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营业运输证注销申请表

船舶营业运输证注销申请表

附件2:

船舶营业运输证注销申请表

办理运输船舶证书所需提交材料

·运输船舶《船舶营运证》年审须提供的资料 1、《船舶检验证书》及船舶适航证书(原、复印件); 2、《船舶营业运输证》原件; 3、船舶国籍证书(原、复印件); 4、光租船舶须提供光租船舶公司的相关证明; 5、船舶营运期使用GPS助航设施年度信息使用费收据; 6、船舶营运期年度税收证明。 注:船舶所属的企业必须经市港航局核查合格后,船舶才能进行年审。·新增运力《船舶营运证》申领须提供的资料(省际客船、危险品船、滚装船由长航局核发证,省际普通货船、市内客船由市港航局核发证,市内普通货船、区内客船由区港航局核发证) 1、办理《船舶营运证》申领表(仅“四客一危”船舶),国内水路运输登记事项申请表(普货船); 2、《水路运输许可证》复印件; 3、《船舶检验证书》(原、复印件); 4、船舶国籍证书(原、复印件); 5、船舶所有权证书(原、复印件); 6、船舶光租证明书(光租船舶提供)(原、复印件); 7、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证书(原、复印件); 8、船舶来源证明文书(登记证明书或注销证明书); 9、企业安全体系“符合证明”和“安全管理证书”(原、复印件)(“四客一危”)。

·《船舶营运证》换发须提供的资料 (普货船舶技术参数未发生变化的,只提供船舶适航证书或三峡库区适航证书,船舶技术参数发生变化的需提供相应船检证书原、复印件) 1、办理《船舶营运证》申领表(“四客一危”); 2、《水路运输许可证》复印件; 3、《船舶检验证书》(原、复印件); 4、船舶国籍证书(原、复印件); 5、船舶所有权证书(原、复印件); 6、船舶光租证明书(光租船舶提供)(原、复印件); 7、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证书(原、复印件); 8、船舶来源证明文书(登记证明书或注销证明书); 9、企业安全体系“符合证明”和“安全管理证书”(原、复印件)(“四客一危”)。 ·《船舶营运证》注销须提供的资料 1、船舶营运期税收证明书; 2、船舶营运期使用GPS助航设施年度信息使用费收据; 3、局相关职能科室签注意见和局领导签字同意的营运证注销申请表; 4、《船舶营运证》原件; 5、船舶注销原因的证明文件(船舶注销登记证明书、或其他证明文件)。

不动产抵押申请书填写说明

不动产登记申请表填写说明 一、申请登记事由:填写申请登记的权利及登记的类型 1、首次登记: ①无地上建筑物的净地抵押:土地抵押权首次登记。 ②房屋及所占用的土地抵押:土地及房屋抵押权首次登记。 ③在建建筑物抵押:在建建筑物抵押权首次登记。 ④预告抵押转持证抵押登记 ⑤在建建筑物抵押权转为建筑物抵押权登记 2、预告登记 ①预购商品房抵押预告登记 ②土地抵押权预告登记 ③土地及房屋抵押预告登记 ④预购商品房抵押预告变更登记 ⑤预购商品房抵押预告转移登记 3、转移登记 ①土地抵押权转移登记 ②土地及房屋抵押权转移登记 4、变更登记 ①土地抵押权变更登记 ②土地及房屋抵押权变更登记 ③在建建筑物抵押权变更登记 ④土地最高额抵押权确定登记 ⑤土地及房屋最高额抵押权确定登记 5、注销:土地抵押权注销登记、土地及房屋抵押权注销登记、在建 建筑物抵押权注销登记、预购商品房抵押预告注销登记、土地 抵押权预告注销登记、土地及房屋抵押预告注销登记。

二、申请人情况: 【权利人、义务人姓名(名称)】填写权利人、义务人证件上的姓名或名称 【身份证件种类、证件号】填写申请人身份证件的种类及编号。境内自然人一般为《居民身份证》,无《居民身份证》的,可以为《军官证》《士官证》;法人或其他组织一般为《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港澳同胞的为《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港澳同胞回乡证》;台湾同胞的为《台湾居民往来地通行证》或其他有效证件。外籍人的身份证件为《护照》和中国政府主管机关签发的居留证件。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申请人为法人单位的,填写法人代表姓名;为非法人单位的,填写负责人姓名。 【代理人姓名】填写代权利人申请登记的代理人姓名。 【代理机构名称】代理人为专业登记代理机构的,填写其所属的代理机构名称,否则不填。 【联系电话】填写登记申请人或登记代理人的联系电话。 三、不动产情况 【坐落】填写宗地所在地的地理位置名称。涉及地上房屋的,填写有关部门依法确定的房屋坐落,一般包括街道名称、门牌号、幢号、楼层号、房号等。 【不动产单元号】填写不动产单元的编号。(此处不填写盖权利人公章)【不动产类型】填写土地、房屋、建筑物、构筑物或者森林、林木等。【面积】填写不动产单元的面积。涉及宗地、房屋、构筑物的,分别填写涉及宗地、房屋、构筑物的面积。(土地面积不填写盖权利人公章) 【用途】填写不动产单元的用途。涉及宗地、房屋、构筑物的,分别填写涉及宗地、房屋、构筑物的用途。

