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赛级别认定表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民航学院2015届本科生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民航学院2015届本科生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工作细则为保证2015届本科生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工作(简称推免工作)的顺利开展,保证推免工作公平、公正、公开进行,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15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和《南京航空航天大学优秀本科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推荐工作的暂行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领导按照学校对推免工作的要求,民航学院成立院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
1、推免工作领导小组组成名单:组长:胡明华副组长:隋东宋凯葛红娟组员:汤新民曾小舟李艳军丁松滨张华周益明秘书:傅成成2、工作职责:根据学校推免工作精神,制定选拔推荐标准,分配名额,审核被推荐人选条件,接收处理投诉,审定学院免试研究生名单。
3、工作原则:公平、公正、公开二、推荐条件2011级本科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的推荐条件应满足《规定》中第三条的要求。
现将推荐条件的有关具体事项明确如下:1.所有学生均为应届毕业年级学生,需通过全部应修的必修课程,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2.2013-2014学年具有本硕(博)连读资格的学生,学年考核须合格。
3. 对于学习成绩突出,在年级、专业范围内名列前茅的优秀学生,其成绩要求为前三年所学必修课程的平均学分绩点不低于3.2。
4. 在《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大学生竞赛级别认定表》中列为Ⅰ级甲等的竞赛中获最高级别奖、第二高级别奖的学生(获最高级别奖的团队取前三名,获第二高级别奖的团队取前二名),且其前三年必修课程的平均学分绩点不低于3.0。
5.拟推荐“支教专项”的学生,其前三年必修课程的平均学分绩点不低于3.0。
6.拟推荐“专长潜质”的学生(包括在《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大学生竞赛级别认定表》中列为Ⅰ级甲等和Ⅰ级乙等竞赛的获奖者),须由两名以上教授联名推荐(其中一名应为拟接收该学生的教授),并经综合考核认定具有较强的研究和学习能力。
经校推免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其课程学习成绩要求可适当放宽。
中南大学承认的具有保研资格的竞赛名单

附件1:
中南大学学科竞赛重点资助项目
注:重点资助项目会随国家财政部、教育部、省教育厅及学校的政策所有变动。
附件2
中南大学学科竞赛学分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规范我校学科竞赛学分管理,根据《中南大学本科生课外研学学分管理办法》,结合我校具体情况,特制订本办法。
1.参加国际、国家、省(部)、学校、学院和学会(协会、行业)组织的各类学科竞赛(含文体竞赛)可按相关规定获得相应的学分。
2.同一学生参加多项学科竞赛所获得奖项的课外研学学分可以累加,同一学生参加不同级别的同一学科竞赛项目所获得等级奖的课外研学学分,只记获取最高级别奖项的课外研学学分,不累加计分。
3.集体项目和个人项目的分值同等。
4.学科竞赛学分认定标准:校级3学分/项〃人,省级4学分/项〃人,国际、国家级6学分/项〃人。
5.学科竞赛学分记载:本科生院于每年度末将全年学科竞赛获奖情况公布在本科生院特色培养与创新的学科竞赛网页,请各教学单位下载获奖情况并登记学分。
附件3
中南大学学科竞赛免试推荐研究生奖项等级认定表
注:1.项目会随国家财政部、教育部、省教育厅及学校的政策所有变动。
2.表中奖项只是本科生具备免试保送攻读研究生的条件之一。
大学本科生学科竞赛管理办法

第四条竞赛类别实行动态认定、复审、调整制度,由学科竞赛领导小组按照上述分类标准并根据竞赛规模、影响力及上级有关文件认定或调整。
