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网络与医院信息安全与急预案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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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卫生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管理办法》的通知

江苏省卫生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管理办法》的通知

江苏省卫生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卫生厅•【公布日期】2006.12.19•【字号】苏卫基妇[2006]30号•【施行日期】2007.02.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医疗管理正文江苏省卫生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管理办法》的通知(苏卫基妇〔2006〕30号2006年12月19日)各市卫生局: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指导意见》(国发〔2006〕10号)和《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的意见》(苏政发〔2006〕124号),进一步规范我省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管理,加快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发展,根据卫生部《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管理办法(试行)》、《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本标准》和《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站基本标准》,结合我省实际,制订了《江苏省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管理办法》。

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江苏省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卫生部《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管理办法(试行)》、《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本标准》、《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站基本标准》,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是指在城市范围内设置的、经市及区(市)卫生行政部门登记注册,并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社区卫生服务站。

第三条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以辖区内的常住居民、暂住居民及其他有关人员为服务对象,以妇女、儿童、老年人、慢性病人、残疾人、贫困居民等为服务重点,开展健康教育、预防、保健、康复、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和一般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服务,具有社会公益性质,属于非营利性医疗机构。

第四条市、区(市)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

第二章服务职能第五条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提供以下公共卫生服务:(一)卫生信息管理。

根据国家规定收集、报告辖区有关卫生信息;开展社区卫生诊断,建立和规范管理居民健康档案,开展合同式家庭医疗保健服务;向辖区街道办事处及有关单位和部门提出改进社区公共卫生状况的建议,并提供技术指导。

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主要负责人职责

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主要负责人职责
4.2领导和组织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按照规定及时报告事故情况,配合政府部门开展事故调查。
4.3分析事故原因,制定事故防范措施,组织事故总结和安全生产整改工作。
五、安全生产信息管理职责
5.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信息管理系统,确保安全生产信息的及时、准确、完整。
5.2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数据进行收集、整理、分析,为安全生产决策提供依据。
25.2严格执行安全生产问责机制,对导致安全生产事故的责任人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25.3定期对安全生产问责工作进行总结,不断完善问责体系,提升安全生产管理的严肃性和有效性。
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主要负责人的职责涵盖了安全生产管理、决策、监督、事故应急与处理、信息管理、法律法规遵守、资源保障、文化建设、绩效考核、协作沟通、持续改进、风险管理、法律法规合规性、培训教育、事故处理与总结、信息化建设、社会责任履行、内部审计与监督、技术研究与推广、环境建设、应急预案制定与演练、资料档案管理、国际交流与合作、公众沟通与舆论引导、责任追究与问责等各个方面。这些职责的明确和落实,旨在构建一个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通过严格执行上述职责,可以有效提高安全生产水平,减少事故发生,为建设平安江苏、和谐江苏提供坚实保障。
七、安全生产资源保障职责
7.1保障安全生产所需的人力、物力、财力等资源,确保安全生产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定期维护。
7.2依据安全生产需求,配备合格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定期对安全生产人员进行培训和教育。
7.3提供必要的安全生产防护用品和设施,确保职工在作业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
八、安全生产文化建设职责
13.2及时跟踪国家、地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变化,对相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进行修订和完善。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管理工作的通知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管理工作的通知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管理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06.08•【字号】苏政办发[2011]75号•【施行日期】2011.06.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管理工作的通知(苏政办发〔2011〕75号)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政府网站是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发布政府信息、提供在线服务、与公众互动交流的重要平台和窗口。

近年来,各地、各部门积极推进网站建设,不断完善网站功能,政府网站在服务社会公众、提高行政效能、提升政府公信力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但也有少数政府网站存在管理工作不到位、信息公开不及时、安全防护不严密等问题。

最近,温家宝总理作出重要批示,指出办好政府网站的关键在于及时、准确公开政务信息,倾听群众的意见、呼声和要求,及时讲清事实真相、政策措施、处理结果。

只有互动、解决问题,才能吸引群众。

为认真贯彻落实温家宝总理重要批示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函〔2011〕40号)精神,切实加强和规范全省政府网站管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切实加强对政府网站管理工作的领导。

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把办好政府网站作为建设服务型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摆上议事日程,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运行谁负责”的原则,强化管理和落实责任。

要明确一位负责同志具体分管政府网站工作,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及时解决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将政府网站管好用好。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办公室(厅)和各部门办公室要切实担负起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本地区、本部门政府网站工作的职责,真正将网站管理责任落实到人。

