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建设工程交通安全设施监理实施细则[全面]

合集下载

交通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交通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为加强交通工程建设过程中的质量控制,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及工程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二、编制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3.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4. 《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5. 《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6. 工程设计文件及相关技术资料7. 工程施工合同及监理合同三、监理工作范围1. 交通工程建设项目的设计、施工、监理等全过程2. 交通基础设施、交通安全设施、交通机电工程等各分项工程3. 交通工程建设项目的施工准备、施工过程、竣工验收等各个阶段四、监理工作内容1. 监理规划编制与实施(1)根据工程实际情况,编制监理规划,明确监理工作目标、内容、方法、措施及进度安排。

(2)组织实施监理规划,确保各项监理工作有序进行。

2. 施工单位资质审查(1)审查施工单位资质,确保其符合工程要求。

(2)审查施工单位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等文件,确保其符合工程要求。

3. 施工现场管理(1)对施工现场进行巡视检查,及时发现并纠正施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2)监督施工单位按照设计文件和施工规范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

(3)对施工现场的安全、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等工作进行监督,确保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4. 材料设备管理(1)审查材料设备供应商资质,确保其符合工程要求。

(2)审查材料设备质量,确保其符合设计要求。

(3)监督材料设备进场、使用、退场等过程,确保材料设备质量。

5. 施工进度控制(1)制定施工进度计划,确保工程按期完成。

(2)监督施工单位按照施工进度计划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进度。

6. 质量控制(1)对施工过程进行质量检查,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设计要求。

(2)对关键工序、隐蔽工程等进行旁站监理,确保施工质量。

(3)对工程质量问题进行跟踪处理,确保问题得到及时解决。

7. 竣工验收(1)审查竣工验收申请,确保其符合规定要求。

交通安全设施监理实施细则范文

交通安全设施监理实施细则范文

交通安全设施监理实施细则范文一、总则为了加强对交通安全设施的监理工作,确保交通设施的正常运行和安全使用,提高道路交通安全水平,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实施细则。

二、监理任务1.对交通安全设施的建设、维护和管理进行监督和管理,确保设施符合相关技术规范和标准。

2.监督交通安全设施的使用情况,及时发现和处理设施存在的问题和隐患。

3.组织开展交通安全设施改造和维修工作,确保设施的良好状态。

4.对新建、扩建和改建的道路及其交通安全设施的设计方案进行审查和监督,确保符合安全性要求。

5.指导交通安全设施维护单位进行日常工作,提高设施的维护质量和管理水平。

6.协助相关部门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广大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

三、监理责任1.交通安全设施监理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具备一定的监督管理能力。

2.交通安全设施监理员应积极配合政府部门和其他相关单位的工作,共同推进道路交通安全工作。

3.交通安全设施监理员应保持公正客观的态度,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不得收受贿赂或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4.交通安全设施监理员应及时上报设施存在的问题和隐患,并积极参与解决工作,确保设施的正常使用和安全运行。

5.交通安全设施监理员应定期对设施进行检查和维护,并报告相关单位进行处理。

若发现严重问题,应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并配合处理。

6.交通安全设施监理员应组织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增强社会公众的交通安全意识,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

四、监理措施1.交通安全设施监理员应定期检查设施的使用情况,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

2.交通安全设施监理员应对交通安全设施进行维护管理,并制定相应的保养计划。

3.交通安全设施监理员应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设施存在的问题和隐患,并提出改进措施。

4.交通安全设施监理员应定期组织巡查和督导,确保设施的正常使用和安全运行。

5.交通安全设施监理员应加强对施工单位的监督,确保施工符合相关技术规范和标准。

6.交通安全设施监理员应参与交通安全设施的改造和维修工作,确保设施的良好状态。

交通安全设施监理实施细则

交通安全设施监理实施细则

交通安全设施监理实施细则一、引言为了加强交通安全设施的建设和管理,确保交通安全设施的质量和效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细则,结合我国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二、适用范围本实施细则适用于我国范围内交通安全设施的监理工作,包括交通标志、交通标线、交通信号灯、交通隔离设施、交通监控设施等交通安全设施的监理。

三、监理原则1. 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监理单位应当公平、公正、公开地开展监理工作,确保监理结果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2. 质量第一的原则:监理单位应当将质量作为监理工作的首要目标,确保交通安全设施的质量和效果。

3. 预防为主的原则:监理单位应当采取预防措施,及时发现和纠正交通安全设施建设中存在的问题,防止问题的扩大和重复发生。

4. 科学、规范的原则:监理单位应当采用科学、规范的方法和程序进行监理工作,确保监理工作的有效性和准确性。

四、监理内容1. 监理单位应当对交通安全设施的设计、施工、验收等全过程进行监理,确保交通安全设施的质量和效果。

2. 监理单位应当对交通安全设施的设计方案进行审查,确保设计方案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3. 监理单位应当对交通安全设施的施工过程进行监督,确保施工质量和进度。

