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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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北京市朝阳区人力资源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北京市朝阳区人力资源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北京市朝阳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朝政法制通字【2010】1号关于开展2009年度行政执法先进单位和先进工作者评选工作的通知各行政执法部门:2009年是庆祝建国60周年,也是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关键一年。

全区各行政执法部门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解放思想、传承奥运、再创新优势,以高度的使命感和责任感,认真履行法定职责,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在加强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方面取得了突出成绩,为“保民生、保稳定、保增长”和庆祝建国60周年的安全稳定做出了贡献。

按照《朝阳区表彰奖励工作管理规定》和《朝阳区常设表彰奖励项目目录》的规定,区法制办、区人力社会资源保障局决定在全区开展2009年度行政执法先进单位和先进工作者评选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评选范围、方式及名额分配(一)行政执法先进单位:按照国务院和北京市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有关要求,区法制办根据《朝阳区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办法》的规定,对有关部门2009年度的行政执法工作进行逐项考核、综合评定,并根据《朝阳区表彰奖励工作管理规定》中规定的比例,评选行政执法先进单位8个。

(二)行政执法先进工作者:按照《朝阳区表彰奖励工作管理规定》中规定的比例,根据各行政执法部门执法人员的基数拟评选行政执法先进工作者40名,分配名额(见附件2),评选结果将由区行政执法先进工作者评选领导小组(名单见附件1)审定。

二、评选条件(一)行政执法先进单位:按照《朝阳区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办法》的要求,根据各部门年度的行政执法工作考核结果确定。

(二)行政执法先进工作者:1、坚决拥护执行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改革开放。

2、具有较强的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遵守宪法和法律;取得行政执法资格,在行政执法岗位上从事一线执法工作三年以上的科级以下执法人员;或者从事一线执法工作不满三年,但在行政执法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者亦可参选。

3、熟练掌握并准确运用行政法律基础知识和专业法律知识,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严格执法,文明执法,勤政廉洁,在行政执法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

北京社保证书延期

北京社保证书延期

北京社保证书延期是指在一定条件下,北京市的社会保险缴费者可以申请延长缴费时间的一种政策。

这一政策旨在帮助那些因特殊原因无法按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缴费者,使他们能够在不影响自身权益的情况下,顺利完成缴费。

根据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相关规定,符合条件的缴费者可以申请延期缴费。

具体条件如下:1. 北京市的正常参保缴费的参保单位和灵活就业人员(包含享受社会保险补贴的灵活就业人员)。

2. 因疫情影响未能按时成功缴纳2020年1月和2月社会保险费的参保单位。

3. 因国务院办公厅调整春节假期,原定1月31日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缴费期自然顺延的参保单位。

4.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养老缴费年限不足15年的人员,以及符合将北京作为待遇领取地的外埠户籍参保人员。

5. 无用人单位的外地户籍人员满足延期缴费条件也可在单位注册地街道社保所(街道便民服务中心)个人申请办理延期缴费。

符合条件的缴费者可以在疫情解除后三个月内完成补缴。

具体操作如下:1. 参保单位在网上申报不见面补缴,对于暂无法网上申报补缴的业务,参保单位可通过传真、邮件等途径向各区经办机构提出,并选择银行缴费途径,直接通过银行扣款实现补缴。

2. 对于无用人单位的外地户籍人员,可以在单位注册地街道社保所(街道便民服务中心)个人申请办理延期缴费。

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新系统已经上线,符合条件的缴费者可以登录平台,了解详细操作流程。

同时,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还提供了多种业务明确可采用承诺制办理或容缺受理制办理,例如台港澳人员、在华就业外国人、兼职人员等无法在社保网上服务平台办理的人员参保登记,可以通过传真、邮件等途径传递相关材料后办理参保登记。

