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2014年新沂市事业单位招聘20人

合集下载

江苏各地人才服务中心地址电话

江苏各地人才服务中心地址电话
05
六、
苏州市
1
苏州市人才服务中心档案代理部
苏州市干将西路288号
05
2
苏州工业园区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中心档案室
苏州工业园区旺墩路168号
4
3
苏州姑苏区人力资源开发中心档案室
苏州市西环路3068号
05
4
苏州高新区人力资源开发管理中心档案室
苏州高新区狮山路22号人才市场3楼
05
5
苏州市吴中区人才服务中心档案室
05
八、
连云港市
1
连云港市人才服务中心(档案接收)
连云港市新浦区朝阳东路22号档案室
05
2
连云港市人才服务中心(报到手续)
连云港市新浦区朝阳东路22号人才服务大厅
05
3
东海县人才管理办公室(档案接收)
东海县晶都大道人力资源大厦人才管理办档案室
05
4
东海县人才管理办公室(报到手续)
东海县晶都大道人力资源大厦人力资源服务大厅
05
5
灌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档案室(档案接收)
灌南县行政服务中心八号楼八楼
05
6
灌南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报到手续)
灌南县行政服务中心八号楼七楼740办公室
05
7
连云港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档案接收)
连云港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黄河路43号管委会一楼档案室
05
8
连云港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报到手续)
05
4
阜宁县人才服务中心
盐城市阜宁县上海路158号
05
5
射阳县人才服务中心
盐城市射阳县合德镇红旗路42号
05
6

未参保企业工伤认定中存在问题及建议

未参保企业工伤认定中存在问题及建议

未参保企业工伤认定中存在问题及建议宁战宏【摘要】近年来,劳动保障部门针对未参加工伤保险企业的工伤认定出现了一系列问题.主要是工伤认定争议不断增多,举证责任分配不清,工伤认定赔付程序繁复及工伤认定业务水平有待于提高.进而探讨了产生这些问题的多方面原因,并针对性地从加大联合执法力度、提高经办人员的专业素养、完善工伤认定程序几个方面提出了一些建议.【期刊名称】《社会保障研究》【年(卷),期】2012(000)005【总页数】6页(P76-81)【关键词】工伤保险;工伤认定;举证责任【作者】宁战宏【作者单位】江苏省新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江苏徐州,221400【正文语种】中文2010年《社会保险法》正式通过,2010年12月《工伤保险条例》进行了修订。

新修订的《工伤保险条例》扩大和调整了工伤保险适用和工伤认定范围,大幅度提高了工伤待遇水平。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从原来的48-6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提高至按上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发放。

以2010年的统计数据计算,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达到38万多元。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也大幅提高。

新的条例通过以前,部分统筹地区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过低,最低地区约为3万元、4万元,全国平均为10.24万元。

由于工伤保险待遇偏低,很多人选择民事赔偿或私下和解途径。

但民事赔偿是以诉讼法院地的城镇或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计算赔偿的,对于经济欠发达地区来说,民事赔偿数额比较低。

随着新《工伤保险条例》的实施,工伤赔偿的数额普遍超过民事赔偿数额。

部分原打算进行民事赔偿的工伤职工及其亲属在了解到相关规定后,觉得民事赔偿标准偏低,于是就到劳动保障部门要求工伤认定。

而目前我国企业中劳动力密集型的中小企业占大多数,用工需求越来越大,部分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缺乏劳动安全意识,导致生产过程中伤亡事故不断增多。

根据规定,工伤保险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职工本人不用缴纳。

江苏各地人才服务中心地址电话

江苏各地人才服务中心地址电话

1
市人才服务中心
市东进中路88号
09
2
响水县人才服务中心
市响水县双园路49号
00
3
滨海县人才服务中心
市滨海县人民中路170号
00
4
阜宁县人才服务中心
市阜宁县路158号
03
5
射阳县人才服务中心
市射阳县合德镇红旗路42号
00
6
建湖县人才服务中心
市建湖县近湖镇广场北巷3号
09
7
大丰市人才服务中心
大丰市金丰南大街6号
市铜山新区凤山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
08
4
市铜山区人力资源办公室档案室
市铜山新区行政区政府大楼五楼
07
5
邳州市人力资源办公室
邳州市新区行政中心7号楼
02
6
新沂市人力资源办公室
新沂市钟吾路51号
06
7
丰县人力资源办公室(档案接收)
丰县工农南路50号
06
8
丰县乡土人才市场(报到手续)
丰县中阳大道东首国土资源局一楼大厅
市区北路518号
03
6
涟水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涟水县县政府七楼726室
05
7
金湖县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
金湖县建设路109号
03
8
洪泽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洪泽县东十一道70号
01
9
盱眙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盱眙县企业服务大厦4楼407室
02
10
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才交流中心
市迎宾大道8道开发区管委会1705室
09
十、
05
10
灌云县人才流动管理办公室
灌云县城西苑中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701室