4. 监理单位应当对交通安全设施的验收进行监督,确保验收的公正性和准确性。

五、监理程序1. 监理单位应当根据监理合同的要求,制定监理计划,明确监理目标、监理内容、监理方法等。

2. 监理单位应当对交通安全设施的设计方案进行审查,提出意见和建议,确保设计方案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3. 监理单位应当对交通安全设施的施工过程进行监督,包括对施工单位的资质、施工人员、施工材料、施工设备等进行审查,确保施工质量和进度。

4. 监理单位应当对交通安全设施的验收进行监督,包括对验收程序、验收标准、验收结果等进行审查,确保验收的公正性和准确性。

六、监理责任1. 监理单位应当对监理工作承担责任,包括对监理工作的质量、进度、安全等承担责任。

交通安全设施监理实施细则范文(三篇)

交通安全设施监理实施细则范文(三篇)

交通安全设施监理实施细则范文是指在道路建设和交通工程项目中,监督和管理交通安全设施的安装、维护和使用的具体规定。

下面是交通安全设施监理实施细则的内容:1. 监理资格要求:监理机构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和监理人员必须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经验。

2. 设计审查:监理机构对交通安全设施的设计文件进行审查,并与设计单位进行沟通和协商,确保设计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

3. 施工监督:监理机构对交通安全设施的施工过程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施工符合设计文件和施工规范要求。

4. 质量评估:监理机构对交通安全设施的质量进行评估和检测,确保设施的使用性能和安全性能符合要求。

5. 使用维护:监理机构对交通安全设施的使用和维护进行监督和指导,确保设施的有效性和持久性。

6. 监理报告:监理机构对监理过程和结果进行记录和报告,及时向相关部门和项目管理者提供监理意见和建议。

7. 监督检查:相关部门对监理机构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监理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通过以上的实施细则,可以保证交通安全设施的质量和有效性,提高道路交通的安全性和顺畅性。

同时,也能够加强对交通工程项目的管理和监督,提高工程项目的质量和效益。

交通安全设施监理实施细则范文(二)导言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和城市交通流量的增加,交通安全问题日趋突出。

为了保障行人和车辆的安全,提高交通运输的效率,交通安全设施的建设和维护显得尤为重要。

为此,本细则旨在规范交通安全设施监理工作,确保设施的合理性和高效性。

第一章监理范围和原则1.1 监理范围交通安全设施监理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交通信号灯的布设和运行状况监测;2)交通标志和标线的设置和更新监督;3)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的施工和维护过程监理;4)交通安全设施变更或拆除前的评估和审批;5)其他与交通安全设施监理相关的工作。

1.2 监理原则1)科学性原则:监理工作应建立在科学、合理的基础之上,确保交通安全设施的布设和使用符合交通规则和安全要求。

交安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交安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交安工程监理实施细则1. 引言本文档旨在规范交安工程监理实施过程,确保工程安全、质量和进度。

交安工程监理是保障项目交通安全、提高工程质量的重要环节。

本细则涵盖了监理范围、监理职责、监理流程等内容,为监理人员提供明确的指导,保证监理工作的有效开展。

2. 监理范围交安工程监理适用于所有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包括但不限于道路、桥梁、隧道、高速公路、轨道交通等。

监理范围包括项目前期调研、设计审查、施工监理和竣工验收等各个环节。

3. 监理职责3.1 项目前期调研•在项目启动前,进行相关调研,包括交通流量、现有道路情况、环境因素等,为工程设计提供依据。

•协助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对交安工程提出建议和意见。

3.2 设计审查•对项目设计文件进行审查,确保设计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

•评估设计方案的合理性和可行性,提出改进建议。

•协调设计单位与建设单位的合作,确保设计文件的及时交付。

3.3 施工监理•监督工程施工过程,确保施工符合设计要求。

•审查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等相关文件。

•检查施工质量,及时发现并纠正存在的问题。

•监控施工进度,协调解决施工中的问题,确保工程按时完成。

3.4 竣工验收•协助编制竣工验收报告,对工程成果进行验收。

•对工程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总结和整改。

•向建设单位提出后续维护和管理的建议。

4. 监理流程4.1 初步准备阶段•确定监理需求,制定监理计划。

•成立监理团队,明确监理人员的职责和任务。

•建立监理档案,保存相关文件和资料。

4.2 项目前期调研阶段•收集项目相关信息,进行现场勘察和调研。

•编写调研报告,提出可行性建议。

4.3 设计审查阶段•审查设计文件,与设计单位沟通并提出审查意见。

•编制设计审查报告,确定设计方案。

4.4 施工监理阶段•验收工程进场前的准备工作,包括临时设施、材料等。

•监理施工过程,检查质量和进度,记录施工情况。

•发现问题时,及时提出整改要求和建议。

•定期召开工作例会,沟通和协调相关方的工作。

交通安全设施监理实施细则范文(3篇)

