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苏力事件

我一直中意于北大法学院,04年“朱甘事件”我一直是半信半疑,但总是在我心里留下了些许阴影,但这篇联名信反映的事实,让我多少有了些确信,尽管我不愿意。希望张守文院长的上任,可以让北大法学院风气一新。前天的新生开学典礼,没有了朱苏力以往致辞的精彩,但多了务实和新意。祈祷新的开始。




联名信:北大法学院院长朱苏力贪污公款及学术造假

我们是法学院的部分教师,在此,我们依据《党章》规定的组织原则和《教师法》、《高等教育法》赋予教师的民主权利向北京大学党、政领导班子反映法学院朱苏力院长存在的严重问题,希望能够引起重视并立即着手解决。

我们认为,法学院在国家教育大政方针指引下和北大“建立世界一流大学”的目标性战略的指导下,在校党政领导的具体领导下,在学科建设、法学教育、人才培养及学术研究方面取得了一些成绩,这其中也包括了朱苏力个人的贡献。但是,客观地讲,法学院的成绩和进步主要是法学院多数教师自觉努力的结果,朱苏力作为教授是比较优秀的,但其作为院长并没有很好地履行职责,导致法学院整体的学术发展大大受阻,未能获得更大的成就,而且在现实情形下其继续任职已直接演变为学院教育事业发展的重大障碍,甚至已经成为影响教师团结、学院和谐的不稳定因素。我们认为,朱苏力不立即离职,法学院的管理团队就会基本处于瘫痪状态,法学院就没有希望,法学院将再无宁日,就连安定团结局面的最低要求也难以保障。

一、朱苏力在任十年,不良记录斑斑,群众基础丧失殆尽,最近又发生新一轮教职员工不满

2000年九、十月间,因前院长吴志攀调任北大领导岗位,朱苏力即开始主持法学院工作。2001年春季,朱被学校任命为法学院院长。虽然当时已有老师反对其任职,但他的不良表现尚未持续、大量暴露,故多数老师还是以听其言、观其行的态度接受了朱当院长的事实。在其就任院长以来,他的业绩平平,工作作风粗暴简单,醉心于建立自己的一言堂地位
,而对法学院的发展事业奉献甚少,甚至给北大、给法学院抹黑很多。朱的第一任到期时间是2004年春季,但因朱自己的请求被学校拖延了两年。到2006年春季,法学院换届开始,朱谋求连任的行动遭遇到不少教授的坚决反对。如果一个学有所成、质量刚正的教师也许就会主动放弃连任,安心教学和学术研究(法学院以前的各位领导都是自觉不谋求连任);但朱苏力一方面尽力掩藏其官僚主义习惯行为,放下身段向各位教师主动示好,和颜悦色打

招呼,另一方面向各位反对他连任的教
授尽力曲意周旋,送烟送酒,使反对的声音逐渐被遮蔽,最终得志。但正是由于法学院有那么多的反对声音,所以本来并不复杂的换届工作却持续了九个多月,甚至在北大校党委决定朱苏力连任院长后,原定一个星期的“公示期”也延长至半年之久。这在北大法学院及校内其它各学院的历史上是前所未有的现象。

朱苏力在一片反对声中获得连任后,本应当以法学院的公共事业为重,检讨自己的种种错误、失误,团结全体老师为法学院的振兴拼搏。但他完全辜负了学校党委的信任,故态复萌,自恋自傲,不再关心其它教师的困难疾苦,作风武断,排斥异己,大搞任人唯亲的一套,使得法学院的院风败落,乌烟瘴气。因此而引起的教师和他之间的种种冲突年年不断,如2008年8月,因为补任法学院主管外事的副院长一事,法学院部分教授和朱苏力发生了严重对抗。这次,因绩效工资的安排而引发的全面冲突确是历年积怨的新一轮爆发。

2010年1月18日下午,法学院召开全院大会宣布了绩效工资分配方案。根据该方案,院行政人员根据职务高低分为五千元、四千元和三千元三个档次;教师的工资则按照工作数量来分配,如“核心刊物”发表论文数,授课小时数以及社会工作等。该方案事先并未征求任何教师的意见,方案宣布后立即引起了激烈反应。法学院许多教师先后在院内教师邮件群中发表意见,对此方案表示出强烈不满。