总之,北京社保证书延期政策为符合条件的缴费者提供了便利,使他们能够在特殊情况下顺利完成社会保险费的缴纳。

这一政策体现了政府对于民众权益的关心和保障,为缴费者提供了实实在在的帮助。

刘振江与北京市丰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息公开二审行政判决书

刘振江与北京市丰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息公开二审行政判决书

刘振江与北京市丰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息公开二审行政判决书【案由】行政行政行为种类政府信息公开【审理法院】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0.07.24【案件字号】(2020)京02行终778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严勇杨波刘彩霞【审理法官】严勇杨波刘彩霞【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刘振江;北京市丰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当事人】刘振江北京市丰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当事人-个人】刘振江【当事人-公司】北京市丰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终审结果】二审维持原判二审改判【字号名称】行终字【原告】刘振江【被告】北京市丰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院观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二)项规定,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申请人所申请公开的信息可以公开的,行政机关应向申请人提供该政府信息,或者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和时间。

【权责关键词】合法违法户籍所在地质证关联性合法性改判政府信息公开【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认为】本院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二)项规定,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申请人所申请公开的信息可以公开的,行政机关应向申请人提供该政府信息,或者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和时间。

本案中,刘振江申请公开“北京市丰台区南苑乡槐房村农转非趸交保险的会议纪要”,该申请内容与丰台人保局2013年第4期《转非劳动力安置工作协调会议办公室会议纪要》部分内容相对应。

丰台人保局收到该申请后履行法定程序,在法定期限内作出被诉告知书,向刘振江公开了与其申请内容相关的部分会议纪要内容,并将其他无关内容予以遮挡,该处理方式并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相关规定。

因此,被诉告知书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规正确,作出程序亦无不当,本院对其合法性予以认可。

一审法院判决驳回刘振江的诉讼请求是正确的,本院应予维持。

北京市石景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与何晓东其他二审行政判决书

北京市石景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与何晓东其他二审行政判决书

北京市石景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与何晓东其他二审行政判决书【案由】行政行政管理范围行政作为劳动和社会保障【审理法院】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0.09.25【案件字号】(2020)京01行终496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张悦何君慧乔军【审理法官】张悦何君慧乔军【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北京市石景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何晓东;北京景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当事人】北京市石景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何晓东北京景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当事人-个人】何晓东【当事人-公司】北京市石景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景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代理律师/律所】赵淑棉北京京师(天津)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赵淑棉北京京师(天津)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赵淑棉【代理律所】北京京师(天津)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终审结果】二审维持原判【字号名称】行终字【原告】北京市石景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被告】何晓东;北京景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院观点】关于石景山区人社局作为石景山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具有作出认定工伤决定的法定职责之认定,本院同意一审法院意见。

【权责关键词】合法拒绝履行(不履行)户籍所在地第三人证明重复起诉撤诉【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查明】经审查,本院同意一审法院关于证据的认证意见。

本院经审查认定的事实与一审法院一致,本院对一审法院认定的事实予以确认。

【本院认为】本院认为:关于石景山区人社局作为石景山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具有作出认定工伤决定的法定职责之认定,本院同意一审法院意见。

本案的争议焦点为石景山区人社局就认定何晓东的急性脑梗死为工伤的《申请书》是否履行了工伤处理的法定职责。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北京市工程技术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价试行办法

北京市工程技术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价试行办法

北京市工程技术系列(人工智能)专业技术资格评价试行办法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市属各、部、委、办、局、总公司、高等院校人事(干部)部门,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京亦发(2018) 4号),拓展人工智能工程技术人员职业发展通道,助力全国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经研究,决泄在工程技术系列开设人工智能专业。

现将《北京市工程技术系列(人工智能)专业技术资格评价试行办法》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0年11月4日北京市工程技术系列(人工智能)专业技术资格评价试行办法为加快集聚和培养人工智能工程技术人员,推进人工智能产业发展,助力全国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根据《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京办发(2018) 4号)《北京市职称评审管理暂行办法》(京人社事业发(2020)12号)心匕京市深化工程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实施办法》(京人社事业发(2020) 17号)等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

