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业人员职业教育健康监护档案管理制度标准版本
从业人员健康监护档案管理制度(5篇)

从业人员健康监护档案管理制度一、目的为了更好地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维护广大员工的身体健康,保证健康监护档案和职业病诊断档案资料的连续性和完整性,更好地为公司员工服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及《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的要求特制定从业人员职业健康档案管理制度。
二、档案资料的归档范围1.健康监护档案内容1.1健康监护档案册。
1.2职业健康体检结果报告。
1.3健康体检综合分析报告。
1.4职业健康体检复查人员名单及复查结果报告。
1.5职业病观察对象和职业禁忌症处理意见书。
1.6丛业人员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包括劳动者的职业史、既往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相应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结果;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及处理情况;职业病诊疗等有关个人健康资料。
2.职业病诊断档案管理部门应建立职业病诊断档案并永久保存,档案内容应当包括:2.1职业病诊断证明书;2.2职业病诊断过程记录2.3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提供的诊断用所有资料;2.4临床检查与实验室检验等结果报告单;2.5现场调查笔录及分析评价报告。
三、保管1.档案室切实做好七防,即防潮、防虫、防火、防盗、防尘、防鼠、防晒。
2.档案室严禁吸烟及存放易爆、易燃等易于导致火灾的危险品。
3.档案室要保持清洁卫生,档案资料摆放整齐,便于资料的管理和使用。
4.档案管理人员要熟悉业务,准确、及时地为使用者提供方便服务。
5.对所保管的档案资料,要经常查看,发现破损和字迹不清的,要及时进行修补、复制,发现重大问题要及时请示、报告。
6.档案室严禁无关人员随意进入。
四、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从业人员健康监护档案管理制度(2)是指为了保护从业人员的身体健康,及时发现和处理潜在的健康风险因素,建立起的一个管理体系。
该制度包括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健康档案管理、健康问题预防和处理等方面的内容。
具体来说,从业人员健康监护档案管理制度应该包括以下几方面的内容:1. 健康检查:应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体检,包括身体状况、慢性病史、职业病史等方面的检查。
从业人员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制度

从业人员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制度为规范职业健康监护、职业病鉴定与诊断、职业病人管理,保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制定本制度。
1职业健康监护内容Ll内容:职业健康检查、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1.2职业健康检查: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和应急的健康检查及医学随访2职责2. 1职业卫生管理机构2.1.1负责职业健康监护的管理,依法组织对劳动者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应急的职业健康检查, 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及其管理档案,并按规定妥善保存。
2.1. 2负责职业病人的诊断与职业病鉴定工作的组织协调。
2.1. 3负责制定职业健康检查年度计划和经费预算。
2.1. 4负责职业病危害作业工种和人数的核定、职业健康监护计划的制定。
2.1. 5根据职业健康监护结果,确定劳动者的作业工种Q2. L 6发现职业病病人或疑似职业病病人时,职业卫生管理机构应当及时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确诊为职业病的,还应当向所在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报告。
2.2办公室配合职业卫生管理机构开展劳动者的职业健康监护工作。
2.3采购部门及时向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报告本单位所用设备、材料和产品的职业病危害情况。
3上岗前体检的管理1.1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对象为:拟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新录用人员和转岗到职业病危害作业岗位人员。
3.2不得安排未经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
4职业禁忌证的管理4.1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的劳动者从事其所禁忌的作业,应当调离原工作岗位;4.2不得安排孕期、哺乳期的女职工从事对本人和胎儿、婴儿有危害的作业;4.3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Q5在岗期间体检的管理5.1在岗期间职业健康检查的对象为:5.1. 1直接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劳动者;5.1.2虽不是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但由于作业场所未隔开,防护设施未到位,导致与直接接触劳动者同样的或几乎同样的接触的劳动者。
5.2及时将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及职业健康检查机构的建议如实告知劳动者。
职业危害从业人员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制度

职业危害从业人员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电子产品生产经营单位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的监督管理,强化生产经营单位职业危害防治的主体责任,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危害,保障从业人员生命安全和健康,根据《职业病防治法》、《安全生产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有关职业健康监督检查职责调整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作业场所的职业危害防治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其实施监督管理工作,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加强作业场所的职业危害防治工作,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工作环境和条件,采取有效措施,保障从业人员的职业健康。
