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拍挂出让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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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明确和规范市城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等有关问题的意见

抚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明确和规范市城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等有关问题的意见

抚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明确和规范市城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等有关问题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抚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7.09.06•【字号】抚府发[2007]40号•【施行日期】2007.09.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已被修订•【主题分类】房地产市场监管正文抚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明确和规范市城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等有关问题的意见(抚府发〔2007〕40号)各县(区)人民政府、金巢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随着市城区经营性土地清理工作的顺利推进,我市土地市场秩序得到进一步整治,依法管理土地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但仍存在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不规范,一些土地非法入市、隐形交易或擅自改变土地用途等现象。

为严格执行国家土地管理法律法规,进一步明确和规范市城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的有关问题,特提出如下意见:一、切实加强政府土地储备(一)坚持统一供地,制止多头供地行为。

市城区内的土地(不含市政府已授权金巢经济开发区管辖范围的土地)一律由市国土资源局代表市政府集中统一管理,实行“一条渠道进水、一个池子蓄水、一个龙头放水”的土地统管机制。

市城区各类经营性土地、开发性土地和城市重点建设项目用地及相关配置土地,都必须纳入城市建设用地实行统一管理,统一供应。

市国土资源局应与金巢经济开发区、市发改委、建设局、规划局等部门加强联系和沟通,建立高效、便捷的工作协调机制,切实做好各类建设用地的供应保障。

(二)健全完善土地收购储备制度。

市国土资源局及其土地储备中心通过财政拨入、土地收益基金、银行贷款等渠道筹集资金,根据政府土地储备计划,将市城区规划范围内的行政划拨土地(含行政、事业单位、企业及改制企业使用的划拨土地以及清偿债务作为抵押物处置的划拨土地)、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后无力开发又不具备转让条件的国有出让土地、闲置土地、未开发土地和需调整使用的土地资产等,全部纳入土地收购储备范围,一律先由市土地储备中心收储,再经过适度开发整理,有计划投放市场。

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拍挂出让流程及收费事项

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拍挂出让流程及收费事项

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拍挂出让流程及收费事项一、有土地使用权招拍挂出让流程:1、报批方案阶段①提供招标、拍卖或挂牌出让的申请报告原件一份。

(由原划拨地土地使用者提供)②城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拍挂出让,必须提供长沙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公室出具的已完成了拆迁安置补偿的证明材料。

③原为划拨地的,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原件一份、原用地审批单原件一份、红线图原件一份。

④申请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原件、工商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

⑤涉及特殊情况准许委托交易土地使用权的,应提供招标或拍卖、挂牌出让的委托书。

属于行政机关或事业单位用地应提供上级政府批准意见;省属单位应提供省国土资源厅及省财政厅联合批文原件。

⑥规划定点蓝线图原件二张及规划设计条件书原件。

⑦其他附件。

(会议纪要、领导批文及其他有关文件)⑧地籍测绘成果原件一份、地籍调查表原件一份;上好坐标的1:500—1:2000地形图原件三份;属于部分转让的,还需提供剩余土地地籍测绘成果和地籍调查表原件各一份。

⑨土地估价报告。

2、实施阶段②受让方的单位法人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③报价单和成交确认书原件一份。

④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红线图原件。

⑤地价款和各种税费付款证明。

⑥由交易中心负责更换的受让方地籍测绘成果和地籍调查表原件4、发件①建设用地批准书,土地红线图②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③国有土地使用证二、收费事项根据长沙市国土资源局及直属单位行政事业性、服务性收费标准,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拍挂需支付下列费用:①用地管理费,由获得土地使用权的单位或个人支付,城区规划区内按9元∕平方米、城区规划外按6元∕平方米收取。

②耕地开垦费,是经批准占用耕地但不能或不具备补充耕地条件的,及补充耕地验收不合格的非农业建设项目的单位或个人支付,水田按18元∕平方米、旱田按12元∕平方米收取。