一、适用范国本办法适用于在本市国有企业事业单位、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中,从事与人工智能相关算法、深度学习等多种技术的研究开发,以及对人工智能系统进行设计应用的工程技术人员。

二、专业方向及层级设苣(一)专业方向北京市工程技术系列(人工智能)专业包括人工智能研究和人工智能应用两个方向。

(二)层级设程北京市工程技术系列(人工智能)专业技术资格设置初级、中级、副高级和正高级,名称依次为:助理工程师、工程师、高级工程师和正高级工程师。

三、评价方式按照'‘个人自主申报、行业统一评价、单位择优使用、政府指导监管”的方式实行社会化评审,并纳入北京市年度职称评价工作安排,每年组织一次。

申报人通过评审取得北京市职称证书,由用人单位根据需要,自主、择优聘任专业技术职务。

四、评审机构(-)正高级评审机构北京市工程技术系列正髙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负责人工智能正高级职称的评审工作,具体工作由北京市人事考评办公室承担。

京人社养发[2011]49号文

京人社养发[2011]49号文

关于进一步加强基础管理,规范退休核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京人社养发〔2011〕49号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了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促进我市基本养老保险工作健康有序发展,进一步夯实工作基础,规范职工退休资格认定及基本养老待遇核准工作,确保社会保险基金安全,保障用人单位和职工的合法权益,制止违规办理退休行为,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提高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意识和风险意识退休核准工作既关系到职工的切身利益,又涉及到社会保险基金安全,既是一项政策性和业务性很强的工作,同时也是一项职责重要的工作。

各级人力资源保障部门要充分认识当前工作中面临的主要矛盾和存在的问题,从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与维护社会保险基金安全相结合的角度出发,站在维护社会稳定与正常工作秩序的高度,切实提高思想认识,牢固树立责任意识,强化风险意识,切实杜绝工作中出现思想麻痹、得过且过、疏忽大意甚至玩忽职守、违法违纪等问题。

二、设置专人专岗,明确管理权限和职责(一)各级人力资源保障部门要根据实际工作情况配置相应的人员进行退休核准工作;对于办理特殊工种退休的,应设置专人专岗进行核准。

(二)退休核准岗位工作人员完成核准后,作为具体核准事项的第一责任人应签字或加盖本人印章;凡经集体研究决定核准的,由部门负责人或主管退休核准工作的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并在核准决定意见上签字。

三、加强内部管理,建立健全工作制度(一)完善告知制度。

全市制发退休核准工作“告知书”,将办理退休核准的依据、核准条件、核准程序、核准期限、需提交的材料目录以及监督电话等内容一次性告知申报单位。

(具体样式见附件1)对于经核准不符合条件的,也应向申报单位告知暂不予核准的理由及结果。

(具体样式见附件2)(二)建立健全一岗双核制度。

核准特殊工种退休,应由两名工作人员进行初审和复审,并分别签署核准意见,经初审与复审均认为符合条件的,方可办理退休。

核准时要对职工原始档案记载与社保数据库及《缴费手册》中记载的职工缴费状况等进行比对审核。

北京线上仲裁的流程

北京线上仲裁的流程
北京线上仲裁的流程如下:
1. 网上申请。

在北京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网站搜索劳动仲裁,点击个人办事-劳动仲裁网上申请。

点击新增预约,填写个人信息和公司信息,公司就
是劳动合同的盖章公司,公司信息。

2. 获取公司信息。

可以通过软件查询公司的工商信息和负责人、联系电话等。

有时候工商信息的联系电话为座机会无人接听,可以留HRBP的联系方式,方便仲裁委更快速联系上公司。

会针对你的诉求和信息进行初步审核。

3. 等待线上申请结果。

预计2-3个工作日就会反馈,收到通过短信,根据短信提示的时间和地址,去现场送材料。

4. 现场提交材料。

劳动仲裁真的有用吗?发生劳动争议,仲裁是有用的。

当事人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后,可以自行和解。

达成和解协议的,可以撤回仲裁申请或者请求仲裁委员会制作调解书。

劳动仲裁可以解决当事人之间的劳动争议,在仲裁裁决生效后,会对当事人产生拘束力,如果一方当事人拒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还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以上就是北京线上仲裁的基本流程,您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整。