交通安全设施监理实施细则范文(3篇)

交通安全设施监理实施细则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交通安全设施的监理工作,保障交通安全设施的质量和安全性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对交通安全设施工程(包括新建、改建、扩建)的监理活动。

第三条交通安全设施监理工作应遵循公正、独立、科学、准确、严谨的原则。

第四条交通安全设施监理工作应通过审核设计文件、施工方案,参与施工过程的监督,开展现场检查和试验,验收监理成果等方式,确保交通安全设施工程的质量。

第二章监理备案和资格要求第五条从事交通安全设施监理工作的机构和个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具备并获得交通安全设施监理专业资质并在有效期内。

(二)具备与监理任务相适应的人员和设备。

(三)具备相应的交通安全设施监理项目经验。

第六条交通安全设施监理机构应当依据国家相关规定向交通安全设施监管部门备案,并按照备案程序进行备案。

第七条交通安全设施监理机构应当及时更新备案信息。

第八条交通安全设施监理机构应当制定健全监理操作规程,并定期组织监理人员进行培训,提高技能和素质。

第三章监理责任和工作要求第九条交通安全设施监理机构应当为监理工程项目指派专职或兼职的监理师,负责监理工程。

第十条监理师应当具备监理资格,并参加备案机构组织的相关培训。

第十一条监理师执行监理工作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独立公正:不受任何非法利益干扰,依法履行监理职责;(二)科学准确:根据国家标准和相关规范进行监理检查和评估;(三)全面细致:对监管过程全程记录,确保监管工作全面、细致、准确。

第十二条监理师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和相关标准要求,对交通安全设施工程的设计文件、施工方案进行审核,并提出合理化建议。

第十三条监理师应当对交通安全设施工程的施工过程进行监督检查和验收监理成果。

第十四条监理师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和相关规范,对交通安全设施工程进行现场检查和试验,确保交通安全设施的质量和安全性能。

第十五条监理师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保守国家秘密,不得泄露监理工程项目的商业秘密。

交通安全设施监理实施细则

交通安全设施监理实施细则背景近年来,交通事故频发,给社会造成了巨大的财物损失和人员伤亡。

为了确保道路交通的安全和畅通,各级政府投资了大量资金建设和完善道路交通安全设施。

然而,一些建设单位在建设过程中存在着不合理和低质量的情况,使得交通安全设施的有效性得不到保证。

因此,为加强对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的监督,保障道路交通的安全,发文制定本实施细则。

监理实施细则内容一、监理人员要求1.监理人员应具备相应的道路交通、工程技术等方面的专业知识,并且具有较强的监理能力和工作经验;2.监理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本实施细则,确保监理工作能够依法、科学、合理开展;3.监理人员应在工程交工之前现场稽查,查看相关材料和设施情况,确定准备开展监理工作。

二、监理范围1.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建设工程;2.道路交通安全设施改造工程;3.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维修。

三、监理工作内容1.开展工程前期的审图、签证、预验、验收等工作,在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等前后相应各方配合下,确保工程规划符合国家和相关部门的规定和标准;2.建设单位建设时,监理人员要及时审查现场的道路交通安全设施资料,包括一些设计文件、施工方案文件、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完成图表和基本资料等进行审核,确保施工方案符合规定要求,监督道路交通安全设施按标准施工;3.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建设或者改造施工完成后,对项目施工质量进行验收,在确保各项工作符合施工方案和标准要求的前提下,项目验收通过,并提出完善改进意见。

四、监理实施规范1.监理人员应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本实施细则的对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建设、改造、维修等的标准要求进行监管;2.建设单位应按照施工方案进行施工,严格按照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建设、改造、维修等施工标准要求进行施工;3.监理单位要负责实施现场监理,对施工是否合乎规范进行监督,对进度、施工质量相关问题提出建设性意见;4.监理人员应按照合同和监理工作计划的要求开展监理工作,严格遵守监理工作中应注意的事项和注意事项。

交通安全设施监理实施细则

交通安全设施监理实施细则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交通安全设施的建设和管理成为了保障人们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一环。

为了规范交通安全设施的监理工作,本文将制定实施细则,以提高交通安全设施的质量和安全性能。

一、引言交通安全设施是保障道路交通参与者安全的重要设施,包括交通标志、标线、护栏、信号灯等。

监理作为交通安全设施建设过程中的重要环节,对于确保设施的质量和安全性能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制定交通安全设施监理实施细则,旨在明确监理职责,规范监理行为,提高监理效果,从而确保交通安全设施的质量和安全性能。

