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外合作勘探开发自然资源合同
合同纠纷有哪些案由.doc

合同纠纷有哪些案由?- 三十三、中外合作勘探开发自然资源合同纠纷
129.中外合作勘探开发自然资源合同纠纷
三十四、农业承包合同纠份
130.农业承包合同纠纷
三十五、电信合同纠纷131.电信合同纠纷
三十六、邮政合同纠纷132.邮政合同纠纷
三十七、演出合同纠纷133.演出合同纠纷
三十八、服务合同纠纷
134.服务合同纠纷
(1)医疗服务合同纠纷
(2)银行结算合同纠纷
(3)银行保管箱服务合同纠纷
(4)法律服务合同纠纷(6)旅游合同纠纷
(6)房地产咨询纠纷(7)房地产价格评估纠纷(8)房地产经纪纠纷
(9)旅店服务合同纠纷(10)财会服务合同纠纷(11)物业管理纠纷(12)饮食服务合同纠纷(13)娱乐服务合同纠纷
(14)有线电视收视纠纷三十九、劳动争议135.劳动合同纠纷136.集体劳动合同纠纷137.事实劳动关系争议
138.劳动保险纠纷
四十、劳务(雇佣)合同纠纷139.劳务(雇佣)合同纠纷。
我国三类特殊涉外经济合同纠纷专属管辖条款之重构

( 上海对外经 贸大学法学院 ,上海 2 0 1 6 2 0)
摘 要 :2 0 1 2 年修正的 《 民事诉讼 法》对专属管辖 范围进行 了扩 张,进一步完备 了我 国专属 管
辖制度。但在 中国境 内履行 的中外合 资经营企业合 同、 中外合作 经营企业合 同、中外 合作 勘探开发 自然资源合同纠纷仍 然保留为由我国法院专属管辖 ,排 除其他国家法院
一
7 7—
济 问 题 的 民事 案 件 无 条 件 地 享 有 管 辖 权 ,从 而 排 除 其 他 国 家 法 院 对 该 国 际 民事 案 件 的管辖 。 涉 外 民 事 案 件 管 辖 权 的院 承 认 和 执 行 ,合 理 的 专 属 管 辖 范 围 决 定 了 由此 产 生 的 诉 讼 行 为 的 认 可 和 判 决 结 果 的 实 现 ,意 义 重 大 。
发 展 不 符 ,其是 否 应 予 保 留殊 值 商 榷 。
一
、
专 属 管 辖 的 本 质 考 察 : 以 国 际 私 法 视 角 为 切 入 点
专 属 管 辖 原 则 ,又 称 独 占管 辖 或 排 他 管 辖 原 则 ,是 指 根 据 国 内 立 法 或 国 际 条 约
的 规 定 , 一 国 法 院对 某 些 涉 外 民 商 事 案 件 享 有 独 占或 排 他 的 管 辖 权 ,亦 即 这 些 案 件 只 能 由本 国法 院 管 辖 ,而 不 承 认 他 国 法院 对 这 些 案 件 享 有 管 辖 权 。 …
致 。相 对 于 英 美 法 系 国 家 ,大 陆 法 系 国 家 更 偏 爱 规 定 这 种 管 辖 , 在 某 种 角度 上 。专
2 0 1 2 年 修 正 的 我 国 《民 事 诉 讼 法 》对 专 属 管 辖 的 范 围进 行 了扩 张 ,将 因公 司 设 立 、确 认 股 东 资 格 、分 配 利 润 、解 散 等 纠纷 提 起 的 诉 讼 ,明 确 规 定 由公 司 住 所 地 人
冲突规范的类型分类的标准几种类型分类的意义

时际法律冲突
3、准据法所属国存在新旧法交替的情况,表 现在: (1)法院地的冲突规范发生变化。 (2)法院地的冲突规范指向的准据法出现变 更。
需要解决的问题是时际法律冲突问题 (intertemporal conflict of law)
——解决的一般原则:
1、按新法对其是否有溯及力的规定确定 应适用的法律,即按“时际私法”解决。
3、选择型冲突规范
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系属,即规定了两种或 两种以上可以适用的法律,但实际适用的时候 只能选择其中的一种。
(1)无条件的选择型冲突规范:选择不分先 后顺序
(2)有条件的选择型冲突规范:选择有主次 先后之分
“夫妻财产契约之缔结,关于其方式,或依 缔结契约国之法律,或依婚姻举行时婚姻当事人 各自之本国法,或依婚姻继续中夫妻各自之本国 法,均为有效。”
5、几种冲突规范的特点与比较: (1)单边与多边 (2)多边与选择型、重叠型 (3)选择型与重叠型 (4)无条件选择型与有条件选择型 6、为什么要在学科研究中给冲突规范分类?
