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国家基本药物使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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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基本药物管理制度

医院基本药物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医院基本药物的管理,保障人民群众基本用药需求,提高医疗服务质量,降低医疗费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基本药物的定义基本药物是指适应基本医疗卫生需求、剂型适宜、价格合理、能够保障供应、公众可公平获得的药品。

基本药物包括预防、治疗和诊断疾病所需的各类药品。

三、基本药物的管理职责1. 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负责制定和修订基本药物管理制度,监督基本药物的管理和使用。

2. 医院药剂科负责基本药物的采购、储存、配送、调剂等工作。

3. 各临床科室负责基本药物的临床应用和合理使用。

4. 医院财务部门负责基本药物的定价、报销等工作。

四、基本药物的管理内容1. 采购管理(1)医院药剂科根据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和医院用药需求,制定基本药物采购计划。

(2)基本药物采购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招标采购等方式进行。

(3)采购的基本药物应确保质量合格、价格合理。

2. 储存管理(1)医院药剂科应建立基本药物仓库,对基本药物进行分类存放,确保药品安全。

(2)储存的基本药物应定期检查,发现质量问题应及时处理。

3. 配送管理(1)医院药剂科负责基本药物的配送工作,确保药品及时送达临床科室。

(2)配送的基本药物应保持原包装,避免污染和损坏。

4. 调剂管理(1)医院药剂科应严格执行基本药物调剂制度,确保调剂工作规范、准确。

(2)调剂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对基本药物的临床应用有深入了解。

5. 使用管理(1)临床科室应优先、合理使用基本药物,确保患者用药安全、有效。

(2)临床医师应根据患者病情和基本药物特点,合理开具处方。

(3)临床药师应参与临床药物治疗,对基本药物的临床应用进行指导。

五、监督与评价1. 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定期对基本药物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检查、评价。

2. 医院财务部门对基本药物的价格和报销情况进行监督。

基本药物管理使用管理制度

基本药物管理使用管理制度

基本药物管理使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药物使用及管理工作,保障患者用药安全,提高医疗质量,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疗机构内的所有科室及相关工作人员,包括医生、护士、药剂师等。

第三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药品管理委员会,负责药品管理工作的监督和指导。

第四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药品使用管理制度和药品库存管理制度,确保药物的有效使用和合理储存。

第五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药品零售制度和配药制度,对患者用药进行严格管理。

第六条医疗机构应当加强对医疗器械、特殊药品等特殊类别药物的管理,确保其安全使用。

第七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严格的用药教育制度,对患者及其家属进行药物知识和用药注意事项的宣传和教育。

第八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用药反馈制度,及时掌握药物使用情况,发现并纠正用药不当行为。

第二章药品使用管理第九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药品使用审核制度,对医生开具的处方进行审核,确保处方的合理、安全和有效。

第十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严格的药品配方制度,对处方药的调配、计量和包装进行严格把关。

第十一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规范的配药流程,保障患者用药的正确性和及时性。

第十二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药品配送制度,确保医院药品的及时供应和更新。

第十三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药品使用监测制度,定期对药品使用情况进行调查和分析,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提出改进措施。

第三章药品库存管理第十四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药品采购制度,根据患者需求和临床用药指南进行合理采购。

第十五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规范的药品库存管理制度,对药品的储存条件和有效期进行严格管理。

第十六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药品调剂制度,对库存药品进行调剂,确保药品的合理使用。

第十七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药品报损处理制度,对过期、损坏或其他原因导致药品不能使用的情况进行报损处理。

第四章药品销售管理第十八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药品零售管理制度,对门诊患者的药品购买进行严格管理。

第十九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规范的药品销售流程,确保患者购药的合理性和便捷性。

基本药物使用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基本药物使用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基本药物使用管理制度范文一、总则为了规范基本药物的管理和使用,保证基本药物的供应和合理应用,提高基本医疗卫生服务质量,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和药品经营企业对基本药物的采购、库存、配送、使用等环节进行管理。