国内船舶运输经营资质管理规定新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船舶运输市场,加强监督管理,维护船舶运输经营者、旅客、货主地合法权益,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地安全,优化运力结构,促进水路运输事业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文档来自于网络搜索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沿海、江河、湖泊及其他国内通航水域地船舶运输经营资质管理. 第三条船舶运输经营范围按船舶航行区域分为沿海船舶运输和内河船舶运输. 按经营船舶种类分为货船运输和客船运输.货船运输分为普通货船、散装液体危险品船运输(液化气船、散装化学品船、油船运输)(以下简称“液货危险品船运输”).客船运输分为普通客船(客渡船)、客滚船(车客渡船)、高速客船运输.文档来自于网络搜索 第四条经营国内船舶运输地企业和个人,应依照本规定和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相应地经营资质,并在核定地经营资质范围内从事辆船舶运输经营活动.文档来自于网络搜索 第五条各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依法对国内船舶运输经营资质实施管理,并可委托其设置地航运管理机构负责国内船舶运输经营资质管理地具体工作.文档来自于网络搜索 第二章经营资质条件 第六条除内河普通货船运输外,经营船舶运输应取得企业法人资格. 第七条设立客运、液货危险品船运输企业,至少一名持股以上地股东具有年以上相应海上、内河普通货船、客船运输经历.文档来自于网络搜索 第八条企业经营船舶运输应有满足经营需要和安全管理要求地组织机构、固定办公场所,按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实施并保持安全管理体系.文档来自于网络搜索 第九条从事船舶运输地有关从业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企业船舶运输管理人员中半数以上地人员应取得交通部认可机构颁发地从业资格证书或取得航运、航海、船舶、船机等专业中等专业(内河运输地,职高)以上学历;文档来自于网络搜索 (二)个体经营者应取得省级交通主管部门认可机构颁发地培训证书; (三)企业海务、机务管理人员持有与所经营船舶种类地海船、河船相对应地不低于大副、大管轮地适任证书; (四)企业应有名以上专职管理人员,且管理人员与企业签定劳动合同在年以上; (五)经营客运、液货危险品船运输地,最高管理层中至少有一人取得相应客船、危险品船船长或轮机适任证书;海务、机务主管还应持有与所经营船舶种类地海船、河船相对应地船长、轮机长适任证书.文档来自于网络搜索 第十条经营运输地船舶应按规定取得《船舶检验证书》、《船舶国籍证书》、《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证书》和《船舶营运证》.文档来自于网络搜索 第十一条经营船舶运输地企业和个人应拥有与经营区域范围、船舶种类相适应地船舶.除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内地封闭通航水域经营客船运输地企业外,船舶运输企业拥有地相应总运力应当分别满足下列最低要求:文档来自于网络搜索 (一)经营沿海普通货船运输地:普通货船载重吨; (二)经营沿海液货危险品船运输地:危险品船载重吨,其中经营液化气船运输地:舱容立方米;文档来自于网络搜索 (三)经营沿海客运地:海上普通客船客位,高速客船客位,客滚船载重吨客位; (四)经营内河液货危险品船地:危险品船载重吨,其中经营内河液化气船运输地:舱容立方米; (五)经营内河客运地:内河普通客船、高速客船客位;经营内河客滚运输(车客渡船)地,客滚船(车客渡船)载重吨客位.文档来自于网络搜索

分公司注销申请表doc

分公司登记申请书 注:请仔细阅读本申请书《填写说明》,按要求填写。 □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公司注册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分公司名称 分公司名称预先核准文号/注册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营业场所 省(市/自治区)市(地区/盟/自治州)县(自治县/旗/自治旗/市/区)乡(民族乡/镇/街道) 村(路/社区)号 生产经营地 省(市/自治区)市(地区/盟/自治州)县(自治县/旗/自治旗/市/区)乡(民族乡/镇/街道) 村(路/社区)号 联系电话邮政编码 □设立 负责人申请执照副本 数量 个 分公司 经营范围 核算方式□独立核算□非独立核算 □变更/备案 变更/备案项目原登记/备案内容申请变更登记/备案内容 □注销 注销原因□1.分公司被公司撤销。□2.分公司被依法责令关闭。□3.分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4.其它原因: 清税情况□已清理完毕□未涉及纳税义务 □申请人声明 本公司依照《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申请分公司登记,提交材料真实有效。通过联络员登录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登记机关报送、向社会公示的企业信息为本企业提供、发布的信息,信息真实、有效。 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 年月日

负责人信息 姓名固定电话 移动电话电子邮箱 身份证件类型 身份证件号码 (身份证件复印件粘贴处) 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

财务负责人信息 姓名固定电话移动电话电子邮箱身份证件类型身份证件号码 (身份证件复印件粘贴处)

联络员信息 姓名固定电话 移动电话电子邮箱 身份证件类型身份证件号码 (身份证件复印件粘贴处) 注:联络员主要负责本企业与企业登记机关的联系沟通,以本人个人信息登录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依法向社会公示本企业有关信息等。联络员应了解企业登记相关法规和企业信息公示有关规定,熟悉操作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关于促进航运业发展若干意见的实施办法

