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的法与礼

中国古代的法与礼
中国古代的法与礼

中国古代的礼法结合的法律思想

礼是中国古代法制体系中极其特殊而又十分重要的组成部分,说它特殊是因为礼只出现在中国古代的法制体系中,在其他国家基本没有。说它重要是因为它调节了人们最基本的社会行为,小到衣食住行,大到等级尊卑,可以说每个古代中国人的生活都离不开它。礼与法的一次次融合推动着中国古代法制不断向前发展。借此机会,我想就礼法结合思想在秦代以前的变化和发展,以及中国古代产生礼法结合法律思想的原因,谈一些自己粗浅的看法。

一礼法结合思想在秦代以前的发展

礼最早起源于氏族社会,是原始人类祭祀鬼神祖宗为求得赐福而举行的仪式活动。中国的法制起源于夏代,礼开始成为法制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源于夏代,因此,礼法结合思想也就在这一时期有了雏形。在社会阶级分化不完全和生产力水平仍十分低下背景下,夏王朝提前跨入了文明时代。所以,夏代并不具备进行大规模、高级的专门立法活动,而国家化的社会生活又需要一定的规范。因此,原始氏族社会时期形成的大量体现全体氏族成员意志的行为规范——礼,便进入了统治者的视野。夏朝统治者通过对礼的改造,便形成了最早的法律,礼从此便进入了中国古代法制体系。这一时期礼法结合虽已有了雏形,但还谈不上完全意义上的结合,更像是简单的以礼入法。而且,当时的礼法结合更多的体现在实践上,而在思想层面上的很少。

西周时期是“礼”大发展的一个时期,也是礼与法相互融合的一个重要时期,礼法结合思想正式的产生也应在这一时期。西周统治者

十分注重礼在法制中的作用,提出了“明德慎罚”的法制思想。他们认为在法治中“实施德教”是前提,是第一位的,主张道德教化,用道德的力量去教育、感化民众。“明德慎罚,实施德教”可以理解为礼法结合的思想。正是基于此种思想的影响,西周初年周公制礼,并将周礼作为内容广泛的言行规范来调整西周社会各方面的关系,并沿用数代。西周的礼并不同于夏的礼,它不再仅仅是氏族社会的某些习惯,而已经升华为一整套以维护宗法血缘关系及宗法等级制度为核心的一系列精神原则和行为规范。因此,西周的礼法结合不再相同于夏代的以礼入法。经过西周的发展,礼法结合思想已经初步成形,后经儒家的发展和宣扬,对后世产生巨大的影响。

春秋战国时期,是中国古代思想十分活跃的时期。各家学说都提出了自己的治国之策。其中影响最大的当属儒家和法家。先秦儒家的思想核心是“仁”与“礼”,强调以仁的方式稳固宗法制,以礼治国。所谓“仁”是指贤德之君应该用自己的身体力行,自己的高尚品德去感化人民,实现统治的目的。儒家的“礼”实际上是一种社会行为规范,它提倡“君君臣臣,父父子子”、“三纲五常”,人们应该遵循礼来进行社会生活。儒家认为治国同样需要制定“法”,但他们所谓的“法”与现在的法律并不完全相同,他们的法更多的侧重于刑。他们认为刑只是礼的附属品,只有当有人试图挑战礼的权威性时,才搬出刑来稳固礼的地位。他们的法并没有独立的地位。法家思想主张“缘法而治,事断于法”,即以法治国。他们提出了“不别亲疏,不殊贵贱,一断于法”的法制平等观,进行了“法者,编著之图籍,设之于

官府,而步之于百姓也。”的制定和公布成文法的活动。他们的思想虽然已经较为先进,但是在他们思想中“法”只是镇压被统治者的工具。他们的“法”仍然只是刑罚,他们的法治只是一种冷酷的刑治而已。因为他们的法过于严酷,最终被历史淘汰。但是也有人意识到仅靠贤德之君和礼来治理国家,或是依靠严酷刑罚统治国家都是不稳定的。首先,贤德之君可能千载难逢。其次,礼并没有绝对强制性,仅靠礼来调整社会行为关系是不牢固的。最后过于冷酷的刑罚必然会导致人民的反叛。这个人是荀子,他在一定程度上融合了先秦儒家与法家的学说,他说“法者,治之端也;君子者,法之原也。”这表明他在一定程度上已经将法律从礼的附属品中解脱了出来,已经承认了法独立对调节社会关系的作用,提出了比较完备礼法结合的法律思想。虽然他仍坚持贤德之人才是法的根本,但这一思想在当时不能不说是一种创举。他对礼与法的辩证看法,为后世礼与法的进一步融合奠定了基础。

二中国古代产生礼法结合法律思想的原因

中国古代为何会产生礼法结合法律思想呢?我认为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

第一,这与中国法的起源有很大的关系。中国法律起源于夏代。

但是夏王朝提前跨入了文明社会的门槛。在当时的社会条件

下,无法进行专门的立法活动,而国家的统治又急切的需要“法

律”,因此只能将在氏族社会时形成的内容较为丰富“礼”,变

为国家意志的法律,暂时履行法律的作用。这就造成了礼进入

了法制体系,并长期在其中发挥重大的作用。以礼入法,礼法

的长期融合,后世的思想家必然会受此影响提出礼法结合的法

律思想。

第二,中国古代没有长期并广泛的宗教崇拜。宗教常常可以作为调节人们的行为的手段,对人们的行为产生一种特殊的约束。

同时,其调节范围主要在道德领域,这就对法的调节形成很好

的互补,这在古代西方得到了很好的印证。而在古代中国,虽

然唐朝一度尚佛,但各代基本没有形成跨时代的广泛的宗教崇

拜。这样就必须有一种东西在法无法调节的领域,或是用法调

节代价较大时,承担起调节社会行为关系的责任。而“礼”无

疑是一种绝好替代者。首先,儒家的“礼”在汉以后的历代都

是正统思想,不断随时代的发展而发展。其次,经过历代统治

者的宣扬产生了广泛的社会信服力,故儒学又有儒教之称。因

此礼法结合思想的产生又有一种历史的必然。

第三,专门性,长期性的立法活动难以开展。立法活动的开展必须有一定的社会基础,例如足够发达的生产力的支撑,商业的

发展和商人阶层势力壮大。中国古代长期坚持重农抑商的政

策。商业活动受到压制,并不发达,商人阶层的势力比较弱小。

商业活动的不发达,造成对法律的需求并不迫切。商人阶层势

力的弱小,无力推动制定法活动的开展。此外,封建社会的经

济基础小农经济的生产力水平并不是十分发达,无法支撑长期

的立法活动。同时,它也需要将大量的劳动力捆绑在土地上,

为了保证国家统治的绝对稳定,统治者也绝对无法容忍长期的

立法活动的进行。这样在小农经济的法律极为不健全的情况

下,只能拿礼来进行补充。因此礼法结合思想的产生又有现实

性需求

第四,法治思想的不健全,和法与刑概念的长期混淆。列宁曾说过“没有革命的理论,就没有革命的运动。”法制体系的建设,需要先进的理论思想体系指导。但在中国古代并没有形成十分