5月15日徐州市公务员招录体检分组人员名单

5月15日徐州市公务员招录体检分组人员名单

职务名称 法院干部 办事员 办事员 办事员 税收征管办事员 办事员 办事员 法院干部 法院干部 法院干部 检察干部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检察干部 办事员 办事员 办事员 办事员 办事员 法院干部 法院干部 检察干部 办事员 办事员 税收征管办事员 检察干部 办事员 办事员 法院干部 办事员 办事员 税收征管办事员 办事员 办事员 办事员 办事员 科员 科员 科员 科员 科员 科员 科员 科员 科员 科员 科员 科员 科员 科员 科员 科员 科员 科员 科员 科员 科员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1 2 3 4 5 6 7 8
徐州市贾汪区塔山镇党委 徐州市贾汪区塔山镇党委 徐州市贾汪区塔山镇政府 徐州市贾汪区镇国土资源所(参公管理) 徐州市贾汪区镇国土资源所(参公管理) 徐州市贾汪区镇国土资源所(参公管理) 徐州市贾汪区紫庄镇党委 徐州市贾汪区汴塘镇党委 徐州市泉山区区法院 徐州市泉山区区法院 徐州市市安监局 徐州市市安监局 徐州市市城管行政执法支队(参公管理) 徐州市市城管行政执法支队(参公管理) 徐州市市城管行政执法支队(参公管理) 徐州市市城管行政执法支队(参公管理) 徐州市市城管行政执法支队(参公管理) 徐州市市公务员局 徐州市市规划局 徐州市市国土局 徐州市市国土局鼓楼分局(参公管理) 徐州市市国土局鼓楼分局(参公管理) 徐州市市国资委 徐州市市环境监察支队(参公管理) 徐州市市环境监察支队(参公管理) 徐州市市环境监察支队(参公管理) 徐州市市环境监察支队(参公管理) 徐州市市环境监察支队(参公管理) 徐州市市环境监察支队(参公管理) 徐州市市检察院 徐州市市检察院 徐州市市检察院 徐州市市经信委 徐州市市劳动就业管理中心(参公管理) 徐州市市劳动就业管理中心(参公管理) 徐州市市老龄委(参公管理) 徐州市市老龄委(参公管理) 徐州市市民政局 徐州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徐州市市市政园林局 徐州市市水利局 徐州市市水利局 徐州市市委组织部 徐州市市卫生监督所(参公管理) 徐州市市卫生监督所(参公管理) 徐州市市卫生监督所(参公管理) 徐州市市卫生监督所(参公管理) 徐州市市卫生局 徐州市市文化行政综合执法支队(参公管理) 徐州市市中级人民法院 徐州市市中级人民法院 徐州市市中级人民法院 徐州市市总工会 徐州市铜山区大许镇政府 徐州市铜山区单集镇政府 徐州市铜山区房村镇政府

