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交公司运营服务质量管理规定
公交企业服务管理制度

公交企业服务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公交企业的管理和服务质量,提高公交服务水平,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经营公交运营业务的企业,包括公交公司和公交车队等。
第三条公交企业应遵循“安全第一、服务至上”的原则,建立健全服务管理制度,提高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
第四条公交企业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循道路交通安全规则,确保运营安全和乘客安全。
第二章服务品质管理第五条公交企业应建立完善的服务品质管理体系,包括服务标准、服务流程、服务评估等。
第六条公交企业应制定公交车辆和设施的维护保养计划,确保车辆和设施的完好与安全。
第七条公交企业应加强对驾驶员的培训和考核,提高驾驶员的业务水平和服务意识。
第八条公交企业应建立客户投诉处理制度,及时解决乘客的投诉和意见。
第九条公交企业应定期开展服务评估和满意度调查,收集乘客反馈,不断改进服务质量。
第十条公交企业应建立紧急救援机制,处理突发情况,确保乘客生命和财产安全。
第三章营运管理第十一条公交企业应依法办理公交运营相关手续,合规运营,遵循公平竞争原则。
第十二条公交企业应严格控制运营成本,提高盈利能力,保证公交运营的可持续发展。
第十三条公交企业应加强对公交线路和班次的调度管理,提高运输效率和乘客满意度。
第十四条公交企业应加强对票款的管理和监控,严防漏洞和失信行为。
第十五条公交企业应加强对车辆和设施的保险和维修管理,确保运营安全和质量。
第十六条公交企业应建立健全运营风险管理机制,规避和化解运营风险。
第四章人力资源管理第十七条公交企业应建立健全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包括招聘、培训、激励和考核等。
第十八条公交企业应遵守劳动法律法规,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营造和谐的劳动关系。
第十九条公交企业应重视员工的职业发展,提供晋升和培训机会,激励员工的创新和进取精神。
第二十条公交企业应加强员工的安全培训和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第二十一条公交企业应建立员工考核和绩效评价机制,激励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力。
公交公司车辆质量管理制度

公交公司车辆质量管理制度为确保公司车辆运行安全、稳定,提升服务品质,公交公司制定了车辆质量管理制度,以规范车辆的运行管理,加强对车辆质量的监控,保障乘客的出行安全和舒适。
一、车辆质量管理的基本原则1. 安全第一。
车辆运行安全是公司的首要责任,任何可能影响车辆安全的问题都必须得到重视和及时处理。
2. 高效运营。
要提高车辆的运营效率和服务水平,保障乘客的出行需求。
3. 环保节能。
要制定环保政策,倡导节约资源,减少废气排放,对环境进行积极保护。
二、车辆质量管理的内容和措施1. 质量管理责任制。
公司建立健全质量管理组织结构,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质量管理职责,落实责任到人,确保质量管理工作有力有序进行。
2. 车辆评估和审核。
对公司的所有车辆进行定期评估和审核,检查车辆的性能、外观等方面是否符合相关标准,对存在问题的车辆及时进行整改。
3. 车辆维修保养。
公司建立健全的车辆维修保养体系,明确维修保养周期和标准,规范维修保养流程,确保车辆保持良好的运行状态。
4. 车辆检测和监控。
定期对车辆进行安全技术检测和监控,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车辆在良好的技术状态下运行。
5. 事故处理和风险防范。
建立完善的事故处理机制,对车辆事故进行调查处理,并总结教训,加强风险防范工作,降低事故发生率。