对于委托其他单位运行维护的政府网站,主管单位要加强领导,确保网站管理不缺位。

二、加快建立政府网站日常巡检制度。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文化和旅游活动重特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文化和旅游活动重特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文化和旅游活动重特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1.10.18•【字号】苏政办函〔2021〕82号•【施行日期】2021.10.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突发事件应对正文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文化和旅游活动重特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苏政办函〔2021〕82号)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江苏省文化和旅游活动重特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21年10月18日江苏省文化和旅游活动重特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目录1 总则1.1 编制目的1.2 编制依据1.3 适用范围1.4 突发事件分级1.5 工作原则2 组织体系2.1 应急指挥机构2.2 办事机构2.3 成员单位2.4 现场指挥部2.5 市、县(市、区)应急指挥机构2.6 专家组3 监测预警3.1 信息监测3.2 预警信息发布3.3 预警响应3.4 预警变更和解除4 应急响应4.1 信息报告4.2 先期处置4.3 分级应对4.4 响应分级4.5 信息发布4.6 响应终止5 后期处置5.1 善后处置5.2 总结评估6 保障措施6.1 应急队伍保障6.2 资金保障6.3 生活物资保障6.4 通信和基础信息保障6.5 医疗卫生保障6.6 交通运输保障6.7 治安保障6.8 组织纪律保障7 宣传、培训和演练7.1 宣传7.2 培训7.3 演练8 附则8.1 责任与奖惩8.2 预案编制与修订8.3 预案解释8.4 预案实施时间1 总则1.1 编制目的建立健全本省文化和旅游活动重特大突发事件应急救援体系,提高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能力,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文化和旅游活动安全、有序、健康发展,维护社会稳定。

江苏省人民医院信息化建设介绍PPT

江苏省人民医院信息化建设介绍PPT

人工智能技术可以通过分析大 量的病例和医学知识,为医生 提供智能化的诊疗建议和治疗 方案推荐。
人工智能技术还可以帮助医院 优化医疗服务流程,提高医疗 服务的质量和效率,提升患者 的就医体验。
06
总结与建议
总结信息化建设成果
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
江苏省人民医院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信息化基础设施, 包括高速网络、数据中心、云计算平台等,为各业务系统 的运行提供了稳定、高效的支持。
软件应用
电子病历系统
医院采用了电子病历系统,实现 了病历信息的数字化存储、检索
和共享。
临床决策支持系统
通过临床决策支持系统,医护人员 可以获得实时、准确的诊断和治疗 建议。
远程医疗系统
医院建立了远程医疗系统,支持远 程会诊、远程诊断和远程监控等功 能。
信息化人才队伍
专业团队
江苏省人民医院拥有一支专业的 信息化人才队伍,负责信息化建 设的规划、实施和管理。
由于各业务系统建设时间不同,数据标准不统一, 导致数据整合和共享存在困难。
信息安全风险
随着信息化建设的深入,医院面临的信息安全风 险也逐渐加大,如数据泄露、网络攻击等。
用户培训不足
部分医护人员对信息系统的使用不够熟练,影响 了工作效率。
对策与建议
建立统一的数据标准
医院应制定统一的数据标准,规范各业务系统的数据交换和共享, 提高数据质量。
汇报范围
本报告将全面介绍江苏省人民医 院信息化建设的现状,包括已建
成的系统和正在建设的项目。
分析医院信息化建设的成果和存 在的问题。
展望医院信息化建设的未来发展 方向和重点任务。
02
江苏省人民医院信息化建设历程
初始阶段
01

江苏省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暂行办法

江苏省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暂行办法

江苏省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暂行办法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苏政发〔2017〕133号)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现将《江苏省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江苏省人民政府2017年10月26日(此件公开发布)江苏省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全省政务信息资源管理工作,加快推动全省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和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应用,充分发挥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在深化改革、转变职能、创新管理中的重要作用,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和行政效能,按照《国务院关于印发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2016〕51号)的要求,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政务信息资源,是指政务部门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形成或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文件、资料、图表和数据等各类信息资源,包括直接或通过第三方依法采集的、依法授权管理的和因履行职责需要依托政务信息系统形成的信息资源等。