关于促进航运业发展若干意见的实施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航运业发展的若干意见》(闽政〔2012〕30号),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涉及财政奖励、补贴的各类企业,除货主单位、开辟集装箱远洋干线的航运企业外,必须在我省工商登记注册和税务登记,船舶类型为沿海及远洋集装箱船、多用途船、杂货船、散货船、液化气船、化学品船、油船(包括沥青船)、木材船、冷藏船。 第三条本办法涉及航运企业的资质、运力、航线开辟、人才、码头用海用地等事项的认定由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涉及财政奖励和补贴事项由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涉及企业、个人缴纳税收贡献奖励的,由所在县(市、区)财政负责兑付,涉及省级、设区市级集中一定比例的,按同比例返还给县(市、区);土地出让金、海域使用金减免由各级国土资源、海洋与渔业部门负责。 第二章申报条件及申报材料 第四条鼓励航运企业做大做强 (一)新增自有并经营的船舶运力连续合法经营三年及以上的,由省内造船企业新建的船舶按每载重吨35元给予一次性奖励,其余按每载重吨25元给予一次性奖励。 (二)自有并经营的运力规模达到10万载重吨及以上

的航运企业,一次性给予100万元奖励;自有并经营的运力每增加5万载重吨再奖励50万元,累计奖励金额不超过200万元。每艘船舶仅参与一次奖励运力规模计算。 (三)自有并经营的运力规模在2万载重吨及以上的航运企业,新增自有并经营的船舶运力连续合法经营一年及以上,按新增运力对地方级税收的贡献额,前二年(24个月)给予80%奖励,后三年(36个月)给予40%奖励。 申报证明材料(不同事项分别提供,下同):水路运输许可证或国际船舶运输经营许可证,船舶营运证或国际海上运输船舶备案证明书,国内交易船舶须提供船舶营业运输证注销登记证明书或船舶登记注销证明书,进口或新建船舶须提供国内水路运输登记事项证明书或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批件。其中,上述(一)新增运力为省内新建的需另附造船合同,(三)需另附新增船舶的海运费发票、运输合同及企业所得税完税证明。 第五条加大航运金融支持力度 (一)鼓励金融机构适当放宽符合条件的航运企业贷款额度和自有资金比例限制,支持航运企业建造或购置船舶。 (二)对2012年以后购置(非省内购置)、建成或新开工建造1万载重吨及以上、船龄在5年以内、符合交通运输部公布的节能减排标准、我省航运企业自有并经营的船舶实施贷款利息补贴,其中省内造船企业新建的船舶,按年贷款

船舶买卖合同协议(附船舶交接书)

编号: _______________ 船舶买卖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 年____ 月_____ 日 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经双方友好协商,就

“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号船舶买卖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共同遵守: 一、船舶概况: 船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建造国/年月:______________ 国____________ 年_____________ 月 ___________ 日 总长:____________ 船宽:______________船深: ____________ 满载吃水:____________ 船旗/船籍港:______________ 参考载货量:____________ 总吨/净吨:_______________ 货舱/舱口: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主机/功率/台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付机/台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船舶价格 本船岀售总价为:人民币制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三、付款方式: 1、买方在本合同签订后的_______________个银行工作日内,支付卖方人民币 _________________ 元整 (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作为定金,否则合同自动失效。在买方支付定金合同生效后,如卖方 变故无法按约定时间出售该船舶,则卖方违约,卖方应双倍返还买方定金。考虑到卖方船舶上是否存在银行抵押,双方商定,为维护双方权益,卖方同意解除银行抵押,保证船舶正常交接予买 方。 2、在双方交船签订(船舶实体交接证明)当日内,买方支付船价款计人民币___________ (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银行汇票或电汇方式至卖方指定帐户,卖方即可办理船舶交接。 买方可以放船离港,余下________________%件款卖方要在 _____________ 个工作日办理好船舶注销手续后交付买方,买方付清10%余款,如卖方没有按时办理好一切手续,如造成损失由卖方负责。卖方 保证在船舶交付时,所有船舶债务结清,没有任何形式的抵押及海事纠纷,否则买方有权终止本 合同,卖方需向买方双倍返还金。 3、卖方应于船舶交接后______________ 个工作日内办好《船舶所有权》、《船舶国籍》、《船舶营运证》的注销

国内水路运输管理条例2012

国内水路运输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25号 《国内水路运输管理条例》已经2012年9月26日国务院第218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 总理温家宝 2012年10月13日 国内水路运输管理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国内水路运输经营行为,维护国内水路运输市场秩序,保障国内水路运输安全,促进国内水路运输业健康发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经营国内水路运输以及水路运输辅助业务,应当遵守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国内水路运输(以下简称水路运输),是指始发港、挂靠港和目的港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通航水域内的经营性旅客运输和货物运输。 本条例所称水路运输辅助业务,是指直接为水路运输提供服务的船舶管理、船舶代理、水路旅客运输代理和水路货物运输代理等经营活动。 第三条国家鼓励和保护水路运输市场的公平竞争,禁止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行为。 国家运用经济、技术政策等措施,支持和鼓励水路运输