6. 信息管理和技术支持。
运用信息技术手段对车辆信息进行管理,提高管理效率和信息化水平,加强技术支持,提升车辆运行的安全性和稳定性。
7. 公开透明和监督制约。
公司要及时公开车辆质量信息,接受社会监督,自觉接受政府监督和评估,确保车辆质量管理工作的公开透明和规范有序。
三、车辆质量管理的实施方案1. 定期召开车辆质量管理会议,对车辆管理工作进行评估和总结,制定下一阶段的工作计划和措施。
2. 设立车辆质量管理部门,负责制定车辆质量管理制度和规章制度,协调各部门开展质量管理工作。
3. 加强对车辆运行的监控和评估,定期进行巡检和维护,确保车辆在良好的运行状态下运行。
公交公司的营运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交公司营运管理,提高服务质量,保障乘客出行安全,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交公司所有营运车辆、驾驶员及管理人员。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一)安全第一,以人为本;(二)科学管理,高效运作;(三)规范服务,提升形象;(四)持续改进,追求卓越。
第二章营运线路规划与管理第四条营运线路规划应遵循以下原则:(一)满足城市交通需求,方便乘客出行;(二)充分考虑道路条件、客流分布等因素;(三)与城市交通发展战略相协调。
第五条线路规划与调整:(一)新开辟、延伸、改造线路及站点设置,由营运部门根据城市发展、客流调查和群众乘车需求,提出方案,经公司研究、主管局、交警支队批准后执行;(二)营运部门负责编制各线路的车辆运行时间、配车数、车辆运行时刻表(包括冬、夏季)。
第三章车辆管理第六条车辆购置与更新:(一)公司根据营运需求,购置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新能源、清洁能源车辆;(二)车辆购置应遵循经济、适用、节能、环保的原则。
第七条车辆维修与保养:(一)驾驶员应按照车辆维修保养计划,定期对车辆进行保养;(二)营运部门应加强对车辆的维修管理,确保车辆处于良好状态。
第四章驾驶员管理第八条驾驶员选拔与培训:(一)驾驶员应具备相应驾驶资格,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道德;(二)公司对驾驶员进行岗前培训,确保其掌握安全驾驶技能和服务规范。
第九条驾驶员职责:(一)遵守交通法规,确保行车安全;(二)按时出车,保证车辆正常运行;(三)文明驾驶,礼貌服务;(四)维护车辆卫生,保持车辆整洁。
第五章调度管理第十条调度职责:(一)负责车辆调度,确保车辆合理分配;(二)根据客流变化,调整运行班次;(三)确保车辆按时到达站点,提高运营效率。
第十一条调度流程:(一)营运部门根据线路规划,编制运行时刻表;(二)调度员根据运行时刻表,安排车辆运行;(三)调度员对车辆运行情况进行监控,确保车辆正常运行。
第六章服务质量与考核第十二条服务质量标准:(一)车辆整洁,设施完好;(二)驾驶员文明驾驶,礼貌服务;(三)车辆准点发车,不延误乘客;(四)安全运行,无安全事故。
公交运营服务质量管理规范

公交运营服务质量管理规范一、背景介绍公交运营服务质量是评估公交运营水平的重要指标,对于提升城市交通服务水平、满足市民出行需求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规范公交运营服务质量管理,提高服务水平,制定本规范。
二、管理目标1. 提供安全、便捷、舒适的公交运营服务;2. 提升公交运营效率,减少运营成本;3. 提高公交运营服务的满意度和市民出行体验。
三、服务内容1. 公交车辆1.1 车辆外观整洁,车身无明显损坏;1.2 车辆内部清洁,座椅整齐,无异味;1.3 车辆设备齐全,如安全带、紧急疏散装置等;1.4 车辆运行平稳,无异常噪音和颠簸感。
2. 运营时间2.1 公交线路运营时间明确,做到按时开车;2.2 运营时间覆盖市区主要时段,满足市民出行需求。
3. 线路规划3.1 公交线路覆盖范围广,连接市区主要交通枢纽;3.2 线路规划合理,减少市民换乘次数,提高出行效率;3.3 线路标识清晰,方便市民辨识。
4. 班次频率4.1 班次频率合理,满足市民高峰出行需求;4.2 班次间隔时间明确,减少市民等待时间。
