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地方标准:江西省城市生活用水定额(DB36-T419-2011)

江西省地方标准:江西省城市生活用水定额(DB36-T419-2011)
江西省地方标准:江西省城市生活用水定额(DB36-T419-2011)

用水定额及规范

欢迎阅读 3.1 用水定额和水压 3.1.1? 居住小区给水设计用水量,应根据下列用水量确定: 1? 居住生活用水量; 2? 公共建筑用水量; 3 ?绿化用水量; 4 ?水景、娱乐设施用水量; 5 ?道路、广场用水量; 6 ?公用设施用水量; 7 ?未预见用水量及管网漏失水量; 8 ?消防用水量。 表 注:2? 表

注 2? 除注明外,均不含员工生活用水,员工用水定额为每人每班40~60L。 3? 医务建筑用水中已含医疗用水。 4? 空调用应另计。 ? 建筑物室内、外消防用水量、供水延续时间、供水水压等,应根据现行有关消防规范执行。

? 工业企业建筑,管理人员的生活用水定额可取长补短30~50L/人·班;车间工人的生活用水定额应根据车间性质确定,一般宜采用30~50L/人·班;用水时间为8h,小时变化系数为1.5~2.5。工业企业建筑淋浴用水定额,应根据《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中的车间的卫生特征分级确定,一般可采用40~60L/人·次,延续供水时间为1h。 表 表

注: 2? 当浴盆上附设淋浴器时,或混合水嘴有淋浴器转换开关时,其额定流量和当量只计水嘴,不计淋浴器。但水压应按淋浴器计。 3? 3.1 3.1.1~ 范》GB 15000 《室 3.1.3 3.1.9? 普划分。 素,居民的生活习惯、气候条件、缺水区与丰水区的水费政策不同等,都对居民生活用水定额产生影响,所以表3.1.9中生活用水定额的幅度较大,设计人应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选定。 普通 II 类住宅是目前住宅的典型,其卫生器具的配置标准是小康家庭的代表。 通过住宅用水定额的预测分析,对确定用水定额也是十分重要的,以下的预测分析供参考: 1? I类住宅的卫生器具配置标准过低,采用燃气热水器沐浴和洗衣机洗衣是一个普及的趋势,所以只配置有大便器和洗涤盆的住宅在新建的商品房中已极少见。 2? 家用洗碗机进入 II 类住宅的家庭的速度不会很快;洗碗机进入别墅的可行性大,但即使进入后对别墅的用水定额影响不大。 3? 对食用水进行过滤吸附处理的小型净水器进入家庭对用水定额没有影响。采用反渗透处理食用水的净水器进入家庭的比例不会高。反渗透处理有80%的原水要排放,如不重新利用,会影响用水定额升高。 小区内有分质供水,管道直饮水入户,对住户的用水定额没有影响。

城市居民生活用水量标准汇编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城市居民生活用水量标准GB/T 50331-2002 The standard of water quantity for city's residential use 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施行日期:2002年11月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公告 第60号 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 《城市居民生活用水量标准》的公告 现批准《城市居民生活用水量标准》为国家标准,编号为 GB/T50331-2002,自2002年11月1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2002年9月16日1总则 1.0.1为合理利用水资源,加强城市供水管理,促进城市居民合理用水、节约用水,保障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科学地制定居民用水价格,制定本标准。 1.0.2本标准适用于确定城市居民生活用水量指标。各地在制定本地区的城市居民生活用水量地方标准时,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

1.0.3城市居民生活用水量指标的确定,除应执行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术语 2.0.1城市居民city's residential 在城市中有固定居住地、非经常流动、相对稳定地在某地居住的自然人。 2.0.2城市居民生活用水water for city's residential use 指使用公共供水设施或自建供水设施供水的,城市居民家庭日常生活的用水。 2.0.3日用水量water quantity of per day,per person 每个居民每日平均生活用水量的标准值。 3用水量标准 3.0.1城市居民生活用水量标准应符合表3.0.1的规定。

2020年江西省地方标准立项指南

2020年江西省地方标准立项指南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地方标准管理办法》(市场监管总局第26号令)要求,持续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着力建设推动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的标准化体系,做好2020年地方标准制修订工作,特制定本指南。 一、总体要求 (一)提升地方标准立项质量。鼓励企业、社会团体和教育、科研机构等积极参与地方标准制修订工作,紧密围绕产业发展、科技创新和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申报农业、工业、服务业以及社会事业等领域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起草单位应加强地方标准制修订的前期预研,对标准制修订必要性和可行性进行充分论证,促进标准立项更加贴近需求和实际。 (二)明确地方标准界限。申报地方标准项目应突出地方特色(满足地方自然条件、风俗习惯和生态文明建设等特殊技术要求)或公益属性。禁止通过制定产品质量及其检验方法地方标准等方式,利用地方标准实施妨碍商品、服务自由流通等排除、限制市场竞争的行为。 (三)优化地方标准体系结构。申报的地方标准项目应与各自领域标准体系相符合,做到标准之间的协调配

