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应商质量处罚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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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版)供应商质量管理制度

供应商质量管理程序 一.目的 对供应商提供的外购件·外协件·进口件进行质量管控,确保采购的产品能够持续满足客户需求。二.适用范围 本质量管理程序仅适用于为我公司提供材料配件的供应商的品质异常管控。 三.职责 (一)质量管理中心负责对来料件进行产品的质量检测,品质的异常处理,并负责配合采购部门实 施对供应商选择和评价。 (二)采购部门负责对供应商的选择·评价·考核管理,按季/年度组织供应商业绩评鉴·督促·供应商品质整改。 (三)工程项目管理中心负责将材料送至质量管理中心验收抽检,并及时反馈材料不良信息。(四)仓库负责入库材料的验收·库存管理和不良品标识等。 (五)生产管理中心负责制程在线材料(原材料·外购件,外协件,进口件)不良信息的反馈·退库办理,配合不良品的处理。 四.管理要求 (一)材料(原材料·外购件·外协件·进口件)品质异常发现和处理 1.来料检验,经质量管理中心IQC依据图纸,材料国家(行业)标准以及《来料检验指导书》抽检判定为不合格品时,由IQC作出处理意见,并经部门领导批准执行处理方式:筛选·拒收·让步接受·返工·退货。 ⒉生产部在加工中心发现材料(原材料·外购件·外协件·进口件)品质不良时,反馈给质量管理中心查实并提出处理意见,经生产部领导确认执行。在线材料(原材料·外购件·外协件·进口件)处理方式:筛选·让步接受·返工·退货。 (二)供应商品质不良的处置和索赔 ⒈当发现供应商材料(原材料·外购件·外协件·进口件)品质不良时,IQC应将不良材料标识·隔离,在线不良品时,还应立即通知仓库冻结·标识和隔离不良材料 ⒉质量管理中心应将不良信息立即反馈给采购部,重大批量不良时,采购部必须通知供应商两个工作日内到公司确认解决。 ⒊供应商对品质异常的处理时限:收到投诉两个工作日必须书面回复解决方案。 ⒋供应商材料不良的索赔和处罚: ①批量不良材料让步使用特采时,涉及功能性不良材料的特采批,扣除当批货款的10%,外观不良 的特采批,扣除当批货款的5%。 ②生产·安装在线材料批量不良:需要公司生产或安装人员100%筛选或返工,所发生费用由供应商 承担,人员费按ⅩⅩ元/小时计。 ③供应商经多工序加工后发现批量品质不良,所造成加工材料等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④供应商材料品质不良造成工程投诉,索赔等严重后果,相关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⑤供应商不守诚信,不按我公司的质量整改要求进行改善,连续三批次重复提交同类品质不良产品, 零星产品以ⅩⅩⅩ-ⅩⅩⅩ元处罚,批量性不良处以ⅩⅩⅩⅩ-ⅩⅩⅩⅩ元处罚。 ⒌质量索赔的执行:由质量管理部填《写质量不良索赔通知单》,附加《投诉/退货通知单》,损失 计核单据等,交采购部送于供应商签章。 ⒍供应商将签章后的索赔单扫描或快递至采购部,由采购部把索赔单发放至质量管理中心与财务室,由财务室扣除其款项。 (三)供应商的质量考评(占供应商考评业绩的40%权重)

供应商处罚管理规定

供应商处罚管理规定标准化管理部编码-[99968T-6889628-J68568-1689N]

供应商考核处罚管理制度 编制:日期:年月 日 审核:日期:年月 日 批准:日期:年月 日 供应商考核处罚管理制度 IMC-PZ-007一、目的 本条例实施的目的是确保供应商供应的质量,促进供应商改善其业绩,为我司提供质量合格的原材料及加工件。 二、范围 本条例适用于所有原材料、加工件供应商。 三、职责 采购部负责对交期及交量的统计及管控工作。 生产部负责核对交期影响评估及人工费用的核算。 品质室负责各供应商不合格统计工作,并及时反馈与采购部。 采购部必须严格按照本条例细责实施处罚,每份处罚通知书必须经总工程师审批后方能实施。 四、程序 1、交货期(按照采购计划要求交货期执行,特殊情况请提前提出) 1)供应商未按我司规定的时间提供物料,但没有影响我司正常生产的给予警告,每月累计超过三次的处以300元罚款。 2)供应商未按我司规定的时间提供物料,并且影响我司正常生产的每次给予200元罚款,每月累计超过三次的处以500元罚款,并将当月付款比率降低

30%。 3)供应商未按我司规定的时间提供物料,并且影响我司正常生产的连续累计超过五次的处以2000元罚款,并取消其合格供应商资格。 2、品质(按照图纸、国标或检验标准十字星) 1)供应商交货不合格,挑选使用的,每次处以200元罚款,并支付由此产生的人工费。 2)供应商交货不合格,我司让步接收的,每次处以总货款30%处罚。 3)供应商交货不合格,并且影响我司正常生产的每次处以200元罚款,并支付由此产生的待工费。 4)供应商交货不合格,并且影响我司正常生产每月累计超过三次的处以500元罚款,并将当月付款比率降低30%。 5)供应商交货不合格,并且影响我司正常生产连续累计超过五次的处以2000元罚款,并取消其供货资格。 6)供应商交货不合格,并且导致我司产品在顾客使用过程中发生质量事故的,供应商必须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并取消其合格供应商资格。 3、交量(按合同书物料编号需求的数量为准) 1)供应商末按我司规定的时间、规定的数量提供物料,但没有影响我司正常生产的给予警告,每月累计超过三次的处以100元罚款。 2)供应商末按我司规定的时间、规定的数量提供物料,并且影响我司正常生产的每次给予200元罚款,并限期将物料补齐,每延迟一个小时按40元/小时加罚。 3)供应商末按我司规定的时间、规定的数量提供物料,并且影响我司正常生的每月累计超过三次的处以1000元罚款,并将当月付款比率降低30%。 4)供应商末按我司规定的时间、规定的数量提供物料,并且影响我司正常生产的连续累计超过五次的处以2000元罚款,并取消其合格供应商资格。五、相关文件 《不合格品控制程序》 《供应商考核管理制度》