类型不同,反映的立法政策不同
冲突规范法发展趋势
一、冲突规范的软化处理 1.主观性、主客观结合的连结点大量使用。 2.增加连结点的数量,提高法律选择的灵活性。 二、分割法的采用 1.对同一类涉外民事关系进行分割 2.对同一法律关系进行分割。 三、三类冲突规范普遍采用 1.选择性冲突规范的应用 2.重叠性冲突规范的应用 3.保护性冲突规范的应用
2、双边冲突规范 系属既不明确规定适用内国法,也不明确
规定适用外国法,而是提供一个以某种标志 (即连结点)为导向的法律适用原则。只有根 据这一标志,结合某一具体民事关系的有关事 实情况,才能推定该民事关系应该适用内国法 还是适用外国法。(可能……也可能……)
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经济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经济合同法(一九八五年三月二十一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一九八五年三月二十一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二十二号公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涉外经济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我国对外经济关系的发展,特制定本法。
第二条本法的适用范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同外国的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之间订立的经济合同(以下简称合同)。
但是,国际运输合同除外。
第三条订立合同,应当依据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
第四条订立合同,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并不得损害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社会公共利益。
第五条合同当事人可以选择处理合同争议所适用的法律。
当事人没有选择的,适用与合同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的法律。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履行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勘探开发自然资源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未作规定的,可以适用国际惯例。
第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与合同有关的国际条约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有不同规定的,适用该国际条约的规定。
但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声明保留的条款除外。
第二章合同的订立第七条当事人就合同条款以书面形式达成协议并签字,即为合同成立。
通过信件、电报、电传达成协议,一方当事人要求签订确认书的,签订确认书时,方为合同成立。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由国家批准的合同,获得批准时,方为合同成立。
第八条合同订明的附件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九条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无效。
合同中的条款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经当事人协商同意予以取消或者改正后,不影响合同的效力。
第十条采取欺诈或者胁迫手段订立的合同无效。
第十一条当事人一方对合同无效负有责任的,应当对另一方因合同无效而遭受的损失负赔偿责任。
第十二条合同一般应当具备以下条款:一、合同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国籍、主营业所或者住所;二、合同签订的日期、地点;三、合同的类型和合同标准的种类、范围;四、合同标准的技术条件、质量、标准、规格、数量;五、履行的期限、地点和方式;六、价格条件、支付金额、支付方式和各种附带的费用;七、合同能否转让或者合同转让的条件;八、违反合同的赔偿和其他责任;九、合同发生争议时的解决方法;十、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
《国际私法》考试复习题

一、单项选择题参考题目1.下列何种渊源是国际私法渊源的最早表现形式,也是迄今为止最主要的渊源之一。
是国内立法2.国际私法要解决的主要问题是不同国家之间的法律冲突。
3.在法律中规定:限制外国人在内国从事某种民商事活动,不得享有某种民商事权利或者待遇。
该法律规范一般被称为外国人的民商事法律地位规范。
4.依我国民法通则规定,公民以他户籍所在地的居住地为住所,经常居住地与住所不一致的,何地视为住所。
是最后居住地。
5.《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意大利政府关于鼓励和相互保护投资的协定》中规定的“当缔约的一方国民或公司的投资在缔约另一方领土内由于战争、其他武装冲突、全国紧急状态或其他类似事件而遭受损失,它们所享受的待遇不应低于任何第三国国民或公司所享受的待遇”是一种非歧视待遇。
6.国家之间通过缔结条约,规定缔约国一方不把低于内国或其他外国自然人和法人的权利地位适用于缔约国另一方的自然人和法人,此种待遇称为不歧视待遇。
7.在反致问题上,英国有一个为其他国家都不采用的独特法律制度,这就是所谓的双重反致。
8.在“合同依合同缔结地法”这一冲突规范中,“合同”属于范围。
9.依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的若干意见》,在当事人住所不明或不能确定时,其住所应当是经常居住地。
