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不良贷款责任追究制度 (2)

银行不良贷款责任追究制度 (2)
银行不良贷款责任追究制度 (2)

银行不良贷款责任追究制度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优化农村合作银行(以下简称“本行”,支行、分理处统称“分支机构”)信贷资产结构,防范信贷风险,确保信贷业务依法合规经营,实现“安全性、流动性、效益性”目标,根据《贷款通则》、《金融违法行为处罚办法》、《安徽省农村信用社工作人员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安徽省农村信用社信贷管理基本制度》等有关法规和规章,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不良贷款,是指按四级分类的逾期、呆滞、呆帐贷款和按五级分类的次级、可疑、损失贷款。以及下列违章违纪贷款:

(一)超越审批权限、化整为零、垒大户、自批自贷、一户多贷、大额贷款不经集体审批的贷款;

(二)跨区域贷款;

(三)违规以贷收息,以贷还贷;

(四)违反规定或擅自越权展期的贷款;

(五)冒名贷款;

(六)未按规定依法办理抵(质)押手续发放的抵(质)押贷款;

(七)帐外经营发放的贷款。

(八)向关系人发放信用贷款或发放担保贷款的条件优于其他借款人同类贷款条件的贷款。

(九)向无借款资格人发放的的贷款以及发放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或投向不合理的贷款;

(十)利用职权合股经商、从中渔利、或索贿受贿发放的贷款;

(十一)其他违规违纪发放的贷款。

第三条? 不良贷款责任人。本制度所称不良贷款责任人是指:①本行行长、副行长、有关高管人员、贷款管理委员会委员、风险管理部负责人及风险管理人员、信贷部门负责人及信贷管理人员;②本

行营业部主任、副主任、信贷管理人员(含信贷会计,下同);③本行分支机构行长(主任)、副行长(副主任)、信贷人员;④违法、违纪、违规办理贷款业务的人员;⑤擅自发放贷款的非信贷岗位人员以及与不良贷款有关联的其他岗位人员。

在调查、审查、审批贷款时,所有责任人员都必须在贷款审批相关材料或会议记录中明确“同意”或者“不同意”意见,并签名。没有明确表示“不同意”意见的,或者没有发表意见以及意见表示模棱两可的,均视同“同意”。第一个同意贷款的人,确定为贷款管理第一责任人。其他贷款管理人员共同为第二责任人。

第二章不良贷款责任及责任追究

第四条不良贷款责任的认定和追究,应当以事实为依据,处理的轻重应当与不良贷款责任人的过错情节和应承担的责任相适应。

不良贷款第一责任人对贷款负全部或者主要责任,不良贷款第二责任人对贷款负部分或者次要责任。

第五条对不良贷款的管理实行“包放、包收、包效益并承担经济责任”的终身责任制。不同的贷款管理责任人对不良贷款按下列标

准承担不同的责任:

1、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包片信贷员为第一责任人,并对形成的不良贷款负100%责任;

2、在规定审批权限内,信贷业务人员直接经办的全部贷款,信贷业务员为第一责任人并对形成的不良贷款负100%责任。

3、超过信贷员审批权限,信贷员调查同意报分支机构负责人审批发放的贷款,信贷员为第一责任人负70%责任,分支机构负责人为第二责任人负30%责任。

4、信贷员不同意,分支机构负责人坚持发放的贷款,分支机构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负100%责任,信贷员不承担责任。

5、超过分支机构审批权限,分支机构审查同意并上报本行审批的贷款,分支机构调查信贷员为第一责任人负60%责任,分支机构负责人、本行审批人员共同为第二责任人分别负30%、10%责任。信贷员不同意上报,分支机构负责人坚持上报的,分支机构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负90%责任,本行审批人员为第二责任人负10%责任,分支机构信贷员不承担责任。

6、本行贷款管理委员会研究决定,书面推荐分支机构发放的贷款,本行贷款管理委员会成员为第一责任人负90%责任,分支机构负责人为第二责任人负10%责任。

7、分支机构集体多人调查、审查、决策的,多个调查、审查、决策人共同对相应比例的责任负责;本行集体多人调查、审查、决策的,多个调查、决策人员共同对相应比例的责任负责。

第六条会计(主管)人员也有管理贷款的相应责任,因下列情形造成贷款风险和损失的,会计人员应当承担责任:

信贷人员按合同约定扣收贷款本金和利息,并要求会计人员协助扣款的,会计人员接知后没有扣收贷款,因此造成贷款风险和损失的,按借款人当时的帐上资金额承担责任。信贷人员没有发出通知的,会计人员不承担责任。会计人员承担责任的部分,同额抵减第一责任人的责任。

第七条造成风险和损失的不良贷款包括贷款本金和贷款利息。贷款管理责任人对造成风险和损失的贷款负一定的连带责任。除前款规定外,其实现形式主要有:1. 全额赔偿;2. 非全额赔偿;3.经济处罚、纪律处分、组织处理和其他处理。以上三种实现形式可以并处。

(一)全额赔偿是指责任人按100%承担责任;

(二)非全额赔偿是指责任人按比例承担责任的部分;

第八条因不可抗力和政策性因素造成贷款损失,经本行稽查核准后,可以酌情赔偿或者不赔偿。

第九条形成不良贷款或造成贷款损失以及当责任人的经济能力无法继续履行赔偿责任的,或者赔偿损失不足以抵销其过错的,由本行依据有关规定和程序,视其情节轻重给予下列处理:

1.停止责任人的贷款调查权、审查权、审批权、决策权。

2. 降低薪酬系数或解聘职务、职称、待岗清收等。

3.取消信贷员资格、信贷员等级。

4.警告、记过、降职、撤职、开除(解除劳动合同)。

5.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以上处理可以并处。

第十条当年新放贷款到期收回率达不到规定标准的,罚收保证金,并按前款规定给予相应处理。

第十一条有下列行为之一,造成不良贷款或损失的,按《安徽省农村信用社工作人员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员予以相应处理:

(一)借款合同、担保合同、借款凭证等内容填写不规范给贷款债权有效性可能带来不利影响的;

(二)对到期贷款未按规定履行催收手续的;

(三)未按规定执行信贷业务审批备案制度的;

(四)未按规定实行贷款“三查”制度的。

(五)发现借款人、担保人严重不良行为不如实报告,造成不良影响的;

(六)发现的重大问题故意隐瞒,误导贷款审查的;

(七)帮助客户编造虚假材料套取信用的。

(八)未按规定对借款人的信用等级以及借款的合法性、安全性、盈利性等情况进行调查或调查严重失真的;

(九)未按规定核实抵(质)押物、质押权利及担保人情况,造成担保合同无效或担保人、抵(质)压物、质压权利不具备担保条件的;

(十)未按规定到有权部门办理抵押物的评估和登记的。

(十一)未经审查岗审查发放贷款的;

(十二)审查岗人员因审查程序走过场,导致借款合同、担保合同无效的;

(十三)未根据审查提出贷与不贷以及金额、期限、用途、方式和限制性条款等建议的;

(十四)未对送交的信贷资料、调查资料的完整性进行审查的;

(十五)未按规定验证借款人、担保人具有法律效力证件的;

(十六)未按规定对借款人核定的授信额度进行审查的;

(十七)审查通过有关责任人不明确的信贷业务的;

(十八)未坚持柜面办贷,贷款责任人直接立据放款的;

(十九)违规办理内部职工及其近亲属贷款或提供担保的。

(二十)未按调查程序进行审查并提交正式审查报告的;