龚刃韧教授于1月19日发文称,用数量衡量学术是荒谬的,是对学术的亵渎和对学者的污辱,是把教授的工作贬低为计件工人的工作。他还认为根据宣布的方案,如果一名教授上年度未能在“核心刊物”发表论文,授课小时数又不多,所拿到的绩效工资可能还不如一名刚参加工作的行政工作人员所得的多,而教师之间绩效工资可能相差几倍。他认为,真正的学术水平与发表论文的数量以及与是否发表在所谓“核心刊物”上毫无关系。汪建成、贺卫方、傅郁林、李红云、梁根林、赵国玲、刘燕、白桂梅、葛云松、陈永生、马忆南、刘东进等近二十名教授和副教授相继发文公开表示赞同龚刃韧教授的意见。其中,汪建成教授认为,从程序上讲,凡是涉及教师重大利益的事情不能完全由院领导班子研究决定
,而是应该征求广大教职工的意见。法学院还有很多年轻教师因为惧怕朱苏力打击报复而在私下表示了对上述教师们的支持意见。在邮件群中发表的意见主要集中在批评学院的学术政策和管理方式上,认为采用计件工的方式确定所谓绩效工资

是荒谬的。“论文决定工资”与“论文决定职称”一样,都是中国“特色”,其导
致的后果是学术论文粗制滥造和抄袭成风、学术期刊唯利是图、“论文产业”畸形膨胀,学术精神流离失所。

由绩效工资分配方案引发的讨论,迅速引向对以朱苏力为院长的领导班子的激烈批评。甘培忠教授在1月20日的群发邮件中提出,“因为由院里领导决策的计件分配模式引发的讨论已经造成了我们这个大家庭的新的深深不安和氛围紧张,也足以说明院里主要领导的个人公信力进一步面临危机,我真正觉得忧虑。因为朱苏力同志的武断的工作作风和平庸的处事方式,以及他只顾自己学术私利和在青年学生中的某种魅力散发而罔顾法学院团队建设的恶行,今日的法学院用一盘散沙形容已远不足于说明真实的现状”,并披露法学院老师集体不参加学生大型活动的事实和原因。甘培忠公开呼吁朱苏力辞职以给法学院一个机会。在北大法学院学习工作30多年的曲三强教授在给全院教师的信中写道:“自改革开放
30多年以来,法学院的主要领导人几经更迭(陈守一、马振明、张国华、赵震江、魏振瀛、吴志攀、朱苏力),像本届领导班子所招致的如此尖锐的“干、群”矛盾还从未发生过。……法学院的根本问题就在于,作为强势一方的领导班子严重缺乏人性化。领导班子严重地脱离群众,不关心群众的心声,不关心群众的生活,不关心群众的疾苦,存在着严重的官僚主义。院领导对绝大多数教职员工的思想状况、家庭生活状况、身体健康状况,他们的喜怒哀乐一无所知!”

这次法学院教师群体对朱苏力院长的激烈批评绝不是偶然的,而是深刻地反映了长期以来存在于法学院内部的严重问题。正是由于这些严重问题的存在,使得法学院在过去近10年时间里,人心涣散、怨声载道、情绪浮动。在这样的背景之下,一旦有触犯“民意”的事件出现,便有可能酿成轩然大波。因此,在同一屋檐下的北大其它院、系对绩效工资分配安排相对平静的情况下,却在法学院掀起如此大的波澜,引起众多教师的集体反对,其中原委也就不足为怪了。朱苏力连任院长以来,因其工作作风粗暴简单、排斥异己、官僚主义冷漠等屡遭教师诟病,正面的直接冲突包括在全院大会上的公开对抗时有发生,这次只是新的一轮而已。