二、监理范围监理范围包括道路交通标志、标线、护栏、信号灯等交通安全设施。

监理人员应根据设施的类型和区域特点,对设施的规划、设计、施工、验收等全过程进行监督和管理。

三、监理职责1、监督检查:监理人员应对交通安全设施的施工过程进行全面监督,确保施工符合相关规范和设计要求。

2、记录管理:监理人员应对施工过程中的关键环节和重要数据进行记录,并整理成档案,以便后续查询和管理。

3、纠正违规行为:监理人员应发现并纠正施工过程中存在的违规行为,确保设施的质量和安全性能。

4、协调沟通:监理人员应与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等各方进行协调沟通,及时解决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四、监理工作1、巡视检查:监理人员应对交通安全设施进行定期巡视检查,及时发现并处理存在的安全隐患。

2、资料整理:监理人员应对施工过程中的相关资料进行整理,包括工程图纸、施工合同、验收报告等。

3、纠正违规行为:监理人员应发现并纠正施工过程中存在的违规行为,确保设施的质量和安全性能。

五、监理报告1、报告内容:监理人员应定期撰写监理报告,报告内容应包括施工进度、质量状况、安全隐患及处理情况等。

2、报告用途:监理报告是监理人员向建设单位汇报工作的重要手段,也是建设单位对交通安全设施进行管理和监督的重要依据。

六、监理质量控制1、人员培训:监理单位应对监理人员进行交通安全设施相关知识和技能的培训,提高监理人员的专业素质和业务能力。

交通安全设施监理实施细则

交通安全设施监理实施细则一、引言本实施细则旨在规范交通安全设施监理工作,确保交通安全设施的合理布局、科学设计以及建设与维护的质量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

本细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规范》(JTG D81-2017)、《公路交通安全设施施工技术规范》(JTG F81-2017)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编制。

二、监理目标1.确保交通安全设施的合法性和有效性,防止交通安全隐患。

2.提高交通安全设施的施工质量,确保设施的稳定性和耐久性。

3.加强交通安全设施的维护和管理,保障设施的正常运行。

4.防止交通安全设施的失效和损坏,降低交通事故发生率。

三、监理职责1.提前介入:监理人员应在交通安全设施项目开始前与建设单位沟通,了解项目要求,并在施工过程中进行监督。

2.材料审核:对交通安全设施使用的材料进行审核,确保符合相关标准和规定。

3.技术指导:提供必要的技术指导,及时解决施工中遇到的问题,确保施工质量和安全。

4.质量检查:对交通安全设施的质量进行检查,包括设施尺寸、颜色、反光性能等方面,确保符合相关质量要求。

5.进度监控:对交通安全设施的施工进度进行监控,及时发现并解决施工延误的问题。

6.安全检查: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确保施工过程安全可控。

7.验收工作:参与交通安全设施的验收工作,确保符合相关验收标准和规定。

四、监理工作流程1.前期准备工作:o了解项目背景和有关法律法规。

o组织编制工程质量管理计划和监理方案。

o编制监理工作日志和工作台帐。

2.施工前监理:o审核施工单位的技术人员资格和施工计划等相关文件。

o参与施工单位的交底和工作会议,了解施工方案和质量控制措施等。

o对施工现场进行勘察和检查,评估工程安全风险,提出整改意见。

3.施工中监理:o对施工过程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并处理施工中的问题。

交通安全设施监理实施细则(最新版)

交通安全设施监理实施细则(最新版)Safety management refers to ensuring the smooth and effective progress of social and economic activities and production on the premise of ensuring social and personal safety.( 安全管理)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部门: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本文档文字可以自由修改交通安全设施监理实施细则(最新版)1、审查开工报告承包人向驻地办提交开工报告,开工报告包括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施工位置及具体桩号、原材料和预制件的产品检验合格证、材料数量、机械设备型号和人员配备,经审查均符合合同、规范要求,报高驻办审核,由工作站审批。

2、审查试验段开工报告所有交通安全设施施工均应先做试验段。

驻地办收到试验段开工报告后,经审查认为试验段位置、长度选定合适,工艺、材料、机械设备、试验检测、人员配备能满足规范要求,即可签发试验段开工报告。

3、审查、批准试验段总结报告承包人按试验段报告内容进行施工,驻地办通过旁站,用各项目对应的技术规范进行检查,如达到技术规范要求,由承包人编制试验段总结报告驻地办审查、高驻办审批。

4、正式施工的旁站监理及验收单项工程试验段总结报告批准后即可正式开始施工。

所有施工工序如放样、基础开挖、混凝土浇筑、安装、调试、缺陷处理等都要逐一经旁站检查并验收,坚持上一道工序未经监理签认,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的原则。