(二十一)审查通过明显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信贷政策、信贷投向的信贷调查报告和评估报告的;

(二十二)审查通过违反资产负债比例管理有关规定的信贷、拆借等业务的。

(二十三)隐瞒审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的;不坚持独立审查,

按他人授意进行审查的。

(二十四)违规审批向不符合借款条件的客户发放贷款的;违规违章审批跨辖区贷款的;违规违章审批未落实保证金的票据承兑业务的;违规审批向国家和上级部门明令禁止的行业或企业发放贷款的;未经特别授权,超过核定的客户最高额度审批发放贷款的;未履行有关大额贷款备案手续,造成贷款损失的;违规审批化整为零、多头贷款的。

(二十五)审批发放需审贷委员会(组)审议而未审议或虽审议但未通过的的信贷业务的;越权或变相越权审批信贷业务的;

(二十六)逆程序审批信贷业务的;审批发放不符合信贷政策和贷款条件的信贷业务的;审批发放冒名贷款、一户多证、超限额贷款的。

(二十七)在办理担保贷款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在签订贷款担保合同后,未按规定办理登记等相关手续的;

2、未按规定审查担保人的资信情况;

3、未按规定核实抵押物、质押物真实性、有效性及抵(质)押物的价值和变现能力的;

4、接受抵押、质押担保,抵押率、质押率未达到规定要求的;

5、抵押、质押贷款收回前,提前解除抵押、质押手续或提前返还抵押物权证、质押物的。

(二十八)审批办理不符合承兑条件的票据承兑、贴现业务的;

(二十九)信贷经营管理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

1、贷款占用形态反映不实的;

2、贷款未落实贷后检查责任制的;

3、贷后检查走过场,对问题应发现而未发现或发现问题不汇报的;

4、在贷款发放后未按规定进行信贷跟踪检查或无书面检查报告的;

5、对检查中发现的违规行为未予指出并采取相应措施的;

6、违反信贷档案管理规定,发现信贷档案资料遗失、损毁未及时报告或及时追查、修补的;私自销毁、隐匿、篡改、制造虚假的信贷业务资料、证明、数据或凭证的;

7、未按规定办理贷款展期手续的;

8、违规办理跨辖区贷款的;

9、未按规定及时向借款人、担保人主张权利,导致借款合同、担保合同超过诉讼时效的;未在法律规定期间内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的;擅自对借款人实行贷款挂帐停息、豁收或缓收利息的;

(三十)在不良贷款处置过程中,未按规定程序审批、暗箱操作或因失职造成债权不能落实,导致损失的;对借款人、担保人催收不及时,导致丧失诉讼时效或担保人免责的;对不良贷款借款人监控不及时,未及时对借款人、担保人的有效资产采取措施,丧失保全时机的;对改制的债务人或担保人隐匿财产或发生重大变故,应发现未发现、发现后隐瞒不报或未采取有效措施的;对破产债务未在规定的期限内主张权利,或在借款人破产终结后未继续向担保人追偿的;对借

款人、担保人应起诉未起诉,致使债务人或担保人隐匿财产、抽逃和转移资金,致使债权无法实现的;明知债务人或担保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而不及时采取紧急措施进行诉前保全或诉讼保全,致使债务人或担保人抽逃转移资金、隐匿财产,导致案件审结后已无任何资金可扣划、无任何财产可供执行的;对有利于债权实现的判决、裁定或调解,没有在法定期限内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导致执行障碍的;案件执行时,不积极配合法官提高执行工作效率,导致判决或裁定不能执行或可执行的财产被隐匿、资金被抽逃转移的;对已诉未结案监控不力,债务人和担保人有执行能力而未及时申请强制执行并督促法院执行的;擅自对外放弃债权、承诺不予起诉、一诉了之、执行不力或不予执行的;与对方当事人内外勾结、恶意串通,致使案件败诉或不能执行的;对拟诉讼的案件,诉前未按规程操作,贸然起诉造成损失的;不按时出庭参加诉讼,导致案件撤诉或败诉的;在诉讼过程中的举报材料不全,明确应该收集的证据没有取证的;事实陈述不清或出示对债权不利的证据,导致案件败诉的;对一审败诉的案件,在法定的上诉期间内应上诉而未上诉,对已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文书需要申请再审的,而未在法定期间内及时提起申请再审的;诉前未按照有关规定备案、审查起诉的,致使案件败诉或不能执行的;擅自同对方当事人签订和解协助,给债权带来隐患或导致信贷资金严重流失的;诉前审查不周密,盲目决定起诉,给信贷资产造成损失的,由不良资产管理委员会成员按比例承担资产损失;

(三十一)抵债资产用于抵偿不良贷款过程中的下列情形:

1、抵债资产变现收入扣除取得和变现抵债资产时发生的有关费用支出后,按规定应冲减待处理抵债资产而未冲减、未足额冲减或挪作他用的;

2、蓄意压低价格处置抵债资产的;

3、未对接收的抵债资产建立分类卡片或登记簿并记录抵债资产相关要素的;

4、未按规定要求不定期对抵债资产接收、管理、处置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或对抵债资产接收、管理、处置工作中违规违章行为发现后未及时处理的;

5、抵债资产在保管过程中,因保管不善造成资产损失、丢失的;

6、在抵债资产处置变现前,以贷币资金支付抵债资产接收价格高于全部贷款本息(含表外应收利息)差额给借款人或担保人的;

7、抵债资产接收后,无特殊原因未及时办理有关过户手续的;

8、未经批准将抵债资产自用或无偿出借的;

9、在出租、变现抵债资产过程中,弄虚作假、内外串通、以低价出租、变卖给关系人的;

10、未经审批或超权限接收、处置抵债资产的;

11、接收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有争议的资产作为抵债资产的;

12、接收依法不得转让的资产或接收其他不宜抵债的资产的;

13、抵债资产接收价格低于全部贷款本息(含表外应收利息)时,其差额部分擅自放弃追索权的;

14、抵债资产接收、管理、处置过程中失职、弄虚作假或徇私舞弊的;

15、在不良贷款管理、处置中,因失职造成超过诉讼时效、担保人脱保或未在规定期间向法院申请执行的;

16、抵债资产变现后,应冲减待处理抵债资产而未冲减挪作它用

的。

17、在贷款核销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违反呆帐贷款和其他损失核销、申报、审查、审批程序规定的;

(2)核销工作中超权限审批业务的。

(3)核销工作中泄露核销信息或内外勾结、损害本行利益的;

(4)核销后收回呆帐贷款未按规定进行帐务处理的。

第三章附则

第十二条?不良贷款责任人因违纪、违法由国家机关追究其责任的,不得免除按本制度规定应当受到的处理。

第十三条本制度出台前的不良贷款及其责任人的责任追究,按以前的制度或办法规定实施责任追究,没有制度和办法规定的,按本制度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本制度适用于我行所有从事信贷工作的人员,不允许任何信贷管理人员有超越本办法的特权。