二、院长专权武断,对老师缺乏人性关怀,导致“干群”对立情绪尖锐

在过去将近10年的时间里,朱苏力的官僚主义和专权武断作风给法学院的发展和“干群”关系造成了严重的伤害。在现任党政领导班子中,几乎就

是朱苏力一个人说了算,事关法学院重大发展机会的事项,他也从不与教职员工商量,重要的人事安排也从来没有按照民
主程序征求群众意见。在学科建设、招聘、续聘教师和管理团队成员组成等问题上,朱苏
力也不能坚持公正原则,甚至违背党的组织原则,排斥异己。现今的法学院,教师队伍人心涣散,学术团队的凝聚力和整体竞争力下降。在教育部的一次评审中,北大法学院居然下滑到三流位置,学校努力拼搏的一流大学的建设目标在法学院正在丧失人心基础。我们倍感心痛。

由于朱苏力的独断专行,造成了法学院相当多数年轻教师敢怒而不敢言,这是北大法学院历史上从未有过的不正常现象。在刚刚过去的数年中,就有多名德才兼备、品学兼优、潜力非凡的青年副教授被迫离开。这些青年才俊包括:被专业同行认为是国内最优秀的青年民法学者王轶副教授、张谷副教授,曾首获德国马普研究所法学博士学位并且是北大知识产权功底最扎实的韦之副教授等。他们在国内外都已经建立起很高的学术声誉。还有一些治学严谨并颇有学术潜力的中青年学者也倍受压抑。最近,一位年轻教师给龚刃韧教授的信中这样写道:“我从来没见过一个法学院或单位,像目前的北大法学院,在学术方面,如此地专制,如此地一言堂,如此地压抑,如此地摧残独立精神,如此地党同伐异。”韦之副教授在北大法学院任教十三年,在被逼离开北大时曾前往朱苏力办公室道别,朱非常冷漠地只说了两句话:“你走可以,但要低调”。没有挽留,没有宽慰,没有一个正常的领导人哪怕是同事所应表达出的惜别之情和恻隐之心。之所以要求低调,是朱苏力怕韦之的离开给他个人的领导声望造成更有深度的负面影响。另有一位去年退休的老教师非常痛心地说,“在法学院干了一辈子,退休时总得由他出面举行个小小的仪式吧,就像狗一样被赶出来了。真寒心哪!”许多离退休老师生活艰难,法学院除了党委每年组织集体性活动以示关怀外,没有任何真正有实际效用的人性化关爱行动。田如萱老师家住甘家口独身一人,身体有病,李华兰老师原是资料室退休的,已卧床多年,朱苏力从未亲自或者委派其它班子成员前往探望。就在前天即2010年3月1日,我院著名教授王铁崖先生(曾任国际法院大法官)的遗孀(按年龄和辈分说是我院大部分现职教师的祖师母)因病逝在八宝山遗体告别,清华大学法学院派出其党委书记车培照教授出席,而北大法学院没有任何党政负责人前往,这使法学院国际法专业的几位在场老师倍觉寒

心和汗颜。在朱苏力那里,受到重视的人基本上就是三种情形:一是扶持他就任院长和连任院长的人;二是拥有强势话语权的个别教授:三是他的利益团队成员。
任何处在弱势地位的老师无论是否退休都被排除出他的利益关照之列。朱苏力是法学院风气不正的麻烦制造者。

朱苏力严重的官僚作风与粗暴的管理方式使得许多教师感到屈辱。例如,几年前,张建国教授曾经在一次全院教师大会上站起来发言,建议法学院尝试建立教授会制度以为学校的示范。但是,坐在最前排的朱苏力对张建国教授的发言理都不理,甚至连一个字的响应都没有。当时大会为此冷场了好几分钟。事实上,教授会制度在清华法学院、中央财大法学
院、经贸大学法学院均已建立,而且运行得很好。我们的左邻右舍在学院管理体制的改革方面早就超过了北大法学院,形成了学术团队的凝聚力,而口号是建设世界一流法学院的北大法学院,却滋生和存在了朱苏力的个人独断专行模式。