健全法治思想。先秦法家的思想只不过是粗暴的刑治,而在汉

武帝“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后,法家的思想就没有再单独延

续发展下去,而是融合在了儒家思想之中。法家与儒家思想的

长期融合,为礼与法高度结合的法律思想的形成提供了可能。

其次,中国古代长期将法与刑的概念混淆,即所谓“刑名之学

“。这样的思想影响下,中国法便成为了刑罚的工具。这样的

法很难承担起调节广泛社会行为的责任。所以,更为广阔的民

事行为便只能由礼来调节。这也注定了法和礼融合的必然性,

这也必然推动礼法结合的法律思想的发展。

法英三班

杨文尧天

1008068

古代礼仪的现代意义

古代礼仪的现代意义 礼仪,是中国古代社会的一种统治工具,上至政治制度、法律思想,下至贫民百姓的吃饭穿衣,无不在礼仪的规范与约束之下,可以说中国古代社会就是一个礼仪社会。下面由给大家整理了古代礼仪的现代意义相关知识,希望可以帮到大家! 古代礼仪的现代意义 礼仪是指人们在社会交往中由于受历史传统、风俗习惯、宗教信仰、时代潮流等因素而形成,既为人们所认同,又为人们所遵守,是以建立和谐关系为目的的各种符合交往要求的行为准则和规范的总和。源远流长的中国 传统礼仪是中国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虽然传统礼仪受到历史条件的制约,存在着一些封建性、宗法性、专制性和保守性的因素,但我们仍不能忽视传统礼仪发挥的不可磨灭的作用。它体现着统治阶级的意志,代表着国家和社会的整体利益,在塑造完美人格、协调社会矛盾、安定社会秩序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第一,有助于综合国力的提升。 礼仪是一个国家综合国力的重要体现。一个国家综合国力所包含的内容十分广泛,我们在评价一个国家时,通常是从这个国家国民的言行举止、文明习惯所体现的公民素质与精神面貌人手。一个国家真正的强大在于其国民素质的提高,我国要跻身世界之强,一定要提

高全体国民素质。从国家和民族的角度讲,礼仪是一个国家或一个民族社会风貌、道德水准、文明程度、文化特色和公民素质的重要标志。我国清末思想家龚自珍在《古史钩沉论二》中说:“灭人之国,必先去其史。”龚自珍的这一思想被后人引申为:欲灭一国,先灭其文化。同时,传统礼仪文化是传统文化的核心。改革开放虽然使我们在经济上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相比之下我们的人文素质教育却在下降。国民在公共生活及私人生活领域的礼仪教养的缺乏,已严重造成国民形象的危机。因此,学习传统礼仪,弘扬传统文化,已成为当务之急。 第二,促进社会更加和谐。 孔子指出,礼之用,和为贵。孔子既强调礼的运用以和为贵,又指出不能为和而和,要以礼节制之。这点出了“礼”的社会历史价值,即社会和谐之本。“礼”是人际交往的行为准则,在古代,它作为一种法度,严格维护着社会的秩序。构建和谐社会离不开礼仪文化的教育,一个具有良好秩序及人际和谐的社会,一定是一个具有良好礼仪修养的社会。目前社会中,我们的国民礼仪修养不够,不知礼、不守礼和不文明的行为普遍存在,比如公共场所随地吐痰,大声喧哗,乱扔垃圾,乱穿马路,横行逆行,不按顺序排队上车,乱抢座,不让座,出口脏话,社交场合不会用敬语雅语等等行为,这与我们构建和谐的人文社会极不协调,其原因就在于中华传统礼仪文明的失落以及礼仪教育的缺失。 因此,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汲取传统礼仪中合理的、有益的因素,

《中国古代社会的“礼”“法”考证》阅读答案

《中国古代社会的“礼”“法”考证》阅 读答案 《中国古代社会的“礼”“法”考证》阅读答案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1~3题。 中国古代社会长期以来是个礼法结合、德主刑辅的 社会,中国古代的刑这一概念兼有法与罚两种含义。秦 王朝的“严刑峻法”使秦朝迅速灭亡,也使汉朝面临危机。此时,董仲舒适应历史需要,以孔孟思想为基础, 吸收诸家学说,创造了一个新的儒家理论体系。在法律 方面,他提出“德主刑辅”的主张,用“软硬两手”代 替“专制刑治”。据此,董仲舒认为,官吏应该“据法 听讼”和“依法刑人”,但他更侧重倡导“据义行法” 和“春秋决狱”。“春秋决狱”亦称“经义决狱”,其 特点是司法者不是引用正式的法律条文断罪,而是凭借 儒家经典中的微言大义来判案;被引用的儒家经典包括《诗经》《尚书》《礼记》《易经》《春秋》等,尤其是孔子所辑的《春秋》最为常用,故名“春秋决狱”。“春秋决狱”对中国古代法律文化发展进程中的最大贡献主 要表现在它促动了法律儒家化的“礼法融合”。其表现 为法律适用中的礼法融合和审判方法上的礼法融合。 “春秋决狱”在法律适用上改变了以往依照客观情况 “一刀切”的司法方式,采取根据不同案件情形区别对

待;在审判方法上改变了秦以来客观主义审判方法,开 始特别重视对行为人主观心理动机因素的衡量。当法律 与春秋决狱发生矛盾时,往往舍法律而取经义,并最终 将经义法律化,即以礼入法。但春秋决狱也有其弊端, 即加大了司法的随意性。“春秋决狱”之后,更加推动 了人们引用儒家经义来注解法律的活动。随着“引经注律”的不断发展,唐朝统治者在法律中渗透了大量的礼 教的精神内容,即唐代不少的法律是根据礼义制定的。 特别是《唐律疏议》,成为我国古代文献中将法和礼的关系体现得最为完整而又较早的典型之作。作为古代法典 的代表,它集前代立法之大成。它不仅是以经立法的结晶,也是整个法律儒家化的浓缩和再现。至此,法律已 然完全伦理化。 清末的法律改革,实际上清政府是假借变法之名, 而行修律之实。为此,以沈家本为代表的法理派,把原 有的“一准乎礼”的立法原则向“一准于法”的立法原 则上改变,修改了很多涉及伦理道德的规则。他们的主 张是,法律是国家的制裁,而道德是内在的制裁,因此 道德的事情不能规定在法律中。但他们并非完全不考虑 道德因素,只是将道德与法律分开。与此相反,礼教派 主张,礼是刑法之本,伦理纲常应该是立法的指导思想、立法原则,如果失掉这个根本,刑法则失掉了固有的社