套。鼓励制定基础通用地方标准,带动行业整体提升标准化水平。支持制定新兴领域地方标准,增加前瞻性、引领性标准供给。加大修订力度,鼓励对现行地方标准进行整合修订。 (四)支持应急标准优先立项。对公共安全、疫情防控、生态文明等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具有重要影响的标准项目,可以快速立项,优先制定。按照即报即审的原则,加快标准立项评估和报批审核,强化公共卫生、社会安全、节能环保,以及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应急处置等方面标准快速供给。 二、立项重点领域 (一)生态文明领域 完善生态文明建设标准体系,加强资源节约与利用、污染防治、应对气候变化、国土空间布局、绿色矿山建设、绿色生产与消费、生态产品价值核算等重点领域地方标准研制。严守生态环境质量底线,加快能效、能耗、水效等地方标准制修订,提高大气、水、土壤环境质量标准水平。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生态保护修复等领域标准研制。 (二)农业农村领域

《行业用水定额》(陕西省地方标准 DB 61/T 943-2014)

行业用水定额 陕西省质量监督局发布 陕西省地方标准 DB 61/T 943-2014 前 ?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所规定的原则起草。 本标准由陕西省水利厅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陕西省水资源管理办公室、陕西省水利电力勘测设计研究院、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水利与建筑工程学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吴萍、毛小惠、冯缠利、贾亚平、马孝义、高旭艳、聂卫波、龙正未、刘永刚、鱼晓利、杨建宏、王栋、孙琦、王光社、甘学涛、李宏革、薛亚丽。 本标准由陕西省水利厅负责解释。 本标准首次发布。 行业用水定额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陕西省工业、农业、居民生活及公共建筑和设施用水的定额指标。

本标准适用于省域内水资源规划、取水许可审批、用水计划管理、节约用水管理、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以及用水总量控制等工作。本标准中未涉及的行业和产品,其用水定额可参照相近行业、相近产品的定额。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4754 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 GB/T 12452 企业水平衡测试通则 GB/T 17367 取水许可技术考核与管理通则 CJ 42 工业用水考核标准及计算方法 SL 13 灌溉试验规范 用水定额编制技术导则(试行)水利部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新水量 quantity of first used water 取自任何水源被第一次利用的水量。 3.2

用水定额 water consumpion quota 指每计量单位需要的新水量标准。 注:计量单位指人、床、次、d、t、m2、m3、100m、kg、台、辆、头等。 3.3 工业用水定额 industry water quota 生产单位产品需要的综合用水量。工业用水定额根据项目性质分为定额A和定额B。 注:定额A代表先进用水定额,主要用于新建、改扩建、再建项目的用水控制上限;定额B代表通用用水定额,主要用于已建项目的用水控制上限。综合用水包括生产区域内的生产和辅助性生产用水总量。 3.4 生活用水定额 domestic water use quota 包括居民生活和城镇公共两大类。居民生活用水指居民家庭日常生活用水;城镇公共用水指除城镇居民生活用水外的城镇用水。 3.5 灌溉定额 irrigation quota 作物播种前(或水稻插秧前)及全生育期内(多年生作物以一年为期),单位面积上各次田间净灌溉用水量之和,以m3/亩表示。 4 主要行业用水定额

江西省地方标准

江西省地方标准《天然氧吧评定规范》 编制说明 《天然氧吧评定规范》编制组 2018年5月

目录 一、工作简况 (1) 1 项目来源 (1) 2 编制目的 (1) 3 编制进度 (1) 4 标准起草单位及主要起草人 (2) 二、标准编制原则和主要内容 (2) 1 编制原则 (2) 2 确定本标准主要内容的论据 (3) 三、主要试验(或验证)的分析、综述报告,技术经济论证,预期的经济效果 (5) 四、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的程度 (6) 五、与有关的现行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关系 (6) 六、重大分歧意见的处理经过和依据 (6) 七、标准作为强制性标准或推荐性标准的建议 (6) 八、贯彻标准的要求和措施建议 (6) 九、废止现行有关标准的建议 (6) 十、其他应予说明的事项 (6) 附件: (7) 附录A: (7) 附录B: (7) 附录 A (规范性附录) (8)

一、工作简况 1 项目来源 本项目2017年12月由江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立项,由江西省气 象局提出并归口,江西省气象局给予项目经费支持1.6万元(赣气办发〔2018〕6号),标准名称为《天然氧吧评定规范》。该标准由江西省气象服务中心负责起草。 2 编制目的 本标准的编制目的是规范全省申报“天然氧吧”的评定标准,明确评定细则,以便使全省县级以上行政区域或旅游风景名胜区的申报评估及服务工作更规范化、标准化、科学化和流程化。本标准为省级“天然氧吧”的评定和申报工作提供可靠的技术保障,对当前的业务申报工作具有现实的指导意义。 3 编制进度 本标准以江西省县级以上行政区域或旅游风景名胜区历年气象观测资料、空气质量监测资料、负氧离子观测资料等为基础,通过对申报地的旅游气候及生态环境质量进行调查,并查阅相关文献进行分 析与研究,进行编写。 3.1 2017年1月,成立了编写组,确定了编写方案,进行了人员分工,制定了编写进度计划。 3.2 2017年2月1日~3月20日,查阅申报“中国天然氧吧”的相关技术规范,结合我省各县(县级市)行政区域或规模以上旅游区的实际气候特点,研究确定我省“天然氧吧”的评定标准和申报方法。 3.3 2017年3月21日~4月25日,初步完成本标准讨论稿的编写工作。 1

