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挂靠项目管理办法资料

最新挂靠项目管理办法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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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靠项目管理办法

一、挂靠的资格审查及确认

(一)挂靠单位的资格条件

1、在本省范围内登记在册的建筑装饰(或相关行业)企业。

2、由公司中层以上管理者作为担保人或推荐人。

3、项目经理应具有相关工作经验5年以上,并具备二级以上注册

建造师证书。

4、具有一定的与挂靠项目所要求的经济实力。

(二)挂靠个人的资格条件。

1、在建筑装饰行业从事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

2、由公司中层以上管理者作为担保人或推荐人。

3、项目经理应具有相关工作经验10年以上。

4、具有一定的与挂靠项目所要求的经济实力。

(三)资格认定

在挂靠单位(人)提出申请之后,公司组织相关人员对所提出的申请进行严格的审查,不符合挂靠条件予以取消挂靠资格,符合挂靠条件则予以挂靠并准备签订《内部承包合同》。

二、合同签订及管理

根据挂靠单位(人)提供的工程概况及相关信息资料,公司组织

专业人员对挂靠项目进行现场实地考察,考察合格后,正式与建设方签订《施工合同》。

签订施工合同后三日内,参照本管理办法与挂靠单位(人)签订《内部承包合同》。

三、风险担保

项目确定挂靠后,担保人、项目负责人均需与公司签订风险承包协议,项目负责人对公司负全责,担保人或推荐人负连带责任。项目出现问题,项目负责人逃避或无法承担责任时,由担保人或推荐人负全责。当项目负责人无力承担风险时,担保人或推荐人需以其资产作抵。

四、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管理

(一)挂靠单位(人)应严格执行国家及地方政府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制订安全生产目标。(二)坚持“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方针,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落实安全技术措施,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三)坚持例行安全检查制度,做好安全记录并建立安全台帐。(四)保持施工现场清洁卫生,做好各项文明施工的具体工作。五、工程质量管理

(一)挂靠单位(人)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建筑工程规范和标准,严格执行公司的质量管理制度及施工质量规范、标准。并应严格按审定的

施工图进行施工。

(二)主动接受当地行政主管部门的质量检查,以及建设、监理、设计、总包单位等现场监督和指导;主动接受公司有关职能部门的检查、指导。

(三)严格按图施工,抓好施工工艺流程、质量标准和施工图等技术交底工作,对重点质量疑难问题要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技术攻关。(四)坚持例行的质量检查,按程序重点检查隐蔽工程,做到资料手续健全。

六、工程施工进度管理

(一)挂靠单位(人)根据公司与建设方签订的《施工合同》所要求的工期安排编制施工进度计划总表。

(二)根据施工进度计划总表,科学合理的编制分部、分项工程施工进度计划,编制旬、月、季施工进度计划、劳动力安排计划、资金计划、材料采购计划等。

七、技术资料及档案信息化管理

挂靠单位(人)做好工程资料的积累、整理和归档工作。归档资料必须及时、真实、完整、整理成册并建立电子文档格式作为公司留底存档。

挂靠项目管理办法

挂靠项目管理办法 一、挂靠的资格审查及确认 (一)挂靠单位的资格条件 1、在本省范围内登记在册的建筑装饰(或相关行业)企业。 2、由公司中层以上管理者作为担保人或推荐人。 3、项目经理应具有相关工作经验5年以上,并具备二级以上注册 建造师证书。 4、具有一定的与挂靠项目所要求的经济实力。 (二)挂靠个人的资格条件。 1、在建筑装饰行业从事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 2、由公司中层以上管理者作为担保人或推荐人。 3、项目经理应具有相关工作经验10年以上。 4、具有一定的与挂靠项目所要求的经济实力。 (三)资格认定 在挂靠单位(人)提出申请之后,公司组织相关人员对所提出的申请进行严格的审查,不符合挂靠条件予以取消挂靠资格,符合挂靠条件则予以挂靠并准备签订《内部承包合同》。 二、合同签订及管理 根据挂靠单位(人)提供的工程概况及相关信息资料,公司组织专业人员对挂靠项目进行现场实地考察,考察合格后,正式与建设方签订《施工合同》。 签订施工合同后三日内,参照本管理办法与挂靠单位(人)签订《内部承包合同》。 三、风险担保

项目确定挂靠后,担保人、项目负责人均需与公司签订风险承包协议,项目负责人对公司负全责,担保人或推荐人负连带责任。项目出现问题,项目负责人逃避或无法承担责任时,由担保人或推荐人负全责。当项目负责人无力承担风险时,担保人或推荐人需以其资产作抵。 四、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管理 (一)挂靠单位(人)应严格执行国家及地方政府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制订安全生产目标。 (二)坚持“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方针,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落实安全技术措施,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三)坚持例行安全检查制度,做好安全记录并建立安全台帐。(四)保持施工现场清洁卫生,做好各项文明施工的具体工作。 五、工程质量管理 (一)挂靠单位(人)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建筑工程规范和标准,严格执行公司的质量管理制度及施工质量规范、标准。并应严格按审定的施工图进行施工。 (二)主动接受当地行政主管部门的质量检查,以及建设、监理、设计、总包单位等现场监督和指导;主动接受公司有关职能部门的检查、指导。 (三)严格按图施工,抓好施工工艺流程、质量标准和施工图等技术交底工作,对重点质量疑难问题要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技术攻关。(四)坚持例行的质量检查,按程序重点检查隐蔽工程,做到资料手续健全。 六、工程施工进度管理 (一)挂靠单位(人)根据公司与建设方签订的《施工合同》所要求

挂靠工程项目管理规定

挂靠工程项目管理规定内部编号:(YUUT-TBBY-MMUT-URRUY-UOOY-DBUYI-0128)

