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团贷款权利质押合同适用于出质人为个人的情形(可编辑)
2022年文华学院法学专业《民法学》期末试卷B(有答案)

2022年文华学院法学专业《民法学》期末试卷B(有答案)一、单项选择题1、2001年4月1日,范某从曹某处借款2万元,双方没有约定还款期。
2003年3月22日,曹某通知范某还款,并留给其10天准备时间。
下列哪种说法是正确的?()A.若曹某于2003年4月2日或其之后起诉,法院应裁定不予受理B.若曹某于2005年3月22日或其之后起诉,法院应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C.若曹某于2005年4月2日或其之后起诉,法院应裁定驳回其起诉D.若曹某于2005年4月2日或其之后起诉,法院应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2、甲公司业务经理乙长期在丙餐厅签单招待客户,餐费由公司按月结清。
后乙因故辞职,月底餐厅前去结账时,甲公司认为,乙当月的几次用餐都是招待私人朋友,因而拒付乙所签单的餐费。
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甲公司应当付款B.甲公司应当付款,乙承担连带责任C.甲公司有权拒绝付款D.甲公司应当承担补充责任3、甲向首饰店购买钻石戒指2枚,标签标明该钻石为天然钻石,买回后即被人告知实为人造钻石。
甲遂多次与首饰店交涉,历时1年零6个月,未果。
现甲欲以欺诈为由诉请法院撤销该买卖关系,其主张能否得到支持?()A.不可以,因已超过行使撤销权的1年除斥期间B.可以,因首饰店主观上存在欺诈故意C.可以,因未过2年诉讼时效D.可以,因双方系因重大误解订立合同4、2013年甲购买乙公司开发的商品房一套,合同约定面积为135平方米。
2015年交房时,住建部门的测绘报告显示,该房的实际面积为150平方米。
对此,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房屋买卖合同存在重大误解,乙公司有权请求予以撤销B.甲如在法定期限内起诉请求解除房屋买卖合同,法院应予支持C.如双方同意房屋买卖合同继续履行,甲应按实际面积支付房款D.如双方同意房屋买卖合同继续履行,甲仍按约定面积支付房款5、甲公司于6月5日以传真方式向乙公司求购一台机床,要求“立即回复”。
乙公司当日回复“收到传真”。
担保物权—习题

第十五章担保物权一、名词解释1、担保物权2、抵押权3、质权4、留置权二、单选题1、5月10日,甲以自有房屋1套为债权人乙设定抵押并办理抵押登记。
6月10日,甲又以该房屋为债权人丙设定抵押,但一直拒绝办理抵押登记。
9月10日,甲擅自将该房屋转让给丁一并办理了过户登记。
下列哪种说法是错误的?(2006年司法考试卷三第9题)A乙可对该房屋行使抵押权B甲与丙之间的抵押合同已生效C甲与丁之间转让房屋的合同无效D.丙可以要求甲赔偿自己所遭受的损失考点:抵押合同的生效、抵押物处分的效力2、甲向乙借款20万元做生意,由丙提供价值15万元的房屋抵押,并订立了抵押合同。
甲因办理登记手续费过高,经乙同意未办理登记手续。
甲又以自己的一辆价值6万元的“夏利”车质押给乙,双方订立了质押合同。
乙认为将车放在自家附近不安全,决定仍放在甲处。
一年后,甲因亏损无力还债,乙诉至法院要求行使抵押权、质权。
本案中抵押和质押的效力如何?(1999年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卷二第10题)A、抵押、质押均有效B、抵押、质押均无效C、抵押有效、质押无效D、质押有效、抵押无效考点:抵押合同的生效3、甲将所持有的A公司债券交付乙,作为向乙借款的质押物。
双方签订了书面质押合同,但未在债券上背书“质押”字样。
借款到期后甲未还款。
甲的另一债权人丙向法院申请执行上述债券。
下列说法哪一个是正确的?(2004年司法考试卷三第9题)A.质押合同无效B.质押合同自签订书面质押合同之日起生效C.乙对该债券不享有质权D.乙以债券已出质对抗丙的执行申请,不能得到法院的支持考点:权利质押合同的效力4、甲向乙借款20万元,以其价值10万元的房屋、5万元的汽车作为抵押担保,以1万元的音响设备作质押担保,同时还由丙为其提供保证担保。
其间汽车遇车祸损毁,获保险赔偿金3万元。
如果上述担保均有效,丙应对借款本金在多大数额内承担保证责任?(2004年司法考试卷三第6题)A.7万元B.6万元C.5万元D.4万元考点:担保物权的几种形式并存的处理5、甲对乙享有10万元的债权,甲将该债权向丙出质,借款5万元。