供应商质量处罚规定

1.目的 为了约束供应商不规范行为,建立异常发生时向供应商进行索赔的处理机制,提高供应商的供货品质和服务水平。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所有为三利谱提供原材料、包材的供应商。 3.术语和定义 3.1 欺骗行为:伪造证、章、单据、报告、记录等类似行为。 3.2 混料:不同物料混在一起,所送物料或标签与采购订单要求不符。 3.3 短装:重量、数量或面积不足。 3.4 违反流程:未签订样品或未经核准而直接出货。 3.5 连带损失:由于来料质量问题导致我司质量成本增加的费用。 4.职责 4.1 生产部:负责对原材不良品及成品不良实物及数据的汇总,并报告质量部主管。 4.2 质量部:负责主导分厂不良品取样及索赔数据的统计。 4.3 品保部:负责主导厂内及客户端不良数据的收集、整理,以及与供方的索赔谈判,并负责依据处 罚规定对供方开索赔单。 4.4 PMC 部:负责对仓库不良品入库信息及包装确认,负责卷材退货给供应商的包装规范。 4.5 采购部:协助品保部约见供方,和品保一同参与向供方的索赔谈判,并负责将供方签字索赔 单给到财务部。 4.6 市场管理部:市场管理部文员根据品保部提供的产品型号提供单价。 4.7 财务部:负责索赔款项到账确认及索赔费用的归属。 5.流程图 见附表2 6. 作业内容 6.1

原材料入厂检验、制造过程和客退产品中发现不合格品时,依《不合格品控制程序》确 认处理。如果经过判定属于原材料来料问题,依《进料检验控制程序》,由MQ发出【来料不良投诉书】至供应商确认、回复。如涉及由此造成的我司损失,须由MQE向供方提出索赔,并通知相关使用部门对不良损失明细进行统计。 6.2 索赔数据收集 品保部MQ根据实际情况协调相关部门完成损失统计和汇总工作。供应商损失统计核算、赔偿依据参考附表1执行。原材料问题导致的制程中质量损失数据及不良样品由各分厂质量部负责提供。原材料问题导致在客户端所产生的损失费用由品保部客服人员提供。以上数据填入【供应商索赔单】中投诉内容与索赔明细栏,并经部门经理、生产副总签字审核。 6.3 索赔方式确认 采购部负责供方索赔方式的确认与实施,并根据实际情况按照(①应付货款中扣除 ②付款至SLP账号③货物补偿)序列与供方确认赔偿方式,并将确认结果告知品保、财务及其 他相关部门。 6.4 索赔单拟定与发出 品保部MQ根据索赔提出部门提供的数据拟定【供应商索赔单】并经品保主管、经理审核后以邮件形式发至供应商。 6.5 索赔单回签 6.5.1 供应商在收到【供应商索赔单】后,需于三个工作日内确认签回。回复要求:主 管(含)以上人员签字,并加盖公章回传我公司; 6.5.2 供应商如有异议,需在三个工作日内提出; 6.5.3 供应商在三个工作日内无任何回应,品保部MQ或主管以上人员提出书面警告,

供应商供货质量处罚规定新

供应商供货质量处罚规定 新 Ting Bao was revised on January 6, 20021

前言 Q/HDG0903-2010《供应商供货质量处罚规定》是针对供应商供货质量处罚提出的原则性要求。 Q/HDG0903-2010《供应商供货质量处罚规定》结合实际运行情况对部份处罚细则内容和处罚金额进行了修订和补充。 本标准2009年3月首次发布,本次为第一次修订。 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代替Q/HDG0903-2009《供应商供货质量处罚规定》 本标准由中山华帝燃具股份有限公司提出。 本标准由品质部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品质部供应商质量管理科

中山华帝燃具股份有限公司企业标准 Q/HDG0903-2010 供应商供货质量处罚规定 1目的 对供应商供货质量进行考核,促进供应商产品质量持续改进,确保供货稳定,以满足公司不断发展的需求。 2适用范围 适用于为本公司供货的合格供应商。 3零部件质量问题分类 一般质量问题(C类):未出现影响产品的关键尺寸、功能、性能、可靠性、耐久性项目,仅在外观或非关键尺寸上有明显瑕疵的质量问题。 严重质量问题(B类):影响到产品功能、性能、可靠性、耐久性的质量问题,或严重影响顾客满意的外观缺陷。 质量事故(A类):供应商未履行相应质量职责或执行不到位,出现下列情况之一: 1)因供应商零部件质量问题造成我司上市产品批量退货; 2)因供应商零部件质量问题发生人身、财产或精神损害赔偿的事件; 3)因供应商零部件质量问题造成消费者伤残或死亡的事件。 4质量处罚种类 质量处罚分为:书面警告、限期整改、支付违约金、停产损失、停止供货、售后索赔及连带损失等不同类型。 5质量违约处罚细则

供应商供货质量处罚规定新

前言 Q/HDG0903-2010《供应商供货质量处罚规定》是针对供应商供货质量处罚提出的原则性要求。 Q/HDG0903-2010《供应商供货质量处罚规定》结合实际运行情况对部份处罚细则内容和处罚金额进行了修订和补充。 本标准2009年3月首次发布,本次为第一次修订。 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代替Q/HDG0903-2009《供应商供货质量处罚规定》 本标准由中山华帝燃具股份有限公司提出。 本标准由品质部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品质部供应商质量管理科