朱苏力严重的个人专断和极端自恋的表现造成法学院人心涣散、离心离德的局面。众多教师抱着独善其身态度不再关心法学院的具体事务,而是冷眼旁观。在法学院很难组织起全院教职工大会,每学期只能勉强召集两次全院大会,每次到会者往往不足教职工总人数的三分之一。由法学院学生组织的重要的典礼性活动如迎新大会和毕业典礼,凡是有朱苏力参加的场合,绝大多数教师都不愿意参加。每当这种场合,教师们的内心都很纠结:本来是受到学生们的热情邀请应该去参加的盛典,但是,由于不愿意见到朱苏力矫情粉饰的做秀表演,只能忍痛不参加,致使这些本应隆重的场合变得冷冷清清,学生失望,老师痛心。年龄稍长的许多教师常常拿吴志攀和朱苏力做比较,其中的道德和人性评价相差万里。


许多老师认为,教师之间在方方面面存在竞争是合理的,问题是我们失去了一个能够让每一位老师能够舒心工作的优良环境。领导必须具备人性化关怀的素养,法学院才有望和谐而强大。

三、教师队伍建设中滥用权力,严重影响学科发展的平衡结构

朱苏力身为院长本应广泛听取全体教师特别是教授们的意见,全面评估法学院各学科的建设状况,适当配置教学资源。但是,他把个人好恶亲疏和院长职务的连任保障夹杂其中导致法学院各学科发展严重失衡。在朱苏力滥用权力的直接控制之下,体现他一人意志的学科发展判断和进人计划完全搅乱了学科正常需求,导致有的专业因刻意的选择性留校安排
而出现了人满为患、教师年龄梯队结

构极不合理、教学安排难以正常落实的局面,而有些专业如环境法学、社会保障法学、中国法制史学教师长期或即将唱独脚戏。朱苏力还公然违反2004年《北京大学教师聘任和职务晋升(暂行)规定》第5条
关于教师队伍建设中禁止近亲繁殖的规定,擅自聘用其刚毕业不久的弟子加入本院教师队伍。

四、院长头衔成为个人谋取名利的工具

在担任法学院院长近10个年头中,朱苏力几乎没有给法学院的整体发展做出任何实质性贡献。他缺乏对法学院集体的奉献精神和对全体教师的真诚、热爱的感情,而是热衷于他自己的“学术事业”,利用其职务便利在各种杂志上发表文章,或穿梭于其它单位演讲捞外快。他利用院长的职权把教育部长江学者的资格、法学院唯一的国家级精品课程《法理学》、北京市级精品课程《法理学》等各种名利好处统统都安排给自己。在北大法学院历史上,还从未有过任何一位行政领导如此赤裸裸地捞取名利。朱苏力在本科教学中过去很少讲《法理学》这门课,也没有写过或主编过一本法理学的教材,他的专业兴趣集中在法律社会学、比较法学等方面,讲课也是这样做安排的居多。事实上,面向本科生的《法理学》主要是周旺生教授、张骐教授承担讲授任务,强世功教授和赵晓力讲师也有一些承担。而且,周旺生教授是学校任命的该门课程的主持教师。但令人不齿的是,在将《法理学》申报北京市精品课程时,朱苏力利用院长职权违反事实将自己安排为申报奖励项目的主持教师,周旺生和贺卫方作为主要参加人一起申报,而将长期担任该门课程教学的张骐教授和任课较多的强世功教授、赵晓力讲师排斥在外。申报材料中除“教学情况”(1-2)、“学术研究”(1-3)(注:参见《国家精品课程网上申报评审系统——公示课程<法理学>》)的内容外,其它大量的材料组织和编写由周旺生教授带领他的博士生完成,朱苏力除了最后审阅外并无任何实质性的文字贡献。申报完成后过了至少半年多,周旺生和贺卫方并未得到任何讯息,直到某一天院里教务部门通知周旺生教授去做教学录像(获取精品课程奖励后的硬性要求),才获知半年前就已经获得奖励批准。该门课程申报的国家级精品课程奖励也是如此。也许,奖励名单仅限于公布主持人一人名字是这一奖励程序自身的瑕疵所致,但颁发的奖金无论如何不应由名义主持人一人独占。恰恰最令人恶心的事情就发生在朱苏力身上。这两项奖励的奖金合计近15万元(北京市级为5万元,国家级则为10万元左右)净由其一人占有,就连

