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应对渤海海洋环境污染综合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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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滨海新区中部湾区海洋垃圾清理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滨海新区中部湾区海洋垃圾清理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滨海新区中部湾区海洋垃圾清理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4.07.10•【字号】津滨政发〔2024〕16号•【施行日期】2024.07.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海洋环境保护正文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滨海新区中部湾区海洋垃圾清理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津滨政发〔2024〕16号各开发区管委会,各委办局、各街镇、各单位:现将《滨海新区中部湾区海洋垃圾清理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2024年7月10日滨海新区中部湾区海洋垃圾清理行动实施方案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积极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天津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落实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住建部办公厅、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联合印发《关于印发《沿海城市海洋垃圾清理行动方案》的通知》(环办海洋函〔2024〕182号)部署要求,加快推进“水清滩净、渔鸥翔集、人海和谐”的美丽海湾建设,解决人民群众身边的海洋垃圾问题,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海洋生态环境需要,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海洋强国建设的一系列重要论述,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渤海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锚定美丽中国建设目标,加快建设美丽海湾,大力提升群众获得感、幸福感,为实现美丽滨城建设奠定良好基础。

(二)基本原则坚持陆海统筹、河海联动,落实综合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要求。

坚持稳中求进、综合施策,结合实际,加强与“河长制”、“海上环卫”等工作机制对接,增强治理合力。

唐山市丰南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唐山市丰南区渤海地区入海排污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唐山市丰南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唐山市丰南区渤海地区入海排污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唐山市丰南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唐山市丰南区渤海地区入海排污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公布日期】2019.05.20•【字号】丰政字〔2019〕8号•【施行日期】2019.05.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污染防治正文唐山市丰南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唐山市丰南区渤海地区入海排污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各镇、乡人民政府,丰南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区政府有关部门,区直有关单位:《唐山市丰南区渤海地区入海排污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唐山市丰南区人民政府2019年5月20日唐山市丰南区渤海地区入海排污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中发〔2018〕17号),生态环境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部《渤海综合治理攻坚战行动计划》(环海洋〔2018〕158号),生态环境部《渤海地区入海排污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环办执法函〔2019〕145号),河北省生态环境厅《河北省渤海地区入海排污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冀环执法函〔2019〕131号)以及《唐山市入海排污口排查整治试点工作方案》(唐政字〔2019〕1号)等相关文件要求,2019年2月区政府印发了《唐山市丰南区入海排污口排查整治试点工作方案》,在黑沿子镇开展了实验性排查,为进一步细化入海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改善渤海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以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为主攻方向,打好渤海综合治理攻坚战。

坚持陆海统筹、以海定陆,坚持污染控制、生态保护、风险防范协同推进,治标与治本相结合,重点突破与全面推进相衔接,科学谋划、多措并举,确保渤海生态环境不再恶化、三年综合治理见到实效。

国家海洋局印发《国家海洋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渤海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国家海洋局印发《国家海洋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渤海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国家海洋局印发《国家海洋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渤海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海洋局•【公布日期】2017.05.18•【文号】国海发〔2017〕7号•【施行日期】2017.05.18•【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海洋环境保护正文国家海洋局印发《国家海洋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渤海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国海发〔2017〕7号辽宁省、河北省、天津市、山东省海洋厅(局),国家海洋局北海分局、国家海洋信息中心、国家海洋环境监测中心、国家海洋环境预报中心、国家卫星海洋应用中心、国家海洋技术中心、国家海洋标准计量中心、国家海洋局海洋减灾中心、国家海洋局海洋咨询中心:《国家海洋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渤海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已经局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国家海洋局2017年5月18日国家海洋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渤海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2017年5月18日)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将其纳入“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要求把生态环境保护放在更加突出位置,用最严格的制度保护生态环境。

近年来,渤海水质环境有所改善,但生态环境整体形势依然严峻,重点海湾污染未见好转,海洋资源利用方式仍显粗放,开发强度依然过大,环境风险压力有增无减,新的海洋生态问题不断出现,生态系统服务功能总体下降。