用水定额及标准

3.1用水定额和水压 3.1.1?居住小区给水设计用水量,应根据下列用水量确定: 1?居住生活用水量; 2?公共建筑用水量; 3?绿化用水量; 4?水景、娱乐设施用水量; 5?道路、广场用水量; 6?公用设施用水量; 7?未预见用水量及管网漏失水量; 8?消防用水量。 注:消防用水量仅用于校核管网计算,不属正常用水量。 3.1.2?居住小区的居民生活用水量,就按小区人口和表3.1.9的住宅最高日生活用水定额经计算 确定。 3.1.3?居住小区内的公共建筑用水量,应按其使用性质、规模,采用表中的用水定额经计算确定。 3.1.4?居住小区绿化浇洒用水定额可按浇洒面积1.0~3.0L/m2 3.1.5?居住小区道路、广场的浇洒用水定额可按浇洒面积2.0~3.0L/m2·d计算。 3.1.6?居住小区消防用水量和水压及火灾延续时间,应按现行的《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及《高层 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确定。 3.1.7?居住小区管网漏失水量和未预见水量之和可按最高日用水量的10%~15%计。 3.1.8?居住小区内的公用设施用水量,应由该设施的管理部门提供用水量,当无重大公用设施时, 不另计用水量。 3.1.9? 2?别墅用水定额中含庭院碌化用水和汽车抹车用水

2?除注明外,均不含员工生活用水,员工用水定额为每人每班40~60L。 3?医务建筑用水中已含医疗用水。 4?空调用应另计。 ?建筑物室内、外消防用水量、供水延续时间、供水水压等,应根据现行有关消防规范执行。

?工业企业建筑,管理人员的生活用水定额可取长补短30~50L/人·班;车间工人的生活用水定额应根据车间性质确定,一般宜采用30~50L/人·班;用水时间为8h,小时变化系数为1.5~2.5。工业企业建筑淋浴用水定额,应根据《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中的车间的卫生特征分级确定,一般可采用40~60L/人·次,延续供水时间为1h。

生活和公共用水量 定额及标准

生活和公共用水量定额及标准 资料来源于:GBJ13—86、GBJ15—88、SHJ1060—84《煤炭工业矿井设计规范》、JGJ49—88、JGJ62—90、JGJ48—88 GB11730—89、GBJ13—86、GBJ15—88、SHJ1064—84、TBJ10—85 —————————————————————————————————————一生活用水 二工业企业生活用水 三公共建筑用水 四农村生活用水 五.浇洒和冲洗用水 一.生活用水 1.1城镇居住区生活用水定额 GBJ13—86规定了城镇居住区居民日常生活所需的饮用、洗涤和冲洗便器等用水和居住小区内分散性公用建筑用水的用水量和水压等,是规划、设计城镇给水工程的重要依据。 居住区生活用水定额,一般可采用下表的规定。当居住区实际生活用水量统计资料预该规定有较大出入时,其用水定额经设计审批部门批准,可按当地生活用水量统计资料适当增

注:①居民生活用水指:城市居民日常生活用水。 ②综合生活用水指:城市居民日常生活用水和公共建筑用水。但不包括浇洒道路、绿地和其它市政用水。 ③特大城市指:市区和近郊区非农业人口100万及以上的城市; 大城市指:市区和近郊区非农业人口50万及以上,不满100万的城市; 中、小城市指:市区和近郊区非农业人口不满50万的城市。 ④一区包括:贵州、四川、湖北、湖南、江西、浙江、福建、广东、广西、海南、上海、云南、江苏、安徽、重庆; 二区包括:黑龙江、吉林、辽宁、北京、天津、河北、山西、河南、山东、宁夏、陕西、内蒙古河套以东和甘肃黄河以东的地区; 三区包括:新疆、青海、西藏、内蒙古河套以西和甘肃黄河以西的地区。 ⑤经济开发区和特区城市,根据用水实际情况,用水定额可酌情增加。 注:1 分区范围参照上表。 2 为计量收费供水。

江苏省城市生活与公共用水定额(参考版)

江苏省城市生活与公共用水定额 江苏省建设厅编制 二○○六年二月

目录 前言 (3) 用水定额 (4) 1范围 (4) 2规范性引用文件 (4) 3术语和定义 (4) 4用水行业分类与代码 (5) 5定额的引用说明 (5) 6用水定额表 (5) 表1:房屋和土木工程建筑业用水定额 (6) 表2:公共电汽车客运 (6) 表3:零售业用水定额 (6) 表4:住宿业用水定额 (6) 表5:餐饮业用水定额 (6) 表5:公共设施管理业用水定额 (7) 表6:居民服务业用水定额 (7) 表7:教育业用水定额 (7) 表8:卫生用水定额 (8) 表9:体育用水定额 (8) 表10:国家机构用水定额 (8) 表11:居民生活用水定额 (8) 附表:用水行业分类代码 (9) 编制说明 (19)