2022年郑州经贸学院法学专业《民法学》期末试卷B(有答案)

2022年郑州经贸学院法学专业《民法学》期末试卷B(有答案)一、单项选择题1、梁某已八十多岁,老伴和子女都已过世,年老体弱,生活括据,欲立一份遗赠扶养协议,死后将三间房屋送给在生活和经济上照顾自己的人。
梁某的外孙子女、侄子、侄女及干儿子等都争着要做扶养人。
这些人中谁不应作遗赠扶养协议的扶养人?()A.外孙子女B.侄子C.侄女D. 干儿子2、甲有二子乙、丙,甲于1996年立下遗嘱将其全部财产留给乙。
甲于2004年4月死亡。
经查,甲立遗嘱时乙17岁,丙14岁,现乙、丙均已工作。
甲的遗产应如何处理?()A.乙、丙各得1/2B.乙得2/3,丙得1/3C.乙获得全部遗产D.丙获得全部遗产3、甲公司业务经理乙长期在丙餐厅签单招待客户,餐费由公司按月结清。
后乙因故辞职,月底餐厅前去结账时,甲公司认为,乙当月的几次用餐都是招待私人朋友,因而拒付乙所签单的餐费。
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甲公司应当付款B.甲公司应当付款,乙承担连带责任C.甲公司有权拒绝付款D.甲公司应当承担补充责任4、甲、乙二人按照3:7的份额共有一辆货车,为担保丙的债务,甲、乙将货车抵押给债权人丁,但未办理抵押登记。
后该货车在运输过程中将戊撞伤。
对此,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如戊免除了甲的损害赔偿责任,则应由乙承担损害赔偿责任B.因抵押权未登记,戊应优先于丁受偿C.如丁对丙的债权超过诉讼时效,仍可在2年内要求甲、乙承担担保责任D.如甲对丁承担了全部担保责任,则有权向乙追偿5、欣欣美容医院在为青年女演员欢欢实施隆鼻手术过程中,因未严格消毒导致欢欢面部感染,经治愈后面部仍留下较大疤痕。
欢欢因此诉诸法院,要求欣欣医院赔偿医疗费并主张精神损害赔偿。
该案受理后不久,欢欢因心脏病急性发作猝死。
网络名人洋洋在其博客上杜撰欢欢吸毒过量致死。
下列哪一表述是错误的?()A.欣欣医院构成违约行为和侵权行为B.欢欢的继承人可继承欣欣医院对欢欢支付的精神损害赔偿金C.洋洋的行为侵犯了欢欢的名誉权D.欢欢的母亲可以欢欢的名义对洋洋提起侵权之诉6、甲的儿子乙(8岁)因遗嘱继承了祖父遗产10万元。
2022年齐鲁工业大学法学专业《民法学》期末试卷A(有答案)

2022年齐鲁工业大学法学专业《民法学》期末试卷A(有答案)一、单项选择题1、甲到乙医院做隆鼻手术,效果很好。
乙为了宣传,分别在美容前后对甲的鼻子进行拍照(仅见鼻子和嘴部),未经甲同意将照片发布到丙网站的广告中,介绍该照片时使用甲的真实姓名。
丙网站在收到甲的异议后立即作了删除。
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乙医院和丙网站侵犯了甲的姓名权,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B.乙医院和丙网站侵犯了甲的姓名权,应承担按份赔偿责任C.乙医院侵犯了甲的姓名权D.乙医院和丙网站侵犯了甲的姓名权和肖像权,但丙网站可免于承担赔偿责任2、甲公司与乙公司达成还款计划书,约定在2012年7月30日归还100万元,8月30日归还200万元,9月30日归还300万元。
丙公司对三笔还款提供保证,未约定保证方式和保证期间。
后甲公司同意乙公司将三笔还款均顺延3个月,丙公司对此不知情。
乙公司一直未还款,甲公司仅于2013年3月15日要求丙公司承担保证责任。
关于丙公司保证责任,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A."丙公司保证担保的主债权为300万元B.丙公司保证担保的主债权为500万元C.丙公司保证担保的主债权为600万元D.因延长还款期限未经保证人同意,丙公司不再承担保证贵任3、甲与乙结婚,女儿丙3岁时,甲因医疗事故死亡,获得60万元赔款。
甲生前留有遗书,载明其死亡后的全部财产由其母丁继承。
经查,甲与乙婚后除共同购买了一套住房外,另有20万元存款。
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60万元赔款属于遗产B.甲的遗嘱未保留丙的遗产份额,遗嘱全部无效C.住房和存款的各一半属于遗产D.乙有权继承甲的遗产4、甲公司员工唐某受公司委托从乙公司订购一批空气净化机,甲公司对净化机单价未作明确限定。
唐某与乙公司私下商定将净化机单价比正常售价提高200元,乙公司给唐某每台100元的回扣。
商定后,唐某以甲公司名义与乙公司签订了买卖合同。