本办法所称政务部门,是指政府部门、法律法规授权具有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

本办法也适用其他依法经授权具有公共管理职能的组织。

第三条本办法用于规范全省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工作,包括政务部门间因履行职责需要使用其他政务部门政务信息资源和为其他政务部门提供政务信息资源的行为。

第四条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以共享为原则,不共享为例外。

各政务部门形成的政务信息资源原则上应予共享,涉及国家秘密和安全的,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二)需求导向,无偿使用。

因履行职责需要使用共享信息的部门(以下统称使用部门)提出明确的共享需求和信息使用用途,共享信息的产生和提供部门(以下统称提供部门)应及时响应并无偿提供共享服务。

(三)统一标准,统筹建设。

按照国家和省政务信息资源标准规范进行政务信息资源的采集、存储、交换和共享工作,坚持“一数一源”、多元校核,统筹建设全省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体系和数据共享交换体系。

江苏省公共数据管理办法

江苏省公共数据管理办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1.12.18•【字号】江苏省人民政府令第148号•【施行日期】2022.02.01•【效力等级】地方政府规章•【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正文江苏省人民政府令第148号《江苏省公共数据管理办法》已于2021年12月14日经省人民政府第95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公布,自2022年2月1日起施行。

代省长:许昆林2021年12月18日江苏省公共数据管理办法(2021年12月18日江苏省人民政府令第148号公布自2022年2月1日施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共数据管理,保障公共数据安全,推进数字化发展,加快建设数字政府,提升政府治理能力和公共服务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公共数据处理活动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办法所称公共数据,是指本省各级行政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公共企事业单位(以下统称公共管理和服务机构)为履行法定职责、提供公共服务收集、产生的,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对具有公共使用价值的信息的记录。

开展公共数据处理活动涉及保密、个人信息等情形,以及涉及公共数据的政府信息公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第三条公共数据管理应当遵循政府统筹、应用牵引、便利服务、保障安全的原则。

第四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统一领导本行政区域公共数据管理工作,将公共数据管理工作纳入本行政区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建立健全工作协调机制,统筹解决公共数据管理重大问题,落实数据安全责任,组织开展监督考核。

公共数据管理工作所需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的主要负责人是本行政区域公共数据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江苏省实施《电子病历基本规范(试行)》细则

卫生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实施〈电子病历基本规范(试行)〉细则》的通知苏卫医〔2010〕57号各市卫生局,厅直属有关医院:为贯彻落实卫生部《电子病历基本规范(试行)》,加强我省医疗机构电子病历管理,规范电子病历使用,促进医疗机构信息化建设,我厅组织制定了《江苏省实施〈电子病历基本规范(试行)〉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一○年五月二十七日抄送:无锡市医管中心,中大医院、江大附院、省口腔医院,江苏盛泽医院,省医院协会。

附件:江苏省实施《电子病历基本规范(试行)》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疗机构电子病历管理,维护医患双方合法权益,根据卫生部《电子病历基本规范(试行)》、《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等,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全省医疗机构电子病历的建立、使用、保存和管理。

第三条电子病历是指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过程中,使用医疗机构信息系统生成的文字、符号、图表、图形、数据、影像等数字化信息,并能实现存储、管理、传输和重现的医疗记录,是病历的一种记录形式。

电子病历系统是基于网络应用的临床信息系统。

使用文字处理软件编辑、打印的病历文档,不属于本实施细则所称的电子病历。

第四条医疗机构电子病历系统的建设应当满足临床工作需要,遵循医疗工作流程,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

第二章电子病历基本要求第五条电子病历录入应当遵循客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规范的原则。

第六条电子病历录入应当使用中文和医学术语,要求表述准确,语句通顺,标点正确。

通用的外文缩写和无正式中文译名的症状、体征、疾病名称等可以使用外文。

记录日期和时间由电子病历系统按年历、月历、日历设定并自动生成,使用阿拉伯数字记录,记录时间应当采用24小时制。

年份应设定为4位数,月、日设定为2位数,时间设定至分钟。

记录格式为“年—月—日时间”。

第七条电子病历包括门(急)诊电子病历、住院电子病历及其他电子医疗记录。

电子病历内容应当按照卫生部《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电子病历基本规范(试行)》及省卫生厅《病历书写规范》执行,使用卫生部和省卫生厅统一制定的项目名称、格式和内容,不得擅自变更。

江苏省档案管理办法

江苏省档案管理办法江苏省档案管理办法是为了加强档案管理,维护档案的完整与安全,充分发挥档案的作用,更好地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档案管理,维护档案的完整与安全,充分发挥档案的作用,更好地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省境内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档案管理工作。