挂靠项目管理办法(初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完善我局项目管理机制,规避简单挂靠的违法性和巨大风险,解决“管理缺位”造成的质量安全问题,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局属各单位(以下简称各单位)严禁简单的挂靠制度,切实将简单挂靠纳入企业内部承包体系,强化施工管理特别是质量管理,从根本上解决“管理缺位”的问题,就是要做到挂靠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核算负责人、质管人员、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是本单位人员,形成人员、制度和责任三落实的管理格局。 第二章资格审查 第三条各单位成立项目管理部,为挂靠单位及个人的归口管理部门。 第四条项目管理部首先对要求挂靠单位及个人主要情况(资质、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经济实力等)、工程概况等进行了解及筛选,然后纳入各单位会议确认是否予以挂靠。 第五条各单位确认予以挂靠单位及个人,须将所在单位资质文件、职称证、身份证、工程施工图纸、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机构体系表及相关人员联系表等复印件交各单位项目管理部予以备案(查原件)。 第六条各单位中层以上管理者作为担保人或推荐人。 第三章合同管理 第七条各单位要制订挂靠项目合同示范文本,以指导合同的洽商和履约管理。

第八条根据挂靠单位及个人提供的工程概况及相关信息资料,项目管理部要对挂靠项目进行现场实地考察,书面上报各单位审批。 第九条各单位财务部门和法务部门要在签订合同之前认真审核相关预算和违约责任。 第十条项目管理部组织相关部门对其合同进行评审。 第十一条合同签订时,挂靠单位及个人需用现金向各单位交付工程造价10%的风险抵押金(其中包含工期、质量、安全保证金),挂靠单位及个人未能全面履行合同或中途悔约,抵押金罚没。 第十二条以各单位的名义承接的挂靠项目,必须服从项目管理部对项目现场的管理,凡以各单位二级公司名义与发包方签订的协议,挂靠单位及个人必须无条件执行协议条款及本项目相关的其他协议。 第十三条严禁挂靠单位及个人将项目再进行转让、分包。 第十四条合同中明确挂靠单位及个人负责范围和职权范围。 第十五条各单位要保留合同解释权和解除权,在于取得主动,控制风险和损失。 第四章经营管理 第十六条挂靠单位及个人应严格遵守《劳动法》、《合同法》等相关法律以及地方政府的相关法规,并严格执行各单位对施工队伍的有关管理制度。 第十七条挂靠单位及个人应及时按规定办理施工队伍及工人的相关保险事宜。 第十八条挂靠单位及个人应加强用工管理,办好进场人员的用工审批,做到身份证、务工卡、计生证、暂住证和特殊工种操作证等证件齐全。

挂靠工程项目财务管理办法

承包(挂靠)工程项目运行 财务管理方案 辽宁奥华集团 二O一O年九月二十三日

为了保证奥华集团(下称集团)承包工程(挂靠)项目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有效通畅、全面完整和及时准确,依据国家关于施工企业会计制度,结合工程承包(挂靠)项目的实际可操作性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承包工程(挂靠)项目的定性 1、承包工程(挂靠)项目的性质确认 对本集团所承缆的工程施工项目,凡是在工程承包合同中以本集团辽宁远大消防工程有限公司(下称远大公司)独立承包和以挂靠总承包方企业名义由本集团全权代位,参加招、投标活动所中标工程施工项目,与业主或总承包方签订《工程项目施工承包(分包)合同》,直接由本公司全面组织施工和对所承包或挂靠工程项目的技术、质量、工期、造价结算、损益风险等独立自行组织完成的工程施工项目,定性及确认为本集团公司的承包(挂靠)工程项目。本方做为乙方。同时包括远大公司与被挂靠企业公司另行签署工程施工合作约定及收益、费用分配关系的协议。对以远大公司向外委托施工单位施工并签订施工合同(协议)的工程项目的定性为分包工程项目。本方做为甲方。 2、本方案的管理范围及内容 本方案管理范围为直辖按前所定性的所有承包(挂靠)工程项目。管理内容包括实施所承包(挂靠)工程项目的全部财务核算和造价结算财务业务的事项。 二、项目承包(挂靠)合同“价款支付和财务相关条款”的确认 工程施工项目经集团(或代位)中标完成后,进入合作双方签订工程施工合同程序,由远大公司做为主管行政部门按照集团总经理的意志和权

利进行职能管理和操作,完成合同文本制作、内部会签和外部签订程序。事后即时向集团财务部提交所签订合同原件一份;由财务部对合同主体关系进行确认,并根据本公司所在合同主体(或代位)一方的合同条款按照本方案规定,对工程项目建立进行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程序及模式。 1、确定总承包方(或业主)为发包人甲方,做为本公司承包(挂靠)施工项目的对方,按照合同规定期量向总承包方进行施工中间和竣工验收,申报审核预、结算书等,按合同规定向总承包方即时收回应支付工程价款; 2、属挂靠性质的工程项目,确定承包方为本公司的被挂靠方,由本公司代位行使合同规定的与总承包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按合同规定执行施工作业任务和取得工程价款。 3、确认本公司做为挂靠方与被挂靠方的权利关系,以双方签订《合作约定(分包)协议》的方式,由本集团公司向其支付管理费用和按照合同要求标准组织施工和过程管理。本《合作约定(分包)协议》主体为甲方(被挂靠方---某公司)和乙方(挂靠方---远大公司)构成,被挂靠方即为《工程施工项目合同》签订主体中的承包方又是《合作约定协议》中的甲方;挂靠方即为《合作约定协议》中的乙方,亦是本集团公司一方---远大公司。 4、按照前述的《合作约定(分包)协议》规定确认,由本公司代位甲方在《工程施工项目合同》中的承包方直接向总承包方(或业主)履行权利和义务。 5、对本集团公司所承包(挂靠)的工程施工项目,工程合同一经签