应发给参加组织材料的周旺生老师的博士生的劳务费都未得发。这种公然独占集体合作成果,贪利沽名,埋没他人工操作绩的龌龊丑陋之事,朱苏力居然做得出来。最近,经我们反复追问,始确认一起参加申报精品课程的周旺生教授、贺卫方教授从
未从朱苏力手中分得过一分钱的奖金,周旺生教授始终担心他的学生会怀疑他把钱全弥掉了,连劳务费都不发。至于法理学专业的巩献田教授、张骐教授等其它老师本身不在精品课程申报之列,讲课就由你们完成,荣誉、奖金与你们大家有什么关系?大小通吃,名是自己的,利也要颗粒归己,这样的做法很难让人相信是法学院院长所为。这样水平的处事品行,怎能担当得起法学院团队的领军人物角色?

这件事情,事实上隐含着一种空前巨大的丑闻风险,它是一颗学术炸弹:就是北大法学院2004年度申报并获取的北京市和国家级精品课程《法理学》奖励中存在严重的学术造假。一般来讲,授课次数和时数的多少仅仅是个工作量计算方面的问题,最多也就牵涉到课时费的数额多少,但是在申报精品课程的国家奖励时,其意义就非同一般。因为申报的是课
程奖励,没有持续的数量较多的讲授次数和巨大的课时讲授量是不可能获奖的,由朱苏力作为主持人申请的《法理学》精品课程项目存在严重的造假行为盖源于此。04年申报该奖项时,要求填写1999年至2003年合计5年期间该门课程的讲课量。《法理学》是我院本科生的基干课,朱苏力、周旺生、贺卫方三人合作申报奖项的授课对象也是本科生,每学年
就开设一个学期,朱苏力的申报材料中居然填写从1999年到2003年的5年中一共讲了5次,而法理学专业的研究生不开设此门课程,法律硕士是开设这门课程的,朱苏力曾经给00级政法法律硕士讲过该课,但绝不会是5年内都由他包揽,香港的树仁学院、澳门科技大学的合作班上未听说朱苏力去讲过这门课,1999年夏季至2000年夏季朱苏力还在美国访问一年。

经我们初步调查,1998年9月朱苏力曾经给本科生讲过法理学课程,自1999年2月起到2004年9月前的5年半时间内,朱苏力从未给北大法学院的本科生讲授过《法理学》课程。01年的9月至02年1月,朱苏力曾经给01级本科生讲授过《法学原理》课,但其内容和精品课程《法理学》的课程内容存在重大差别。因此,朱苏力在申报的奖项表格中填写5年内5次讲授本门课程没有事实基础。哪怕实际讲授了4次,只有1次不成立,也不可以以统计疏忽而去推卸造假的责任。我们认为,这就是一种学术造假,是为了获得精品课程荣誉而编

造的数据。在法学院,持续、大量讲授本门课程的教师是周旺生教授和张骐教授。贺卫方教授在1997年给本科生讲授《法理学》之后,到2003年9月前,未再给本科生讲授过此门课程。我们请求学校对此事采取极端认真和谨慎的态度,为了维护北大的声誉、尊严和社会形象,我们严格控制了这个
怀疑事项,目前并未有任何扩散。由于这件事情高度敏感,我们也未敢作深入的调查。2005年,首尔大学黄禹锡干细胞造假案的惨烈场景我们至今历历在目,早先在北大发生的历史系教授王铭铭事件给北大造成的创伤刚刚愈合,我们真的不想让北大再受到那样的伤害,不想让北京市教育系统、国家教育部发文撤销这两项奖励的事件发生。而且,据称北京大学申报的精品课程奖励中还有其它项目也存在讲课人被排斥在外,未讲课的领导人或领导人的关系人员申报精品课程奖励的虚假情形!这说明,在整个学校层面,官本位文化腐蚀教学科研纯洁性的局面是广泛存在的,精品课程上的学术造假可能在北大存在有许多个死角。我们敬请学校领导高度重视。至少,学校应要求申报精品课程奖励的教师所填报的讲课数量最好由教务人员负责核实签字为妥,以免再生纰漏,说不定哪天就会着火。

