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合同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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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全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标准全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标准全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章总则本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的组成部分,为了保护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规范合同行为,制定本法。

第二章合同的成立第一节通则合同是自愿订立的、相互依存的民事法律行为。

第二节合同的效力合同的效力受法律保护,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合同义务。

第三节合同的解释和修订合同的解释和修订应当遵循公平原则,解释应当根据合同的字面意思、交易目的和公平原则确定。

第三章合同的履行第一节履行义务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确保合同的实施。

第二节合同的变更和转让当事人可以协商一致变更合同的内容,但不得违反法律规定的强制性规定。

第三节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的情况包括履行完毕、当事人协商一致、法律规定等。

第四章合同的违约责任第一节违约责任的基本原则当事人违反合同约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包括履行义务、赔偿损失等。

第二节违约责任的形式当事人可以选择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支付违约金等方式履行违约责任。

第三节违约责任的免除和限制根据法律规定,违约责任可以根据情况进行免除或者限制。

第五章特别合同本章规定了一些特殊类型的合同,如房屋租赁合同、劳动合同等。

第六章合同的效力确认和撤销第一节合同的效力确认合同的效力确认主要通过签订合同、交付合同标的物等方式进行。

第二节合同的撤销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一致、撤销权利行使等方式撤销合同。

第七章不当得利当事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非法占有他人财物,应当返还不当得利。

第八章附则本法自1999年10月1日起施行,同时废止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暂行条例》。

以上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标准全文。

第三章 合同法

第三章  合同法

要约邀请 要约邀请是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邀请对方向 自己提出要约的意思表示. (1)不以订立合同为直接目的. (2)内容不十分明确肯定. (3)通常向不特定的多数人发出.
我国《合同法》规定,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 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 采用列举的方式对要约邀请作了规定:“寄 送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 书、商业广告等为要约邀请。”
案例一: 加拿大某公司与英国某公司洽谈出售初级产 品200公吨。加方公司发出的电报称:"确认售 与你方……200公吨,……请汇5000英镑。" 英 方公司复电:"确认你方电报,条件按你方电报 的规定……已汇交你方银行5000英镑,该款在 交货前由银行代你方保管……,请确认在本电 日期30天内交货。"加方未回电,以高价将该产 品售与第三方。 问:加方公司是否违约?为什么?
合同的成立是指订约当事人就合同的主要 条款达成合意。 合同生效则指合同当事人合意的内容因具 备有效要件而产生了法律效力。(在大多 数情况下,合同的成立时间也是合同的生 效时间。 )
(要约和承诺也是订立合同的必经 的两个阶段 )
要 约
承 诺
一、要约与承诺
(一)要约 1.要约的定义: 要约是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的愿意按一 定的条件同对方订立合同 , 并含有一旦要 约被对方承诺时即对提出要约的一方产生 约束力的一种意思表示. 要约是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订立合同 的意思表示.
撤回通知
要约人
要约
受要约人
要约 撤销通知(生效)
承诺 (未发出)
B.要约的撤销
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后,受要约 人承诺之前,要约人可以把撤销要 约的通知送达受要约人,使已生效 的要约失效. 对于要约生效以后,能否将其撤 销,各国存在较大的分歧. 英美法 、 德国法、 法国法

合同法第三章合同的订立

合同法第三章合同的订立

一、要约 (一)要约的概念和要件
要约,也称为发盘、发价。合同法第14条:要 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发出要 约的人称为要约人,接受要约的人则称为受要 约人或相对人(如受要约人作出承诺,则称其 为承诺人)
要约的构成要件:(1)要约人适格。第9条。 (2)要约的目的性。第14条。(3)要约的特 定性。例外:第15条第2款。(4)要约的确定 性。第14条。
合同法24:要约以信件或者电报作出的,承诺期限自信件 载明的日期或者电报交发之日开始计算。信件未载明日期 的,自投寄该信件的邮戳日期开始计算。要约以电话、传 真等快速通讯方式作出的,承诺期限自要约到达受要约人 时开始计算。 【设例3】
3.要约法律效力的内容
对要约人的效力:形式效力,指要约一经生效, 要约人即受到要约的拘束,不得随意撤销或对 受要约人随意加以限制、变更和扩张。
(三)要约的失效
指要约丧失了法律约束力,即不再对要约人和受要约 人产生约束力。
失效原因:拒绝要约的通知到达要约人;要约人依法 撤销要约;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受 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合同法20条) 其他原因:要约人或受要约人死亡(备注:要约人的
死亡和无行为能力,通常不是要约的消灭原因,对表意人 特定特征的存在来说,重要的时间点是发出,而非到达的 时间,表意人发出意思表示后死亡或者无行为能力对意思 表示的效力不生影响。例外:表意人的假定意思为表意受
要约和要约邀请的区别
要约邀请又称为要约引诱,是指希望他人向 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要约邀请不具有 要约的约束力,发出要约邀请的人不受其约 束。
合同法第15条:寄送的价目表;拍卖公告; 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商业广告★
关于要约与要约邀请的具体区别方法:

2024版经济法合同法

2024版经济法合同法

2024版经济法合同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合同行为,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本法所称合同,是指平等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第三条合同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循公平原则、诚实信用原则。

第四条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终止,适用本法。

第二章合同的订立第五条合同订立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六条合同订立可以采取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第七条合同当事人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第三章合同的效力第八条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第九条合同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有争议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

第四章合同的履行第十条合同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

第十一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章合同的变更和转让第十二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

第十三条当事人一方经对方同意,可以将自己在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转让给第三人。

第六章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第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一)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二)合同解除;(三)债务相互抵销;(四)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五)债权人免除债务;(六)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第七章违约责任第十五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六条当事人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第八章特别规定第十七条法律、行政法规对合同有特别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九章附则第十八条本法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注:以上内容为示例性质,具体法律条款应由法律专业人士根据实际情况制定。

2024年经济法主要内容第三章合同法

2024年经济法主要内容第三章合同法

经济法主要内容第三章:合同法本文将介绍经济法中的一部分关键内容,即合同法。

第三章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合同的定义和种类合同是指双方或多方之间通过协商达成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协议。

合同的种类包括以下几种:1.书面合同2.口头合同3.电子合同4.合同的形成和效力合同的形成包括要约、承诺和接受。

只有当要约方接受承诺方的承诺,双方之间的协议才具有法律效力。

合同的效力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约束力2.自愿性3.公平性合同的约束力是指合同一旦签订,双方必须履行合同中各自承担的义务。

合同的自愿性是指双方在自己的意愿下订立合同,合同必须自愿签订,不能被强迫。

合同的公平性是指合同应该符合公正、合理、公平、诚信的原则。

合同中的主要条款1.价款条款2.履行期限条款3.商品性质和质量条款4.合同违约责任条款以上条款在合同中起到重要的作用,具体的内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规定。

合同的解除和变更合同的解除和变更需要双方或多方之间协商一致。

在协商的过程中需要考虑到合同各方的利益,合法合规地解除或变更合同。

合同中的争议解决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可能出现各种争议,此时需要通过合同中规定的争议解决方式或法律方式进行处理。

合同中常见的争议解决方式包括以下几种:1.双方协商2.仲裁3.诉讼在选择争议解决方式时需要充分了解双方的法律地位,仔细分析问题并综合考虑各种因素。

合同法的社会作用合同法是保障经济活动的重要法律规定之一,其社会作用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促进经济交流,增进互信2.维护合法权益,保障公正交易3.推动市场经济的发展,提高市场竞争力Conclusion:综上所述,合同法作为中国经济法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经济活动中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了解和遵守合同法可以有效避免合同纠纷,维护合法权益,促进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

合同法(第三章)合同的效力

合同法(第三章)合同的效力

合同债权的效力包括请求力、执行力、处分权 能和保持力。
合同义务包括给付义务和附随义务。
1.给付义务可分为主给付义务和从给付义务。
-主给付义务是指合同关系所固有、必备,并 决定着合同类型的基本义务。
-从给付义务指不具有独立意义,具有补助主 给付义务功能的义务。从给付义务存在的目的 在于Biblioteka 保债权人的利益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
法典制定后的五十年左右,似乎没有任何兴趣去 超越第1121条,后来发展的真正压力,来自于为 人寿保险提供法律框架的需要。
法院通过对1121条的解释,现已超越了其原有 的意义,受诺人不再需要向承诺人为赠与,而只需 有任何经济利益的转移即可使第三人利益合同 有效,而受诺人要对合同享有利益的条件,也被解 释为包括“道义上的利益”。该制度发展的最 终效果为,一旦承诺人与受诺人达成协议移转利 益给第三人,第三人便可以向承诺人主张该利益。
附随义务可分为两类:
1.促进实现主给付义务,使债权人的给付利益 获得最大可能的满足。
2.维护对方的人身或财产利益。
二、合同相对性原则 合同仅在合同当事人之间发生效力,对当事人
之外的人不发生效力,是为合同相对性原则。 三、合同效力的扩张 实践的需要有力地推动着法律的发展,合同相
对性原则在现代已存在大量的例外: (一)第三人利益合同 1.国外制度比较。 -罗马法 -《德国民法典》第328条规定,“当事人得依契
给付。
-《法国民法典》1165条规定,合同仅在当事 人之间有效,合同当事人不能强加义务于第三人, 仅在第1121条规定的情况下可为第三人设定利 益。
依1121条的规定,人们在为自己与他人订立合 同时,或对他人为赠与时,亦得订定第三人利益的 条款,作为该合同或赠与的条件,如果第三人声明 有意享受此条款的利益时,合同当事人即不得撤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全文5篇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全文5篇篇1合同编号:[具体编号]签订日期:[具体日期]甲方:[甲方名称或个人姓名]乙方:[乙方名称或个人姓名]鉴于甲乙双方均有意愿就合同事宜达成合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章合同总则一、合同依据本合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旨在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