对此,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该买卖合同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因而无效B.唐某的行为属无权代理,买卖合同效力待定C.乙公司行为构成对甲公司的欺诈,买卖合同属可变更、可撤销合同D.唐某与乙公司恶意串通损害甲公司的利益,应对甲公司承担连带责任5、张某和李某采用书面形式签订一份买卖合同,双方在甲地谈妥合同的主要条款,张某于乙地在合同上签字,李某于丙地在合同上想了手印,合同在丁地履行。
银行信贷业务试题参考答案

信贷业务培训考试题(二)所在支行和部门:姓名: 成绩:请在答题页(第7、8页)答题,否则成绩无效一、判断正误(每小题1分,共20分,正确答T,错误答F)1、抵押贷款和质押贷款的最主要区别在于是否涉及担保物的转移占有。
()2、需要重组的贷款应至少归为次级类。
重组后的贷款(简称重组贷款)如果仍然逾期,或借款人仍然无力归还贷款,应至少归为可疑类。
()3、《商业银行法》规定,商业银行不得给内部关系人发放担保贷款。
()4、假如借款人提供良好的担保品,则即使借款人的经营状况不好,信贷人员还是可以考虑()19、贷款期限本质上是由资产转换周期决定的,流动资金的资产转换周期应由存货周转期与应付账款周转期之和组成。
()20、乡(镇)村企业土地使用权经登记部门登记后,可以单独抵押作为贷款的担保。
()二、单项选择题(每小题1分,共20分。
在每小题的备选答案中选出一个正确的答案)1、下列项目中属于流动资产的是(? ? )。
A、银行存款?????????????????B、短期借款?????????????????C、应付票据D、预提费用2、第一还款来源是指(? ? )。
A、借款人的资产变现收入??????????????????????B、借款人的正常经营收入C、借款人的担保变现收入?????????????????????D、借款人的对外筹资3、按贷款风险分类法借款人无法足额偿还贷款本息,即使执行担保,也肯定要造成较大损失的贷款应归为(? ? )。
A、正常???????????????????????B、关注????????????? ??????????C、次级D、可疑4、我国银行信贷管理实行控制融资总量及不同行业、不同企业融资额度的做法,叫做(? ? )。
A、集中授权管理???????????B、统一授信管理?????C、分级审批D、贷款管理责任制5、在贷款调查中,有别于债项评级的另一种评级叫(? ? )。
3000万元,固定资产1200万元,则其三季未的流动比率为(? ? )。
初级银行从业资格考试_个人贷款_真题模拟题及答案_第04套_背题模式

***************************************************************************************试题说明本套试题共包括1套试卷每题均显示答案和解析初级银行从业资格考试_个人贷款_真题模拟题及答案_第04套(140题)***************************************************************************************初级银行从业资格考试_个人贷款_真题模拟题及答案_第04套1.[单选题]( )是借款人为取得货币资金的使用权而支付给银行的价格。
A)固定利率B)贷款利率C)浮动利率D)存款利率答案:B解析:贷款利率是借款人为取得货币资金的使用权而支付给银行的价格,利息是货币所有者因暂时让渡一定货币资金的使用权而从借款人那里取得的报酬,实际上就是借贷资金的“成本”。
2.[单选题]下列不可以用于抵押担保的是( )。
A)借款人名下的股票B)借款人配偶名下的房产C)借款人就职医院的房产D)借款人名下的存单答案:C解析:C项,根据《担保法》规定,学校、医院等公益性事业单位公益财产,所有权不明、有争议的以及宅基地使用权不得设定抵押,共有财产的抵押须取得共有人的同意等,公司董事、经理不得以公司财产为个人提供抵押担保等。
3.[单选题]根据《物权法》,下列不得作为个人质押贷款质押物的是( )。
A)国债B)提单C)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D)应付账款答案:解析:D项,应付账款属于负债,不能作为个人质押贷款质押物。
4.[单选题]应收账款可用于申请( )。