保护好渤海生态环境,事关国家海洋生态安全,事关京津冀协同发展国家战略实施,事关环渤海地区人民群众的民生福祉。

为全面落实中央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一系列重要部署和要求,有力推进《海岸线保护与利用管理办法》《围填海管控办法》《海洋督察方案》的实施,现就进一步加强渤海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提出以下意见:一、加快编制和修订海洋空间规划按照以生态系统为基础的海洋综合管理的要求,依据不同海域主体功能定位,统筹安排海洋空间利用活动,优化调整海洋产业布局,构建陆海统筹、人海和谐的海洋空间开发格局。

天津市打好渤海综合治理攻坚战三年作战计划重点工程任务分解表

天津市打好渤海综合治理攻坚战三年作战计划重点工程任务分解表
市农委
17
加强水产养殖环节用药的监督抽查,杜绝违禁药品使用,经检测不合格的产品不准上市销售,并依法进行处理。
市农委
18
健全近岸海域环境监测监控体系
加强近岸海域环境监测监控能力建设,进一步完善入海河流、入海排污口和近岸海域环境监测监控体系,推进近岸海域环境信息共享。
市环保局
19
实施入海污染物总量控制
加快实施重点海域排污总量控制制度.系统梳理入海污染源信息,详细估算近岸海域排污总量构成,按区域、流域、行业完成主要污染物入海量和贡献率测算,科学统筹入海污染物减排任务。
市水务局
6
建设中心城区及环城四区水系连通工程,完成海河-独流减河—永定新河南北两大水系连通工程。
市水务局
7
组织制定12条入海河流水体达标方案.
市环保局
8
实施直排海污染源整治行动
建立入海排污口“一口一册”档案,开展定期监测,实施入海排污口动态监管。
市环保局
9
督促相关单位对超标入海排污口实施整改,对非法与设置不合理入海排污口进行清理整治。
天津海事局
市交通运输委
13
加强船舶防污染作业现场监督检查。
天津海事局
14
加强海水养殖污染防控
组织滨海新区编制并出台养殖水域滩涂规划,在近岸海域科学划定养殖区、限制养殖区和禁止养殖区。推进健康养殖示范场建设.
市农委
15
规范工厂化养殖企业管理,排水严格执行相关排放标准。
市农委
市环保局
16
根据《天津市水产种业发展扶持及工厂化养殖循环水设备维护项目和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实施水产苗种繁育基础设施建设和工厂化养殖循环水设备维护项目.
开展人工岸线生态化修复工程与沿海滩涂生态保护和修复试点。

渔港环境综合整治形势分析及对策建议——以烟台市为例

渔港环境综合整治形势分析及对策建议——以烟台市为例

渔港环境综合整治形势分析及对策建议——以烟台市为例油污水。

经调查,大部分养殖船和近海打捞船均未装载含油污水的过滤装置,产生的含油污水大多数都直接排海,基本没有收集上岸,造成水域污染。

二是渔业生产产生的生产污水及生活污水。

码头日常卸货完成后会产生少量的冲洗污水;港区内流动人员会产生少量的生活污水,污水中含有大量的BOD5、SS、氨氮等;渔船作业过程中,船上人员会产生一定量的生活污水,其中含有大量的BOD5,直接排放会污染环境。

渔港区域中生产作业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包括废弃渔网、泡沫塑料、鱼虾类残骸、贝壳以及流动人员产生的生活固体垃圾等。

这些固体垃圾,尤其是塑料制品,丢弃海上由鱼类吞食后会直接影响其正常生长,也间接对人类造成危害。

渔港周围的街道、村庄产生的垃圾若随意堆积乱扔或未能及时清理、填埋,遇到强降雨,这些垃圾也会随城镇河道流入港池内。

陆源垃圾被雨水带入海洋形成的漂浮垃圾,在洋流风向作用下,会漂入渔港;渔港周边的涉港企业、交易市场的排污口垃圾,也会被雨水冲刷涌入渔港。

二、计算分析渔港污染源(一)渔业船舶含油污水测算渔业船舶含油污水产生量计算较为复杂,从实测数据看,就大中型渔船而言,船龄<5年的渔船日产油污水量较少,船龄≥5年的渔船含油污水产生量差别较大。