第三章组织与管理第五条学校成立本科生学科竞赛领导小组,由分管教学的副校长任组长,成员由教务处、人事处、财务处、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学生工作部、团委、大学生创新创业中心等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学科竞赛政策制定、项目审定、经费审查等重大事项决策。
学科竞赛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教务处,在学科竞赛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具体负责学科竞赛的组织与协调工作。
第六条学校对学科竞赛的组织采取“学校组织、学院(中心)承办、目标管理”的方式进行,并实行项目管理制。
每年年初由承办学院(中心)提出项目申请,制定计划安排及经费预算,明确获奖目标及成效,经学科竞赛领导小组审核批准,由承办学院(中心)组织学生及教师具体实施。
第七条学科竞赛领导小组主要职责(1)负责全校竞赛工作的组织与协调。
(2)负责对学院(中心)拟承办竞赛项目的立项审批及管理。
(3)负责与竞赛相关的校内外单位的协调和联系。
(4)编制每年的学科竞赛专项经费预算,根据预算对各学院申报的竞赛项目预算经费进行审批,划拨专项经费到相关学院。
(5)负责竞赛获奖奖励工作。
(6)负责对承办学院(中心)的竞赛组织及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7)组织竞赛的总结与交流。
(8)竞赛材料归档及各种统计工作等。
第八条承办学院(中心)职责(1)组织教师做好学科竞赛申报工作,做好竞赛的组织宣传工作。
(2)加强竞赛指导教师队伍建设与管理,组建教练组和安排指导教师,开展赛前培训。
(3)组织学生报名、选拔及参赛。
(4)提供竞赛必需的场地、仪器、设备,特别是为需要制作实物模型的参赛队提供必要的制作设备和场地。
(5)竞赛结束后向教务处提交有关文档资料,包括学科竞赛获奖统计表、竞赛工作总结、获奖证书复印件等。
第四章经费管理第九条学科竞赛经费管理原则:扶持重点,保证质量,效益优先,专款专用,合理开支。
浙江农林大学学生素质奖励办法(试行)

浙江农林大学学生素质奖励办法(试行)为鼓励学生个性发展,实现知识、能力、素质协调发展的本科应用型人才的培养目标,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奖励对象该办法用于奖励我校全日制本科生在校期间取得的各类科研文体竞赛成果和荣誉。
二、素质奖励的级别界定国家级竞赛:由中宣部、教育部、文化部主办的竞赛,全国大学生运动会。
省部级竞赛:由省委宣传部、省教育厅、省文化厅组织的竞赛,浙江省大学生运动会。
地厅级竞赛:学校组织的国家级、省部级竞赛的校内比赛。
社会团体、行业协会、企事业单位组织的竞赛按相应级别的二分之一计。
其它不能纳入以上分类的竞赛,由相关部门认定。
三、素质奖励标准(一)学科竞赛奖励标准(单位:元)注:①同年同一作品获得多个奖项,只记最高奖项,不重复计算奖励;②团体奖励每个获奖学生平均分配;③以排名为竞赛结果的项目,第1- 3名等同于相应竞赛一等奖,第4-6名等同于二等奖,第7-12名等同于三等奖;④挑战杯获奖作品奖励金额乘以系数1.1。
(二)公开发表论文和专利奖励标准(单位:元)②专利申报,专利权人为本校。
③学生发表论文须以浙江农林大学为第一单位。
(三)文艺竞赛奖励标准(单位:元)(四)体育竞赛奖励标准(单位:元)(五)政府荣誉等奖励标准1、中宣部、国家教育部等国家级单位表彰的集体和个人荣誉称号获得者奖励5000元。
(除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2、省委宣传部、省教育厅等省级单位表彰的集体和个人荣誉称号获得者奖励3000元。
3、先进事迹特别突出,或贡献突出者,在国家新闻媒体广为宣传的集体和个人奖励1000元。
(六)未列入上述奖励范围,确有突出表现者,由学校确定奖励标准。
四、素质奖励办理程序及要求(一)办理程序1、以学生为主体,实行个人或团体申报;2、学院负责对学生提供的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3、学生处牵头,会同教务处、团委、体军部对材料进行汇总、审定,相关部门按规定格式提供奖励经费发放表。
4、计财处负责将奖励金额通过银行发放到位。
河北经贸大学学科专业技能竞赛管理办法

河北经贸大学学科专业技能竞赛管理办法(讨论稿)为提升实践教学质量,学校鼓励广大师生积极参与高级别、有影响力的学科专业技能大赛,以赛促学,以赛促练,激发学生创新意识,锻炼实践与创新能力。
为进一步规范竞赛管理工作,根据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在校大学生参加的,与学科专业教学关系紧密的校级及以上各类学科专业技能竞赛。
