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企业营业执照“吊销未注销”问题的思考
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后怎么办?

Talents are the most profitable commodity, and companies that can manage talents are the ultimate winners.简单易用轻享办公(页眉可删)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后怎么办?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后应该办理注销登记或者申请解除黑名单限制。
公司营业执照被吊销,则该公司的主体资格依然存在,但经营资格已经取消。
正如营业执照的颁发专属于企业登记部门一样,吊销营业执照的实施也只能由企业登记部门进行,在我国即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一、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后怎么办?1、公司营业执照被吊销,则该公司的主体资格依然存在,但经营资格已经取消。
同时,有的省份工商局还将被吊销企业法人列入黑名单。
因此公司被吊销后,一是向工商部门申请成立清算组,办理注销登记。
二是向工商部门申请解除黑名单限制,并说明被吊销原因。
2、企业法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登记主管机关可以根据情况分别给予警告、罚款、没收非法所得、停业整顿、扣缴、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处罚:(1)登记中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或者未经核准登记注册擅自开业的;(2)擅自改变主要登记事项或者超出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从事经营活动的;(3)不按照规定办理注销登记的;(4)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或者出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的;(5)抽逃、转移资金,隐匿财产逃避债务的;(6)从事非法经营活动的。
对企业法人按照上述规定进行处罚时,应当根据违法行为的情节,追究法定代表人的行政责任、经济责任;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吊销营业执照的执行机构是哪个?正如营业执照的颁发专属于企业登记部门一样,吊销营业执照的实施也只能由企业登记部门进行,在我国即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具体而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公司登记机关是否有权对非本机关登记注册的公司违反登记管理规定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问题的答复》中规定:“对公司违反登记管理规定实施吊销营业执照行政处罚的,应由原公司登记机关作出”。
企业状态吊销和注销的区别

一、企业状态吊销和注销的区别企业注销和吊销的区别:主观性不一样,前者是企业的主动行为,后者则是被动的注销是由于企业经营者主动终止经营,并向登记注册机关申请,执行的合理程序;而吊销则不同,吊销是企业由于存在违规违纪现象,工商机关对企业才去的行政处罚措施。
一般来讲当一个公司宣告破产,或者被其它公司收购、公司章程规定营业期限届满、公司内部分立解散,或者由于一些业务经营方式不规范被依法责令关闭,这时公司都可以申请注销,注意理论上吊销营业执照也是公司注销的方式。
如果你以后不打算再开公司的话,事实上你无需办理注销手续,因为工商营业执照在每年年检时如果不年检,将会自动注销公司的执照。
另外如果公司不再去报税,税务局也会停止公司的税务登记证。
不过如此做法的前提是,3年内将不再有资格成为公司法人,3年后才可恢复正常。
企业状态吊销二、企业吊销未注销怎么办《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办法》第21条规定,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名称三年之内不得使用,《公司法》第146条规定,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不满三年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第十八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未在法定期限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导致公司财产贬值、流失、毁损或者灭失,债权人主张其在造成损失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因怠于履行义务,导致公司主要财产、账册、重要文件等灭失,无法进行清算,债权人主张其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
上述情形系实际控制人原因造成,债权人主张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债务承担相应民事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
企业被吊销后,负责人应当履行清算义务,最终注销企业,否则就有承担连带责任的可能。
营业执照被吊销的处理办法

营业执照被吊销的处理办法一、营业执照吊销的原因吊销营业执照属于工商执法中的一项惩罚条款,只有企业或商铺触及到某些不合工商规定时,工商部才会执行吊销营业执照的。
企业营业执照被吊销,主要有以下几方面原因:1、在2021年以前,推行企业年检制度期间,不参加年检的企业,会被吊销营业执照。
