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证管理制度
医院工作证使用管理制度

一、总则
为了规范医院工作证的使用,保障医院正常秩序,维护医院形象,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工作证发放
1. 医院工作证由医院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发放和管理。
2. 凡在医院工作的人员,均需办理工作证。
3. 办理工作证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近期免冠彩色照片一张;
(3)所在科室出具的同意办理工作证的证明。
4. 医院人力资源部门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为申请人办理工作证。
三、工作证使用
1. 工作证是医院工作人员的身份证明,需随身携带,以备查验。
2. 工作证仅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转让他人。
3. 工作证如有遗失、损坏,应及时向人力资源部门报告,并办理补办手续。
4. 工作证如有以下情况,医院有权收回:
(1)工作证遗失、损坏未及时补办;
(2)工作证被他人冒用;
(3)工作证持有人被解聘、离职;
(4)工作证持有人违反医院相关规定。
四、工作证保管
1. 工作证持有人应妥善保管工作证,防止遗失、损坏。
2. 工作证不得折叠、涂改、污损。
3. 工作证持有人不得将工作证用于非法活动。
五、违规处理
1. 工作证持有人违反本制度规定,医院有权给予警告、罚款、解聘等处罚。
2. 工作证持有人如因工作证违规行为给医院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责任。
六、附则
1. 本制度由医院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七、其他
1.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医院相关规定执行。
2. 医院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本制度进行修订。
工作证规章制度

工作证规章制度工作证是指由雇主或组织颁发给员工或成员,用于证明其身份和职务的一种证件。
工作证规章制度是根据员工管理的需求和公司的内部要求而制定的一套规章制度。
本文将介绍工作证规章制度的内容和要求。
一、工作证的定义和用途工作证是公司或组织为了管理员工并确认其合法职责而颁发的一种证件。
工作证主要用途包括:1. 身份确认:工作证可以用于确认员工的身份,避免非法人员进入公司或组织。
2. 准入控制:工作证可以作为准入控制的一种手段,限制员工进入某些特定区域或场所。
3. 安全保障:工作证可以用于识别员工,确保工作场所的安全和秩序。
4. 工作权益:工作证可以作为员工享受公司内部福利和权益的凭证。
二、工作证的申领和使用规定1. 申领要求:员工在入职时需要提交个人相关材料,并按公司要求进行身份验证和背景调查。
2. 申领程序:员工提交申请后,由人力资源部门进行审批和制作工作证。
3. 工作证使用要求:员工需妥善保管工作证,不得私自转借、篡改、伪造或损坏工作证。
4. 工作证有效期:工作证一般设定有效期,在到期前员工需要进行续签或更新。
三、工作证的制作和样式要求1. 证件制作:工作证的制作需要高质量材料和严格的印刷工艺,以确保证件的清晰度和耐久性。
2. 证件内容:工作证上需要包括员工的姓名、照片、工号、部门、职务等基本信息,并附有公司或组织的标识。
3. 证件样式:工作证可以根据公司或组织的需求设计不同样式,例如可采用不同颜色或令牌以区分员工的不同级别或权限。
四、工作证的丢失和挂失处理1. 丢失报告:员工在发现工作证遗失后需立即向人力资源部门报告,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 挂失处理:人力资源部门将根据员工的丢失报告,立即注销原工作证,并重新办理新的工作证。
3. 补办手续:员工需要履行相关的补办手续,并承担相应的补办费用。