江苏省各地人才服务中心地址电话

江苏省各地人才服务中心地址电话

精心整理江苏省接收高校毕业生人事档案及办理报得手续公共就业人材服务机构联系方式序号单位及部门名称地点联系电话一、省(区、市)直1江苏省人材流动服务中心南京市鼓楼区广州路213 号二、南京市1南京市人材服务中心(档案接收)南京市北京东路63 号2南京市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报得手续)南京市北京东路63 号3南京市溧水区人材中心南京市溧水区中山路 3 号4南京市高淳区人材中心南京市高淳区镇兴路229 号南京市奥体大街69号新城科技园 1 号楼5南京市建邺区人材中心2楼6南京市浦口区人材中心南京市文昌路19 号7南京高新技术开发区人社区高新区丽景路 2 号三星大厦 1 楼社保大厅8南京市六合区人材服务中心南京市六合区白果路100 号9南京市江宁区人材服务中心南京市江宁区胜太路58 号10南京化学工业园区人社局南京化学工业园区方水道169-5 号三、无锡市1无锡市人材服务中心无锡市解放东路888 号2江阴市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中心江阴市虹桥北路138 号3宜兴市就业管理服务中心宜兴市教育西路 1 号4无锡市锡山区人材服务中心无锡市二泉中路139 号5无锡市惠山区人材服务中心无锡市堰桥镇文惠路 8 号6无锡市滨湖区人材服务中心无锡市梁青路 718 号7无锡市崇安区人材服务中心无锡市解放南路688 号8无锡市南长区人材服务中心无锡市通扬南路80 号9无锡市北塘区人材服务中心无锡市凤宾路 58 号10无锡市新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无锡市长江北路 2 号四、徐州市1徐州市人力资源办公室徐州市云龙区食品城维维大道15 号徐州人力资源服务中心2徐州市贾汪区人力资源办公室贾汪区新城区政府办公大楼A楼 214 室3徐州市铜山区人力资源办公室徐州市铜山新区凤山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4徐州市铜山区人力资源办公室档案室徐州市铜山新区行政区政府大楼五楼5邳州市人力资源办公室邳州市新区行政中心 7 号楼6新沂市人力资源办公室江苏新沂市钟吾路51 号7丰县人力资源办公室(档案接收)丰县工农南路 50 号8丰县乡土人材市场(报得手续)丰县中阳大道东首领土资源局一楼大厅9沛县人力资源办公室沛县新城区沛公路 2 号,西楼710 室10睢宁县人力资源办公室睢宁县政府办公中心中楼113 室11徐州市人材服务中心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划分中心徐州市蟠桃山路15 号五、常州市1常州市人材市场管理办公室常州市北直街 35 号2金坛市劳感人事档案中心金坛市东门大街67 号3溧阳市人材沟通服务中心溧阳市南环路 65 号4常州市武进人力资源市场武进区武南路518 号六、苏州市1苏州市人材服务中心档案代理部苏州市干将西路288 号0512-******** 2苏州工业园区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中心档案室苏州工业园区旺墩路168 号3苏州姑苏区人力资源开发中心档案室苏州市西环路3068 号4苏州高新区人力资源开发管理中心档案室苏州高新区狮山路22 号人材市场 3 楼5苏州市吴中区人材服务中心档案室苏州市吴中区塔韵路178 号6苏州市相城区人材服务中心档案室苏州市相城区庆元路168 号7苏州市吴江区人材服务中心档案室苏州市吴江区人民路300 号8张家港市人材中心档案室张家港人民东路65 号9太仓市人材服务中心档案室太仓市柳州市38 号10昆山市人材沟通服务中心人材资信科昆山市崂山路9 号11常熟市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中心档案室常熟市珠江路222 号七、南通市1南通市人材服务中心南通市青年西路109 号2南通市崇川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南通市青年东路94 号南通市城港路58 号港闸区人力资源和3南通市港闸区人材服务中心社会保障局 819室4南通市经济开发区人材服务中心南通市经济开发区福州路10 号5南通市通州区人材服务中心南通高新区横河南路528 号6海安县人材沟通服务中心海安县城长江东路10 号0513-******** 7海门市人材服务中心海门市解放中路642 号8启东市人材服务中心启东市汇龙镇长江中路578 号9如东县人材服务中心如东县掘港镇泰山路16 号10如皋市人材服务中心如皋市民服务中心A212 室八、连云港市1连云港市人材服务中心(档案接收)连云港市新浦区旭日东路22 号档案室2连云港市人材服务中心(报得手续)连云港市新浦区旭日东路22 