机构营业许可证》,并督促该证券营业部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变更手续,及时将有关材料报我局备案。

二○○八年九月二十六日——结束——。

精艺股份: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钟慧玲) 2011-01-13

精艺股份: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钟慧玲) 2011-01-13

广东精艺金属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声明人钟慧玲(姓名),作为广东精艺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精艺股份”)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精艺股份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一、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也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二、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1%以上的已发行股份;三、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四、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5%以上已发行股份的股东单位任职;五、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的附属企业任职;六、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七、最近一年内,本人不是为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或该公司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八、最近一年内,本人不是在为该公司提供审计、咨询、评估、法律、承销等服务的机构任职的人员,或虽在该等机构任职但并未参与对该公司相关中介服务项目且不是该机构的主要负责人或合伙人;九、本人不在与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或者该公司控股股东及其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该等有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十、本人不是在该公司贷款银行、供货商、经销商单位任职的人员;十一、本人没有从该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十二、本人不属于国家公务员或担任独立董事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相关规定;十三、本人不是党的机关、人大机关、政府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等其他列入依照、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机关、单位的现职中央管理干部;十四、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在与本人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上市公司任职的中央管理干部;十五、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未按规定获得本人原所在单位党组(党委)及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同意的中央管理干部;十六、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后,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未按规定向本人所在单位党组(党委)报告并备案的中央管理干部;十七、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在原任职务管理地区和业务范围内外商持股占25%以上公司内任职的人员;十八、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情形;十九、本人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二十、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二十一、本人向拟任职上市公司提供履历表等相关个人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国信证券有限公司增资扩股及股权转让的批复-证监机构字[2000]39号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国信证券有限公司增资扩股及股权转让的批复正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国信证券有限公司增资扩股及股权转让的批复(证监机构字[2000]39号2000年3月2日)国信证券有限公司:《国信证券有限公司关于实施增资扩股及股权转让方案的请示》(国信[1999]125号)及有关材料收悉。

经审核,现批复如下:一、核准你公司的增资改制及股权转让方案。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你公司名称规范为“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你公司所属证券营业部相应更名为“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营业部”。

三、核准你公司注册资本金增加至人民币200,000万元。

经深圳华鹏会计师事务所(深华资验字[1999]第300号)验证,你公司200,000万元资本金已足额到位。

核准以下股东和股权份额:(一)深圳国际信托投资公司60000万股(二)深圳市投资管理公司40000万股(三)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40000万股(四)云南红塔实业有限责任公司40000万股(五)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公司10200万股(六)北京城建股份有限公司9800万股四、核准《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章程》。

五、确认李南峰、胡关金、姜长龙、费晔、李凤梧、孙宾担任国信证券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

根据《证券经营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李南峰应在本批复下发后两年内解决兼职问题。

六、核准你公司为综合类证券公司。

七、请你公司接此批复后,到我会换领《经营证券业务许可证》和《证券经营机构营业许可证》。

募集资金置换专项说明

募集资金置换专项说明尊敬的各位股东、投资者: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本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情况进行专项说明。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_____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__________号)核准,本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_____股,每股面值 100 元,发行价格为每股_____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_____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_____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_____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存入本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经_____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出具了_____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根据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运用计划,本次募集资金将用于以下项目:|项目名称|投资总额(万元)|拟投入募集资金(万元)||||||项目 1|_____|_____||项目 2|_____|_____||项目 3|_____|_____|三、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前,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推进,本公司已使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了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截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人民币_____元,具体情况如下:|项目名称|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金额(万元)|||||项目 1|_____||项目 2|_____||项目 3|_____|四、募集资金置换的原因及必要性1、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为了确保项目的顺利推进和按时完成。