中山华帝燃具股份有限公司企业标准 Q/HDG0903-2010 供应商供货质量处罚规定 1目的 对供应商供货质量进行考核,促进供应商产品质量持续改进,确保供货稳定,以满足公司不断发展的需求。 2适用范围 适用于为本公司供货的合格供应商。 3零部件质量问题分类 3.1一般质量问题(C类):未出现影响产品的关键尺寸、功能、性能、可靠性、耐久性项目,仅在外观或非关键尺寸上有明显瑕疵的质量问题。 3.2严重质量问题(B类):影响到产品功能、性能、可靠性、耐久性的质量问题,或严重影响顾客满意的外观缺陷。 3.3质量事故(A类):供应商未履行相应质量职责或执行不到位,出现下列情况之一: 1)因供应商零部件质量问题造成我司上市产品批量退货; 2)因供应商零部件质量问题发生人身、财产或精神损害赔偿的事件; 3)因供应商零部件质量问题造成消费者伤残或死亡的事件。 4质量处罚种类 质量处罚分为:书面警告、限期整改、支付违约金、停产损失、停止供货、售后索赔及连带损失等不同类型。 5质量违约处罚细则

备注: 1)上表中未尽质量事宜,可参照相关处罚规定执行; 2)供应商应确保提供的零部件质量符合我司要求,不管我司是否进行入厂检验,都不能免除供应商

供应商处罚管理制度

供应商考核处罚管理制度 编制:日期:年月日 审核:日期:年月日 批准:日期:年月日

供应商考核处罚管理制度 IMC-PZ-007 一、目的 本条例实施的目的是确保供应商供应的质量,促进供应商改善其业绩,为我司提供质量合格的原材料及加工件。 二、范围 本条例适用于所有原材料、加工件供应商。 三、职责 采购部负责对交期及交量的统计及管控工作。 生产部负责核对交期影响评估及人工费用的核算。 品质室负责各供应商不合格统计工作,并及时反馈与采购部。 采购部必须严格按照本条例细责实施处罚,每份处罚通知书必须经总工程师审批后方能实施。 四、程序 1、交货期(按照采购计划要求交货期执行,特殊情况请提前提出) 1)供应商未按我司规定的时间提供物料,但没有影响我司正常生产的给予警告,每月累计超过三次的处以300元罚款。 2)供应商未按我司规定的时间提供物料,并且影响我司正常生产的每次给予200元罚款,每月累计超过三次的处以500元罚款,并将当月付款比率降低30%。 3)供应商未按我司规定的时间提供物料,并且影响我司正常生产的连续累计超过五次的处以2000元罚款,并取消其合格供应商资格。 2、品质(按照图纸、国标或检验标准十字星)

1)供应商交货不合格,挑选使用的,每次处以200元罚款,并支付由此产生的人工费。 2)供应商交货不合格,我司让步接收的,每次处以总货款30%处罚。 3)供应商交货不合格,并且影响我司正常生产的每次处以200元罚款,并支付由此产生的待工费。 4)供应商交货不合格,并且影响我司正常生产每月累计超过三次的处以500元罚款,并将当月付款比率降低30%。 5)供应商交货不合格,并且影响我司正常生产连续累计超过五次的处以2000元罚款,并取消其供货资格。 6)供应商交货不合格,并且导致我司产品在顾客使用过程中发生质量事故的,供应商必须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并取消其合格供应商资格。 3、交量(按合同书物料编号需求的数量为准) 1)供应商末按我司规定的时间、规定的数量提供物料,但没有影响我司正常生产的给予警告,每月累计超过三次的处以100元罚款。 2)供应商末按我司规定的时间、规定的数量提供物料,并且影响我司正常生产的每次给予200元罚款,并限期将物料补齐,每延迟一个小时按40元/小时加罚。 3)供应商末按我司规定的时间、规定的数量提供物料,并且影响我司正常生的每月累计超过三次的处以1000元罚款,并将当月付款比率降低30%。 4)供应商末按我司规定的时间、规定的数量提供物料,并且影响我司正常生产的连续累计超过五次的处以2000元罚款,并取消其合格供应商资格。五、相关文件 《不合格品控制程序》 《供应商考核管理制度》

供方质量处罚管理规定

1目的 1.1 通过对供方提供的产品在我公司生产和销售的各个阶段所产生的质量损失进行适 当的处罚,使其承担应有的质量责任,同时监督供方进行产品质量改进。 2适用范围 2.1 适用于对公司电动自行车用原材料及零部件供方的质量处罚。 3名词解释 3.1 内部产品质量损失:指在公司内部生产制造过程中因产品质量问题所产生的异常费 用或异常成本,包括质量鉴定成本、返工/返修损失、报废损失、储存/包装/防护 /运输损失、生产延误损失、交期延误损失等。 3.2 外部产品质量损失:指在公司内部生产制造过程以外的其它过程中因产品质量问题 所产生的异常费用或异常成本,主要指市场质量损失,包括直接产品质量损失、 退货损失、诉讼损失、人员伤亡赔偿损失、质量索赔、市场份额损失、品牌价值 损失、国家监督检查质量处罚损失等。 3.3 批质量问题:(外部)单一市场反馈比例超过5%;或两个以上(含)区域市场同期 反馈同一时间段生产车型的同一类质量问题,数量超过5例,经确认属实的质量 问题。(内部)指因设计问题、零部件问题、装配问题等造成生产效率低下或整车 下线后维修困难,对整车的使用性能无影响,比例超过5%(与供方有不合格率协 定的按协定比例执行)的质量问题。 3.4 内部重大质量问题:指因设计问题、原材料及零部件问题、装配问题等造成生产无 法进行(如停线),或造成最终产品50%返工,或对整车的使用性能有较大影响的 质量问题。 3.5 市场重大质量事故:因产品质量问题导致整车出现安全问题,或造成人员、财产损 失,如:烧车、造成整车不能行驶的结构件断裂等。 4职责 4.1 品质管理部: 4.1.1 品质管理部部长负责对供方处罚原因(责任)的鉴定及供方处罚金额的审核。 4.1.2 品质主管负责按照相关规定申请对供方的质量处罚。 4.2 采购管理部负责质量处罚供方有异议时的沟通。 5主要流程 5.1 处罚标准→内部质量处罚的时机→外部质量处罚的时机→处罚程序 6流程说明 6.1 处罚标准 6.1.1 见《对外质量处罚标准》。 6.2 内部质量处罚的时机 6.2.1 当出现以下情况时应进行处罚: A.来料检验时同一质量问题连续发生超过2次(含); B.来料抽样检验判定为批不合格品,需要公司返工、返修或挑选使用; C.包装箱不符合要求、标识不符或不清、破损、强度不够、塌软;外包装标识 与实物不符;