三、基本药物目录1.基本药物目录是指根据本管理制度的要求和相关法规的规定,列出的基本药物清单。

基本药物目录应包括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等对于公众健康有重要意义的药物。

2.基本药物目录应根据当地的医疗卫生需求和基本药物的疗效、安全性、可及性、经济性等因素确定。

基本药物目录应定期进行调整和更新。

四、基本药物的选用和使用1.临床医生应根据国家和地方的临床指南和药物治疗指南,合理选用基本药物进行治疗。

2.基本药物的使用应根据病情进行合理的剂量和使用频率的调整。

3.医疗卫生机构应制定基本药物使用指南,明确基本药物的适应症、禁忌症、用药剂量等,规范基本药物的使用。

4.医疗卫生机构应加强基本药物的药物不良反应监测和药物疗效评价,及时采取措施处理不良反应和调整治疗方案。

五、基本药物的采购和供应1.基本药物的采购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基本药物的质量、价格和供应的稳定性。

2.医疗卫生机构应根据基本药物的使用需求,制定合理的采购计划,确保基本药物的供应充足。

3.医疗卫生机构应与药品经营企业签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责和规定,确保基本药物的供应安全和质量的控制。

4.基本药物的配送应符合药品的质量和安全要求,保证基本药物的有效期和保存条件。

6、基本药物的库存管理1.医疗卫生机构应建立基本药物的库存管理制度,确保基本药物的质量和安全。

2.医疗卫生机构应按照基本药物的使用情况,合理确定库存量,避免过量存储或者库存不足的情况发生。

3.医疗卫生机构应加强基本药物的库存监管,定期检查库存的有效期和质量,确保基本药物的有效使用。

4.医疗卫生机构应将基本药物的库存情况纳入日常质量控制的监测范围,及时处理库存不良品和过期药物。

基本药物使用管理制度

基本药物使用管理制度

基本药物使用管理制度第一条总则为规范基本药物的使用,确保基本药物的安全、有效和经济性,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药品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基本药物定义本制度所称基本药物,是指适应基本医疗卫生需求、剂型适宜、价格合理、能够保障供应、公众可公平获得的药品。

基本药物应当具备安全、必需、有效、价廉的特点。

第三条基本药物目录基本药物目录由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制定,并根据医疗卫生需求和药品市场供应情况适时进行调整。

医疗机构应当严格执行基本药物目录,优先使用基本药物。

第四条基本药物采购和供应医疗机构应当通过公开招标采购基本药物,确保基本药物的质量和供应。

采购过程中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基本药物的价格合理。

第五条基本药物的使用(一)医疗机构应当将基本药物作为首选药物,根据临床需要合理使用。

临床医生应当根据患者的病情和基本药物的适应症、禁忌症等因素,合理开具处方。

(二)医疗机构应当加强对基本药物的使用管理,建立和完善基本药物使用记录制度,对基本药物的处方、使用情况进行监控和评估。

(三)医疗机构应当定期组织医务人员参加基本药物知识培训,提高医务人员对基本药物的了解和合理使用能力。

第六条基本药物的价格和费用(一)基本药物实行零差价销售,医疗机构不得加价销售基本药物。

(二)基本药物的费用应当纳入基本医疗保障制度报销范围,确保患者能够获得及时、合理的报销。

第七条基本药物的质量和安全(一)医疗机构应当加强对基本药物的质量管理,严格执行药品质量管理相关规定,确保基本药物的质量安全。

(二)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基本药物不良反应监测和处理机制,及时发现和处理基本药物的不良反应。

第八条基本药物的监督和评价(一)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基本药物制度的监督和评价,定期对医疗机构基本药物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

(二)医疗机构应当定期对基本药物制度进行自我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不断提高基本药物使用管理水平。

