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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论文

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论文

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论文依法治国建设是建设社会主义国家的重大战略选择,对于我国建立依法治国国家也有重要的作用。

下文是店铺为大家搜集整理的关于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论文的内容,欢迎大家阅读参考!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论文篇1:《论依法治国需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摘要: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这一重要纲领性文献,在新的形势下,我国需要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作为核心思想,该思想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成功的基石。

掌握依法治国的核心理念,才能够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的建设,必须把按照法律条规治理国家、对党的领导不动摇、人民自己当家作主三方面有效地结合起来,有效地维护我国的安定、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和维护人民的合法权益。

关键词: 依法治国法治文化社会主义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的建设是一个由外到内逐渐内化的过程,需要时间的沉淀,还需要相应的实践。

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发展过程中,全面实现和实践法治精神代表着法治文化的形成,法治文化需要在这个发展过程中循序渐进的培育。

为了实现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和法治文化形成的伟大目标,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成为了一项复杂而又艰巨的工程。

一、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性1.只有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才能够使得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和小康社会的全面建设得以实现。

《决定》将依法执政作为党治理国家的根本,将依法治国作为党治理国家的基本核心策略。

结合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面临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阶段,国际形势十分严峻,此时的改革发展正面临着前所未有的重大考验,依法治国在这个重要阶段所体现的地位显著突出、作用更加重大。

为了实现“两个百年”的多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国梦,必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

2.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要想全面改革,进一步完善和发展,就必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

总结30多年的改革经验,只有不断的进行改革才能完善社会主义制度。

谈及《决定》时指出:“提高国家的治理能力和实现国家的治理体系,就必须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家的建设和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建设作为最根本的要求,同时,这也是实现深化改革的根本要求,有助于国家治理能力方面与治理方法方面向现代化发展的趋势推进,从而使得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战略工作可以顺利进行。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征文”》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征文”》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征文”》强化宗旨意识提高执法为民服务的能力“人民群众的拥护和支持是我们党的力量源泉和胜利之本。

党只有一心为公,立党才能立得牢;只有一心为民,执政才能执得好。

”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贯彻于人民检察院的工作实际,就是要牢固确立执法为民的思想,执法为民重点在“执法”,核心在公正,关键在“为民”。

要正确把握执法与为民的内在联系,正确认识司法权的本质特征,处理好严格执法与热情服务的关系.检验执法为民的最重要标准就是是否做到了执法公正,是否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法律是人民意志的体现,执法不公就是对广大人民群众利益的损害。

做为一名人民的检察官,把执法为民的思想落实到实际工作中去,要切实做到:一是执法保民.这是检察院工作的根本价值取向,是执法为民的核心内容.要求我们在执法活动中要依法公正、及时地保护各类诉讼主体的合法权益,要通过依法严厉打击各类严重刑事,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要进一步研究完善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具体措施,贯彻“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的方针,及时消除影响社会稳定的因素;要进一步加强刑事司法领域的人权保护,保障被告人依法行使各项权力.二是执法亲民。

这是执法为民的内在品质.要求牢固树立以民为本的思想,在感情上贴近人民群众,将人文关怀渗透到严谨的审判活动中,体现在诉讼的整个过程和每一环节,表现在检察官的执法活动和日常举止之中,通过公正、高效、文明的执法活动,为群众诚心诚意办实事,为当事人尽心竭力解难事,为法制建设坚持不懈做好事,用优良的作风去公正执法,用正确的执法导向来体现民意,让人民群众真正感受到人民检察官可亲、可敬。

三是执法便民。

这是执法为民的基本要求.要不断推出执法为民的新举措,不懈提高执法效益,弘扬执法民主,推进执法文明,以增强司法的亲和力,彰显司法的人文关怀,凸现执法的人权保障功能。

四是执法安民。

是对人民检察院工作效果的要求.就是要通过执法公正达到平息纠纷、真正解决各类矛盾的目的.人民检察院的一个重要使命和社会功能,就是恢复和维护社会稳定的秩序。

(10篇)法制征文优秀文章

(10篇)法制征文优秀文章

(10篇)法制征文优秀文章文章一:《法律的力量》法律是一种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力量,它在社会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法律意味着秩序和规则,它确保每个人都接受公正和平等的对待。