通知书之发给供应商的通知函

发给供应商的通知函 【篇一:致供货商的通知函】 通知函 各位亲爱的供货商朋友: 首先感谢贵公司在以前的合作中对我们小飞象的大力支持与配合,并建立了良好的合作伙伴关系,同时取得如此长久的发展。 国家规定从2013年7月1日起新劳动合同法开始施行,用人单位必须经过第三方劳动派遣公司给派遣员工缴纳五险:养老、生育、医疗、工伤、实业。如查出未给派遣的员工缴纳社保,会进行高额的处罚。请各厂家给予派遣到小飞象上班的促销员全部缴纳五险,避免劳动监察的检查及处罚。 请各厂家从2013年7月1日起给促销员缴纳五险,从8月31日之后未缴纳社保的厂家促销员不能在门店继续上班。但与小飞象签订的合同促销员人数不能以此借口进行减少,如果厂家上的促销员人数没有达到合同要求,我们会进行一天100元的处罚。请各厂家极力配合! 请各厂家按照我们以上要求执行,如果劳动监察查出有厂家未给促销员缴纳五险,因此带来的劳务纠纷和处罚由厂家承担。谢谢! 特此 知照 小飞象人力资源部 2013年7月1日 【篇二:供应商通知函】 致供应商的函 尊敬的供应商朋友: 衷心感谢各位长期以来对庆客隆的大力支持! 与各位的长期合作以及由此建立的重要合作伙伴关系,一直是庆客隆公司事业健康、快速发展的可靠保证! 顺颂商祺! 【篇三:采购部给供应商的通知单】 通知单 至:江阴凯瑞斯太阳能器材有限公司

今日正式通知贵公司成为北京博美阳光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的合格 供应商,经过近一年的洽谈与批量的合作,我公司对贵公司的质量、供货期、价格和服务已经得到基本认可,但由于光伏组件大市场环 境的影响,致使2011年的整体出货量不大,但这些因素不会影响双 方公司的长期发展目标,为了能保持双方公司的长久发展以及合理、积极应对2012的市场变动,我公司对贵公司提出了更高的质量要求 和更及时的服务标准,同时我公司还会针对不同的标准给予不同的 支持,最终达到互敬互励的目的。 一:质量要求 高质量的合作源于高质量的产品,为促进我公司在光伏行业中的不 断成长,我公司提出更高的原材料质量要求: 首先,原材料到厂检测依据我公司质量检测标准(见附件)执行。 制成过程中发现的原料不良,贵公司必须及时给予调换。如果贵公 司延迟退换货时间,我公司将扣除至少10﹪货款作为处罚。原材料 质量问题造成我公司生产和发货延误,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均由贵 公司承担。 其次,我公司对原材料入库一次合格率、在线使用一次合格率、订 单批次合格率等指标进严格控制。出现一次到货检测不合格,贵公 司将从我公司《合格供应商名册》中直接删除,如果双方还有合作 意向,贵公司必须重新做样品至我公司,样品检测合格后,经过质量、技术、副总经理等人同意方可再次采购。在线使用一次合格率、订单批次合格率在一年中发生2次不合格,采购部将取消合作。 最后,我公司对一年合作中出现的质量问题进行汇总,并由质量部、采购部、生产部对贵公司进行年度考核。考核分数不足60分,我公 司将取消和贵公司之间的合作。 1/3 二:价格要求 本着长期合作和共同发展的目标,贵公司应给予我公司更为理想的 合作价格,保证公司在光伏市场中更有优势和其他厂家竞争。 首先:我公司对每批次原材料的价格进行对比,并把各个厂家的价 格进行统计,同时结合市场价格、合作价格、最低报价等,对每家 供应商给出的价格进行考核。考核分数不足60分将取消合作。 其次:我公司针对不同订单情况给出期望合作价格,如果贵公司能 积极配合,我公司会在整体价格考评中加分,同时在账期和订货数 量上给予支持。

供应商质量监控管理办法

供应商质量监控管理办法 编制: 审核: 批准: 2012-9-18发布 2012-10-1实施西安航天XX控制股份有限公司XX事业部 供应商质量监控管理办法

一.目的 对供应商的质量状况进行实时监控,帮助供应商提高零部件质量,并建立供应商供货的信息数据,以优化XX事业部的供应商资源。 二.范围 适用于航天XX流体控制股份有限公司XX事业部所有合格供应商的监控。 三.职责 XX事业部质检部负责对供应商的考核评分,每季度将评分结果报事业部经理、主管副总及公司质量部。 XX事业部质检部负责供应商质量监控,处理质量投诉和整改措施的跟踪,帮助供应商提高产品质量。 四.供应商考核及监控管理 4.1 质检部建立SMS系统(供应商管理系统)对供应商进行FPY&PLKZ&EMKZ的评分(见供应商质量 监控表): A、FPY 计算: 所有失效件的总合 FPY = × 100% 采购件数量 说明: 所有失效件总和=在XX事业部发现的失效件数量+0Km 的失效件数量+售后投诉件数量 在XX事业部发现的失效件数量: - 在来料检验时发现的 - 在生产过程中发现的 - 在挑选时发现的 - 返修零件 B、PLKZ 计算 PLKZ = 1×S + 2×W + 3×M + 4×F + 5×K 说明: S = 让步接受次数 W = 进货检验判退次数 M = 警告次数(针对判退物料处理缓慢的情况)