5、交工验收单项工程完成后,驻地办按照各项目对应的技术标准进行检查验收,驻地办报高驻办进行交工验收(工作站派人参加)。

6、签认中间交工证书高驻办在接到承包人中间交工证书后,根据旁站监理资料、交工验收资料,现场外观情况,确定是否签认中间交工证书,报工作站审批。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连云港新海至徐圩港区公路建设项目工程交通安全设施监理实施细则编制:审核:批准:江苏东南交通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连云港新海至徐圩港区公路建设项目XX-JL总监办2014年1月1日目录一、工程概况 (1)二、监理工作依据 (2)三、监理质量控制原则 (2)四、质量目标分解 (2)五、施工难点及监理要点 (2)六、预控要点 (11)七、适用规范 (12)连云港新海至徐圩港区公路建设项目工程交通安全设施监理实施细则一、工程概况本项目起点连云港市云台农场,终点为海堤公路,全长约26千米.设计为一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为100千米/h.根据道路规划调整,标准路段采用双向4车道.设计内容有: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护栏、防眩设施、轮廓标及里程碑等.(一)交通标志标志类型:本项目交通标志主要包括警告、禁令、指示、指路等.标志结构:全线交通标志主要设计为单柱式标志、单悬臂式标志、双悬臂式及附着式,具体形式主要根据道路条件和交通标志类型选择确定.标志设计原则:交通标志的设置尽可能不偏设、不漏设、不多设,严禁错设.标志位置恰当,信息简洁、明确.标志板材料:所有标志板面均采用铝合金板、合成树脂类材料,版面面积大于10平方米的标志,底板厚δ=3米米外,,版面面积小于10平方米的标志,底板厚δ=2米米.标志反光材料:根据有关规定,并结合不同位置标志视认性的差异,本设计中的所有标志均采用二级反光膜.标志版面颜色:指路标志版面颜色均为蓝底白图案,告示标志:一般为白底、黑字、黑图案、黑边框.警告、禁令、辅助标志及百米桩、公路界碑等按相关规范执行.标志版面尺寸设计原则:指路标志尺寸为5.0米*3.0米;单立柱标志尺寸为1.6米*0.36米,0.8米*0.8米等.(二)交通标线(1)标线材料采用热熔型加玻璃珠2号涂料.使具有良好的耐磨性、可见性、防滑性、干燥性、无毒性.标线设置情况:(2)道路交通标线的色度应符合GB/T16311的规定;(3)路面标线的技术要求应符合JT/T280、GN47、GN48的要求;(4)地面标线施工前必须加划底漆(下粘剂),标线涂层厚度 1.8±0.2米米,材料用量按4千克/㎡控制.标线表面撒玻璃珠,应分布均匀,含量0.3~0.34千克/㎡.(5)减速振动标线颜色为白色,其基础部分厚度为2米米,凸起部分厚度为5±1米米,振动标线材料建议采用进口优质材料.(三)护栏(1)护栏板采用310×85×4米米等截面波形梁,护栏立柱为Ф140×4.5米米钢管立柱.(2)本项目波形梁护栏采用的连接螺栓、拼接螺栓均采用特制的防盗螺栓.(3)护栏板、立柱、等护栏构件均采用Q235钢,外表用热镀锌防腐,镀锌量不小于600g/㎡.螺栓螺母、锚固件等镀锌量不小于350 g/㎡.(4)波形梁、端头、立柱等在长度和宽度方向不得出现焊接.(5)波形梁截面形状应采用冷弯加工成型的方法.拼接螺栓孔应在波形梁成型后一次冲孔完成.(6)波形梁护栏外观检查产品有无气泡、裂纹、疤痕、折叠、凹坑、凸起、压痕、擦伤等缺陷.(7)检查产品几何尺寸及距离端部15厘米处断面形状.(8)检查防腐层的厚度及所用材料.(9)钢材机械性能和冷弯试验指标应符合《碳素结构钢》(GB/T700-2006)的规定.(10)立柱应定位准确.立柱埋植深度和在道路横断面的位置不得随意改变.立柱采用打入式埋置.(11)波形梁连接正确,并拧紧所有螺栓.安装后的波形梁护栏,应与道路几何线性协调一致.(四)、防眩设施(1)防眩板高度为90厘米,防眩高度为1.8米.板面宽为20厘米,遮光角为11.3°,板距为1.0米.(2)防眩板采用玻璃钢材料,颜色为草绿色.色泽应均匀,无杂色,表面光滑.防眩板的支撑构件为支撑扁钢.(3)防眩板的钢构件应做热浸镀锌防腐处理.镀锌时应符合下表的规定,热浸镀锌所用的锌应为《锌锭》(GB/T470-1997)中所规定的 1号锌或2号锌.有螺纹的连接件在镀锌后,应清理螺纹或作离心分离处理.防眩板钢构件镀锌量要求(五)、轮廓标轮廓标反射体反光等级采用二级.(六)里程碑(桩)、百米牌(桩)、公路界碑(1)里程碑表面为白色,国道编号用红色.里程牌位蓝色、白图形,白边框.蓝色衬边.(2)百米桩为方柱体,柱体为白色,国道用红字.(1)公路界碑为方柱体,柱体为白色,正反面标识“公路界”黑色文字.