IPO审核问答汇编

IPO审核问答汇编目录一、首发业务若干问题解答(2020年6月修订) (1)问题1、持续经营时限计算 (1)问题2、工会、职工持股会及历史上自然人股东人数较多的核查要求 (1)问题3、锁定期安排 (2)问题4、申报前后引入新股东的相关要求 (2)问题5、对赌协议 (3)问题6、“三类股东”的核查及披露要求 (4)问题7、出资瑕疵 (4)问题8、发行人资产来自于上市公司 (5)问题9、股权质押、冻结或发生诉讼 (6)问题10、实际控制人的认定 (7)问题11、重大违法行为的认定 (8)问题12、境外控制架构 (9)问题13、诉讼或仲裁 (9)问题14、资产完整性 (10)问题15、同业竞争 (11)问题16、关联交易 (12)问题17、董监高、核心技术人员变化 (13)问题18、土地使用权 (13)问题19、环保问题的披露及核查要求 (14)问题20、发行人与关联方共同投资 (15)问题21、社保、公积金缴纳 (16)问题22、公众公司、H股公司或境外分拆、退市公司申请IPO的核查要求 (16)问题23、军工等涉秘业务企业信息披露豁免 (16)问题24、员工持股计划 (18)问题25、期权激励计划 (19)问题26、股份支付 (21)问题27、工程施工(合同资产)余额 (23)问题28、应收款项减值测试 (24)问题29、固定资产等非流动资产减值 (25)问题30、税收优惠 (26)问题31、无形资产认定与客户关系 (27)问题32、委托加工业务 (28)问题33、影视行业收入及成本 (30)问题34、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计量 (31)问题35、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32)问题36、业务重组与主营业务重大变化 (34)问题37、经营业绩下滑 (35)问题38、客户集中 (37)问题39、投资收益占比 (38)问题40、持续经营能力 (39)问题41、财务内控 (40)问题42、现金交易 (43)问题43、第三方回款 (44)问题44、审计调整与差错更正 (46)问题45、引用第三方数据 (47)问题46、经销商模式 (47)问题47、劳务外包 (48)问题48、审阅报告 (49)问题49、过会后业绩下滑 (50)问题50、过会后招股说明书修订更新 (51)问题51、分红及转增股本 (52)问题52、整体变更时存在未弥补亏损 (53)问题53、信息系统核查 (54)问题54、资金流水核查 (56)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问答(2019.3.3) (58)问题1、上市标准 (58)问题2、尚未盈利或最近一期存在累计未弥补亏损 (59)问题3、重大违法行为 (61)问题4、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 (61)问题5、境外控制架构(控股股东和受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所持发行人股权清晰) (62)问题6、最近2年内董事、高管及核心技术人员的重大不利变化 (62)问题7、研发投入 (63)问题8、上市指标中市值要求 (64)问题9、科创板的定位 (64)问题10、主要依靠核心技术开展生产经营 (65)问题11、员工持股计划 (67)问题12、期权激励计划 (68)问题13、整体变更存在累计未弥补亏损 (69)问题14、研发支出资本化 (70)问题15、政府补助 (71)问题16、信息披露豁免 (72)三、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问答(二)(2019.3.24) (74)问题1、工会、职工持股会及历史上自然人股东人数较多 (74)问题2、申报前后新增股东 (75)问题3、出资或改制瑕疵 (76)问题4、发行人资产来自于上市公司 (77)问题5、实际控制人的认定 (77)问题6、没有或难以认定实际控制人情形下的股份锁定 (79)问题7、发行人租赁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房产或商标、专利、主要技术来自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授权使用 (80)问题8、发行人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关联方共同投资 (80)问题9、“三类股东” (81)问题10、对赌协议 (82)问题11、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82)问题12、客户集中 (84)问题13、持续经营能力 (85)问题14、财务内控不规范 (86)问题15、第三方回款 (88)问题16、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与会计差错更正 (90)四、科创板常见问题的信息披露和核查要求自查表 (91)一、科创板审核问答落实情况 (91)1-1、尚未盈利或最近一期存在累计未弥补亏损【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披露要求: (91)1-2、重大违法行为【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 (92)1-3、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 (92)境外控制架构(控股股东和受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所持发行人股权清晰)【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 (93)最近2年内董事、高管及核心技术人员的重大不利变化【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 (94)1-6、研发投入【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 (94)1-7、主要依靠核心技术开展生产经营【保荐机构】 (95)1-8、员工持股计划【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 (95)1-9、期权激励计划【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 (96)1-10、整体变更存在累计未弥补亏损【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 (96)1-11、研发支出资本化【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 (97)1-12、政府补助【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 (98)1-13、信息披露豁免【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发行人律师】 (98)1-14、工会、职工持股会及历史上自然人股东人数较多【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 (98)1-15、申报前后新增股东【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 (99)1-16、出资或改制瑕疵【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 (100)1-17、发行人资产来自于上市公司【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 (101)1-18、实际控制人的认定【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 (101)1-19、没有或难以认定实际控制人情形下的股份锁定【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 (102)1-20、发行人租赁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房产或商标、专利、主要技术来自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授权使用【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 (103)1-21、发行人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关联方共同投资【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 (104)1-22、“三类股东”【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 (104)1-23、对赌协议【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 (105)1-24、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 (105)1-25、客户集中【保荐机构】 (106)1-26、持续经营能力【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 (107)1-27、财务内控不规范【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发行人律师】 (107)1-28、第三方回款【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 (108)1-29、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与会计差错更正【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 (109)二、首发业务若干问题解答以及常见审核问题落实情况 (109)2-2、无实际控制人的认定【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 (110)2-3、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权存在质押、冻结或发生诉讼仲裁等不确定性事项【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 (110)2-4、发行人报告期内存在应缴未缴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 (110)2-5、客户【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 (111)2-6、供应商【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 (111)2-7、引用第三方数据【保荐机构】 (112)2-8、劳务外包【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发行人律师】 (112)2-9、发行人使用或租赁使用集体建设用地、划拨地、农用地、耕地、基本农田及其上建造的房产【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 (113)2-10、环保问题【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 (114)2-11、合作研发【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 (114)2-12、重要专利系继受取得或与他人共有【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 (115)2-13、经营资质及产品质量瑕疵【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 (115)2-14、安全事故【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 (116)2-15、生产模式主要采用外协加工【保荐机构】 (116)2-16、同行业可比公司的选取【保荐机构】 (117)2-17、技术先进性的客观依据【保荐机构】 (117)2-19、注销或转让重要关联方(含子公司)【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 (118)2-20、收入确认政策【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 (119)2-21、报告期收入波动较大【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 (119)2-22、境外销售收入金额较大或占比较高【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 (120)2-23、经销收入金额较大或占比较高【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 (120)2-24、毛利率波动较大或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存在较大差异【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 (121)2-25、期间费用报告期内波动较大或占营业收入的比重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存在较大差异【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 (122)2-26、股份支付【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 (122)2-27、应收账款及应收票据【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 (123)2-28、存货【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 (124)2-29、在建工程余额或发生额较大【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 (124)2-30、固定资产闲置或失去使用价值【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 (124)2-31、商誉余额较大【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 (125)2-32、税收优惠到期或即将到期【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发行人律师】 (125)2-33、无形资产认定与客户关系【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 (126)2-34、建筑施工类企业存在大量已竣工并实际交付的工程项目余额【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 (126)2-35、委托加工业务【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 (127)2-36、投资性房地产采用公允价值计量【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 (127)2-37、现金交易【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 (128)2-38、信息系统核查【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 (129)2-39、资金流水核查【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 (131)2-40、重大诉讼或仲裁【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 (132)2-41、发行人为新三板挂牌/摘牌公司、H 股或境外上市公司,或者涉及境外分拆、退市【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 (133)2-42、发行人存在曾经申报IPO但未成功上市的情形【保荐机构】 (134)2-43、重大事项提示【保荐机构】 (134)2-44、红筹企业【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 (135)2-45、境内上市公司分拆【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发行人律师】 (137)2-46、存在特别表决权股份【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 (139)2-47、科创板定位中的例外条款–其他领域【保荐机构】 (140)2-48、科创板定位中的例外条款–科技创新能力突出【保荐机构】 (140)五、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审核问答 2020.6.12 (141)问题1、持续经营时限计算 (141)问题2、出资瑕疵 (142)问题3、资产完整性 (142)问题4、持续经营能力 (143)问题5、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 (144)问题6、发行人资产来自于上市公司 (144)问题7、客户集中 (145)问题8、最近2年内董事、高管管理人员的重大不利变化 (146)问题9、实际控制人的认定 (147)问题 10、境外控制架构问题(控股股东和受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所持发行人股权清晰) (149)问题11、工会、职工持股会及历史上自然人股东人数较多的核查要求 (149)问题12、申报前后引入新股东的相关要求 (150)问题13、对赌协议 (151)问题14、“三类股东” (152)问题15、信息披露豁免 (153)问题16、上市标准 (154)问题17、尚未在境外上市的红筹企业适用上市标准中“营业收入快速增长” 如何把握? (154)问题18、没有或难以认定实际控制人情形下的股份锁定 (155)问题19、整体变更时存在未弥补亏损 (155)问题20、发行人与关联方共同投资 (156)问题21、信息披露豁免 (156)问题22、员工持股计划 (158)问题23、期权激励计划 (159)问题24、审阅报告 (161)问题25、财务内控不规范 (161)问题26、第三方回款 (163)问题27、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165)问题28、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与会计差错更正 (167)问题29、经销商模式 (168)问题30、劳务外包 (169)问题31、研发支出资本化 (170)问题32、尚未盈利或最近一期存在累计未弥补亏损 (171)一、首发业务若干问题解答(2020年6月修订)问题1、持续经营时限计算描述:公司拟申请首发上市,应当如何计算持续经营起算时间等时限?答:有限责任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经营时间可以从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