第十五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铜都农村合作银行负责制定、解释和修改。

信用社(银行)不良贷款管理办法

信用社(银行)不良贷款管理办法 信用社(银行)不良贷款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提高XX市农村信用社信贷资产质量,规范不良贷款管理行为,提高不良贷款处置效率,确保不良贷款价值回收最大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贷款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辽宁省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XX市农村信用社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不良贷款系指按贷款期限管理划分(四级分类)的后三类贷款:逾期贷款、呆滞贷款、呆账贷款,或按贷款风险程度划分(五级分类)的后三类: 次级类贷款、可疑类贷款、损失类贷款。 第三条不良贷款管理应遵循的原则: (一)依法合规原则。不良贷款管理与处置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政策及省联社的有关规定,规范操作。 (二)真实反映原则。要真实、准确、客观地统计和反映不良贷款分类、认定、 调查、估值、问责等环节工作情况。 (三)处置减损原则。不良贷款形成以后,应通过调查和完善手续等手段,防止 不良贷款价值贬损,并及时清收、转化和处置,实现不良贷款价值回收最大化。 (四)损失补偿原则。基层信用社应根据自身贷款风险的大小,有计划地逐步提 高风险拨备水平,并及时处理与消化处置损失。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XX市农村信用社所有不良贷款的管理。 第二章不良贷款管理的组织

第五条不良贷款管理工作,实行省联社、市联社、县联社、基层社四级管理,各级风险管理部门负责本级不良贷款的管理、处置、监测和分析工作。 第六条省联社风险管理部负责全省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管理制度的制订,不良贷款的清收、转化的组织、实施与检查; 负责对各市联社、办事处、部分县级联社不良贷款监测、分析和考评工作; 负责对辖内各社进行相关政策指导和培训。 第七条各市联社、办事处风险管理部门负责辖内不良贷款管理、指导和处置工作,负责对县级联社不良贷款监测、分析和考评工作。 第八条县级联社风险管理部门是不良贷款清收、管理和处置的责任主体,负责辖内不良贷款管理、指导和处置工作,负责对基层信用社不良贷款的监测、分析和考评工作。 第九条基层信用社负责对本社内的不良贷款的管理、监测、清收与转化工作。 第三章不良贷款的认定标准 第十条本办法所称的不良贷款是指《贷款通则》中所规定的逾期贷款、呆滞贷款、呆账贷款。 (一)逾期贷款是指按借款合同约定,到期(含展期后到期)未归还的贷款(不含呆滞贷款和呆账贷款) (二)呆滞贷款是指超过借款合同规定期限(含展期后到期)1 年(含)以上仍未归还的贷款,或虽未逾期,或逾期不满 1 年,但借款人被依法撤消、关闭、解散,并终止法人资格; 或虽未被依法终止法人资格,但生产活动已停止; 或借款人的经营活动虽未停止,但产品无市场,企业资不抵债,亏损严重并濒临倒闭(不含呆账贷款)。 (三)呆账贷款是指: 1. 借款人和担保人依法宣告破产,进行清偿后,未能还清的贷款; 2. 借款人死亡或者依法宣告死亡,并取得了医院或公安局出具的死亡证明,以 其财产或遗产清偿后,未能还清的贷款;

银行不良贷款问题的数学模型

基于回归分析模型的对银行不良贷款的预测 摘要 本文基于商业银行不良贷款余额进一步增加,不良贷款率攀升的背景而提出的;要解决的问题是为商业银行预测不良贷款额变化趋势,并找出控制不良贷款的方法。基于建设银行现状,对问题展开分析并通过网络等渠道查找相关的数据,对影响银行不良贷款余额的显著因素进行归纳。同时采用多元线性规划和多项式回归相结合的方法建立数学模型,就不良贷款余额与各种因素的关系展开分析。 对于第一问,对“总资产”、“资本充足率”、“货代比”、“存款总额”、“贷款总额”、“利息收入”等六个影响因素及不良贷款率,用回归分析的方法建立模型。先用通过SPSS软件分析其相关程度并排除无关变量,再用MATLAB软件,计算出的相关系数,并进行多元线性回归求得不良贷款额的回归方程,结合“贷款总额”从而对银行未来对不良贷款进行预测。不良贷款率影响因素如图4.1所示: 图1 不良贷款率与各因素的关系 对于第二问,对“业绩增速”、“净息差”与“不良贷款”,采用多元线性回归和多元多项式回归的方法建立数学模型。先用通过SPSS软件分析其相关程度,并通过MATLAB软件绘制散点图。计算出的相关系数,并进行多元多项式回归,并把多元多项式回归转化为多元线性回归,求得不良贷款额率的增长的回归方程,得到了“业绩增速”、“净息差”与“不良贷款”之间的关系。 对于第三问,基于上面两个模型,用控制变量的方法、以及微分的思想方法,以“直”代“曲”,化繁为简,对不良贷款的变化进行预测,并对其进行定量分析。 关键字:商业银行预测不良贷款回归分析相关系数残差分析定量分析

一问题重述 1.1 背景知识 商业银行主要业务之一就是对项目建设、固定资产投资等进行贷款。目前较为突出的的问题是虽然我国银行贷款额平稳增长,但是商业银行普遍存在的比例较高的呆、坏帐和逾期贷款等不良贷款问题,使不良贷款率过高,给银行贷款业务的发展带来较大压力。 1.2 现状分析 截至2014年4月29日晚间,工农中建四大行的一季报出齐。虽然四家银行的业绩增速、净息差变化不尽相同,但是却暴露出了同一个问题——不良贷款余额进一步增加,不良贷款率几乎都在攀升。这也是几乎所有上市银行面临的窘境。在资产质量方面,从一季报可以看出,随着经济结构转型推进,去产能化和去杠杆化等各种因素对包括四大行在内的商业银行的资产质量构成影响。虽然信贷质量总体保持稳定,但四家银行的不良贷款余额都在进一步增加。而不良贷款率仅农行与去年年末持平,其余三家均进一步上升。 1.3 需解决的问题 1.利用网络等渠道收集有关数据资料,建立银行不良贷款的预测模型,并分析模型的误差和可信度。 2.银行的业绩增速、净息差变化与不良贷款的增长之间是否存在联系,试进行实证分析。 3.不良贷款是多方面因素造成的,试通过相关的数据作定量分析,帮银行找出控制不良贷款的途径和办法。 二模型假设 1.假设不良贷款的变化趋势趋于稳定,研究数据以外的其他因素影响不发生偶 然的变化; 2.网络等渠道收集的各类信息真实可靠贴近实际,能反映不良贷款的数据; 3.调查数据年间货币汇率和银行的利率没有重大的变化; 4.假设银行对不良贷款预测的弹性需求趋于线性; 5.本论文不考虑各银行之间的竞争关系。

商行不良贷款的处置方法

个人不良贷款处理方案 为节约我行不良资产处置成本,推进不良资产的快速处置,实现处置效益与处置速度的有效统一。我部初拟了关于个人不良贷款快速处理的方案,供行领导审定。现将可选方案做如下解释: (一)打包公开转让 打包公开转让是将一定数量的债权、实物等资产进行组合,形成具有某一特性的资产包,然后将该资产包通过招标、拍卖、置换、债务重组等手段进行处置的方法。其优势在于可大量节约处置成本,加快不良资产处置进度,做到批量处置和销户,减少存量资产的加速贬值,提高资产处置整体效率和效益。 不良资产打包公开转让的方式主要包括公开拍卖、协议转让、招标、公开竞争性出售等。 (二)资产证券化 资产证券化具体可分为“股票化”和“债券化”两种形式。“股票化”就是将“债转股”以后的资产以股权证的形式票证化,以私募方式销售,然后资产管理公司将转制后符合条件的企业推荐上市,投资者可通过股市回收投资并可能得到回报。“债券化”是对不良贷款标的资产进行重组和包装,在进行担保、评级和信用增强之后,以债券形式出售给投资者。商业银行利用资产证券化方式进行不良资产的批量处置,已经具备了一定的制度基础,由建行实践案例的证明,可逐步在我国商行推行。 (三)结构性交易