5. 车站设施5.1 车站设施完善,包括候车亭、站牌、座椅等;5.2 车站标识清晰,方便市民辨识;5.3 车站周边环境整洁,无杂物和垃圾。
6. 服务人员6.1 公交司机礼貌待客,服务态度良好;6.2 司机驾驶安全,遵守交通规则;6.3 司机熟悉线路,能够提供准确的乘车信息。
四、服务监督1. 市民投诉渠道畅通,接受市民对公交运营服务的投诉和建议;2. 建立监督机制,定期对公交运营服务质量进行评估和检查;3. 对服务质量不达标的公交线路进行整改,确保服务质量稳步提升。
五、服务评价1. 市民满意度调查,定期了解市民对公交运营服务的评价;2. 建立服务评价指标体系,对公交运营服务进行综合评价;3. 根据评价结果,制定改进措施,提升服务质量。
六、总结公交运营服务质量管理规范旨在提升公交运营服务水平,满足市民出行需求。
通过规范公交车辆、运营时间、线路规划、班次频率、车站设施和服务人员等方面的要求,确保公交运营服务的安全、便捷和舒适。
公交公司管理制度

公交公司管理制度公交公司是大城市公共交通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更好地管理公司运营,提高服务质量,制定了以下管理制度:一、人员管理1. 公交公司坚持用人原则,以能力为依据,注重人才培养和激励,建立健全公正、公平、公开的人才选拔和晋升机制。
2. 实行岗位责任制,明确人员职责,做到权责一致。
3. 建立培训机制,不断提高员工的业务素质和服务意识,定期进行安全培训和应急演练。
二、车辆管理1. 进行车辆定期检查和维护,保证车况良好,确保行车安全。
2. 实行车辆使用台账,逐一登记车辆使用情况,对违规使用车辆进行处罚。
3. 安装GPS定位系统,及时掌握车辆位置,提高运行监控能力。
三、运营管理1. 客户服务:提供安全、快捷、舒适的服务,建立客户服务中心,接受用户投诉和建议,及时处理解决。
2. 运营规划:根据市场需求和道路条件,合理调整线路和班次,平衡供需关系,提高运行效率。
3. 安全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驾驶员安全操作规程,加强车辆安全防护设施的维护和管理。
4. 线路维护:定期检查线路情况,及时修复损坏路面和道路设施,保证线路畅通。
5. 资产管理:建立车辆、设备以及场站资产清单,做到资产管理有序,并制定资产维修和更新计划。
6. 财务管理:做到财务收支公开透明,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加强财务风险监控和预警。
7. 环境保护:建立环境保护责任制,加强车辆尾气排放治理,推广绿色公交。
四、考核评价1. 建立绩效考核制度,对各部门和员工进行综合评价,激励员工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
2. 定期召开业务总结会和绩效考核会议,总结经验,互相交流和借鉴,推动公司全面发展。
通过以上管理制度的实施,公交公司能够实现良好的组织运行,提高服务水平,为市民提供更加方便、快捷的出行服务。
公交公司运营管理制度

一、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交公司运营管理,提高运营效率,确保乘客出行安全,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运营人员,包括驾驶员、调度员、检票员等。
第三条运营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安全第一,以人为本;2. 规范管理,提高效率;3. 服务至上,乘客满意;4. 持续改进,追求卓越。
二、运营人员管理第四条运营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2. 具备相应驾驶、调度、检票等岗位所需的技能和知识;3. 身体健康,能适应工作强度。
第五条运营人员应遵守以下规定:1. 按规定时间到岗,不迟到、不早退;2. 服从调度指挥,遵守公司规章制度;3. 严格执行车辆安全检查,确保车辆安全;4. 严格遵守交通规则,确保行车安全;5. 主动服务乘客,耐心解答乘客疑问;6. 维护公司形象,不得私自接受乘客馈赠。
三、车辆管理第六条车辆应保持整洁、完好,定期进行维护保养,确保车辆性能良好。