工程项目挂靠财务管理操作及制度简述知识分享

工程项目挂靠财务管理操作及制度简述

工程项目挂靠财务管理及操作简述 一、分类:分包,转包 分包,简单点,我公司有建筑总承包资质,中标1000万工程,拿出200万给另一个建筑公司,我会给业主开1000万的建筑发票,200万的建筑公司也会给我开建筑发票。总包以分包开来的发票金额进行营业额抵减并申报纳税。【文号:《营业税暂行条例》第五条规定,纳税人的营业额为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是,下列情形除外:…(三)纳税人将建筑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以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其支付给其他单位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营业额】;建筑公司还可能涉及劳务分包合同等,这种严格讲不算分包,有的劳务公司开具劳务发票,其实构成了成本,如果有的开的建筑业发票(和自己开给业主的票一个类型),就进行抵减。 转包,最直接的表现,中标1000万,转给他人1000万;借用资质。违反建筑法,但是税务上管不了那么多,但是实务中这个情况那是基本都是这个啊。《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七十八条第三款规定:“本条例所称转包,是指承包单位承包建设工程后,不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和义务,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给他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给他人承包的行为。” 二、财务交底书。(见附件) 交底对存在挂靠业务的单位财务部来说,相当重要。必须在中标后(中标后需要在数日内付履约保证金,履约保函之类,肯定会通过财务部门,所以财务部也是知道此项目中标的),公司的相关部门需及时通知与挂靠人签订内部承包或者施工的协议(不能久拖)。切记要将这个打印出来交给挂靠人,让对方拿回去认真看,避免以后产生办款的纠纷,发票纠纷等。总之需要在工程开工的左右将交底给对方。 三、挂靠管理多种方式:(主要侧重财务上) 1、简单化。不管工程大小,开立一般账户(临时账户)工程款从公司账上过,扣除较高所得税(一般2.5%-3%,按照收到款一次,扣一次,以实际到账扣相应),管理费(一般 1.5%),不提供发票,直接付给对方任意账号。质保期一过,销户。完事 2、正规做账,提供发票。扣除所得税,管理费后余额,全额提供成本发票(虽说用不完,你总要做多一点利润,调剂其他项目,补给自营项目),完税税票也可做提款用。发票的提供比例,根据工程项目的变化而变化,大体了解该项目的施工内容构成。

挂靠施工队管理办法--

挂靠施工队管理办法(草案) 一、总则 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内部管理机制,提高公司适应激烈的市场竞争能力,大力拓展公司在电力建设行业的市场份额,努力完成公司制订的各项经营目标,特制订本管理办法(草案)。 二、挂靠单位(人)的资格审查及确认 (一)、挂靠单位的资格条件 1、在湖北省范围内登记在册的建筑施工企业(二级以下)。 2、本公司中层以上管理者作为担保人或推荐人。 3、项目经理应具有相关工作经验5年以上,并具备二级以上(含二级) 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证书。 4、具有一定的与挂靠项目所要求的经济实力。 (二)、挂靠个人的资格条件。 1、在建筑施工行业从事10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 2、本公司中层以上管理者作为担保人或推荐人。 3、项目经理应具有相关工作经验10年以上,并具备一级项目经理或注 册建造师证书。 4、在本公司工作过的员工挂靠公司,其项目经理应具有相关工作经验5 年以上,并具备二级以上(含二级)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证书。

5、具有一定的与挂靠项目所要求的经济实力。 (三)、资格认定 在挂靠单位(人)提出申请之后,公司主管工程的副总组织相关部门对所提出的申请进行严格的审查,并作出决定。 1、若挂靠单位(人)不符合挂靠条件予以取消挂靠资格。 2、若挂靠单位(人)符合挂靠条件则予以挂靠并准备签订“内部施工承 包合同(A)”。 三、合同签定及管理 根据挂靠单位(人)提供的工程概况及相关信息资料,由工程管理部组织专业人员对挂靠项目进行现场实地考察,并与业主、设计单位进行深入的接触、洽谈后,书面上报公司分管副总,待分管副总审批后,正式与业主签定“施工合同”。 公司与业主签定合同后七日内,由工程管理部参照本管理办法负责与挂靠单位(人)签定“内部施工承包合同(A)”。 工程管理部根据公司规定将合同原件一份上交公司行政副总存档、一份留工程管理部存档,其他部门备留复印件。 四、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管理 (一)、挂靠单位(人)应严格执行国家及地方政府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制订安全生产目标。

挂靠工程项目财务管理办法

. 承包(挂靠)工程项目运行 财务管理方案 奥华集团 二O一O年九月二十三日

为了保证奥华集团(下称集团)承包工程(挂靠)项目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有效通畅、全面完整和及时准确,依据关于施工企业会计制度,结合工程承包(挂靠)项目的实际可操作性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承包工程(挂靠)项目的定性 1、承包工程(挂靠)项目的性质确认 对本集团所承缆的工程施工项目,凡是在工程承包合同中以本集团远大消防工程有限公司(下称远大公司)独立承包和以挂靠总承包方企业名义由本集团全权代位,参加招、投标活动所中标工程施工项目,与业主或总承包方签订《工程项目施工承包(分包)合同》,直接由本公司全面组织施工和对所承包或挂靠工程项目的技术、质量、工期、造价结算、损益风险等独立自行组织完成的工程施工项目,定性及确认为本集团公司的承包(挂靠)工程项目。本方做为乙方。同时包括远大公司与被挂靠企业公司另行签署工程施工合作约定及收益、费用分配关系的协议。对以远大公司向外委托施工单位施工并签订施工合同(协议)的工程项目的定性为分包工程项目。本方做为甲方。 2、本方案的管理围及容 本方案管理围为直辖按前所定性的所有承包(挂靠)工程项目。管理容包括实施所承包(挂靠)工程项目的全部财务核算和造价结算财务业务的事项。 二、项目承包(挂靠)合同“价款支付和财务相关条款”的确认