经营者实行规模化、集约化经营,促进水路运输行业结构调整;支持和鼓励水路运输经营者采用先进适用的水路运输设备和技术,保障运输安全,促进节约能源,减少污染物排放。 国家保护水路运输经营者、旅客和货主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主管全国水路运输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的水路运输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水路运输管理的部门或者机构(以下统称负责水路运输管理的部门)承担本条例规定的水路运输管理工作。 第五条经营水路运输及其辅助业务,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诚实守信。 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负责水路运输管理的部门应当依法对水路运输市场实施监督管理,对水路运输及其辅助业务的违法经营活动实施处罚,并建立经营者诚信管理制度,及时向社会公告监督检查情况。 第二章水路运输经营者 第六条申请经营水路运输业务,除本条例第七条规定的情形外,申请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备企业法人条件; (二)有符合本条例第十三条规定的船舶,并且自有船舶运力符合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规定;

船舶营业运输证填写说明

《船舶营业运输证》填写说明 一、船舶营运证主要内容页(页码为1、2) (一)编号:为船舶营运证编号。编号由四部分组成,从左至右顺序为:发证机关代码、经营范围代码、发证(换证)年度、流水号。由部核发的船舶营运证发证机关代码第一字为“交”,其后为船舶经营人所在省份简称汉字(中央管理的航运企业集团为集团简称)。各省级交通主管部门(航运管理机构)核发的船舶营运证发证机关代码为其省份简称汉字。长江、珠江航务管理局核发的船舶营运证发证机关代码分别为“交长”“交珠”加省份简称汉字。经营范围代码分为SJ(省际)和SN(省内),临时经营船舶在经营范围代码前加“临”字。例如:交沪SJ(2002)007,表明交通部2002年核发船舶经营人为上海地区航运企业从事省际运输 的第7号船舶营运证;浙SN(2002)015,表明浙江省2002年核发从事省内运输的第15号船舶营运证。 因船舶营运证为插页式,为防止插页被调换,每一插页均有“船名”和“船舶营业运输证”内容,必须在每一插页逐一填写并与第1页相一致。 (二)“船名/曾用名”、“船籍港”应按照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国籍证书有关内容填写,并与其相一致。无船舶曾用名的,曾用名一栏可不填。 (三)“船舶登记号”按照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国

籍证书)的登记号码填写,“船检登记号”按照船检证书填写。 (四)“船舶所有人”按照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填写。“船舶经营人”和“经营人许可证号码”按航运管理部门核定的有经营资质的船舶经营人及其水路运输许可证填写。 (五)“船舶管理人”和“管理人许可证号码”是指按照《国内船舶管理业规定》为船舶经营人提供船舶海务管理、机务管理等服务的专业船舶管理企业及其水路运输服务许 可证号码。无委托管理行为,由船舶经营人自行管理的船舶,这两栏可不填。 (六)船舶营运证有效期应按以下规定签发: 1、船舶营运证的有效期不得超过其强制报废日期。 2、除液货危险品船、客船类船舶之外的其它运输船舶,其船舶营运证有效期一般为3年,从签发之日起计算。 3、未达到特别定期检验船龄的液货危险品船,其船舶营运证有效期一般为3年,但不得超过其特别定期检验船龄。达到特别定期检验船龄的液货危险品船,其船舶营运证的有效期不得超过船舶适航证书(或入级证书)的有效期。 4、客船类船舶其船舶营运证的有效期不得超过船舶适航证书(或入级证书)的有效期。 (七)“船舶类型”、“船舶材料”、“船舶总吨”、“建成日期”、“改建日期”、“主机功率”按船舶所有权

船舶所有证书中英文对照

船舶证书缩写 船舶营运证 国内/国际水路运输许可证 P&I:PROTECT AND INDEMNITY INSURANCE 船东互保证书 H&M: HULL & MACHINERAY INSURANCE船壳险 CERTIFICATE INSURANCE OR OTHER FININCIAL SECURITY IN REPECT OF CIVIL LIABILITY FOR BUNKER OIL POLLUTION DAMAGE (BCC)燃油污染损害民事责任保险或其他财务担保证书 REGISTRY CERT: 船舶国籍证书 SMC: SAFTY MANAGEMENT CERTIFICATE 安全管理证书 DOC: DOCUMENT OF COMPLIANCE 符合证明 ISM: INTERNATIONAL SAFETY MANAGEMENT 国际安全管理证书 ISSC: INTERNATIONAL SHIP SECURITY CERTIFICATE 国际船舶保安证书 DERATING EXEMPTION CERTIFICATE 免予除鼠证书 SANITARY CERTIFICATE FOR CONVEYANCE卫生证书 CLASSIFICATION CERT: 船级证书 ITC:INTERNATIONAL TONNAGE CERT: 吨位证书 ILL:INTERNATIONAL LOAD LINE CERTIFICATE: 国际载重线证书 IOPP:INTERNATIONGAL OIL POLLUTION PREVENTION CERTIFICATE 国际防油污证书 ISPP:INTERNATIONAL SEWAGE POLLUTION PREVENTION CERTIFICATE 国际防止生活污水污染证书 IAPP:INTERNATIONAL AIR POLLUTION PREVENTION CERTIFICATE 国际防止空气污染证书SC: CARGO SHIP SAFETY CONSTRUCTION CERTIFICATE 货轮构造安全证书 SE: CARGO SHIP SAFETY EQUIPMENT CERTIFICATE 货轮设备安全证书 SR: CARGO SHIP SAFETY RADIO CERTIFICATE 货轮无线电安全证书 CERTIFICATE OF COMPLIANCE FOR THE CARRIAGE OF SOLID BULK CARGOES运输国体散货符合证书 DOCUMENT OF AUTHORIZATION FOR CARRIAGE OF GRAIN IN BULK 允许运输散装货物证书