第七条驾驶员应严格执行以下规定:1. 驾驶前对车辆进行检查,发现故障及时报修;2. 严格按照规定路线、时间行驶,不得擅自改变;3. 严格遵守交通规则,确保行车安全;4. 车内不得吸烟、乱扔垃圾;5. 保持车内整洁,为乘客提供舒适的环境。
四、调度管理第八条调度员应具备以下条件:1. 具备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2. 熟悉线路、车辆、乘客等情况;3. 具备一定的应急处置能力。
第九条调度员应遵守以下规定:1. 严格执行调度指令,确保车辆运行正常;2. 及时掌握线路客流情况,调整运力;3. 加强与驾驶员的沟通,确保行车安全;4. 对乘客投诉及时处理,维护公司形象。
五、票务管理第十条票务员应具备以下条件:1. 具备较强的服务意识;2. 熟悉票价、优惠政策等;3. 具备一定的沟通能力。
第十一条票务员应遵守以下规定:1. 严格执行票价政策,确保票款安全;2. 主动服务乘客,耐心解答乘客疑问;3. 不得私自收受乘客馈赠;4. 维护公司形象,不得泄露乘客信息。
公交营运工作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交营运管理,提高服务质量,确保乘客出行安全,根据《城市公共交通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交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公交公司所有公交线路、车辆及从业人员。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规范公交营运工作,提高运营效率,保障乘客权益,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
第二章职责与分工第四条公司成立公交营运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制定营运管理制度,监督、检查营运工作,协调解决营运中出现的问题。
第五条营运管理部是公交营运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以下工作:1. 制定和实施营运管理制度;2. 组织营运人员的培训;3. 监督营运车辆的安全检查;4. 处理乘客投诉;5. 收集和分析营运数据。
第六条驾驶员职责:1. 按规定线路、时间、站点运行,确保准点发车;2. 严格遵守交通规则,确保行车安全;3. 保持车辆卫生,做到车内整洁;4. 提供文明服务,热情回答乘客询问;5. 指导乘客文明乘车,维护乘车秩序。
第七条乘务员职责:1. 配合驾驶员做好行车安全检查;2. 确保车辆内乘客安全,及时制止不文明乘车行为;3. 负责车辆内乘客服务,解答乘客咨询;4. 保持车辆卫生,做好乘客服务;5. 收集乘客意见,及时反馈给驾驶员和公司。
第三章营运管理第八条营运车辆管理:1. 车辆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标准,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2. 车辆外观、标识要保持整洁、清晰;3. 车辆内部设施应齐全、完好,定期进行维护保养;4. 车辆运行前,驾驶员必须对车辆进行检查,确保安全。
第九条线路运行管理:1. 线路运行时间、班次间隔应符合规定,确保乘客出行需求;2. 驾驶员应按照规定线路、站点运行,不得擅自变更;3. 确保车辆准点发车、到站,提高乘客满意度。
第十条服务质量管理:1. 驾驶员和乘务员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服务意识,提供文明服务;2. 严格执行收费标准,不得私自加价;3. 做好乘客服务,及时解决乘客困难;4. 加强投诉处理,提高乘客满意度。
公交服务质量管理规范

公交服务质量管理规范公交服务质量管理规范是指为了提高公交服务质量而制定的一系列管理措施和标准。
公交服务是城市交通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出行的便利程度和生活质量,因此,建立和完善公交服务质量管理规范对于城市发展和社会稳定都具有重要意义。
