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因斯坦论科学与宗教

这种恐惧来源于对自然力量的不理解,为了消除它,原始人就在自己心里造出一些同自己类似的虚幻的东西——有人性的鬼神——作为自己的崇拜对象。上帝的概念正是这种古老的神的概念的升华。
随着社会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恐惧宗教逐步发展到道德宗教。
在他看来,这种全知全能、公正廉明、惩恶扬善的上帝观念本身存在着逻辑矛盾。因为如果上帝是全能的,人的所作所为都是上帝安排的,那人类就不应当为自己的行为和思想负责,上帝也就不应该赏罚人类;但上帝又对人类实施了赏罚,那又说明上帝是不公正的。
一方面,“人格化的上帝”存在着种种局限;但另一方面,自然界和思维世界的确显示出庄严崇高和不可思议的秩序。于是,人类走向第三阶段
道德宗教也能起到一定的道德教化作用,但由于它把道德教化寄托在上帝身上,从而扼杀了这种作用的发挥
爱因斯坦指出,科学家都是有真挚的宗教感情的,这种宗教感情表现为对科学事业本身的执着和真挚追求,这种追求本身就体现为一种宗教信仰
伟大科学家开普勒和牛顿,正是凭着对宇宙合理性的深挚的信念与热切的探索愿望,才能克服重重困难,付出常人难以想象的努力,最终提出天体力学的原理,发现宇宙的规律。
他还指出:“要是不相信我们的理论构造能够掌握实在,要是不相信我们世界的内在和谐,那就不可能有科学。这种信念是,并且永远是一切科学创造的根本动力。”

相信世界有秩序、有规律,相信世界的可理解性,这是支撑科学家进行科学追求与创造的坚定信仰与内在动力。一个没有这种信仰的人,是无法从事任何科学创造活动的,更无法作出任何成绩。正是在此意义上,爱因斯坦常常把科学追求本身就看成是一种信仰、一种宗教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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