五、工作证的违规使用与处罚措施1. 违规行为:员工不得将工作证用于非法用途,不得伪造、篡改或盗用他人的工作证。
工作证管理规章制度

工作证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员工工作证管理工作,提高公司的管理效率和公司形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及公司相关规定,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员工的工作证管理工作。
第三条公司员工工作证是员工的身份凭证,具有辨识度高、防伪特征明显、易于核验的特点。
第四条公司员工工作证采用统一制式,包括员工姓名、工号、部门、职务等信息,并附有员工照片。
第五条公司员工工作证由公司人事部门负责发放、管理。
第六条公司员工如有丢失、损坏工作证的情况,需及时向人事部门申请补办。
第七条公司员工应妥善保管自己的工作证,不得私自涂改、转让或出借给他人使用。
第八条公司员工离职时,应将工作证归还给人事部门。
第二章工作证的发放第九条入职员工在入职之日起,应向人事部门申请办理工作证。
第十条入职员工须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以进行工作证的制作。
第十一条入职员工需提供近期免冠、正面、色彩照片一张作为工作证照片。
第十二条人事部门应当及时为入职员工制作并发放工作证。
第三章工作证的使用第十三条公司员工应随身携带工作证,在公司内、外工作期间随时出示。
第十四条公司员工应按照规定佩戴工作证,不得私自摘取或弄虚作假。
第十五条公司员工发现工作证有损坏或涂改等情况,应及时向人事部门报告并申请补办。
第十六条公司员工使用工作证要注意防丢失、防被盗,如有丢失情况,应及时向人事部门报告,并重新办理。
第四章工作证的管理第十七条人事部门应当建立完善的工作证档案管理系统,妥善保管员工工作证信息。
第十八条人事部门应每季度对员工工作证进行盘点核对,确保工作证的合法有效。
第十九条人事部门应当及时处理员工申请换发、补办工作证的事宜。
第二十条人事部门应当做好员工离职时的工作证交接工作,并办理工作证的注销手续。
第五章工作证的处置第二十一条公司员工离职时,应当将工作证及时归还给人事部门。
第二十二条员工离职时未及时归还工作证的,人事部门应当立即通报公司领导,对其进行相应处理。
工厂工作证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厂工作证管理,确保工作证使用的规范性和严肃性,保障员工合法权益,维护生产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厂所有员工及临时工作人员的工作证管理。
第三条工作证是员工在本厂工作的身份证明,具有法律效力。
员工在厂内工作期间必须携带工作证,并妥善保管。
第二章工作证的种类与发放第四条工作证分为以下几种:1. 员工工作证:适用于正式员工;2. 临时工作证:适用于临时工作人员;3. 外协人员工作证:适用于与本厂合作的外协单位人员。
第五条工作证的发放:1. 员工工作证由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发放;2. 临时工作证由人力资源部门与相关部门共同审核后发放;3. 外协人员工作证由采购部门与人力资源部门共同审核后发放。
第六条工作证的发放程序:1. 员工入职时,填写《员工工作证申请表》;2. 人力资源部门对申请表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制作工作证;3. 工作证制作完成后,通知员工领取。
第三章工作证的使用与保管第七条工作证的使用:1. 员工在厂内工作时必须佩戴工作证,不得转借他人使用;2. 工作证仅限本人使用,不得冒用他人工作证;3. 工作证遗失或损坏,应及时报告人力资源部门,并办理补办手续。
第八条工作证的保管:1. 员工应妥善保管工作证,不得遗失、毁坏;2. 工作证如有遗失或损坏,应及时报告并办理补办手续;3. 人力资源部门应定期检查工作证的使用与保管情况。
第四章工作证的回收与注销第九条工作证的回收:1. 员工离职时,必须将工作证交回人力资源部门;2. 临时工作人员工作期满或终止合同时,应将工作证交回人力资源部门;3. 外协人员工作期满或终止合同时,应将工作证交回采购部门。