这种方式的特点在于交易双方对资产价值的评价不必完全一致,卖方让渡部分资产所有权或收益权。作为对价,卖方在取得部分现金的同时可继续保有对资产的部分权益。结构化交易达成的同时,卖方可以实现资产出账,由买方负责对资产进行清收,并在一定区间内达到利益共享、风险与共。在这种交易方式下,一方面可通过市场方式解决不良资产的合理定价问题,促使交易达成;另一方面,有利于银行实现资产回收的最大化,避免银行内部处置可能产生的道德风险、关联交易等问题。 (四)成立项目公司 项目公司是商业银行以其持有的不良资产和其他合资方共同成立的公司,用以经营或处置自有或收购的债权资产、物权资产、股权及其他资产。项目公司主要对不良资产进行管理和处置。组建项目公司便于吸纳社会资源,使政府、民营资本和外资都能以合法渠道参与到不良资产的处置或经营中;优化评估、定价、决策流程;易于建立灵活的公司机制。即使当前存在一定的法律与政策的不确定性,使用组建项目公司的方式处置不良资产是商行一种不错的选择。 (五)批量委托 批量委托是商业银行将多户不良资产组成—个资产包,采用协议或招标方式选定专业的社会中介机构并与之签订风险代理协议或委托处置协议,同时由社会中介机构代理银行进行资产包内不良资产的处置回收,银行根据实际处置回收现金的情况及回收续时进度完成情况对中介机构进行考核后按协议约定向其支付报酬的处置方式。

商业银行不良贷款风险化解管理办法

商业银行不良贷款风险 化解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信贷管理,完善贷款管理制度,提高信贷资产质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我行有关制度规定,结合我行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不良贷款,是指以 2019 年*月* 日数据为基数的大口径逾期贷款。 第三条贷款风险化解责任人按照“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确定各支行(部门)主协办客户经理、各支行(部门)负责人为支行(部门)主要责任人;业务管理部负责人、合规风险部负责人、分管行长为总行责任人,总行行长负责各类风险化解措施的督促落实工作。 第四条不良贷款形成 15 天内,经办客户经理应向借款人、担保人发送催收通知书并进行首轮商谈,形成初步风险处置方案,由支行(部门)负责人审定。 第五条不良贷款形成 30 天内,若风险未能有效化解,则应进行第二次商谈,由主协办客户经理及各支行(部门)负责人进行商谈并形成商谈纪要; 第六条不良贷款形成 45 天内,若风险仍未能有效化解,则应进行第三次商谈:

(1)个人 50(含)万元、公司 100(含)万元由主协办客户经理及各支行(部门)负责人进行商谈并形成商谈纪要; (2)个人 50 万元以上至 200(含)万元、公司 100 万元以上至 300(含)万元由各支行(部门)负责人、业务管理部负责人、合规风险部负责人及分管行长进行商谈并形成商谈纪要; (3)个人 200 万元以上、公司 300 万元以上由各支行(部门)负责人、业务管理部负责人、合规风险部负责人、分管行长及行长进行商谈并形成商谈纪要。若仍无法落实实质性风险化解措施的,则应及时向债务人发送律师函或诉讼告知书。 第七条不良贷款形成 60 天后,仍未有效化解,原则上应向合规风险部提交诉讼流程及资料,支行(部门)要求暂缓诉讼(执行)的,应由支行(部门)提前 7 个工作日撰写暂缓诉讼的请示上报合规风险部,同意后方可延期诉讼(执行)。 第八条支行(部门)主协办客户经理为贷款案件诉讼与执行的第一责任人,合规风险部起到指导与监督责任。 第九条贷款形成不良后,支行(部门)可通过回降盘活、平移、增加担保人、补充担保物、诉讼等方式处置。且尽量通过压缩一定的贷款金额、追加借款人的关联人(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关联企业等)为担保人或者追加余值抵押等方式降低、缓释或分散部分贷款风险。 第十条诉讼与执行。本行的风险贷款由合规风险部负责配

银行不良贷款处置中的法律问题课后测试

银行不良贷款处置中的法律问题课后测试 单选题 1. 从论持久战来看,我国的不良贷款处于 A 战略防御阶段 B 战略相持阶段 C 战略反攻阶段 正确答案: A 2. 主合同无效而导致担保合同无效的,担保人承担的民事责任不应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 A 五分之一 B 四分之一 C 三分之一 D 二分之一 正确答案: C 3. 以下关于在建工程抵押后的受偿顺序正确的是 A 购房者、银行、工程款、民间借贷 B 银行、购房者、工程款、民间借贷 C 购房者、工程款、银行、民间借贷 D 银行、购房者、民间借贷、工程款 正确答案: C 4. 机器设备在拍卖过程中,可以拍卖 A 一次 B 二次 C 三次 D 四次 正确答案: B 5. 抵押物第一次流拍后,第二次拍卖的保留价一般会在第一次拍卖保留价的基础上下浮,一般下浮幅度不超过

A 0.1 B 0.2 C 0.15 D 0.3 正确答案: B 多选题 6. 以下关于抵押权与租赁权关系的正确说法是 A 租赁先于抵押的,适用“买卖不破租赁”规则 B 抵押先于租赁的,不适用“买卖不破租赁”规则 C 若订立租赁合同时抵押人已将抵押事实告知承租人,则承租人自己承担损失 D 若未告知,抵押人承担承租人的损失 正确答案: A B C D 7. 最高法院关于租赁权优先于抵押权的认定标准有 A 租赁合同真实 B 租赁合同的签订时间早于抵押合同签订时间 C 承租人已合法至今占有该房屋 正确答案: A B C 判断题 8. 主合同无效而导致担保合同无效的,担保人都不需要承担民事责任。 正确 错误 正确答案:错误 9. 工程款优先权不论产生的时间先后,均排在抵押权之前 正确 错误 正确答案:正确 10. 银行处理抵押物的时候,只能通过公开拍卖的方式进行。

不良贷款管理办法

不良贷款管理办法 [COLOR=blue]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提高信贷资产质量,规范不良贷款管理行为,提高不良贷款处置效率,确保不良贷款价值回收最大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贷款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辽宁省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市农村信用社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不良贷款系指按贷款风险程度划分(五级分类)的后三类:次级类贷款、可疑类贷款、损失类贷款。第三条不良贷款管理应遵循的原则: (一)依法合规原则。不良贷款管理与处置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及省联社的有关规定,规范操作。(二)真实反映原则。要真实、准确、客观地统计和反映不良贷款分类、认定、调查、估值、问责等环节工作情况。(三)处置减损原则。不良贷款形成以后,应通过调查和完善手续等手段,防止不良贷款价值贬损,并及时清收、转化和处置,实现不良贷款价值回收最大化。 (四)损失补偿原则。基层信用社应根据自身贷款风险的大小,有计划地逐步提高风险拨备水平,并及时处理与消化处