法律的力量激励着人们遵守法规,并惩罚那些背离规则的人。

它保护我们的权益,为我们提供一个公正的环境。

没有法律,社会将陷入混乱和无序,而法律的存在使得社会更加稳定和安全。

文章二:《法治的核心》法治是一种理念,是实现社会公平和正义的基石。

它是一种以法律为基础的管理方式,通过法律的平等适用和权威执行,保障公民的权益和尊严。

法治的核心是尊重法律,遵守法律,守纪律,奉公守法。

只有在法治的框架下,社会才能实现和谐稳定的发展。

文章三:《法律的普世价值》法律具有普世价值,它不仅仅是一种国家制定的规定,更是一种社会伦理和道德的表达。

法律的普世价值在于它的公正性、客观性和适用性。

它能够超越国界和文化的差异,为每个人提供公平的法律保护和合理的法律环境。

文章四:《法律与公平正义》法律与公平正义密不可分,它是使社会更加公平和正义的关键。

法律的存在能够促使社会各界人士遵守法规,不偏袒任何一方,确保每个人都能公平地受到对待。

法律不仅可以制裁违法行为,还可以保护弱势群体的权益,实现社会的和谐稳定。

文章五:《法律的权威与约束》法律的权威与约束是法制建设的重要内容。

法律的权威在于它的普遍适用性和强制力,它是社会秩序的维护者和推动者。

法律的约束在于它的规范性,它要求公民遵守法律规定,不得违反法律的规定。

只有在法律的权威与约束下,社会才能实现和谐稳定的发展。

文章六:《法律的公正与平等》法律的公正与平等体现了法治社会的基本原则。

法律的公正意味着每个人都能在法律面前一视同仁,遵守法律的权利和义务都是平等的。

法律的平等意味着不分国籍、种族、性别等,每个人都有平等的法律地位和受法律保护的权利。

法律的公正与平等是维护社会稳定和公平正义的基础。

文章七:《法律教育的重要性》法律教育是提升公民法律素养、培养法治意识的关键环节。

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论文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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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论文范文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我国的重大目标。

下面是店铺带来的关于法治建设论文的内容,欢迎阅读参考!法治建设论文篇1:《培育法治精神推进法治建设》【摘要】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取得了空前的成就,确立和巩固了依法治国基本方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基本形成。

而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层面的建设却相对薄弱,特别是公民的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尚未普遍树立起来。

对此,应给予充分的重视,采取相应的有效措施,重视和强化对公民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的培育,为我国社会主义法治理想目标的实现提供精神支持和内在驱动力。

【关键词】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培育建国以来,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跌宕起伏,几代中国共产党人在曲折的探索中,以巨大的政治勇气和理念智慧,逐渐形成了“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伟大成就,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实施,必须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需要更多的群众更加主动、自觉和积极地参与法治建设,必须使最广大人民群众认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弘扬法治精神,理解现代法治,尊重法治和信仰法治。

一、法律的概念依法治国的“法”是什么?法律是如何产生的?法律代表正义、理性,还是代表强权?科学地认识法律,才能从观念上重视法律在国家政治生活中的重要价值。

法律是国家的产物,是统治阶级意志的反映,是统治阶级为了实现统治并管理国家的目的,经过一定立法程序,所颁布的基本法律和普通法律,是国家的统治工具。

这是马克思主义法的学说的基本理论。

社会主义法律具有巨大的作用,首先它是社会主义国家所制定的。

社会主义国家是无产阶级专政的国家,它的使命是建立、保护、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的社会关系,消灭一切旧制度和旧的社会关系。

其次,社会主义法律反映了工人阶级和全体劳动人民的意志,它是依据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而制定的。