二、合同目的与背景本合同旨在明确甲乙双方就[具体事项名称]所达成的约定,为双方提供行为准则和合作基础。

背景情况为[具体描述事项背景]。

三、合同原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合同。

第二章合同双方一、甲方基本情况(一)名称或个人姓名:[甲方名称或个人姓名](二)联系方式:[具体联系方式](三)其他相关信息:[补充甲方其他相关信息]二、乙方基本情况(一)名称或个人姓名:[乙方名称或个人姓名](二)联系方式:[具体联系方式](三)其他相关信息:[补充乙方其他相关信息]第三章合同条款一、合同标的及范围双方约定的合同标的为[具体标的],合同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具体范围]。

二、履行方式及期限双方应按照约定的方式履行本合同,具体履行方式为[具体方式],履行期限为[具体期限]。

三、价格及支付方式双方就合同所涉及的价格达成一致,具体价格为[具体金额]。

支付方式及期限为[具体支付方式及期限]。

四、违约责任及赔偿损失如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对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具体违约责任包括[具体责任条款]。

五、保密条款及知识产权保护双方应对本合同内容以及相关商业信息保密,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泄露。

同时,双方应尊重对方的知识产权。

六、合同的变更与解除本合同的变更和解除,应当经双方协商一致,书面变更或解除合同。

任何变更或解除不得损害对方的合法权益。

七、争议解决方式及法律适用对于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首先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02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全文5篇

202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全文5篇篇1【中华人民共和国最新合同法全文(修订日期:XXXX年)】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立法目的)为了规范合同行为,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合同定义)本法所称合同,是指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有关法律的规定。

第三条(平等原则)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合同地位平等,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

第二章合同的订立第四条(要约与承诺)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经过要约和承诺两个阶段。

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承诺是对要约的同意。

第五条(合同形式)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书面形式包括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应当将双方协商一致的主要条款记载于书面合同之中。

当事人以电子数据交换等方式签订合同的方式同书面形式签订合同具有相同效力。

但法律规定某些特殊情况下需采取书面形式作为必要条件的除外。

……(此处省略部分条款内容,全文应包含合同法全文)第三章合同的效力篇2合同编号:【编号】甲方:【甲方全称】,注册地址:【甲方注册地址】法定代表人:【甲方法人姓名】,职务:【甲方法人职务】联系方式:【甲方法人联系方式】乙方:【乙方全称】,注册地址:【乙方注册地址】法定代表人:【乙方法人姓名】,职务:【乙方法人职务】联系方式:【乙方法人联系方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具体事项名称】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合同目的及内容【详细阐述合同的目的以及具体事项的内容,包括交易标的、双方权利义务等。

】第二条合同期限本合同自【起始日期】至【终止日期】。

最新合同法全文(2023年修订版)(2024精)

最新合同法全文(2023年修订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合同的成立、履行和解除行为,维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社会的繁荣与发展,根据国家发展需要和法治建设的要求,制定本法。

第二条合同是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和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义务关系的协议。

第三条当事人依法平等地设定、变更、终止合同,自愿行为,受法律保护。

第四条合同应当遵循公平原则,保护一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而不损害其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合同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要求。

第六条合同订立和履行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

第七条当事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地向对方披露与合同有关的情况。

第八条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合同义务,不得恶意拖延履行或者以不合理方式履行合同。

第九条当事人可以根据合同的性质约定合同的形式。

第十条合同应当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合同标的、数量、质量、期限、价格或者报酬、履行地点、方式和时间。