二、组织管理(一)竞赛的组织以项目管理的方式进行,按照学校主办、归口单位承办及目标管理的原则组织实施。
教务处为校竞赛主管部门,负责竞赛的宏观管理与协调工作,包括确定竞赛项目以及承办单位、审核竞赛计划、监控竞赛过程、经费审批、奖励等级认定等。
竞赛承办单位主要负责相应竞赛项目的具体实施,包括制定竞赛计划、宣传发动、培训辅导、组织参赛、竞赛总结等。
(二)竞赛项目实行按学科类别统筹规划。
各教学单位须在每年底对下一年要组织参加的竞赛项目做出规划,填写《学科专业技能竞赛申报表》(附件1)和《学科专业技能竞赛申报汇总表》(附件2),连同佐证材料一并报教务处。
学校组织专家确定下一年度的计划项目、赛事级别及经费预算。
未列入计划的竞赛活动原则上不予经费支持。
(三)对列入年度计划的竞赛项目,参赛单位须于比赛前持主办单位赛事通知到教务处备案。
赛后将比赛结果、经费使用决算报教务处。
对于获奖的项目,参赛单位须同时提交相关文件、证书、奖状原件等存档资料,作为报销与奖励的依据。
三、竞赛经费1.学校设立竞赛专项经费,主要用于竞赛组织管理费、教师指导费、竞赛期间带队教师交通差旅费等,竞赛费用由教务处管理。
2.对计划内竞赛项目,教务处负责预算内参赛相关费用。
学校将对获奖指导教师进行奖励,奖励标准见下表。
赛事级别以相应年度专家评审结果为准。
奖励金额按照单项设立,按所获最高奖项颁发,不重复奖励。
指导教师超过一人的,则每人均分。
3.计划外及院级竞赛项目经费原则上由本学院予以解决。
四、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教师指导学生参加国家、省级各类竞赛奖励方案

赣南师范学院教师指导学生参加国家、省级各类竞赛奖励办法(修订)为更好地贯彻《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精神,进一步加强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的培养,鼓励更多的教师和学生积极参与国家、省级的各类竞赛,不断提高我校总体参赛水平,扩大学校的对外影响,在原奖励办法多年运行的基础上,根据形势变化进行修订如下:第一条奖励对象与范围(一)奖励对象:承担了省级及以上各类竞赛赛前学生辅导培训工作的指导教师。
指导教师必须经过一定的选拔、考核程序后,才具备担任赛前学生辅导培训工作的资质,且仅限于指导本人所从事专业学科教学相关的赛事。
赛前指导教师名单须报学校教务处备案。
(二)奖励范围:由省和国家政府职能部门或指定机构组织的正式竞赛(包括学科竞赛、文艺体育竞赛),如数学建模竞赛、电子设计竞赛以及其它各类实践技能竞赛、创新设计大赛等。
具体类别有:1.国际性竞赛:指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国际大学生体育联合会或其他国际学术团体举办的世界性竞赛。
2.国家级竞赛:指国家政府职能部门(如教育部、科技部、文化部、体育总局等)及共青团中央等主办的全国性竞赛。
3.省级竞赛:指省级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如教育厅、科技厅、文化厅、体育局等)及团省委等主办的全省性或跨省区的各类竞赛。
4.其它竞赛:指省级或国家一级专业协会(学会)、省级或国家级艺术类一级协会、社团及新闻媒体等举办的有较大影响的民间赛事。
以下情况不适用于本奖励办法:1.凡未按学校要求办理申报审批手续或未经学校批准自行参赛的;2.由学校组织学生在校内以做试题的形式参赛,并且奖项系按照一定比例产生的各类竞赛;3.竞赛参赛队(作品)与奖项设置数量相同或参赛队(作品)数小于4的。
第二条奖励程序(一)赛前必须履行申报审批手续。
教师指导学生参加各类竞赛,应填写《赣南师范学院学生参加竞赛申报表》(见附件),并附竞赛举办单位或组委会的正式通知及组织章程等材料,于赛前按参赛项目管理归属报相关职能部门审批备案。
重庆交通大学本科学生学科竞赛管理办法(修订)
重庆交通大学本科学生学科竞赛管理办法(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学科竞赛是激励大学生主动学习、拓展知识面,培养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提高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的群众性科技活动。
为了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鼓励全校师生积极参加学科竞赛,提高竞赛水平,规范竞赛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的学科竞赛是指由教育部、全国性学会(协会)、重庆市教育委员会等部门和学校举办的针对某学科领域的大学生科技创新、知识竞赛、技能比赛等活动,不包括群众性的文化类、文娱类、体育类比赛。