前言 水是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必要物质条件,是国民经济发展的支柱性因素。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要把节水工作贯穿于国民经济发展和群众生产生活的全过程,积极发展节水型产业,建设节水型城市和节水型社会”的指示,进一步把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建立在科学合理的基础上,江苏省决定在全省开展用水定额编制工作。用水定额是衡量各行业节水水平的重要依据,对推行节约用水、优化配置和合理利用水资源、加强用水管理、提高水利用效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也是今后水行政主管部门科学核定取水许可数量、推进水价改革,建立水权分配制度的重要依据。 本次江苏省城市生活与公共用水定额的编制受江苏省建设厅委托,由南京市供水节水管理处负责定额的编制。本着认真负责、严肃、科学的态度,南京市供水节水管理处邀请南京工业大学城市建设与安全环境学院共同参与完成定额的编制。 本次定额编制的主要起草单位有南京市供水节水管理处、南京工业大学城市建设与安全环境学院。 主要编制人员: 南京市供水节水管理处:蒋宏管冰张家发 南京工业大学:蒋军成沈立(外聘)赵金辉蔡琢

辽宁省行业用水定额(DB21T-1237—2015)

ICS 01.040.03 A01 a DB21 辽宁省地方标准 DB21/T 1237—2015 b 代替DB21/T 1237-2008 行业用水定额 Industry water-use quota c d 2015 - 07 -18 实施2015 - 05 -18 发布 辽宁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

DB21/T 1237—2015 目次 前言................................................................................. IV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2) 4 用水行业分类与代码 (3) 5 基本用水定额分区 (3) 6 行业用水定额表 (4) 6.1 A 农、林、牧、渔业 (4) 6.1.1 A01 农业 (4) 6.1.2 A02 林业 (11) 6.1.3 A03 畜牧业 (12) 6.1.4 A04 渔业 (13) 6.2 B 采矿业 (13) 6.2.1 B06 煤炭开采和洗选业 (13) 6.2.2 B07 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 (16) 6.2.3 B08 黑色金属矿采选业 (16) 6.2.4 B09 有色金属矿采选业 (16) 6.2.5 B10 非金属矿采选业 (17) 6.3 C 制造业 (17) 6.3.1 C13 农副食品加工业 (17) 6.3.2 C14 食品制造业 (19) 6.3.3 C15 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 (21) 6.3.4 C16 烟草制品业 (24) 6.3.5 C17 纺织业 (24) 6.3.6 C18 纺织服装、服饰业 (28) 6.3.7 C19 皮革、毛皮、羽毛及其制品和制鞋业 (29) 6.3.8 C20 木材加工和木、竹、藤、棕、草制品业 (29) 6.3.9 C21 家具制造业 (30) 6.3.10 C22 造纸和纸制品业 (30) 6.3.11 C23 印刷和记录媒介复制业 (31) 6.3.12 C24 文教、工美、体育和娱乐用品制造业 (32) 6.3.13 C25 石油加工、炼焦和核燃料加工业 (32) 6.3.14 C26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32) 6.3.15 C27 医药制造业 (38) 6.3.16 C28 化学纤维制造业 (40) 6.3.17 C29 橡胶和塑料制品业 (40) I

地方标准《江西省休闲农庄(园)建设规范》编制说明

地方标准《江西省休闲农庄(园)建设规范》 编制说明 一、制定背景 目江西省的休闲农庄(园)正处于蓬勃发展的阶段,休闲农庄(园)发展已表现出不同于传统的新态势,诸如农业物联网(智慧农业)、在线预订、生鲜电商、房车露营、社区支持农业、认养、租种、文创、健康、养老等新业态。但总体上休闲农庄(园)还存在科学规划重视不够,档次不高、品位偏低,管理不够规范,服务水平不高等问题,休闲农庄(园)发展需要政府的引导和扶持,同时也需要开发规划者借助现有优势,结合科学的设计理念和先进的运营管理策略去创新,更需要建立健康、环保、科学的规范标准,从而改进或完善目前的态势,将江西省的休闲农庄(园)引入可持续发展的道路。 二、任务来源 《江西省休闲农庄(园)建设规范》地方标准由江西省市场监管局于2019年6月立项,列入2019年第三批地方标准修订计划项目。 本标准由江西省农业农村厅提出并归口管理,由江西润赣文化旅游有限公司负责起草。 三、工作过程 1. 2018年12月1-2日召开编写启动会,会议确定了《江西省休闲农庄(园)建设规范》参编人员,确定编写大纲主要内容和起草分工,编制计划时间安排。 2. 2018年12月15日会议组织对《江西省休闲农庄(园)建设规范》的编制大纲进行了详细讨论。会议进一步确认乐编写的相关单位和责任人,在大纲讨论同时提出各章节编制时的注意事项,并制定收资和调研安排。 3.2018年12月25日,完成了有关农村建设、美丽乡村建设及休闲农业的政策文件、现有标准及相关的文献资料收集,12月31日前,完成了大余和婺源等地休闲农庄(园)发展的实地调研。同时组织专题会对各章节修改、新增内容进行详细讨论。 4.2019年1月-2月,完成标准的初稿撰写;4月份,会同省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局专家对初稿进行了研讨,提出了各项标准修改要求;同时编写组继续深化调研,对鄱阳、丰城、兴国等地休闲农庄(园)进行了实地考察,验证规范内容并进一步获取材料。在此基础完成初稿修改,形成征求意见稿。 5.2019年5月-7月,《江西省休闲农庄(园)建设规范》征求意见稿发送至江西财经大学、江西师范大学、江西省城乡规划设计总院、中国未来研究会旅游分会等单位的专家征求意见。