限于目前中国的国情,国家和大学还不能为所有教师提供办公室等设施条件,各个院系不得不自筹经费解决教师的办公条件等问题。因此,担任院系领导的人负有责任筹集捐款,努力改善教师的办公和生活条件。但是,朱苏力担任法学院院长近10年以来,从不屑于为法学院集体事业服务,对筹集捐款改善办公条件的工作毫无作为。他不仅缺乏对外交流能力,更缺乏为法学院集体的奉献精神。由是,有着如此得天独厚品牌的北大法学院其科研楼竟然是由学校贷款建设的,而办公楼则是由罗豪才教授动员香港企业家赞助修建的,法学院教师的收入远远低于北京其它大学法学院教师的收入。在学校停止福利房分配的情况下,年青教师无力购房,这些都未能成为朱苏力作为院长去关注的问题。法学院有的教师认为,朱苏力是成事不足,败事有余。在北大法学院历史上也从来没有任何一位行政领导像朱苏力这样完全缺乏为集体服务的奉献精神。

由于朱苏力怠于履行院长应当担负的公共责任,坐失了几次于法学院长期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的大好时机。2007年,欧盟的教育主管机构首选欲同北大法学院合作建设中欧法学院,拟捐资3000万欧元,当时是朱苏力一人单独接待了欧盟代表。在未向北大党政领导做出汇报,也未与全体教师协商,甚至连领

导班子其它成员的意见都没有征求的情况下,他竟然草率地一口回绝了对方要求合作的商请,声称北大法学院对此没有兴趣。然而,之后因汪建成教授在外校听说此事后,在全院会议上责问这么大的事情怎么能够不和广大教授商议就轻率回绝,出席会议的教师们才获知此事并一时群情激愤,朱苏力发现自己的早先表态完全失当,
然后通过办公室系统向各位老师传出口信,我院还是要争取中欧法学院项目的,让大家不要再行议论这事。再后来不知朱苏力做了多大努力,但先机尽失,大错已然铸就,朱苏力为逃避教师责骂,却在另一次法学院教工会议上欺骗全体教师,谎称有关申请建设中欧法学院的事情已委托给常务副院长李鸣教授办理,而事后李鸣本人竟不知道有此“委托”!最终北大法学院将机会拱手让给别人,导致人民大学、清华大学、政法大学三家竞争局面。据说时任中国政法大学校长的徐显明专门为此事三次奔赴欧洲进行游说,最终争得了这个项目。2006年我院集体申报教育部重大项目,但身为主持人的他却在项目申报答辩时不出席答辩会(他本人当时就在北京),导致投票第一轮就被刷掉了,启动资金80万元的项目,被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争走了。与香港树仁大学的合作,是在20多年以前香港尚未回归的时候好不容易建立起来的,张国华、金瑞林、赵震江、魏振瀛、张文、朱启超、吴志攀等法学院的前任领导为这一合作项目的达成和健康发展付出了许多努力,而该项目为在香港开展中国法学教育以及促进香港与内地的法学交流做出了巨大的贡献。当时的树仁学院还未获得香港政府的承认,却在被香港特区政府正式承认为大学之后,硬是被朱苏力独断终止了该项目。恬居院长职位,却夜郎自大、刚愎自用,致使法学院的整体发展遭受种种挫伤。如今的法学院,里里外外的合作项目空前萎缩,朋友越来越少,路越走越窄,难怪有些老师说,北大法学院是“吴志攀盖房子,朱苏力毁地基”;有的老师则认为朱苏力主政北大法学院的十年是“十年浩劫”。

为了向上级领导汇报“政绩”以及为个人获取更多的奖金,朱苏力一直偏执地强调《核心刊物》论文发表数量,坚持用数字衡量学术和学者的荒谬的管理模式,造成法学院学风日益浮躁。用产业化的模式管理学术和教育,势必造成“播下的是龙种,生出的是跳蚤”的悲剧。现在的北大法学院已经很难说是一个做学问的好地方,而正在走向一个生产大量平庸作品和学术垃圾的工厂和官场。