第三条根据学科竞赛的组织机构和竞赛范围,将学科竞赛分为国家级(含国际性竞赛)、省级和校级三级学科竞赛。
国家级学科竞赛:指国家政府部门或具有权威性的全国性学会组织的面向全国大学生的学科竞赛,以及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其他国际学术团体或某国学术团体面向全球组织的学科竞赛;省级学科竞赛:指全国性行业协会、省级政府有关部门或省级学术团体主办的学科竞赛,以及全国性学科竞赛的分赛区竞赛;校级学科竞赛:指以学校名义组织并行文公布的全校性学科竞赛。
第四条根据学科竞赛的组织机构、社会影响和获奖难度等方面综合考虑,将学科竞赛的类别分为A、B、C、D、E五类。
A类:指教育部主办或教育部教学指导委员会主办且获奖难度和社会影响均很大的全国性重要赛事,以及国际性赛事。
B类:指教育部教学指导委员会、全国性学会、国际性行业协会等主办的影响较大的全国性赛事。
C类:指省市教育委员会或全国性行业协会主办的竞赛。
D类:指省级学术团体或企业主办的学科竞赛,以及全国性学科竞赛的分赛区竞赛。
E类:指学校主办的校内竞赛,以及为参加相应国家级和省级学科竞赛的校内公开选拔赛等,至少要面向2个以上专业的学生。
具体的学科竞赛分类见附件。
第五条校级竞赛不设特等奖,总奖项设置数量不超过参赛队伍数的50%,其中一等奖不超过10%且不多于10项。
第六条竞赛级别划分实行动态认定、复审、调整制度。
未列入分类的学科竞赛或因本身规模、影响力等变化的学科竞赛,竞赛类别将根据教育部、重庆市教育委员会等部门的有关文件及上述原则认定或调整。
学院创新创业实践学分认定申请表
0.5
1.由政府部门或创新创业协会组织的其他培训;
2.提供结业证书或培训证书
其他技能证书
0.25-0.5
1.提供证书复印件
2.由学院根据技能证书的级别予以认定,1项证书最多认定0.5分,最多认定2项其他技能证书。
创业实践
创业实践
创办企业并取得营业执照
5.0
授予学生法人代表,提供营业执照和营业流水。学生为股东,提供股权证明文件。
学院创新创业实践学分认定申请表
姓名
班级
专业
学号
班主任
学生联系方式
认定范围
内容分值
小计
合计
备注
创新创业竞赛
院级
一等奖
1.0
1.团队参赛,只认排名前5的学生,提供获奖证书;
2.逐级选拔参Βιβλιοθήκη 项目按最高获奖级别认定分值,不累计计分;
3.同一项比赛,参与多个项目,以最高分计,不累计计分。
4.同一项目,不同年度参赛,或参加不同比赛,以最高分计,不累计计分。
审核学分:审核老师签名:
年月日
学院审核(盖章):
年月日
附:证明材料
苗圃项目、科技园及成工新邨众创空间
2.0
1.成功入驻苗圃、科技园及成工新邨众创空间等孵化平台,并通过一年的考核评估,提供考核证书。
2.团队成员只认前5名
3.参与多个项目,只认一个项目
创业类讲座、沙龙、训练营
0.25
参加并提交500字以上的讲座心得总结(该项累计计算不超过1.5个分值)
申请分值总计:成绩:
二等奖
0.75
三等奖、其他类奖
0.5
校级
一等奖
2.0
二等奖
西北工业大学大学生学科竞赛管理办法
西北工业大学大学生学科竞赛管理办法西北工业大学大学生学科竞赛管理办法西北工业大学大学生学科竞赛管理办法一、总体原则大学生学科竞赛是推动教育教学改革,促进大学生个性发展,培养大学生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提高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的群众性科技活动。
为保证大学生学科竞赛活动的健康发展,促进竞赛成绩和管理水平提高,特制定本办法。
二、组织机构学校大学生学科竞赛领导小组是大学生学科竞赛的决策与领导机构,负责大学生学科竞赛政策制定、项目审定及重大事项决策。
大学生学科竞赛领导小组组成见附件1。
竞赛的牵头组织单位为学校职能部门。
竞赛项目按照参加竞赛的学生类型、竞赛申请部门及上级竞赛组织机构的管理渠道不同由不同的职能部门牵头。
原则上以本科生为主的竞赛由教务处牵头,以研究生为主的竞赛项目由研究生院牵头,具体项目管理分类见附表1。
牵头单位负责落实竞赛所需经费,与竞赛所在学院共同确定目标任务,发布竞赛通知,协助竞赛所在学院落实配套条件。
学生处配合做好各项竞赛的宣传动员,人事处协助落实竞赛指导教师相关政策。
实验室与设备处协助落实竞赛所需实验条件。
学院是大学生学科竞赛工作的具体实施单位。
竞赛所在学院负责落实竞赛项目负责人,聘请教练,确定参赛学生名单(包括报名、选拔、培训、参赛等),组织评奖。
其他学院负责配合竞赛所在学院完成组织工作。
三、竞赛立项大学生学科竞赛一般分为国际竞赛、全国竞赛、地区竞赛和校内竞赛。
学校对所有学科竞赛均实行项目管理制。