F = 生产线或成品库投诉次数 K = 客户或售后投诉次数 C、EMKZ计算 EMKZ = (1×S+1×V+2×U+3×A+5×T+3×R)/递交样品的次数 说明: S = 样品带条件认可次数 V = 样品或文档未在规定的期限内递交次数(但XX事业部不需为此采取特别的整改措施) U = 样品递交数量不符和/或文档不全次数 A = 样品被拒绝,需要重新递交新样品的次数 T = 与A或V类似,但已对XX事业部的批产造成影响,需采取特别的整改措施 R = 反复递交次数(样品重新递交) 备注:单次递交,存在多种不符的,只记录一次(记录加权系数最高的不符合,如有重复递交加上R)。 4.2 供应商监控管理 A、提醒 月度监控质量单项得分,有1个月低于60分;或有1个月的FPY异常高于去年平均值,质检部质量工程师应该与供应商联系,了解情况,并要求其改善,提交8D报告。 B 、现场检查 当年月度监控质量单项得分连续2个月或累计3个月低于60分;或连续2个月或累计3个月的FPY异常高于去年平均值,质检部相应工程师应该上报质检部经理,并赶赴供应商现场作过程审核(针对相关产品),之后提交审核报告和8D报告给质量工程师和采购部经理。 C、供应商高层检讨 每个季度,对于PLKZ得分最高的三个供应商,由采购部安排请其总经理来XX事业部,与质检部及采购部经理当面阐述问题产生的原因及相应的整改措施。 D、警告 如被发现有下述情况之一者,需并上报XX事业部经理,由质检部相关工程师对该供应商发出书面警告通知,并直接扣货款2000元人民币。 (1)月度监控得分连续三个月或累计4个月低于60分,且整改无效。 (2)未经XX事业部书面同意,供应商擅自改变产品的设计、制造设备、模具、工装、夹具、检具、工艺、材料、生产场地、包装、分供方或其他与生产有关的要素。 (3)违反采购合同中的工业产权条款及保密条款。

处罚通知单模板

处罚通知单模板 【第1篇】员工处罚通知单模板 ______: 你于___年___月___日你的行为,违反了公司《规章制度》与《员工手册》相关规定第___章第___条第___款之规定,为严肃公司规章,教育本人及他人,经报批,决定对你的行为处以_________的处罚,谨此通知! ______有限公司 ______部 ___年___月___日 【第2篇】供应商处罚通知单 供应商名称:文华 供应物资名称:铝管 规格(型号):黑色 数量(gk):10030PCS 处罚原因: 1.供应商来料不良未打孔、打孔错误占8.2%;色差、漏底色占1 2.9%;碰伤、擦花占75.64%;其他不良占 3.26% 2.由于进料质量异常较多,必须专门安排品检员跟线挑选减少

报废率,特扣除相关工时费如下; 3.轻微碰伤、擦花、漏底特安排生产使用黑色油性笔补色(此工时费暂不计算) 处罚依据: 《送货单》《8D报告》《供应商管理办法/WI-PU-004》《采购合同书》 处罚方式:□现金□货款:处罚总金额:537 人民币 索赔项目: 质量不良品给予挑选和加工:损失费(元):/ 价格/:损失费(元):/ 交期/:损失费(元):/ 服务/:损失费(元):/ 物耗/:损失费(元):/ 运输/:损失费(元):/ 差旅/:损失费(元):/ 其他/:损失费(元):/ 计算方法: 1.从8月23日下午13:30开始生产到8月28日9:00止共安排一名品检员跟线挑选 ①底薪1800÷24/天制×3天/8小时=225元(正班) ②周六下午至晚上加班共8H+周日8H+三个晚上加班共10H

(8+8+10×12=312元) ③合计:正班225元+加班费312元=537元 签核 采购部:_____ 品管部:_____ 生产部:_____ 总经办:_____ 说明: 供应商如对该处罚有异议,请在3日内与深圳市浩天电器有限公司采购部联系,否则视为认可该处罚,采购部将通知财务部从贵司货款中扣除。 备注: 附件有相关不良品图片和8D报告。 【第2篇】处罚通知单模板(空表) 处罚对象 处罚时间 处罚事由 处罚依据 处罚决定

供应商供货质量处罚规定新完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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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Q/HDG0903-2010《供应商供货质量处罚规定》是针对供应商供货质量处罚提出的原则性要求。 Q/HDG0903-2010《供应商供货质量处罚规定》结合实际运行情况对部份处罚细则内容和处罚金额进行了修订和补充。 本标准2009年3月首次发布,本次为第一次修订。 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代替Q/HDG0903-2009《供应商供货质量处罚规定》 本标准由中山华帝燃具股份有限公司提出。 本标准由品质部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品质部供应商质量管理科

中山华帝燃具股份有限公司企业标准 Q/HDG0903-2010 供应商供货质量处罚规定 1目的 对供应商供货质量进行考核,促进供应商产品质量持续改进,确保供货稳定,以满足公司不断发展的需求。 2适用范围 适用于为本公司供货的合格供应商。 3零部件质量问题分类 一般质量问题(C类):未出现影响产品的关键尺寸、功能、性能、可靠性、耐久性项目,仅在外观或非关键尺寸上有明显瑕疵的质量问题。 严重质量问题(B类):影响到产品功能、性能、可靠性、耐久性的质量问题,或严重影响顾客满意的外观缺陷。 质量事故(A类):供应商未履行相应质量职责或执行不到位,出现下列情况之一: 1)因供应商零部件质量问题造成我司上市产品批量退货; 2)因供应商零部件质量问题发生人身、财产或精神损害赔偿的事件; 3)因供应商零部件质量问题造成消费者伤残或死亡的事件。 4质量处罚种类 质量处罚分为:书面警告、限期整改、支付违约金、停产损失、停止供货、售后索赔及连带损失等不同类型。 5质量违约处罚细则