10.依我国高院的司法解释,外国人在我国领域内进行民事活动,如依其本国法律为无民事行为能力,而依我国法律为有民事行为能力,则其民事行为能力的准据法应是我国的法律。
11.某专门生产化妆晶的跨国公司,其股东大部分是以色列公民,该公司在美国注册登记,其主要营业机构设在其最大的市场——法国。
现在,该公司欲在中国设立它的分支机构,并获得批准。
不久,该公司与中国某国营商场就其销售合同发生争议。
我国法院应认定该跨国公司的国籍国是美国。
12.根据民法通则第144条的规定,对有关不动产法律行为的方式,应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
13.物权的取得、转移、变更和消灭,一般应适用所有权人的本国法。
电大试题-国际私法作业

国际私法作业25.美国商人史蒂夫和英国商人俄勒尔在上海签订合同买卖中国绒毛玩具,二人在合同中约定合同纠纷在日本东京依日本法仲裁.后果有纠纷,适用(D)。
A.中国法律B.美国法律C.英国法律D.日本法律1(本题4分) 32。
中国公民女甲与英国公民男乙在日本登记结婚,婚后到希腊定居.婚后发生纠纷,女甲在中国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判定该婚姻关系是否成立的法律是(B)。
A.中国B.日本C.英国D.希腊2(本题4分) 3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47条规定:离婚适用(C)。
A.当事人的国籍国法B.当事人的住所地法C。
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法D.选择或重叠适用当事人属人法或法院地法3(本题4分)26在中国境内履行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勘探开发自然资源合同应适用的法律是(D)。
A.投资国的法律B.文明国家的法律C.当事人双方约定的国家的法律D.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4(本题4分) 30。
彼得鲁为美国公民,因与我国某进出口公司因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纠纷而在我国法院起诉,则彼得鲁可以(B)A.委托长期在中国经商的美国公民霍克艾为诉讼代理人。
B.委托中国律师纪春林为诉讼代理人。
C.委托美国律师邓肯以非律师身份担任诉讼代理人。
D.委托美国驻华使馆官员强森以个人名义担任诉讼代理人.5(本题4分) 271985年(国际货物销售合同法律适用公约)适用于(A)。
A.营业地位于不同国家的当事人之间订立的合同B.具有不同国籍的当事人之间订立的合同C。
住所位于不同国家的当事人之间订立的合同D.管理中心所在地位于不同国家的当事人之间订立的合同6(本题4分)2.(C)是国际私法渊源的最早表现形式。
A。
国际条约B.国际惯例C。
国内立法D。
国内判例7(本题4分) 12.当事人具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国籍,其中一个是内国国籍,这种情况下国籍的确定方法是(D )。
A.以当事人最后取得的国籍为其国籍B.以当事人住所地国家的国籍为其国籍C.由法院确定当事人的国籍D.以内国国籍为其国籍8(本题4分)5.以当事人本国法作为属人法起始于(C )。
电大《国际私法》复习参考答案(多项选择题)

电大《国际私法》复习参考答案(多项选择题)1. 我国区际法律冲突的特征包括( ABCD ).A. 我国的区际法律冲突既包括不同社会制度之间的法律冲突,也包括相同社会制度之间的法律冲突B. 我国的区际法律冲突表现为三大法系之间的法律冲突C. 我国的区际法律冲突还表现为国际公约的效力范围问题D. 我国的区际法律冲突所体现的各法域的权利使单一制的中国带有某些复合国的特征2. 以下哪几种学说产生于20世纪美国国际私法革命浪潮中( BCD )A. 既得权说B.本地法说C.结果选择说D.政府利益分析说3. 物之所在地法解决与物权有关的法律冲突,具体说来,物之所在地法( ACD )。
A. 决定物权客体的范围B. 运送中的物品的物权关系C. 决定动产与不动产的识别与区分D. 决定物权的取得、转移、变更和消灭的条件4. 关于国际私法性质的理论中,国际法学派的代表人物有( AC )。
A.比尔 B.奇特尔曼C.毕叶D.贝斯特里基5. 下列情况应当适用我国有关涉外民事关系的法律()AD?A. 上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一日本人与一美国人的侵权行为之诉B. 为继承父母留在新加坡的房产而起诉的案件C. 美国一夫妇在中国收养儿童D. 日商投资设立的电器公司与中美合资的电器公司之间的合同纠纷6. 下列选项中属于最常见和常用的系属公式是( ABCD ) A.属人法 B.物之所在地法 C.行为地法 D.法院地法7. 以下哪些选项属于双边冲突规范 ( ABCD )A. 中国公民和外国人结婚适用婚姻缔结地法律B. 不动产,即使属于外国人所有,仍适用法国法C. 侵权行为的损害赔偿适用侵权行为地法律D. 涉外合同的当事人可以选择处理合同争议所适用的法律,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8. 外国法的内容通过各种途径仍不能查明,各国采用的解决方法有( AD )。
A. 以法院地法代替应适用的外国法B. 法院强制性要求当事人之间和解C. 以权威学者的学说作为判案依据D. 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或抗辩9. 国际私法中的()BC?制度是19世纪在法国的司法审判实践中首先得到应用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经济合同法[工作范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经济合同法[工作范文]](https://img.taocdn.com/s3/m/bcd409fb2cc58bd63186bdfe.png)
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经济合同法涉外经济合同,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或双方是外国人、无国籍人或外国法人;合同的标的物在外国领域,产生、变更或消灭合同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事实发生在外国的。