原因在于船龄<5年的渔船因使用时间短,柴油机、齿轮箱、水泵、油泵、输油管、阀门等运动和密封部位都比较完整,日常使用中基本不存在滴、漏、跑、冒等现象,拆卸、清洗、更换等维修工作少,因此油污水或油量产生较少。

而随着渔船使用时间的增加,柴油机、齿轮箱、水泵、油泵、输油管、阀门等运动和密封部位会持续损耗,日常使用中会有各种废油产生,拆卸、清洗、更换等维修工作的频率越来越高,导致船龄≥5年的渔船含油污水产生量差别较大。

根据调查数据,参照《船舶水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水运工程环境保护设计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船舶与海上设施法定检验规则、国内海洋渔船法定检验技术规则2019》,根据渔船发动机大小进行分类,渔船含油污水排放量测算取值如下:441kW(600马力)以上渔业船舶(大型渔船)多为远洋船,船舶已装载含油污水的过滤装置,含油污水产生量较少。

渤海碧海行动计划

渤海碧海行动计划

渤海碧海行动计划渤海,位于中国东部,是中国最大的半封闭海湾,也是中国重要的海洋经济区域。

然而,由于长期的过度捕捞、工业污染和海岸开发,渤海的生态环境面临严峻挑战,海洋生态系统受到了严重破坏,生物多样性急剧下降,海水质量恶化,渔业资源持续减少,生态环境问题已成为亟待解决的重大问题。

为了改善渤海的生态环境,保护海洋生态系统,促进渤海可持续发展,我们提出了“渤海碧海行动计划”。

首先,我们将加强渤海海洋生态环境保护。

通过建立渤海海洋保护区网络,加强海洋生态环境监测和评估,加强对重点海洋生态系统的保护和修复,提高渤海海洋生态系统的稳定性和抗干扰能力。

其次,我们将加强渤海海洋生态环境管理。

建立健全渤海海洋生态环境管理制度和法规,加强海洋环境执法力度,严厉打击违法捕捞、排放污染物等行为,推动渤海海洋生态环境管理体系的完善和提升。

同时,我们将加强渤海海洋生态环境修复。

实施海岸带生态修复工程,加强海洋生态系统的修复和重建,推动渤海海洋生态环境的逐步恢复和改善。

此外,我们还将加强渤海海洋生态环境宣传教育。

通过开展海洋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公众对渤海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的认识和重视程度,培养公众的海洋环境保护意识和行为习惯,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渤海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的良好氛围。

最后,我们将加强渤海海洋生态环境国际合作。

积极参与国际海洋环境保护合作,加强与周边国家和地区的海洋环境保护交流与合作,推动渤海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国际化进程,共同维护好渤海的生态环境。

总之,渤海碧海行动计划是一个综合性、长期性的工程,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参与和努力。

我们相信,通过渤海碧海行动计划的实施,渤海的生态环境将会得到改善,海洋生态系统将会得到恢复,渤海将会成为一个更加美丽、更加生态、更加可持续发展的海洋环境。

让我们携手共建碧海蓝天的美好未来!。

渤海综合治理攻坚战行动计划全文

渤海综合治理攻坚战行动计划为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中发〔2018〕17号)的要求,打好渤海综合治理攻坚战,加快解决渤海存在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以改善渤海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以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为主攻方向,坚持陆海统筹、以海定陆,坚持“污染控制、生态保护、风险防范”协同推进,治标与治本相结合,重点突破与全面推进相衔接,科学谋划、多措并举,确保渤海生态环境不再恶化、三年综合治理见到实效。

(二)范围。

开展渤海综合治理的范围为渤海全海区、环渤海的辽宁省、河北省、山东省和天津市(以下统称三省一市)。

以“1+12”沿海城市,即天津市和其他12个沿海地级及以上城市(大连市、营口市、盘锦市、锦州市、葫芦岛市、秦皇岛市、唐山市、沧州市、滨州市、东营市、潍坊市、烟台市)为重点。