用水定额及标准

3.1 用水定额和水压 3.1.1居住小区给水设计用水量,应根据下列用水量确定: 1居住生活用水量; 2公共建筑用水量; 3 绿化用水量; 4 水景、娱乐设施用水量; 5 道路、广场用水量; 6 公用设施用水量; 7 未预见用水量及管网漏失水量; 8 消防用水量。 注:消防用水量仅用于校核管网计算,不属正常用水量。 3.1.2 居住小区的居民生活用水量,就按小区人口和表3.1.9的住宅最高日生活用水定额经计算确定。 3.1.3 居住小区内的公共建筑用水量,应按其使用性质、规模,采用表3.1.10中的用水定额经计算确定。 3.1.4 居住小区绿化浇洒用水定额可按浇洒面积1.0~3.0L/m2·d计算。干旱地区可酌情增加;公用游泳池、水上游乐池和水景用水量按3.9.17、3.9.18、3.11.2条的规定确定。 3.1.5 居住小区道路、广场的浇洒用水定额可按浇洒面积2.0~3.0L/ m2·d计算。 3.1.6 居住小区消防用水量和水压及火灾延续时间,应按现行的《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及《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确定。 3.1.7 居住小区管网漏失水量和未预见水量之和可按最高日用水量的10%~15%计。 3.1.8 居住小区内的公用设施用水量,应由该设施的管理部门提供用水量,当无重大公用设施时,不另计用水量。 3.1.9 住宅的最高日生活用水定额及小时变化系数,根据住宅类别、建筑标准、卫生器具完善程度和区域等因素,可按表3.1.9确定。 2 别墅用水定额中含庭院碌化用水和汽车抹车用水 3.1.10 集体宿舍、旅馆等公共建筑的生活用水定额及小时变化系数,根据卫生器具完善程度和区域条件,可按表3.1.10确定。 表 3.1.10集体宿舍、旅馆等公共建筑的生活用水定额及小时变化系数

江苏省城市生活与公共用水定额(2012年修订)

附件: 江苏省城市生活与公共用水定额 (2012年修订)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厅编制 二○一二年

目录 前言 (3) 用水定额............................................................................................................- 4 -1范围 (4) 2规范性引用文件 (4) 3术语和定义 (4) 4用水行业分类与代码 (4) 5定额的引用说明 (5) 6用水定额表 (5) 表1:房屋和土木工程建筑业用水定额 ..............................................- 5 - 表2:公共电汽车客运.........................................................................- 5 - 表3:零售业用水定额.........................................................................- 6 - 表4:住宿业用水定额.........................................................................- 6 - 表5:餐饮业用水定额.........................................................................- 6 - 表5:公共设施管理业用水定额..........................................................- 7 - 表6:居民服务业用水定额 .................................................................- 7 - 表7:教育业用水定额.........................................................................- 7 - 表8:卫生用水定额.............................................................................- 8 - 表9:体育用水定额.............................................................................- 8 - 表10:国家机构用水定额 ...................................................................- 8 - 表11:居民生活用水定额 ...................................................................- 8 -附表:用水行业分类代码 .................................................................................- 9 -

河北省地方标准《用水定额》DB13T1161-2016农业

ICS27.010 F 04 DB13 河北省地方标准 DB 13/T 1161.1—2016 代替DB13/T 1161.1-2009 用水定额 第1部分:农业用水 Norm of water intake Part 1:Agricultural water 2016-01-09发布2016-03-01实施

DB13/T 1161.1—2016 目次 前言................................................................................ II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灌溉分区 (2) 5 农业灌溉基本用水定额调节系数 (3) 6 农业灌溉基本用水定额 (3) 7 蔬菜灌溉用水定额 (5) 8 果树灌溉用水定额 (6) 9 畜牧业用水定额 (6) 10 渔业用水定额 (7) I

DB13/T 1161.1—2016 II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DB13/T 1161《用水定额》分为3个部分: ——第1部分:农业用水; ——第2部分:工业取水; ——第3部分:生活用水。 本部分为DB13/T 1161的第1部分。 本部分由河北省水利厅提出并归口。 本部分由河北省水利厅负责解释。 本部分起草单位:河北省节约用水办公室、河北省水利技术试验推广中心。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聂建中、张宝全、孙雪峰、苏建平、梁艳清、刘天旭、刘发、胡海军、尚瑞朝、李春辉、连少伟、孙春峰、彭鹏、李栓群、李丽玮、刘玉兰、管华、吕铁峰、郭中磊、杨婧、程鹏、韩晓宇、刘长缨、王东辉、张广艳、石梦梦、袁淑芳、卢耀东、李东海、刘红亮、李哲强、杨志娟、邓晓华、马欣华、张红梅。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DB13/T 1161.1-2009。