精艺股份:2009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10-04-10

广东君信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精艺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二○○九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致:广东精艺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君信律师事务所接受广东精艺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下称“精艺股份”)的委托,指派高向阳律师、陈志生律师(下称“本律师”)出席精艺股份于2010年4月9日召开的二○○九年度股东大会(下称“本次股东大会”),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下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下称“《股东大会规则》”)及精艺股份《章程》的规定,就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事项出具法律意见。

根据《股东大会规则》第五条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本律师现就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出具法律意见如下: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一)精艺股份董事会已于2010年3月16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了《广东精艺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二○○九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下称“《股东大会通知》”),在法定期限内公告了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和地点、会议审议议案、会议出席对象、会议登记事项等相关事项。

(二)本次股东大会于2010年4月9日上午在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西海工业区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

本次股东大会由精艺股份董事长冯境铭先生主持,就《股东大会通知》列明的审议事项进行了审议。

本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精艺股份《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和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一)本次股东大会由精艺股份董事会召集。

(二)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下同)共计13人,均为2010年4月2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精艺股份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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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东精艺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的专项核查意见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广东精艺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精艺股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及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保荐工作指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就精艺股份将节余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进行核查。

一、保荐人的核查工作
国信证券保荐代表人通过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人员交谈,查阅了本次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的相关文件、董事会和监事会会议关于本次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的议案文件,对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了核查。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广东精艺金属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09]859号)核准,公司于2009年9月向社会公开发行了每股面值1.00 元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 3,600万股,每股发行价人民币13元。

公司共募集资金人民币46,800.00万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3,023.82万元,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3,776.18万元。

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于2009年9月18日全部到位,并经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以出具《广会所验字【2009】第09004210083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公司三个募投项目“节能高效精密铜管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铜管深加
工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及“金属加工装备研发、制造能力提升技术改造项目”计划使用募集资金投资39,945万元,截止2011年12月27日,三个募投项目均已完成项目固定投资基本建设,公司已累计支付募集资金总额为34,699.11万元、待付项目建设合同尾款合计3,642.43万元;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共计1,976.85万元(含利息收入373.39万元),占募集资金净额的4.52%。

具体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三、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方案
公司拟将所有完工的募投项目结余募集资金共计1,976.85万元(包括利息收入)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将主要用于补充公司业务所需流动资金不足部分。

四、保荐人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精艺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三个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完成投资,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批准,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的要求;精艺股份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没有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实际运营的需要,且有效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并有利于公司节约财务费用,符合股东和投资者的利益。

保荐人对精艺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完毕后的结余募集资金共计1,976.85万元(包括利息收入)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无异议。

【本页无正文,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精艺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专项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王鸿远魏安胜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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