第四条生产经营单位是职业危害防治的责任主体。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作业场所的职业危害防治工作全面负责。
第五条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负责全国生产经营单位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六条为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提供技术服务的职业健康技术服务机构,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和执业准则,为生产经营单位提供技术服务。
第七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权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举报生产经营单位违反本规定的行为和职业危害事故。
第二章生产经营单位的职责第八条存在职业危害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设置或者指定职业健康管理机构,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职业健康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职业危害防治工作。
第九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健康管理人员应当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职业健康知识和管理能力,并接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组织的职业健康培训。
第十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上岗前的职业健康培训和在岗期间的定期职业健康培训,普及职业健康知识,督促从业人员遵守职业危害防治的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操作规程。
第十一条存在职业危害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下列职业危害防治制度和操作规程:(一)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度;(二)职业危害告知制度;(三)职业危害申报制度;(四)职业健康宣传教育培训制度;(五)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维护检修制度;(六)从业人员防护用品管理制度;(七)职业危害日常监测管理制度;(八)从业人员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制度;(九)岗位职业健康操作规程;(十)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业危害防治制度。
从业人员职业教育健康监护档案管理制度

编号:SY-AQ-02854( 安全管理)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WORD文档/ A4打印/ 可编辑从业人员职业教育健康监护档案管理制度File management system of occupational education health surveillance for employees从业人员职业教育健康监护档案管理制度导语:进行安全管理的目的是预防、消灭事故,防止或消除事故伤害,保护劳动者的安全与健康。
在安全管理的四项主要内容中,虽然都是为了达到安全管理的目的,但是对生产因素状态的控制,与安全管理目的关系更直接,显得更为突出。
为了保护职工健康和维护企业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并妥善保存,特制订本制度。
1、安健环部负责为每一位职工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并妥善保管。
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包括:(一)劳动者职业史、既往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二)相应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结果;(三)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及处理情况;(四)职业病诊疗等健康资料。
2、档案管理人员必须维护劳动者的职业健康隐私权、保密权。
相关的卫生监督检查人员、劳动者或其近亲属、劳动者委托代理人有权查阅、复印劳动者的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其他人员不得私自查阅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3、劳动者离开单位时,本人有权索取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档案管理人员应如实、无偿提供,并在所提供的复印件上签章。
4、对已离职人员的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应在离职后三个月后进行封存,并保存10年以上,以备上级部门查阅。
5、档案管理人员应将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妥善保管,防虫蛀、防霉、防丢失、防丢失,保证档案安全。
6、所有档案应有专柜存放、加锁,定期清理通风,防湿。
7、所有档案不得随意查阅、复印,不得置于公共场所。
从业人员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制度范文(3篇)

从业人员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制度范文【引言】职业健康监护是一项重要的管理措施,对于保障从业人员的健康和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档案管理是职业健康监护的重要组成部分,有助于全面了解从业人员的健康状况和工作环境。
本文将介绍一套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制度范文,以供参考。
【一、职业健康监护制度】【目的】为了科学合理地保护从业人员的健康,有效控制职业病危害,制定职业健康监护制度是必要的。
【内容】1. 确定职业健康监护的责任部门和人员,明确职责和权限。
2. 建立职业健康监护工作的组织和协调机构,确保职业健康监护工作的顺利实施。
3. 制定从业人员的职业健康监护方案,包括监测内容、监测频次、监测方法等。
4. 进行从业人员的职业健康体检,建立健康档案。
5. 根据从业人员的职业健康体检结果,制定相应的个体防护和康复措施。
6. 对职业病危害较大的从业人员,进行特殊职业健康监护,包括定期体检、职业病防护知识培训等。
7. 定期评估和改进职业健康监护工作,提供有效的信息支持。
【二、档案管理制度】【目的】建立档案管理制度,对职业健康监护工作进行全面、系统的管理。
【内容】1. 确定档案管理的责任部门和人员,明确职责和权限。
2. 建立健康档案管理系统,包括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
3. 对从业人员进行档案登记,包括个人基本信息、职业健康体检结果等。