招拍挂有关法律法规

招拍挂有关法律法规
地使用权设立范围。(136条规定:“建设用地使 用权可以在土地的地表、地上、或者地下分别设 立”)
关于招拍挂主要法律法规简单介绍 (续三)
5、为了贯彻落实《物权法》,并结合11号 实施以来出现的问题,对11号令中与《物 权法》规定不一致的地方进行了修订, 2007年9月21日,国土资源部制定发布了39 号令;39号令进一步完善和发展了11号令 的各项制度。
对招拍挂法律法规几个 基本点的理解(续二)
对土地出让金缴纳方式可以一次性也可以分期缴 纳。
6、投标、竞买保证金性质。 投标、竞买保证金的性质不是恒定的,不同阶段,
性质不同。 在成交或中标前,投标、竞买保证金是意向用地
者参加招拍挂活动的资格条件,是门槛,并不是 定金; 在成交或中标后,转作受让地块的定金; 在出让合同签订后,转为土地成交价款一部分。
2、2006年《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 通知》,明确要求“工业用地必须采用招标拍卖 挂牌方式出让。
关于招拍挂主要法律法规简单介绍 (续一)
3、为了有效规范招拍挂出让行为,2006年 国土资源部制定了国土资发【2006】114号 《关于印发<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 用权规范>(试行)和<协议出让国有土地 使用权规范>(试行)的通知》。
涉及到招拍挂的有关通知及复函
(1)2003年,监察部和国土资源部联合下发了 《<关于开展经营业性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 让情况监察工作方案>的通知》;
(2)2004年,国土资源部《关于继续开展经营业 性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情况执法监察工 作的通知》;
(3)《关于加油站用地招标拍卖挂牌政策的复函》 国土资厅函【2005】485号(加油站属于经营性用 地,需通过招拍挂出让方式取得)。

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

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

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
1. 出让土地的基本情况:包括土地的位置、面积、用途等基本信息。

2. 使用期限:土地使用期限根据国家相关规定确定,一般情况下不超过70年。

3. 出让方式:出让土地使用权的方式,可以是招拍挂、招标、拍卖、协商等。

4. 出让条件:包括出让土地使用权的价格、支付方式、付款时间、履约保证金等条件。

5. 土地开发规划要求:土地用途、建筑面积、绿化率、建筑密度等开发规划要求。

6. 项目建设要求:对项目建设规模、功能布局、建设进度、工程质量等要求的约定。

7. 土地使用权变更和转让:约定土地使用权期间内,转让土地使用权的条件和方式,以及相关手续和费用。

8. 违约责任:约定各方在履行协议过程中的违约责任以及相应的赔偿和违约金等条款。

9. 争议解决:约定协议签署后可能发生的争议解决的方式,可以选择诉讼、仲裁等解决方式。

10. 其他约定事项:根据具体情况,可以对土地使用权出让过程中的其他事项进行约定。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规定仅供参考,具体的协议内容应根据地方性法规和实际情况进行规定。

对于涉及到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等重要事项的土地使用权出让,还需要遵守更加严格的法规和程序。

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程序(详细).doc

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程序(详细).doc

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程序(详细)1、国土局发布拟挂牌地块信息;2、竞买人缴纳保证金参加竞买;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公司、企业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均可参加竞买。

可以独立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

保证金为竞买底价的10%-20%.3、竞买人竞得后,按照合同要求缴纳拆迁款,国土局负责拆迁;4、拆迁完毕,缴纳土地出让金;5、竞买人竞得后,凭《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成交确认书》、《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办理项目审批等有关手续。

注:对于联合竞买的土地,土地使用权证办到所有联合竞买人名下,对于该快土地的开发,在不违犯政府对该地块整体规划的情况下,由联合竞买人自行协议决定。

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程序l、拟订招标方案市国土资源局会同规划部门共同拟订拟招标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方案;2、报批报市政府批准招标出让方案;3、编制招标文件包括:招标出让公告、投标须知、宗地图、土地使用条件、标书、中标通知书、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文本等。

4、成立评标小组由市国土资源局代表、有关专家组成,人数为五人以上单数。

名单保密。

5、发布招标公告招标开始前至少20日在当地主要媒体发布公告。

公告内容包括:(1)出让人的名称和地址;(2)出让宗地的位置、现状、面积、使用年期、用途、规划设计要求;(3)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及申请取得投标资格的办法;(4)索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5)招标时间、地点、投标方式;(6)确定中标人的标准和方式;(7)履约保证金;(8)其他事项。

