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水利厅关于加强项目储备建立省级渔业项目库的通知
陕西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工作的通知-陕环办发[2012]126号
![陕西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工作的通知-陕环办发[2012]126号](https://img.taocdn.com/s3/m/b76365d4db38376baf1ffc4ffe4733687e21fc4d.png)
陕西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工作的通知正文:---------------------------------------------------------------------------------------------------------------------------------------------------- 陕西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工作的通知(陕环办发〔2012〕126号)各设区市环保局、杨凌示范区环保局,韩城市环保局,各有关单位:2010年,环保部印发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环发[2010]113号),我省2011年制订了《陕西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陕环发〔2011〕88号)(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对全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编制、评估、备案、修订、培训和演练等行为进行了规范,对增强环境应急预案的科学性、针对性和操作性,提高突发环境事件处置水平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新形势下,为进一步加强突发环境事件处置工作,各单位务必与时俱进,采取得力措施,切实提高应急预案管理水平。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加强应急预案编制的组织领导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是预防和处置突发环境事件的重要依据,是加强责任主体风险防控的重要手段。
各级环保部门和企(事)业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学习《办法》,明确预案管理主体和责任主体。
要有重点的对本地区环境应急预案管理部门及企(事)业单位应急管理人员进行专题培训和指导。
各级环保部门要督促指导下级环保部门和本地区的企(事)业单位及时编制、修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确保突发环境事件处置有章可循、有案可依。
二、认真按要求开展应急预案编制工作环保部门和企(事)业单位的环境应急预案要按《办法》的有关要求编制,做到“要素齐全、重点突出、上下配套、左右衔接、实在管用”。
编制单位要全面分析、评估本单位的环境风险源状况、对周边环境的影响程度和可能发生事故的特点,同时广泛听取一线操作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及应急管理专家意见,组织人力自行编写。
水库、堤防、水闸工程管理设计规范

⽔库、堤防、⽔闸⼯程管理设计规范【题名】:⽔库⼯程管理设计规范【副题名】:Design criterion of reservoir management【起草单位】:⽔利部⽔利管理司主编【标准号】:SL 106-96【代替标准】:【颁布部门】:中华⼈民共和国⽔利部批准【发布⽇期】:1996-08-26【实施⽇期】:1996-12-01【批准⽂号】:⽔科技[1996]386号【批准⽂件】:中华⼈民共和国⽔利部关于批准发布《⽔库⼯程管理设计规范》SL 106—96的通知⽔科技[1996]386号根据1991年⽔利⽔电技术标准制定、修订计划,以部⽔利管理司为主编单位制订的《⽔库⼯程管理设计规范》,经审查批准为⽔利⾏业标准,并予以发布。
标准的名称和编号为:《⽔库⼯程管理设计规范》SL 106—本标准⾃1996年12⽉1⽇起实施。
在实施过程中各单位应注意总结经验,如有问题请函告⽔利管理司,并由其负责解释。
标准⽂本由中国⽔利⽔电出版社出版、发⾏。
1996年8⽉26⽇【全⽂】:⽔库⼯程管理设计规范1总则1.0.1为加强⽔库管理,保证⽔库⼯程正常运⾏,充分发挥⽔库综合效益,按照基本建设必须为⼯程管理创造条件的原则,要求设计中应具有为⽔库⽣产、经营管理以及职⼯⽣活所必备的管理条件和设施,特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于编制⼤、中型⽔库⼯程管理设计。
1.0.3加固、改建、扩建、续建的⼤、中型⽔库⼯程,应在充分利⽤原有管理设施的基础上,按照本规范的规定,增建完善管理设施。
1.0.4本规范规定的⽔库⼯程管理设计内容所需要的投资,纳⼊⽔库⼯程设计总概算,并与⼯程同时完成。
1.0.5本规范应与已颁发的有关国家标准和⾏业规范配套使⽤,凡本规范未做规定的,仍按有关规范执⾏。
2管理机构2.0.1按照⽔库管理等级规定(表2.0.1),确定⽔库主管部门的级别。
据此,确定与主管部门级别相适应的⽔管理单位的机构规格。
表2.0.1⽔库管理等级规定┌────┬──────────────────────────┬───┐││⽔库分等指标│││├───┬──┬───────┬───┬───┬───┤│││││防洪││供城镇│⽔电站│⽔库主││⼯程规格│⽔库│⽔库├───┬───┤灌溉│及⼯矿│装机容│管部门│││总库容|坝⾼|保护城|保护农| ⾯积|企业⽤| 量| 级别|││(亿)│(m)│镇及⼯│⽥⾯积│(万亩)│⽔│(万kw)││││││矿区│(万亩)│││││├────┼───┼──┼───┼───┼───┼───┼───┼───┤│⼤(I)│>10││特别│>500 │>150 │特别│>120│省级││型│││重要│││重要│││├────┼───┼──┼───┼───┼───┼───┼───┼───┤│⼤(Ⅱ)│10~1 │80及| 重要|500|150~50|重要|120~30|县级|│型││以下││~100││││以上│├────┼───┼──┼───┼───┼───┼───┼───┼───┤│中型│1~0.1│60及| 中等|100~30| 50~5 |中等| 30~5 |县级|│││以下││││││以上│└────┴───┴──┴───┴───┴───┴───┴───┴───┘注按上表划分⽔库管理等级时,如有的⽔库库容属⼀个等级,⽽防洪保护城镇及⼯矿区、保护农⽥⾯积等其中⼀项属上⼀个等级或坝⾼超规模,则可认为是本档次的重要⽔库,其主管部门等级可按提⾼⼀级确定。
水利工程个人工作总结精品(4篇)