二、法治与法制的关系法治发展是一个历史过程,法治的出现需要法制的准备,没有法制同样也不会产生法治。

法制既不同于法治,又内含于法治,两者具有逻辑和历史的一贯性。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论文发展性与实践性论文:论我国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发展的时代特征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论文发展性与实践性论文:论我国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发展的时代特征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论文发展性与实践性论文:论我国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发展的时代特征〔摘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作为马克思主义法治思想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形成、发展与实践历程突出地表现出了三大时代特征:发展性与实践性的有机统一、普遍性与特殊性的有机统一、一统性与多元性的有机统一。

这充分展示了我国探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规律性的“理论自觉”,也是我国社会经济全面发展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逐步走向成熟的一个重要表征。

〔关键词〕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发展性与实践性;普遍性与特殊性;一统性与多元性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作为马克思主义法治思想中国化的最新成果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促进和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具有重大的理论指导意义和实践价值,是全面贯彻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与探索并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强大精神思想动力。

同时,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也伴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发展与实践突出地表现出了重大的时代特征。

在这样的社会时代背景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有关问题就凸显为我国法学理论研究和法治建设实践的热点问题。

本文拟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发展性与实践性、普遍性与特殊性、一统性与多元性等相关问题作一阐释,以期为促进和推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深入发展和贯彻落实提供理论指导和实践支撑。

一、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发展性与实践性的有机统一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我国在探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道路的过程中,尤其是在伴随改革开放和社会全面发展的进程中,立足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在全面认真总结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实践经验,借鉴世界优秀法治文明成果的基础上逐渐形成和发展起来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发展性”与“实践性”的有机统一,这充分展示着我国探索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规律性的“理论自觉”,也是我国社会经济全面发展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逐步走向成熟的一个重要表征。

(6篇)法治教育主题征文

(6篇)法治教育主题征文

(6篇)法治教育主题征文法治教育是一项至关重要的教育任务,对于培养公民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具有重要意义。

下面是六篇关于法治教育主题的征文,探讨其重要性和实施方法。

篇一:弘扬法治精神,构建和谐社会法治教育的目的是培养公民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将法治精神融入每个人的日常生活。

法治精神是人类社会长期发展的结果,是一种通过法律规范和制度来实现公正和公平的思想观念。

只有弘扬法治精神,才能构建和谐社会。

实施法治教育的关键是从小培养公民的法律意识。

学校要将法律知识融入教育课程,开展丰富多样的法制教育活动。

同时,家庭也要重视法律教育,家长要做好自身的法律意识教育,为孩子树立榜样。

法治教育要注重实效性,不能仅仅停留在口头上,更要注重实践。

通过实际案例的讲解和模拟法庭的活动,让学生亲身体验法律的实际运用,增强他们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

篇二:法治教育的重要性法治教育是培养公民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的重要途径。

在法治社会中,法律是公民行为的准绳和保障,只有具备法律意识的公民才能真正享受到法律的保护和权益。

法治教育的目标是培养公民遵守法律、尊重法律、依法行事的意识和观念。

培养公民的法律素养,让他们了解法律的基本常识和法律制度,提高他们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才能有序、和谐地生活和工作。

同时,法治教育也可以预防和减少犯罪行为的发生。

通过法治教育,可以增强个人的法律风险意识,意识到违法行为的危害和后果,从而更加谨慎地行事,避免犯罪。

篇三:法治教育的方法和措施法治教育应立足于实际,注重方法和措施的灵活运用。

一方面,可以通过讲授法律知识和法律常识,让学生了解法律的基本原则和应用方式。

另一方面,可以通过实际案例的讲解和法庭观摩活动,让学生亲身体验法律的实际运用。

此外,还可以通过德育、政治、历史等课程的融入,使学生在各个学科中接受法治教育。

这样做可以增强学生对法治的理解和认同,培养他们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

家庭和社会也要积极参与法治教育。

社会法治小论文1000字

社会法治小论文1000字

遵纪守法、严以律己—争当一个文明的新时代青少年。

随着人类社会的不断进步发展和社会主义法制制度的逐步建立及完善,社会对个人的要求越来越高,法也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依法办事,已成为人们的共同信念。