涉外经济合同是经济合同的一种,是具有涉外因素的经济合同。
我国的《涉外经济合同法》是专门调整涉外经济合同关系的,其宗旨是保障涉外经济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我国对外经济关系的发展。
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经济合同法(1985年3月21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 1985年3月2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二十二号公布自1985年7月1日起施行)章总则条为了保障涉外经济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我国对外经济关系的发展,特制定本法。
第二条本法的适用范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同外国的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之间订立的经济合同(以下简称合同)。
但是,国际运输合同除外。
第三条订立合同,应当依据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
第四条订立合同,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并不得损害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社会公共利益。
第五条合同当事人可以选择处理合同争议所适用的法律。
当事人没有选择的,适用与合同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的法律。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履行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勘探开发自然资源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未作规定的,可以适用国际惯例。
第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与合同有关的国际条约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有不同规定的,适用该国际条约的规定。
但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声明保留的条款除外。
第二章合同的订立第七条当事人就合同条款以书面形式达成协议并签字,即为合同成立。
通过信件、电报、电传达成协议,一方当事人要求签订确认书的,签订确认书时,方为合同成立。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由国家批准的合同,获得批准时,方为合同成立。
第八条合同订明的附件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九条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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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外合作勘探开发自然资源合同
本合同是关于中外合作勘探开发自然资源的协议,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代表和外方公司代表签订。
本合同的目的是在遵守国际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前提下,开展合作勘探开发自然资源活动。
1. 合同范围
本合同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资源勘探和开发活动,包括但不限于矿产资源、水资源、森林资源、土地资源等。
2.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为合同签署之日起至勘探开发工作完成并经验收
合格之日止。
合同到期前,双方经协商可以延长合同期限。
3. 义务与责任
中方应向外方提供必要的勘探开发信息和技术支持,保证勘探开发活动的安全和环保,同时保护外方的知识产权。
外方应按照合同要求履行勘探开发义务,保护中方的知识产权,同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
4. 技术和资金支持
中方应向外方提供必要的技术和设备支持,外方应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必要的资金支持。
5. 盈利分配
勘探开发活动所得盈利按照合同约定分配。
双方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税收法规缴纳相关税费。
6. 争议解决
本合同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应通过仲裁解决。
7. 合同变更与解除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需变更,双方应经协商一致并签署书面变更协议。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需解除,双方应经协商一致并签署书面解除协议。
本合同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双方应认真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共同促进勘探开发自然资源的合作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