水利工程个人工作总结精品____年我县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的主要任务是:计划完成各类水利工程____件,其中:水毁修复____件,沟道岁修____件,病险水库除险加固____件;旱地水浇及节水灌溉____件;河道治理____件;人畜饮水安全____件;乡镇供水____件;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项目____件;基本烟田项目____个片区____件;农业综合开发项目____个片区;完工验收光山河水库除险加固____件;电力工程____件;其它____件。
计划完成投资____万元,其中:水利投资____万元,水电投资____万元。
实现灌溉面积____亩,其中:新增有效灌溉面积____亩,改造中低产田____亩,完成干支渠防渗____公里,解决农村人畜饮水____人,完成蓄水____万m3,治理水土流失____平方公里,新增地方电力装机容量____万千瓦,年发电量____亿度,完成鲜鱼产量____吨,完成水资源费征收____万元。
一、当前库塘蓄水情况我县库塘总库容____亿m3,截止____月____日蓄水____万m3,比上旬多蓄____万m3,比去年同期多蓄____万m3,比市级下达的蓄水任务多____万m3,其中中型水库总库容____万m3,目前蓄水____万m3,较去年多蓄____万m3;小(一)型水库总库容____万m3,目前蓄水30____.____万m3,较去年多蓄____万m3;小(二)型水库总库容____万m3,目前蓄水____万m3,较去年少蓄____万m3;小坝塘总库容____万m3,目前蓄水____万m3,较去年多蓄____万m3。
二、各项水利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一)____年度____县被列入____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该项目建设方案于____年____月经____省水利厅、____省财政厅云水资财[____]____号批准实施,项目建设年限为____-____年,工程计划总投资____万元。
水利单位个人考核总结

水利单位个人考核总结一、2005年度工作回忆2113 2005年,我市水利建设项目多、规模5261大、范围广,我站在无锡市水4102利局的直接1653领导下,在省质监中心站的业务指导下,在兄弟部门的大力支持配合下,克服人员少、时间紧、任务重、战线长等困难,认真落实执行部、省有关水利工程质量管理的规定,切实履行政府对水利工程执行质量监督的职能,认真抓好全市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年初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
〔一〕紧扣形势,有计划地组织职工进行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全面提升职工的政治素养和业务素养,不断提升工作水平。
按照局党组、局机关党委的要求,在综合党支部的领导下,全体职工认真学习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积极参加《弘扬水利精神,服务“两个率先〞》主题教育活动和机关作风建设等各项思想政治教育活动。
通过听讲座、外出参观视察、撰写和交流学习心得等丰富多彩的形式,使职工的政治修养和理论水平有了显然提升,从而强化了落实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的自觉性,强化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自觉性。
依据业务工作必需要,我站还经常组织全体人员学习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程、规范、标准等,并且选派职工参加部省组织的有关业务培训,如水利工程强制性条文培训班等,先后有5人次参加,使职工的实际工作水平和指导面上工作的能力都得到了显然提升。
一年来各项工作成绩显著:2005年我站所在的综合支部被市级机关党工委评为达标党支部;2005年我站被市水利局评为水利工程质量管理先进集体;一年来共组织各类学习23次,撰写学习体会文章6篇,心得交流6次,党员干部学习培训率达到100%。
〔二〕强化质量监督管理,依法及时做好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
随着我市水利工程质量监督任务的增加和受监工程面的扩大,我站依据国家、省市有关质量监督管理规定要求,特别是《江苏省水利工程项目质量监督工作指导看法》的要求,及时采纳了一些相应措施,扎扎实实地做好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督促建设、制定、施工、监理等参建各方明确各自的责任、责职和权利,促使它们自觉地完善各自的质量管理体系和规范各自的质量行为,目前已基本形成了“建设单位负责、施工单位确保、监理单位控制、政府部门监督〞的质量管理体系框架。
项目库建设方案6篇

项目库建设方案6篇项目库建设方案项目库建设方案(一):***县项目库管理办法为提高项目决策水平,进一步推进项目前期工作,加快项目建设步伐,根据国发64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新开工项目管理的通知》、国发20号《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陕政发19号《陕西省重点项目推进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入库范围能源、原材料项目总投资1亿元以上;服务业项目总投资5000万元以上;加工制造业项目5000万元以上,其中农副产品加工项目总投资3000万元以上;新兴产业、高新技术项目总投资20XX万元以上;现代农业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以上;教育、文化、卫生、交通、水利等关系民生的社会公益性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以上。
二、入库途径(一)企业业主申报。
由企业业主根据各自发展前景,策划相关项目。
(二)行业部门申报。
由各镇、各行业主管部门根据各自行业政策、发展特点,策划相关项目。
(三)信息中心策划。
由项目信息中心根据国家产业政策、国内外市场导向和镇安发展现状及发展前景,策划相关项目。
三、入库原则(一)合规性原则。
项目贴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及相关专项规划。
(二)合理性原则。
项目注重生态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优化资源配置,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三)必要性原则。
项目建设贴合我县总体发展规划,布局合理、发展均衡,满足市场和群众需求。
(四)可行性原则。
项目贴合土地供应政策、环境保护政策、节能政策和资源综合利用。