用水定额管理制度.docx

燃气导热油锅炉运行记录

用水定额管理制度 为了维护正常的供水秩序,保障生产、生活和基本建设等正常用水。根据公司节水降耗的指示,结合实际情况实行计划用水、节约用水,特制定本制度。具体要求如下: 1、实行计划用水和节约用水,各部门都应积极采取措施,应用节水先进技术降低水资源的消耗,把节水措施纳入日常生产工作之中。 2、节水领导小组每年制定各部门、耗水、节水考核指标。单位应按要求,完成各项节水指标。对不完成节水指标的单位在年度考核中予以相关的处罚。 (1)、对于不超额受用节水考核指标的,按照年终奖10%进行奖励。 (2)、对于超额使用用水指标的,超额5%以下的按照年终奖的5%进行处罚。 (3)、对于超额使用用水指标的,超额5%~10%的,按照相应的超额额度从年终奖中扣除。 (4)、对于超额使用用水指标的,超额10%以上的按照年终奖的15%进行处罚。 3、用水设施、器具因管理维护不善造成用水浪费的,追究责任人的责任,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4、对节水工作表现突出的集体和个人,给予适当的节水奖励。 5、对节约用水实行监察,由调度负责不定期对各用水点实行监察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按责任大小、按本制度和矿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锅炉管理制度 1、司炉工人必须有司炉操作证,取得司炉操作证后才能操作锅炉。锅炉房人员应熟悉锅炉安全知识,定期检查锅炉运行状况,切实解决影响锅炉安全运行的问题。任何领导不得同意或强迫司炉违章作业。 2、锅炉运行时,值班人员应遵守操作规程,有关锅炉运行的各项制度,做好各项记录。 3、做好锅炉日常维修保养工作,严禁锅炉及附近设备带故障操作、维护。 4、锅炉运行中,遇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立即停炉;(1)因水循环不良造成锅水汽化或锅炉出口热水温度上升到与出水压力下相应饱和温度的差小于20℃(铸铁锅炉40℃)时;(2)锅水温度急剧上升失去控制时;(3)循环泵或补给水泵全部失效时; (4)压力表或安全阀全部失效时;(5)锅炉元件损坏,危及运行人员安全时;5、检修人员进入锅炉内进行工作时,应符合以下要求:(1)将锅筒内的水放净,并且还须使锅筒内部有良好的通风。在锅筒内进行工作时,锅筒外应有人监护。 (2)在进入烟道或燃烧室工作前,烟道与燃烧室内必须进行通风,并将与总烟道或其它运行锅炉的烟道相连的烟道闸门关严密,以防毒、防火、防爆 (3)用油或气体做燃料的锅炉,应可靠地隔断油、气的来源。 6、锅炉投入运行时,应先开动循环泵,待供热系统循环水循环后才能提高炉温。停炉时,不得立即停泵,只有锅炉出口水温降到50℃以下时才能停泵。 7、若锅炉发生汽化后再启动时,启动前须先补水放汽,然后再开动循环泵。

《地理标志产品 青花瓷》江西省地方标准

ICS DB36 江西省地方标准 DB XX/ XXXXX—XXXX

目次 前言................................................................................II 引言...............................................................................III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 (3) 5 产品分类 (3) 6 要求 (4) 7 试验方法 (12) 8 检验规则 (12) 9 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12) 附录A(规范性附录) 青花瓷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 (14) 附录B(规范性附录) 生产工艺 (15)

前言 本标准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与GB/T 17924《地理标志产品标准运用要求》制订。 本标准附录A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由景德镇市人民政府、景德镇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景德镇市瓷局共同提出。 本标准起草单位:景德镇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景德镇市瓷局。 本标准归口单位: 主要起草人:汪立基、龚亮宇、姜波。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引言 青花瓷始创元代,具有千年历史,该瓷属釉下类装饰品种,它是将经过加工的钴土矿或人工合成的青蓝色料,在坯胎上采用多种技艺饰纹样后将石灰釉覆盖其上,在高温还原焰下,一次煅烧而成的青花瓷。其色调青翠欲滴,永不褪色,其纹样清新明丽幽静雅致;其釉面;晶莹柔润,白里泛青,该瓷闻名于世界。 为了保证青花瓷制品的产品质量,推进技术进步,规范行业管理,使青花瓷这一名扬海内外的艺术瑰宝得到健康有序的发展,特制订本标准。

用水定额管理规定

用水定额管理规定 Company number:【WTUT-WT88Y-W8BBGB-BWYTT-19998】

燃气导热油锅炉运行记录 用水定额管理制度 为了维护正常的供水秩序,保障生产、生活和基本建设等正常用水。根据公司节水降耗的指示,结合实际情况实行计划用水、节约用水,特制定本制度。具体要求如下: 1、实行计划用水和节约用水,各部门都应积极采取措施,应用节水先进技术降低水资源的消耗,把节水措施纳入日常生产工作之中。 2、节水领导小组每年制定各部门、耗水、节水考核指标。单位应按要求,完成各项节水指标。对不完成节水指标的单位在年度考核中予以相关的处罚。 (1)、对于不超额受用节水考核指标的,按照年终奖10%进行奖励。 (2)、对于超额使用用水指标的,超额5%以下的按照年终奖的5%进行处罚。 (3)、对于超额使用用水指标的,超额5%~10%的,按照相应的超额额度从年终奖中扣除。 (4)、对于超额使用用水指标的,超额10%以上的按照年终奖的15%进行处罚。