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提供或者采取排除一个当事人责任的条款。

第十二条有关当事人之间的民事纠纷可以协商解决,也可以依法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处理。

第十三条其他法律对合同订立、履行和解除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章合同的成立第十四条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到达对方时,合同成立。

第十五条合同书的订立可以以字据、信件、数据电文或者其他形式。

第十六条书面形式的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以要约、承诺的文件或者交换要约、承诺的数据电文订立合同的,也视为采用书面形式订立;法律规定采用特定形式的,依照其规定。

口头形式的合同可以采用口头形式订立。

第十八条合同内容应当明确。

第十九条订立合同应当依法开始。

第二十条合同应当有明确的标的。

第二十一条合同约定的标的是无事物内容或者法律禁止的,该部分合同无效。

第二十二条合同的标的以及标的的权益可以转让,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约定不得转让的外。

第二十三条合同成立后,当事人不得撤销或者变更约定的标的。

合同法第三章合同的效力答案

合同法第三章合同的效力答案英文回答:3.1 Contract Formation and Validity.3.1.1 Offer and Acceptance.An offer is a proposal made by one party to another party to enter into a contract.An acceptance is an agreement by the other party to the terms of the offer.A contract is formed when there is an offer, an acceptance, and consideration.3.1.2 Consideration.Consideration is something of value that is exchanged between parties to a contract.Consideration can be anything of value, such as money, goods, or services.3.1.3 Legality.A contract is not valid if it is illegal.Illegal contracts are contracts that violate the law.3.1.4 Capacity.A contract is not valid if one or both of the parties lack capacity.Minors and people with mental disabilities may lack capacity to enter into contracts.3.1.5 Mistake.A contract is not valid if one or both of the parties made a mistake about the terms of the contract.Mistakes can be either unilateral (one party) ormutual (both parties).3.1.6 Duress, Undue Influence, and Misrepresentation.A contract is not valid if one party was coerced into entering into the contract.Duress is a threat or force that compels a person to enter into a contract.Undue influence is a situation where one party takes advantage of a person's weakness or disability to persuade them to enter into a contract.Misrepresentation is a false statement made by oneparty that induces the other party to enter into a contract.3.2 Remedies for Breach of Contract.3.2.1 Damages.Damages are a monetary award that is paid by the breaching party to the non-breaching party.Damages are intended to compensate the non-breaching party for their losses.3.2.2 Specific Performance.Specific performance is a court order that requires the breaching party to fulfill their obligations under the contract.Specific performance is only granted in cases where money damages would not be an adequate remedy.3.2.3 Rescission.Rescission is a court order that cancels the contract and restores the parties to their pre-contract positions.Rescission is only granted in cases where the breachof contract is material.3.2.4 Injunction.An injunction is a court order that prevents the breaching party from continuing to breach the contract.Injunctions are only granted in cases where there is a risk of irreparable harm.中文回答:3.1 合同订立与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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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约的构成要件
1、要约必须以订立合同为目的 例:吉布逊诉曼彻斯特议会案
2、要约的内容必须明确,肯定 3、要约必须传达到受要约人才能生效