下面我将从服务理念、人员管理、车辆设备、安全措施等方面详细介绍公交服务质量管理规范。
首先,建立一个良好的服务理念是提高公交服务质量的基础。
公交企业应树立"服务第一,用户至上"的理念,注重用户需求,以满足用户出行需求为核心,提供方便、快捷、舒适的公交服务。
其次,人员管理是提高公交服务质量的重要环节。
公交企业需要加强人员培训,提高驾驶员的驾驶技能和服务意识,确保驾驶员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素质。
同时,公交企业需要建立健全的考核制度,及时发现和解决服务中存在的问题,对服务突出的驾驶员给予表扬和奖励,对不符合要求的驾驶员进行纠正和培训。
在车辆设备方面,公交企业需要加强对车辆的管理与维护。
首先,要确保车辆的正常运营,进行定期检查和保养,及时发现和修复车辆故障,避免车辆在运营过程中出现问题影响服务质量。
其次,要加强车辆内部的清洁和卫生管理,保持车辆内部整洁,提供良好的乘车环境,同时要保证车辆的安全性能,配备必要的安全设备,确保乘客的出行安全。
公交企业还需要加强对安全措施的管理。
首先,要加强对公交车站的管理,建立健全车站安全监控系统,加强人员巡查,确保车站的安全。
其次,要加强对车辆的安全防范,建立健全车辆安全监控系统,加装安全设备,确保车辆及乘客的安全。
此外,公交企业还需要加强与相关部门和社会组织的协作,共同推进公交服务质量的提升。
与政府部门合作,制定和实施公交发展规划,确保公交服务能够满足城市发展需求。
与社会组织合作,开展公交服务评价活动,倾听用户的意见和建议,改进服务质量。
综上所述,建立和完善公交服务质量管理规范对于提高城市交通服务质量,提升人民群众的出行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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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交公司运营服务质量管理规定公交公司运营质量管理规定第一章基本原则和适用范围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公共交通运营质量管理,规范运营服务,减少和杜绝服务投诉,完善企业内部管理,树立优秀企业形象。
结合我公司运营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XXX运行服务质量管理规定,是对运营生产中发生违规违章行为监督和认定的说明文件,是进行教育和处罚的依据。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公交公司所属单位运营车辆驾驶员。
第二章运营质量监督管理第四条有下列违反运营管理规定之一的,给予当班驾驶员20元罚款。
1、未按运营计划时间到位;2、车辆运行不逢站必停、溜点、甩站;3、违反平峰时段区间点运行规定;4、车辆发生故障抛锚,未按规定负责转换乘客;5、运营车辆早晚班运营,上下乘客时不开启照明灯;1第五条有下列违背运营管理规定之一的,给予当班驾驶员30元罚款。
1、未规范进出站、遇阻未二次进站;2、进站未按规定先开中门、再开前门上下乘客;第六条有下列违背运营管理规定之一的,给予当班驾驶员50元罚款,同时分公司范围内通报,有书面搜检。
1、非本路线站点停车上下乘客;2、线路站点外停车上下乘客;3、运营行驶中途带客购买物品或就餐;第七条有下列违反运营管理规定之一的,给予当班驾驶员100元罚款,分公司范围内通报,组织其不少于3天培训。
1、首末两班不准点发车;2、车辆脱线运营、私自收车;3、车辆运行中私自请人替班,代班;4、未执行运转打算无故脱岗;5、私自拆卸、损坏车辆电子设备;6、发班不到起点站或收班不到终点站;第八条有下列违背运营管理规定之一的,给予当班驾驶员200元罚款,分公司构造其不少于7天培训、有书面搜检,公司范围通报。