二、监理依据1、本项目实施阶段的监理合同;2、业主单位与承包单位签订的承包合同及附件;3、业主单位提供的工程地质勘察报告及设计图纸;4、交通部颁布的有关施工及验收规范、规程及标准;5、交通部、江苏省颁发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6、已批准的本项目的监理规划;7、图纸会审纪要及承包商提交的并经过批准的本项目工程施工组织设计;三、监理质量控制原则1、坚持“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和全面质量管理要求.工程质量是监理工作的核心,与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协调统一,严格按合同要求、设计文件,依据国家有关法规和部颁的现行技术规范、规程和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及审定的施工技术方案进行工程质量控制.四、目标分解质量目标:根据业主与承包人签订的《施工合同》单位工程质量等级.五、施工难点及监理要点(一)交通设施材料要求1.道路交通标线采用反光热熔涂料.标线涂料应符合《道路交通标志标线》及“JT/T280”(路面标线涂料)、“GN48-1989”道路标线涂料(热熔型)的有关规定.车道的划分见图中标注,各类标线的颜色按照国标执行.2.敷设标线的路面表面应清洁干燥,在水泥砼或旧沥青路面敷设标线时需要预涂底油,水泥砼和沥青路面的下涂济不能混用.3.标线施工前,应对标线、图形、文字的位置进行测量放线,确定出精确位置后,再按图复核无误后才能敷设底涂,进行划线.(二)交通标志施工要求1.交通标志基础施工监理(1)施工前,必须依据设计图纸和现场交底的控制桩点进行标志位置的复测,并按施工需要放线要避开可能造成视线阻碍的构造物、高压线等,注意控制基础标高.浇筑混凝土基础应按图纸要求立模,配筋,回填土应分层夯实再做平台,监理旁站回填过程.(2)钢筋排列的形状及各部件尺寸应符合图纸要求,钢筋纵横交叉处应采用铁丝绑扎牢固,不滑动,不遗漏.模板与混凝土的接触面应平整,边缘整齐拼缝紧密牢固.预留孔洞位置准确,尺寸符合图纸要求.(3)法兰盘的安放位置应符合图纸要求.浇筑砼的强度应符合设计要求.浇灌混凝土时必须进行振捣,采用机械振捣应按层依次进行,捣固应密实,不得出现跑模,漏浆等现象.浇筑完结后应避免被阳光直晒,必须在养护7天以上,混凝土强度达到设计强度的 90%方能在其上面进行下一道工序.(4)混凝土表面外观必须平整、光洁,不允许出现蜂窝、麻面.(5)注意控制基础标高.应根据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按图纸要求及实际地形、地物的情况进行施工放样,每一分项工程应填报两份《施工放样报验单》,填写《施工记录》(记录每日工作的具体位置、放线情况).测量人员在放线定位完毕后,在基坑开挖前通知监理工程师以便查看或检测标志位置.基坑挖到图纸规定的深度和大小 ,混凝土应紧靠未松动的开挖面浇注,每个底座顶部的地面外露部分要立无缝钢模或覆膜竹胶版,如有超挖采用混凝土回填.(6)开挖的基坑要防止雨水进入,经监理工程师校核后立模或设置基础钢筋,设置的预埋连接螺栓和定位法兰盘经监理工程师校对核认后浇注混凝土,混凝土浇筑在基坑开挖后24小时内完成;混凝土振捣密实并注意定位法兰盘与基础对中、顶面水平、地脚螺栓外露长度、油纸保护;底座顶面抹平,所有外露边缘要修抹整齐、砼颜色一致.加工地脚螺栓所用的材料要符合设计要求.隐蔽工程检验合格后,现场填写《隐蔽工程检验记录》.回填土分层夯实,填到与基坑四周地面或坡面相平.基坑挖出的土石及时清理,回填土充分压实.(7)基础制作完毕后,每日填写记录施工的位置、基坑尺寸等资料,质检人员全面自检,自检合格后,报请监理人员检验,检验合格后,填写《中间检验申请单》及《隐蔽工程现场检查验收记录》(此报验段工序经现场监理检验签任后,填写此表,表中要标明标志类型、数量,报监理签认.2.支柱的制作与施工监理(1)立柱所用的钢板、角钢及槽钢应符合技术规范所列标准.凡钢管外径在152米米以下(含152米米)的立柱,采用普通碳素结构钢焊接钢管,并应符合《碳素结构钢》(GB/T700-1998)的要求;凡钢管外径在152米米以上的立柱,采用一般常用热轧无缝钢管,并应符合《结构用无缝钢管》(GB/T8162-1987)的规定.所用立柱必须完整,原则上不允许对焊拼接,若采用必须经监理工程师同意,且焊缝必须经无损探伤检测达到二级标准以上.(2)标志牌的支柱按技术规范和图纸的规定制作和安装.(3)每个标志的位置、桩号及其与路面边缘的偏距可由监理工程师现场确定.3.标志的制作、安装监理a.反光膜应尽量减少拼接,当粘贴反光膜不可避免出现接缝时,应使用反光膜产品的最大宽度进行拼接,接缝以搭接为主.当需要滚筒粘贴或丝网印刷时,可以平接,其间隙不应超过1米米.距标志板边缘50米米之内,不得有拼接.b.