工程施工项目经集团(或代位)中标完成后,进入合作双方签订工程施工合同程序,由远大公司做为主管行政部门按照集团总经理的意志和权利进行职能管理和操作,完成合同文本制作、部会签和外部签订程序。事后即时向集团财务部提交所签订合同原件一份;由财务部对合同主体关系进行确认,并根据本公司所在合同主体(或代位)一方的合同条款按照本方案规定,对工程项目建立进行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程序及模式。 1、确定总承包方(或业主)为发包人甲方,做为本公司承包(挂靠)施工项目的对方,按照合同规定期量向总承包方进行施工中间和竣工验收,申报审核预、结算书等,按合同规定向总承包方即时收回应支付工程价款; 2、属挂靠性质的工程项目,确定承包方为本公司的被挂靠方,由本公司代位行使合同规定的与总承包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按合同规定执行施工作业任务和取得工程价款。 3、确认本公司做为挂靠方与被挂靠方的权利关系,以双方签订《合作约定(分包)协议》的方式,由本集团公司向其支付管理费用和按照合同要求标准组织施工和过程管理。本《合作约定(分包)协议》主体为甲方(被挂靠方---某公司)和乙方(挂靠方---远大公司)构成,被挂靠方即为《工程施工项目合同》签订主体中的承包方又是《合作约定协议》中的甲方;挂靠方即为《合作约定协议》中的乙方,亦是本集团公司一方---远大公司。 4、按照前述的《合作约定(分包)协议》规定确认,由本公司代位甲方在《工程施工项目合同》中的承包方直接向总承包方(或业主)履行权利和义务。 5、对本集团公司所承包(挂靠)的工程施工项目,工程合同一经签订生效成立后,其合同总价款随即成为集团---远大公司的未来或有合同收入。由远大公司编制和提出工程投标标书文件与工程施工合同一并交报财务部原件一份;以及对合同履行的施工过程中各阶段的单项工程、单位工程和分部分项工程预算、结算文件手续,及时随结算进度交报财务部,做为财务结款和会计核算的原始凭据;财务部按本方案规定进行登记合同台账、会计总分类和明细核算

《工程挂靠项目合作管理办法》

《工程挂靠项目合作管理办法》为了进一步完善分公司内部管理机制,提高公司适应激烈的市场竞争能力,大力拓展公司在建筑工程施工行业的市场份额,努力完成集团公司制订的各项经营目标,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一、合作人的资格审查及确认 在建筑施工行业从事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具有与合作项目所要求的经济实力和施工管理实力。项目经理应具有相关工作经验8年以上,并具备符合合作项目的注册建造师证书。若未达到以下条件,项目经理由本公司派遣,费用由合作方支付。 合作人提出申请之后,分公司经理组织相关部门对申请进行审查,并作出决定,若合作人符合合作条件则予以合作。 二、招投标、合同签定、人员派遣及管理 根据合作人提供的工程概况及相关信息资料,由集团公司组织人员对合作项目进行现场实地考察,并与业主、设计单位进行深入的接触、洽谈后,书面上报集团,待集团公司审批后,再与业主签定“施工合同”。 招投标工作严格按照本集团公司预算部招投标管理程序进行,公司与业主签定合同后七日内,由分公司经理参照本管理办法负责与合作人签定“内部施工承包合同”;严禁将工程再进行转让、分包。 分公司工程管理部根据公司规定将合同原件一份上交公司行政办公室存档、一份留工程管理部存档,其他部门备留复印件。 分公司向合作项目派遣2名专职管理人员,其中一名担任项目副

经理,主要对施工现场质量、安全、进度进行全面监督管理;另一名1 担任行政专员,主要负责对项目合同、项目收款、资金支付和使用、项目印章的使用进行监督管理。 三、质量、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进度管理 项目实施过程按国家规范标准和集团公司《qhse质量管理手册》和《作业文件》《质量保证体系》《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手册》进行管理,同时分公司根据派遣项目副经理反映的施工现场情况组织定期、不定期的安全、质量、进度检查,并根据签订的质量、安全目标责任书,进行目标考核(参照集团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目标考核和奖惩办法》): (一)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 1、合作人应严格执行国家及地方政府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制订质量、安全生产目标;。 2、坚持“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方针,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编制安全生产计划,成立质量、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责任到人。 3、抓好安全教育,坚持安全例会制度,落实安全培训,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 4、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落实安全技术措施,抓好“三宝、四口”及安全设施、设备等防护工作,做好施工现场的防火、防盗等消防保卫工作。 5、坚持例行安全检查制度,从“查思想、查制度、查现场、查

工程项目挂靠管理协议

工程项目承包管理协议 甲方(管理方):_____ 乙方(承包方):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电话: 为了进一步加强双方合作促进发展,发挥甲方(管理方)的宏观调控职能,增加企业活力,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甲方(管理方)经与乙方(承包方)充分协商,一致同意就乙方在甲方下属 项目部事宜签订以下协议书: 一、甲方同意乙方承包经营甲方下属项目部,乙方承包期间以甲方项目经理部名义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甲方只负责管理,不负责具体施工事宜 二、承包期间乙方必须无条件执行甲方与建设方签订的施工协议条款及本工程相关的其他协议。但上述协议的签订和修改都必须经过乙方参与和同意,甲方不得单方面与建设方签订或修改施工协议或相关协议。 三、承包期间乙方实行大包干施工,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完整资料,包材料采购,包人员与施工组织。施工期间乙方必须自学维护甲方的企业信誉,严格按照国家现行的施工技术规范和验收标准以及施工图纸和建设方的要求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安全施工,文明施工和按期完工,如发生偷工减料以次充好或发生其他质安事故或逾期交工,并造成建设方追究甲方责任时,一切经济损失以及建设方对上述问题追究甲方的一切责任均由乙方承担,需追究刑事责任的,也由乙方承担责任。 四、甲方向乙方提供承接工程任务的公司资质,向乙方提供工程报建所需要的有关资料,协助乙方办理工程协议签订,凡须由施工单位负

责交缴的费用和资料等有关费用均由乙方负责。甲方同时协助乙方办理收付工程款和协助协调与工程管理部门以及建设方的关系。 五、甲方有权对正在施工的工程项目和施工地盘进行管理和指导。对发现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质安操作规程施工的或发现有质安隐患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整改,对拒不改正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的执行。 六、乙方挂靠甲方下属项目部经营期间,对所属施工队的管理必须严格执行计划生育管理规定和有关综合治理的管理条例,严格按照规定用工,依法办理所聘员工各种手续,所聘员工要三证齐全,特殊工程要持证上岗,要将所聘员工的有效证件及资料的复印件报送甲方一份备查。交工资料要交一份给甲方工程备案。 七、为规范施工现场的管理,乙方承包经营期间必须配备足够的工程管理人员,即项目经理、中初级工程技术人员若干人以及施工员、质安员、材料员、电工、起重工、电焊工、架子工等特种工,施工现场要配足持证上岗的管理人员。 八、承包期间暂定为个月,即年月日起至 年月日止,如承包期满后本工程项目未完工,则承包期间无条件下相应向后推移,直至本项目全部完工。 九、在承包协议签订后,甲方必须以项目部我名义为乙方指定一个帐户,该帐户用于与建设方进行结算及资金出入等。本项目的所有工程款等资料必须转入该帐户,甲方不得擅自挪用或转存,否则甲方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十、承包管理费按甲方与建设方签订的施工协议总价的%(含税)(元)收取,如工程总价超过协议总价部分的仍按上述约定比例收取管理费。