什么是中国人的传统礼仪

什么是中国人的“礼”呢? 中华有懂礼、习礼、守礼、重礼的,所以被称之为“礼仪之邦”。礼仪在古代社会规范着人的道德和行为,也是文明的象征,是中华优秀的之一。 中华有懂礼、习礼、守礼、重礼的,所以被称之为“礼仪之邦”。礼仪在古代社会规范着人的道德和行为,也是文明的象征,是中华优秀的之一。礼仪在历史上被不断的修正、完善、继承和发扬。《周礼》、《仪礼》、《礼记》三部专门阐述礼的经典著作在中华中有举足轻重的地位。 礼深含人类对宇宙天地的敬畏,对德性的追寻,对和谐的追求,对人本身的期望和宽容,以及对美好生活的期待,对审美情趣的重视和培养,以及对社会秩序的协调。《左传·隐公十一年》所谓:“礼,经国家,定社稷,序民人,利后嗣者也。” 那么,什么是礼呢?《左传·昭公二十五年》中说:“礼,上下之纪,天地之经纬也,民之所以生也。”。礼是天地法则在人类社会的体现,所谓“礼以顺天,天之道也。”(《左传·文公十五年》)等。礼还成为文明与野蛮的界标,古人以礼分夷夏(即野蛮与文明),而不以血族分内外。礼是秩序,礼对社会秩序、上下尊卑关系有严格的规范。礼是典章制度,《周官》中的官制设计在古代一直是政府机构的主要蓝本。 礼还是日常生活的准则,其根据仁义文行忠信的要求制定的仪轨包罗万象。礼能让人区别于动物,例如食礼中的种种规矩。礼也是人与人交往的方式,例如其对称谓、迎送、仪容、宴饮、书信交往等都有相应的规范。以大类划分,它包括吉、凶、军、兵、嘉五礼,以小类划分,则有数十种,以至于《礼记·中庸》有“礼仪三百,威仪三千”之说。 中国传统礼仪文化 有道德,有修养的人必定能做到慎言 除了偶然的自言自语,话通常还是说给别人听的,所以话一说出来就要对别人甚至对社会产生影响,同时也给别人提供了对你作出评价的重要依据,可见说话对一个人来说是多么的重要,决不能等闲视之。因此佛教倡导的修学十种善业中,就有四种讲的是口业,这就是不妄语、不两舌、不恶口、不绮语。类似的观点,在我国的儒家学说和西方的基督教教义中,都有很详细的论述。最有代表性的自然莫过于《孔子家语》中所说的金人了,他的嘴巴上粘着三道封条,因此被孔子赞为:“此古之慎言人也”。 有些人因为口不设遮栏而变得浅薄。语言是表达思想和意愿的工具,因此人总是要说话的。即使是面壁的高僧,也有说话的时候。贾岛驴背上的“推”“敲”,终成文史上的佳话。思想须经深思熟虑方能深邃,语言须经千锤百炼方能惊人。而浅薄之人,思想必多平庸,语言亦必寡味。 一般人言语不慎,其影响还不致太大,但是如果负有一定的责任,甚或负有领导一个地区和部门的大责任,说话就应该更加谨慎,做到三思而后言了。因说话不慎而误国误民,甚至遭灭国之祸的事例,在历史上是屡见不鲜的。“乱之所生,则言语以为阶。”这话早在《周易》上就写得明明白白。须知“一言成屙”,话既说出来,要挽回是很难很难的。

(完整版)中国古代社会对法的理解

中古古代社会对法的理解 一、从灋说法 据我国历史上第一部字书东汉许慎著《说文解字》记载,“法”的古体写法是“灋”。“灋,刑也。平之如水,从水;廌,所以触不直者去之,从去。”从古体法字外部的形象特征,可以分析出古代对法的认识具有以下三方面的内涵: (一)“氵”即水。法“平之如水,从水”,即法的价值标准是公平正直。水是人类赖以生存的最基本条件之一,对水的特性的熟悉与掌握也是早期各民族最基本的生活技巧。古代的中国人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虽然还不能对水平面毫无倾斜的现象进行合理的解释,也不能科学地分析出水的结构,但在日常生活的经验中已经观察到,水无论是在流动时还是静止时,都具有相对均平的性质。他们希望把水的这一特性渗透到法中去,使法适用后的结果不偏不颇,公平正直。 (二)“廌”是中国古代传说中的一种独角神兽,貌似牛、羊、鹿、熊。《说文解字》对它的解释是:“兽也,似山牛一角,古者决讼,令触不直。”其实是黄帝建立部落联盟之后世代主管司法的部族的图腾。由图腾崇拜演化出民族禁忌,这种禁忌就是最早的行为规则,它是法律的前身。 (三)“去”,《说文解字》解释是:“去,人相违也。”该字甲骨文、金文由弓矢二字组成。古人捕猎,常常因猎获物归属问题发生争执,判断是非的最可靠办法是出示其弓,看弓上的记号和矢上的是否一致,一致就是“夷”(弓矢一体),不一致便是“去”。在裁判前常发誓诅咒,若被认定有过错,则罚他到河那边去。经过水的冲洗,可将他对神的罪过清除掉川。由此可见,古体“灋”字凝结了古代中国人对于“法”这一社会现象的最朴实最可靠的见解。即:“法”是由社会权威机构组织的,通过查明证据来解决纠纷判明是非曲直并对违法者施以刑罚的特殊社会活动。同时,也是通过这一社会活动来体现人们必须遵守的公共生活准则。但也反映了古代中国人对法的认识水平,还是相当粗糙、相当直观,用水这一自然事物来作为法的标准,使法带有更多的自然色彩;用廌这样的神物来说明法的权威,给法披上了一层神秘的外衣。 二、刑法律 《唐律疏议》简述法律之沿革曰:昔者,三王始用肉刑。赭衣难嗣,皇风更远,

中国特色传统文化

中国传统文化的特点 中国传统文化的特点是源远流长,博大精深。源远流长体现在中华汉字和史书典籍。汉字整洁优美, 字形多样,铿锵圆润,故中国书法成为一种独特的艺术形式,承载者中华文化;中国从汉代开始就设立了史官,说明历代皇室对历史的重视,中国历史之长、纪录至今这些是外国怎么都比不上的,中国文化的源远流长,得益于其包容性。中国传统文化还具有博大精深的特点,主要体现在其独特性、区域性和民族性。独特性:中国的传统书目在世界文学艺术宝库中独树一帜,如四大名著、资治通鉴、菜根谭,其2000多年的儒家思想文化也塑造了一个礼仪之邦的形象,让炎黄子孙得以二世、三世至万世延续下去,中国的戏曲国画也是匠心独具,如京剧、豫剧、越剧、山水画、宫廷画等等;中国古代科学技术以其整体性、实用性在明清之前走在世界最前沿。区域性:中国幅员辽阔。各地文化千差万别,由于经济、社会、历史条件不同,各地相互借鉴、相互容纳,形成了具有区域性的文化。民族性:中国是一个多民族国家,民族文化异彩纷呈,如雕刻建筑艺术、各民族的语言文字等,这些都构成了中国传统文化,是传统文化的瑰宝。 自从中国迈进文明社会的门坎,中国传统文化存在了上下五千年,传播到纵横数万里。一个个王朝的毁灭,一次次残酷的战争,多少次外族的入侵,乃至无数次山崩地震、水旱、瘟疫等,都未能阻止它 前进的步伐,这与它所具备的不同于其他文化的特点有着直接关系。梁漱溟先生写过一本《中国文化要 义》,概括了中国文化的14大特征;台湾学者韦政通则说,中国文化有十大特征。其实这都是仁者见仁, 智者见智,学术界对这一问题并没有形成统一的看法。我将它概括为八大特征,提出来仅供大家参考。 第一是它的延续性、凝聚力与包容性。英国历史学家汤因比曾说,在近六千年的人类历史上,出现过26种文化形态,其中包括四大文明古国的文化体系,即中国古代文化、印度文化、巴比伦文化、古埃 及文化等。但在这些文化形态中,只有一种文化体系是长期延续发展而从未中断过的文化,这就是中国 传统文化。延续不断,经久不衰,具有顽强的生命力和应变能力,这正是中国传统文化的一个重要特征。 在中外历史上,不少优秀的文化因为异族入侵而中断,如希腊、罗马文化因日耳曼人入侵而中断沉睡了 上千年;印度文化因雅利安人入侵而雅利安化;埃及文化则因入侵者的变化而不断改变自己的面貌:曾 经一度希腊化,后又罗马化,再后又伊斯兰化。这都是由于它们根基不深,站脚不稳。中国传统文化却 大不相同,十六国时期的五胡乱华,宋元时期契丹、女真的相继南下,乃至蒙古、满清入主中原,都未 能中断中国传统文化,相反却是征服者最后被征服、被同化、被融合,中国传统文化吸收了各少数民族 的新鲜血液,反而增加了新的生命活力。它之所以有这种顽强的延续性,这是因为它有强大的同化力与 融合力,外族文化进入中原地区、外域文化进入中国后,大都逐步汉化、中国化,与汉族文化、中国文 化融为一体,成为中国文化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如佛教文化,如我国少数民族的文化,包括楚文化、吴 文化、巴蜀文化以及西域文化等。中国传统文化还具有强大的凝聚力,这种凝聚力主要表现为文化心理 的自我认同感和超地域、超国界的文化群体归属感。近年来,千百万华侨都来关心中国的振兴,正是这 种文化凝聚力在起作用。用优秀的传统文化教育人民、团结人民,提高全民族的文化素质;用优秀的传 统文化唤起海外广大同胞的爱国心,争取他们从道义上、物质上支持国内的现代化建设,促进祖国早日 统一,正是我们弘扬中国传统文化的一个重要目的。 第二,以人为本,重人伦,重道德,尊君重民,是中国传统文化的又一个特点。人文主义或人本主义,向来被当作中国传统文化的一大特色。所谓以人为本,就是将人作为考虑一切问题的出发点和归 宿。肯定天地之间人为贵,人为万物之灵,在人与物之间,人与鬼神之间,以人为中心,这是中国传统 文化的基调。也就是说,神本主义在中国不占统治地位,而人本主义则是中国传统文化的核心。孔子曾