这也是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最常见的原因,可以说99%的企业都是因为没有参加年检而被吊销营业执照;2、企业的前置许可被吊销或撤销,在责令期限内,拒不办理经营范围变更登记或注销登记的,会被吊销营业执照。
比如,某企业的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被安监部门吊销了,那么该企业原有经营范围中的“危险化学品生产”这个经营范围就必须去工商局办理变更取消掉,或者注销掉营业执照。
如果拒不办理变更或注销手续,工商局可以吊销该企业的营业执照。
3、企业存在严重违法行为,也可以被吊销营业执照。
另《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六十八条: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6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6个月以上的,可以由公司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二、公司营业执照被吊销怎么办对吊销营业执照不服,可以在处罚决定做出的3天内,书面要求听证,也可以向上一级工商管理部门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收到决定的3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如果股东在所出资公司的营业执照被吊销后怠于履行清算义务的,债权人可以起诉到法院,通过行使诉权,由法院指定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同时可以将公司股东列为共同被告。
当然,如果股东已经自行组成清算组的,债权人和公司仍然存在债权纠纷的,应当以清算组为被告提起诉讼,在债权得到确认后进行申报,参与清算分配。
如果股东存在出资不实的情形,则可以起诉股东在出资不实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
对公司而言,营业执照被吊销后,其无法再继续开展经营活动。
吊销营业执照也是公司解散的法定事由之一。
按照《公司法》第180条的规定,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的,公司应当解散。
公司股东应在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15日成立清算组,依法进行清算,清理债权债务,在清算期间,由清算组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什么!撤销登记后还要注销?注销、吊销、撤销到底有啥区别~

什么!撤销登记后还要注销?注销、吊销、撤销到底有啥区别~最近经常接到后台咨询吊销后不管了行不行?企业被撤销有什么后果?……虽然公司注销、吊销、撤销只有一字之差,区别可大着呢01什么是吊销?吊销是指企业违反了工商行政管理法规,被工商行政主管部门采取强制手段剥夺其经营资格的一种行政处罚。
这是行政机关对企业实施地最严厉的行政处罚。
简单来说就是,你的公司被政府监管部门强制取消了经营资格。
既然是强制取消那么当然也是要付出代价的关于企业吊销下面几个问题你要弄明白1、企业被吊销有什么后果?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出现不得担任法定代表人情形时,在法定限制期内(3年),应限制其在已任职的企业法人中继续担任法定代表人,并限制其任其他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
其次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将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
2、被吊销以后就不用管了?不!是!被吊销后任其不管的行为就相当于受伤后不治疗只能越拖越重导致多项无法估量的损失!吊销是终止经营资格的行政处罚,但企业主体资格仍然存在,而且是“负罪”存在。
所以,被吊销就相当于企业被关进了“小黑屋”,吊销执照后各类监管、惩戒措施仍对其生效,而且更加严格。
3、被吊销后企业还能正常经营吗?当!然!不!行!从上面问题的回答就能看出:公司一旦被吊销执照,就丧失了经营资格。
从事任何经营行为均属违法,除清算外,不能从事其他活动。
企业因故被吊销执照后继续经营,错上加错,将受到更严厉地处罚。
4、被吊销后怎么办?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公司应当解散,并在吊销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
经最后注销登记后,公司的“最后一口气”也就喘完了~02什么是撤销?撤销是指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上级行政机关根据利害关系人的请求或者依据职权,作出的撤销行政行为的决定。
通俗一点讲,撤销就是对已经完成的登记行为的否定,或者说是一种纠错行为,错误的登记丧失法律效力。
值得一提的是,公司被撤销后也不能就啥也不管哦也必须和被吊销的公司一样先清算后注销03什么是注销?公司注销是指当一个公司宣告破产,被其它公司收购、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不续、或公司内部解散等情形时,公司需要到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终止公司法人资格的过程。
执照吊销≠企业注销千万别弄混了

执照吊销≠企业注销,千万别弄混了你知道执照吊销与企业注销在税务处理上的差别吗?两者不一样,操作绝对不能马虎。
韧启小编给大家介绍了这样一些案例,快来关注一下吧。
“我的另一家公司,三个月前营业执照就已经被工商局吊销了,都没有业务了,税务局怎么还来找我?”接到税务机关的通知,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润华贸易有限公司的李经理很是疑惑。
同样疑惑的,还有日照市莒县迅驰挂车制造有限公司。
该公司三年前被当地工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却未办理税务登记注销,前段时间,公司法定代表人接到国税机关的催报催缴通知书。
“三证合一”后,近期山东各地国税机关开展了工商、国税和地税三部门信息的户籍比对工作。