第十条工作证的注销:1. 员工离职或被辞退时,人力资源部门应及时注销其工作证;2. 临时工作人员工作期满或终止合同时,人力资源部门应及时注销其工作证;3. 外协人员工作期满或终止合同时,采购部门应及时注销其工作证。
第五章罚则第十一条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一经查实,将按以下规定予以处罚:1. 遗失工作证不报告或补办手续的,处以100元罚款;2. 损坏工作证不报告或补办手续的,处以50元罚款;3. 转借他人工作证或冒用他人工作证的,一经查实,除追回工作证外,处以200元罚款;4. 拒不交回工作证的,一经查实,处以500元罚款。
企业中工作证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企业内部管理,规范员工行为,提高工作效率,保障企业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所有在职员工,包括正式员工、试用员工及临时工。
第三条工作证是员工身份的凭证,是员工进入企业各区域、参与企业活动的必要条件。
第二章工作证的种类与发放第四条工作证分为以下几种:1. 正式工作证:适用于正式员工;2. 试用工作证:适用于试用员工;3. 临时工作证:适用于临时工。
第五条工作证的发放与管理由人力资源部门负责。
第六条新员工入职后,由人力资源部门在办理入职手续时发放相应的工作证。
第七条工作证发放时,需填写《工作证发放登记表》,登记员工基本信息、工作证编号、发证日期等。
第八条工作证应包含以下内容:1. 员工姓名、性别、部门、岗位、工号;2. 工作证编号、有效期;3. 企业标志、单位名称、地址;4. 领证人签名。
第三章工作证的领取与归还第九条员工在领取工作证时,应认真核对个人信息,确认无误后签字确认。
第十条员工因工作需要离开工作岗位时,应将工作证归还给人力资源部门。
第十一条员工离职时,应在办理离职手续前将工作证归还给人力资源部门。
第四章工作证的挂失与补办第十二条员工不慎遗失工作证,应立即向人力资源部门报告,办理挂失手续。
第十三条人力资源部门在接到挂失报告后,应立即停止该工作证的效力,并告知员工办理补办手续。
第十四条员工办理补办工作证时,需提供以下材料:1. 挂失申请书;2.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 原工作证照片一张。
第十五条人力资源部门在收到补办申请及所需材料后,应在三个工作日内办理补办手续,并发放新工作证。
第五章工作证的更换与更新第十六条工作证的有效期为五年,到期后需更换新工作证。
第十七条人力资源部门在提前一个月向员工发送《工作证更换通知》,告知员工更换工作证的相关事宜。
第十八条员工在接到更换通知后,应在规定时间内将旧工作证归还给人力资源部门,并领取新工作证。
第十九条人力资源部门在收到旧工作证后,应及时更换新工作证,并做好登记工作。
公司内部工作证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内部管理,规范员工行为,保障公司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包括正式员工、临时工及实习人员。
第三条公司内部工作证是员工在公司工作期间的身份证明,具有法律效力。
第二章工作证发放与管理第四条工作证由公司人力资源部门统一负责管理,包括发放、回收、更换和销毁等工作。
第五条新员工入职后,需在一个月内办理工作证。
办理时需提交以下材料:1. 填写完整的工作证申请表;2. 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两张;3.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 其他公司规定的相关材料。
第六条工作证发放标准:1. 正式员工:办理工作证后,须佩戴在规定位置,不得私自转借他人;2. 临时工及实习人员:根据工作性质,可申请办理工作证,但需注明有效期限。
第七条工作证更换:1. 工作证损坏、遗失或个人信息变更的,应及时向人力资源部门申请更换;2. 更换工作证时,需提交原工作证及申请表、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