3、用水设施、器具因管理维护不善造成用水浪费的,追究责任人的责任,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4、对节水工作表现突出的集体和个人,给予适当的节水奖励。 5、对节约用水实行监察,由调度负责不定期对各用水点实行监察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按责任大小、按本制度和矿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锅炉管理制度 1、司炉工人必须有司炉操作证,取得司炉操作证后才能操作锅炉。锅炉房人员应熟悉锅炉安全知识,定期检查锅炉运行状况,切实解决影响锅炉安全运行的问题。任何领导不得同意或强迫司炉违章作业。 2、锅炉运行时,值班人员应遵守操作规程,有关锅炉运行的各项制度,做好各项记录。 3、做好锅炉日常维修保养工作,严禁锅炉及附近设备带故障操作、维护。 4、锅炉运行中,遇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立即停炉;(1)因水循环不良造成锅水汽化或锅炉出口热水温度上升到与出水压力下相应饱和温度的差小于20℃(铸铁锅炉40℃)时;(2)锅水温度急剧上升失去控制时;(3)循环泵或补给水泵全部失效时; (4)压力表或安全阀全部失效时;(5)锅炉元件损坏,危及运行人员安全时; 5、检修人员进入锅炉内进行工作时,应符合以下要求:(1)将锅筒内的水放净,并且还须使锅筒内部有良好的通风。在锅筒内进行工作时,锅筒外应有人监护。 (2)在进入烟道或燃烧室工作前,烟道与燃烧室内必须进行通风,并将与总烟道或其它运行锅炉的烟道相连的烟道闸门关严密,以防毒、防火、防爆 (3)用油或气体做燃料的锅炉,应可靠地隔断油、气的来源。 6、锅炉投入运行时,应先开动循环泵,待供热系统循环水循环后才能提高炉温。停炉时,不得立即停泵,只有锅炉出口水温降到50℃以下时才能停泵。

生活用水定额要求规范(DOC)

生活和公共用水量 资料来源于:GBJ13—86、GBJ15—88、SHJ1060—84《煤炭工业矿井设计规范》、JGJ49—88、JGJ62—90、JGJ48—88 GB11730—89、GBJ13—86、GBJ15— 88、SHJ1064—84、TBJ10—85 —————————————————————————————————— ——— 一生活用水 二工业企业生活用水 三公共建筑用水 四农村生活用水 五.浇洒和冲洗用水 一.生活用水 城镇居住区生活用水定额 GBJ13—86规定了城镇居住区居民日常生活所需的饮用、洗涤和冲洗便器等用水和居住小区内分散性公用建筑用水的用水量和水压等,是规划、设计城镇给水工程的重要依据。 居住区生活用水定额,一般可采用下表的规定。当居住区实际生活用水量统计资料预该规定有较大出入时,其用水定额经设计审批部门批准,可按当地生活

②综合生活用水指:城市居民日常生活用水和公共建筑用水。但不包括浇洒道路、绿地和其它市政用水。 ③特大城市指:市区和近郊区非农业人口100万及以上的城市; 大城市指:市区和近郊区非农业人口50万及以上,不满100万的城市; 中、小城市指:市区和近郊区非农业人口不满50万的城市。 ④一区包括:贵州、四川、湖北、湖南、江西、浙江、福建、广东、广西、海南、上海、云南、江苏、安徽、重庆; 二区包括:黑龙江、吉林、辽宁、北京、天津、河北、山西、河南、山东、宁夏、陕西、内蒙古河套以东和甘肃黄 河以东的地区; 三区包括:新疆、青海、西藏、内蒙古河套以西和甘肃黄河以西的地区。 ⑤经济开发区和特区城市,根据用水实际情况,用水定额可酌情增加。

福建省行业用水定额

DB35 福建省地方标准 DB35/T772-2007 行业用水定额 2007-10-29 发布 2007-11-10实施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

前言 本标准由福建省水利厅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由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批准发布。 本标准由福建省水利厅负责解释。 本标准的附录A为规范性附录,附录B为资料性附录。本标准由福建省水资源管理中心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袁柳郑为键余里红

