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照明全负荷试验记录
电气照明系统全负荷试运行记录

施工单位
质检员
施工员
记录员
日8:30 运行电流78A,运行电压215V;
日10:30 运行电流79A,运行电压225V;
日12:30 运行电流79A,运行电压225V;
日14:30 运行电流78A,运行电压215V;
日16:30 运行电流78A,运行电压220V。
存在问题处理情况
/
结论
电气照明系统经连续8h全负荷试运行,运行情况正常,合格。
电气照明系统全负荷试运行记录
单位(子单位)工程名称
XX3#楼
施工单位
XX
建筑类别
框剪
总照明配电箱位号
AP1-4
试运行日期
年 月 日
总开关பைடு நூலகம்定电流(A)
320
连续运行时间(h)
8
总电源进线型号及线芯截面(mm2)
WDZA-YJY-4*240+120
试
运
行
情
况
照明系统灯具均投入运行,经8h通电试运行,空气开关、电度表及照明灯具、开关等运行情况正常,符合设计要求和规范规定。具体试运行数据记录如下:
电气照明全负荷试运行记录

电气照明全负荷试运行记录
工程名称
X泵站工程及其配套管网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X防洪勘测设计院
分部名称
监理单位
X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分项名称
施工单位
X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试运行时间
自 年 月 日 时 分开始,
至 年 月 日 时 分结束
序号
回路名称
设计容量(KW)
试运行时间
运行电压(V)
运行电流(A)
L1-N (L1-L2)
L2-N (L2-L3)
L3-N (L3-L1)
L1相
L2相
L3相
试运行情况及运行结论:
参加人员
施工单位检员
项目技术负责人
专业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
专业技术负责人)
注: 1、表中L1代表第一相、L2代表第二相、L3代表第三相、N代表零线(中性线)。
2、未委托监理的工程由建设单位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签名。
照明全负荷通电试运行记录

分部工程名称
建筑电气
分项工程名称
照明全负荷通电试运行
试 验 日 期
2010-11-10
施工执行标准名称及编号
GB50303-2002
项 目 经 理
卢晓明
施 工 图 号
填埋气预处理厂房D-1
试运行日期
盘柜编号
测试电
流值(A)
时间
PM
A
B
C
A
B
C
A
B
C
24
80
79
80
试运行结论: 合格
时间
PXT-F1
PXT-F2
A
B
C
A
B
C
A
B
C
24
79
78
79
80
79
80
79
78
79
试运行结论: 合格
验收结论
施工单位
项目专业质量检查员(签名):
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签名):
2010年11月11日
专业监理工程师(签名):
(建设单位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
年 月 日
照明全负荷通电试运行记录
编号:
单位工程名称
照明全负荷通电试运行记录
编号:
单位工程名称
杭州市第二垃圾填埋场沼气发电厂工程
分部工程名称
建筑电气
分项工程名称
照明全负荷通电试运行
试 验 日 期
2010-11-11
施工执行标准名称及编号
GB50303-2002
项 目 经 理
卢晓明
施 工 图 号
填埋气发电机主厂房D-3
试运行日期
电气照明(动力)全负荷试运行记录(全部)

表
C:10A
A-B B-C 380 380 380 380 380 380 380 380
额定电压 运行电压(v) C-A A-N 380 220 380 220 380 220 380 220
380/220(V)
B-N C-N 220 200 220 220 220 220 230 220
运行情况记录 插座加上负荷(自制电阻器)灯具、设备全部开启,达到了设计负荷,在运行中施工、 监理、建设单位均到场,不停巡视检查,均未发现问题。
结束试验时间 2006年11月27日16时00分
设计电流(A)
A:10A B:10A
运行电流(A)
运行时间
A
B
C
N
8:00~ 10:00
12
11.9 11.9
10:00~
12:00 11.9 12
12
负 12:00~
荷 14:00 12
12
12
运 14:00~ 行 16:00 11.9 11.9 11.9
记
录
表
C:10A
A-B B-C 380 380 380 380 380 380 380 380
额定电压 运行电压(v) C-A A-N 380 220 380 220 380 220 380 220
380/220(V)
B-N C-N 220 220 220 220 220 220 220 220
运行情况记录 插座加上负荷(自制电阻器)灯具、设备全部开启,达到了设计负荷,在运行中施工、 监理、建设单位均到场,不停巡视检查,均未发现问题。
结论 试验人:
经试运行三相负荷平衡,开关(包括柜、箱内的开关)、线路不过热,电气设备运转 正常,能满足安全及功能要求。
电气照明(动力)全负荷试运行记录

2017年10月25日
7 时12
额定电压
220
运行电流(A)
运行时间
L1 L2 L3
N
运行电压(V) L1-L2 L2-L3 L3-L1 L1-N
L2-N L3-N
8:00 36 36 38 41 380
380
380
220
220
220
10:00 36 36 38 41 380
380
380
220
220
行
20:00 36 36 38 41 380
380
380
220
220
220
记
22:00 36 36 38 41 380
380
380
220
220
220
录
24:00 36 36 38 41 380
380
380
220
220
220 380
380
380
220
220
220
4:00 36 36 38 41 380
电气照明(动力)全负荷试运行记录
工程名称
潍坊3D打印孵化器
施工单位
分项工程名称 开始试验时间
建筑物照明通电试运行
监理(建设) 单位
2017年10月24日
7
时 12 分
结束试验时 间
设计电流(A) L1: 365A L2: 365A L3: 365A
鲁DQ-040潍坊大兴建筑有限公司
潍坊九州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结论
运行正常,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
试验人:
施工单位 专业质量检查员:
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
监理(建设)单位
专业监理工程师: (建设单位项目专业负责人)
电气照明全负荷试验记录