A)抵押贷款B)质押贷款C)保证贷款D)信用贷款答案:B解析:根据《物权法》第二百二十三条,可作为个人质押贷款的质物主要有:汇票、支票、本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可以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应收账款;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出质的其他财产权利。
2022年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专业《民法学》期末试卷B(有答案)

2022年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专业《民法学》期末试卷B(有答案)一、单项选择题1、胡某于2006年3月10日向李某借款100万元,期限3年。
2009年3月30日双方商议再借100万元,期限3年。
两笔借款均先后由王某保证,未约定保证方式和保证期间。
李某未向胡某和王某催讨。
胡某仅于2010年2月归还借款100万元。
关于胡某归还的100万元,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A.因2006年的借款已到期,故归还的是该笔借款B.因2006年的借款无担保,故归还的是该笔借款C.因2006年和2009年的借款数额相同,故按比例归还该两笔借款D.因2006年和2009年的借款均有担保,故按比例归还该两笔借款2、刘婆婆回家途中,看见邻居肖婆婆带着外孙小勇和另一家邻居的孩子小园(均为4岁多)在小区花园中玩耍,便上前拿出几根香蕉递给小勇,随后离去。
小勇接过香蕉后,递给小园一根,小因吞食时误入气管导致休克,经抢救无效死亡。
对此,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刘婆婆应对小园的死亡承担民事责任B.肖婆婆应对小因的死亡承担民事责任C.小勇的父母应对小因的死亡承担民事责任D.属意外事件,不产生相关人员的过错责任3、贡某立公证遗嘱:死后财产全部归长子贡文所有。
贡文知悉后,自书遗嘱;贡某全部遗产归弟弟贡武,自己全部遗产归儿子贡小文。
贡某随后在贡文遗嘱上书写:同意,但还是留10万元给贡小文。
其后,贡文先于贡某死亡。
关于遗嘱的效力,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贡某遗嘱已被其通过书面方式变更B.贡某遗嘱因贡文先死亡而不生效力C.贡文遗嘱被贡某修改的部分合法有效D.贡文遗嘱涉及处分贡某财产的部分有效4、乙起诉离婚时,才得知丈夫甲此前已着手隐匿并转移财产。
关于甲、乙离婚的财产分割,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A.甲隐匿转移财产,分割财产时可少分或不分新华考B.就履行离婚财产分割协议事宜发生纠纷,乙可再起诉C.离婚后发现甲还隐匿其他共同财产,乙可另诉再次分割财产D.离婚后因发现甲还隐匿其他共同财产,乙再行起诉不受诉讼时效限制5、甲未经授权以乙的名义订立合同,该合同的性质为()。
质权、留置权

(一)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 (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三)质押财产的名称、数量、质量、状况; (四)质权的担保范围;
▲(五)质物移交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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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法司法解释》第八十六条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未按质押
合同约定的时间移交质物的,因
此给质权人造成损失的,出质人
权人将质物返还于出质人后,以其质权
对抗第三人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甲欠乙债100万元,甲与乙于3月1日定立书面质押 合同,以甲的5辆汽车质押,3月5日甲将5辆汽车开 到乙处交给乙以后,乙嫌保管汽车麻烦,于是与甲 商定,于4月5日将汽车返与甲占有。后甲于5月5日 将此5辆汽车出质给丙并交付给丙,向丙借款110万 元,债务偿还期亦在9月1日前。9月1日后,甲不能 偿还乙、丙之债。拍卖汽车得款120万元。 问:乙、丙如何实现其债权?