高中语文常见古代礼仪知识解析

高中语文常见古代礼仪知识解析 1.【牺牲】古代祭祀用的牲畜,色纯为“牺”,体全为“牲”。 2.【三牲】一指古代用于祭祀的牛、羊、猪,后来也称鸡、鱼、猪为三牲。一 指夏、商、周三代所用牺牲的总称。 3.【太牢、少牢】古代帝王祭祀时,牛、羊、豕(shǐ,猪)三牲全备为“太牢”。 古代祭祀所用牺牲,行祭前需先饲养于牢,故这类牺牲称为牢。又根据牺牲搭配的种类不同而有太牢、少牢之分。少牢只有羊、豕,没有牛。由于祭祀者和祭祀对象不同,所用牺牲的规格也有所区别。 4.【家祭】古人在家庙内祭祀祖先或家族守护神的礼仪。唐代即有专人制订家 祭礼仪,相沿施行。宋代陆游《示儿》诗中有这么两句:“王师北定中原日,家祭无忘告乃翁。” 5.【朝仪】古代帝王临朝的典礼。按规定:天子面向南,群臣面向北。 6.【朝聘】古代宾礼之一。为诸侯定期朝见天子的礼制。诸侯朝见天子有三种 形式:每年派大夫朝见天子称为“小聘”,每隔三年派卿朝见天子为“大 聘”,每隔五年亲自朝见天子为“朝”。 7.【揖让】一指古代宾主相见的礼节。一指让位于贤,即让位于比自己更贤能 的人。 8.【长揖】古代一种相见礼,拱手高举,自上而下。 9.【拱】古代一种相见礼,两手在胸前相合表示敬意。 10.【顿首】古时一种拜礼,为“九拜”之一,俗称叩头。行礼时,头碰地即起。 因其头接触地面时间短暂,故称顿首。通常用于下对上及平辈间的敬礼,如官僚间的拜迎、拜送,民间的拜贺、拜望、拜别等。

11.【稽首】古代的拜礼,为“九拜”之一。行礼时,施礼者屈膝跪地,左手按右 手,拱手于地,头也缓缓至于地。头至地须停留一段时间,手在膝前,头在手后。这是九拜中最隆重的拜礼,常为臣子拜见君王时所用。后来,子拜父,拜天拜神,新婚夫妇拜天地父母、拜祖、拜庙、拜师、拜墓等,也都用此大礼。 12.【跪】两膝着地,挺直身子,臀不沾脚跟,以示庄重。如《廉颇蔺相如列 传》:“于是相如前进缶,因跪请秦王。” 13.【坐】古代席地而坐,坐时两膝着地,臀部贴于脚跟。为了表示对人尊重,坐 法颇有讲究:“虚坐尽后,食坐尽前。”“尽后”是尽量让身体坐后一点,以表谦恭;“尽前”是尽量把身体往前挪,以免饮食污染座席而对人不敬。 14.【座次】古时官场座次尊卑有别,十分严格。官高为尊居上位,官低为卑处下 位。秦汉尚右,以右为尊,“左迁”即表示贬官。《廉颇蔺相如列传》:“以相如功大,拜为上卿,位在廉颇之右。”古代建筑通常是堂室结构,前堂后室。 在堂上举行的礼节活动是南向为尊。皇帝聚会群臣,他的座位一定是坐北向南的。因此,古人常把称王称帝叫作“南面”,称臣叫作“北面”。室东西长而南北窄,因此室内最尊的座次是坐西面东,其次是坐北向南,再次是坐南面北,最卑是坐东面西。《鸿门宴》中有这样几句:“项王、项伯东向坐;亚父南向坐……沛公北向坐;张良西向侍。”项王座次最尊,张良座次最卑。 15.【冠礼】古代男子成年时(二十岁)加冠的礼节。冠礼在宗庙中进行,由父亲 主持,并由指定的贵宾给行冠礼的青年加冠三次,先后加缁布冠、皮弁、爵弁,分别表示拥有治人、为国出力、参加祭祀的权利。加冠后,由贵宾向冠者宣读祝辞,并给起一个与俊士德行相当的美“字”,使他成为受人尊敬的贵族成员。男子二十岁行冠礼,但体未及壮,还比较年少,所以后世将二十岁称作“弱冠”。

中国传统礼仪文化的传承_高三作文

中国传统礼仪文化的传承 上下五千年,中国一路风尘仆仆走来,脚下踏的是深沉的文化底蕴。但在今天,一提及中国传统礼仪,大多数人并没有什么清晰概念,甚至则一位这种传统礼仪人化是过时的东西。因此,中国礼仪文化正在遭受着史无前例的以往与不屑。 然而,中华民族传统礼仪文化是中国人民几千年来处理人际关系的实践结晶,是人与人之间行为标准的守则。 杨时与他的学友游酢为求的正确答案一起去教师家请教。时值隆冬,天寒地冻,来到程家时,适逢先生坐在路旁打坐养神,杨时二人不敢惊动教师,就恭恭敬敬立在门外,等候先生醒来,过来好久,程一觉悟来,从窗口发现侍立在风雪中的杨时,只见她遍身披雪。脚下雪已有一尺多后了。此后,“程门立雪”的故事就成了尊师重道的千古美谈。 礼仪是律己,进人是一种标准,是表现了对别人的尊重。古人云“不学礼,无以立”文明礼仪不仅是个人素质、教养的体现,也是个人道德和社会公德的体现。 东汉黄香仅仅九岁,就懂得尊老爱幼,孝敬父母。在冬天严寒之时,就用自己的身体将父母的被子温暖后,再请父母安寝;在夏日炎热之际,则用扇子给父母扇凉驱蚊,以侍奉父母安寝。黄香温席是在中国传统孝之礼仪,孝敬父母,从小事做起。 近百年来,由于种种原因,一些优秀的伦理道德遭到不同程度的

毁坏。如今的人们已经有了较之过去更为雄厚的经济基础来孝敬老人,心已经没了,孝敬父母不是有心无力,而是有力无心。 唐朝贞观年间,西城回纶国是大唐的藩国,一次,回纶国为了表示对大唐的友好,派使者带一批珍宝见唐王,其中最珍贵的是白天鹅。途中,白天鹅不谨飞走,使者只拔下几根鹅毛,却没能抓住白天鹅,使者在担忧害怕之余吧鹅毛献给了唐太宗,唐代宗并没有怪罪他,反而觉得他忠实老实,不辱使命,从此,“千里送鹅毛,礼轻情意重”的故事干为流传开来。 中国传统礼仪,应是体现精神价值的生活方式,传录它可以使我们的礼仪化发扬光大。 传统礼仪毕竟是中国传续了几千年的血脉,若血脉堵塞,中国只能被称为是一个现代国,而不能称其为中国了。中国传统礼仪文化博大精深,它足以使国人和海外人引来容耀和骄傲,它是中华民族重要的凝聚力,没有它,国人将丢失自我;没有它,中国便只剩下一个空壳。 纵观古今中外各国开展,世上没有一个民族失否定本身传统礼仪的,没有任何一个民族会认为自己的优秀的传统礼仪是过时的,有害的。而传来中国传统礼仪文化。是每个华夏儿女的责任,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无愧地大声说:“我是中国人!”