号人材服务大厅3东海县人材管理办公室(档案接收)东海县晶都大道人力资源大厦人材管理办档案室4东海县人材管理办公室(报得手续)东海县晶都大道人力资源大厦人力资源服务大厅5灌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档案室(档案接收)灌南县行政服务中心八号楼八楼6灌南县人材沟通服务中心(报得手续)灌南县行政服务中心八号楼七楼740 办公室7连云港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档连云港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黄河路43 号案接收)管委会一楼档案室8连云港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报连云港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黄河路43 号得手续)开发区行政服务中心二楼劳感人事窗口9赣榆县人材服务中心赣榆县县政府办公楼 119、121 室10灌云县人材流动管理办公室灌云县城西苑中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701 室九、淮安市1淮安市人材中心淮安市枚乘东路十九号2清河区人材沟通服务中心淮安市清河区北京北路 100 号3清浦区人材沟通中心淮安市清浦区延安西路清浦民生服务中心5楼507室4淮安区人材服务中心淮安区西长街 366 号5淮阴区人材市场管理办公室淮安市淮阴区北京北路 518 号6涟水县人材沟通服务中心涟水县县政府七楼 726 室7金湖县人材市场管理办公室金湖县建设路 109 号8洪泽县人材沟通服务中心洪泽县东十一道70 号9盱眙县人材沟通服务中心盱眙县公司服务大厦4楼 407室10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材沟通中心淮安市迎宾大道8 道开发区管委会 1705室十、盐城市1盐城市人材服务中心盐城市东进中路88 号2响水县人材服务中心盐城市响水县双园路49 号3滨海县人材服务中心盐城市滨海县人民中路170 号4阜宁县人材服务中心盐城市阜宁县上海路158 号5射阳县人材服务中心盐城市射阳县合德镇红旗路42 号6建湖县人材服务中心盐城市建湖县近湖镇广场北巷 3 号7大丰市人材服务中心大丰市金丰南大街 6 号8东台市人材服务中心东台市海盐路21 号人社局大院内北一楼9盐城市亭湖区人材服务中心盐城市建军东路180 号10盐城市盐都区人材服务中心盐城市盐都区行政中心4楼 0430 室11盐城市经济开发区人材服务中心盐城市开发区松江路18 号十一、扬州市1扬州市人力资源市场管理办公室(扬州市人材服扬州市扬子江北路1008 号务中心)2扬州市广陵区人材流动服务中心扬州市文昌中路548 号3扬州市邗江区人力资源市场管理办公室(扬州市扬州市百祥路89 号邗江区人材服务中心)4扬州市江都区人材服务中心江都区浦江路85 号5仪征市人力资源市场管理办公室仪征市大庆北路86 号6高邮市人材服务中心高邮市琵琶路63 号7宝应县人材沟通中心宝应县安宜东路84 号十二、镇江市1镇江市人材服务中心镇江市运河路100 号人材大厦404 镇江市人材服务中心档案室2丹阳市人材服务中心丹阳市云阳路32 号3句容市人材服务中心句容市宁杭路南门菜场商住楼A107 号4扬中市人力资源市场扬中市市里港西南路8 号5镇江市丹徒区人材服务中心镇江市丹徒新城龙山路 111 号6镇江市京口区人材服务中心镇江市京口路18 号7镇江市润州区人材服务中心镇江市御桥巷 1 号8镇江新区人力资源配置市场代理部镇江新区港中路111号十三、泰州市1泰州市人材服务中心泰州市凤凰东路68 号2靖江市人力资源就业管理中心靖江市人民中路123号3泰兴市人材服务中心泰兴市大庆西路37 号4兴化市人材服务中心兴化市英武北路79 号-35泰州市海陵区人材流动服务中心泰州市海陵南路628号6泰州市高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泰州市高港区港城路34 号7泰州市姜堰区人材流动服务中心泰州市姜堰区姜堰大道 390 号十四、宿迁市1宿迁市人材服务中心宿迁市洪泽湖路156号便民方舟 1 号楼2沭阳县人材中心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沭阳县广电大楼208室3沭阳县人材中心档案室沭阳县广电大楼206室4泗洪县人材服务中心泗洪县长江路 2 号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 501室5泗阳县人材沟通服务中心泗阳县行政服务中心332 室6宿迁市宿城区人材沟通服务中心宿迁市宿城新区成子湖路1号宿城区政府 222 室7宿迁市宿豫区人材沟通服务中心宿豫区井冈山路 2 号。