老旧船管理规定模板

本决定自9月5日起施行。 《老旧运输船舶管理规定》根据本决定作相应修正, 重新发布。 老旧运输船舶管理规定 ( 7月5日交通部发布根据11月30 日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老旧运输船舶管理规定〉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9月5日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老旧运输船舶管理规定〉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老旧运输船舶管理, 优化水路运力结构, 提高船舶技术水平, 保障水路运输安全, 促进水路运输事业健康发展, 根 据《国内水路运输管理条例》, 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拥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从事水路运输的海船和河船。 第三条本规定中下列用语的含义是: ( 一) 船龄, 是指船舶自建造完工之日起至现今的年限; ( 二) 购置、光租外国籍船船龄, 是指船舶自建造完工之日起至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部门和机构签发的《机电产品进口许可证》或《自动进口许可证》签发之日的年限; ( 三) 老旧运输船舶, 是指船龄在本规定第四条、第五条规定的最低船龄以上的运输船舶; ( 四) 报废船舶, 是指永久不能从事水路运输的船舶; ( 五) 废钢船, 是指永久不能从事水路运输的钢质船舶;

( 六) 单壳油船, 是指未设有符合国内船舶检验规范规定的双层底舱和双层边舱的油船( 含油驳) 。 第四条老旧海船分为以下类型: ( 一) 船龄在以上的高速客船, 为一类老旧海船; ( 二) 船龄在以上的客滚船、客货船、客渡船、客货渡船( 包括旅客列车轮渡) 、旅游船、客船, 为二类老旧海船; ( 三) 船龄在以上的油船( 包括沥青船) 、散装化学品船、液化气船, 为三类老旧海船; ( 四) 船龄在以上的散货船、矿砂船, 为四类老旧海船; ( 五) 船龄在20年以上的货滚船、散装水泥船、冷藏船、杂货船、多用途船、集装箱船、木材船、拖轮、推轮、驳船等, 为五类老旧海船。 第五条老旧河船分为以下类型: ( 一) 船龄在以上的高速客船, 为一类老旧河船; ( 二) 船龄在以上的客滚船、客货船、客渡船、客货渡船( 包括旅客列车轮渡) 、旅游船、客船, 为二类老旧河船; ( 三) 船龄在以上的油船( 包括沥青船) 、散装化学品船、液化气船, 为三类老旧河船; ( 四) 船龄在以上的散货船、矿砂船, 为四类老旧河船; ( 五) 船龄在20年以上的货滚船、散装水泥船、冷藏船、杂货船、多用途船、集装箱船、木材船、拖轮、推轮、驳船( 包括油驳) 等, 为五类老旧河船。

船舶管理笔记

根据SOLAS公约,《货船安全证书》能代替的证书有: 设备安全证书 SOLAS 船舶的各种安全 SOLAS 客船安全证书12个月货船无线电安全证书的5年 按照我国有关规定:国内航行的500~2000吨的货船应配备1套消防员装备 国内航行的载客500人以上的客船应配备2套消防员装备 根据我国船舶法定检验规则规定: 沿海航行的船长大于60M的客船,每舷至少一艘机动救生艇 近海航区航行、船长大于60M的普通货船全船配备一艘机动救生艇按照规定,降落设备能在大船纵倾达10o,横倾达20o时应能安全降落所配备的救生艇筏。按照要求,每艘救生艇筏的存放应使2名船员在5分钟内完成降落和登乘的准备工作 按照规定: 货船上的所有救生艇、筏在发出弃船信号并在载足全部乘员及属具要求能在10分钟全部降落水中 客船上的所有救生艇、筏在发出弃船信号并在载足全部乘员及属具要求能在30分钟全部降落水中。 按照我国的有关要求: 货船(油船除外)的机动救生艇,当载足乘员和属具时,在静水中的航速至少为4节,并备有不少于12小时的燃料 按照SOLAS公约要求: 机动救生艇当载足全部乘员及属具时,在静水中的航速至少为6节,并备有不少于24小时的燃料 根据我国的有关要求: “船舶保安纪录”应在船上至少保存3年 船舶保安演习和演练应至少三个月如情况特殊应至少每18个月进行一次 对船岸保安演习规定至少每日历年一次III两次演习间隔不得超过18个月 船舶保安员的职责:熟悉船舶保安计划中的主要规定 向公司保安员报告在内部审核、定期评审、保安检查所确定的缺陷和 不符合项,并实施相应的纠正措施 保管船舶保安证书是船长 保安计划的制定工作不是船员的职责 ISPS规则将于2004年7月1日生效 制定、批准和实施船舶保安计划,并向船舶签发国际船舶保安证书不是公约缔约国的职责