每年组织的竞赛项目由学校大学生学科竞赛领导小组根据竞赛项目的性质、对学生培养的作用及学校财务状况、学生适应能力等选择确定。
大学生学科竞赛立项采取学校宏观规划,学院申请,职能部门审查、大学生学科竞赛领导小组审批的方式进行,具体立项程序如下:1、学院可根据学校宏观规划提出竞赛项目,也须承担学校下达的竞赛项目。
2、学院向职能部门(教务处、研究生院、团委等,根据竞赛学生类型或竞赛项目来源确定)提交竞赛项目申请表(见附件2)。
教师指导学生参加校外技能竞赛管理与奖励办法
教师指导学生参加校外技能竞赛管理与奖励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校外技能竞赛的组织管理,提高竞赛成绩,提升全校师生职业技能水平,推动专业建设和教学改革,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竞赛类别第二条竞赛具体分级分类如下:(一)一类竞赛1.国家部委级:国家教育部高教司、职成司或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组织的竞赛。
2.省厅级:广东省教育厅或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组织的竞赛。
(二)二类竞赛1.全国竞赛:教育部教指委组织的全国性技能竞赛。
2.全省竞赛:广东省教指委组织的全省性技能竞赛。
(三)三类竞赛1.全国竞赛:国家级学术团体或行业协会组织的全国性技能竞赛。
2.全省竞赛:省级学术团体或行业协会组织的全省性技能竞赛。
第三章参赛要求第三条各类竞赛参赛审批要求:(一)一类竞赛项目1.参赛单位按要求填写《参加校外一类竞赛活动申请表》;2.参赛师生购买意外保险;3.提交参赛通知文件(原件)和详细的参赛计划等材料,逐级审批。
(二)二类或三类竞赛项目1.参赛单位按要求填写《参加校外二类或三类竞赛活动备案表》;2.参赛师生购买意外保险;3.按表格要求进行备案审批。
第四章竞赛组织第四条教务处负责一类赛项“广东省职业院校学生专业技能大赛”的参赛、组织协调工作,其它类竞赛经学校批准后由各学院组织学生参赛;竞赛获奖级别的认定及奖励工作由教务处负责。
第五条各学院负责参赛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根据参赛要求,制定参赛实施方案;按照竞赛章程的要求,遴选参赛学生组队;选派责任心强、业务水平高的专业教师指导参赛学生,做好参赛前的辅导和训练工作,以保证技能竞赛取得好成绩;做好参赛时的组织管理和安全保障工作;负责获奖情况的统计和奖励的申报工作。
(一)参赛选手的选拔。
各专业建立选拔参赛选手的常效机制,在每年的职业教育活动周期间,开展各专业学生专业技能大赛校内选拔赛或邀请兄弟院校联合组织校际对抗赛,积极争取行业企业支持,冠名举办专项技能大赛,为参加下一学年省级职业院校学生专业技能大赛做好参赛选手储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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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创业类
Ⅲ级乙等
2011年1月1日
2013年认定
33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三维数字化创新设计大赛
教务处、数字化设计综合训练中心(计算中心)
创新创业类
Ⅲ级乙等
2013年1月1日
2014年认定
34
经济与管理学院
全国大学生网络商务创新应用大赛南航校级选拔赛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教务处
创新创业类
学科知识类
Ⅱ级甲等
2013年1月1日
2014年认定
66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
全国高校物联网应用创新大赛决赛
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互联网应用创新开放平台联盟
学科知识类
Ⅱ级甲等
2013年1月1日
2014年认定
67
机电学院
全国大学生机械产品数字化设计大赛
机械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
学科知识类
Ⅱ级甲等
2014年1月1日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
全国大学生计算机设计大赛决赛