江苏省接收高校毕业生人事档案及办理报到手

江苏省接收高校毕业生人事档案及办理报到手

江苏省接收高校毕业生人事档案及办理报到手续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联系方式序号单位及部门名称地址联系电话接收人邮编一、省(区、市)直江苏省人才流动服务中心南京市鼓楼区广州路号二、南京市南京市人才服务中心南京市玄武区北京东路号档案室收南京市溧水区人才服务中心南京市溧水区中山路号档案室收南京市高淳区人才服务中心南京市高淳区镇兴路号服务中心号窗口收南京市浦口区人才服务中心浦口区江浦街道文昌路号档案室收南京市六合区人才服务中心南京市六合区雄州街道白果路号档案部收南京市江宁区人才服务中心南京市江宁区胜太路号档案室收三、无锡市无锡市人才服务中心无锡市广瑞路号档案管理科收江阴市人才服务中心江阴市文化西路号高校科档案室收宜兴市人才服务中心宜兴市教育西路号档案室收1 / 8四、徐州市徐州市人才服务中心徐州市云龙区维维大道号档案部门室收徐州市贾汪区人才服务中心贾汪区新城区政府办公大楼楼室档案部门收徐州市铜山区人才服务中心徐州市铜山区人民政府综合楼五楼阅档室收邳州市人才服务中心邳州市新区行政中心号楼档案室收新沂市人才服务中心江苏新沂市钟吾路号档案部门收丰县人才服务中心丰县工农南路号档案室收沛县人才服务中心沛县新城区县政府西楼室档案室收睢宁县人才服务中心睢宁县永康路县政府中楼室档案部门收五、常州市常州市人才服务中心常州市钟楼区北直街号档案室收金坛市劳动人事档案中心金坛市东门大街号档案中心收溧阳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溧阳市南环路号档案部门收常州市武进人力资源市场武进高新区武南路号人力资源市场档案部门收六、苏州市苏州市人才服务中心苏州市干将西路号档案代理部收2 / 8苏州工业园区人才交流中心苏州工业园区旺墩路号档案室收苏州姑苏区人力资源开发中心苏州市解放东路号开发中心档案部门收苏州高新区人力资源开发管理中心苏州高新区狮山路号人才市场楼档案室收苏州市吴中区人才服务中心苏州市吴中区塔韵路号档案室收苏州市相城区人才服务中心苏州市相城区庆元路号档案室收苏州市吴江区人才服务中心苏州市吴江区开平路号档案室收张家港市人才中心张家港市华昌路号港城大厦主楼号档案室收太仓市人才服务中心太仓市柳州路号档案室收昆山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昆山市崂山路号档案室(室) 收常熟市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中心常熟市珠江路号档案室收七、南通市南通市人才服务中心南通市青年西路号人事代理部收南通市通州区人才服务中心南通市通州开发区毕华路号档案室收海安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海安县长江东路号档案室收海门市人才服务中心海门市解放中路号档案室收启东市人才服务中心启东市长江中路号档案室收3 / 8如东县人才服务中心如东县掘港镇泰山路号人事代理科收如皋市人才服务中心解放路市民服务中心二楼档案室收八、连云港市连云港市人才服务中心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号档案室收东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东海县晶都大道劳动大厦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档案室收灌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灌南县行政服务中心八号楼八楼档案室收连云港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连云港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黄河路号管委会一楼档案室(室)孙乙文收赣榆县人才服务中心赣榆县青口镇黄海东路公共服务中心室档案部门收灌云县人才流动管理办公室灌云县伊山镇西苑南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室室档案室收九、淮安市淮安市人才服务中心淮安市高教园区枚乘东路九号档案室收淮安市清河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淮安市清河区北京北路号档案部门收淮安市清浦区人才交流中心淮安市清浦区延安西路号室档案部门收淮安市淮安区人才服务中心淮安区西长街号档案室收淮安市淮阴区人才服务中心淮安市淮阴区北京北路号档案部门收4 / 8涟水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涟水县红日大道县政府七楼室档案部门收金湖县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金湖县园林路号室管理办公室收洪泽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洪泽县东十一道号档案部门收盱眙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盱眙县企业服务大厦室档案部门收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才服务中心淮安市迎宾大道号开发区管委会室档案部门收十、盐城市盐城市人才服务中心盐城市东进中路号档案室收响水县人才服务中心江苏省响水县双园路号档案部门收滨海县人才服务中心滨海县人民中路号档案部门收阜宁县人才服务中心阜宁县上海路号档案部门收射阳县人才服务中心盐城市射阳县合德镇解放路号档案部门收建湖县人才服务中心盐城市建湖县人民南路号档案室收大丰市人才服务中心大丰市金丰南路号档案室管锐智收东台市人才服务中心东台市海盐路号市人社局南办公区档案部门王义侠收盐城市亭湖区人才服务中心盐城市建军东路号档案室收盐城市盐都区人才服务中心盐城市盐都区行政中心室档案部门收5 / 8盐城市经济开发区人才服务中心盐城市开发区松江路号档案部门收十一、扬州市扬州市人才服务中心扬州市扬子江北路号档案室收扬州市广陵区人才流动服务中心扬州市文昌中路号档案部门收扬州市邗江区人才服务中心扬州市百祥路号档案室收扬州市江都区人才服务中心江都区东方红路号档案室收仪征市人力资源市场管理办公室仪征市大庆北路号档案室收高邮市人才服务中心高邮市琵琶路号档案室收宝应县人才交流中心宝应县安宜东路号档案室收十二、镇江市镇江市人才服务中心镇江市运河路号人才大厦室档案室收丹阳市人才服务中心丹阳市云阳路号档案室收句容市人才服务中心句容市宁杭路南门菜场商住楼号文档中心收扬中市人才服务中心扬中市港西南路号档案室收镇江市丹徒区人才服务中心镇江市丹徒新区龙山路号档案室收镇江市京口区人才服务中心镇江市京口路号档案室收6 / 8镇江市润州区人才服务中心镇江市御桥巷号档案室收镇江新区人力资源配置市场代理部镇江新区港中路号代理部收十三、泰州市泰州市人才服务中心泰州市凤凰东路号档案室收靖江市人力资源就业管理中心靖江市人民中路号档案室收泰兴市人才服务中心泰兴市大庆西路号档案室收兴化市人才服务中心兴化市楚水路号档案部门收泰州市海陵区人才流动服务中心(收)泰州市海陵南路号档案部门收泰州市高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泰州市高港区港城路号人资中心收泰州市姜堰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泰州市姜堰区上海路号区政府大院号楼人才科室收十四、宿迁市宿迁市人才服务中心宿迁市洪泽湖路号便民方舟号楼档案室收沭阳县人才服务中心沭阳县广电大楼室档案室收泗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泗洪县仁和路号档案室收泗阳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泗阳县北京东路号行政服务中心室档案部门收7 / 8宿迁市宿城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宿迁市宿城新区成子湖路号宿城区政府室档案部门收宿迁市宿豫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宿豫区井冈山路号档案部门收8 / 8。