国家基本药物优先合理使用管理制度

国家基本药物优先合理使用管理制度

国家基本药物优先合理使用管理制度为贯彻落实《国家基本药物目录》2018年版、《国家基本药物临床用药指南》和《国家基本药物处方集》等基本药物方面相关政策的实施,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女全、有效、经济,结合我院临床用药实际情况,现制定我院基本药物优先和合理使用制度及措施如下:一、国家基本药物的概念基本药物是指适应基本医疗卫生需求、剂型适宜、价格合理、能够保障供应、公众可公平获得的药品,特征是安全、必需、有效、价廉。

二、指导思想国务院《关于完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意见》(国办发【2018】88号文)、河南省《关于完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意见》(豫卫药政【2019】1号文)以及驻马店市《关于认真做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驻卫药政【2019】4号文)等文件明确要求,各类医疗机构要将国家基本药物作为首选药物并达到一定使用比例。

各科室要统一思想,扎实做好基本药物配备、使用工作。

确保达到二级医院要求的使用比例,即我院的国家基本药物销售额占全部药品总销售额的比例不低于50%o三、组织管理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负责我院国家基本药物的使用管理。

日常工作由药剂科全面负责:组织国家基本药物优先合理使用的宣传、培训及监管,国家基本药物的采购、供应、基础数据的维护。

药剂科人员负责国家基本药物的处方点评,对科室是否优先使用国家基本药物情况进行分析总结,把考核结果与科室质控相结合报质控办。

并按上级卫生行政部门要求的时间,定期在河南省基本药物制度监测评价系统网站进行网络直报我院基本药物使用情况,临时性上报上级部门要求的其他数据。

四、具体措施和规定1 .加强国家基本药物优先合理使用的培训药剂科负责整理我院国家基本药物品种目录及相关资料,每年定期组织对医务人员进行基本药物合理应用培训教育工作。

2 .加强处方点评药剂科每月对医师处方(医嘱)是否优先合理使用国家基本药物进行检查、分析、反馈、上报。

3 .实行科室负责制临床优先合理使用国家基本药物实行科室负责制,并与科室质量考核挂钩,将国家基本药物使用金额比例分解到每个临床科室。

医院国家基本药物使用管理制度

医院国家基本药物使用管理制度

医院国家基本药物使用管理制度
一、基本药物是适应基本医疗卫生需求,剂型适宜,价格合理,能够保障供应,公众可公平获得的药品。

基本药物目录是医疗卫生机构配备使用药品的依据。

二、优先引进基本药物。

临床科室认为需要引进的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品种和山东省增补的基本药物目录品种,由临床科室提出申请,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遵循基本药物优先引进的原则进行研究,经研究同意引进的品种由药剂科负责采购。

三、药剂科及时通过院内网公布医院基本药物目录和供应信息,并将医院使用的基本药物目录及时通知临床科室。

四、医院积极宣传国家基本药物政策,加大基本药物使用的宣传与教育力度,加强基本药物知识的培训,提高医师和患者使用基本药物的自觉性。

五、临床用药应遵循基本药物优先使用的原则,临床医生在制定诊疗计划时,应优先考虑使用基本药物。

六、加强处方点评,对未按照规定使用国家、省增补基本药物的科室与临床医生,参照医院不合理用药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七、药剂科定期公布医院基本药物使用比例,医院对基本药物使用持续质量改进。

医院国家基本药物管理制度

医院国家基本药物管理制度

一、制度背景为了提高群众获得基本药物的可及性,保证群众基本用药需求,维护群众的基本医疗卫生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国幅员辽阔、城乡、地区发展差异大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制度目标1. 规范医院国家基本药物采购、使用、管理等各个环节,确保药品质量、安全、有效;2. 提高医院国家基本药物的可及性,降低群众用药负担;3. 促进医院合理用药,提高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4. 加强医院国家基本药物使用的监督管理,确保制度落实到位。

三、制度内容1. 采购管理(1)医院药剂科是唯一授权从事医院国家基本药物采购业务的部门。

其他任何科室和个人不得从事国家基本药物采购业务。

(2)采购国家基本药物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等有关规定审核经营(生产)企业的相关证照,不得从无经营资质的企业购进药品。