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与北京市朝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其他二审行政判决书

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与北京市朝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其他二审行政判决书【案由】行政行政行为种类行政复议【审理法院】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1.04.23【案件字号】(2021)京03行终368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贾志刚杨旸王菲【审理法官】贾志刚杨旸王菲【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北京市朝阳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北京市朝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当事人】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北京市朝阳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北京市朝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当事人-公司】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北京市朝阳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北京市朝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代理律师/律所】赵立行上海市方达律师事务所;康英杰上海市方达(北京)律师事务所;郭培霞北京市纵横律师事务所;李文星北京市冠腾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赵立行上海市方达律师事务所康英杰上海市方达(北京)律师事务所郭培霞北京市纵横律师事务所李文星北京市冠腾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赵立行康英杰郭培霞李文星【代理律所】上海市方达律师事务所上海市方达(北京)律师事务所北京市纵横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冠腾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终审结果】二审维持原判【原告】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被告】北京市朝阳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北京市朝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院观点】该证据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五十二条规定的新证据,且与本案不具有关联性,本院不予接纳。

依据《社会保险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社会保险经办部门对属于其职责范围的举报、投诉,应当依法办理。

【权责关键词】行政复议合法违法管辖质证关联性合法性新证据证据确凿行政复议改判【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更新时间】2021-11-12 10:28:27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与北京市朝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其他二审行政判决书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判决书(2021)京03行终368号当事人上诉人(一审原告)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89号3层-01。

北京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调整政府特殊津贴标准的通知》的通知

北京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调整政府特殊津贴标准的通知》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人事局•【公布日期】2008.12.12•【字号】京人发[2008]118号•【施行日期】2008.12.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正文北京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调整政府特殊津贴标准的通知》的通知(京人发〔2008〕118号)各区、县人事局、财政局,市属有关部、委、办、局、直属机构、总公司、高等院校人事(干部)处、财务处: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调整政府特殊津贴标准的通知》(人社部发〔2008〕88号,以下简称《通知》)文件精神,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决定从2009年1月1日起,将按月发放的政府特殊津贴(1995年以前批准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标准由每人每月100元调整为每人每月600元。

现将该《通知》转发给你们,并就执行中的有关问题说明如下:一、接到《通知》后,请及时将《通知》精神传达到你单位1995年以前批准享受政府特殊津贴的人员。

二、政府特殊津贴标准调整后,所需经费仍由中央财政专项列支拨款,并由市人事局负责按季度直接拨付到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个人账户。

三、各单位要及时掌握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的变动情况,遇有人员调入、调出、长期出国未归、去世等情况,应按要求报北京市人事局专家与博士后工作处备案。

政府特殊津贴制度是培养选拔高级专家制度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自实施以来,在加快我市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实施首都人才发展战略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各单位应继续做好新形势下的政府特殊津贴工作,切实关心、爱护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着力解决他们工作、生活中的实际问题,营造良好氛围,激发和调动他们为首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事业做贡献的热情和积极性。

联系人:葛莉联系电话:65261459附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调整政府特殊津贴标准的通知》(略)二OO八年十二月十二日。

北京清水企业管理中心等与北京市门头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其他二审行政判决书

北京清水企业管理中心等与北京市门头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其他二审行政判决书【案由】行政行政管理范围行政作为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行政行为种类行政确认【审理法院】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0.11.13【案件字号】(2020)京01行终623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赵锋王春光魏浩锋【审理法官】赵锋王春光魏浩锋【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北京清水企业管理中心;北京市门头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杨开河【当事人】北京清水企业管理中心北京市门头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杨开河【当事人-个人】杨开河【当事人-公司】北京清水企业管理中心北京市门头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代理律师/律所】施军北京市承光律师事务所;马逸群北京百朗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施军北京市承光律师事务所马逸群北京百朗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施军马逸群【代理律所】北京市承光律师事务所北京百朗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原告】北京清水企业管理中心【被告】北京市门头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杨开河【本院观点】《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四)患职业病的;……"该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审核需要可以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用人单位、职工、工会组织、医疗机构以及有关部门应当予以协助。