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加快推进我市农村基层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意见

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加快推进我市农村基层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日期】2011.06.14•【字号】徐人社发[2011]173号•【施行日期】2011.06.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就业促进正文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加快推进我市农村基层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意见(徐人社发〔2011〕173号)各县(市)、铜山区、贾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保障局:《市政府办公室转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加强农村基层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意见的通知》(徐政办发〔2010〕251号,以下简称“市政府办公室251号文件”)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市农村基层平台建设作出全面部署,是我市推进城乡就业一体化、建立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制度和促进社会就业更加充分的重要举措。

为全面贯彻落实市政府办公室251号文件精神,指导各地科学、规范、有序地推进农村基层平台建设,确保2012年底前全市高标准、高质量地实现城乡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服务体系全覆盖目标,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进一步明确农村基层平台建设目标和标准(一)目标任务。

按照到2012年底前我市所有行政村全部建立基层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的总体目标和序时进度,2010年底全市达到规定标准的村级平台不少于667个,2011年底不少于1550个,2012年底所有行政村全部达到规定标准(各地分解目标见附件1)。

(二)乡镇(街道)平台建设标准:1、设立专门工作机构并挂牌。

2、按规定足额配备专职工作人员,人口8万人(含)以下的镇工作人员配置不少于3人,8万人以上的镇配置不少于4人;专职人员持证上岗率达90%以上。

3、镇所在编人员、工作和项目经费纳入地方财政预算并足额拨付。

4、有不少于60平方米的独立服务场所,按规定悬挂标志标识、设置服务窗口和配备办公设备。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表彰江苏省医疗保险“千千万万”行动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表彰江苏省医疗保险“千千万万”行动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日期】2011.03.25•【字号】苏医管[2011]10号•【施行日期】2011.03.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表彰江苏省医疗保险“千千万万”行动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苏医管[2011]10号)各市医保经办机构:江苏省医疗保险“千千万万”行动自2008年实施以来,在全省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的大力支持下,在全省各级医保经办机构、社区劳动保障平台与定点医疗机构的共同参与下,“千千万万”行动取得了圆满成功,走访慰问广泛开展,政策宣传全面有力,调查研究深入推进,经办服务提升卓有成效,有力地促进了参保扩面和管理服务工作,为提升基本医疗保险的社会影响力、加快推进全省基本医疗保险事业持续健康发展产生了积极的作用。