置损失。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市农村信用社所有不良贷款的管理。 第二章不良贷款管理的组织 第五条不良贷款管理工作,实行省联社、市联社、县联社、基层社四级管理,各级风险管理部门负责本级不良贷款的管理、处置、监测和分析工作。 第六条省联社风险管理部负责全省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管理制度的制订,不良贷款的清收、转化的组织、实施与检查;负责对各市联社、办事处、部分县级联社不良贷款监测、分析和考评工作;负责对辖内各社进行相关政策指导和培训。第七条各市联社、办事处风险管理部门负责辖内不良贷款管理、指导和处置工作,负责对县级联社不良贷款监测、分析和考评工作。 第八条县级联社风险管理部门是不良贷款清收、管理和处置的责任主体,负责辖内不良贷款管理、指导和处置工作,负责对基层信用社不良贷款的监测、分析和考评工作。 第九条基层信用社负责对本社内的不良贷款的管理、监测、清收与转化工作。 第三章不良贷款的认定标准

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的处置及监管

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的处置及监管 班级:姓名:学号: 不良贷款指存在潜在风险的贷款,如借款人不能或有迹象表明不能按原定的贷款协议按时足额偿还商业银行的贷款本金和利息,则该资产形成银行的不良贷款。根据贷款不同的风险程度,我国将其分为五类:正常、关注、次级、可疑、损失,其中后三者被认为是不良贷款。商业银行的不良贷款以及由之引起的金融动荡是世界性的难题,特别是自美国次贷危机引发全球金融风暴后,各国银行体系的稳定性受到了严峻挑战,银行的不良资产和脆弱的银行体系是爆发此次危机的根源。所以,在国际大环境的影响之下,我国商业银行对于不良贷款的处置应该防患于未然。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如何防范和化解这个问题迫在眉睫。 近期,随着商业银行半年报的推出,今年首批上市的四家银行的不良贷款率和余额均显示出较大幅度的上升。其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部分银行不良贷款率和不良贷款余额出现“双升” 由于存贷利差缩小,各大商业银行在2012年后即出现不良贷款率和不良贷款余额恶化的倾向。华夏银行出现不良贷款余额上升,兴业、浦发、平安三家银行出现不良贷款余额和不良贷款率的“双升”。 2.不同类型和地区的银行呈现出不同的特点 分机构看,以工农中建交为代表的大型商业银行不良贷款余额基数较大,新增较少;股份制商业银行不良贷款余额基数较小,新增较多;受政策影响各城市商业银行及农村商业银行不良贷款余额及新增数都较大。 分地区看,江浙沪地区是浦发银行贷款的主要投放地,也是其不良贷款的高发地,其他地区的贷款质量基本保持稳定。 分行业看,不良贷款通常高发于制造业、批发零售行业和零售业等资金链条较紧凑的领域。 从不良贷款的行业分布看,制造业、批发零售行业和零售业等不良率有较为明显的增加。 一、我国商业银行不良贷款成因 1.国有商业银行的信贷管理机制和自我约束机制不健全,责权划分不明晰,金融监管乏力。 2.国有商业银行的不良资产主要产生在国有企业,国有企业的大量而且严重的短期行为和整体资源配置效率低下是造成大量银行不良资产的一个重要原因。 3.法律制度不够健全,社会信用环境不佳。 二、如何处置不良贷款 (一)行政手段 1.注入公共资金,鼓励国有商业银行在资本市场上筹资。由于我国商业银行不良贷款带有明显的计划色彩,因此依靠财政注资来部分解决商业银行的不良贷款,符合历史的事实。国家鼓励国有商业银行实行股份制改造,通过上市,在本市场筹集了大量资金,在投资者同意的前提下,将筹集到的资金部分用于清理不良贷款,有利于减轻银行的债务负担,提高经营效益,以便更好地回报投资者。 努力发挥地方政府的作用。一是完善地方政策法规,改善信用环境以支持金融债权人的不良资产处置工作;二是在培育不良资产处置市场方面,需要吸引大量的民营企业、外资投资主体和个人等进入市场,地方政府应出台相应的配套政策法规予以支持,以切实改善不良投资交易环境;三是在规范不良资产处置中介市场方面的作用;四是利用政府行政资源的特殊优势,充分发挥其在不良资产处置过程中的作用。比如在金融债权人处理债务人抵押的国有划拨土地问题上,在确定安置企业职工和清偿金融债务比例,在土地重新规划整合与利益分配

不良贷款88种化解处置清收方法与技巧

不良贷款88种化解处置清收方法与技巧课程大纲(4天) 第一部分管理类 一、什么是不良贷款 二、充分认识化解不良贷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三、认真分析不良贷款形成原因,找出病因,对症下药 四、正视困难,扬长避短 五、总结经验教训,不断改进化解不良贷款方式方法 六、分析机遇,充满信心,坚决打赢化解不良贷款攻坚战 七、不良贷款控制主要措施 八、风险贷款处置基本流程 九、不良贷款管理基本程序 第二部分盘活类(4种) 盘活是指借出资金并没有真实全部收回,只是能按期结息,转为正常。 1.还了再贷,2.增贷化险(放水养鱼);3.资产租赁;4.拆圈解链。 第三部分重组类(8种)

第一章债务重组与贷款重组 (一)债务重组文件依据 (二)关于贷款重组 第二章贷款重组常见的8种形式 (1)展期 (2)重定期限(保全展期) (3)借新还旧 (4)狭义贷款重组:由客户内部重组引起贷款重组,如客户合并(兼并)、分立、引资股东重组。 (5)债券认购 (6)债转股 (7)让利清收 (8)以物抵债 第四部分追偿类(6种) 1.信息捕捉; 2.扣款还贷;3.售物还贷;4.债务承担;5.代偿清收;6.债委会处置 第五部分抵押类(9种) 一、抵押物被出租,贷款保全措施 二、抵质押物出现意外损失,贷款保全措施

三、债权人对抵押人侵害抵押物,贷款保全措施 四、抵质押物被私自处置,贷款保全措施 五、抵押物被拆迁贷款,保全措施 六、抵质押物被轰抢,贷款保全措施 七、抵质押物所有权出现争议,贷款保全措施 八、抵押物未办理登记,贷款保全措施 九、办理了购房人,所购房屋抵押预告登记,购房人退房、不承担还贷义务,贷款风险如何化解 第六部分催收类(37种) 第一章不良贷款催收流程(3种) 第二章不良贷款催收方法 第三章不良贷款攻心谈判技巧(19种) 第四章不良贷款催收策略(15种) 第七部分特殊类(9种) 一、公职人员贷款:三停清收 二、冒名贷款:水落石出 三、内部违规贷款:解铃还须系铃人 四、离婚贷款:好说好散 五、借款人生病贷款:情在病房 六、跑路失踪贷款清收: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庙