教育部高等学校计算机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教育部高等学校软件工程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教育部高等学校大学计算机科学教学指导委员会、教育部高等学校文科计算机基础教学指导委员会、中国教育电视台
学科知识类
Ⅰ级乙等
2014年1月1日
2015年认定
55
电子信息工程学院、自动化学院
共青团中央、中国科协、教育部、全国学联、承办学校所在地省政府
创新创业类
Ⅰ级甲等
2011年1月1日
2013年认定
3
航空宇航学院
空中客车全球大学生航空创意竞赛
空中客车公司
创新创业类
Ⅰ级甲等
2011年1月1日
2013年认定
4
校科协
“中航工业杯”国际无人飞行器创新大奖赛
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中国航空学会
创新创业类
学科知识类
Ⅰ级乙等
2011年1月1日
2013年认定
46
理学院
全国大学生数学竞赛
中国数学会
学科知识类
Ⅰ级乙等
2011年1月1日
2013年认定
47
能源与动力学院
全国大学生节能减排社会实践与科技竞赛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
学科知识类
Ⅰ级乙等
2011年1月1日
2013年认定
48
自动化学院
“飞思卡尔杯”全国大学生智能汽车竞赛
2011年1月1日
2013年认定
37
自动化学院、电子信息工程学院
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工信部人教司
学科知识类
Ⅰ级甲等
2011年1月1日
2013年认定
38
理学院
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中国工业与应用数学学会
学科知识类
Ⅰ级甲等
2011年1月1日
2013年认定
39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
Ⅲ级乙等
2014年1月1日
2015年认定
35
经济与管理学院
全国大学生电子商务“创新创意创业”挑战赛校赛区选拔赛
教育部高等学校电子商务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
创新创业类
Ⅲ级乙等
2014年1月1日
2015年认定
36
航空宇航学院
全国周培源大学生力学竞赛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中国力学学会、周培源基金会
学科知识类
Ⅰ级甲等
创新创业类
Ⅱ级乙等
2011年1月1日
2013年认定
25
学生处
江苏省大学生“创新创意创业”大赛
江苏省教育厅
创新创业类
Ⅱ级乙等
2011年1月1日
2013年认定
26
学生处
江苏省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大赛
江苏省教育厅
创新创业类
Ⅱ级乙等
2011年1月1日
2013年认定
27
经济与管理学院
全国大学生网络商务创新应用大赛华东赛区比赛
学科知识类
Ⅱ级甲等
2011年1月1日
2013年认定
58
机电学院
江苏省大学生机器人大赛
江苏省大学生机器人大赛组委会
学科知识类
Ⅱ级甲等
2011年1月1日
2013年认定
59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
ACM-ICPC国际大学生程序设计竞赛中国区邀请赛
Association of Computing Machinery
2013年认定为Ⅱ级乙等,2015年变更
68
经济与管理学院
全国工业工程应用案例大赛
2014年前由清华大学主办,2014年及之后改由教育部高等学校工业工程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主办
学科知识类
Ⅱ级甲等
2014年1月1日
2013年认定为Ⅲ级甲等,2015年变更
69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
全国大学生物联网设计竞赛(TI杯)
The Institute of Electrical and Electronics Engineers(IEEE)电气与电子工程师协会
学科知识类
Ⅰ级乙等
2013年1月1日
2014年认定
51
机电学院
iF设计奖
汉诺威工业设计论坛(iF Industrie Forum Design)
学科知识类
Ⅰ级乙等
2013年认定
10
经济与管理学院
全国大学生网络商务创新应用大赛
中国互联网协会
创新创业类
Ⅰ级乙等
2013年1月1日
2013年认定为Ⅱ级甲等,2014年变更
11
航天学院
“北斗杯”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决赛
教育部科学技术司、共青团中央学校部、中国科协青少年科技中心、中国卫星导航系统管理办公室