在“千千万万”行动推进过程中,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高度重视,部分市局长亲自参与活动。

各级医保经办机构将此作为提高管理水平、改进经办服务的重要抓手,认真组织,注重创新,积极投身行动,确保了“千千万万”行动的实际效果,涌现出了一批先进集体和个人。

为褒扬先进,鼓励和引导各地持续深入地开展以保障民生为主题、以便民惠民为主要内容的创先争优活动,经考评,决定对南京市医疗保险结算管理中心等省辖市经办机构先进单位、南京市六合区社会保险管理中心等县(市、区)经办机构先进单位、南京市玄武区社会保险管理服务中心等先进社区劳动保障平台和王露等先进个人进行表彰。

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是党的十七大做出的重大决策部署。

省委、省政府及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对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作出了重要部署。

望各级医保经办机构以这次表彰为契机,以实现精确管理为目标,结合医疗保险“千千万万”行动,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为广大参保人员提供更加优质、便捷、高效的基本医疗保险公共服务。

公安局法制大队笔录系统成交招投标书范本

竞争性谈判文件项目编号:XZC项目名称:新沂市公安局法制大队笔录系统采购单位:新沂市公安局代理机构:新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编制时间:二〇一八年十月十日目录第一章谈判邀请 (3)第二章供应商须知 (6)第三章项目采购需求 (15)第四章合同草案条款 (22)第五章谈判响应文件的组成及格式 (23)第一章谈判邀请新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新沂市公安局委托,按照财政部门批准的采购计划,拟对新沂市公安局法制大队笔录系统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欢迎合格供应商报名参加。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项目名称:新沂市公安局法制大队笔录系统项目编号:XZC二、项目简介公安机关作为司法体系的重要环节,在实际工作中,基层公安干警存在很大的执法压力。

通过构建“公安智能执法辅助系统”,从智能执法的角度切入,进一步减轻基层民警的执法办案的难度和工作量,提高执法效率和质量,加强执法规范化、标准化建设。

新沂市公安局计划采购“智能执法辅助系统”软件一套,采购预算:人民币万元。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一)基本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的特定条件:无(三)查询及使用供应商信用记录:()由采购人查询信用信息。

()查询渠道包括:①“信用中国”网();②中国政府采购网();③“信用江苏”网(/index.htm);④“诚信徐州”网( )。

()截止时点(查询环节):评标结束前。

()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网页截屏打印,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

()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采购人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授予吴明府等31人徐州市技术能手荣誉称号的通知

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授予吴明府等31人徐州市技术能手荣誉称号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公布日期】2011.12.28
•【字号】徐人社发[2011]366号
•【施行日期】2011.12.28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授予吴明府等31人徐州市
技术能手荣誉称号的通知
(徐人社发〔2011〕366号)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徐州供电公司、江苏移动徐州分公司:按照《关于开展2010年徐州市职业技能竞赛系列活动的通知》(徐人社发〔2010〕65号)、《关于开展徐州电力行业职业技能竞赛的通知》(徐供电人〔2011〕158号)和《关于举办江苏省“亨通杯”电线电缆制造工和纺织纤维检验工职业技能大赛的通知》(苏人社发〔2011〕271号)要求,根据技能竞赛结果,经研究,决定授予吴明府等31人“徐州市技术能手”荣誉称号。