(三)主要目标。

通过三年综合治理,大幅降低陆源污染物入海量,明显减少入海河流劣Ⅴ类水体;实现工业直排海污染源稳定达标排放;完成非法和设置不合理入海排污口(以下称两类排污口)的清理工作;构建和完善港口、船舶、养殖活动及垃圾污染防治体系;实施最严格的围填海管控,持续改善海岸带生态功能,逐步恢复渔业资源;加强和提升环境风险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

到2020年,渤海近岸海域水质优良(一、二类水质)比例达到73%左右。

二、重点任务(一)陆源污染治理行动。

1.入海河流污染治理按“一河一策”要求,三省一市编制实施国控入海河流(设置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断面的入海河流)水质改善方案,加强汇入渤海的国控入海河流和其他入海河流的流域综合治理,减少总氮等污染物入海量(具体河流名单和治理要求由生态环境部会同有关部门另行印发)。

辽宁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2023年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

辽宁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2023年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辽宁省生态环境厅•【公布日期】2023.03.23•【字号】辽环发〔2023〕7号•【施行日期】2023.03.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保护综合规定正文辽宁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2023年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各市生态环境局、省沈抚示范区生态环境局,机关各处室(局)、区域监察局,直属各单位:《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2023年重点工作任务》已经厅党组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抓好落实。

辽宁省生态环境厅2023年3月23日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2023年重点工作任务为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安排,贯彻落实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项目化、清单化、工程化推进2023年重点工作任务,现提出如下工作安排。

一、主要目标(一)环境空气方面。

全省地级及以上城市PM2.5平均浓度达到35.9微克/立方米,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达到87.5%,重污染天数比率不高于0.8%。

(二)水生态环境方面。

全省地表水国考断面Ⅰ—Ⅲ类水质断面比例达到78.7%以上,持续消灭劣Ⅴ类水质断面。

(三)海洋生态环境方面。

全省近岸海域水质优良(一、二类)比例达到91.8%。

(四)土壤环境方面。

全省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稳定在91%以上,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得到有效保障;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30%。

(五)自然生态方面。

全省生态环境质量指数(EQI)稳中向好。

(六)重点工程污染物减排方面。

与2020年相比,全省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化学需氧量、氨氮重点工程减排累计达4.78万吨、1.96万吨、5.35万吨、0.07万吨。

二、重点工作任务(一)深入实施五大工程1.深入实施蓝天工程。

推动重污染天气消除、臭氧污染防治和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

紧盯重点区域、重点时段、重点领域,推进细颗粒物和臭氧协同控制,精准开展重污染天气应对。

生态环境部:启动渤海地区入海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

生态环境部:启动渤海地区入海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摘要】生态环境部启动了对渤海地区入海排污口的排查整治工作。

渤海地区入海排污口问题严重,对海洋生态环境造成了严重影响。

为解决这一问题,生态环境部制定了一系列整治工作的具体措施,包括排查整治入海排污口、建立监督和考核机制、加强宣传教育以提升环保意识等。

生态环境部还将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合作,共同推进工作。

通过这些努力,整治渤海地区入海排污口成为了当务之急,为保护海洋生态环境做出了积极的努力。

【关键词】生态环境部,渤海地区,入海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问题,具体措施,监督,考核机制,宣传教育,环保意识,合作,整治,当务之急1. 引言1.1 生态环境部启动了对渤海地区入海排污口的排查整治工作生态环境部启动了对渤海地区入海排污口的排查整治工作,这是为了解决渤海地区入海排污口问题严重的现状,保护海洋生态环境,维护人类和其他生物的健康和生存。

这次整治工作的具体措施包括对排污口进行排查,严格监督排污口的使用情况,加强检查频次和检测手段,及时发现并处罚违法行为。

建立监督和考核机制,对整治工作进行跟踪评估,确保工作的有效推进。

生态环境部还将加强宣传教育,提升公众对环保问题的重视和认知,引导人们养成良好的环境保护习惯。

生态环境部将与相关部门合作,共同推动整治工作的开展,形成合力,加快整治工作的进程,确保渤海地区入海排污口得到有效治理,让海洋环境得到更好的保护,保障人类和生物的健康与安全。