在此过程中,仅临沂市市区国税局和日照市莒县国税局两家单位,就发现了128户非正常户。
“我们在工作中经常会遇到这样的情况:个别公司因未按照工商部门的要求做年度事项报告或年检,营业执照被吊销,这些公司就认为既然已经没有营业执照了,也就不用再申报纳税了。
其实,这是错误的,因为企业的注销和执照被吊销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一旦混为一谈,很容易在不知不觉中犯错、违规,产生诸多的税收违法风险。
”临沂市市区国税局征收管理科的孙彬介绍说。
那么,仅一字之差的注销与吊销,在税务处理上到底有多大的差异,纳税人又该如何辨别呢?1.分清税务机关是不是参与过企业注销是指企业完全消失,法人资格被合法终止,是企业的主动行为。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相关规定,企业要经过“成立清算小组——出具清算报告——支付税款和工资——理清债权债务——税务注销——工商注销——银行注销”等一系列环节才能完成注销。
“企业注销,要先清算,将应缴的税款补缴完毕,再依次注销税务登记和工商营业执照,整个过程,税务机关参与了其中的两个环节,程序上也是先于工商部门的。
”莒县国税局办税服务厅主任王晓婷说。
“一般情况下,吊销是工商部门对企业做出的一种单方面的行政处罚措施,只是终止了企业的经营权,企业是被动的,税务机关并不参与其中,对企业的涉税权利和义务没有影响。
关于吊销营业执照的若干法律问题刍议

照 , 市 场 主 体 是 非 法 人 企 业 、 人 企 业 的 分 支 机 构 或 如 法
者 个 体 工 商 户 , 吊 销 的 则 是 营 业 执 照 。 场 主体 被 吊 被 市 销 营业 执 照 后 即 丧 失 经 营 资 格 ,这 是 经 济 法 在 市 场 主 体 监 管 领 域 实 施 后 由 市 场 主 体 承 担 的 具 体 经 济 法 责 任 形式 之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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吊 销 营业 执 照 是 工 商 登 记 机 关 取 消 违 法 情 节 严 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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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 场 主 体 被 吊销 营 业 执 照 的 法 定 事 由
依 据 我 国 现 行 的 规 范 性 法 律 文 件 . 市 场 主 体 被 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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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 性 的 表 现 分 为外 部 经 济 和 外 部 不 经 济 。 如 果 吊 销 营
业 执 照 的 相 关 机 制 不 健 全 ,其 外 部 性 就 表 现 为 外 部 不 经 济 。 我 国 目前 的 吊 销 营 业 执 照 制 度 已具 备 外 部 不 经
销 营 业 执 照 的 原 因 主 要 包 括 如 下 几 种 情 形 。 一 . 期 第 逾
不 参 加 年 检 。 加 强 对 市 场 主体 的 监 管 , 国 规 定 对 占 为 我 市 场 主 体 绝 大 多 数 的 企 业 执 行 年 度 检 查 制 度 。年 检 是 企 业 登记 机关 依 法 按 年度 根 据企 业 提交 的年 检材 料 . 对 与 企 业 登 记 事 项 有 关 的 情 况 进 行 定 期 检 查 的 监 督 管 理 制 度 。根 据 国 家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总 局 于 2 0 年 新 修 改 06
浅谈营业执照被吊销后的股东责任
浅谈营业执照被吊销后的股东责任[摘要]在我国市场经济条件下建立起来的公司制度,有效地使得经营主体能够公平进入或退出市场,但在我国现行《公司法》中关于公司的退出机制尚不够完善,有关于公司破产、解散、和清算的规定还不能完全适应市场经济活动的变化,在此我们仅就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后的股东责任问题做一些探讨。
[关键词]营业执照;吊销;股东;责任按照我们通常的理解,营业执照被吊销后,其丧失的是经营主体资格,而民事主体资格还是存在的。
原告A公司,是一个老牌国有企业。
B公司是一个民营有限公司,成立于1977年。
A公司与B公司有着多年业务往来,由于市场原因,双方的业务至2003年中旬结束。
结束时双方的业务人员根据收发货凭证进行了简单的对账,认为货、款已基本相抵。
自2003年以后,B公司自认为没有外债,就没有再参加工商年度审核,也没有进行停业后的清算,2005年被当地工商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2006年A公司因经营严重亏损进入破产清算,在清算过程中,A公司清算组凭借存放于A公司的30张提货小票起诉B公司,要求支付所欠货款120万元,并由B公司的全体股东(6人)和股东家属(2人)对上述货款承担连带还款责任。
A公司清算组向当地法院申请了财产保全,查封冻结了B公司所有股东及股东配偶的银行存款共计120余万元。
另查:B公司于1997在当地工商登记机关登记注册,注册资本金200万元,股东已足额出资,经营期间不存在违法经营情况。
自2004年以后已停止经营,未进行工商年检,被当地工商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后,B公司股东未对公司进行任何形式的清算。
本案争执的焦点是:1.欠款事实是否存在?2.A公司诉请要求B公司股东和股东家属承担连带还款责任的法律依据是什么?虽然,案件最后以调解的方式解决了,但这起诉讼案件对于司法实践中就公司营业执照被吊销后的股东责任问题以及对于执法者对法律的运用,笔者想发表一下个人的看法:首先,我们从法律规定上来讲:根据我国现行《公司法》第3条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
企业营业执照年检、吊销、存续方面知识