分公司注销登记申请表

编号: 分公司注销登记申请表 分公司名称(盖章) 注册号 海南省洋浦工商行政管理局制

分公司注销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分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 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3、公司出具的注销决定,注明注销的原因。 4、分公司被依法责令关闭的,提交责令关闭的文件;因违反《公司登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被公司登记机关依法撤销分公司设立登记的,提交公司登记机关撤销分公司设立登记的决定。 5、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正、副本。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文件。 注:依照《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设立的分公司申请注销登记适用本规范。 《分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可以通过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中国企业登记网》(https://www.360docs.net/doc/b68825349.html,)下载或者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领取。 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 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公司加盖公章。

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申请人: 指定代表或者 委托代理人: 委托事项: 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更正有关材料的权限: 1、同意□不同意□修改任何材料; 2、同意□不同意□修改企业自备文件的文字错误; 3、同意□不同意□修改有关表格的填写错误; 4、其他有权更正的事项: 指定或者委托的有效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年月日 (申请人盖章或签字) 注:1、设立登记,有限责任公司申请人为全体股东、国有独资公司申请人为国务院或地方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人为董事会;非公司企业申请人为出资人。企业变更、注销登记申请人为本企业。 2、申请人是法人和经济组织的由其盖章;申请人是自然人的由其签字;申 请人为董事会的由全体董事签字。 3、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更正有关材料的权限:1、2、3项选择“同意” 或“不同意”并在□中打√;第4项按授权内容自行填写。

船舶买卖合同协议范本模板(附船舶交接书)

编号:_____________船舶买卖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经双方友好协商,就 “____________________”号船舶买卖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共同遵守: 一、船舶概况: 船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建造国/年月:__________国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总长:__________船宽:__________船深:__________ 满载吃水:__________船旗/船籍港:__________ 参考载货量:__________总吨/净吨:__________ 货舱/舱口: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主机/功率/台数:____________________ 付机/台数: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船舶价格 本船出售总价为:人民币制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付款方式: 1、买方在本合同签订后的__________个银行工作日内,支付卖方人民币元整 (____________________)作为定金,否则合同自动失效。在买方支付定金合同生效后,如卖方变故无法按约定时间出售该船舶,则卖方违约,卖方应双倍返还买方定金。考虑到卖方船舶上是否存在银行抵押,双方商定,为维护双方权益,卖方同意解除银行抵押,保证船舶正常交接予买方。 2、在双方交船签订(船舶实体交接证明)当日内,买方支付船价款计人民币 (____________________),以银行汇票或电汇方式至卖方指定帐户,卖方即可办理船舶交接。买方可以放船离港,余下__________%船款卖方要在__________个工作日办理好船舶注销手续后

分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范本)

分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 注册号: 分公司名称 负责人 申请注销登 记的 原因□1、分公司被公司撤销。 □2、分公司被依法责令关闭。 □3、分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 □4、其它原因: 注:注销原因在备选项的□上划“√”,选其它原因应具体注明。 依照《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申请分公司注销登记,提交材料真实有效。谨此对真实性承担责任。 公司盖章: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注:手工填写表格和签字请使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毛笔或签字笔,请勿使用圆珠笔。 ⑴

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申请人: 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 委托事项及权限: 1、办理(企业名称)的 □设立□变更□注销□备案□手续。 2、同意□不同意□核对登记材料中的复印件并签署核对意见; 3、同意□不同意□修改企业自备文件的错误; 4、同意□不同意□修改有关表格的填写错误; 5、同意□不同意□领取营业执照和有关文书。 指定或者委托的有效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或者经办人信息签字:固定电话:移动电话: (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具体经办人身份证明正、反面复印件粘贴处) (申请人盖章或签字) 年月日注:1、手工填写表格和签字请使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毛笔或签字笔,请勿使用圆珠笔。 2、设立登记,有限责任公司申请人为全体股东;国有独资公司申请人为国务院或地方人 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人为董事会;非公司企业申请人为 出资人;变更、注销登记申请人为本企业;企业集团登记申请人为母公司。 3、委托事项及权限:第1项应当选择相应的项目并在□中打√,或者注明其它具体内容; 第2、3、4、5项选择“同意”或“不同意”并在□中打√。 4、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其他组织;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 理人是其他组织的,应当另行提交其他组织证书复印件及其指派具体经办人的文件、 具体经办人的身份证件。 5、自然人申请人由本人签字,非自然人申请人加盖公章。 ⑵

船舶买卖合同

船舶买卖合同 甲方:(以下简称乙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为______________轮(以下简称“该轮”)的所有人,甲方愿意出售且乙方愿意购买该轮,双方经充分协商达成而下合同: 一、船舶概况 船名:船型: 船籍:船级: 总长:船宽: 型深:总吨: 净吨:载重吨: 建造厂: 建造完工日期: 主机型号:功率: 二、该轮所有人为甲方,甲方同意将该轮出售给乙方。 三、船价 甲乙双方商定,该轮的出让价格为人民币___________元整。 四、付款