【权责关键词】合法管辖第三人反证举证责任质证关联性合法性【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查明】经庭审质证,一审法院对上述证据认证如下:门头沟区人社局提交证据13中的被诉认定工伤决定系本案被诉行政行为,不属于证据范畴,提交的其他证据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关于提供证据的要求,与本案具有关联性,法院均予以采纳。

【本院认为】本院认为,《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四)患职业病的;……"该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审核需要可以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用人单位、职工、工会组织、医疗机构以及有关部门应当予以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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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北京市全民参保登记表(一)公民身份证号码:特殊参保人群可填写护照等有效证件号码。

(二)户口所在地:填写到户口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州)…县(区)。

(三)常住所在地地址:指个人常住所在地的详细地址,由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名称、街道(乡、镇)和街、路、巷、村等名称以及门牌号及居室号码构成。

(四)联系电话(手机):要求填写本人手机号码,如本人无手机,可填写家庭其他成员手机或家庭座机。

(五)各地根据需要增加登记户口簿编号/家庭编号等内容。

(六)全民参保登记各项指标代码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全民参保登记基础信息管理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15]41号)执行。

附件2尺寸:13cm×9cm·认真填写、信息准确、真实有效;·信息保密、保护隐私、严禁泄露;·讲究方法、避免争执、确保安全。

附件3_____区全民参保登记通知便函尊敬的居民:您好!根据全民参保登记工作要求,需对您参加社会保险情况进行登记。

工作人员上门未见到您本人,为了您的切身利益,请尽快与我们联系或直接到所在街道、乡镇、社区、村社会保险服务网点,完善您的社会保险参保信息。

服务网点地址:联系电话:联系人:日期:附件4北京市全民参保登记入户登记调查指导意见一、入户调查对象入户调查对象主要是“调查登记对象”中的未参保人员,即未参加任何社会保险的本市户籍人员。

各区根据实际情况,对信息不完整、不准确的本市户籍人员,通过业务经办等环节仍未完成数据核对、采集、补充的,可纳入入户调查范围。

二、入户调查流程入户调查工作总体按照调查准备、人员培训、公告发布、入户登记、质量管控、数据录入、资料归档等七个步骤进行。

三、入户调查准备(一)经费准备各区应加大财政投入,建立经费正常投入机制,用于宣传培训、入户调查、购买服务等方面的费用支出。

(二)人员准备入户调查工作主要集中在乡镇(街道)、村(社区),各区应结合实际,采取各种办法,切实保障入户调查的人员力量。

乡镇(街道)、村(社区)应安排专人开展入户调查工作,明确登记管理、入户调查和信息录入的岗位分工。

有条件的区可根据实际情况建立购买服务机制,引入社会力量,组织专业调查队伍开展入户调查、数据采集、数据校核、信息录入和原始资料整理归档等工作,并签订数据安全保密协议。

(三)指标准备入户调查采集数据指标,按照《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印发关于做好本市户籍人员中未参保人员入户登记调查的通知》要求,主要包括:基本信息、就业状态、社会保险参保现状等信息,具体包括:1、公民身份证号码。

指居民身份证上的证件号码。

特殊人群可填写护照等有效证件号码。

2、户籍姓名。

指户口簿上的姓名。

3、就业状态。

分为有就业单位和无就业单位两种情况。

有就业单位的人员,需填写工作单位名称;无就业单位的,需在学龄前、在校学生、未就业、灵活就业、已办理离退休手续或已领取养老待遇等5个选项中,根据调查对象实际情况选择其中一个选项。