第八条工作证回收:1. 员工离职、退休或因其他原因离开公司时,须将工作证交还人力资源部门;2. 人力资源部门在回收工作证时,应进行核实,确认无误后,方可收回。
第三章工作证使用与保管第九条员工在使用工作证时,应遵守以下规定:1. 不得将工作证转借他人;2. 不得利用工作证进行违法活动;3. 不得将工作证用于与工作无关的事项。
第十条员工应妥善保管工作证,不得遗失、损坏或擅自丢弃。
第四章罚则第十一条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司给予警告、记过、降职、辞退等处分:1. 故意损坏、遗失工作证;2. 将工作证转借他人;3. 利用工作证进行违法活动;4. 擅自丢弃工作证。
第十二条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公司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五章附则第十三条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五条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法院工作证使用管理制度(2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法院工作证的管理,规范法院工作人员的使用行为,确保法院工作证的使用安全、有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院所有持有法院工作证的在职工作人员。
第三条法院工作证是法院工作人员身份的凭证,是履行职责、执行公务的必备证件。
第四条法院工作证的使用和管理应当遵循合法、规范、高效、安全的原则。
第二章法院工作证的发放与收回第五条法院工作证的发放:1. 新录用或调入我院的工作人员,经人事部门审核批准后,由政治部统一办理法院工作证。
2. 因工作需要,经部门负责人同意,政治部可办理临时法院工作证。
3. 法院工作证应当严格按照一人一证的原则发放。
第六条法院工作证的收回:1. 工作人员因退休、调离、辞退等原因离开我院,应将法院工作证交还政治部。
2. 工作人员因违纪违法被停职、免职、辞退等,应当立即收回法院工作证。
3. 法院工作证遗失或损坏,应立即向政治部报告,并由政治部办理补发手续。
第三章法院工作证的使用第七条法院工作证的使用范围:1. 在我院内部执行公务、参加会议、参加培训等。
2. 在我院外执行公务、参加法律援助、调解等。
3. 在我院授权的其他场合使用。
第八条法院工作证的使用规定:1. 工作人员必须随身携带法院工作证,并在执行公务时出示。
2. 工作人员不得转借、出租、抵押或非法转让法院工作证。
3. 工作人员不得使用他人法院工作证或伪造、变造法院工作证。
4. 工作人员不得利用法院工作证进行不正当利益交换或谋取私利。
5. 工作人员不得擅自涂改、销毁或擅自制作法院工作证。
第四章法院工作证的保管与维护第九条法院工作证的保管:1. 工作人员应妥善保管法院工作证,不得遗失或损坏。
2. 工作人员不得将法院工作证放置在潮湿、高温、易损的场所。
3. 工作人员不得将法院工作证与其他物品混放,以防遗失或损坏。
第十条法院工作证的维护:1. 工作人员应定期检查法院工作证,如有损坏应及时报告政治部。
公司临时工作证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临时工作证的管理,确保公司内部安全与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临时工作人员,包括实习生、兼职人员、临时用工等。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规范临时工作证的申领、使用、保管和回收,确保临时工作人员在公司内部合法、有序地开展各项工作。
第二章申领与发放第四条临时工作证的申领条件:1. 申请人需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学历证明等相关材料;2. 申请人需经过公司相关部门的审核,符合公司相关岗位要求;3. 申请人需签订《临时工作协议》。