例:交错的要约 4、要约必须向特定的人发出(大陆法国家
的要求,英美认为要约可以向全世界发出)
[吉布逊诉曼彻斯特议会案]
1970年,保守党占多数议席的英国曼彻斯特议 会决定出让议会的房子.就写信给原告吉布逊 “市议会有可能出让房子,价格约有2725英镑, 如你想买的话,请正式写信申请.”原告写好了 申请并回了信.但这时市议会重新选举,工党占 了上风,决定不出让该房子了. 原告遂要求法院 强制执行.法院认为信中“如你想买的话,请正 式写份申请”属于要约邀请.即请原告向议会 提出要约, 市议会后来未接受要约,所以合同没 有成立,原告败诉。
B 受要约人有理由信赖该项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本
着这种信赖行事.
英美法认为:要约人在受要约人作出承诺之前, 任何时候都可以撤销或更改要约.这一原则对 受要约人缺乏应有的保障.
德国法认为:要约人依通常情形在可望得 到答复之前,不得撤销或更改要约.除非 要约人在要约中明确规定不受要约的约 束.
第二节 合同的成立
一 、要约与承诺 二、对价与约因 三、当事人订立合同的能力 四、合同的形式 五.合同的内容 六、合同的抗辩 七、合同的解释
一、要约与承诺
(一) 要约 (二)承诺
(一) 要约
1. 要约的定义 2. 要约的当事人: 包括要约人和受要约人 3. 要约的形式要求: 要约可以用书面形式,也可以
根据合同的成立是否具备一定的形式为要 件 建设合同、 技术合同 2.不要式合同
根据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分担方式: 1.双务合同 2.单务合同
根据合同是否可以独立存在: 1.主合同 2.从合同
根据法律上有无一定的名称: 1.有名合同 2.无名合同
用口头或行动作出. 4. 要约的构成要件 5. 要约邀请 6. 要约的约束力 7. 要约的消灭 [ 练习]
1. 要约的定义:
要约是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的愿意按一定 的条件同对方订立合同,并含有一旦要约被对 方承诺时即对提出要约的一方产生约束力的一 种意思表示.
要约是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订立合同的意 思表示.
(1)不以订立合同为直接目的. (2)内容不十分明确肯定. (3)通常向不特定的多数人发出.
6.要约的约束力
对要约人的约束力 对受要约人的约束力
对要约人的约束力
A.要约的撤回 B.要约的撤销
A.要约的撤回.要约发出之后,尚未到达受要 约人之前,要约人可以用更为快捷的方式把撤 回要约的通知在要约到达之前或与要约同时送 达受要约人处,以阻止要约生效.即在要约到 达受要约人前对要约人没有约束力,要约人可 以随时将其撤回.
英国 、美国 、《德国民法典》 、《法国 民法典》
我国《合同法》第2条规定:合同是平等 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 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英国《牛津法律大辞典》将合同定义为 “合同是2人或多人之间在相互间设立合 法义务而达成的具有法律强制力的协议”。
美国《合同法重述》将合同定义为“合同 是一个允诺或一系列的允诺,对违反这种 允诺,法律将给予其补偿或将强制其得到 实际执行”。
《德国民法典》305条规定“依法律行 为设定债务关系或变更法律关系的内容者, 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应依当事人之间的合 同”。
《法国民法典》第1101条规定“合同 是一种合意,依此合意,一人或数人对其 他一人或数人负担给付、作为或不作为的 债务”。
二、合同的特征 1、合同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 2、合同是双方或多方的民事法律行为。
3、合同是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的民 事法律行为。
4、合同是双方当事人在平等地位的基础 上成立的民事法律行为。
三、合同成立要件 (一)当事人之间必须通过要约和承诺方 式达成协议。 (二)当事人必须具有订立合同的能力。 (三)合同必须符合法定的形式。 (四)合同的标的物和内容必须合法。 (五)当事人的合意必须真实。
B.要约的撤销
.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后,受要约人承诺之前,要 约人可以把撤销要约的通知送达受要约人,使已 生效的要约失效.
对于要约生效以后,能否将其撤销,各国存在较 大的分歧.
英美法 、 德国法、 法国法
«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规定:在合同成 立之前,要约可以撤销,但下列例外,
A 在要约中载明了承诺的期限,或以其他方式表 示它是不可撤销的.
(六)合同必须具有对价(英美法)或合 法的约因(法国法)。
四、合同的分类
根据合同的成立是否以交付标的物为要 件
根据合同的成立是否具备一定的形式为 要件
根据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分担方式 根据合同是否可以独立存在 根据法律上有无一定的名称
根据合同的成立是否以交付标的物为要件: 1.诺成合同 2.实践合同: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 借用合同、 保管合同
[交错的要约]
甲向乙发出一份要约,拟以1万美金将一部汽 车卖给乙,乙在受到甲的要约前,主动去信表示 愿意以1万美金购买其汽车,尽管此信的内容与 要约的内容相同,但也不能认为是一项承诺,而 只能视为“交错的要约”,双方没有成立合同 关系。
5.要约邀请 要约邀请是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邀请对方向自 己提出要约的意思表示.
第三章 合同法
第一节 合同法概述 第二节 合同的成立 第三节 合同的履行 第四节 合同的让与以及为第三人利益
签订的合同 第五节 合同的消灭
第一节 合同法概述
一、合同的概念 二、合同的特征 三、合同的成立要件 四、合同的分类
一、合同的概念
合同一词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合同 泛指一切确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狭义 的合同仅指民商法上的合同。
法国法认为:要约人在受要约人承诺之前可以 撤销要约,但要承担赔偿责任。
(2)对受要约人的约束力
要约一般对受要约人没有约束力,受要约 人接到要约只是在法律上获得了承诺的权利, 并不承担必须答复的义务.但有的国家规定在 某些例外情况下,受要约人无论是否承诺均应 通知要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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