中国古代法律的起源及特点论文

中国法制史 论文 中国古代法律的起源及特点

摘要:在人类历史上自国家形成以来,不同时代、不同地域、不同民族所建立的国家政权在自身的存续和发展过程中,都曾自觉不自觉地把自己的民族精神、把最鲜明的价值观念熔铸到法律制度之中,由此形成了人类社会色彩斑斓的法律文化体系。中国法系作为世界上最重要的法系之一,曾经焕发着活跃的生命力,为世界所赞美。我国传统文化历史悠久,气象博大、学派众多,其中,曾出现“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繁荣景象。其中,儒、道、墨、法、兵、释、阴阳、纵横等众多文化均参与了我国古代法律思想的互动。多种思想对我国古代法律的影响和渗入,使得我国古代法律自成一体,独具特色,成为闻名中外的“中华法系”。要理解中华法系的博大精深,必须了解她的起源和特征。 关键词:中国古代法律起源特征 正文:以公元前21世纪夏王朝的建立为起点,中国古代法律制度伴随着国家文明的昌盛而开始了不断积累、不断发展的辉煌历程。经过此后几千年的积累与回旋,中国古代的法律体制,也就是我们通

常所谓的“中国传统法律制度”,从相对粗略和幼稚的简单法条,发展成了体系完整、内容全面、风格特异、义理精神的庞大的法律体系。那么,中国古代法律是怎么起源的,又有什么特征呢? 马克思关于法的起源的一般理论认为,法律不是从来就有的,也不是永恒存在的。马克思认为,法律是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随着私有制、阶级和国家的出现而产生的。这是法律产生的根本原因,也是法律产生的共同规律之一。马克思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科学地指出了法律产生的原因,那么中国法律的产生就必然有一个渊源。中国法律起源的问题,是中国法律史研究中难度最大的问题之一。这其中包括中国法律起源的方式、时间。对此问题,古今的学者提出了很多看法,但至今还没有取得一致的结论。但在学术界比较受推崇的有以下几种观点: 1.由原始习俗演变而来的习惯法。 法同国家一样,都是历史发展的必然产物,都有自身存在的必要条件。正如恩格斯指出:“国家是社会在一定发展阶段上的产物”,是“社会陷入了不可解决的自我矛盾,分裂为不可调和的对立面”的反映。原始习惯虽不能产生体现为国家形态的法,但却产生了法的胚胎形态——氏族习惯。所以,从一定意义上讲,法律的起源,实质上是由氏族习惯向奴隶制习惯法的质变过程。 2.刑起于兵。 一方面,“师出以律”,中国古代最初的刑起源于军事战争,最早的法脱胎于军事中产生的军法。另一方面,“兵狱同制”。军事战争需

我对中国传统文化的理解

我对中国传统文化的理解 中国传统文化源远流长,是迄今世界上最久远、最稳定、最辉煌、最丰富、最发达的文化之一,有着不可抵挡的神奇魅力。 从定义来说中国传统文化是中华文明演化而汇集成的一种反映民族特质和风貌的民族文化,是民族历史上各种思想文化、观念形态的总体表征,是指居住在中国地域内的中华民族及其祖先所创造的、为中华民族世世代代所继承发展的、具有鲜明民族特色的、历史悠久、内涵博大精深、传统优良的文化。 但是从中国传统文化的范畴来说,我们不能不感叹中国文化的博大精深;因为它涵盖了中华民族生活的方方面面,我们的衣食住行无一不体现出传统文化对我们的影响。 一、我所理解的中国传统文化的精神在我看来,中国传统文化中的精神应该是我们中华民族所特有的,也正是中国传统文化的魅力所在。 我想,中国传统文化的精神核心取一个“和”字即足矣。 中国人身上的品质,中国人的价值观世界观都可以用这个“和”字来阐释。 这个“和”的精神中也有着浓重的哲学意味,自古以来诸子百家的理论都注重一个“和”,虽然表现形式不同,但是其根本都是“和”为最根本的目的。 中国传统文化中用阴阳五行、太极八卦来解释着世间万物的变化。 这是最朴素的世界观同时也是最朴素的人生观。 中国人思想中最为讲究的就是平衡,这种平衡是由内及外的,包括着自己内心的平衡、内心与身体的平衡乃至自己与世间万事万物的平衡。 虽然阴阳五行并无科学依据,但是确实很有道理。 阴阳五行相生相克此消彼长,它们之间能够保持“和”也就是一种相对的平衡状态时,世间万物也就能欣欣向荣,而当阴阳不和之时则万事不顺。 阴阳两个概念涉及了很多中国传统文化的精髓:

中医、武术等优秀的中国传统文化中无不透露出阴阳的思想,中国人的传统世界观中也同样如此。 阴阳调和则是传统文化所追求的至高境界。 中国传统文化中所追求的为人处世的最高境界是“中庸”,如同中国古代铜钱一般,外圆内方。 “中庸”最早见于《论语》。 孔子说: “中庸之为德也,其至矣乎!民鲜久矣。 ”(《论语?雍也》)中庸之道在儒家乃至整个中国传统文化中被视作一种人生和道德的至高境界和追求目标。 何谓“中庸”?据宋儒说,不偏不倚谓之中,恒常不易为之庸。 儒家文化的这种中庸之道塑造了中国人的中庸之德,使中国人形成了中庸的思维与行为方式,处事作风和人格境界。 我理解的中庸之道则是一种平和的态度,不挣扎亦不平庸,从容而淡定。 为人处世不偏激,同时有自己的原则、有所坚持。 这正是一种内心与外界的平衡,正所谓“不以物喜,不以己悲。 ”也就是内心与外界的“和”。 中国传统文化中的人生目标: 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 也体现出了“和”的思想,修身是自身内部的“和”,是一种对于“和”也就是内心平衡与个人能力平衡的不懈追求。