1、越站甩客或对免费范围内搭客拒载;2、不服从调度指令、更改运转打算;3、承载超范围物品或违禁品;4、职能部门在检查纠章中,拒不在检查表签字;25、监督检查时,驾驶员不配合、不停车或驶离检查点逃避检查;第九条有下列违反运营管理规定之一的,给予当班驾驶员按公司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1、不服从稽查和路队管理,擅自停运车辆;2、妨碍检查工作;辱骂、殴打管理人员;3、在规定时间内不到管理部分接受教育和处罚;第十条私自倒卖燃油(气)、材料的或者未经单位领导同意,擅自抽取、挪用公司燃油(气)的,属严重违纪行为,按公司有关规定处理;第三章运营安全监督管理第十一条有下列违背安全管理规定之一的,给予当班驾驶员10元罚款。
1、在驾驶区域悬挂、放置妨碍安全驾驶物品;2、行驶中车载收音机音量过大;第十二条有下列违反安全管理规定之一的,给予当班驾驶员50元罚款。
1、行车中未关好车门;2、驾车时不持驾驶证、从业资格证;3、驾车时拨打、接听手机,收发短信或戴各类耳机行车;(业务指令除外)4、驾车时饮食、闲谈、穿拖鞋或高跟鞋(跟高3厘米以3上)5、驾车时不按规定使用灯光;6、躲避道路电子系统监控;7、在禁止鸣喇叭的区域以及有标志的路段鸣喇叭;8、违反“车停稳后开门,关好门起步”规定的;第十三条有下列违背安全管理规定之一的,给予当班驾驶员100元罚款。
分公司线路例会上点名、要有记录。
1、驾车下陡坡熄火空档滑行;2、车辆转向器、制动器、灯光装置、后视镜、雨刷器等其它机件失效或不全上路运营;3、不按规定在出车前、行驶中、收车后三检车辆;4、车辆带故障上路运营;5、超过公司规定时速50%以下;6、两车相会时互相传递物品或交谈;7、违背交通信号灯、现场交警交通批示;8、车内灭火器、自动灭火装置失效或缺失,不及时上报;9、占用非机动车道或无故逆向行驶;10、不按规定道路行驶、随意变更车道;第十四条有下列违背安全管理规定之一的,给予驾驶员200元罚款。
分公司构造培训3天、写书面搜检。
1、行驶中,不按规定与前车及左右车辆保持安全距离;2、雨雪雾等恶劣天气、违背行车规定;3、在道路上发生故障或事故,不按规定使用警示灯光和标志;44、不按规定牵引车辆;5、车辆带故障不报修造成停班;6、违反驾车操作规定、损坏车辆;7、前压后抢前后车互相追逐,开斗气车;8、超过公司规定时速50%以上;第十五条酒后驾驶灵活车辆的除交警部分处罚外,未形成后果的对驾驶员给予1000元处罚,形成后果的自傲。
第十六条醉酒驾驶灵活车辆的除交警部分处罚外,未形成后果的对驾驶员给予2000元处罚,形成后果的自傲。
第十七条驾驶员因饮酒过量,班前未上报,酒测出含量处罚200元。
第四章投币、刷卡监督管理第十八条有下列违背行为之一的,给予当班驾驶员20元罚款。
1、无人售票车驾驶员未履行投币箱一站一清盘或货币裸露在投币箱口外;2、无人售票车驾驶员不当真监管搭客投币、刷卡出现两人以下漏票;3、无人售票车驾驶员不按规定备票和放置;4、员工乘车时不刷卡或卡内余额不足而不投币;5、员工乘车时随行人员无该卡使用权而不投币;6、员工卡转借别人使用,验出后不收回;5第十九条有下列违反行为之一的,对当班驾驶员给予50元罚款。
1、无人售票车驾驶员亲朋好友乘车未投币刷卡;2、无人售票车驾驶员不当真监管搭客投币、刷卡,出现一次两人以上漏票;第二十条有下列违反行为之一的,给予当班驾驶员100元罚款,分公司组织培训、并写书面检查。
1、私自拆卸投币箱;2、无人售票车驾驶员在运营中触摸钱币;3、误导乘客将钱币不放入投币箱;第二十一条有下列违背行为之一的,给予当班驾驶员移交司法部分处置惩罚。
1、以岗位之便并谋取私利;2、以各种手段侵吞票款;3、采取里勾外联等形式盗窃票款;4、严重违反票务管理制度被查处后拒交罚款;第二十二条由GPS车载监控系统的车辆在运营期间,如发现搭客上车既未投币、又未刷卡,则对该当班驾驶员每人次罚款20元,超过两人以上(含两人)的罚款100元,分公司内通报并又书面搜检。
第二十三条由GPS车载监控系统的车辆在运营期间,有人为干扰、堵截电源、破坏监督探头、遮挡投币箱探头,形成信息通报中断、票款丧失情形的,移交司法部分处置惩罚。
6第二十四条线路运营车辆驾驶员在场区内未按指定收银地点,停放车辆换取投币箱内胆,给予当班驾驶员50元罚款。
第五章服务质量监督管理第二十五条有下列违反服务管理规定之一的,给予当班驾驶员10元罚款。
1、驾驶员不按规定着装、佩带上岗证件;2、车厢内服务设施短缺或不报修;3、不规范使用语音报站器、LED显示屏;4、电子路牌夜间不开或数字不完全不及时报修;5、驾驶员座椅靠背悬挂衣物或其他饰品;6、乘客上车投币未展开,驾驶员不提示、不查验残币;7、车箱内无张贴搭客须知或不洁、有损坏;8、车厢内无服务意见本、车门票价标识;第二十六条有下列违背服务管理规定之一的,给予当班驾驶员20元罚款。