《担保法》的规定使动产质押权的生效与动产质
押合同的生效混为一谈。其明显的缺陷是如果出质
人恶意不交付质物,质权人没有请求其交付的权利, 因为合同尚未生效,只能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而非质 押责任。
(2)《物权法》之完善
《物权法》第二百一十二条 质权自出 质人交付质押财产时设立。
《物权法》将合同生效与质权生效区分开来。
3、质权的善意取得
无处分权人将其占有的他人之物为债权 人设定质权,如债权人为善意,可就该动产 取得质权。
《担保法司法解释》第八十四条 出质人以 其不具有所有权但合法占有的动产出质的,不知 出质人无处分权的质权人行使质权后,因此给动 产所有人造成损失的,由出质人承担赔偿责任。
《司法解释》 第八十四条
特户是指金融机构为出质金钱所开 的专用帐户。 封金是指封存的货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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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团贷款权利质押合同适用于出质人为个人的情形(可编辑) 合同编号:【银团质字年号】银团贷款权利质押合同出质人:身份证号码(出质人为自然人):质权人:牵头行: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支行代理行: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支行参加行(社):为确保(以下称“债务人”)与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支行(作为牵头行和代理行)、、、(作为参加行、社)共同签订的编号为【银团借字年号】的《人民币资金银团借款合同》(以下称“主合同”)的履行保障质权人债权的实现出质人自愿为债务人与质权人依主合同所形成的债务提供权利质押担保。 出质人、质权人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一致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定义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本合同中下列用语的定义如下:(一)出质人:指(二)牵头行:指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支行及其权利义务的合法承继人是本合同的质权人之一。 (三)代理行:指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支行及其权利义务的合法承继人是本合同的质权人之一。 (四)参加行(社):指在银团中除牵头行和代理行外参加银团为借款人提供贷款的银行(信用社)及其各自权利义务的合法承继人和受让人是本合同的质权人之一。 (五)质权人:指银团中包括牵头行、代理行和参加行(社)及其权利义务的合法承继人和受让人。 第二条 质押权利(一)出质人以本合同“质押权利清单”所列之权利设定质押。 (二)质权人实际接受的权利凭证、质权证书、质押证明文件或登记机关质押登记簿所表明的权利与“质押权利清单”记载的权利不一致的以质权人实际接受的权利凭证、质权证书、质押证明文件或登记机关质押登记簿所表明的权利为质押权利。 (三)若质押权利换发新的所有权或其他权利证书(明)导致本合同“质押权利清单”或者质权人收执的质权证书、质押证明文件与上述新的权利证书(明)或登记机关的登记簿相关记载不一致的出质人不得以此为由拒绝承担担保责任。 (四)出质人应保证质押权利的价值和有效性防止因超过规定的期限等其他事由导致质押权利贬值或失效。 质押权利价值增加的增加的部分仍作为质权人债权的质押担保。 (五)质权人有权收取质押权利所生孳息孳息作为质押权利的一部分与质押权利共同用于质权人债权的质押担保。 (六)如果质押权利的价值已经或者可能减少影响质权人债权实现出质人应按照质权人要求提供新的担保。 第三条 质押担保范围出质人承担担保责任的范围按以下第壹种方式确定。 壹:出质人承担的担保责任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包括全部本金)及利息(包括复利和罚息)、损害赔偿金、债务人应向质权人支付的其他款项(包括但不限于主合同涉及的安排费、代理费、手续费、电讯费及其他杂费等)以及质权人为实现债权和质权而支出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差旅费、律师费等)。 贰:出质人承担的担保责任的范围包括:本金(币种)(金额大写)及利息(包括复利和罚息)、损害赔偿金、债务人应向质权人支付的其他款项(包括但不限于主合同涉及的安排费、代理费、手续费、电讯费及其他杂费等)和质权人为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差旅费、律师费等)。 第四条质押权利的登记或交付与返还按照法律、法规规定需要办理质押权利登记的出质人和质权人应于本合同签订后日内到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登记部门办妥登记。 质押登记由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支行代表其他质权人和出质人共同办理质权人设定为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支行。 出质人应于质押登记完成当日将质权证书、质押登记文件正本原件及其他权利证书交质权人(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支行)持有。 质押权利担保的债务清偿完毕后出质人在支付了应由出质人承担的各项费用后有权要求质权人返还质押权利凭证。 出质人应当场验收如有异议应当场提出否则视为出质人无异议。 质押权利担保的全部债务清偿后质权人应协助出质人办理质押登记注销。 第五条责任承担(一)如果主合同不成立、不生效、无效、部分无效或被撤销、被解除且出质人与债务人不是同一人则出质人在本合同约定的担保范围内对债务人因返还财产或赔偿损失而形成的债务与债务人承担连带责任。 (二)如果质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变更贷款账号、还款账号、还款方式、用款计划、还款计划、起息日、结息日、在债务履行期限不延长的情况下变更债务履行期限的起止日)出质人同意对变更后的主合同项下债务承担担保责任。 但是质权人与债务人延长贷款期限或增加贷款金额未征得出质人同意的出质人仍对变更前的合同承担担保责任。 (三)质权人根据主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的利率政策变化而调整利率水平、计息或结息方式导致债务人应偿还的利息、罚息、复利增加的对增加部分出质人也承担担保责任。 (四)无论质权人对主合同项下的债权是否拥有其他担保(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保函、备用信用证等担保方式)不论上述其他担保何时成立、是否有效、不论质权人是否向其他担保人提出权利主张不论是否有第三方同意承担主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债务也不论其他担保是否由债务人自己所提供出质人的担保责任均不因此减免仍负有担保全部债权实现的义务质权人向出质人主张担保权利出质人不得提出任何异议。 (五)如果债务人或质权人发生改制、合并、兼并、分立、增减资本、合资、联营、更名等情形出质人仍承担担保责任。 (六)质权人将全部或部分债权转移给第三人或委托第三方履行其在主合同项下的义务的出质人仍承担担保责任。 (七)如果质权人与债务人变更主合同但未实际履行或变更主合同的行为未生效、无效、被撤销、被解除出质人仍按照本合同对质权人承担担保责任。 (八)如果出质人只为主合同项下的部分债务提供担保的在其承担担保责任后主合同项下的债务仍未获全部清偿则出质人承诺在向债务人或其他担保人行使代位权、撤销权、反担保等追索权时不得损害质权人利益并同意主合同项下债务的清偿优先于出质人代位权、撤销权、反担保等追索权。 如出质人已经行使代位权、撤销权、反担保等追索权取得了款项应首先用于清偿质权人尚未获偿的债权。 (九)如果出质人只对主合同项下的部分债务提供担保的则出质人同意在债务人清偿、质权人实现其他担保权利或任何其他原因导致主合同项下的债务部分消灭出质人仍应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在担保范围内对尚未消灭的债务承担担保责任。 (十)如果除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外债务人对质权人还负有其他到期债务质权人有权划收债务人在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所管辖的任何一个营业网点开立的账户中的款项首先用于清偿任何一笔到期债务出质人的担保责任不因此发生任何减免。 第六条第三方妨碍质押权利(或其项下动产)被国家或者其他第三方进行注销、没收、强制收回、查封、冻结、扣押、监管、扣划、留置、拍卖、强行占有、毁损如果质权人提出要求出质人应提供符合质权人要求的新担保。 质押财产发生前款情形后的剩余部分仍作为质权人债权的质押担保。 出质人因上述原因取得的赔偿金或补偿金应存入质权人指定的账户。 对于该赔偿金或补偿金出质人同意质权人选择下列方法进行处理并协助办理相关手续:(一)清偿或提前清偿主合同项下债务本息及相关费用(二)转为定期存款存单用于质押担保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本息及相关费用(三)经质权人同意用于修复质押权利项下财产以恢复其价值(四)向质权人指定的第三人提存(五)出质人重新提供符合质权人要求的担保后可将损害赔偿金自由处分。 第七条质押权利先于主合同债务到期以载明兑现或提货日期的权利出质的如兑现或提货日期先于债务履行期的质权人有权在债务履行期届满前兑现或提货。 所兑现的价款或提取的货物应存放于质权人指定的账户或场所。 出质人同意质权人选择下列任一方法进行处理并协助质权人办理有关手续。 (一)将提取的货物代替质押权利用于质押或抵押担保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本息及相关费用(二)兑现的价款、提取的货物进行变卖或拍卖后所得价款用于清偿或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或者转为定期存款存单用于质押担保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本息及相关费用(三)出质人提供符合质权人要求的新的担保后出质人可自由处分兑现的资金或提取的货物。 第八条质权的实现(一)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质权人有权依法处分质押权利:主合同项下全部或部分债务本金或利息履行期限届满质权人未受清偿的根据主合同的约定质权人可以提前实现债权的其他情形。 (二)出质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包括作为或不作为)妨碍质权人实现质权。 当出质人与债务人系同一人时质权人可以对出质人的质押权利之外的财产申请强制执行且不以放弃质权或先处分质押权力为前提条件。 (三)质权人处分质押财产所得价款在支付变卖或拍卖过程中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保管费、评估费、拍卖费、过户费、税费等)后优先用于清偿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剩余价款退还出质人。 (四)本合同《质押权利清单》记载的或出质人、质权人另行约定的质押权利的价值(下称“暂定价值”)均不表明质押权利的最终价值其最终价值为质权人处分质押权利所得价款在扣除各项税费后的净额。 若以质押权利抵偿质权人债权的上述暂定价值并不作为质押权利抵偿质权人债权的依据届时质押权利的价值应由出质人和质权人协商一致或依法公平评估确定。 第九条出质人危及质权人债权的救济措施(一)质权存续期间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