一个国家的法律体制完善与否也日益成为衡量这个国家现代化程度高低的标志。

我国法律法规也日趋完善,只要留意不难发现我们身边无处不存在法律的气息。

《未成年人保护法》、《教育法》、《教师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现代社会是一个法制社会,作为一名青少年要学习法律知识,学法才能知法,知法才能守法,知法才能用法,知法才能护法,只有全体人民的法制意识加强了,才能实行依法治国,我们的国家才能不断强大。

然而,根据管家有关数据表明:我国青少年犯罪率呈大幅度增长趋势,可见增强法律意识、提高法制观念对我们来说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

青少年违法犯罪很大一部分原因是法律意识淡薄、受社会不良习气的影响。

比如在社会不讲社会公德,惹事生非、打架斗殴、偷窃敲诈。

在学校不遵守中学生守则、违反校纪校规。

这些青少年学生虽然也知道自己所作所为是违法违纪的,但他们无法真心地体会到事态的严重性。

因此校园中违纪的现象屡见不鲜。

有的同学认为违纪与违法是两码事,违反校规校纪大不了被老师批评,没什么大不了的,殊不知习惯成自然,违纪就会逐步成违法,以后到社会就有可能作为法的事。

有的同学认为如今是追求个性化的社会,如果被学校这个规那个矩束缚,不利于自己发展,作了违纪的事才能体现自己的潇洒,但是,设想一下,如果学校没有了校规校纪,那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如何保障?一个从小没有遵纪守法的意识与习惯的人,长大了很难说他能成为一个守法的公民。

有人说“掌握电子计算机应用技术是跨入21世纪的名片,而具备法律知识和法制观念才是跨入21世纪的通行证”。

我国社会主义法律是工人阶级和广大人民共同意志的体现,是促进生产力发展,实现人民民主专政的工具,它的根本任务是保障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实现。

以法治为主题的征文2000字

以法治为主题的征文2000字

以法治为主题的征文2000字
法治是一种基于诚信、正义、宽容以及公正的行为准则,它历来被人们尊崇。

无论是古代还是现代,法治都是一个永恒的主题,绝大多数国家都是由法治构成的。

在当今的中国,法治理念也得到了广泛的传播和认可,作为一名中学生,应该更好地把握法治思想,落实到实际行动中。

法治是一个社会秩序建立和维护的重要手段,它不仅能够强化国家的政治结构,而且有助于促进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法治的落实,使每个公民都可以依法行事,使社会充满秩序和尊重,保障每个公民的基本权利和利益,推动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有效地抑制社会的不文明行为,保障全社会的稳定和进步,实现社会的和谐稳定。

作为一名中学生,要学习和实践法治思想,首先要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念。

要做到全面遵守法律法规,保持一定的自律,不犯罪,不违反社会公德,不损害他人利益,不违背正义,不违反法律法规,不擅自决定。

其次,要加强对法治的学习。

要学习法律法规,提高对法律的理解能力,增强对法律实施的解释能力,加强法治意识,坚持依法行事,让法治思想深入到行动中去。

最后,要把法治思想落实到日常行动中去,比如要按照家庭规约去做事,不要擅自破坏家庭的秩序,要按照学校的规定去做事,不要违反学校的规章制度,要按照社会的道德准则去行事,不要做出违背道德的行为,要尊重师长,要尊重父母,要尊重他人,要尊重自己,要尊重法律,要尊重正义,做一个依法行事的合格公民。