(3)药品采购渠道必须经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审批确定。

(4)医院国家基本药物网上采购必须经过《山西省药械采购平台》进行采购。

2. 使用管理(1)医院用药目录中的药品应首先考虑安全、有效,并满足大多数患者的治疗需求。

(2)临床科室在日常诊疗工作中,应当在本院用药目录内选择适当的药品,按照安全、有效、经济的原则,对患者进行选择用药。

(3)临床因特殊诊疗需要使用国家基本药物目录以外的药品,应当由临床科室提出书面申请,注明新药引进。

3. 监督管理(1)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负责对医院国家基本药物采购、使用、管理等各个环节进行监督管理。

(2)医院药剂科负责对国家基本药物采购、储存、保管和供应工作进行日常监督管理。

(3)医院设立国家基本药物使用投诉举报电话,接受群众对国家基本药物使用情况的投诉举报。

四、制度实施1. 各科室负责人要充分认识实施国家基本药物管理制度的重要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制度落实到位。

2. 医院药剂科要加强对国家基本药物采购、使用、管理等各个环节的监督检查,确保制度执行。

国家基本药物使用管理制度

国家基本药物使用管理制度

国家基本药物使用管理制度一、引言药品是保障人民健康的重要物质基础,基本药物是满足人民基本医疗卫生需求、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基本保障。

为加强国家基本药物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药品质量和使用效率,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经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基本药物的定义和范围1. 基本药物是指适应基本医疗卫生需求、剂型适宜、价格合理、能够保障供应、公众可公平获得的药品。

2. 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由国家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公布。

3. 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分为两部分: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常规目录)和国家基本药物增补目录。

常规目录由国家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公布,增补目录由国家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根据实际需要制定并公布。

三、基本药物的采购和供应1. 国家基本药物的采购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通过招标、谈判等市场化方式进行。

2. 国家基本药物的供应应当确保质量、及时、充足,满足人民群众的基本用药需求。

3. 国家基本药物的采购和供应应当遵守国家有关药品采购和供应的法律法规,确保药品质量和供应稳定。

四、基本药物的使用和管理1. 医疗机构应当将基本药物作为首选药物,优先使用基本药物,合理使用基本药物。

2. 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基本药物使用管理制度,加强对基本药物使用的管理,提高基本药物使用效率。

3. 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基本药物使用监测和评价制度,定期对基本药物的使用情况进行监测和评价,提高基本药物使用质量。

五、基本药物的定价和报销1. 国家基本药物的定价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通过市场化方式进行。

2. 国家基本药物的定价应当综合考虑药品质量、生产成本、市场需求等因素,确保药品价格合理。

3. 国家基本药物应当纳入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按照医疗保险政策进行报销。

六、基本药物的监督和管理1. 国家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负责国家基本药物的监督管理工作,加强对基本药物采购、供应、使用、定价、报销等环节的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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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国家基本药物使用管理制度
一、基本药物是适应基本医疗卫生需求,剂型适宜,价格合理,能够保障供应,公众可公平获得的药品。

基本药物目录是医疗卫生机构配备使用药品的依据。

二、优先引进基本药物。

临床科室认为需要引进的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品种和山东省增补的基本药物目录品种,由临床科室提出申请,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遵循基本药物优先引进的原则进行研究,经研究同意引进的品种由药剂科负责采购。

三、药剂科及时通过院内网公布医院基本药物目录和供应信息,并将医院使用的基本药物目录及时通知临床科室。

四、医院积极宣传国家基本药物政策,加大基本药物使用的宣传与教育力度,加强基本药物知识的培训,提高医师和患者使用基本药物的自觉性。

五、临床用药应遵循基本药物优先使用的原则,临床医生在制定诊疗计划时,应优先考虑使用基本药物。

六、加强处方点评,对未按照规定使用国家、省增补基本药物的科室与临床医生,参照医院不合理用药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七、药剂科定期公布医院基本药物使用比例,医院对基本药物使用持续质量改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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