6、申请投标人报名并索取拍卖文件,并提供以下资料:(1)投标人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2)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3)股份公司董事会关于投标事宜的决议(附全体董事签字)及董事会签署的委托代理人的授权文件(附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4)其他需要提供的资料。

7、对报名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市国土资源局对上述资料进行审查,确定投标人资格。

(地产市场负责)8、投标、开标具体程序:(1)投标人在截止时间前将标书投入标箱;(2)出让人按照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地点开标,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

土地招拍挂出让底价评估方法

土地招拍挂出让底价评估方法

土地招拍挂出让底价评估方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要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时,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应当根据拟出让地块的条件和土地市场情况,依据《城镇土地估价规程》组织对拟出让地块的正常土地市场价格进行评估,在此前提下,确定出让底价。

科学合理地评估与确定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拍挂出让底价,已经成为土地公开出让工作的重要环节。

招拍挂底价的评估应在严格遵循《城镇土地估价规程》的前提下,依据估价原则,选用适当的评估方法。

采取公开的市场价值标准确定土地招拍挂出让底价应采取公开的市场价值标准。

在评估过程中,估价人员必须明确其评估的价格应当是在估价基准日正常的市场氛围中,各项规划指标及利用条件的限定下,规划设定用途、基础设施开发程度、使用年限下的价格。

特别需要注意的是,同一宗地,在用途、开发程度、使用年限等条件不变时,仅规划指标及利用条件的一些调整,就足以使土地价格产生较大幅度的波动。

根据“国六条”的政策和新《规范》的规定,编制国有土地出让方案时,国土部门可将城市规划、房产、建设部门确定的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的套型结构比例、房屋销售价格限制、销售对象等规划条件和建设条件,作为土地出让方案的重要内容。

这在以往规定了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等指标的基础上,又对土地的利用增加了更多的限制条件,所以在评估地价的时候,必须全面考虑这些条件的限制,精确计算拟出让土地的市场价值。

估价基准日应为招拍挂起始日在实际估价工作中,估价人员通常将实地查勘估价对象期间的某一个日期定为估价基准日,但估价基准日并非总是在估价日期的期间,也可能因特殊需要,将过去或未来的某个日期定为估价基准日。

而招拍挂出让土地使用权一般都提前一段时间在新闻媒体上刊登公告,同时鉴于土地使用权的价款额度大,通常都要求事先确定一个底价。

因此,土地出让方即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先行委托专门的估价机构对拟出让土地进行估价,其估价日期肯定在公告确定出让时刻的前一个时间段内。

土地招拍挂流程

土地招拍挂流程土地招拍挂是指国家土地资源管理部门通过拍卖、挂牌等方式,向社会公开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程序。

土地招拍挂流程是指在土地使用权出让过程中各个环节的操作步骤和程序规定。

下面将详细介绍土地招拍挂的流程。

第一步,确定招拍挂地块。

首先,国家土地资源管理部门会根据国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确定需要出让的土地地块。

这一步需要对土地进行详细的调查和评估,确定土地的位置、面积、用途等信息。

第二步,制定招拍挂方案。

确定招拍挂地块后,国家土地资源管理部门会制定招拍挂方案,包括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条件、程序、标准等内容。

同时,会公布招拍挂公告,向社会公开招拍挂信息,吸引各方投资者参与。

第三步,报名资格审核。

投资者需要按照招拍挂公告的要求,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资料进行报名。

国家土地资源管理部门会对报名资料进行审核,确定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名单,并公布审核结果。

第四步,竞买登记。

通过报名资格审核的投资者,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竞买登记。

竞买登记是投资者确认参与拍卖或挂牌竞买的手续,需要缴纳一定的保证金。

第五步,拍卖或挂牌。

拍卖或挂牌是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核心环节,国家土地资源管理部门会组织拍卖或挂牌活动,投资者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进行竞价或报价。

最终确定竞得土地使用权的投资者。

第六步,签订合同。

竞得土地使用权的投资者需要与国家土地资源管理部门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明确土地出让的条件、期限、价格等内容,并缴纳土地出让金。