供应商质量管理规定

精心整理 WI-70-07-E0 供应商质量管理办法 受控标识 部门 制定:审核:核准: 本标准从供应商质量管理的角度,对于供应商进行分类管理,建立起一套供应商业绩考核制度。本标准旨在通过稳步提高供应商产品质量,降低公司采购风险,逐步建立与供应商的稳定、长期、良好的战略合作关系。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对全部供应商或向公司提供劳务服务的供应商的选择、认定、评估、考核和激励。 3.术语定义 3.1供应商 提供产品或服务的组织或个人(例如:制造商、批发商、零售商等)。 3.2外购件 3.4 3.5 4.职责 4.1副总经理 负责对研发采购需求的审批。 确定现场审核组成员,任命审核组组长。 4.2采购部门

负责组织供应商初选,参与供应商的业绩评定; 负责采购工作的实施。 4.3产品开发部门 负责编制采购物资技术标准,协助采购人员进行供应商初选,编制研发采购需求; 参加产品相关供应商的现场审核和供应商评定工作。 4.4 4.5 4.6 5 主要内容 5.1供应商的重要性分类 根据《外购外协零部件质量控制管理办法》的规定,零部件可以分为Ⅰ、Ⅱ、Ⅲ类。相应的,供应商划分为Ⅰ类、Ⅱ类和Ⅲ类物资供应商。

5.2供应商的业绩评定 根据采购物资对产品的重要程度,目前只对供应商按照供应的Ⅰ类和Ⅱ类物资进行业绩评定。 供应商业绩评定的目的在于对供应商满足企业要求的结果进行评定,及时肯定优秀供应商、淘汰不合格供应商。利用与供应商合作过程中积累的数据对供应商进行定期的综合评价,并根据评价结果对供应商进行业绩分级。

项进行记录,形成部门级《供方业绩评价记录表》; 2)每个季度末,各打分部门将本部门汇总后的《供方业绩评价记录表》发给质量部; 3)质量部根据各打分部门提供的扣分记录,完成统计,汇总完成公司级的《供方业绩评价记录表》。在整理过程中当发现扣分情况与实际情况偏差较大

供应商处罚制度

东莞市安哲罗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处罚制度 1. 目的 本制度旨在建立和完善供应商的质量管理,提高供应商供应产品的质量、提高供应商质量的意识,确保供应商长期、稳定、有效地提供高质量的产品和服务。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所有为兴益电器有限公司提供生产性材料、零配件、产品的供应商。 3.交货期(采购部处罚制度) 3.1.供应商未按我司规定的时间提供物理,如果没有影响我司正常生产的给于警告,每月累计超出二次的处理500-1000元罚款。 3.2.供应商未按我司规定的时间提供物理,并且影响我司生产的每月累计超出三次的处理1000-2000元罚款。 3.3.供应商未按我司规定的时间提供物理,并且影响了我司生产造成经济损失的由供方全全负责,每月累计超出四次的处理2000元以上的罚款。并且取消其合格供货资格,(备注)取消其合格供货资格,供方货款在一年后结清。4职责 4.1 IQC:发生不良时对不合格原因判定,如发现为原材料问题及时将不合格信息反馈给供应商,并要求做出整改计划或措施,如有需要,开出《扣款通知单》,并会签相关部门。 4.2 IQC:提供过程检验,终检及客户投诉相关信息给SQE。 4.3 采购部:协助质量部对供应商质量处罚。 4.4 财务部:负责将已批准的质量处罚款从供应商货款上扣除。

4.5 总经理:当一次扣款额度超过1000元时,需总经理最终核准。 5 工作程序 5.1 进货检验 5.1.1 进货检验员根据供应商提供的质量检验记录对部件进行检验,将相关信息收集并记录下来,传递给供应商管理质量工程师,纳入供应商质量指标考核中的供应商可按照考核中规定进行处罚,未纳入该系统的供应商对重复性的问题,确认属实后,按第二次500元,第三次1000元,以后依次倍增。如由于生产急需需要挑选,收取200元/批的人工费用,对情节严重者,视情况延期付款或停止供货。 5.1.2 经检验被确认为有欺骗行为的,由于其性质比较恶劣,存在极大的质量隐患,故根据部件的重要性、影响程度予以其该订单总价1~10倍的处罚(总经理最终签定罚款额度)或建议取消其供货资格。 5.1.3原材料供应商必须按本公司要求每月提供一次,每季度提供第三方检测证明,供应商必须及时附带,没有按要求附带的供应商每次罚款100~200元(由质量部和采购部共同判定)。(待定) 5.1.4原材料供应商必须每批次产品附上出厂检验报告单、产品规格书,没有按要求附带的供应商每次罚款50~100元(由质量部和采购部共同判定)。 5.2 过程或出货检验,发现重复性问题或有欺骗行为的,处以在5.1.1、5.1.2的基础上加倍罚款,并且收取50RMB/小时的误工费用,对情节严重者,视情况延期付款或停止供货,直至取消其供货资格。 5.3.1 对于客户端产生的问题经确认是由供应商零部件或材料造成的,处以在5.2的基础上加倍罚款。 5.3.2 对于客户发回IRR产生的问题经确认是由供应商零部件或材料造成的,由供应商承担一切直接和间接费用,包括材料、工时、运费等,并对供应商处以在5.3.1的基础上加倍罚款。 例如:电机筒尺寸不对在进货检验第二次被发现处以200元的罚款,在过程出货时第二次被发现时处以400元的罚款,在客户处第二次发现时处以800元的罚款,在最终用户发现处以1600元的罚款。 5.4 质量意识淡薄 对我司提出改进要求或建议(传真及口头传达改进等),不予以回复、不给以配合或不及时回复的,质量部将给予该供应商,每延迟一天予以100 元的处罚,并每五天开一次扣款单。 5.5 对已签质保协议和采购协议的供应商,如在执行过程中处罚力度有冲突的,取其重者。

供方产品质量索赔管理办法(精)