古代社交礼仪常识大全

古代社交礼仪常识大全 导语:中国号称文明古国,世人誉之为礼仪之邦、君子之国,即使是在唇枪舌剑的论战中,我们的先人也同样讲究语言美。下面由xx为您整理出的古代社交礼仪常识大全,一起来看看吧。 【朝仪】 古代帝王临朝的典礼。按规定:天子面向南,三公面向北以东为上,孤面向东以北为上,卿大夫面向西以北为上,王族在路门右侧,面向南以东为上,大仆大右及大仆的属官在路门左侧,面向南以西为上。朝仪之位已定,天子和臣子行揖礼,礼毕退朝。后世也称人臣朝君之礼仪为“朝仪”。 【朝聘】 古代宾礼之一。为诸侯定期朝见天子的礼制。诸侯朝见天子有三种形式:每年派大夫朝见天子称为“小聘”;每隔三年派卿朝见天子为“大聘”;每隔五年亲自朝见天子为“朝”。 【朝觐】 古代宾礼之一。为周代诸侯朝见天子的礼制。诸侯朝见天子,“春见曰朝,秋见曰觐”,此为定期朝见。春秋两季朝见天子,合称为朝觐。 【家祭】 古人在家庙内祭祀祖先或家族守护神的礼仪。唐代即有专人制订家祭礼仪,相沿施行。宋代陆游《示儿》诗中有这么两句:“王师北定中原日,家祭无忘告乃翁。” 【揖让】 一指古代宾主相见的礼节。揖让之礼按尊卑分为三种,称为三揖:一为土揖,专用于没有婚姻关系的异姓,行礼时推手微向下;二为时揖,专用于有婚姻关系的异姓,行礼时推手平而致前;三为天揖,专用于同姓宾客,行礼时推手微向上。一指禅让,即让位于比自己更贤能的人。 【长揖】 这是古时不分尊卑的相见礼。拱手高举,自上而下。 【拱】 古代的一种相见礼,两手在胸前相合表示敬意。《论语·微子》中有这样的记载:“子

路拱而立。” 【顿首】 古时一种拜礼,为“九拜”之一,俗称叩头。行礼时,头碰地即起。因其头接触地面时间短暂,故称顿首。通常用于下对上及平辈间的敬礼,如官僚间的拜迎、拜送,民间的拜贺、拜望、别等。也常用于书信中的起头或末尾,如丘迟《与陈伯之书》:“迟顿首。陈将军足下无恙,幸甚幸甚……丘迟顿首。 【稽首】 古代的拜礼,为“九拜”之一。行礼时,施礼者屈膝跪地,左手按右手,拱手于地,头也缓缓至于地。头至地须停留一段时间,手在膝前,头在手后。这是九拜中最隆重的拜礼,常为臣子见君王时所用。后来,子拜父,拜天拜神,新婚夫妇拜天地父母,拜祖拜庙,拜师,拜墓等,也都用此大礼。 【九拜】 我国古代特有的.向对方表示崇高敬意的跪拜礼。《周礼》谓“九拜”:“一曰稽首,二曰顿首,三日空首,四曰振动,五日吉拜,六日凶拜,七日奇拜,八日褒拜,九曰肃拜。”这是不同等、不同身份的社会成员,在不同场合所使用的规定礼仪。 【跪】 两膝着地,挺直身子,臀不沾脚跟,以示庄重。如《廉颇蔺相如列传》:“于是相如前进瓿,因跪请秦王。” 【坐】 古代席地而坐,坐时两膝着地,臀部贴于脚跟。为了表示对人尊重,坐法颇有讲究:“虚坐尽后,食坐尽前。”“尽后”是尽量让身体坐后一点,以表谦恭;“尽前”是尽量把身体往前挪,以免食污染坐席而对人不敬。 【座次】 古时官场座次尊卑有别,十分严格。官高为尊居上位,官低为卑处下位。古人尚右,以右为尊,“左迁”即表示贬官。《廉颇蔺相如列传》:“以相如功大,拜为上卿,位在廉颇之右。”古代筑通常是堂室结构,前堂后室。在堂上举行的礼节活动是南向为尊。皇帝聚会群臣,他的座位一定是坐北向南的。因此,古人常把称王称帝叫做“南面”,称臣叫做“北面”。室东西长而南北窄,此室内最尊的座次是坐西面东,其次是坐北向南,再次是坐南面北,最卑是坐东面西。《鸿门宴》中有这样几句:“项王、项伯东向坐,亚父南向坐,……沛公北向坐,张良西向侍。”项王座次尊,张良座次最卑。 【席次】

中国传统礼仪文化

中国传统礼仪习俗 中国素称“礼仪之邦”之称,“礼”在社会无时不在,出行有礼,坐卧有礼,宴饮有礼,婚丧有礼,寿诞有礼,祭祀有礼,征战有礼等等。这里的“礼”包含了礼制的精神原则与礼仪行为两大部分,礼义是礼制的精神核心,礼仪制度是礼义精神的外在表现,二者关系密切。这里只就日常生活中的礼仪择要介绍: 行走之礼—— 在行走过程中同样注意人际关系的处理,因此有行走的礼节。古代常行“趋礼”,即地位低的人在地位高的人面前走过时,一定要低头弯腰,以小步快走的方式对尊者表示礼敬,这就是“趋礼”。行走礼仪中,还有“行不中道,立不中门”的原则,即走路不可走在路中间,应该靠边行走;站立不可站在门中间。这样既表示对尊者的礼敬,又可避让行人。 见面之礼—— 人们日常见面既要态度热情,也要彬彬有礼。如何与不同身份的人相见,都有一定的规矩。比如一般性的打招呼,在上行拱手礼。拱手礼是最普通的见面礼仪,方式是双手合抱(一般是右手握拳在内,左手加于右手之上)举至胸前,立而不俯,表示一般性的客套。如果到人家做客,在进门与落座时,主客相互客气行礼谦让,这时行的是作揖之礼,称为“揖让”。作揖同样是两手抱拳,拱起再按下去,同时低头,上身略向前屈。作揖礼在日常生活中为常见礼仪,除了上述社交场合外,向人致谢、祝贺、道歉及托人办事等也常行作揖礼。身份高的人对身份低人的回礼也常行作揖礼。社会对至尊者还有跪拜礼,即双膝着地,头手有节奏触地叩拜,即所谓叩首。现今跪拜礼只在偏远乡村的拜年活动能够见到,一般不再施行。在当今社会人们相见,一般习用西方社会传入的握手礼。 入坐之礼—— 社会礼仪秩序井然,坐席亦有主次尊卑之分,尊者上坐,卑者末坐。何种身份坐何位置都有一定之规,如果盲目坐错席位,不仅主人不爽,自己事后也会为失礼之事追悔莫及。如果自己不能把握坐何种席次,最好的办法是听从主人安排。室内座次以东向为尊,即贵客坐西席上,主人一般在东席上作陪。年长者可安排在南向的位置,即北席。陪酒的晚辈一般在北向的位置,即南席。入坐的规矩是,饮食时人体尽量靠近食案,非饮食时,身体尽量靠后,所谓“虚坐尽后”。有贵客光临,应该立刻起身致意。 饮食之礼——