4、户口所在地。

需要填写户口所在的市、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

5、常住地地址。

指个人常住地的详细地址,由省、市、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路、街名称以及门牌号码、居室号码构成。

6、联系电话。

调查对象如果没有手机,可采集其家庭其他成员的手机或家庭座机电话。

7、现参保情况。

养老保险包括: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原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原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单建制度)、其他养老保险(单建制度)。

医疗保险包括: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含城乡统筹)医疗保险(原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原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公费医疗、农民工其他形式医疗保险、其他医疗保险(单建制度)。

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

8、未参保原因。

包含:个人未参保、缴费终止、单位未参保、全日制在校生、参军、部队建账的随军家属、出国(含留学、定居、就业)、判刑、已参保信息有误、人户分离联系不上、户口待注销、其他。

通过调查,根据调查对象实际情况,选择相应的一个指标。

(四)资料准备入户调查前,各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统一印制下列材料,并逐级下发至乡镇(街道)、村(社区)。

1、《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印发关于做好本市户籍人员中未参保人员入户登记调查的通知》,用于向群众宣讲全民参保登记工作。

2、《北京市全民参保登记入户调查证》(以下简称调查证,见附件2),这是工作人员进行入户调查登记的证件标识,以防不法分子冒用全民参保登记名义对居民进行欺诈。

由各区按照市人社局统一样式自行印制,并加盖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印章。

3、《__区全民参保登记通知便函》,(见附件 3 )用于入户登记调查时,遇到无法联系(人户分离)的居民,可在门前粘贴便函,留下联系方式,通知其尽快完成个人信息登记。

4、《北京市全民参保登记表》(附件1)入户调查对象每人一张,用于参保登记信息的填报。

加盖乡镇(街道)、村(社区)印章。

5、其他社会保险宣传材料、宣传品。

(五)沟通协调开展入户调查前,积极协调辖区内公安派出所,做好入户调查工作的安全保障,小区物业等有关单位、部门也应积极配合,确保调查员能够顺利安全完成入户调查登记任务。

(六)制定计划各区应指导乡镇(街道)、村(社区)根据入户调查对象的职业性质和居住分布情况,制定周密具体的工作方案,确定每天访问的住户数量、入户访问路线等,合理分配调查时间,若条件允许,还可提前做好电话预约。

(七)注意事项1、充分利用乡镇(街道)、村(社区)管理资源,减少入户调查量。

指导乡镇、村(社区)根据入户调查对象名单,对照日常管理的城乡居民医保、城乡居民养老、新生儿登记、低保户管理、人口普查等工作信息台账,初步了解人员情况,能够通过上述台账直接确认登记信息的,可直接采集。

也可在入户调查对象前来办理上述其他业务时,由社区工作人员一并进行参保登记信息采集工作,减少入户调查量。

根据社区台账直接采集调查对象信息的,调查员在登记表中“数据来源”处,根据数据采集渠道,选择“居民医保”、“居民养老”、“新生儿”、“低保户”、“人口普查”、“其他”等,确保数据可追溯、可核查。

2、对人户分离的入户调查对象,有电话等联系方式的,由调查员电话通知其尽快完成参保登记。

对身在外地确实不便前来的,可通过电话或手机短信等方式核实其参保登记信息。

为保证数据质量,应尽量避免或减少通过电话采集信息。

通过电话采集信息的,由调查员在登记表中“数据来源”处,选择“电话或短信”。

3、在入户调查过程中,调查员发现“调查登记对象”已参保但信息不全的,在完成参保登记信息采集后,应提醒“调查登记对象”携带身份证、户口簿等,及时到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或乡镇(街道)社保所核对、补充基础信息。