第三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加强对档案工作的领导,把档案事业的建设列入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第四条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应加强对档案工作的管理,把档案工作列入工作计划,并列入有关领导人员的考核范围。

第五条档案工作遵循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维护档案的完整与安全,便于社会各方面的利用。

第六条凡从事档案工作的人员,应当具备专业知识和技能,并遵守职业道德。

第二章档案机构及其职责第七条省、市、县(市、区)设置档案局(馆),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档案事业。

档案局(馆)的设置由同级人民政府批准。

第八条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应当建立档案机构或配备专(兼)职档案工作人员。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档案机构或档案工作人员应当在做好本单位档案工作的同时,积极为利用者提供咨询和服务。

第九条省各主管部门和市、县(市、区)档案局(馆)应当对所属单位的档案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

第十条各级各类档案馆应当定期向社会公布开放档案的目录和其它方便公众查阅的内容,并逐步实现以微机联网检索档案。

第三章档案管理第十一条各单位应当定期向档案馆(室)移交档案。

向国家综合档案馆移交前,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做好移交档案的密级变更或解除工作,并提出划控与开放意见。

第十二条向国家综合档案馆移交前,属于各级国家综合档案馆接收范围的可按照规定向同级国家综合档案馆申请寄存管理。

也可由同级国家综合档案馆进馆验收合格后直接划交进馆。

江苏等级保护测评机构管理办法-江苏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网

等级测评机构应以提供等级测评服务为主,可根据信息系统运营使用单位安全保障需求,提供信息安全咨询、风险评估、应急保障、安全运维、安全监理等服务。
第三条在江苏省行政区划内开展等级测评活动的测评机构,适用本办法。
第二章监管机构职责
第四条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安全规范”的原则,省、市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等保办”)对测评机构实行“备案审核推荐制度”,对测评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测评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
第二十六条抽样检查按照正常等级测评工作流程开展。若抽检符合度不低于原测评符合度,则抽检合格;若抽检符合度低于原测评符合度,则抽检不合格。
第二十七条测评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省、市等保办向其下发《等级保护测评机构限期整改通知书》,责令其限期改正;情形严重的,予以通报。整改期内,不得从事测评活动。
(一)未按照有关标准规范开展测评或未按规定出具信息系统安全等级测评报告的;
各市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等保办”)承担指导属地除省等保办监管范围外的单位、行业的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对推荐从事上述单位、行业信息系统等级测评活动的测评机构和工商注册地在本地的测评机构进行监督管理。上述单位、行业信息系统定级备案工作由市级公安机关受理。
省等保办应定期发布公告,在《江苏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网》发布在我省符合备案条件的、能够开展测评活动的测评机构目录,并通报测评机构活动及被抽检情况。
第十九条测评机构应根据《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测评要求》、《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测评过程指南》等标准规范,编制《项目实施计划书》、《现场测评实施指导书》和《测评方案》等,确保测评活动客观、公正、安全。
第二十条测评项目实施人员必须持证上岗。等级测评项目启动后,测评机构应将《等级测评活动监督表》交给被测评单位。项目完成后,被测评单位应将填写好的《等级测评活动监督表》加盖公章后提交受理备案的等保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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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网络与医院信息安全与急预案管理办法 一、总则 (一)编写目标 为有效防范医院信息系统运行过程中产生风险,预防和降低突发事件造成危害和损失,建立和健全医院计算机信息系统突发事件应急机制,提升计算机技术和医院业务应急处理和保障能力,确保患者在特殊情况下能够得到立即、有效地诊疗,确保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连续、稳健运行。 (二)编写依据 依据《浙江省网络和信息安全应急预案》及国家信息安全相关要求和相关信息系统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并结合医院实际,编制本预案。 (三)工作标准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严密组织、协同作战、快速反应、保障有力 (四)适用范围 适适用于医院计算机网络及各类应用系统

二、组织机构和职责 依据计算机信息系统应急管理总体要求,成立医院计算机信息系统应急保障领导小组(简称应急领导小组),负责领导、组织和协调全院计算机信息系统突发事件应急保障工作。 (一)领导小组组员: 组长由院长担任。 副组长由相关副院长担任。 组员由信息中心、院办、医务科、护理部、门诊办公室、财务科、医保办、总务科等部门关键责任人组成。 应急小组日常工作由医院信息中心负担,其它各相关部门主动配合。 (二)领导小组职责: 1.制订医院内部网络和信息安全应急处理预案。 2.做好医院网络和信息安全应急工作。 3.协调医院内部各相关部门之间网络和信息安全应急工作,协调和软件、硬件供给商、线路运行商之间网络和信息安全应急工作。 4.组织医院内部及外部技术力量,做好应急处理工作。