××公司 供方产品质量索赔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供方产品质量的有效控制,促进供方产品质量不断提高,维护公司的经济利益,保证生产的顺利进行,对不按标准、技术协议、产品图纸生产加工,出现质量问题而影响我公司生产和质量信誉的供方要按规定实施质量索赔。 第二条本办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生产实际,规定了供方在产品质量满足不了合同条款规定要求情况下,供方所应承担的违约责任以及质量赔偿标准。 第二章质量事故分类 第三条重大事故:因客车质量问题,使客运列车发生冲突、撞车、脱轨、翻车、火灾、爆炸造成3人以上死亡或 5人以上 重伤或中断行车2小时以上或经济损失80万元以上的事故。 第四条大事故:因客车质量问题,使客运列车发生冲突、撞车、脱轨、翻车、火灾、爆炸造成1人以上死亡或2人以上重伤或中断行车1小时以上或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的事故。 第五条险性事故:客车发生重大质量问题,如热轴;

转向架及其它零部件脱落、断裂;电器漏电短路失火;制动失灵;车钩脱钩等,但未造成重大损害和后果的质量事故。 第六条甩车事故:因客车发生质量事故,造成客车始发或中途甩车的质量事故。 第七条一般事故:因客车质量问题给铁路运输和工厂声誉造成一定影响,情节小于险性事故的质量事故。 第八条批量返厂:造成动车1列、车辆(包括地铁)10辆以上必须返厂处理的质量问题。 第九条批量质量事故:数量较大,影响很坏,经济损失较大的质量事故。 第十条厂内质量事故:在生产过程中发生影响产品技术性能的质量问题或造成大批量返工或返修、报废的质量事故。 第二章相关部门的职责 第十一条质量管理处、试验车间负责对供方入厂原材料、配件入厂检验、试验和生产、安装过程中质量问题的确认和责任判定。 第十二条?采购部、生产制造部协作处负责供方质量保证金的收取以及违约金的约定,对出现的质量问题负责与供方进行联系。 第十三条分厂车间负责质量损失费用(包括材料费、人工费、运输费等)的核算工作,提供分析质量责任的客观证据,为有关部门实施质量索赔提供依据。 第十四条市场部售后服务处负责对供方产品在质量保证期内发生质量问题的确认和责任判定(必要时,可会同技术

供应商质量问题处罚制度

供应商质量问题处罚制度 一、目的 为了完善质量管理制度,确保质量管理体系有效运行,确保产品质量,降低质量成本,达到顾客满意。 二、适用范围 所有为我公司提供外购件、外协件的供应商。作废 三、职责 质管部:负责质量处罚取证工作,各部门应做好配合工作;负责统计当月质量问题,对达到处罚要求的供应商签发扣款通知单。 四、工作程序 1、外购件、外协件进货检验根据GB/T2828.1-2003标准或我公司制定的检验规程中要求数量进行抽样检验,检出不良品按不合格品流程执行。 2、质管部判定某供应商达到扣款标准的,质管部应将《不合格品质量反馈单》、《罚款通知单》传至供应商处执行处罚。 3、我公司接到客户因质量问题的罚款单后由质管部进行判定,若与外购件、外协件有直接关系的,质管部应将此罚款单复印件传真给相应的供应商,并根据本标准进行处罚。 五、质量处罚标准 质量处罚内容包括进货过程中外购件、外协件批次不合格处罚及我公司外部反馈的因外购件、外协件不良导致的处罚。 1、外购件、外协件批次不合格处罚: (1)按自然月对供应商进货质量进行统计,当月出现第一批不合格只进行退货处理不进行处罚,当月出现第二批不合格除进行退货处理外对供应商进行300元处罚,当月出现第三批不合格除进行退货处理外对供应商进行500元处罚,当月出现第四批不合格除进行退货处理外对供应商进行1000元处罚。若出现第五批不合格质管部通知供应部,供应部暂停其供货,并重新进行评价。 (2)当质管部判定某批外购件、外协件不合格应退货时,若公司生产计划需要,可以实施全部检验将不合格品退回厂家,合格品入库。此过程给我公司带来额外工作量对此特要求厂家支付一定的费用。根据外购件的不同,相关费用不同,现规定部分主要外购、外协件的全检费用,未提出的外购件的全检费用质管部可临时确定。 水套:

供应商产品质量管理办法

供应商产品质量管理办法 (试行) 拟制: 审核: 会签: 批准: 发布日期:实施日期:

一、供应商评定管理 1、目的 为了保证供应商能够如期、优质、优价提供交付产品,减少物资供货风险,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2、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已建供应商和新开发的供应商。 3、职责 3.1物资部负责供应商评审组织和管理工作。 3.2研发中心、产品事业部、质量安全部、工程部、财务部等相关部门参与供应商评审,并对各自分管的工作,提出评定意见。 4、供应商评选原则 4.1经长期检验、考核,证明其产品交付质量稳定、交付绩效保持在一、二级供应商范围的,在新项目时,同等条件下可以优先考虑; 4.2已获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在同等条件下可以优先考虑; 4.3已经取消供应商资格,在没有验证其已经整改纠正之前,不得考虑重新评定供应商资格; 4.4在评定得分相同条件下,厂址就近的优先考虑; 5、供应商评定方法 5.1评定小组 由物资部、研发中心、产品事业部、质量安全部、工程部、财务部组成供应商评定小组,负责对供应商的质量管理、技术能力、供货能力、价格等进行全面评定,作出评定结论。 5.2评定方法 5.2.1新开发的供应商应首先提供《供应商基本情况调查表》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已通过质量管理体系审核的单位还应提供质量体系认证证书。没有提供基本情况调查资质文件的供方不得参与评定。