本合同加以双方签字后生效,生效后当天乙方将首付款人民币__________元整支付给甲方指定账户,甲方办理完注销之日的一个半月内,乙方将余款______________元整支付给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首付款后配合乙方进行产权变更和转港。 账户如下: 户名: 开户行: 银行账号: 五、交船时间和地点 交船时间初定为船款全部付清时。交船地点:________。具体交船时间和地点甲方提前____ 日通知乙方。 六、交船时的约定 (一)船舶各种设备状态以现场交付时的工况为准。交船时甲方将所有在船设备和备件及物料随船移交给乙方。 (二)甲方应将船舶的产权注销和船舶营运证注销证明转交给乙方。 (三)该轮剩余的燃润料按市场价折算给甲方。 七、其他约定 (一)该轮所有的经济及法律关系以甲乙双方确认的交船时间为分界点,该轮以前发生的所有经济及法律关系由甲方承担及负责;该事件发生后的所有经济及法律关系由乙方

承担负责。 (二)甲方协助乙方办理该轮所有权及其他证书的变更手续,注销变更的费用由甲方承担;交易费用由双方平均分摊。 八、违约 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本合同条款,如任何一方违约本合同,违约方需向守约方在五日内支付违约金________,五日后双方再行协商可单方自行否决。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或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 甲方:乙方: 年月日年月曰

不动产登记申请表使用和填写说明2018版

不动产登记申请表使用和填写说明(2018版) 一、使用说明 不动产登记申请表主要内容包括申请登记事由、申请人情况、不动产情况、抵押情况、地役权情况、登记内容、申请证书版式及持证情况。 二、填写说明 【登记申请事由】用勾选的方式,选择申请登记的权利类型及登记类型。 【权利人、义务人姓名(名称)】填写权利人和义务人身份证件上的姓名或名称。 【证件种类、证件号】填写申请人身份证件的种类及编号。境内自然人一般为《居民身份证》,无《居民身份证》的,可以为《户口簿》、《军官证》;法人或其他组织一般为《组织机构代码证》,无《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可以为《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港澳同胞的为《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同胞回乡证》、《居民身份证》;台湾同胞的为《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其他有效旅行证件,在台湾地区居住的有效身份证件或经确认的身份证件;外籍人的身份证件为《护照》和中国政府主管机关签发的居留证件。 【所占份额】填写权利人按份共有情况下的所占份额,如60%。 【通讯地址、邮编】填写规范的通讯地址、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申请人为法人单位的,填写法定代表人姓名;为非法人单位的,填写负责人姓名。 【代理人姓名】填写代权利人申请登记的代理人姓名。 【代理机构】代理人为专业登记代理机构的,填写其所属的代理机构名称,否则不填。 【联系电话】填写登记申请人或者登记代理人的联系电话。 【坐落】填写宗地、宗海所在地的地理位置名称。涉及地上房屋的,填写有关部门依法确定的房屋坐落,一般包括街道名称、门牌号、幢号、楼层号、房号等。 【原不动产权证书号(商品房买卖合同编号)】填写原来的不动产权属证书、登记证明的编号、商品房买卖合同编号。 【土地使用年限的起止日期】填写土地使用年限开始和终止日期。 【土(林)地面积】填写不动产单元的面积。 【土地用途】填写不动产单元的土地用途。 【建筑物面积】填写不动产单元的建筑物面积。 【建筑物规划用途】填写不动产单元的建筑物规划用途,如商业服务等。 【被担保债权数额(最高债权数额)】填写被担保的主债权金额。 【债务履行期限(债权确定期间)】填写主债权合同中约定的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在建建筑物抵押范围】填写抵押合同约定的在建建筑物抵押范围。 【最高债权数额已经确定数额】填写已确定的最高主债权金额。 【不动产价值】填写由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双方确定不动产所值金额。 【需役地坐落】填写需役地所在的坐落。 【需役地不动产单元号】填写需役地不动产单元号。 【地役权设立期限】填写地役权合同约定的地役权设立期限。 【登记内容】填写不动产权利首次登记、转移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更正(异议)登记等的具体原因。 【申请证书版式】用勾选的方式选择单一版或者集成版。 【申请分别持证】用勾选的方式选择是或者否。 【备注】可以填写登记申请人在申请中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若填写内容过多,可附A4纸详见附页):即面积确认(含自愿放弃面积及无异议声明);四至;地上建筑物未办理过房屋登记承诺;等等。 【集体土地所有者意见】凡申请集体土地范围内不动产登记的,必须由土地所有者加具同意登记是意见;凡申请集体土地范围内抵押权登记的,必须由土地所有者加具同意抵押权登记意见。(土地已经流转且出让合同约定允许抵押的除外) 佛山市南海区不动产登记申请表 收件号:单位:□平方米□公顷(□亩)□万元 申 请 登 记 事 由 □土地所有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承包经营权□林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构筑物所有权□森林、林木所有权□森林、林木使用权□抵押权(□一般抵押□最高额抵押□在建工程抵押)□地役权□其他 □首次登记□转移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更正登记□异议登记□查封登记□预告登记(□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房屋所有权转移预告登记□预购商品房抵押预告登记□房屋抵押权预告登记□其他预告登记)□其他 申 请 人 情 况 登记申请人 权利人姓名(名称)证件种类证件号所占份额 通讯地址邮编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联系电话 代理人姓名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登记申请人 义务人姓名(名称)证件种类证件号所占份额 通讯地址邮编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联系电话 代理人姓名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4 1