五、朱苏力的言行一再损害北大及法学院的声誉


早在2004年造成全国影响的“甘德怀考博”事件(被人戏称为朱甘事件)中,朱苏力就因为违反招生规则(强行录取专业课或外语考试不及格的学生,拒绝录取各科考试及格的学生)而引发了全国性的网上和纸面新闻媒体的广泛指责,迫使北大主要校领导不得不出面收场。虽然作为博士生导师对选择考生有一定的自由裁量权,但也必须以严格遵守规则为
条件,特别是作
为北大法学院若不能遵守公示的表彰教育机会公平的制度势必造成更坏的响。事实上,朱苏力在这一事件中的行为已对北京大学及法学院的声誉造成了长期伤害。在世界任何一所一流大学发生了此类事件,作为院长不主动辞职也会被立即解职。

2008年朱苏力在中央政法委以“北京大学法学院院长”的身份作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与资本主义法治思想的比较》的讲座。朱苏力不顾学者操守和历史事实,讲座内容硬伤累累,引起法学界的广泛诟病。例如,朱苏力由于缺乏历史基本常识,竟将近代人权概念的产生归因于欧洲国家面积太小;朱苏力还把19世纪浸透国家主义、种族主义、反犹太主义的
德国“民族精神”吹捧为对法治的“重要贡献”。又如,朱苏力认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与“资本主义法治理念”之间的重大差别“不完全因为社会制度或意识形态不同”,这实际上等于否定了马克思关于科学社会主义的基本原理。这篇政客式讲座不仅损害了北大法学院的声誉,而且也对中央政法委等部门在全国高校法学院推行法治教育计划的事业严重抹黑。举例来说,《南方周末》2009年11月11日刊载的《“社会主义法治”进教材、进课堂、进脑袋》报导中也提到了朱苏力的讲座内容,当时就引起大量网民的批评和讽刺,以至于《南方周末》官方网站异乎寻常地删除了网民的评论。本来对法学专业学生讲授法治是法学教育的应有之义,但凡是看过朱苏力那篇广为人知的“著名”讲座的各大学法学院学生们,对中央政法委和教育部准备推行的法治教育普遍产生了反感和抵触情绪。

由于朱苏力缺乏基本素养,经常闹出种种贻笑大方的话柄使北大法学院蒙羞。例如几年前,朱苏力应邀到海淀区法院演讲,当时在主席台就坐的有数字法院院长和副院长,台下则有近200位法院干警。在将近3个小时的演讲中,他用了一半多的时间讲“黄碟”案件。其中最尴尬的事情是,他竟然设问在场的法官们有谁没有在家中观看过黄碟,他甚至坦承说他自己就在家中看过黄碟。更荒唐的是,他竟然问在座的朱江院长和一位副院长,“难道朱江院长等二位没有在家

里看过黄碟?”搞得两位法院院长面红耳赤,不知所措。

2008年11月15日,社科院法学所举行所庆50周年大会,朱苏力受邀发表致辞,他的开场白是建所50年有什么好庆祝的,又不是百年庆典,也不是一幢50年的房子需要修缮那样有意义,并以美国人波斯纳的观点卖弄一番,证明反对人家50年庆祝活动的合理性,演讲到最后两分钟才说法学所的一点点贡献。在场各界贤达数百人无不惊愕不已,唏嘘不断,据说会后
退休的老所长责问现任领导“怎么把这样一个混球请来发表致辞?”答复是,“他代表北大,北大派个猪来,我也得安排演讲呀”。最近,我院教师和法学所党委书记陈苏一起开会时谈及此事,陈苏书记说“朱苏力到法学所的庆典演讲是踢场子来了”。我院教师当时只好说“罪过,罪过。”去年,最高法院准备在全国法院系统就法制教育问题安排几个重要讲座,邀请了北京的数字法学院院长参加座谈会讨论,最高法院院长王胜俊亲自出席,在研究部署期间,因朱苏力在发言中极不负责任地信口否定最高法院安排讲座的价值,被最高法院领导当场表态取消了北大法学院的参与资格。不管是什么样的场合,朱苏力罔顾北大法学院的形象和尊严,身为院长却孤僻自傲,怪言怪语随口伤人,不尊重同仁,招致北大法学院四面树敌。即使在一次邂逅聚餐中,一位初次认识朱苏力的外地法学院院长向我院老师讲,与朱一起吃饭未曾想到却饱受了一次朱的羞辱。由于社会上把朱苏力个人的言谈举止与其院长的身份连结在一起,因此给北大法学院带来了许多负面宣传,校外同仁尊重北大却嘲笑甚至报复法学院。