法治是一种文明,它是一种精神,它是一种道德,它是一种责任。

作为一名中学生,我们应该把法治思想落实到日常行动中去,在自身的发展中,自觉遵守法治,坚持正义,爱护社会,促进社会的发展,为建设法治中国贡献自己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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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研究论文征文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体现社会主义法治内在要求的一系列观念、信念、理想和价值的集合体,是指导和调整社会主义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和法律监督的方针和原则。把握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必须从中国社会主义国体和政体出发,立足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民主政治发展的时代要求,以科学发展观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思想为指导,深刻地认识社会主义法治的内在要求、精神实质和基本规律,系统地反映符合中国国情和人类法治文明发展方向的核心观念、基本信念和价值取向。 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核心和精髓 胡锦涛总书记在首都各界纪念宪法公布施行二十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说:“党的领导是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要求,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这是我们党在总结社会主义国家兴衰成败的经验,特别是中国社会主义民主建设、法制建设的经验,借鉴现代法治理论合理成份的基础上形成的基本理念。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反映了我国社会主义国体和政体的特点和要求。我们只有全面把握这一核心理念,才能理解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内涵。 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法治的基本价值取向 法治有两项最基本的要求,一是要有制订得良好的法律,二是这种法律得到普遍的服从。所谓“良好的法律”,就是体现社会公平和正义 的法律。所谓“普遍的服从”,就是法律的实体正义和程序正义都得到全面的实现。现代法治既是公平正义的重要载体,也是保障公平正义的重要机制。公平正义,就是社会各方面的利益关系得到妥善协调,人民内部矛盾和其他社会矛盾得到正确处理,社会公平和正义得到切实维护和实现。公平正义是人类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关键环节。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社会结构的变动,利益关系的多元化,社会公平问题日益凸显出来。高度重视、科学分析、正确解决这些问题,对于保持社会的稳定与和谐,减少社会风险和动荡,至关重要。解决公正问题要综合运用政策、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坚持依法、及时、合理解决的原则,采用教育、协商、调解、司法等方法。最重要的是要通过推进社会主义法治进程,逐步建立并从法律上保障公平的机制、公平的规则、公平的环境、公平的条件和公平发展的机会。社会主义立法要体现全社会对公平正义的要求和愿望,使正义的要求法律化、制度化,使实现正义的途径程序化、公开化。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根本任务就是要保障在全社会实现公平正义。由于我国封建传统的影响,人们在思想上不同程度地存在着重实体公正、轻程序公正的观念,特别是在执法环节,一些执法人员片面追求事实真相,重口供、轻证据,违反法定程序,甚至刑讯逼供、超期羁押。因此,我们必须大力提倡和强调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并重的、全面的公正观念。 尊重和保障人权是社会主义法治的基本原则 人权是人之作为人都应该享有的权利,是现代社会的道德和法律对人 的主体地位、尊严、自由和利益的最低限度的确认。人权来源于人的理性、尊严和价值。基本人权则是当代国际社会所确认的一切人所应当共同具备的权利。人的主体地位、尊严、自由和利益之所以被宣布或确认为权利,不仅是因为它们经常面临着被侵犯、被否定的危险,需要社会道德的支持和国家强制力量的保护,而且是因为人权是社会文明进步的标尺和动力。现代法律就是保护人权的一种制度安排和强制力量。正是人权体现了现代法律的精神,正是人权保障奠定了现代法律的合理性基础。在新民主主义和社会主义革命年代,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推翻一切剥削阶级和剥削制度,建立社会主义政权,就是为了争取和实现人权;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全面改革开放的时代,随着我国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和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不断完善,社会利益多元化和社会矛盾复杂化的趋势日益明显,中国共产党作为长期执政的党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就必须突破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理论,树立尊重和保障人权的观念,高度重视和维护群众最现实、最关心、最直接的利益,高度重视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面临的困难问题,把工作重点从调整对立的阶级关系转移到承认和保护社会利益多元化的政治关系、经济关系、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等权利义务关系上来,转变重政权轻民权的观念,克服“防民”思想,提高人权保障意识和依法执政的能力。