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管理办法

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管理办法 ,,市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不良贷款的管理,提高信贷资产质量,减少信贷资金损失,根据人总行颁发的《贷款通则》、《不良贷款认定暂行办法》、《城市合作银行信贷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及我行《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不良贷款实行两级管理。支行、营业部(以下简称支行)应建立、完善贷款质量监管制度,对不良贷款进行认定分类、登记和催收;总部对支行不良贷款的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第二章不良贷款的认定分类、登记和监控 第三条不良贷款的认定分类。 《贷款通则》中逾期贷款、呆滞贷款、呆帐贷款的划分标准是认定不良贷款的基本标准,各分支机构必须严格遵守。 逾期贷款系指按借款合同约定到期(含展期后到期)未归还的贷款(不合呆滞和呆帐贷款)。 呆滞贷款系指逾期(含展期后到期)超过二年以上仍未归还的贷款,或虽未逾期或逾期不满规定年限,但生产经营已终止,项目已停建的贷款(不含呆帐贷款)。 呆帐贷款系指按国家有关规定列为呆帐的贷款。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文件,包括: (一)借款人和担保人被依法宣告破产,进行清偿后未能还清的贷款。 (二)借款人死亡,或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的规定, 宣告失踪或宣告死亡,以其财产或遗产清偿后,未能还清的贷款。 (三)借款人遭受重大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损失巨大且不能获得保险补偿,确实无力偿还的部分或全部贷款,或者以保险赔偿清偿后,未能还清的贷款。 (四)贷款人依法处置贷款抵押物、质物所得价款不足补偿抵押、质押贷款的部分。 (五)贷款本金逾期2年,贷款人向法院申请诉讼,经法院裁决后仍不能收回的贷款。 (六)对不符合前款规定的条件,但经有关部门认定,借款人、担保人事实上已经破产、被撤消、解散在3年以上,进行清偿后,仍未能还清的贷款。 (七)借款人触犯刑律,依法受到制裁,处理的财产不足归还所欠贷款,又无另外债务承担者,确定无法收回的贷款。 (八)其他经国家税务总局批准核销的贷款。

银行不良贷款处置中的法律问题课后测试教学文稿

银行不良贷款处置中的法律问题课后测试 1. 从论持久战来看,我国的不良贷款处于 A 战略防御阶段 B C A B 四分之一 C 三分之一 D A B 银行、购房者、工程款、民间借贷 C 购房者、工程款、银行、民间借贷 D A 一次 B 二次 C D A 0.1 B 0.2 C D 6. 以下关于抵押权与租赁权关系的正确说法是 A 租赁先于抵押的,适用“买卖不破租赁”规则 B 抵押先于租赁的,不适用“买卖不破租赁”规则 C 若订立租赁合同时抵押人已将抵押事实告知承租人,则承租人自己承担损失 D 若未告知,抵押人承担承租人的损失

7. 最高法院关于租赁权优先于抵押权的认定标准有 A 租赁合同真实 B 租赁合同的签订时间早于抵押合同签订时间 C 承租人已合法至今占有该房屋 正确 错误 9. 工程款优先权不论产生的时间先后,均排在抵押权之前 正确 正确 错误

银行不良贷款处置中的法律问题课后测试 A B 四分之一 C 三分之一 D 2. 同一房屋先出租后抵押,租赁权与抵押权的关系 A 租赁权优于抵押权 B C D A B 银行、购房者、工程款、民间借贷 C 购房者、工程款、银行、民间借贷 D A 一次 B 二次 C D A 0.1 B 0.2 C D

A 司法遇阻 B 市场风险 C 银行内部人员素质有待提高 D 债务人、担保人愿意逃废债 7. 以下关于抵押权与租赁权关系的正确说法是 A 租赁先于抵押的,适用“买卖不破租赁”规则 B 抵押先于租赁的,不适用“买卖不破租赁”规则 C 若订立租赁合同时抵押人已将抵押事实告知承租人,则承租人自己承担损失 D 若未告知,抵押人承担承租人的损失 8. 最高法院关于租赁权优先于抵押权的认定标准有 A 租赁合同真实 B 租赁合同的签订时间早于抵押合同签订时间 C 承租人已合法至今占有该房屋 正确 错误 正确 错误 正确答案:错误

不良贷款责任追究管理办法规定

不良贷款责任追究管理办法规定

海商行发〔2011〕187号 关于印发《江苏XX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不良贷款责任追究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支行、营业部: 《江苏XX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不良贷款责任追究 管理办法(试行)》已经二届十次职工(会员)代表大会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O一一年十二月八日

附件 江苏XX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不良贷款责任追究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江苏XX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XX农商行”)贷款行为,强化贷款责任管理,明确岗位职责,增强责任制约,防范和化解信贷风险,全面提高信贷资产质量和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贷款通则》、《商业银行授信尽职指引》、《关于惩治破坏金融秩序犯罪的决定》等规定以及XX农商行信贷管理规章、制度等有关规定,结合XX农商行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信贷人员,是指从事信贷业务经营和管理的负责人及工作人员。包括各支行、营业部(包括小额信贷服务中心等区域性经营单位,以下简称“支行”)、及XX农商行从事信贷业务拓展、授信、审批、风险防控等部门从事信贷业务操作和管理的所有相关岗位人员。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信贷业务是XX农商行对客户提供的表内、外信用的总称,表内信贷业务包括贷款、项目融资、贸易融资、贴现、透支、保理、拆借和回购等;表外信贷业务包括贷款承诺、保函、信用证、票据承兑等。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贷款责任包括工作责任、过失责任、违规责任、违法责任。是指信贷人员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违反XX农商行规章制度或未尽职履职而应承担的贷款责任。 第五条贷款责任追究的范围主要包括风险贷款、不良贷款、违章违规贷款以及XX农商行认为需要追究责任的其他信贷业务。 第六条贷款责任追究的方式包括违规积分、经济处罚、经济赔偿、纪律处分及其他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

商业银行不良贷款

商业银行不良贷款 1.我国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的现状分析 1.1我国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贷款基本概念 不良贷款是指借款人未能按原定的贷款协议按时偿还商业银行的贷款本息,或者已有迹象表明借款人不可能按原定的贷款协议按时偿还商业银行的贷款本息而形成的贷款。 我国以前将不良贷款定义为呆帐贷款、呆滞贷款和逾期贷款(即一逾两呆)的总和。我国自2002年全面实行贷款五级分类制度,该制度按照贷款的风险水准,将银行信贷资产分为五类:正常、关注、次级、可疑、损失。不良贷款主要指次级、可疑和损失类贷款。 1.2我国商业银行不良贷款估算 我国国有商业银行在降低不良贷款上的确下了很多功夫,如尝试制定严格的信贷管理制度,信贷业务的完全程序化改革,规定降低不良贷款的指标等。但是国有商业银行的不良资产仍严重偏高,尤其四大国有银行为最。2004年,主要商业银行不良贷款余额减少3946亿元,下降4.56个百分点,已降至13.2%。这个比例已经远远高出世界银行业的平均水平,银行体系的不良贷款余额和比率仍处于高位,不仅已超过《巴塞尔协议》的要求,而且与国际先进银行不良贷款比率应保持在5%以下的要求相去甚远。如果考虑各国有商业银行对外公布的数字相对保守的因素,那我国商业银行的资产质量更是可想而知。 表1-1截至2003年国内各主要商业银行不良贷款余额及不良贷款率 单位:亿元人民币 银行名称贷款不良贷款额不良贷款率 中国工商银行29578.377598.7821.56% 中国建设银行17663.882679.6011.90%