挂靠条件及管理办法

(挂靠)项目合作条件及管理办法 为了完善公司管理和服务,提高公司竞争能力,拓展公司的市场份额,特制订本管理办法(草案)。 一、合作(挂靠)单位/个人的资格审查及确认 (一)、合作(挂靠)单位的资格条件 1、工商、税务、建委登记注册的建筑装饰企业(二级以上)。 2、在XX地区有固定办公地址。 3、首次合作(挂靠)单位,需要有公司中层以上管理者或与公司有密切关系 往来的可靠熟人作为担保人或推荐人。 4、项目经理应具有相关工作经验5年以上,并能提供独立管理类似工程项目 业绩证明。 5、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能满足合作(挂靠)项目的要求,并提供相关证明 (原件、复印件)。 6、有稳定的施工队伍能满足合作(挂靠)项目的要求,并提供《管理人员 联系表》和《施工队伍花名册及身份证复印》 7、无拖欠工程款、材料款、人工费等不良信用、无安全事故、质量事故责 任的不良记录,无违法、违规、违纪及商业诈骗、做假造假、恶意竞争等不良行为。 (二)、合作(挂靠)个人的资格条件: 1、从事建筑装饰行业10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 2、首次合作(挂靠)个人,需要有公司中层以上管理者或与公司有关系往来的可靠熟人作为担保人,并当面提供担保书。

3、项目经理应具有相关工作经验10年以上,并能提供独立管理类工程项目业绩证明。 4、在XX区域有固定住址或办公场所。 5、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能满足合作(挂靠)项目的要求,并提供相关证明 (原件、复印件,如房产证)。 6、有稳定的施工队伍能满足合作(挂靠)项目的要求,并提供《管理人员 联系表》和《施工队伍花名册及身份证复印》 7、无拖欠工程款、材料款、人工费等不良信用、无安全事故、质量事故责 任的不良记录,无违法、违规、违纪及商业诈骗、恶意竞争等不良行为。 8、在我公司工作过或合作过的人员合作(挂靠)的,其项目经理应具有5 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并能提供管理类工程项目业绩证明。 (三)、资格认定 在挂靠单位(人)提出申请之后,公司主管工程的经理组织相关部门对所提出的申请进行严格的审查,并作出决定。 1、若挂靠单位(人)不符合挂靠条件予以取消挂靠资格。 2、若挂靠单位(人)符合挂靠条件则予以挂靠并准备签订“合作施工协议” 三、合同签定及管理 根据挂靠单位(人)提供的工程概况及相关信息资料,由工程管理部组织专业人员对挂靠项目进行现场实地考察,并与业主、设计单位进行落实,确认无问题后,公司正式与业主签定“施工合同”。 公司与业主签定合同后三日内,由行政管理部门参照本管理办法负责与挂靠单位(人)签定“合作施工协议”及“承诺书”,留存一份原件于我公司保管、挂靠单位(人)留存复印件。

挂靠工程项目管理办法

挂靠项目管理办法(初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完善我局项目管理机制,规避简单挂靠的性和巨大风险,解决“管理缺位”造成的质量安全问题,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局属各单位(以下简称各单位)严禁简单的挂靠制度,切实将简单挂靠纳入企业部承包体系,强化施工管理特别是质量管理,从根本上解决“管理缺位”的问题,就是要做到挂靠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核算负责人、质管人员、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是本单位人员,形成人员、制度和责任三落实的管理格局。 第二章资格审查 第三条各单位成立项目管理部,为挂靠单位及个人的归口管理部门。 第四条项目管理部首先对要求挂靠单位及个人主要情况(资质、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经济实力等)、工程概况等进行了解及筛选,然后纳入各单位会议确认是否予以挂靠。 第五条各单位确认予以挂靠单位及个人,须将所在单位资质文件、职称证、、工程施工图纸、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机构体系表及相关人员联系表等复印件交各单位项目管理部予以备案(查原件)。

第六条各单位中层以上管理者作为担保人或推荐人。 第三章合同管理 第七条各单位要制订挂靠项目合同示文本,以指导合同的洽商和履约管理。 第八条根据挂靠单位及个人提供的工程概况及相关信息资料,项目管理部要对挂靠项目进行现场实地考察,书面上报各单位审批。 第九条各单位财务部门和法务部门要在签订合同之前认真审核相关预算和违约责任。 第十条项目管理部组织相关部门对其合同进行评审。 第十一条合同签订时,挂靠单位及个人需用现金向各单位交付工程造价10%的风险抵押金(其中包含工期、质量、安全保证金),挂靠单位及个人未能全面履行合同或中途悔约,抵押金罚没。 第十二条以各单位的名义承接的挂靠项目,必须服从项目管理部对项目现场的管理,凡以各单位二级公司名义与发包方签订的协议,挂靠单位及个人必须无条件执行协议条款及本项目相关的其他协议。 第十三条严禁挂靠单位及个人将项目再进行转让、分包。 第十四条合同中明确挂靠单位及个人负责围和职权围。 第十五条各单位要保留合同解释权和解除权,在于取得主动,控制风险和损失。 第四章经营管理