、
检验结果
经全数检查试验,照明灯具配电箱安装正确,绝缘电阻测试合格,开关与灯具控制灵活,顺序正确,该电气照明系统总体运行正常。
经照明全负荷试验,该电气照明系统的安装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合格。
参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加
人
员
监理(或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
专业技术负责人
质检员
试验员
内容总结
(1)电气照明全负荷试验记录
电气(diànqì)照明全负荷试验记录
工程名称
部位
1~6层
被测系统
照明系统
采用标准
GB50303-2002
试验要求
所检项目符合设计要求
试验日期
2005年8月10日
测试
、
检验情况
1、灯具配电箱安装完毕,绝缘电阻已测试合格
2、全部检查灯具控制的灵活性程度,控制准确。
3、开关与灯具控制顺序正确。
4、检查照明总体运状况。
电气照明系统全负荷试运行记录

电气照明系统全负荷试运行报验申请表
工程名称:江南水都七期(飞地)地块一2#地下室编号:01致:福建省中福工程建设监理公司(监理单位)
我单位已完成了电气照明系统全负荷试运行工作,现报上该工
程报验申请表,请予以审查和验收。
附件:
1、电气照明系统全负荷试运行记录。
承包单位(章)
项目经理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查意见:
项目监理机构 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总/专业监理工程师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气照明系统全负荷试运行记录
电气照明系统全负荷试运行记录
电气照明系统全负荷试运行记录
电气照明系统全负荷试运行记录
电气照明系统全负荷试运行记录
电气照明系统全负荷试运行记录
电气照明系统全负荷试运行记录
电气照明系统全负荷试运行记录。
照明全负荷通电试运行记录

照明全负荷通电试运行记录
E2.10 GB50303-2002 工程名称东宋镇大宋村小学教学楼分项工程名称电气安装
施工单位洛宁县建筑安装工程公司系统名称照明系统
试运行起止日期及时间年月日:起~年月日:止
试运行参数记录运行时间
电压(V)电流(A)
节
点
温
升
记录人
签名相线与相线相线与零线
L1
相
L2
相
L3
相
L1-L2 L2-L3 L3-L1 L1-N L2-N L3-N
2h 370 0.1
2h 360 0.2
2h 220 0.1
2h 220 0.2
2h 220 0.2
2h 220 0.1
试
运行情况记录
连续试运行12h无故障,每2h记录一组数据。
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
试运行人员:
施工单位监理(建设)单位
结论:
项目专业负责人:
项目专业质量检查员:
年月日(公章)结论:
项目专业监理工程师:
年月日(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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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照明全负荷试验记录
Ⅰ基本要求和内容
(1)电气照明工程安装施工完毕,应对照明配电箱、线路、开关、插座和灯具等做通电试验和电气照明系统全负荷试运行,以检验施工质量和设计的预期功能。
(2)在电气照明系统全负荷试运行之前,应对电气照明系统开展通电测试,并符合以下规定:
1)照明配电箱内电器、仪表等通电工作应正常;开关的整定值应符合设计要求,其可动部分动作应灵活,分、合闸应迅速可靠;漏电保护装置的动作电流应不大于30mA,动作时间不大于0.1s,模拟动作试验应正常、可靠;照明、插座回路控制应正确,且有名称或回路编号标识;
2)总照明配电盘(箱)内的照明系统的接地型式应按施工图的设计要求接线正确;
3)开关应切断相线,且操作灵活、接触可靠,通断位置应一致,控制应有序无错位;
4)插座接线应正确,采用能切断电源的带开关插座,开关应断开相线;
5)灯具应能正常发光,相线应经开关控制后再接到灯头;
6)风扇运转时扇叶、防护罩应无明显颤动和异常声响;调速开关控制应有序不错位;
7)测试过程若发现问题,应查明原因,及时处理,做
好记录;
8)填写电气照明系统通电测试情况,并经有关人员签证齐全。
(3)电气照明系统全负荷试运行是对建筑物整个电气照明系统在单位(子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前开展最终的综合性检验,其应在电气照明系统通电测试合格后开展,并应符合以下规定:
1)试运行时所有照明灯具均应开启,连续试运行时间内应无故障;
2)民用住宅照明系统通电连续试运行时间应为8h;
3)公用建筑照明系统通电连续试运行时间应为24h。
4)填写电气照明系统全负荷试运行情况,试运行情况每2h记录1次,试运行过程所出现的质量问题或故障以及排除结果应有记录,并经有关人员签证齐全。
(4)电气照明系统通电测试和电气照明系统全负荷试运行时,专业监理人员(建设单位专业人员)应在现场检查签证确认。
Ⅱ核查方法
(1)核查电气照明系统是否有通电测试,通电测试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是否有处理,处理结果是否符合要求。
(2)核查是否有电气照明系统全负荷试运行,通电连续试运行时间是否符合规定,试运行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或故障是否及时排除处理,处理结果是否符合要求。
(3)核查记录是否真实,签证是否齐全。
Ⅲ核定原则
凡出现以下情况之一,本项目核定为“不符合要求”。
(1)无电气照明系统通电测试或全负荷试运行记录。
(2)通电测试或全负荷试运行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或故障没有排除处理记录。
(3)记录不真实,签证不齐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