中国农业银行19129.606982.0330.07% 中国银行18161.894085.3118.07% 合计84533.7421345.7225.26% 尽管我国近年来频频采取诸如向国有商业银行注资、关闭资不抵债的金融机构、增强银行监管等一系列措施,但权威人士指出,高风险、低收益仍是国内银行业面临的最主要问题。 中国银监会研究局副局长杨再平说,2004年主要国有商业银行尽管实现了不良贷款率和不良贷款余额的“双降”,但若剔除政策性剥离因素和新增贷款稀释效果的影响,主要商业银行的不良贷款实际上是“不降反升”。由此可见,如何控制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的增长,使其不良贷款率达到《巴塞尔协议》的要求,仍然是国有商业银行乃至我们国家面临的重要课题。 2.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贷款形成的原因分析 我国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贷款形成已久,因此我国商业银行不良贷款产生的原因也就比较复杂,其中主要是历史上的原因和我国经济体制改革因素的影响。当然,商业银行自身的经营管理机制方面的缺陷,也是不良贷款形成不可或缺的因素。 2.1历史原因和我国经济体制改革因素的影响 首要的是计划经济下国家对我有企业的资金扶持转移造成的,而自九十年代以来,随着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的持续完善和发展,一大批旧体制下的国有企业出现了严重的负债。 这当中,当然首先是因为体制方面的问题。在国有企业、国有银行、政府干预这种三位一体的国有经济体制下,国有经济这个整体对社会欠下的“坏帐”总会以各种形式发生,如:财政补贴、三角债、工资拖欠、垃圾股票、垃圾债券、通货膨胀等。但以银行坏债这种特殊形式发生,其中一个具体的原因,就是从80年代开始,中国政府逐渐地

银行不良贷款问题

银行不良贷款问题 摘要 持续受国内外宏观经济形势的不利影响,2014年国内银行业面临不良贷款阶段性的上升压力,不良贷款率高,最大的危害是影响银行对经济的支持能力。中国的银行对贷款极其谨慎小心,就是因为不良贷款太多,影响了银行放贷能力。如果靠发行基础货币来解决不良贷款问题,容易引发通货膨胀。如果对之掉以轻心,不良贷款的大量发生还会诱发社会道德风险,如果加大处理不良贷款的力度又可能会引起企业连锁倒闭破产,增加财政风险和社会危机。为了解决以上问题,所以银行必须制定良好的方案。 本文通过分析不良贷款与总资产、总负债、流动性比率、拨备覆盖率的函数关系在自然现象中普遍存在相关关系,我们将用回归分析处理变量之间的相关关系,根据初步的作图分析,不良贷款受几个影响因素主次难以区分,这时采用一元回归分析预测法进行预测分析是难以奏效的,我们需要采用多元回归分析预测法。多元线性回归预测首先是不良因素与其有关影响因素之间线性关系的数学模型。我们利用网络等渠道收集有关数据资料,建立银行不良贷款的预测模型。 关键词:商业银行不良贷款多元线性回归最优回归方程数学建模

一问题重述 商业银行主要业务之一就是对项目建设、固定资产投资等进行贷款。目前较为突出的的问题是虽然我国银行贷款额平稳增长,但是商业银行普遍存在的比例较高的呆、坏帐和逾期贷款等不良贷款问题,使不良贷款率过高,给银行贷款业务的发展带来较大压力。截至2014年4月29日晚间,工农中建四大行的一季报出齐。虽然四家银行的业绩增速、净息差变化不尽相同,但是却暴露出了同一个问题——不良贷款余额进一步增加,不良贷款率几乎都在攀升。这也是几乎所有上市银行面临的窘境。 在资产质量方面,从一季报可以看出,随着经济结构转型推进,去产能化和去杠杆化等各种因素对包括四大行在内的商业银行的资产质量构成影响。虽然信贷质量总体保持稳定,但四家银行的不良贷款余额都在进一步增加。而不良贷款率仅农行与去年年末持平,其余三家均进一步上升。 按照贷款质量五级分类,工行不良贷款余额为1005.50亿元,比上年末增加68.61亿元;农行不良贷款余额919.91亿元,比上年末增加42.10亿元;中行不良贷款余额803.2亿元,较2013年底增加70.49亿元;建行不良贷款余额908.08亿元,较上年末增加55.44亿元。其中,工行不良贷款率为0.97%,较去年年末上升0.03个百分点;农行不良贷款率最高,为1.22%,与上年末持平;中行0.98%,略升0.02个百分点;建行不良贷款率1.02%,较上年末上升0.03个百分点。 建模问题: 1. 利用网络等渠道收集有关数据资料,建立银行不良贷款的预测模型,并分析模型 的误差和可信度。 2. 银行的业绩增速、净息差变化与不良的增长之间是否存在联系,试进行实证分析。 3. 不良贷款是多方面因素造成的,试通过相关的数据作定量分析,帮银行找出控制 不良贷款的途径和办法。 二问题分析 对于问题一,首先根据图一用Excel作出散点图(见附表1、2、3、4),利用Matlab 计算出相关系数(见附表2),建立多元线性回归模型。从而得出不良贷款与总资产,总负债,流动性比,拨备覆盖率之间的关系。最后利用公式分析分析模型的误差与可信度。 (1)对数据进行分析: 股份制商业银行 不良贷款 (亿元)Y 总资产(亿 元)X1 总负债(亿 元)X2 流动性比例 X3(%) 拨备覆盖率 X4(%)

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不良贷款听证问责管理办法

***市市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不良贷款听证问责 管理办法 (暂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建立不良贷款的听证、问责工作机制,规范和完善不良贷款听证问责工作程序和操作,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听证问责要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有责必追、尽职免责”的原则,构建起“形成一笔、认定一笔、追究一笔”的不良贷款听证问责工作机制。 第三条实施听证问责,要以国家法律法规、农合机构贷款管理的相关制度、办法以及《黑龙江省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员工违规行为处理办法》(黑农信联发2011〔104〕号)和《关于经营法人单位理事长(董事长)信贷经营管理风险责任追究意见》(黑农信联发2013〔158〕号)为基本依据。 第四条听证问责分为操作责任和管理责任听证问责。 第二章听证机构及范围

第五条听证范围为自2012年10月1日起,省联社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信贷管理工作的意见》(黑农信联办发〔2012〕259号)之后发放贷款中形成的不良贷款。 第六条市区联社在贷款进入不良管理以及发现贷款重大风险时即逐笔进行听证问责。***办事处负责对辖内单笔500万元以上(含)、省联社负责对单笔1000万元(含)以上的不良贷款实施听证问责。省联社和办事处对不良贷款超过一定额度或占比以及出现其他重大事项的地区和单位可随时实施听证问责。 第三章听证组织 第七条听证问责工作由市区联社听证问责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负责。委员会成员包括:班子成员和资产保全、信贷、风险、内审、纪检监察、人力资源等部门负责人。委员会办公室(设在联社资产保全部)负责具体工作。 第八条委员会履行下列职责 (一)听取被听证人的意见陈述。 (二)对被听证人所陈述事由及其他相关事项进行质询。 (三)形成听证决议,提出责任认定意见。 第九条委员会实行回避制度

银行不良授信资产管理办法(试行)模版

银行不良授信资产管理办法(试行) (年2月修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我行不良授信资产管理和处置,防范和化解风险,依法维护我行的合法权益,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结合我行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不良授信资产是按照《贷款风险分类实施细则》评估结果认定为次级、可疑和损失类的授信资产。不良授信资产包括不良贷款及其他不良授信(以下统称不良贷款)。不良贷款管理是从不良贷款发生到处置完毕的全过程管理,具体包括认定、催收、保全、处置和问责等环节。 第三条不良贷款的管理和处置应坚持实事求是、合法合规、有利于我行根本利益的原则,在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竞争、择优的基础上,努力实现处置净回收现值最大化。 第四条总行风险管理部是不良贷款管理和处置的归口管理部门,各级行风险管理部门具体负责不良贷款管理和处置的日常工作。 第五条不良贷款管理和处置人员与债务人、担保人、持股企业、资产受让(受托)方、受托中介机构存在直接或间接利益关系的,或经认定对不良资产形成有直接责任的,在不良贷款处置中应当回避。 第二章不良贷款管理 第六条不良贷款管理的组织实施 各经营行、总/分行风险管理部、总/分行计划财务部、总/分行法律合规部、总/分行审计部等部门在不良贷款管理中应密切配合,按照各自的职责履行不良贷款管理责任,切实做好不良贷款的管理和处置工作: (一)不良贷款的管理和处置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各经营行