第五条临时工作证的发放:1. 人力资源部负责审核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并核发临时工作证;2. 临时工作证有效期为一个月,可根据工作需要延期;3. 临时工作证需在有效期内使用,过期无效。
第三章使用与保管第六条临时工作证的使用:1. 临时工作人员需在规定的工作区域和时间内使用临时工作证;2. 临时工作人员不得将临时工作证转借他人使用;3. 临时工作人员需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维护公司形象。
第七条临时工作证的保管:1. 临时工作人员应妥善保管临时工作证,不得遗失;2. 临时工作人员离开公司时,应将临时工作证交还人力资源部;3. 临时工作证遗失,应及时报告人力资源部,办理补办手续。
第四章收回与注销第八条临时工作证的收回:1. 临时工作人员离职或工作结束后,需将临时工作证交还人力资源部;2. 人力资源部在收回临时工作证时,应检查工作证是否完好无损;3. 人力资源部将收回的临时工作证进行登记、归档。
第九条临时工作证的注销:1. 临时工作证在有效期内如出现损坏、遗失等情况,需重新申领;2. 临时工作人员离职或工作结束后,人力资源部将注销其临时工作证;3. 注销的临时工作证需妥善保管,不得随意丢弃。
第五章奖励与处罚第十条对遵守本制度,表现优秀的临时工作人员,公司给予一定的奖励。
第十一条对违反本制度,造成不良影响的临时工作人员,公司给予相应的处罚。
第六章附则第十二条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工作证管理制度•相关推荐工作证管理制度(精选8篇)在现实社会中,人们运用到制度的场合不断增多,制度具有使我们知道,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惩恶扬善、维护公平的作用。
拟起制度来就毫无头绪?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工作证管理制度(精选8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工作证管理制度1为规范公司《工作证》的使用管理,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1、工作证只限本人使用,不得涂改转借他人。
2、员工不带工作证不准进厂。
3、员工因岗位调整或职务变更须交回旧证并更换新证。
4、员工不佩带胸卡发现一次罚款10元。
5、遗失本证必须补办并交补办工本费10元。
6、凡辞工或解除合同者,必须将工作证交回人力资源部。
7、本办法自20xx年x月x日起执行。
工作证管理制度2为理顺工牌流程,规范员工工牌的日常管理,特制订本规定,本规定所指工牌指所有员工的工号牌。
本规定适用于所有部门。
一、职责分工(一)公司行政人事部是工牌管理的归口管理部门,具体负责工牌的制作和各项目工牌的管理。
(二)各部门负责本部门员工工牌的管理。
(三)行政人事部负责对员工工牌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二、工牌的制作及分发(一)工牌制作流程图制作名单工牌发放(二)具体要求:1.各部门将需制作工牌的人员名单交公司行政人事部(名单内容包括制作人数、员工姓名、所在部门及岗位)。
2.根据公司确定的工牌样式和各部门提供的人员名单,公司人事行政部进行工牌的制作(工号牌内容包括公司名称、员工照片、工号)3.公司行政人事部制作完毕,分发至各部门,并形成制作记录。
4.各部门负责人进行工牌发放,形成《工牌分发/回收记录》,并上交于行政部。
三、工牌的管理(一)工牌的使用1.工牌只限于员工本人使用,要珍惜、爱护、妥善保管,不得转借、送人等。
2.工作期间须佩戴工牌,佩带于工服左上方。
3.严禁出现乱戴及损坏现象。
4.使用中发现问题,及时向行政人事部反馈。
(二)工牌换发/补充1.工牌遗失或损坏的,由部门负责人签批意见确认后,到行政人事部登记,给予更换;工牌遗失的需缴纳10元工牌成本费后方可办理新的工牌。
2.各部门每月回收及新增发放的工牌需形成记录,各部门每月对本部门遗失、损坏、新增工牌数量进行统计,将名单报公司行政人事部,由行政人事部为其更换、发放新的工牌,并做好记录。