希望获得荣誉称号的同志戒骄戒躁、再接再厉,充分发挥模范和带头作用,努力再创新的成绩。

希望广大职工向受表彰的同志学习,刻苦钻研技术,努力提高自身素质,争当技术能手。

附件:徐州市技术能手名单
二○一一年十二月二十八日徐州市技术能手名单。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新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2014年新沂市事业单位招聘20人2014事业单位招聘信息| 事业单位考试真题及答案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作风正派,廉洁奉公,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三)年龄、户籍条件:
1.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人员、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2014年应届毕业生,户籍不限;定向招聘大学生村官或“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的职位,户籍不限;其他报考者限新沂籍或新沂生源;
2.报考“定向招聘大学生村官或‘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职位的人员须1979年8月31日及以后出生,报考其它职位的人员须1984年8月31日及以后出生;
(四)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的学位;
(五)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所报考岗位的身体条件;
(六)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具体见《新沂市201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

(七)定向招聘大学生村官或“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的职位,还须为:新沂市聘期已满1年且考核合格,现仍在新沂市村(社区)任职的省、市组织人社部门选聘的大学生村官或“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

(八)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停考期的人员;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全日制学生;与所报岗位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人员;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和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地点及方式
报名时间:2014年8月12日至8月14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报名地点:江苏省东陇海人才市场(新沂市中医医院对面)。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二)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且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资格未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可以改报其他职位。

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2.报名时须提交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彩色证件照6张;填写《新沂市201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报名信息中须提供有效通讯方式,并确保招聘期间联络畅通,否则责任和后果自负。

3.考生须提供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其中:
未就业毕业生须提供: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已就业毕业生须提供:①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②报到证原件或复印件(复印件加盖收取原件单位的公章);③现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须有领导签字,加盖主管部门公章)原件或原单位解除聘用合同的证明原件;
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须提供以上材料外,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我国驻外使领馆的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报考职位有其它要求的,还须提供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4.本次公开招聘收取报名考试费100元。

为减轻特困考生负担,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考生、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免考试费。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考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享受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5.各岗位的开考比例为1:3。

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由公开招聘主管部门按规定的程序核减招考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

报考被取消岗位并通过该岗位资格审查的人员,如符合其它职位的报考条件,可重新补报其它岗位(按原报名程序进行),补报名时间:2014年8月15日9:00—12:00;如不符合其它职位的报考条件,退还报名考试费用。

6. 报考人员原则上由本人办理报名手续,确有特殊原因需由他人代报的,代报者除提供报考者所需证件外,还须提供代报者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现场签名。

7.通过报名资格审查后的考生,于2014年8月22日上午8:30—12:00到江苏省东陇海人才市场领取《笔试准考证》。

8. 报名期间,每天报名结束后在新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布各职位报名情况。

三、考试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
考试方式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1.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

笔试考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

卷面满分为100分。

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

公开招聘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笔试时间:考生应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

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从准考证上获知。

3.笔试成绩在新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网站上公布。

(二)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
笔试阅卷结束后,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划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并从报考该岗位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岗位数3倍的比例(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

2.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面试,按百分制计算,面试成绩60分(含60分)为合格分数线。

面试成绩当场书面通知考生。

参加面试者缴面试费100元(特困考生面试费用减免政策同上)。

领取面试证的时间、地点、面试人员名单在新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布。

(三)总成绩计算方法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总成绩。

考生须通过新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查询考试成绩信息。

四、体检、考察
面试结束后,根据报考人员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并列者,从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

体检由新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

只复检一次。

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时,从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总成绩并列者,从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

体检合格者按规定组织考察。

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资格,从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总成绩并列者,从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

五、公示
对体检、考察都合格的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公示期内,如有举报,要求举报者真实署名,并提供联系方式,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问题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因取消聘用资格或自愿放弃等原因而出现缺额时,不再递补。

六、聘用
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报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列所在单位事业编制。

由用人单位与被聘用人员及时签订聘用合同,并严格按照聘用合同进行管理。

聘用人员实行12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转正定岗。

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个人自主择业。

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聘用单位报到上班的,一律视为自动放弃。

因取消聘用资格或自愿放弃等原因而出现缺额时,不再递补。

被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或聘用合同以及其他协议的,由考生本人在规定的期限内自行负责处理。

在报名初审、复审及公示等任何一个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职位所需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工作纪律
公开招聘工作要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切实增强招聘工作透明度。

加强考务管理,严肃考风考纪,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以及与该单位负责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从事公开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员及其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本办法招聘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应当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给予处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八、本公告由新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原标题:新沂市201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点击下载>>>
《新沂市201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xls
推荐阅读:
2014江苏事业单位招聘信息
/jiangsu/zhaopin/。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