反光膜应粘贴于整个标志面,对于大型指路标志应超出边缘至少2厘米(粘贴之后切除多余部分).凡标志板的宽度或高度在1.2米以下者,贴用的反光膜不应有接缝.c.当生产多个相同图案的标志时应采用丝网印刷.(2)交通标志钢构件的防锈处理支撑交通标志的钢构件、螺栓、螺母均应进行热镀锌防腐处理,再喷锌处理.做喷塑处理的构件镀锌量不得小于350g/㎡,喷塑材料采用聚酯涂料,厚度为76u米,颜色为白色或乳白色.钢构件的钻孔、冲孔和焊接等作业,应在钢材进行表面防腐处理之前完成.(3)标志的安装标志基础施工时,如果遇到地下构筑物难以实施,可以在现场监理工程师或业主的指导下对基础位置地进行适当偏移.所有交通标志应按图纸的要求定位和设置地.安装的标志应与交通流方向接近成直角,在曲线路段,标志的设置角度应由交通流的方向确定.为了消除路侧标志表面产生的眩光,标志应向后旋转约5度 ,以避开车前灯光束的直射.对于路侧标志,标志板缘距离土路肩边缘不得小于25厘米,或者根据现场监理师的指示确定.(4)按《交通标志现场安装质量检验报告单》内容进行检查验收.4.交通标线的施工监理(1)标线施工前应将材料样品、施工方法报监理工程师,并喷涂一段试验标线,以此检验涂(漆)料配方是否满足图纸要求,施工机具和工艺是否合适.(2)标线位置以道路中心线为基准进行检查,对于人字线要先按设计图纸在路面放大样图,经检查符合设计要求后,方可动工.(3)喷涂油漆之前,道路表面上的污物,松散的石子和其他杂物应予以清除,喷漆时,道路表面应干劲和干燥,喷漆工作应在油漆与路面可获得均匀粘结的情况下进行.(4)认真检查施工机械设备,标线在施工完后,要对其进行保护,防止污染和破坏.(5)按《标线喷涂与安装现场质量检验报告单》内容进行检查验收.(三)其它注意事项(1)对于标志版面,其颜色均在版面设计图中一一标识,施工前务必进行核实,若出现疑问及时联系业主或设计单位.(2全线施工之前,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图纸对现场进行踏勘,确认现有道路情况是否与图纸所示相符.若现场与图纸不吻合的地方,应立即通知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进行相关调整.(四)监理要点A、交通标志:1) 交通标志的制作应符合GB 5768(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和JT/T279《公路交通标志板技术条件》的规定.2) 交通标志在运输、安装过程中不应损伤标志面及金属构件的镀层.3) 标志的位置、数量及安装角度应符合设计要求.4) 大型标志的地基承载力应符合设计要求.大型标志柱、梁的焊接部分应符合钢结构焊接规范的质量要求,无裂缝、未熔合、夹渣等缺陷.5) 标志面应平整完好,无起皱、开裂、缺损或凹凸变形,标志面任一处面积为50厘米×50厘米表面上,不得存在总面积大于10米米2的一个或一个以上气泡.6) 反光膜应尽可能减少拼接,任何标志的字符不允许拼接,当标志板的长度或宽度、圆形标志的直径小于反光膜产品的最大宽度时,底膜不应有拼接缝.当粘贴反光膜不可避免出现接缝时,应按反光膜产品的最大宽度进行拼接.B、路面标线1) 路面标线涂料应符合JT/T280《路面标线涂料》的规定.2) 路面标线喷涂前应仔细清洁路面,表面干燥,无起灰现象.3) 路面标线的颜色、形状和设置位置应符合GB 5768《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的规定和设计要求.C、波形粱钢护栏1) 波形粱钢护栏产品应符合《高速公路波形粱钢护栏》(JT/T281)及《公路三波形梁钢护栏》(JT/T457)的规定.2) 护栏立柱、波形粱、防阻块及托架的安装应符合设计要求.3) 为保证护栏的整体强度 ,路肩和中央分隔带的土基压实度不应小于设计值.达不到压实度要求的路段不应进行护栏立柱打入施工.石方路段和挡土墙上的护栏立柱的埋深及基础处理应符合设计要求.4) 波形梁护栏的端头处理及与桥梁护栏过渡段的处理应满足设计要求.4) 立柱壁厚、外径、长度不小于设计要求.5) 立柱打入法施工时,立柱顶部不应出现明显变形、倾斜、扭曲或卷边等现象.F、突起路标1) 突起路标产品应符合《突起路标》(JT/T 390)的规定.2) 突起路标的布设及其颜色应符合GB 5768{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的规定或符合设计要求.3) 突起路标与路面的粘结应牢固、耐久,能经受汽车轮胎的冲击而不会脱落.4) 突起路标应在路面干燥、清洁,并经测量定位后施工.G、轮廓标1) 轮廓标产品应符合《轮廓标》(JT/T388)的规定.2) 轮廓标的布设应符合设计及施工规范的要求.3) 柱式轮廓标的基础混凝土强度、基础尺寸应符合设计要求.4) 柱式轮廓标安装牢固,逆反射材料表面与行车方向垂直,色度性能和光度性能与设计相符.G、防眩设施1) 防眩设施的材质、镀锌量应符合《公路防眩设施技术条件》(JT/T 333)及设计和施工规范的要求.2) 防眩设施整体应与道路线形相一致,美观大方,结构合理.3) 防眩设施的几何尺寸及遮光角应符合设计要求.4) 防眩板的平面弯曲度不得超过板长的 0.3%.5) 防眩设施安装牢固.