(三)离职员工工牌管理员工离职时,需将工牌交行政人事部,相关负责人签字确认,并做好记录。
如果出现工牌遗失的需缴纳10元工牌成本费。
(四)回收工牌的再利用回收的工牌需重复使用,部门回收的工牌由部门回收后,统一上交行政人事部,由行政人事部妥善保管。
四、工牌的更换(一)使用年限根据工牌使用情况,使用年限为2年。
(二)到期工牌更换程序根据工牌使用年限,到期后,破损严重,以致影响对客服务质量时,各部门可提出工牌更换申请,报公司行政人事部审核后,经物业领导审批,由行政人事部负责进行工牌的更换。
五、工牌的检查及处罚(一)行政人事部每月对各部门员工工牌的使用情况进行抽查。
(二)对员工进行检查时,发现未佩带工牌且经提醒之后仍然多次未佩带工牌给予20元经济处罚。
工作证管理制度3考勤管理规定一、工作时间:8:30-17:30(12:00-2:30为用膳时间)(某些岗位因工作及业务情况可另定工作时间,但需报公司人事部备查)。
二、执行上下班打卡制度,确因工作关系不能签到者,由部门领导签字认可,任何员工不能代替别人打卡,一经发现,扣发当天工资。
三、员工外勤必须高效率办事,不得无故逗留,闲游在外,确因工作耽误须用电话向部门负责人告之。
四、迟到/早退5分钟内口头警告;迟到/早退5分钟以上每分钟扣款1元,累计计算;多次迟到/早退经教育不改,给予解聘。
五、员工因病(凭医生证明)、因事需要请假,需经部门经理批准,权限两天;5天以上需公司人事部批准。
六、当月旷工一天记小过处分;旷工两天记大过处分;连续旷工3天按自动离职处理。
七、各部每月25日将考勤情况上报给公司人事部。
工作证管理规定一、工作证只作内部管理使用,对外无效;二、工作证不得伪造、涂改及转借;三、工作证可以旧换新,室外工作人员3个月及室内工作人员6个月可更换一次,不到月份更新;则需扣除工本费5元;四、员工调职或调整职位时,须及时更换工作证;五、工作证不得遗失,否则在职人员扣款10元,离职员工扣款20元。
工作证管理制度4工牌是医院对员工确认的标志,也是方便工作、便于监督的需要。
为实现规范管理,树立医院窗口形象,展示员工的精神面貌,要求全体员工佩戴工牌上班。
现就有关工牌管理作出如下规定,希望全体员工共同遵守。
一、工牌是医院员工的身份象征,全体员工应以高度的荣誉感和责任心加以爱护,保持工牌的整洁。
二、员工在工作时间,于工作场合及医院要求的其它场合必须佩戴工牌。
三、员工佩戴工牌情况由员工所在部门负责监督考核。
院办公室每月对佩戴工牌情况进行抽查。
四、工牌由医院企划部负责制作和发放,由个人负责领取,领取时进行登记。
五、员工应妥善使用、保管工牌,如有损坏,及时到医院企划部进行更换;若丢失,应及时补办新工牌,补办的新工牌费用由员工自理,每个收取工本费5元。
六、员工离职(岗)时须将工牌及时交回至院办公室。
如未交回者,处以罚款50元。
七、凡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将依据情节轻重及后果严重程度给予批评教育、经济处罚或相应处置:1、无正当理由工作期间未佩戴工牌的;2、故意损坏或恣意涂改工牌的;3、将工牌转借他人使用的;4、利用工牌在外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或非法事情的。
八、员工工作岗位调动时,本人应及时到企划部更换新工牌。
九、本规定自20xx年2月1日起执行,其修改和解释权归院办公室。
工作证管理制度5为了加强管理,提高服务质量更好地体现出酒店员工的职业风范,凡员工上岗必须佩带工牌。
1、发放范围:在酒店任职的正式员工试用期人员和实习生。
2、部门经理级及以上人员佩带集团标志。
3、部门经理级以下人员佩带工牌,以贡英文名为主,牌面上人员工本人的工号及部门。
4、试用期内人员及实习生佩带“trainee”牌。
5、员工在工作岗位上必须将工牌端正地佩带于左上胸。
6、凡不佩带工牌者将处以罚款。
7、不得互换工牌,凡发现佩带其他员工工牌者,将给予警告,并处以罚款。
8、佩带一年以上,磨损不能使用的`工牌在更换时不收费。
佩带不足一年因磨损不能使用的工牌,视磨损程序收取一定的工本费。
9、凡属丢失或故意损坏的需要更换工牌者需要缴纳工本费。
10、离职人员需将工牌交回人事部,不能交回者需在工资中扣回工本费。