5.2.2供应商质量管理、技术能力和供货能力实行供方现场评定。评定内容见《供应商评审表》,评审表经管理者代表签署同意后,列入合格供应商目录。 6、没有经过评定合格的供应商,不得进入公司物资供货系统。 二、供应商评审管理 1、供应商评审频次:供应商评审原则上一年一次。 1.1当发生下列情况时应增加评审频次: 1.1.1产品交付不合格率超标,没有提交整改报告的;(次月评审) 1.1.2连续两个月交付不合格率超标;(次月评审) 1.1.3供应商等级为改进供应商或连续两年为一般供应商的;(6个月评审一次) 1.1.4停止供货整改恢复供货资格后。(6个月评审一次) 1.2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供应商可以两年评审一次: 1.2.1当年被评为优秀供应商的; 1.2.2连续两年没有质量索赔、交付中断的; 1.2.3原材料经销商; 2、评审程序、内容 2.1评审程序 2.2.1物资部每年的12月30日前编制下发《供应商评审计划》; 2.2.2在评审5个工作日前通知被评审供应商; 2.2评审内容,依《供应商评审表》 3、整改计划及验证 3.1供应商评审完成后发给评审报告。供应商收到评审报告后应在10日内就评审提出的不合格项目提交整改报告,30日内完成问题关闭,提交整改完成证据(回复报告)。 3.2供应商问题整改原则上不实行现场验证关闭,但对不能按时关闭或未提交整改证据的供应商,将实行现场验证关闭。

供应商供货不良处罚标准

1目的 1.1 明确定义供应商来货处罚判定,完善对供应商的质量管理,提高供应商供货合格率。

2适用范围 2.1本公司所有供货厂商或贸易商。 3职责权限 3.1测试员:负责供应商来货异常情况检测登记及反馈。 3.2品质工程师:依据本标准对供应商来货异常进行处罚判定,品质问题跟踪,对争议进行 协商跟进。 3.3采购/研发:负责将标准如实准确传达给供应商,并对各项处罚款项的扣款执行及登记。 4说明 4.1需方:专指东莞林积为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4.2供方:指为本公司提供所有商品的厂商或贸易商。 4.3鉴于供需双方已达成供货(或委托加工)合作意向,双方本着“质量第一、互惠互利、 共同发展”的原则,为了确保产品质量的稳定和不断提高,维护双方的权益,特制定此标准,双方签订的《采购合同》《供应商品质管控协议》作为本标准的辅助协议,双方 共同按要求执行。 4.4抽样检验水平--采用GB2828正常检查抽样方案,检查水平II级。合格质量水平AQL接收标准如 下: 1)汽车类: 2)非汽车类: 3)………… 5质量管理 5.1供方应建立合理的质量管理制度,制度至少包括进料验收和管理制度,工序检验和控制 管理制度,出厂检验和试验管理制度,质量岗位责任和质量奖惩制度等等,并严格执行。需方有权利定时或不定时对供方质量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行使监督权利。 5.2供方必须严格按照经需方书面确认的样品要求进行生产或供应货品。需方如有任何变 动,需方负责书面告知供方更新内容,供方必须在需方规定的时间内进行书面回复。5.3供方如对需方所供产品发生如下变更时:结构外观变更,功能变更,系统固件变更,主 要配件变更,制造条件变更(包括但不限于:重要材料变更、加工工艺变更、工装模具变更、第三方变更、第三方制造工厂变更),供方必须首先进行相关检测,证明产品满足需方技术及质量要求,并向需方提供样品及相关验证报告,经需方书面确认后才能够正式供货。 5.4需方提出的任何质量投诉,供方应应在在1个工作日内反馈给需方。 5.5供方因生产能力等原因,需把需方产品委外加工或对外调货时,必须征得需方同意,需 方保留对其生产能力进行现场评估,供方未经需方同意委外加工或调货,视为对本标准的根本违反,需方有权对供货予以拒收,由此带来的相关损失由供方承担。

供应商质量评价及索赔细则管理规定

东风汽车悬架弹簧有限公司供应商 质量评价及索赔细则 1.总则 1.1为客观真实反映供应商的供货质量水平,全过程、全方位的监控供应商的供货质量;加强供应商的品质保证,促使供应商不断地提升产品质量,使我公司的产品品质能得到强有力的保障,本着双方互利互惠的原则,特制订《东风汽车悬架弹簧有限公司供应商质量评价及索赔细则》。 1.2本细则规定了东风汽车悬架弹簧有限公司的原材料、协配件及工装模具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供货质量的考核管理办法。 1.3本细则适用于东风汽车悬架弹簧有限公司原材料、协配件及工装模具的质量管理。 2.职责 2.1品质保证部负责供应商供货质量的综合评价及质量赔偿信息传递。 2.2资源保障部负责外购件质量索赔工作的信息传递及索赔工作具体实施。 2.3计划财务部负责外购件质量索赔工作的财务结算。 3.质量指标的控制及评价办法 3.1供应商质量评价标准(详见附件1)。 3.2评价内容--纳入不良品率、态度及沟通。 3.3评价形式—供应商二方审核 4.不良品质量索赔管理办法 4.1供应商质量索赔标准(详见附件2)。 4.2索赔主要从“进货检验阶段、制程阶段及后端不良”三个方面进行。 4.3索赔由计划财务部根据品质保证部开具的质量索赔单从货款中直接扣除。5.有关工作要求 5.1品质保证部按批次负责不良品的数据采集及索赔费用的统计,开具质量问题通

知单并传递资源保障部。 5.2资源保障部负责通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十堰地区5个工作日内,非十堰地区10个工作日内)对质量问题通知单进行确认。供应商对质量问题有异议时,在规定时间内书面提请品质保证部进行裁决。 5.3品质保证部根据无异议或规定时间内未书面提请裁决的质量问题通知单出具质量索赔单,经资源保障部会签,主管领导批准后执行。 5.4资源保障部负责按批次将质量索赔单及时传至相应供应商。 5.5计划财务部根据质量索赔单进行财务结算。 5.6 6附则 6.1本细则由品质保证部起草并负责解释。 6.2本细则从2009年4月起执行。 品质保证部 2008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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