如果确实不想开了还是去注销一下,被吊销营业执照的话,进入全国黑名单,三年内在全国都不能办理个体营业执照,公司不能担任董事、监事、经理,三年时间到了后还要重新注销下,顺便申请解除法定代表人警示限制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七十六条规定:“公司不按照规定接受年度检验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处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限期接受年度检验;逾期仍不接受年度检验的,吊销营业执照。
年度检验中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处以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并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布的《企业年度检验办法》第十九条表述为:企业不按照规定接受年度检验的,由企业登记机关责令其限期接受年度检验。
属于公司的,并处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属于分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及其分支机构、来华从事经营活动的外国(地区)企业,以及其他经营单位的,并处以3万元以下的罚款。
属于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的,并处以3000元以下的罚款。
因未接受年检而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存在的问题不同企业申请恢复营业执照的几种主要原因:一是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早已名存实亡,但其名下尚有土地等资产。
如果企业按照被吊销营业执照的情况办理土地转让及过户手续,会产生较多的手续费用。
二是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属于“空壳公司”,但其子公司经营情况良好,甚至有的子公司还在谋求上市。
这样,吊销母公司的营业执照,会对子公司产生消极影响。
三是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在业务方面与其子公司的业务范围相同。
如果该企业的营业执照被吊销,会导致其子公司在业务活动中遇到很多麻烦。
目前企业登记机关解决相关问题的做法从实际情况看,不少企业在被吊销营业执照之后,仍然处于正常经营状态,或者明确表示会将原先的生产经营活动继续下去。
这些企业的存在,对于发展地方经济和促进就业具有积极的作用。
企业登记机关如果仅仅因为这些企业未按时接受年检而吊销其营业执照,使其丧失生产经营权,对于推动经济发展、促进就业以及维护社会稳定并无益处。
公司吊销与公司注销有什么区别
公司吊销与公司注销有什么区别
在公司经营的过程中会出现吊销或者是注销的情况,但是两者之间虽然只有⼀个字的差距不过含义却不⼀样,那么就会存在着⼀定的区别。
我们需要了解清楚这⽅⾯的规定是什么,下⾯店铺⼩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公司吊销与公司注销有什么区别
1、表现形态不同
企业注销,是企业通过书⾯材料,提交有关⽂件、证件⾃⾏向登记机主管机关申请终⽌市场经济活动和民事关系的登记⾏为,是企业登记管理中的专有名词;⽽吊销营业执照,是⼯商⾏政机关对企业违法⾏为依其⾏政职权作出的⼀种⾏政处罚,应视为⾏政机关的⾏政⾏为。
两者不能混为⼀谈。
2、执法程序不同
企业注销,是企业通过申请,由登记主管机关按照受理、审查、核准、向企业发注销登记核准函、归档等⼀套登记程序来实现终⽌;⽽吊销营业执照,是⼯商⾏政管理机关根据违法事实、通过⽴案、调查取证、案件审核、举⾏听证、送达处罚决定书、公告、归档等执法程序剥夺企业经营⾏为的能⼒。
3、主体资格不同
企业在被吊销营业执照后、注销之前,其主体资格仍然存在;注销后,主体资格才消失。
本⽂从三个⽅⾯来介绍了公司吊销与公司注销有什么区别,这对于企业来说就是很重要的⼀点,⼤家就要弄清楚这⽅⾯的规定,才能有详细的理解,对于这个问题我们看完本⽂之后就清楚了。
如果您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店铺专业律师。
营业执照吊销的法律后果及银行账户管理解惑
收稿日期:2018-07-16作者简介:张黎利(1986-),女,福建莆田人,民商法学硕士,现供职于泉州银行。
①2018年4月10日,由原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中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合并组建的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正式挂牌。
营业执照吊销的法律后果及银行账户管理解惑□张黎利(泉州银行,福建泉州362000)摘要:吊销营业执照是行政处罚的种类之一,然而当前立法对吊销营业执照的法律效果并未作明确规定,致使理论界和实务界对此争论不休。
本文从梳理吊销和注销的法律定义、适用情形等入手,结合当前立法对吊销执照后银行账户管理的规定,分析企业营业执照吊销的法律后果及银行账户管理实践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关建议。
关键词:营业执照吊销;账户管理;法律适用中图分类号:DF411.9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2-2740(2018)11-0050-052014年,国务院发布《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将企业年度检验制度改为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制度,据此,原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①下发《关于停止企业年度检验工作的通知》(工商企字〔2014〕28号),决定自2014年3月1日起停止企业年度检验工作。