目录 前言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用水行业分类与代码 (2) 5 用水定额表 (2) 5.1 农林牧渔业用水定额 (3) 表1 农业用水定额 (3) 表2 林业用水定额 (6) 表3 畜牧业用水定额 (6) 表4 渔业用水定额 (6) 5.2 工业用水定额 (6) 表5 煤炭开采和洗选业用水定额 (6) 表6 黑色金属矿采选业用水定额 (6) 表7 有色金属矿采选业用水定额 (6) 表8 其他采矿业用水定额 (7) 表9 农副食品加工业用水定额 (7) 表10 食品制造业用水定额 (7) 表11 饮料制造业用水定额 (7) 表12 烟草制品业用水定额 (8) 表13 纺织业用水定额 (8) 表14 纺织服装、鞋、帽制造业用水定额 (8) 表15 皮革、毛皮、羽毛(绒)及其制品业用水定额 (8) 表16 木材加工及木、竹、藤、棕、草制品业用水定额 (9) 表17 家具制造业用水定额 (9) 表18 造纸及纸制品业用水定额 (9) 表19 印刷业和记录媒介的复制用水定额 (9) 表20 文教体育用品制造业用水定额 (10) 表21 石油加工、炼焦及核燃料加工业用水定额 (10) 表22 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用水定额 (10) 表23 医药制造业用水定额 (11) 表24 化学纤维制造业用水定额 (11) 表25 橡胶制品业用水定额 (11)

陕西省行业用水定额

陕西省行业用水定额文件管理序列号:[K8UY-K9IO69-O6M243-OL889-F88688]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陕西省行业用水定额的通知 (陕政发[2004]18号2004年4月29日)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陕西省行业用水定额》(试行)已经省政府第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实行行业用水定额管理是强化节约用水工作的重要依据,是有效推进节约用水的重要步骤和措施。各地、各部门要按照建立节水型社会的要求,在申报年度用水计划、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和取水许可管理等工作中,严格执行《陕西省行业用水定额》(试行),及时反馈在执行当中出现的具体问题。省水利厅、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要跟踪监督试行工作,认真研究分析试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以便进一步修订完善《定额》。 陕西省行业用水定额(试行) (陕西省节约用水办公室2004年4月) 前言 本定额根据《》、《》等国家和地方法规制定。 本定额由陕西省水利厅、陕西省经济贸易委员会、陕西省发展计划委员会、陕西省建设厅、陕西省科学技术厅、陕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陕西省统计局提出。 本定额由陕西省节约用水办公室负责解释。 本定额由陕西省水资源管理办公室、陕西省能源技术服务中心、西北农林科技大学负责起草。 1 通则

1.1 为推行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工作,加强取用水的监督管理,特制定本定额。 1.2 本定额适用用于陕西省境内的工业、农业生产和城乡生活用水管理。1.3 本定额是在陕西省各行业用水情况调查、测试的基础上,参考国内外已有成果和行业用水标准,经过分析测算和反复讨论核实后制定。 1.4 本定额自发布之日起试行,试行期限暂定2年。 1.5 本定额未涵盖的用水,但部门或行业有明确规定的参照部门或行业标准执行。本定额在试用期间如遇国家用水定额颁布实施,按国家定额执行。 2 工业用水定额 2.1 工业用水定额表

江西省地方标准

江西省地方标准 《江西省混凝土外加剂应用技术规程》 编制说明 江西省建筑材料工业科学研究设计院 2017年7月

1 工作简介 1.1 任务来源 为了贯彻落实两部委印发的《促进绿色建材生产和应用行动方案》(工信部联原〔2015〕309号),推广应用高性能混凝土,全面提升我省高性能混凝土生产和应用水平,配套《高性能混凝土生产应用技术规程》的实施,合理选择和正确使用混凝土外加剂,规范混凝土外加剂行业的生产与应用。江西省散装水泥与预拌混凝土管理办公室印发《关于编制江西省混凝土外加剂应用技术规程的通知》(赣散预发[2016]38号),委托江西省建筑材料工业科学研究设计院编制江西省地方标准《江西省混凝土外加剂应用技术规程》。 因此,江西省建筑材料工业科学研究设计院于2016年12月向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制定《江西省混凝土外加剂应用技术规程》地方标准立项申请,2017年3月,省局下达了《江西省质监局关于确定2017年第1批江西省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的函》(赣质监标字[2017]8号)。为规范混凝土外加剂产品的应用,促进江西省高性能混凝土的推广应用,提高混凝土工程质量,做到技术先进、绿色节能、清洁生产,制定本规程。本规程为推荐性地方标准,若将来混凝土外加剂的国家标准修订了,则本规程以国家标准为依据进行修改。 1.2 编制背景 随着科技的发展,高性能混凝土越来越被广泛应用,引领着混凝土技术的发展方向。所谓高性能混凝土即满足建设工程特定要求,采用优质常规原材料,合理掺加外加剂和矿物掺合料,采用较低水胶比并优化配合比,通过绿色生产方式以及严格的施工措施制成的,具有优异的拌合物性能、力学性能、耐久性能和体积稳定性能的混凝土。混凝土实现高性能最重要的技术途径是使用优质的外加剂和矿物掺合料(亦称矿物外加剂),混凝土外加剂已成为高流动性、高体积稳定性、高耐久性混凝土配制不可缺少的重要组分。规范外加剂在混凝土中科学、合理和有效的使用,对于提高混凝土工程质量、达到预期的效果和促进我省外加剂技术进步具有重要的意义。 混凝土外加剂的特点是品种多、掺量小,作用大,它对混凝土性能的改善有着至关重要的影响,外加剂与混凝土的关系又是相辅相成、相互依存的。因此外加剂的质量控制、品种的选择、应用技术等相比其它工程材料更为重要。江西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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