挂靠项目的管理教学文案

挂靠项目的管理

所谓漫谈,就是漫不经心地谈。这是我个人的理解。 就是在茶余饭后,大家闲谈一下罢了。其作用只供消遣,不想搞严肃的论调。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66条规定:“建筑施工企业转让、出借资质证书或者以其他方式允许他人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 依据该条款,建筑企业挂靠属企业违法行为,这是不容争辩的。 本文不鼓励挂靠。相反,应当尽量避免。 在实践当中,该违法行为往往让人们视而不见。 一方面,这样的违法行为并没有明显的侵害了某个主体的利益,导致没人来管这事儿,没人来举报,没人来起诉。从一些挂靠项目来看,大家都心知肚明的,挂靠方、被挂靠方、发包方甚至行政监管部门,都对挂靠这一事实采取听之任之的态度。 从这一事实来看,或者我们的立法有问题,或者我们整个社会都在犯法。闲谈而也! 另一方面,挂靠违法行为取证也不容易。取证必然会遇到百般阻挠。既然连行政主管理部门都默许了,一切的手续办理都只为让项目看起来合法化。 任何一个挂靠项目,都不会无缘无故的出现,其背后必然站着

一个或几个领导。这是大家都明白的,不要给领导找麻烦,所以不管这事为好。 我们不想讨论如何使挂靠合法化,或者怎样做才能更隐蔽的违法,或让它看起来好像很合法。我们也不讨论是否应该重新立法,那太远,鞭长莫及。 既然存在了,就有其存在的理由。 挂靠确实可以帮助建筑企业做大做强。它可以整合不同的社会资源,能为建筑公司带来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充实公司业绩、扩大市场影响力。 既然在建筑行业中挂靠已成为一种比较流行的操作模式,我们就要好好的处理它。自欺欺人是不负责任的态度。 本文将从被挂靠企业的角度出发,闲谈如何将挂靠项目管理好,取得利益,规避风险。 每一个涉及或可能涉及挂靠的建筑施工企业,都应该尽快制定挂靠管理办法,公司领导应该高度重视。 被挂靠企业在挂靠管理中的角色,应该定位为提供服务。谁叫你收取人家管理费用的(省属国有企业更是狠,收取近五个点的管理费。)除了提供资质外,还应该为挂靠者提供日常办事的方便。被挂靠公司的办事人员应该具有提供服务的意识,摒弃别人求我办事的傲慢态度。 除了提供服务,同时还要起到监督、指导的作用。没有监督,

挂靠工程项目财务管理办法

承包(挂靠)工程项目运行 财务管理方案 辽宁奥华集团 二O一O年九月二十三日

为了保证奥华集团(下称集团)承包工程(挂靠)项目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有效通畅、全面完整和及时准确,依据国家关于施工企业会计制度,结合工程承包(挂靠)项目的实际可操作性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承包工程(挂靠)项目的定性 1、承包工程(挂靠)项目的性质确认 对本集团所承缆的工程施工项目,凡是在工程承包合同中以本集团辽宁远大消防工程有限公司(下称远大公司)独立承包和以挂靠总承包方企业名义由本集团全权代位,参加招、投标活动所中标工程施工项目,与业主或总承包方签订《工程项目施工承包(分包)合同》,直接由本公司全面组织施工和对所承包或挂靠工程项目的技术、质量、工期、造价结算、损益风险等独立自行组织完成的工程施工项目,定性及确认为本集团公司的承包(挂靠)工程项目.本方做为乙方.同时包括远大公司与被挂靠企业公司另行签署工程施工合作约定及收益、费用分配关系的协议。对以远大公司向外委托施工单位施工并签订施工合同(协议)的工程项目的定性为分包工程项目。本方做为甲方. 2、本方案的管理范围及内容 本方案管理范围为直辖按前所定性的所有承包(挂靠)工程项目.管理内容包括实施所承包(挂靠)工程项目的全部财务核算和造价结算财务业务的事项。 二、项目承包(挂靠)合同“价款支付和财务相关条款”的确认 工程施工项目经集团(或代位)中标完成后,进入合作双方签订工程施工合同程序,由远大公司做为主管行政部门按照集团总经理的意志和权利进行职能管理和操作,完成合同文本制作、内部会签和外部签订程序。事后即时向集团财务部提交所签订合同原件一份;由财务部对合同主体关系进行确认,并根据本公司所在合同主体(或代位)一方的合同条款按照本方案规定,对工程项目建立进行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程序及模式。 1、确定总承包方(或业主)为发包人甲方,做为本公司承包(挂靠)施工项目的对方,按照合同规定期量向总承包方进行施工中间和竣工验收,申报审核预、结算书等,按合同规定向总承包方即时收回应支付工程价款; 2、属挂靠性质的工程项目,确定承包方为本公司的被挂靠方,由本公司代位行使合同规定的与总承包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按合同规定执行施工作业任务和取得工程价款。 3、确认本公司做为挂靠方与被挂靠方的权利关系,以双方签订《合作约定(分包)协议》的方式,由本集团公司向其支付管理费用和按照合同要求标准组织施工和过程管理。本《合作

挂靠项目部管理办法

挂靠项目部管理办法 一、总则 为了进一步完善我项目部管理机制,提高公司适应激烈的市场竞争能力,大力拓展公司在建筑行业的市场份额,努力完成公司制定的各项经营指标,特制定本管理办法。二、审核 挂靠在本部的施工队伍必须是经本公司审核后,由公司有关科室或领导安排的队伍,本 部不可私下安排挂靠队伍。 三、合同签订及管理 根据挂靠队伍提供的工程概况及相关信息资料,项目部要对挂靠项目进行现场实地考 察,书面上报公司审批后,正式与挂靠队伍签定:“施工合同”或“施工协议”。四、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管理 (一) 挂靠队伍应严格执行国家级地方政府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 规则制度,制订安全生产目标。 (二) 坚持“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方针,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编制安全生产计划, 成立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责任到人。 (三) 抓好安全教育,坚持安全例会制度,落实安全培训,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 (四) 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落实安全技术措施,抓好“三宝、四口”及安全措施、设 备等防护工作,做好施工现场的防火、防盗等消防保卫工作。