第七步,办理手续。

签订合同后,投资者需要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时限,办理土地使用权证和相关手续,完成土地使用权的过户手续。

第八步,履行合同。

投资者在取得土地使用权证后,需要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条件和用途,合法合规地使用土地,并按时足额缴纳土地出让金和相关税费。

以上就是土地招拍挂的流程,整个流程涵盖了招拍挂地块确定、招拍挂方案制定、报名资格审核、竞买登记、拍卖或挂牌、签订合同、办理手续、履行合同等环节。

希望本文能够对土地招拍挂流程有所了解,对相关投资者和行业人士有所帮助。

【全面解读《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地价评估技术规范【2018】4号文》

全面解读《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地价评估技术规范》为规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地价评估行为,2013年4月8日,国土资源部制订并公布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地价评估技术规范(试行)》(以下简称“旧版《规范》”),文件有效期5年。

在过去5年里,该文件有效规范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地价评估以及补缴地价款的评估活动。

鉴于旧版《规范》将于今年4月8日失效,加之旧版《规范》在执行过程中遇到的诸多问题,2018年3月9日,国土资源部制定并印发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地价评估技术规范》(以下简称“新版《规范》")。

新版《规范》自2018年4月9日起施行,但并未明确文件的有效期。

本文就新旧两版《规范》的内容进行对比,以期为大家在该文件的理解和应用上提供帮助. 一、出台背景在地价管理层面。

为加强国有土地资产管理,优化土地资源配置,完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制度,规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程序,国土资源部相继发布了《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令第21号)、《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令第39号)等一系列文件.这些文件明确了国有土地招标拍卖挂牌和协议出让的范围,规范了招标拍卖挂牌和协议出让的程序,确立了经营性土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通过实行地价评估、出让底价集体决策和出让结果公开等制度,促进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和规范化,保证土地市场的健康发展。

但是,国有土地出让过程中仍然存在着一些问题,其中主要是少数地方政府国有土地出让信息公开程度较低,操作行为和操作程序不够规范,存在诸如行政部门按已有文件确定底价或直接自定底价的情况。

这不但有悖于制度的公平、公正性原则,而且也不利于国有土地出让制度的真正落实,不利于更大程度地发挥由市场配置土地资源的基础性作用。

在地价评估层面。

在实际地价评估过程中,土地估价机构也面临由于相关评估规定不够具体,地价评估缺乏相关技术指引的难题;同时,存在评估地价时受到行政干预,以及市场不断出现新情况等问题。

土地现状出让的法律规定(3篇)

第1篇一、引言土地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土地出让是国家对土地资源进行配置的重要手段。

土地出让的法律规定,对于规范土地市场秩序、保护土地资源、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旨在对土地现状出让的法律规定进行梳理和阐述。

二、土地出让的定义土地出让是指国家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给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按照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使用土地的行为。

三、土地出让的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了土地出让的基本原则、程序、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签订等。

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了房地产开发、土地出让、土地使用权转让、抵押、租赁等方面的法律制度。

3.《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规定了土地使用权的取得、变更、消灭等法律制度。

4.《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了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等法律制度。

5.《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规定了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等法律制度。

四、土地出让的原则1. 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土地出让应当公开、公平、公正,确保土地资源的合理配置。

2. 保护耕地原则:土地出让应当保护耕地,确保耕地面积不减少。

3. 依法原则:土地出让应当依法进行,严格遵守法律法规。

4. 优化配置原则:土地出让应当优化土地资源配置,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五、土地出让的程序1. 土地出让计划编制:土地管理部门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编制土地出让计划。

2. 土地使用权出让公告:土地管理部门在土地出让前,应当公告土地出让计划,明确出让地块的位置、面积、用途、出让方式等。

3. 土地使用权出让招标、拍卖、挂牌:土地管理部门根据土地出让公告,组织土地使用权出让招标、拍卖、挂牌活动。

4.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招标、拍卖、挂牌结束后,土地管理部门与中标人或者竞得人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关于网上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范化建设的探讨

关于网上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范化建设的探讨[摘要]:本文通过介绍网上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的内涵、原则及范围,阐述了网上挂牌交易这一土地招拍挂活动创新举措的优势,并结合土地交易中的关键环节,就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规范化建设做有益的探讨。

