瓦斯抽采钻孔设计施工及验收管理制度x

瓦斯抽采钻孔设计施工及验收管理制度x
瓦斯抽采钻孔设计施工及验收管理制度x

瓦斯抽采钻孔设计、施工及验收管理制度

一、钻孔设计

1、钻孔设计必须依据《煤矿安全规程》和集团公司有关规定编制,确保瓦斯抽采(排放)效果和防突措施效果。

2、钻孔包括:防突钻孔、瓦斯抽米钻孔。

3、钻孔设计根据钻孔类别由通风队编制,经总工程师批准后执行。必须明确钻场编号、钻孔类别、设计孔数及每个钻孔的参数(孔径、开空位臵、方位角、倾角、孔深、终孔位臵),且必须附有钻孔施工的平面图、剖面图、断面图。

4、钻孔施工过程中遇见地质异常,由总工程师确定是否改变钻孔数量和参数,

钻孔变更设计报总工程师批准后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执行。

二、钻孔施工

1、通风队根据矿生产计划和生产需要,及时制定各类“一通三防”钻孔的施工计划,安排施工任务,并负责落实钻孔施工单位并监督钻孔施工质量。

2、通风队负责负责瓦斯抽米钻孔设计。设计时,必须根据已施工抽米钻孔或其它钻孔实际考察结果,充分考虑抽采钻孔抽采(排放)半径、开孔间距、终孔间距、离煤层顶、底板的垂距、钻孔个数的合理性。

3、钻孔施工必须指定专人负责,施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钻孔施工单位对钻孔的施工质量、效果、安全负责。

4、施工单位根据钻孔设计编制专门的《钻孔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并由副总工程师组织有关单位人员进行会审。施工单位技术人员必须贯彻措施并要有记录。

5、钻孔施工地点必须由施工单位悬挂图牌板。牌板分为钻孔设计参数牌板和钻孔施工记录牌板。内容为钻孔类别、孔号、方位角、倾角、孔深,图板的内容为钻孔布置的平面图、剖面图、断面图。

6、施工单位施工时,钻孔倾角、方位角、孔深要符合设计参数要求。孔位允许误差土50mm,倾角和方位角允许误差土1度。无异常情况,钻孔深度必须施工到位。

7、施工单位每小班必须配齐钻机及其配套钻具和皮尺、坡度规、线绳等量具,

配齐人员。机工、电工、钻工等必须到位,并持证上岗。

8、施工单位施工钻孔时,必须同时填写3份原始资料,原始资料内容包括钻场号、孔号、钻孔参数、孔深、岩性类别、钻头型号、岩心管型号、有无异常、施工负责人等。原始资料钻孔分别送通风队、调度中心、审核科,且施工单位每天

必须建立台帐。施工过程中发现异常及时向矿调度指挥中心、通风队、地测科等

单位汇报。

9、施工中出现地质变化,而与设计孔深误差较大时,必须汇报矿调度指挥中心、通风队、地测科,并认真作好详细记录,地测科、通风队要及时安排技术人员到现场,确定钻孔参数变更情况,施工单位按调整后并经批准的钻孔变更参数重新施工。10、所有施工人员必须熟悉钻孔施工参数和有关规定,严格按照施工参数和有关要求施工,并随时注意观察钻进情况,详细记录孔深、见顶、见底或见断层情况。11、钻孔施工记录不得缺项及随意涂改,严禁钻孔施工过程中任何弄虚作假的行为,一旦发现,严肃处理。

12、钻孔施工实行交接班制度,每班必须有队级干部跟班。并向矿调度指挥中心进行三汇报。

13、钻孔施工过程中出现喷孔、冒烟、着火或瓦斯异常情况必须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并向矿调度汇报。出现喷孔时可采用停钻卸压,钻孔冒烟、着火时,立即停止钻进和停止供风,并利用钻杆向钻孔内注水,钻场其他火源可用灭火器直接灭火。14、凡是钻孔施工过程中出现由煤变岩或由岩变煤及喷孔等瓦斯地质异常情况

都必须在钻孔施工记录本上如实反映,并及时汇报矿调度,矿调度汇报地测、通风副总、总工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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