船舶所有证书中英文对照

船舶证书缩写 船舶营运证国内/国际水路运输许可证 P&I: PROTECT AND INDEMNITY INSURANCE东互保证书 H&M: HULL & MACHINERAY INSURANCE 壳^ CERTIFICATEINSURANCEDROTHERFININCIAL SECURITYIN REPECTOFCIVIL LIABILITY FOR BUNKER OIL POLLUTION DAMAGE (BC燃油污染损害民事责任保险或其他财务担保证书 REGISTRY CERT:船舶国籍证书 SMC: SAFTY MANAGEMENT CERTIFICATE全管理证书 DOC: DOCUMENT OF COMPLIANCE^ 证明 ISM: INTERNATIONAL SAFETY MANAGEMENT 际安全管理证书 ISSC: INTERNATIONAL SHIP SECURITY CERTIFICATE 国际船舶保安证书 DERATING EXEMPTION CERTIFICAT免予除鼠证书 SANITARY CERTIFICATE FOR CONVEYANCE 证书 CLASSIFICATION CERT:船级证书 ITC:INTERNATIONAL TONNAGE CERT 盹位证书 ILL:INTERNATIONAL LOAD LINE CERTIFICATE:国际载重线证书 IOPP:INTERNATIONGAL OIL POLLUTION PREVENTION CERTIFICAT 国际防油污证书 ISPP:INTERNATIONAL SEWAGE POLLUTION PREVENTION CERTIFICA TED 防止生活污水污染证书 IAPP:INTERNATIONAL AIR POLLUTION PREVENTION CERTIFICATE!际防止空气污染证书SC: CARGO SHIP SAFETY CONSTRUCTION CERTIFICATE D 构造安全证书 SE: CARGO SHIP SAFETY EQUIPMENT CERTIFICAT货轮设备安全证书 SR: CARGO SHIP SAFETY RADIO CERTIFICATE货轮无线电安全证书 CERTIFICATE OF COMPLIANCE FOR THE CARRIAGE OF SOLID BULK CARGO运输国体散货符合证书 DOCUMENT OF AUTHORIZATION FOR CARRIAGE OF GRAIN IN BU允许运输散装货物证书

国内船舶运输经营资质管理规定新

国内船舶运输经营资质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船舶运输市场,加强监督管理,维护船舶运输经营者、旅客、货主的合法权益,保障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优化运力结构,促进水路运输事业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沿海、江河、湖泊及其他国内通航水域的船舶运输经营资质管理。 第三条船舶运输经营范围按船舶航行区域分为沿海船舶运输和内河船舶运输。 按经营船舶种类分为货船运输和客船运输。货船运输分为普通货船、散装液体危险品船运输(液化气船、散装化学品船、油船运输)(以下简称“液货危险品船运输”)。客船运输分为普通客船(客渡船)、客滚船(车客渡船)、高速客船运输。 第四条经营国内船舶运输的企业和个人,应依照本规定和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相应的经营资质,并在核定的经营资质范围内从事辆船舶运输经营活动。 第五条各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依法对国内船舶运输经营资质实施管理,并可委托其设置的航运管理机构负责国内船舶运输经营资质管理的具体工作。 第二章经营资质条件 第六条除内河普通货船运输外,经营船舶运输应取得企业法人资格。 第七条设立客运、液货危险品船运输企业,至少一名持股25%以上的股东具有3年以上相应海上、内河普通货船、客船运

输经历。 第八条企业经营船舶运输应有满足经营需要和安全管理要求的组织机构、固定办公场所,按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实施并保持安全管理体系。 第九条从事船舶运输的有关从业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企业船舶运输管理人员中半数以上的人员应取得交通部认可机构颁发的从业资格证书或取得航运、航海、船舶、船机等专业中等专业(内河运输的,职高)以上学历; (二)个体经营者应取得省级交通主管部门认可机构颁发的培训证书; (三)企业海务、机务管理人员持有与所经营船舶种类的海船、河船相对应的不低于大副、大管轮的适任证书; (四)企业应有4名以上专职管理人员,且管理人员与企业签定劳动合同在2年以上; (五)经营客运、液货危险品船运输的,最高管理层中至少有一人取得相应客船、危险品船船长或轮机适任证书;海务、机务主管还应持有与所经营船舶种类的海船、河船相对应的船长、轮机长适任证书。 第十条经营运输的船舶应按规定取得《船舶检验证书》、《船舶国籍证书》、《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证书》和《船舶营运证》。 第十一条经营船舶运输的企业和个人应拥有与经营区域范围、船舶种类相适应的船舶。除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内的封闭通航水域经营客船运输的企业外,船舶运输企业拥有的相应总运力应当分别满足下列最低要求: (一)经营沿海普通货船运输的:普通货船2000载重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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