继之,国务院、原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先后于2014年、2016年对《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2014)、《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2014)、《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2016)、《公司登记管理条例》(2016)等有关规定进行修订。
至此,企业连续两年未参加年检即可被吊销营业执照的规定正式废止,然中国特有的吊销制度对企业带来的影响,及当前对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后的法律后果的界定,与实践中银行账户管理存在的冲突该如何消弭,亟待进一步厘清。
一、吊销和注销的法律概念范畴(一)法律定义。
在我国,营业执照为企业成立的必要条件。
如我国《公司法》第7条、我国《合伙企业法》第11条、我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13条、《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16条以及《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25条等,均明确“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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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企业营业执照“吊销未注销”问题的思考——宁波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大榭开发区分局王金国董娟
一、“吊销未注销”问题的内涵和范畴
企业申请注销登记和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吊销营业执照都是企业退出市场的两种主要形式。
两者的共同之处在于:法律后果均导致企业法人资格的消亡。
二者的主要区别在于:第一,二者的行为主体不同,注销登记(以下简称注销)是企业的主动行为,而吊销营业执照(以下简称吊销)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主动行为;第二,二者的法律性质不同,注销是企业终止的一种正常法律行为,而吊销是企业因违法而导致的一种行政处罚;第三,两者的法律后果不同,注销一般情况下对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无重大影响,而吊销会给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和直接责任人带来一定限制,甚至严重的法律责任。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办法》第31条规定,企业名称与被吊销营业执照未满3年的企业名称相同的,不予核准。
《公司法》第57条规定,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对该企业违法行为负有个人责任,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经理。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登记管理规定》也明文规定: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对该企业违法行为负有个人责任,自该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的,不得担任其他企业的法定代表人。
在2004年7月1日《行政许可法》实施之前,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对于吊销和注销的规定是:吊销营业执照就意味着其法人资格被强行剥夺,经营资格也就随之消亡,并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企业档案上予以载明,不需要被吊销执照的企业法人再申请办理注销登记。
而《行政许可法》第六章第七十条规定,行政许可证件依法被吊销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办理有关行政许可的注销手续。
因而《行政许可法》实施以来,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照《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对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一律要求其办理注销登记。
但是在实际工作中出现了绝大多数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没有按照规定办理注销登记的情况,即“吊销未注销”的问题。
并且这个问题的发展趋势也是越来越严重——注销登记比重下降,吊销处罚日益增多。
如果任由其自行发展下去,必将出现危害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情况,所以我们要重视这个问题,研究这个问题,寻求解决问题的思路和方法。
二、对“吊销未注销”问题的原因分析
通过从《行政许可法》本身、市场环境、市场管理者三个角度的分析,我们认为产生“吊销未注销”问题的原因包括以下三方面。
(一)《行政许可法》关于注销的规定在实际工作中的操作性较弱
虽然任何法律法规在制定时都追求实用性,但是在实际运行中总会出现如何操作的问题,《行政许可法》亦是同样。
第一,《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规定,吊销营业执照后应当办理注销登记。
而《公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规定,不申请公司注销登记的,吊销其营业执照。
由此可见,吊销和注销的关系目前还没有统一的法律规定,互为条件,逻辑不明,因果不分。