[关键词]: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挂中图分类号:a32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2)29- 0229 -01引言网络的逐步发展,势必使土地网上挂牌出让变得可行和便捷,也更具开放性。

网上挂牌出让改变了传统的土地挂牌交易方式,这一土地招拍挂活动创新举措,防止了人为因素恶意扰乱交易的正常进行,更能有效杜绝隐藏的暗箱操作行为发生,从而进一步规范土地出让行为,维护公开、公平、公正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交易秩序。

网上挂牌交易对提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交易服务水平及质量,提高土地使用效率,降低行政成本,具有极为深远的意义。

在今后相当长的一段时期内,网上挂牌交易必将成为土地交易中一种必不可少的方式,为社会经济的发展提供更加广阔的市场。

1 网上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内涵、原则及范围1.1网上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内涵网上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是指国土资源管理部门通过网挂系统发布出让公告,将出让宗地的交易条件在网挂系统上发布,通过网挂系统接受竞买人的竞买申请、报价等,根据挂牌期限截止时的网上报价结果或加时竞价结果确定竞得人的行为。

网上挂牌交易将传统的挂牌交易行为与网络技术相结合,弥补了传统交易行为中存在的不足,是土地供应体系和土地交易方式改革的重大举措,是健全土地要素市场体系的重要措施,对完善土地市场运行机制、规范土地交易行为、加大反腐倡廉力度具有重要意义。

1.2网上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原则网上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必须坚持“三公一诚”原则,即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公开原则是首要的、第一位的,对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拍挂出让活动来说,体现公开原则,要实行公开出让计划、公开宗地信息、公开出让程序、公开竞价、公开出让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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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拍挂出让规范
一、背景介绍
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拍挂出让是指以公开竞争的方式,通过招标、拍卖、挂牌等形式将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给符合条件的申请人。

为了规范国有土
地使用权招拍挂出让行为,保障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国家制定了一系列
的规范性文件,对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拍挂出让的程序、条件、要求等进行
了明确。

二、规范内容
1.招拍挂出让程序
(1)招拍挂出让的程序应当公开、透明,所有参与者应当在同一起
跑线上竞争。

具体程序包括发布招拍挂公告,接受申请,组织递交申请文件,进行资格审查,进行标的物确定,招标、拍卖或挂牌,确定中标人或
成交人,签订合同等。

(2)相关部门应当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提供方便快捷的在
线申请、查看、交付等服务,以提高效率、降低交易成本。

2.招拍挂出让条件
(1)招拍挂出让的土地使用权应当具备复合开发条件,包括土地规
划用途明确、具备基础设施条件和配套设施条件等。

(2)招拍挂出让的土地使用权应当符合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可持
续发展的原则,不得出让土地资源浪费、破坏生态环境等情况。

(3)出让人可以根据实际需要,设定不同的限制条件,如开发用途、项目建设条件、转让权利等,以确保土地使用权的合理利用和社会效益。

3.招拍挂出让管理
(1)招拍挂出让的管理应当建立健全的监督机制,对招拍挂出让过程中的各个环节进行监管,避免出现不公平、不合理的情况。

(2)相关部门应当及时公布招拍挂结果,并建立有效的信用体系,对参与招拍挂的各方功过进行评价,以促进诚信行为。

(3)加强对拍卖、挂牌交易行业的监管,制定行规行约,规范从业行为,防止不正当竞争和资本膨胀。

(4)加强对中介机构的管理,特别是对土地评估机构、拍卖机构等的监管,加强事中事后监督,确保招拍挂出让的公平公正。

三、试行效果与展望
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拍挂出让的规范试行,有助于减少行政执法的主观性,提高土地资源配置的透明度和效率,保护土地资源,促进经济发展。

国家应当加大对规范落实情况的监测和评估力度,及时总结试行经验,进一步完善规范的制度和执行力度。

同时,加强对拍卖、挂牌交易行业和中介机构的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专业素质,维护市场秩序。

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拍挂出让的规范试行应当与其他相关政策相衔接,形成有机配套的政策体系,为经济发展提供良好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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