4. 对职业健康体检结果进行分类管理,便于对不同人群进行针对性的管理和干预。
5. 对职业健康档案进行定期整理、归档和备份,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6. 对档案进行保密管理,保护从业人员的隐私权。
7. 根据需要提供健康档案查询服务,方便管理人员了解从业人员的健康状况和工作环境。
8. 定期评估和改进档案管理工作,提供有效的信息支持。
【三、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制度的实施】【培训】为了确保制度的有效实施,需要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包括制度的理解和操作方法等。
【宣传】利用各种宣传方式,向从业人员宣传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制度的重要性和好处,增强从业人员的主动参与意识。
从业人员职业健康监护及其档案管理制度模版(3篇)

从业人员职业健康监护及其档案管理制度模版一、概述职业健康监护是保障从业人员健康和预防职业病发生的重要措施。
为了加强对从业人员的职业健康进行有效管理,制定本制度。
二、职业健康监护的目的1. 保障从业人员的健康和安全;2. 预防职业病的发生和蔓延;3. 提高从业人员的工作环境和工作条件。
三、职业健康监护的范围1. 适用范围:所有从业人员;2. 监护内容: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断和治疗等。
四、职业健康监护的程序1. 预防性检查:1.1 入职前检查:对新聘从业人员进行入职前职业健康检查,包括体格检查和相关职业健康风险评估;1.2 定期检查:对从业人员进行定期职业健康检查,包括体格检查和相关职业病筛查;1.3 工作期间检查:对从事高风险职业的从业人员进行工作期间职业健康检查,包括体格检查和相关职业病评估。
2. 诊断和治疗:2.1 职业病诊断:对疑似患者进行相关的职业病鉴定和确诊;2.2 职业病治疗:根据职业病的诊断结果,为患者提供相应的治疗措施和康复指导。
3. 检查结果通告与解释:3.1 检查结果通告:将职业健康检查的结果及时通知从业人员;3.2 结果解释咨询:对从业人员对检查结果的疑问进行解答和咨询。
五、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1. 档案建立:1.1 职业健康档案:根据从业人员的职业健康监护情况,建立相应的职业健康档案;1.2 治疗档案:针对患有职业病的从业人员,建立相应的治疗档案。
2. 档案内容:2.1 个人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等;2.2 职业健康监护情况:包括入职前检查、定期检查、工作期间检查等相关记录;2.3 职业病诊断和治疗情况:包括职业病的诊断结果、治疗方案、康复指导等。
3. 档案管理:3.1 存储和保管:建立健康档案管理系统,存储和保管职业健康档案;3.2 使用和查询:根据需要,提供职业健康档案的使用和查询服务;3.3 审核和评估:定期对职业健康档案进行审核和评估,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从业人员职业健康监护及其档案管理制度模版
从业人员职业健康监护及其档案管理制度模版职业健康监护及其档案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从业人员的职业健康,提高工作场所安全环境,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从业人员的职业健康监护及其档案管理工作。
第三条本单位从业人员的职业健康监护工作包括入职前、在职期间和离职后的健康检查和监护。
职业健康档案管理是指建立从业人员的职业健康档案,定期更新和管理。
第四条本单位应当制定职业健康监护制度,明确从业人员的职业健康检查要求和时间。
第五条本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制度,确保职业健康档案的完整性和保密性。
第六条本单位应当加强对从业人员的职业健康监护和档案管理的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健康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第二章职业健康监护第七条本单位在招聘从业人员前,应当对其进行全面的健康检查。
健康检查项目和标准由本单位制定,并与当地卫生部门核实。
第八条入职后,从业人员应当接受定期的职业健康检查。
职业健康检查时间和项目由本单位制定,并与职业卫生部门核实。
第九条在职期间,从业人员如有身体不适或疾病,应当及时报告本单位,并接受相应的职业健康监护措施。
第十条本单位应当定期组织职业健康宣教活动,提高从业人员的职业健康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第三章职业健康档案管理第十一条本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职业健康档案管理制度,明确职业健康档案的建立、更新和管理程序。
第十二条职业健康档案应当包括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记录、疾病和职业病诊断记录、职业危害因素暴露情况记录等。
第十三条职业健康档案应当及时、准确地更新,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保密性。
第十四条本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的职业健康档案进行保密管理,严禁非法获取和使用。
第十五条本单位应当定期进行职业健康档案的复核和清理工作,及时将不需要保存的档案进行销毁处理。
第十六条本单位应当建立职业健康档案查询和使用制度,确保档案的安全和有效性。
第四章责任和处罚第十七条本单位负责从业人员的职业健康监护和档案管理工作,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从业人员职业健康监护及其档案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从业人员职业健康监护及其档案管理制度范文职业健康是指人们在工作过程中保持身体健康和心理健康的状态。
随着工作环境和工作内容的变化,越来越多的职业病和职业健康问题引起了人们的关注。
为了保护从业人员的职业健康,促进劳动者的身心康复和发展,建立从业人员职业健康监护及其档案管理制度是非常重要的。
下面是一份从业人员职业健康监护及其档案管理制度范文。
一、制度目的本制度旨在加强对从业人员职业健康的监护和管理,保护从业人员的身体健康和心理健康,预防和控制职业病和职业健康问题的发生,促进劳动者的身心康复和发展。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的所有从业人员,包括正式员工、临时工、实习生等。
三、健康监护内容1. 健康评估所有新进入公司的从业人员必须接受健康评估,包括体检和职业病检查。
必要时还可进行血液、尿液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
2. 健康监测根据从业人员从事的工作内容和所处的工作环境,进行定期的健康监测。
包括但不限于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肺功能检测、眼睛、耳鼻喉等器官检查。
3. 健康教育定期开展职业健康教育活动,包括但不限于职业病预防知识、个人防护设备的正确使用、工作场所安全等方面的培训。
4. 职业康复对于因工作原因导致职业病或职业健康问题的从业人员,提供必要的康复服务,包括医疗治疗、职业康复指导等。
四、档案管理1. 个人健康档案每位从业人员都有一个个人健康档案,包括体检结果、职业病检查结果、健康监测结果等。
个人健康档案由专门的人员负责管理,保证信息的安全和隐私。