四、项目库设置项目库设置为一个项目中心库和各行业部门项目子库组成。
(一)项目中心库:由县项目信息中心(发展改革局)负责建设和管理。
(二)行业部门项目子库:镇安县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为项目库建设的职责单位,要分别建立项目储备子库库,并按项目库建设资料要求,定期报送县发改局汇总。
五、项目库分类根据项目性质及成熟度,分别建立前期项目库、待建项目库、在建项目库、建成项目库,在管理上按照不同行业分别设库实施管理。
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舟山市贯彻落实〈浙江省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实施方案》的通知

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舟山市贯彻落实〈浙江省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3.11.03•【字号】舟政办发〔2023〕74号•【施行日期】2023.11.0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宏观调控和经济管理正文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舟山市贯彻落实〈浙江省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实施方案》的通知舟政办发〔2023〕74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功能区管委会,市政府直属各单位:《舟山市贯彻落实〈浙江省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11月3日舟山市贯彻落实《浙江省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浙江省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激发民营经济发展活力,提振民营经济发展信心,结合舟山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强化资源要素支持(一)推进税费优惠政策直达快享。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延续优化完善实施阶段性税费优惠政策的决策部署,依规加大减税降费力度。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小微企业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半征收“六税两费”,金融机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小额贷款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为农户、小微企业及个体工商户提供融资担保及再担保业务免征增值税,金融机构与小微企业签订的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允许企业新购设备、器具不超过500万元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对研发机构采购国产设备全额退还增值税等政策延续执行至2027年底。
对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200万元部分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顶格上浮重点群体和退役士兵创业就业税费扣除限额,并延续至2027年底。
襄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襄阳市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襄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襄阳市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襄阳市人民政府(原襄樊市政府)•【公布日期】2021.08.22•【字号】襄政发〔2021〕11号•【施行日期】2021.10.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信托与投资正文襄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襄阳市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襄政发〔2021〕11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襄阳市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实施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1年8月22日襄阳市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充分发挥政府投资作用,提高政府投资效益,规范政府投资行为,激发社会投资活力,根据《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第712号)、《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16〕18号)、《中共湖北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鄂发〔2017〕4号)等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是指使用市本级财政资金、国际金融组织和国外政府贷款等政府主权外债资金、地方政府债券等政府融资资金,以及其他纳入财政预算管理资金实施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包括新建、扩建、改建、技术改造等。
第三条政府资金主要投向市场不能有效配置资源的社会公益服务、公共基础设施、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重大科技进步、社会管理、国家安全等公共领域以及民生发展、乡村振兴项目,以直接投资方式为主;对确需支持的经营性项目,主要采取资本金注入方式投入,也可适当采取投资补助、贷款贴息等方式;创业创新和重点产业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补助项目按我市现有规定执行,但需纳入市本级政府年度投资计划统筹管理。
建立政府投资范围定期评估调整机制,不断优化投资方向和结构,提高投资效率。