我们不是世外桃源,我们需要获得项目资源,我们不得不通过教师个人的社会联系而修复朱苏力损伤的外部关系,我们要比别人更加付出才能获得学术研究资源。在其它院校,这些外部关系的和谐事务都是由院长去做的,朱苏力则是见庙拆庙,遇桥毁桥,没有帮助我院教师获得一项社科项目,没有帮助我院教师发表一篇学术论文,他是最差劲的学院管理人。

六、要求和建议

校党委并闵书记、周校长及各位常委,我们热爱北大,热爱法学院,渴望法学院兴旺发达,期望早日恢复北大在中国法学教育和研究领域中的领先地位。依据朱苏力过往的恶劣表现和法学院教师团队现在反对朱苏力的激烈的群体性情绪,我们认为,因朱苏力主政而贻误法学院的严重局面一天也不能继续下去了。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纯洁党的执政团队的肌体和增强和改善党对大学领导力的角度看,撤换自私、无能、群众口碑

极差的法学院行政领导是符合党的事业发展需要的。朱苏力继续担任法学院院长,不仅仅意味着管理团队的空转,而且还可能引发其它的不测事件。如果学校不立即采取措施撤销朱苏力的院长职务或者调离现岗位,任何理由下的拖延都有可能将此事件扩散至社会和媒体而演变为又一起“北大事件”,我们极不愿意北大再次受到伤害。

如果学校党委认为立即免去朱苏力的院长职务有困难,调离其它岗位也有诸多不便,我们建议立即启动法学院的换届
工作。因为按照学校的规定,院长任期以前为三年,现在是四年,而朱苏力已经在法学院院长这个职位上整整呆了近10年之久,远远超过了两届任期时限。朱苏力第一任任期届满是2004年春季,但被朱故意拖延整整两年到2006年才安排换届,既然拖延两年都是可以的,说明我们要求立即换届也是具有正当性的。北大不能在中层领导任期上完全没有规矩和章法。北大法学院绝大多数教师的共识是:朱苏力根本不适合担任法学院院长职务。立即启动换届选拔,马上结束朱苏力的院长任期已经是人心所向、大势所趋、迫在眉睫了。我们请求校党委和行政领导班子做出决定,立即就法学院的问题采取相应决策和行动。我们也希望学校党委能够在充分尊重法学院广大教师意愿的基础上选任一位新的院长。

尊敬的闵书记、周校长及各位常委,时不我待,待则落后。最近温总理在其召集的教育工作座谈会中明确强调,教育改革“要以教学为中心,发挥教师的主导作用,改变教育的行政化倾向”。北大确立了建设世界一流大学的目标,就应当首先确立学术和教育本身的主导地位,实行大学自治,倡导学术民主和尝试建立校党委领导下的教授治学(校)体制我们北大自始便有民主、科学、进步的传统,理应在这一改革中走在全国前列;我们很希望在校党委和校行政的领导下,由法学院进行学院领导体制和学术评价体制等方面的改革,敢为北大先,取得经验,从而为创建一流大学摸索出符合我国国情并与世界大学学院管理体制接轨的先进的管理模式。但是,朱苏力的既往作为与这种改革目标背道而驰,其目前在教师队伍中的不良威信和其能力特别是亲和力也远不足以承担这样的重任。本报告所列举的事实,便是这种证明。我们期待学校党委尽快决策。

谨致

北大党委并闵维方书记、周其凤校长、各位常委


北大法学院部分教师
(签字页及主要联系人因保密考虑,只向党委办公室提交一份)

2010年7月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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