(五)实测项目六、预控要点1、施工单位资质审查2、施工图纸审核3、施工组织设计审核(1)检查承包人的工程进度计划是否与满足总工期要求,进度计划图表是否齐全;(2)审核施工方法、施工工艺是否合理、先进;(3)审查承包人进场的施工机械设备的数量、型号规格、生产能力和完好率,各种施工机具与分配技术要求相适应,各种施工机械设备的进场周转计划应于工程进度计划相适应;(4)审批、检查主要材料、成品、半成品的材原、材质和进场计划、对不符合要求的材料、成品、半成品,监理工程师有权拒绝使用并责令承包人限期清退出场;(5)审批承包人的质量保证体系;(6)审查环保、文明施工的措施和方案 .4、原材料、成品、半成品控制交通安全设施产品须经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检测,取得合格证,并经工地检验确认满足设计要求后方可使用,交通安全设施采用钢质材料时,必须进行防腐处理.(1)抽取试样是监理工程师控制质量的基本方法.监理工程师按合同规定的抽样频率抽样试验,通过检验用数据反映工程质量水平及时对缺陷工程进行处理,保证每道工序的质量.(2)原材料检验及监理程序框图(详见下页)(3) 对承包人的各种抽样频率、取样方法及试验过程进行检查,在承包人按规范规定进行全频率的抽样试验基础上,监理以20%的频率进行抽样试验,以鉴定承包人抽样试验结果是否真实可靠.5、测量控制监理工程师应在桥梁工程开工时要求承包人按规划、设计要求,准确定出各部位的高程,然后进行检查复测.在施工过程中,还需对每个分项、部位的位置及高程进行定位和检查.原材料检验及监理程序框图(1)监理工程师组织复测检查,如发现桩点有丢失或被移动的情况、图纸计算的桩位坐标或标高有错误等问题存在时,由监理工程师会同业主向设计院交涉,并由设计院负责解释、改正工作,直到监理工程师认为桩位没有错误,精度符合设计和施工的要求,并符合技术规范的标准为止.(2)监理工程师必须对平面基准点、高程基准点进行复核,复核发现问题应通过建设单位请设计单位到现场进行复测.监理复核最终结果应以书面形式交施工单位再次复测.(3)对施工单位加密的平面控制点、水准点进行复核,复核施工单位放样所采用的水准点(临时水准点)是否扰动,采用数据是否正确.并检查设置是否牢固(应不沉降、不位移),复核认可后以书面形式下达各点数据供施工单位使用.(4)检查施工单位仪器、水准尺检定时间和仪器精度是否满足要求.(5)及时检查复核施工单位平面及高程放样的正确性,并做好记录和填写放样复核单.七、适用规范1、《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JTG G10-2006);2、《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03);3、《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规范》(JTG D81-2006);4、《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细则》(ITG/T D81-2006);5、《国家高速公路网相关标志更换工作实施技术指南》;6、《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第1部分:总则》(GB 5768.1-2009);7、《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第2部分:道路交通标志》《GB 5768.2-2009);8、《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第3部分:道路交通标线>(GB 5768.3-2009);9、《公路交通标志和标线设置规范》(JTG D82-2009);10、《公路交通标志和标线设置手册》(JTG D82-2009);11、《昆明市城市道路交通标志标牌设置规范》;12、《昆明市城市道路交通隔离护栏设置规范》.13、《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JTJ 041-2000)14、《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土建工程)》(JTG F80/1-2004)连云港新海至徐圩港区公路建设项目XX-JL总监办 2014年1月1日。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