2. 职业危害因素档案针对不同岗位、不同工作环境的职业危害因素,建立专门的档案,包括但不限于化学品、物理因素、生物因素等。
及时更新和监测危害因素,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3. 职业疾病档案建立职业疾病档案,记录发生职业病的从业人员信息,并进行统计和分析。
及时采取措施控制职业病的发生。
五、责任1. 公司负责人要重视职业健康监护及其档案管理工作,加强对相关工作的组织和领导。
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制度范本(3篇)
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制度范本为提高职工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根据《____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1、职业卫生管理部门应按规定建立健全本单位职工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并按照国家规定的保存期限妥善保管。
档案内容应包括员工的职业史、职业病危害接触史、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和职业病诊疗等个人健康资料,以及相应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
2、对生产作业过程中遭受或者可能遭受急性职业病危害的职工应及时____救治或医学观察,并记入个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3、体检中若发现群体反应,并与接触有毒有害因素有关时,职业安全健康管理部门应及时____对生产作业场所进行调查,并会同有关部门提出防治措施。
4、所有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及处理意见,均需如实记入职工健康监护档案,并由本单位职业安全健康管理部门自体检结束之日起一个月内,反馈给安监部门并通知体检者本人。
职业健康监护1目的1.1为了更好地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维护广大职业人群的身体健康,保证健康监护档案和职业病诊断档案资料的连续性和完整性,更好地为公司员工服务,按照《____职业病防治法》、《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及《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的要求特制定从业人员职业健康档案管理制度。
1.2在公司在安全生产经营过程中,凡涉及职业危害因素的作业场所和工作内容必须严格执行本制度。
2职责2.1安全环保科是从业卫生健康监护档案的管理部门。
3定义/术语3.1职业病危害。
指可能导致从事职业活动的劳动者罹患职业病的各种危害。
3.2职业危害因素。
在生产过程中、劳动过程中、作业环境中存在的各种有害的化学、物理、生物因素以及在作业过程中产生的其他能导致职业病的有害因素。
3.3职业病。
指企业、事业和个体经济____(统称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4内容与要求4.1档案内容(1)健康监护档案内容(2)健康监护档案册。
从业人员职业教育健康监护档案管理制度
从业人员职业教育健康监护档案管理制度是指为了保障从业人员的身体健康与职业发展,建立和实施的一套档案管理制度。
该制度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体检档案管理:从业人员入职前需要进行身体健康体检,将体检结果编制成档案,作为从业人员的健康基础数据,定期进行更新体检,以监测从业人员的身体状况。
2. 职业教育档案管理:建立从业人员的职业教育档案,包括从业人员的学历、培训经历、专业技能等信息,以记录从业人员的学习和培训情况,为职业发展提供依据。
3. 健康监护档案管理:建立从业人员的健康监护档案,包括职业病检查信息、职业危害因素暴露情况、卫生防护措施等,对从业人员的职业健康状况进行监测、评估和管理。
4. 档案信息管理:确保从业人员的档案信息的保密性和完整性,建立档案信息管理系统,规范档案的存储、归档、查询和使用流程。
5. 档案使用与信息共享:为企事业单位提供从业人员的档案信息,支持用人单位进行用工决策和职业发展规划,同时加强与卫生、劳动保障等部门的沟通与协作,共享从业人员的健康管理信息。
通过从业人员职业教育健康监护档案管理制度的实施,可以更好地保护从业人员的健康权益和职业发展,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促进行业的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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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业人员职业教育健康监护档案管理制度标准
版本
从业人员职业教育健康监护档案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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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保护职工健康和维护企业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并妥善保存,特制订本制度。
1、安健环部负责为每一位职工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并妥善保管。
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包括:
(一)劳动者职业史、既往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
(二)相应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结果;
(三)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及处理情况;
(四)职业病诊疗等健康资料。
2、档案管理人员必须维护劳动者的职业健康隐私权、保密权。
相关的卫生监督检查人员、劳动者或其近亲属、劳动者委托代理人有权查阅、复印劳动者的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其他人员不得私自查阅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3、劳动者离开单位时,本人有权索取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档案管理人员应如实、无偿提供,并在所提供的复印件上签章。
4、对已离职人员的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应在离职后三个月后进行封存,并保存10年以上,以备上级部门查阅。
5、档案管理人员应将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妥善保管,防虫蛀、防霉、防丢失、防丢失,保证档案安
全。
6、所有档案应有专柜存放、加锁,定期清理通风,防湿。
7、所有档案不得随意查阅、复印,不得置于公共场所。
8、其他依照企业档案管理制度执行。
9、本制度从下发之日起执行。
这里写地址或者组织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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