三、医院信息系统出现故障汇报程序 当各工作站发觉计算机访问数据库速度迟缓、不能进入对应程序、不能保留数据、不能访问网络、应用程序非连续性工作时,要立即向信息中心汇报。信息中心工作人员对各工作站提出问题必需高度重视,做好统计,经核实后立即给各工作站反馈故障信息,同时召集相关人员立即进行分析,假如故障原因明确,能够立即恢复,应立即恢复工作;如故障原因不明、情况严重、不能在短期内排除,应立即汇报应急领导小组,在网络不能运转情况下由应急领导小组协调全院各部门工作,以保障全院医疗工作正常运转。 四、医院信息系统故障分级 依据故障发生原因和性质不一祥分为三类和其它故障:一类故障:因为服务器不能正常工作、光纤损坏、主服务器数据丢失、备份硬盘损坏、服务器工作不稳定、局部网络不通、价表目录被人删除或修改、关键终端故障、规律性整体、局部软件和硬件发生故障等造成网络瘫痪。 二类故障:因为单一终端软、硬件故障,单一病人信息丢失、偶然性数据处理错误、一些科室违反工作步骤引发系统故障。 三类故障:因为各终端操作不熟练或使用不妥造成错误。 其它故障:因为医保线路、医保端引发医保系统故障针对上述故障分类等级,处理标准以下: 一类故障——由信息科主任上报院应急小组领导,由医院应急领导小组组织协调恢复工作。 二类故障—一由系统管理人员上报信息中心主任,由信息中心集中处理。 三类故障—一由系统管理员单独处理,并具体登记维护情况。 其它故障——由财务科、医保办、门诊办公室按医保相关要求协调处理。

五、发生网络整体故障时首要工作 1.当信息中心一旦确定为网络整体故障时,首先是立即汇报应急小组领导,同时组织恢复工作,并充足考虑到特殊情况如节假日、病员流量大、人员外出及医院有重大活动等对故障恢复带来时间影响。 2.当发觉网络整体故障时,各部门依据故障恢复时间程度将转入手工操作,具体时限明确以下(如病人或病情需要可随时转入手工操作): (1)30分钟内不能恢复一一门诊挂号、住院登记、门诊医生、药房等部门转入手工操作。 (2)6小时内不能恢复一—住院医生工作站、护士工作站、手术室、医技检验转入手工操作。 (3)二十四小时以上不能恢复一一全院多种业务转入手工操作。