第四条政府投资应遵循科学决策、从严管理、实事求是、精简节约、注重绩效、公开透明的原则;应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财政收支状况相适应,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不得违法违规举借债务筹措政府投资资金。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农业“双强”项目管理细则》的通知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农业“双强”项目管理细则》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农业农村厅,浙江省财政厅•【公布日期】2024.02.07•【字号】浙农计发〔2024〕1号•【施行日期】2024.02.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管理正文浙江省农业农村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农业“双强”项目管理细则》的通知浙农计发〔2024〕1号各市、县(市、区)农业农村局、财政局(宁波不发):现将《农业“双强”项目管理细则》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1.农业“双强”项目绩效目标和主要建设内容要求2.农业“双强”项目申报简表3.农业“双强”项目实施方案简表浙江省农业农村厅浙江省财政厅2024年2月7日农业“双强”项目管理细则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实施科技强农、机械强农行动的决策部署,进一步规范农业“双强”项目管理,做到“省级定方向、市县竞项目、评审方入库、立项必问效、闭环化管理、全过程跟踪”,促进资金统筹整合和集中财力办大事,根据全省农业高质量发展大会精神和省级农业农村现代化先行资金管理等要求,特制定本管理细则。
一、农业“双强”项目根据全省产业发展规划、本管理细则和各类项目建设导则(指引)等要求设立。
项目方向包括:(一)围绕当地特色优势产业发展,以效率效益提升为目标,以农艺农机协同攻关为重点,建设一批设施装备先进、机艺融合深入、要素保障有力、运行管理规范、示范引领明显的示范试验基地,推进现代设施农业发展、宜机化提升改造和农艺农机深度融合。
(二)以粮油产业为重点,兼顾其他产业发展需求,规划建设一批具备全程机械化作业、农技服务、农资配送等生产服务和供销、信用服务功能的农事服务中心,变革重塑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农机应急作业服务体系和农技公共服务体系。
(三)以种业科技自立自强、种源自主可控为目标,按照《浙江省现代种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及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区域布局规划,建设一批种业振兴基地(平台),强化种质资源保护、良种繁育和种业创新能力。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1 / 3
吉林省水利厅关于加强项目储备建立省级渔业项目库的通知
【法规类别】水利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吉水规计[2016]643号
【发布部门】吉林省水利厅
【发布日期】2016.07.26
【实施日期】2016.07.26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吉林省水利厅关于加强项目储备建立省级渔业项目库的通知
(吉水规计〔2016〕643号)
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水利(水务)局,各县(市)水利(水产)局,厅直有关
单位:
近年来,在各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共同努力下,我省渔业项目管理水平不断提高,在
促进现代渔业发展中的作用日益增强。但是,也存在着突击申报项目、前期工作质量不
高、项目储备数量不足等问题,直接影响了渔业项目执行进度和建设成效。为进一步提
高渔业项目立项的针对性、科学性、规范性,更好地发挥渔业项目建设效益,按照国家
和省有关渔业项目管理的要求,现就加强渔业项目储备、建立省级渔业项目库有关事项
通知如下:
2 / 3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现代渔业建设要求,以提升渔业项目支撑保障能力为核心,以创新渔业项目
管理方式、提高项目储备数量和质量为目标,坚持统筹兼顾与突出重点相结合,依据各
类建设规划,有计划、有重点地优选储备一批渔业项目,分类、分级建立渔业项目库,
努力推进渔业项目前期工作规范化、项目储备常态化。
二、重点领域
根据现有渔业投资渠道,省级渔业项目库重点围绕以下几个方面进行:
(一)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
1.水产良种工程。
(1)水生生物保种场。选项条件:项目建设单位应具备省级(含)以上水产原良种场
资质和独立法人资质;具有三年以上申报品种的保种工作基础,配备足够的专业技术人
员并有省级以上科研单位或高等院校作为技术依托;取得有效水域滩涂养殖证和水产苗
种生产许可证;项目原则上要求永久性建筑物在自有土地上集中建设,其他设施等用地
需自有土地或租期20年以上的租用土地。主要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实验管理用房、催产
和孵化车间、亲鱼池、后备亲鱼池、隔离检疫池等设施建设;常规生物学仪器、水处理
系统、养殖生产用仪器设备购置;配套进排水系统、电力线路、道路等附属工程。投资
规模:项目总投资不超过500万元,其中,中央与地方投资比例为1:0.2。
(2)水生生物保护区。选项条件: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和国家级、省级水生野
生动物自然保护区。项目承担单位应为保护区的管理机构或具体承担保护区管理职责的
渔政执法机构。项目原则上要求永久性建筑物在自有土地上集中建设,其他设施等用地
需自有土地或租期20年以上的租用土地。主要建设内容:管护设施,包括保护管理站
(点)、围栏或浮标、界碑界桩、交通设施、巡护执法设备、防火设施设备、野生生物
保护设施等;科研监测设施,包括科研中心(站)、定位监测站(点)、固定样地样线
3 / 3
及站位断面等;宣传教育设施,包括宣教场馆、宣传牌、标志牌、警示牌等;其他辅助
设施。投资规模:项目总投资原则上不超过800万元,中央按照项目总投资的80%予以支
持。
2.渔政基础设施。
(1)渔政船。区域布局:重点在大江大河主干道、大型湖泊水库建设100吨级、50吨
级和30吨级渔政船。投资规模:100吨级渔政船单艘总投资不超过600万元,50吨级渔
政船单艘总投资不超过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