(五) 坚持例行安全坚持制度,从“查思想、查制度、查现场、查隐患、查事故处理”着 手,抓好日检、周检、月检及施工过程中的隐患等相关安全检查工作,做好安全记 录并建立安全台账。 (六) 落实“一图四牌”、以及各种警示牌、指示牌、宣传牌等工作, (七) 实施临时水电设施专人管理制度,执行持证上岗进入施工现场的管理制度。 (八) 保持施工现场清洁卫生,做好各项文明施工的具体工作。 (九) 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操作规程,出现安全、质量事故,必须在30 分钟内汇报项目部,如有瞒报,责任自负。 五、工程质量管理 (一) 挂靠队伍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建筑工程规范和标准,严格执行公司的质量管理及施工 施工质量规范、标准。并应严格按审定的施工图进行施工。 (二) 主动接受当地行政主管部门的质量检查,以及建设,监理、设计、总包单位等现场 监督和指导:主动接受项目部及公司有关职能部门的检查、指导。 (三) 根据合同要求,制定质量目标计划,成立质量管理领导小组,落实质量管理责任制度。 (四) 严格按图施工,抓好施工工艺流程,质量标准和施工图等技术交底工作,对重点质 量疑难问题要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技术攻关。严格按照施工工艺流程和质量标准进行

建筑企业挂靠经营的法律风险及其控制办法

建筑企业挂靠经营的法律风险及其控制办法 大部分建筑企业都采用过内部承包的经营模式,内部承包关系中的承包人有三种:承包人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仅是挂名,实际承包人是施工单位的其他员工;承包人非施工企业的员工,这一种是典型的挂靠行为,往往给施工企业带来很大的风险。 一旦管理松散,项目亏损,财产转移,甚至一走了之,企业就无法应付烂摊子,给企业可能就是致命打击。因此如果将这种对我们建筑企业风险很大的挂靠模式,能够将其可能存在的风险以及控制办法剖解出来,那么其他几种相对简单的模式就会迎刃而解。 一、何谓挂靠,出现的根源以及对其认识的演变。 建筑行业的挂靠,指有相应施工资质的施工单位,通常以内部承包合同的名义,与掌握施工项目而又不具备相应施工资质的个人或单位签订合同,允许其以“项目部”或类似名义挂靠经营,并收取管理费的行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下称《司法解释》)第一条第(二)项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根据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认定无效:(二)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的;”该条仅明确施工方与发包人签订的施工合同的效力,没有涉及挂靠双方签订的所谓内部承包合同的效力。然

而,根据《建筑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禁止建筑施工企业以任何形式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使用本企业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同时,《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禁止施工单位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以本单位的名义承揽工程。…”双方签订的名为内部承包实为挂靠的合同显然违反法律、法规“禁止使用本企业的资质证书”“禁止以本单位的名义承揽工程”的强制性规定,内部承包合同无疑是无效合同。《合同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合同无效,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建筑法》第六十六条规定:“建筑施工企业转让、出售资质证书或者以其他方式允许他人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 可见,建筑企业挂靠经营不但是非常严重的违法行为,而且违法的法律后果足以具有威慑力,是法律严厉打击的对象;但另一方面,挂靠经营却成了建筑市场的一种常态,成了大部分建筑企业的一种主要经营模式,部分企业籍这种模式做强做大取得了非凡的成绩,曾经确实辉煌过。而且,在实际情况中,除非出现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据笔者了解,建筑行业的行政主管部门对挂靠现象并未做过多的干涉,更谈不上动辄降低资质等级或吊销资质证书。即便在司法实践中,发现存在挂靠情况的,也少见法院向行政主管部门提司法建议要求降低资质等级或吊销资质证书。以上诸多现象一直引发笔者深深的思索。 《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禁止挂靠规定是不是已不符合现在建筑市场的发展,行政主管部门对挂靠现象近乎“熟视无睹”的态度,是不是应证“存

最全建筑企业挂靠经营的法律风险及其控制办法

最全建筑企业挂靠经营的法律风险及其控制办法2015-4-2 13:30 阅读 (845) 大部分建筑企业都采用过内部承包的经营模式,内部承包关系中的承包人有三种:承包人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仅是挂名,实际承包人是施工单位的其他员工;承包人非施工企业的员工,这一种是典型的挂靠行为,往往给施工企业带来很大的风险。 .

一旦管理松散,项目亏损,财产转移,甚至一走了之,企业就无法应付烂摊子,给企业可能就是致命打击。因此如果将这种对我们建筑企业风险很大的挂靠模式,能够将其可能存在的风险以及控制办法剖解出来,那么其他几种相对简单的模式就会迎刃而解。这也是笔者选择这个课题的理由之一。 一、何谓挂靠,出现的根源以及对其认识的演变。 建筑行业的挂靠,指有相应施工资质的施工单位,通常以内部承包合同的名义,与掌握施工项目而又不具备相应施工资质的个人或单位签订合同,.

允许其以“项目部”或类似名义挂靠经营,并收取管理费的行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下称《司法解释》)第一条第(二)项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根据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认定无效:(二)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的;”该条仅明确施工方与发包人签订的施工合同的效力,没有涉及挂靠双方签订的所谓内部承包合同的效力。然,根据《建筑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禁止建筑施工企业以任何形式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使用本企业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同时,《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禁止施工单位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以本单位的名义承揽工程。…”双方签订的名为内部承包实为挂靠的合同显然违反法律、法规“禁止使用本企业的资质证书”“禁止以本单位的名义承揽工程”的强制性规定,内部承包合同无疑是无效合同。《合同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合同无效,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建筑法》第六十六条规定:“建筑施工企业转让、出售资质证书或者以其他方式允许他人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可见,建筑企业挂靠经营不但是非常严重的违法行为,而且违法的法律后果足以具有威慑力,是法律严厉打击的对象;但另一方面,挂靠经营却成了尤其江浙建筑市场的一种常态,成了大部分建筑企业的一种主要经营模式,部分企业籍这种模式做强做大取得了非凡的成绩,曾经确实辉煌过。而且,在实际情况中,除非出现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据笔者了解,建筑行业的行政主管部门对挂靠现象并未做过多的干涉,更谈不上动辄降低资质等级或吊销资质证书。即便在司法实践中,发现存在挂靠情况的,也少见法院向行政主管部门提司法建议要求降低资质等级或吊销资质证书。以上诸多现象一直引发笔者深深的思索。 《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禁止挂靠规定是不是已不符合现在建筑市场的发展,行政主管部门对挂靠现象近乎“熟视无睹”的态度,是不是应证“存在即是合理”,是不是意味着挂靠行为在一定条件下向合法化转化的趋势。在得出结论以前,我们有必要研究挂靠现象出现、存在并且发展至近乎泛滥的原因。 与国外建筑施工资质管理以个人技术资格管理为基础,建筑企业资质管理为辅的模式,我国目前对建筑业实行的是审批制,而且采用了严格的建筑企业资质管理和技术人员资质管理相结合的建筑业管理办法。对于挂靠者言,不能以个人名义参与建筑市场,要么挂靠建筑企业要么自己设立建筑施工企业,两者相比当然会选择成本较低的挂靠行为,然后凭借自己的实践经验、有效的管理与监督,自负盈亏,提供合格的建筑产品,便获得相应的收益。对被挂靠的建筑企业讲,可以通过有效的管理挂靠者,确保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有效履行,获得相应的管理费与施工业绩,更好地实现企业的扩大和资质等级的提升。这样,双方实现了一种双赢的局面,挂靠现象不出现也难。 今天我们讲挂靠这个课题,并不是鼓励挂靠行为,但从本质上讲,无论是我国还是国外,设立建筑业资质管理的目的都是一致的,即确保工程质量。结合目前行政部门对挂靠比较宽松的态度,是不是隐含一个信息,行政部门、立法部门在考虑借鉴国外的一些做法,构建具有一定资质的人可以做为施工主体法律制度。 在目前过渡阶段,弱化对挂靠形式上的管理,强调工程质量,只要质量有保证,就是好猫。等到条件成熟,在制度上予以改良。司法解释第二条.