工作证管理制度6为规范公司员工工牌标准,树立公司的统一形象,进一步完善管理制度,特制定本办法。
一、工牌组成:员工工牌由公司logo、公司名称、个人照片、姓名、部门、职务、编号、签发日期七部分组成,并依顺序编号,与员工工卡对应。
二、工牌识别:统一贴免冠1寸照片、盖公司行政人事部章后(工牌背面)生效。
部门经理以上(含部门经理,厂部生产部经理)采用红色吊绳皮质吊牌;厂部(生产部、品管部、工程部、仓库、采购部)主管、办公室职能部门(财务部、行政人事部、研发部、业务部)工作人员、厂部(品管部、工程部、采购部)工作人员采用蓝色吊绳皮质吊牌;厂部生产部组长、领班,员工采用白色卡套(因考虑实际情况后,厂部仓库员工、厂部生产部五金丝印组领班、员工采用蓝色吊绳白色卡套)。
三、办理流程:新员工入职手续办理七个工作日后将配发员工工牌,员工工牌中员工编号由行政人事部依据员工序号与工卡同步编制。
四、管理要求:1、工牌属卡套的一律配戴在左胸前、属吊牌的一律佩带在胸前,不得挂于腰际或以其外衣遮盖,违者以未配工牌处理;2、上班时间(包括外出),员工必须配戴工牌;3、员工离职时工牌应缴回,否则将赔偿20元;4、工牌有遗失或损坏,应通知行政人事部补发,每个扣缴工本费10元;如为故意损坏,并记小过一次。
因公损坏时应报请部门经理签证后,交行政人事部补发;5、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视情节轻重予以适当处分、解雇或者移交司法机关:利用工牌在外作不正当的事情者;将工牌借给非本公司同仁,在外破坏本公司名誉或肇事者。
6、各部门负责人应督促所属员工配戴工牌,并由行政人事部负责追踪考核工作,未配戴者每月第一次警告,第二次起每次罚款5元,第三次(不含)以上者,除罚款外,每次记申诫一次,部门负责人负连带处分。
7、公司外来人员(包括客户、供应商、快递公司人员、送货人员、退货人员等)进入公司统一到前台领取临时工牌或者贵宾卡佩带,采用谁接待谁负责的原则(追查不到个人由部门负责人承担责任),外籍客户除外。
违者以未佩带工牌处理。
8、除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免于佩带工牌外,凡属公司员工一律佩带工牌上班。
执行日期:本规定20xx年从8月6日——9日开始试行,从20xx 年8月10日开始执行。
以前管理规定、制度、规章与本办法有抵触的地方以本办法为准,没有抵触的继续遵照执行。
工作证管理制度71、发放范围:在酒店任职的正式员工、试用期人员和实习生。
2、类别和牌面标志:(1)酒店正式员工、试用期人员佩戴工牌,上边标注山东金马大厦,下边标注部门名称及工牌号。
(2)实习生佩戴实习名牌,名牌标明中文姓名、部门及一寸免冠照片。
3、工牌佩戴注意事项:(1)员工在工作岗位上必须将工牌端正的佩戴于左上胸。
(2)凡不佩戴工牌将处以罚款,并填写《处罚单》,给予警告,并处以罚款。
(3)正常磨损不能使用的工牌,更换时不收费。
(4)凡属丢失不能使用的工牌,更换时不收费。
(5)凡属丢失或故意损坏需要更换工牌者,不能交回者及离店1个月以上交回工牌须交纳工本费。
4、发放程序:新入职员工在人力资源部办理入职手续后,由人力资源部主管对工牌号及员工情况登记后,将工牌发放给员工。
工作证管理制度8为维护xx物业管理处整体形象,便利员工正常工作,提高服务质量,落实岗位责任制,特制定本暂行规定。
一、员工工牌编号原则1、员工工牌编号为四位数,第一位为部门代码,后三位为序号。
2、员工工牌的质地与规格统一由行政办公室确定制作,负责登记发放。
3、部门代码规定如下:1)行政办公室2)物业部3)保安部4)工程部5)财务部6)保洁部二、员工工牌佩带及管理规定1、员工工牌编号为终身编号,行政办公室负责对员工佩带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员工上岗须佩带工牌,工牌要戴在左胸前,不得歪戴,插入兜内,更不允许转借。
3、因职务或岗位变化,员工应到行政办公室办理更换工牌手续,交回旧牌,制发新牌。
4、员工工牌丢失后要及时写出书面检查,经本部门经理签字后报行政办公室补发,补发费10元。
员工工牌丢失、转借期间造成一切损失,由员工本人负责。
5、员工离职须将工牌交回行政办公室,方可办理其它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