1、仪容仪表不整洁、敞胸露怀不端庄;2、不耐心解答询问、语言解答不规范;3、不使用文明用语、服务态度冷淡;4、不照顾老、弱、病、残、孕;5、车上搭客骤增不疏导;第二十七条有下列违背服务管理规定之一的,给予当班驾驶员50元罚款,分公司构造培训教育。
71、服务态度蛮横、发生有责纠纷;2、不制止携带危险品、宠物和吸烟的搭客上车;3、不重视语言文明、歧视辱骂行为;4、驾车时对工作发泄牢骚和不满;5、遇路堵等情况不向乘客解释、发生纠纷;第二十八条有下列违反服务管理规定之一的,给予当班驾驶员按公司有规定严肃处理。
1、发生服务纠纷不正确处理、隐瞒事实欺骗公司;2、受新闻媒体批评曝光形成较大负面影响,严峻有损企业形象和企业信誉;3、散布谣言、煽动罢运、越级上访、制造事端等行为的;第六章车容车貌监督管理第二十九条有下列情节之一的,给予当班驾驶员20元罚款。
1、车体:车身外面积三分之一有泥点或雨雪后(路面已干)没有及时清刷车辆;2、玻璃:车体玻璃不明亮,有污迹;3、地板:车厢地板积泥、存积杂物;4、座椅:靠背缝隙有明显灰尘或陈旧污垢;5、踏板:有明显积土杂物;6、外顶:有明显污垢;7、车门:车门内外有油泥或明显污迹;88、轮胎:有明显油污或陈旧积泥;9、垃圾桶:垃圾桶清倒不及时或残缺、不洁;10、车到终点不清扫废弃物、清洁工具乱放置;第七章运营质量稽查流程管理第三十条运行质量管理部履行公司运营服务质量监督检查职能,按照XXX运营质量管理规定,对违规违章行为按序进行监督、核查、追责;一)公司管理职员稽查;1、对公司线路日常现场抽查及纠正治理,视情节分两项处置惩罚一是口头纠正、二是现场开据廊坊市公共交通营运转为违章通知单一式两份;2、通知单填写属实、检查人与被检查人双方签字,一份部门处理后保留存档、一份发至被检查人所属单位签署答复意见;3、质量管理部门10日内审核处理、开据违规违章处理意见书、部门处理意见与通知单一并归档,部门处理后上报主管领导;4、质量管理部将违规违章处罚金数额以通知书形式、通知人力资源部门在其本月工资内扣除,也可交现金处理;5、监督检查出较大以上问题、由部门汇总意见、请示主管领导意见,报总经理批复执行;二)分公司管理人员检查;1、分公司管理职员搜检出违规违章行为,要依据XXX9XXX运营质量管理规定条款,对违规违章驾驶员处置惩罚;2、分公司以纸式违规违章处置惩罚单形式,每10日报运转质量管理部备案;3、分公司对查出问题较大以上的,上报公司处理;4、分公司建立健全违规违章处罚管理档案;三)服务质量投诉、核对、回复;1、运行质量管理部负责对上级机关交办的、有关部门移送、其它方式途径披露的;市民及其他组织以电话、信函、电子邮件、来人来访等各种形式举报的;将会同有关部门处理;2、运行质量管理部以填写廊坊市公共交通运营投诉受理单以及投诉内容、时间要求、答复或回复标准一并发至各分公司;3、各分公司对投诉内容涉及运营车组和驾驶员服务质量问题,要照实核对、按要求答复或回复投诉人、要有书面材料并拿出对被投诉行为事实有处置惩罚意见上报,运转质量管理部核对落实情况,提出处置惩罚意见并上报主管领导,较大问题以上报总经理;4、运转质量管理部对公交规划、便民服务、港湾站点办法等政策性很强的建媾和意见,将会同有关部室,请示总经理和主管领导批准,同一标准进行对话和回复;5、需要核实调查违章违纪行为的,指定2名以上稽查管理人员与分公司共同调查核实;6、无明确的违章违驾驶员信息或无具体违章违纪车组信10息,行为不清、证据不充分或不确凿、提请主管领导后,不与调查;7、各分公司对投诉调查、核实、取证、处置惩罚应指定专人卖力,在上级规定的时限内回复及上报;8、对投诉内容调查属实,违章违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合理,依据运营质量管理规定条款处理;四)、运营质量管理对投诉的定性标准;1、一般投诉:服务不规范、工作不认真、态度生硬、照顾不周到、解答不耐心、不虚心听取乘客意见、因工作失误、失礼不道歉、仪容仪表不规范;2、严峻投诉:严峻违背服务纪律或因不履行工作职责、引发服务矛盾;歧视漫骂搭客、形成严峻后果;因野蛮服务处置惩罚失当,致使矛盾激化、形成搭客投诉;新闻批评失实、在社会上形成负面影响;第八章第三十一条本《规定》自二〇一二年五月十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