建筑工程挂靠管理办法

创业内部承包工程项目管理办法 一、总则 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内部管理机制,提高公司适应激烈的市场竞争能力,大力拓展公司在建筑工程施工行业的市场份额,努力完成公司制订的各项经营目标,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二、内部承包人的资格资质审查及确认 (一)、内部承包人的资格条件 1、在建筑施工行业具有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 2、有本公司中层以上管理者推荐。 3、具有与承包项目所要求的经济实力和施工管理能力。 4、对承包工程具备社会关系优势、资金优势或技术优势者。 (二)、内部承包人资格考察审定 区域公司总经理组织相关部门对内部承包人以往的行业业绩、资金实力等做一个详细调查,如有严重劣迹的不得承包。 三、内部承包合同及管理费用的确定 1、公司与业主签定合同后十个工作日内,由公司区域总经理牵头参照公司规定与承包人签定“内部施工承包合同”(一式五份);严禁将工程再进行转让、分包。根据公司规定分别将合同原件上交总公司档案室存档、留存区域公司档案室存档、留存财务部门、留存随时查阅,一份留承包人,其他部门备留复印件。 2、承包人必须向公司缴纳相应的管理费,管理费费率根据工程条件,区域公司可酌情确定并上报总公司审批确定。原则上前期由公司投入费用承接的管理费用高,前期由双方共同投入费用承接的管理费用适当降低,前期由承包人自行承接的管理费用最低。除去外派人员工资证书费用等实际成本后上交公司管理费用最低不得低于1.5%。 3、内部承包合同签署流程 区域经营负责人→法务→区域财务→区域总经理→公司总经理 四)、承包人担保 承包人夫妻须按公司规定的格式签署相应的担保书,同时根据风险情况追加担保。五)、内部承包项目的资金管理、采购分包合同管理、预算管理 1、和建设方的总包合同中须明确工程款必须汇入总公司指定帐户。总公司扣除相应的税收管理费后根据承包人提供的资金计划付款。

关于挂靠公司的合作管理办法

关于挂靠公司的合作管理办法 一、目的 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内部管理机制,提高公司适应激烈的市场竞争能力,大力拓展公司在物业行业的市场份额,规范对外挂靠项目合作方的甄选、挂靠项目的服务品质和合同履行的监控、执行情况,努力完成公司的发展计划,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二、范围 适用于公司对外所有挂靠项目合作方的控制。 三、职责 (一)市场部负责对公司挂靠项目合作方的信息收集,拟定挂靠合作协议,考察挂靠项目,并对公司挂靠项目的选择和持做出客观评价。 (二)品质部负责监督指导对挂靠项目的日常服务质量,并协助公司对挂靠项目的日常管理进行评价。 (三)财务部负责对挂靠项目的支付款项、保证金、挂靠费等付款方式及合同中约定的支付价格进行财务审核监督。 (四)总经理或其授权人负责对挂靠合同当中的挂靠金额及风险因素进行把控,负责最终合同及协议的签署。 (五)人事部负责对挂靠项目的合作时间及合作期限进行把控,合同(协议)需提前一个月通知其公司及合作方。 四、定义 (一)挂靠项目应严格执行国家及地方政府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公司有关规章制度,制订合理合规相应管理措施。

(二)以公司名义承接项目,使用公司已获取的资质及相关经营证件,但须同时向公司报备。 (三)充分利用公司物业管理资质,自主开展物业相关业务。(四)在以公司的名义承接项目时,针对该项目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内部管理制度和考核办法,须向公司报备(注:不得与国家制定的法律、法规相冲突,也不得与公司制定的制度相冲突)。 (六)挂靠项目在经营与公司合作项目期间享有经营权、财务支配权、人事管理权。 (七)合同期间对挂靠项目合作方的品质监控。 1、与挂靠项目对接的专业责任人,应熟练了解和掌握合同的相关要求,并监督挂靠项目编制计划落实合同要求。 2、与挂靠项目对接的专业责任人,应协助挂靠项目开展工作,为其提供合同约定的各项工作条件。 3、与挂靠项目对接的专业责任人,应监督和指导挂靠项目的各项工作,并要求挂靠项目按合同要求提供其需报备公司的工作内容。 4、公司品质部对挂靠项目每季度根据月度评估报告,以及日常品质监督检查情况,对挂靠项目进行季度评估和持续评价。 5、挂靠项目不合格的服务内容,由项目相应责任人及时对挂靠项目合作方签发函件,并抄送项目负责人处,督促其及时整改。对挂靠项目未及时整改的,应按合同(协议)中约定的要求进行处理。 五、续签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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