中国古代法律的特点

中国古代法律的特点 ①法律出于皇权,维护皇权。古代中国实行专制主义的统治,奴隶社会的君主的"命"即法律,封建社会的皇帝拥有至高无上的权力,实行个人独裁统治,既是最高立法者,又是最高审判官。历代法律都以皇帝个人意志的形式表现出来。律的制定虽由朝臣具体完成,但批准权属于皇帝,历代帝王都凌驾于法律之上。除律外,皇帝还可根据需要随时发布诏、令、格、式等。"法自君出",进一步巩固和强化了皇权。②礼法结合,以儒家思想为理论基础。在中国古代法律中,礼占有重要位置,"为政先礼,礼为政本",中国古代法律制度,在其漫长的历史发展进程中,逐步形成了许多重要的基本特点。其中既有一些同世界上其他国家的古代法律制度大体一致的共性特点,也有一部分其他国家所不具备的自身独特存在的个性特征。从某种意义上说,正是由于后者的存在和发展,使中国古代法律制度与世界上其他国家的法律制度呈现出某种差异性。例如:中国古代法律制度具有浓厚的宗法伦理色彩,与宗法等级制度紧密地结合在一起,往往表现为国家政权、王权、皇权和族权、父权、夫权的高度统一;法律制度贯彻礼刑并用、"德主刑辅"原则,突出体现"礼治"、"德治"、"人治"特色;法律体系采取诸法合体、以刑为主的体例模式,民事、经济、行政等各部门的法律关系常常以刑事法律规范进行调整或制裁;刑罚制度相当野蛮残酷,刑罚体系包含大量摧残人身体肤或生理功能的肉刑内容;等等。那么,这部分法律内容或法律制度特点究竟是怎样形成的?换言之,中国古代法律制度的这些特点的形成原因到底是什么呢?对此,法制史学界进行过一些研究,这些研究大都是结合中国古代的地理环境、历史条件、国情特色、民族性格等诸多因素进行探讨的,并且取得了一定的成果或者基本一致的看法。应该承认,这种研究的出发点基本是正确的。但遗憾的是,由于某些法史观或方法论存在一些问题,因而有的研究结论未必正确中肯。在这里,我们不准备全面评述其所有观点或结论,也不打算系统探讨其全部成因,只想对其中一些影响较大而问题也较多的观点,根据自己的看法略作辨析,以期澄清某些历史事实。谬误不当之处,祈望不吝赐教。 关于中国古代文明起源的"早熟性"问题 目前在法制史学界,包括一些很有影响的学者都认为:中国是一个地处东亚大陆,拥有960万平方公里的多民族大国。东亚大陆特殊的地形、环境、气候、土壤条件以及丰富的自然资源,使得中国社会很早就跨入了文明时代的历史门槛。中华民族是以黄河流域为摇篮发展起来的。这里地处平原,气候温和,雨量充沛,土质松软,天然具备发展原始农业的良好条件。因此,早在公元前22世纪左右,活动于黄河流域中原地区的最先进的夏部落,便在木石器生产工具的基础上,发展了原始的农业生产,促进了社会财富的增长积累,加速了私有财产的形成和阶级的分化,为国家的产生准备了物质条件。如此说来,中国古代文明的起源和夏代奴隶制国家的形成,便具有"早熟性"特征。 所谓"早熟性",实际是文明起源发展"不正常"或"变态"的同义语,颇有些类似于"早产儿"的意味。它最初是西方人在不了解或者不完全了解东方古代国家社会历史真相的情况下,用来概括东西方古代文明起源与社会历史发展的差异性时所提出的一个观点。人们在使用这一概念时,无一例外地都是以西方尤其是古希腊罗马国家文明起源与社会发展模式为标准范本的。如马克思1857年的《〈政治经济学批判〉导言》,在论述古代国家文明起源这一"历史上的人类童年时代"时,就曾经明确谈到: 有粗野的儿童,有早熟的儿童。古代民族中有许多是属于这一类的。希腊人是正常的儿童。[1] 在这里,马克思是把希腊古代文明比喻为发育"正常的儿童",而把东方古代社会看作"早熟的儿童",对日耳曼蛮族则视为"粗野的儿童"。因此,认为希腊古代国家的文明起源与社会发展是正常的,后两者则是不正常的,或者说是变态的。这种看法显然是错误的,也是不符合历史事实的。实际上,如果抛弃先入为主的偏见,把上述三种情况重新排个顺序

中国传统文化资料

中国传统文化资料 瓷器 中国是世界上率先发明瓷器的国家,为人类历史写下了光辉的一页。瓷器的发明,堪称我国的“第五大发明”,它在技术和艺术上的成就,传播到世界各国,并深刻影响了其陶瓷和文化的发展,为我国赢得“瓷器之国”的盛誉。 中国是瓷器的故乡,中国瓷器的发明是中华民族对世界文明的伟大贡献,在英文中“瓷器”(china)一词也有"中国"的意思。大约在公元前16世纪的商代中期,中国就出现了早期的瓷器。因为其无论在胎体上,还是在釉层的烧制工艺上都尚显粗糙,烧制温度也较低,表现出原始性和过渡性,所以一般称其为"原始瓷"。 “瓷器”的发明始于汉代,至唐、五代时渐趋成熟;至宋代为瓷业蓬勃发展时期,定、汝、官、哥、均等窑。名重千古;元代青花和釉里红等新品迭出;明代继承并发展了宋瓷传统,宣德。成化窑制品,尤为突出;清代风格古雅浑朴,比前时稍逊,却胜在精巧华丽、美妙绝伦,康熙、雍正、乾隆时所制器物,更是出类拔萃,令人叫绝。 瓷器脱胎于陶器,它的发明是中国古代先民在烧制白陶器和印纹硬陶器的经验中,逐步探索出来的。烧制瓷器必须同时具备三个条件:一是制瓷原料必须是富含石英和绢云母等矿物质的瓷石、瓷土或高岭土;二是烧成温度须在1200℃以上;三是在器表施有高温下烧成的釉面。 原始瓷作为陶器向瓷器过渡时期的产物,与各种陶器相比,具有胎质致密、经久耐用、便于清洗、外观华美等特点,因此发展前景广阔。原始瓷烧造工艺水平和产量的不断提高,为后来瓷器逐渐取代陶器,成为中国人日常生活的主要用器奠定了基础。 中国瓷器是从陶器发展演变而成的,原始瓷器起源于3000多年前。至宋代时,名瓷名窑已遍及大半个中国,是瓷业最为繁荣的时期。当时的钧窑、哥窑、官窑、汝窑和定窑并称为五大名窑。被称为瓷都的江西景德镇在元代出产的青花瓷已成为瓷器的代表。青花瓷釉质透明如水,胎体质薄轻巧,洁白的瓷体上敷以蓝色纹饰,素雅清新,充满生机。青花瓷一经出现便风靡一时,成为景德镇的传统名瓷之冠。与青花瓷共同并称四大名瓷的还有青花玲珑瓷、粉彩瓷和颜色釉瓷。另外,还有雕塑瓷、薄胎瓷、五彩胎瓷等,均精美非常,各有特色。 多姿多彩的瓷器是中国古代的伟大发明之一,"瓷器"与"中国"在英文中同为一词,充分说明中国瓷器的精美绝伦完全可以作为中国的代表。

中国古代法制典故

法制典故 1、太守断牛 于仲文曾任北周时安国太守。他任太守时,有任、杜两家各失其牛。后来任家得到一头牛,两家都说是自己家的牛,各执一词,州郡长期不能断决。益州有一位官员说:于太守必有主意。于仲文接手此案后。说“此易解耳。”他令两家各把自己的牛群驱至郡衙前,又令人把要认领的牛放出来,结果要认领的牛走入任家的牛群。于仲文先前又令属吏悄悄微伤要认领的牛,借此观察两家的反应,任家见到后心疼不已,而杜家则无所谓。于是于仲文便据此下判将牛断给任家,杜氏服罪而去。 2、法当有常 狄仁杰是唐朝有名的大臣,仕宦历经高宗、武后两朝。