当前,在刑事司法领域,一些执法人员还存在着重打击犯罪、轻人权保障的观念,习惯于有罪推定,忽视刑事司法的人权保障功能。因此,我们必须着力提倡打击与保护并重的观念,增强以人为 本、文明执法的意识。 法律权威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要求 任何社会的国家机关及其公职人员都要求有一定的权威,而法治社会的政府权威是置于法律权威之下的权威。宪法和法律在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中是否真正享有最高权威则是一个国家是否实现法治的关键。在现代法治国家,有的宣布宪法和法律具有至高无上的权威,有的宣布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凌驾于宪法和法律之上,都把树立法律权威作为实现法治的重要内容。一方面,法律权威要通过立法建立具有客观性、确定性、稳定性和可预期性的法律制度。如果法律可以随时随需而改,因人因地而异,那就根本没有法治可言。另一方面,法律权威要通过执法、司法和守法保证任何个人、组织和国家机关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活动,特别是国家权力机关及其公职人员严格依法办事,违法必究,有效地防止任何人或组织享有凌驾于法律之上的特权。社会主义法制的基本原则即“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实质内涵就是要使社会主义法律具有极大的权威。我国宪法第五条对法律权威的基本要求做了明确的规定:“国家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当前,树立法律权威的观念,要特别强调维护法制统一、反对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反对把个人或组织凌驾于法律之上的法律工具主义。 监督制约是社会主义法治的内在机制 法治的意义就在于,既能充分地利用国家权力促进和保障公民权利,又能防止国家权力的滥用和腐败,保证国家机关和公职人员正确行使权力,把人民赋予的权力真正用来为人民谋利益。社会主义法治防止权力滥用和保证权力正确行使的基本措施就是建立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机制,把决策、执行等环节的权力全部纳入监督制约机制之中,保证权力沿着制度化、法律化的轨道运行。任何权力不受监督和制约必然导致滥用和腐败。实行法治就是要对国家权力进行有效的监督和制约,防止国家权力的异化。在我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并接受人民的监督;国家行政机关、司法机关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其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其监督。我们还要努力拓宽民主监督的渠道,提高权力运行的透明度,把民主监督、党组织监督、法律监督、行政监督和新闻舆论监督有机结合起来,形成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监督体系。加强对权力的监督和制约的方法和途径是多样的,最重要的是保证各个监督系统的整体协调和依法进行,必须实现监督工作的法制化,健全监督法制。要树立权力接受监督制约的观念,必须全面贯彻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的宪法原则,反对重配合、轻制约的做法,反对排斥监督的司法专横主义。 自由平等是社会主义法治的理想和尺度 自由是人从自然力和社会关系的束缚下获得解放,人的内在尺度与客体的外在尺度相互转化、相互统一的进步状态。社会主义的根本任务 是创造实现和保障人类自由的社会前提。社会主义法治就是创造和保障这种不断发展着的自由的社会控制系统。只有坚持以人为本,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法治,才能保证人的尊严、价值和主体性得到尊重,保证人的能动性和创造性得到充分发挥,才能创造一个充满活力的、公平正义的和谐社会。古代法治的根本缺陷在于,普通公民没有成为法治的主体,法治只是统治阶级治国安邦的工具,“依法治国”演变为“依法治民”,难以跳出人治的范畴。现代法治的优势和成功之处在于,国家不仅要依靠法律的强制力、规定性来建立稳定的社会秩序,更重要的是用法律来限制国家机关及其公职人员的权力,以平等地保障公民的权利,使普通公民成为法治的主体。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民主政治的发展,我们必须把公民权利(个人自由的法律表达)作为构成社会关系和法律秩序的本位性要素。公民权利的平等保护不仅是社会主义法治优越性的体现,而且是经济体制改革、政治体制改革、司法体制改革乃至整个社会发展的一项重要指标。近二十多年来,每一项重大制度的改革实质上都可以归结为重新认识和调整权利义务关系、加大平等保护公民自由和权利的力度。中国的社会发展和法治发展的进程就是公民权利要求和权利意识不断增长的过程,是公民权利平等保护机制逐步健全和完善的过程。因此,我们应当树立权利本位和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观念,增强平等地保护公民的自由和权利的意识,摆正公民权利与国家权力的关系,反对官本位和长官意志。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建立在马克思主义理论基础上的、反映和指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实践的现代法治理念。它既有包容一切先进的法 治理念的进步性,又有立足现实、强调历史发展阶段的具体性。忽略其进步性,容易导致迁就人治的现实倾向;忽略其具体性,则容易导致超越现实可能性的空想或思想混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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