第二,在实际操作中,《行政许可法》对于采用“吊销未注销”方式恶意退出市场的市场主体的管理依然存在漏洞,目前也没有配套的法规可以针对日益增多的“吊销未注销”现象提出切实有效的解决方法。
大榭工商分局每年因未参加年检而吊销企业营业执照的数量远大于通过正常程序注销的企业营业执照数量。
而且这些被吊销的企业除了个别法定代表人在其它企业也担任法定代表人而被迫办理注销手续外,绝大多数都未办理注销手续。
对此,工商行政
管理部门无可奈何。
第三,按照《行政许可法》的规定,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还要完成注销才算企业实现消亡。
而这些无法消亡的企业的档案必须保存。
这样一大批“吊销未注销”的档案将会给基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档案管理形成极重的负担。
所以说《行政许可法》并没有理顺吊销与注销的关系,不能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企业退出市场的管理提供权力保障,实际工作中操作效果不佳。
(二)市场环境中的诚信缺失
1、社会信用体系尚待建设
由于我国的社会信用体系还没有完全建立起来,在我国目前的市场经济环境中,市场主体——企业的经营仍面临许多信息不对称的情况,还不能完全运用市场经济的规则来从事其经营活动;同时,市场的管理者还不能完全有效使用社会信用体系来规范和约束企业依法经营。
2、市场主体经营者的素质有待提高
《行政许可法》规定对于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要求其办理相应的注销登记,这对于市场主体经营者依法经营的素质提出了较高的要求。
但是,由于企业的经营者普遍工商法律意识淡薄,绝大多数企业的经营者不能依照法律规定完成市场主体退出市场的要求。
实际工作中也发现,一部分企业出现“吊销未注销”的问题是因为经营者不知道企业需要参加年检,这说明这些经营者连基本的法律常识都没有,素质有待提高。
3、违法成本低
市场主体采用注销登记退出市场手续繁琐、周期较长也是“吊销未注销”的原因之一。
按照有关规定,公司申请注销登记首先要成立清算小组清理公司财产,清缴所欠的税款,处理公司未结业务,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并于清算组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60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3次。
如果企业采取“吊销未注销”的方式退出市场,而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没有有效的惩罚措施,企业的违法成本极低,客观上助长了企业恶意退出市场的风气。
(三)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信息化管理建设的不完善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全国范围信息化管理建设的不完善同样也是“吊销未注销”问题的原因。
我国许多地区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都开展了信息化建设,但是信息化建设的程度均不相同,在全国范围内缺乏统一的信息平台和资源共享的数据库,缺乏对“吊销未注销”的全面监管,吊销的威慑力得不到充分体现。
虽然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采用了统一的管理软件,但目前即使是在宁波市也只实现了部分数据共享,所以说信息化管理还需要进一步完善。
三、解决“吊销未注销”问题的对策与建议
面对“吊销未注销”的问题,针对问题产生的原因,现提出如下对策和建议。
(一)完善《行政许可法》及相关法规
要解决“吊销未注销”的问题,其根本办法还在于尽快统一不同法律对吊销营业执照的具体规定,尽快理顺吊销和注销的关系。
而要解决吊销和注销的关系,比较直接的办法是实现市场主体经营资格和法人资格的分离。
《行政许可法》规定吊销营业执照后应办理注销登记,这实际是确认了市场主体在被吊销了营业执照后丧失了它的经营资格,但其法人资格尚在,需要通过注销完成法人资格的消亡。
所以还需要进一步完善《行政许可法》及其相关法规,使吊销和注销形成合理的关系并赋予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有效的退市管理的权力。
(二)加强市场环境中的诚信建设
为加强市场环境中的诚信建设,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以积极推进企业信用等级的评价和监管,并且通过宣传——包括以注册登记处为阵地的传统宣传和以网络为媒介的现代宣传,加强与质监、卫生防疫、海关、税务、银行等部门的横向联系,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建立监管职能数据共享,实现真正意义上的信用监管体系和企业信用平台,最终建立和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创建诚信的市场经营环境,规范和约束企业的经营行为。
对于企业经营者(其中包括法定代表人和投资人)依法经营意识淡薄的问题,工商行政管理
机关可以通过组织培训学习、加强日常监督的办法来督促其加强依法经营的意识。
(三)建立全国联网的信息平台和数据库
首先,市场经济的发展趋势是从地区性市场向全国性市场转变,并且更加多元化。
目前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信息化管理跟不上市场经济发展的速度,也不能适应市场经济的变化,建立全国联网的信息平台和数据库能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一个更广大范围内对企业实现更全面的监管创造条件,杜绝监管的漏洞。
其次,过去对企业的经营行为单一的监管需要转变为对于企业经营行为、企业经营者、企业投资者的综合的、全面的监管,这样的监管也需要建立全国联网的信息平台和数据库。
目前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信息化建设还只是地区性的,不过可以采用以点带面的方法,逐步推广。
建立全国联网的信息平台和数据库需要分阶段分步骤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