六、各部门具体协调安排 1.全部手工操作统一开启时间须由信息科通知,相关部门严格根据通知时间协调各项工作,在未接到新指示前不准私自操作计算机。 2.门诊挂号、收费工作协调(1)门诊收费处由门诊部主任、财务科负责联络协调,和信息科保持联络,立即反馈沟通最新消息。 (2)当网络系统运行中止超出30分钟时,要通知收款员转入手工收费程序。 (3)门诊收款员要建立手工发票使用登记本,对发票使用情况做具体登记。 (4)当系统恢复正常时,由收款员负责对网络运行稳定性进行监测,如不稳定,立即向信息中心反馈情况。 (5)网络恢复后,操作员要立即将中止期间患者信息输入到计算机。 3.出院结算处工作协调 (1)由财务科科长总体负责联络协调。 (2)标准上不在住院处、记帐处进行费用补录,以预防出现帐目混乱。 (3)当系统停止运行超出二十四小时,对一般出院患者,推迟出院结算时间。对急诊出院患者应依据病历和临床护士工作站统计,进行手工核实,出具手写发票。 (4)在网络停止运行期间,出院患者急需结算时,应由该科护士工作站追查是否还有正在进行检验项目,并向出院结算处提供具体费用情况后,方可送交结算。 4.医生工作站协调 (1)医生工作站由医务科组织协调。 (2)电子病历系统中处方、医嘱、病历、检验、检验申请单一律采取纸质手写方法。 (3)出院带药由主管医生负责掌握经费情况,如出现费用超支时标准上不予带药。 (4)对立即出院或有出院倾向患者,主治医师要在检验申请单上要注明。 (5)接到信息科通知恢复运行时间,按要求补录医嘱等纸质信息。 5.护士工作站协调 (1)护士工作站由护理部组织协调。 (2)网络故障期间应具体统计患者全部费用实施情况。 (3)具体填写每位患者药品请领单(包含姓名、住院号、费别、药品名称及用量),一式两份,一份用于科室补录医嘱,另一份送药房作为领药凭证。 (4)接到信息科通知恢复运行时间,按要求补录纸质信息。 6.医技检验工作协调 (1)医技工作站由医务科组织协调。 (2)网络故障期间PACS、LIS等信息系统转入手工方法。 (3)在网络停运期间应具体留取、整理检验申请单底联。 (4)网络恢复后依据手工检验单登记,经过手工记价补录患者费用(注意和收费处、临床科室联络沟通)。 (5)对立即出院或有出院倾向患者,检验科室应立即通知科室或住院处沟通费用情况。 7.药房工作协调 (1)药房工作站由医务科组织协调。 (2)严格根据信息中心通知时间及要求进行操作。 (3)准备好纸质药品价格表,方便手工划价,并立即更新。 (3)网络故障时,门诊依据医生手工处方划价、发药;住院依据临床科室提供药品请领单发药。 (4)网络恢复时对门诊手工处方统一交收费处进行补录,对住院临床科补录药品医嘱进行发药并确定;同时和发药时药品处方、请领单内容具体查对,如发觉内容不符,须具体追查。 (5)网络恢复后对出院带药等其它纸质处方立即进行确定。 各工作站接到重新运行通知时,需重新开启计算机,整体网络故障工程恢复工作,由信息中心严格根据服务器数据管理要求进行恢复工作。

七、应急数据恢复工作要求 1.当服务器确定出现故障时,由网络管理员按《数据备份恢复方案》进行系统恢复。 2.网络管理员由信息科主任指定专员负责恢复。当人员变动时应有交接手续。 3.当网络线路不通时,网络管理员应立即到场进行维护,当光纤损坏时应立即使用备用光纤进行恢复,交换机出现故障时,应使用备用交换机。 4.对每次恢复细节应做好具体统计。 5.平时应定时对全系统备份数据要进行模拟恢复一次,以检验数据可用性。

八、网络服务器故障应急处理规程 网络服务器故障是因硬件或软件原因致使医院信息管理系统运行停止,一旦发生故障,按下列规程处理。 1.信息科应设专员管理,监控网络运行。发觉问题,在立即处理同时快速向科室领导汇报。故障排除后,应完成故障汇报,在技术讨论会上汇报。 2.碰到较大故障,信息中心工作人员应快速集合,集体攻关。具体分为3个组做以下工作: (1)故障检修组:集中系统管理员继续分析故障、查找原因、修复系统。 (2)技术联络组:快速和软、硬件供给商取得联络,采取有效手段取得技术支持。 (3)院内协调组:通知全院各科室故障情况,并到关键科室帮助数据保留。 3.全院各系统使用科室制订对应系统故障数据保护方法,并建立数据抢录小组,发觉停机,应保留断点,保护原始数据,断点前后表单分开存放。 4.在停机期间,相关科室应组织数据抢录小组在岗待命,一旦系统恢复,当日应立即完成对关键数据录入,第二天完成全部数据补录。 5.故障排除后,信息中心工作技术组应按制订方案分片包干,帮助关键科室进行数据补录工作。 6.故障排除后2天内,信息科应组织技术研讨会,分析故障原因,制订预防方法,完成故障排除汇报院领导九、应急保障 (一)平时网络和信息安全防护1.组织管理方法:应急组织机构要进行层层把关,层层落实,对组织机构中人员及联络方法,要做到立即更新,并进行定时安全知识培训。 2.技术保障:首先进行网络设备安全加固,比如增加防火墙、入侵监测设备等,对已知系统漏洞立即安装补丁程序,其次要进行技术贮备,对内部进行人员定时培训,同时采取经过向专业网络安全企业购置安全服务方法,加强处理紧急情况能力和效率。 3.在网络工程建设和计划方面,要切实加强网络安全方面考虑,设计时要考虑设备冗余备份,信息存放异地备份等。 (二)应急预案演练 应急小组要定时进行应急预案演练,增强应急响应能力和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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