负责人作为清收责任人,在不良贷款管理中,履行不良贷款诉讼前的催要清收工作、积极参与及配合不良贷款的管理与处置工作等职责; (二)总行风险管理部是不良贷款的归口管理部门,总/分行风险管理部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1.审核经营行不良贷款清收方案和不良贷款处置的相关材料; 2.指导总/分行不良贷款的保全、盘活、清收、处置和变现等工作; 3.统一指导或直接办理不良贷款诉讼执行工作; 4.对不良贷款的处置进行审核; 5.对总/分行不良贷款进行台账管理; 6.对经营行不良贷款进行考核; (三)总/分行授信审批部负责按照审批权限对不良贷款诉讼等的审批; (四)总/分行计划财务部负责不良贷款清收、处置和变现等的账务处理; (五)总/分行法律合规部负责全行不良贷款管理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服务; (六)总/分行审计部负责对不良贷款履行审计监督职责。 第七条不良贷款的集中化管理: (一)总行风险管理部下设资产管理中心,指派专人负责实施不良贷款的预警、清收、处置、重组和盘活; (二)资产管理中心的主要职责为: 1.探索开展不良资产市场化、商业化、规模化处置活动,建立相关不良资产信息库,对全行不良资产的处置信息进行每月跟踪; 2.参与并监督高风险或高金额不良贷款的清收和处置工作,包括但不限于500万以上的保证类贷款、1000万以上其他类贷款、资产

银行不良贷款处置中的法律问题

课后测试 如果您对课程内容还没有完全掌握,可以点击这里再次观看。 观看课程 测试成绩:100.0分。恭喜您顺利通过考试! 单选题 1.从论持久战来看,我国的不良贷款处于√ A战略防御阶段 B战略相持阶段 C战略反攻阶段 正确答案:A 2.主合同无效而导致担保合同无效的,担保人承担的民事责任不应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A五分之一 B四分之一 C三分之一 D二分之一 正确答案:C 3.同一房屋先出租后抵押,租赁权与抵押权的关系√ A租赁权优于抵押权 B抵押权优于租赁权 C同时履行 D租赁权劣于抵押权 正确答案:A 4.以下关于在建工程抵押后的受偿顺序正确的是√ A购房者、银行、工程款、民间借贷 B银行、购房者、工程款、民间借贷 C购房者、工程款、银行、民间借贷

D银行、购房者、民间借贷、工程款 正确答案:C 5.机器设备在拍卖过程中,可以拍卖√ A一次 B二次 C三次 D四次 正确答案:B 6.抵押物第一次流拍后,第二次拍卖的保留价一般会在第一次拍卖保留价的基础上下浮,一般下浮幅度不超过√ A0.1 B0.2 C0.15 D0.3 正确答案:B 多选题 7.不良贷款不断上升的主观原因有√ A司法遇阻 B市场风险 C银行内部人员素质有待提高 D债务人、担保人愿意逃废债 正确答案:A C D 8.以下关于抵押权与租赁权关系的正确说法是√ A租赁先于抵押的,适用“买卖不破租赁”规则 B抵押先于租赁的,不适用“买卖不破租赁”规则 C若订立租赁合同时抵押人已将抵押事实告知承租人,则承租人自己承担损失

D若未告知,抵押人承担承租人的损失 正确答案:A B C D 9.最高法院关于租赁权优先于抵押权的认定标准有√ A租赁合同真实 B租赁合同的签订时间早于抵押合同签订时间 C承租人已合法至今占有该房屋 正确答案:A B C 判断题 10.主合同无效而导致担保合同无效的,担保人都不需要承担民事责任。√ 正确 错误 正确答案:错误 11.不良贷款的风潮是从内陆地区向沿海地区进行风险传递的。√ 正确 错误 正确答案:错误 12.工程款优先权不论产生的时间先后,均排在抵押权之前√ 正确 错误 正确答案:正确 13.房产作为不动产可以拍卖二次。√ 正确 错误 正确答案:错误 14.债务人只有一套居住房屋,不能查封执行。√ 正确 错误

农商银行不良贷款责任追究及处罚程序操作细则.doc

ⅩⅩ农商银行不良贷款责任追究及处罚程序操作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进一步明确职责,规范操作流程,防范化解信贷风险,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规章制度,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责任追究的对象为转入贷款十级分类后四类不良贷款(含次一、次二级、可疑和损失类)的责任人及责任机构,不因责任人岗位或职位变动、内退、退休、终止劳动合同及调转外系统等情况免除。 第三条本细则所指相关制度为:《辽宁省农村信用社信贷业务责任追究制度》(辽农信联[2005]45号)、《辽宁省农村信用社稽核处罚暂行规定》(辽农信联[2005]52号)、《辽宁省农村信用社新增不良贷款责任追究及处罚暂行办法》(辽农信联[2008]387号)、《辽宁省农村信用社案件及严重违规违纪行为“赔罚”、“走人”和“移送”的有关规定(试行)》(辽农信联[2008]478号)、《辽宁省农村信用社员工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辽农信联[2013]99号)、《ⅩⅩ农商银行员工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沈农商银[2013]59号)。 第二章责任追究程序 第四条总行、一级支行成立风险管理委员会,按审批权限承担不良贷款责任追究等风险处置职能。对于总行审批事项,须经一级支行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报总行风险管理委员会审定。 第五条当不良贷款入账后,各级风险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即启动追责程序。 第六条授信管理部门按照有关制度规定,对转入的不良贷款的责任人逐

笔提出初步认定结果,并由初步认定的责任人签署《不良贷款责任事实确认书》(详见附件二)。将责任认定材料,连同相关档案资料一并报本级风险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第七条风险管理委员会召开会议,依据贷款形成原因,对贷款责任人的责任作出最终认定,形成《不良贷款责任认定书》(详见附件三),并将责任认定结果交由有权处罚部门进行处罚。 第八条相关有权处罚部门,按照本级风险管理委员会的认定结果,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责任追究制度,履行相关程序,对责任人作出处理、处罚,并将处罚结果交本级资产保全部门备案。 第九条资产保全部门依据以上贷款责任人的认定和处罚结果,监督责任人清收不良贷款。 第十条对在处罚期满仍未完成清收任务的责任人,由本级风险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向风险管理委员会提出申请例会,再次启动追责程序,依据清收情况,作出责任认定意见,并由有权处罚部门执行追罚。 第十一条相关有权处罚部门为:各级机构的人力部门、内控合规部门、监察部门等,并按本行目前的干部管理权限执行。具体为: 1.在岗、下岗清收,由人力部门根据风险管理委员会的责任人最终责任认定结果,按照有关制度规定,履行相关程序,向有关责任人下达“在岗清收处罚通知书”或“下岗清收处罚通知书”,并建档登记,报上级人力部门备案,督促执行; 2.经济处罚,由内控合规部门根据风险管理委员会的责任人最终责任认定结果,按照有关制度规定,履行相关程序,向有关责任人下达“经济处罚通知书”,并建档登记,向上级内控合规部门备案,督促执行; 3.纪律处分,由监察部门根据风险管理委员会的责任人最终责任认定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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