“调查登记对象”为已参保人员的,应在《调查登记表中》“现参保情况”处,如实填写已参保险种。

确实未参保的,应在“未参保原因”中,选择正确“未参保原因“。

四、入户调查培训入户调查前,各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应分层次、分岗位对乡镇(街道)、村(社区)工作人员进行培训,使其充分掌握入户调查的相应内容和操作技巧,规范入户调查行为,确保登记调查和信息采集工作质量。

(一)乡镇(街道)社保所专职人员培训培训内容主要包括全民参保登记工作的目的、意义、社会保险政策、入户调查工作流程与实施步骤、入户调查范围、入户调查内容、信息系统使用方法、录入权限管理办法、统计查询、考核办法、安全保密、方案管理等。

由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人员负责培训。

(二)入户调查员培训培训内容主要包括全民参保登记工作的目的、意义、社会保险政策、入户调查工作流程、入户调查范围、入户调查内容、安全保密、入户礼仪、沟通技巧等。

由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人员、乡镇(街道)专职人员负责培训。

五、入户调查通告入户登记调查前,全市统一发布入户调查通告(一)通告内容入户调查通告应包括入户调查的目的、意义、入户调查政策依据、入户调查对象、入户调查内容、入户调查时间、入户调查方法、调查人员证件标识、乡镇(街道)社区(村)联系方式、监督举报电话等内容。

(二)通告发布方式市人社局提前一周发布《入户调查通告》。

各区根据自身特点,可利用媒体(电视台、电台、网络、宣传手册、报纸)做好宣传,乡镇(街道)、村(社区)可将公告张贴在小区内的醒目位置。

六、入户调查登记(一)入户调查登记衣着要求调查员入户进行调查登记时应衣着端庄,有条件的区可统一着装,没有条件的也应穿戴整洁,展现良好精神面貌,所有工作人员一律佩戴《入户调查证》,准备好相应的表格、文件、宣传资料及宣传品后开展入户调查登记工作。

(二)入户登记工作要求1、开展入户调查时,一般以2-3名调查员为一组。

入户前应先敲门,敲门声音要大小适中,住户开门前应保证衣帽整齐、彬彬有礼、落落大方。

住户开门后,主动出示入户调查证,简明扼要地表明身份、说明来意;住户同意后,应在门前垫子上擦干净并穿好自带鞋套,方可进入房间,给主人留下干净整洁的印象,拉近彼此之间距离,以便得到住户的理解和支持。

2、进入房间后,应使用文明用语,向住户宣讲全民参保登记工作的目的、意义和要求,说明采集登记信息是对个人社会保险权益的维护,并分发全民参保登记相关资料及宣传品。

必要时向住户出示《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印发关于做好本市户籍人员中未参保人员入户登记调查的通知》,表明参保登记入户调查工作的合法性,说服住户主动配合登记工作、提供有效身份证件。

应按照登记表中的各项内容完整采集调查登记对象的基本信息、单位信息、就业状况、各险种参保情况以及未参保原因等,并由调查登记对象签字确认。

对于在入户调查过程中发现的未列入调查登记对象的本地户籍未参保人员,应及时补充,并组织其填写登记表,进行信息采集。

3、完成登记后,应向住户表示谢意,对断保、未参保居民宣传社会保险相关政策,根据实际情况引导其参加相应的社会保险,并向其讲解办理相关社保业务的流程,进一步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

(三)入户登记礼貌用语1、进门语。

例如:您好,我是×××乡镇(街道)、村(社区)的工作人员,我的入户调查证姓名是××,在您百忙之中给您添麻烦了,谢谢您抽出时间协助我们开展全民参保登记入户调查工作。

2、填表语。

询问姓名时应说:请问您贵姓?调查完毕后应说:谢谢您的配合!3、放心语。

例如:全民参保登记入户调查工作有明确要求,您的具体资料信息将进行严格保密,请您放心,谢谢您的理解与配合!4、结束语。

例如:给您添麻烦了,谢谢您!等等。

(四)入户登记技巧1、合理安排入户登记时间。

乡镇(街道)、村(社区)应结合对辖区内人员的日常管理,科学安排入户调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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