整治渤海地区入海排污口是当务之急,各方积极配合,相信问题将会得到妥善解决。

2. 正文2.1 渤海地区入海排污口问题严重由于渤海地区是我国重要的海洋生态环境区域之一,长期以来受到各种污染物的排放影响,特别是大量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放进入海域,导致海水水质恶化严重。

据调查统计,渤海地区入海排污口数量庞大,直接导致海洋环境受到破坏,影响渤海地区的生态平衡和资源可持续利用。

渤海地区入海排污口排放的污染物种类繁多,包括重金属、有机物、氮、磷等多种有害物质,这些污染物对海洋生物和海洋生态系统造成了严重的危害。

多中心理论视域下渤海海洋环境污染治理模式研究_郑建明

学报社会科学版2019年第1期多中心理论视域下渤海海洋环境污染治理模式研究*郑建明 刘天佐(上海海洋大学海洋文化与法律学院,上海201306)摘 要:渤海作为环渤海经济圈的发展载体,随着环渤海经济圈的发展壮大对渤海资源的开发利用程度不断加深。

不合理的开发方式致使渤海存在赤潮频发、水体富营养化、生物多样性锐减等生态环境问题。

渤海地区的海洋环境污染治理效果不理想,原因在于渤海地区海洋环境污染治理主体较为单一,权力运行缺乏多维性,同时作为治理主体的市场和公众未发挥其治理作用。

在运用多中心理论分析的基础上,建立政府、市场、公众多元主体共同参与的渤海海洋环境污染的多中心治理模式,发挥市场在渤海环境治理中资源的基础配置作用,为公众提供具体可行的参与制度,为环渤海经济圈的可持续发展提供参考。

关键词:多中心理论;渤海海洋环境;环境治理;治理模式中图分类号:F12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35X(2019)01-0022-07 渤海是中国的内海,主要包括辽东湾、渤海湾、莱州湾三大海湾,随着环渤海经济圈的发展壮大,对于渤海及其海湾的开发强度日益增强。

由于渤海是封闭性内海,年降水量少,水体的交互作用和稀释作用差,加之人类不合理的开发利用方式,致使渤海地区海洋环境污染严重,对于渤海海洋环境污染的治理迫在眉睫。

党的十九大报告专门阐释了“加快水污染防治,实施流域环境和近岸海域综合治理”,对渤海海洋环境保护的相关投入不断加大。

渤海地区的海洋环境虽有一定的改善,但总体情况依然不容乐观。

渤海海洋环境污染治理问题既涉及到工程与技术层面的问题,同时也与治理模式密切相关。

因此,对渤海海洋环境污染治理模式的研究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理论意义。

多中心理论最早是由奥斯特罗姆夫妇共同创立,多中心治理意味着政府、市场的共同参与和多种治理手段的应用。

[1]多中心理论提出后在政府治理领域引起了极大反响,在海洋环境治理方面也得到充分的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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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编写内容要求及审查大纲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编写内容要求及《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审查大纲一、概述
㈠矿区位置、隶属关系和企业性质。

如为改扩建矿山, 应说明矿山现状、
特点及存在的主要问题。

㈡编制依据
(1简述项目前期工作进展情况及与有关方面对项目的意向性协议情况。

(2 列出开发利用方案编制所依据的主要基础性资料的名称。

如经储量管理部门认定的矿区地质勘探报告、选矿试验报告、加工利用试验报告、工程地质初评资料、矿区水文资料和供水资料等。

对改、扩建矿山应有生产实际资料, 如矿山总平面现状图、矿床开拓系统图、采场现状图和主要采选设备清单等。

二、矿产品需求现状和预测
㈠该矿产在国内需求情况和市场供应情况
1、矿产品现状及加工利用趋向。

2、国内近、远期的需求量及主要销向预测。

㈡产品价格分析
1、国内矿产品价格现状。

2、矿产品价格稳定性及变化趋势。

三、矿产资源概况
㈠矿区总体概况
1、矿区总体规划情况。

2、矿区矿产资源概况。

3、该设计与矿区总体开发的关系。

㈡该设计项目的资源概况
1、矿床地质及构造特征。

2、矿床开采技术条件及水文地质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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