他任大理丞时,一年之中断滞狱一万七千人,时称平恕。有一次,武卫大将权善才误砍昭陵柏树,狄仁杰奏罪当免职。唐高宗勃然作色,下令立诛权善才。狄仁杰又奏权罪不当死,高宗说:“善才陷我不孝,必须杀掉他才解我心头之恨。”左右的人听到这里,都朝狄仁杰使眼色,叫他离开殿廷,狄仁杰却不慌不忙地说:“臣闻逆龙鳞,忤人主,自古以为雄,臣遇以为不然。居桀、纣时则难,尧、舜时则易。臣今幸逢尧、舜,不惧比干之诛。陛下作法,悬之象魏,徒流死罪,俱有等差。岂有犯非极刑,即令赐死?法既无常,则百姓何所措其手足!陛下必欲变法,请从今日为始”。一番说既婉转得体,又顾全了高宗的面子,其态度才缓和下来,善才幸免一死。 3、不毁乡校

姬侨字子产。郑国人到乡校休闲聚会,议论执政者施政措施的好坏。郑国大夫然明对子产说:“把乡校毁了,怎么样?”子产说:“为什么毁掉?人们早晚干完活儿回来到这里聚一下,议论一下施政措施的好坏。他们喜欢的,我们就推行;他们讨厌的,我们就改正。这是我们的老师。为什么要毁掉它呢?我听说尽力做好事以减少怨恨,没听说过依权仗势来防止怨恨。难道很快制止这些议论不容易吗?然而那样做就像堵塞河流一样:河水大决口造成的损害,伤害的人必然很多,我是挽救不了的;不如开个小口导流,不如我们听取这些议论后把它当作治病的良药。”然明说:“我从现在起才知道您确实可以成大事。小人确实没有才能。如果真的这样做,恐怕郑国真的就有了依靠,岂止是有利于我们这些臣子!” 注:乡校指的是古代乡人聚会议政的地方。

《礼与法:法的历史连接》

《礼与法:法的历史连接》 一、为什么要重新解读中国传统法 1. 百余年来,我们在对传统法的不断批判中失去了“自我” 2. 古今中外“法”之语境是处在不断发展变化中的 二、本书要解决的几个主要问题 1. 总结前人的研究成果,辨正比较法研究中产生的误解与偏见 2. 将礼纳入研究的视野,对传统法的结构、概念作系统的梳理 3. 探索法的不同模式和发展规律 三、本书的篇章结构和研究方法 1. 本书的体例结构 2. 研究方法 四、研究资料的取舍原则 1. 就文献资料而言,以常见资料为主 2. 借助考古学、社会学的研究成果 3. 其他 上编构建中国传统法 第一章“古代法”与“传统法” 一、法的概念 1. 西方法传统 1.1 西方社会自古至今,法学流派纷呈,但法传统一脉相承 1.2 “法”是西方文明的标志 2. 中国法传统 2.1 现代中文的“法”含古代“理”“法”“礼”“制”多层含义

2.2 法的种类、法的类型、法的分类、法的体系 2.3 现代法中所含西方法传统因素甚多,而中国法传统因素甚少 3. 法的共性与法的现代化 3.1 习惯、裁判与神意——“原始法”的共性 3.2 法的现代化 3.3 “法的现代化”是一个处在不断发展中的过程 3.4 “法”与“法律”“法制”“法治” 4. 法传统与法 4.1 法传统是流动并不断更新的 4.2 法 4.3 法是具有社会性和强制性的制度 4.4 法是人们的价值理念和精神追求 4.5 法的制度与法的价值观 二、中国传统法的构建 5. 古代法与传统法 5.1 古代社会与近代社会的划分标志 5.2 西方社会的传统法 6. 中国传统法 6.1 中国古代与近代的分界线 6.2 中国古代法 6.3 中国传统法是礼与法的“共同体” 第二章中国传统法的基本概念 一、古代社会的法、律、法律 7. 古代的“法”

中国传统文化课后习题答案

章一 1.为什么说炎帝黄帝是中华民族的人文始祖?P14 炎帝发展了原始农业,和最早的农耕用具。培植出最早的谷物粟,发明陶器,创立日市,发明医药等。黄帝发明几乎遍及社会生活一切方面,例如文字、衣冠和社会制度等。这些发明推动了农业的发展,有了文明教化的意义,在物质、精神、制度文明上作出重大贡献,为推动社会的进步奠定了最早的基础。 上古各族的迁徙流动经历了漫长的过程,导致不同氏族、部落之间的频繁接触,促进了文化发展。在炎黄部落迁徙的沿途,留下了很多文化遗迹,与当地的氏族部落发生了文化交流。炎黄部落把当时先进的农业带给了东方,黄河下游的一些生活习俗也向西传播到中游地区。古史有记载说周人即是黄帝的子孙,与炎帝也有血缘关系。虽然在当时不同部落的军事冲突中有成功者也有失败者但是都在中国这块土地上继续耕耘,创造古老的中华文明,炎黄是中华民族的人文始祖。 炎黄时代是中国5000年文明源头,中国传统文化讲究与自然和谐统一,这种天人合一的观念早在炎帝时代就有了萌芽。炎帝发明弄个认识自然的综合成就,对天文气候等的粗浅认识。中国文化的人文精神也发端于炎黄时代。在较早的文献中,认得历史就是炎黄的历史,他们的成功得力于人的积极进取,这种相信人的力量依靠人的努力,问题、为社会为人民的精神也是中国传统文化的优良传统。 1、中国史前农业的发展有哪些特点?P21 中国史前农业在黄河流域和长江中下游两个中心地区有自身的特点,形成了自成体系地的中国史前农耕文化,这些在谷物种类、家畜品种、农耕工具、聚落形态方面都有表现。 1)谷物种类北粟南稻粟和稻是中国史前农耕文化的主要品种。粟有野生狗尾巴草培育而来,起源于我国黄河流域。稻是野生稻培育出来,起源于长江流域。 2)家畜品种中国史前农业附属生产部门的家畜饲养业,到了新石器时代末有很大发展,有猪狗鸡牛羊。 3)农耕工具主要农具铲、耒和锄,刀和镰,磨盘磨棒。 4)聚落形态农业的发展促使大规模聚落的形成 2、试简述中国古代文字的发明过程P44.3 文字是记录语言的符号,具有形音义三个要素。神农氏结绳为治,刻画符号是文字的直接来源之一,是文字的先驱,刻画在史前的骨器、玉器、陶器上,仰韶文化和马家窑文化的陶器刻画符号都是单个出现,尚未连缀成书面语言,很难或不可能释读,基本用于记事。大汶口文化晚期的刻画符号更接近事物形象。龙山文化发明了文字诞生可靠证据,笔画比较流畅,个个独立成字,显然脱离了刻画符号和文字画的阶段。文字中除有象形字还有会意字。黄帝之史官仓颉“初造书契”。商周时的巫师们也会以已出现的文字作为垄断神权的手段。 3、关于龙的起源,目前学术界有哪些说法。P41 红山文化玉龙和相关玉器做的研究认为:猪是龙形象的来源之一,表明龙的起源与原始农业发展有密切关系。身如蟒蛇是先民对蛇的恐惧而崇拜,以它作为龙形象的一部分,表达了期望避免危害和获得农业丰收的愿望。最初作为氏族部落的标志出现,是先民崇拜的对象。濮阳西水坡蚌壳龙图案做的研究认为所有迹象都可用天文学观点加以解释。最初作为氏族部落的标志出现,是先民崇拜的对象。 章二 1、试简述中国古代思想家对天人关系的认识。 天人关系的中心问题是把天看做有意志的至上神还是把天看做无意志的、无目的的大自然。一、重人事轻天道的观点P49 二、天道自然的观点三、天人相分的观点四、天人交相胜 2、试简述中国古代变易之学的主要内容和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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