创新创业类
Ⅰ级乙等
62
经济与管理学院
全国大学生物流设计大赛
教育部高等学校物流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
学科知识类
Ⅱ级甲等
2011年1月1日
2013年认定
63
理学院
江苏省非理科专业大学生高等数学竞赛
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高等学校非理科专业高等数学竞赛组委会
学科知识类
Ⅱ级甲等
2011年1月1日
2013年认定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大学生竞赛级别认定表
序号
校内负责单位
竞赛名称
主办单位
竞赛类别
竞赛级别
竞赛级别
起始日期
备注
1
校团委
“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
共青团中央、中国科协、教育部、全国学联、承办学校所在地省政府
创新创业类
Ⅰ级甲等
2011年1月1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计划大赛
微软公司
创新创业类
Ⅱ级甲等
2011年1月1日
2013年认定
16
经济与管理学院
全国大学生电子商务“创新创意创业”挑战赛
教育部高等学校电子商务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
创新创业类
Ⅱ级甲等
2011年1月1日
2013年认定
17
学生处
“Made for China”全球青年创业计划大赛
EFactor
创新创业类
Ⅱ级甲等
64
电子信息工程学院
英特尔杯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嵌入式系统专题邀请赛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工业和信息产业部人事司
学科知识类
Ⅱ级甲等
2013年1月1日
2014年认定
65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
“蓝桥杯”全国软件和信息技术专业人才大赛全国总决赛
工业和信息化部人才交流中心、教育部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教育部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
教育部高等学校机械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
学科知识类
Ⅰ级乙等
2011年1月1日
2013年认定
44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
“中国软件杯”大学生软件设计大赛
工业和信息化部、教育部、江苏省人民政府
学科知识类
Ⅰ级乙等
2011年1月1日
2013年认定
45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
SCILAB-OW2国际开源软件竞赛
中国科学院自动化研究所、中法联合实验室(LIAMA)、Scilab Consortium、INRIA、OW2
Ⅰ级甲等
2011年1月1日
2013年认定
5
工程训练中心
全国大学生工程训练综合能力竞赛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
创新创业类
Ⅰ级乙等
2011年1月1日
2013年认定
6
校科协
“飞向未来”太空探索创新竞赛(亚洲区)
中国宇航学会、美国海因莱因基金会
创新创业类
Ⅰ级乙等
2011年1月1日
2013年认定
7
校科协
全国航空航天模型锦标赛(科研类)
创新创业类
Ⅲ级甲等
2011年1月1日
2013年认定
30
校团委
“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校内选拔赛
校团委、教务处
创新创业类
Ⅲ级甲等
2011年1月1日
2013年认定
31
航天学院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空间探测创新设计竞赛
校团委
创新创业类
Ⅲ级甲等
2011年1月1日
2013年认定
32
工程训练中心
南航空航天大学工程训练综合能力竞赛
2014年1月1日
2015年认定
52
机电学院
全国大学生工业设计大赛
教育部高等学校工业设计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
学科知识类
Ⅰ级乙等
2014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