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安全和伤害事故应急处理程序和报告制度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中学

安全和伤害事故应急处理程序和报告制度

一、事故应急处理程序

为了有效防范突发的学生意外伤害事故,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所造成的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12 号《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规定,我校特制定学生安全伤害事故应急处理程序及报告制度:

(一)、学生意外伤害事故各类人员职责

⒈第一责任人职责

⑴学生意外伤害事故与突发事件实行第一责任人制度

①课堂教学期间,任课教师为第一责任人;

②学生课间休息活动时间,负责该区的值日教师、值班人员、班主任同为第一责任人,同时现场目击者或第一个接到学生报告的教职工同为第一责任人。

⑵第一责任人的职责

①对发生意外伤害的学生,第一责任人立即查看情况并迅速告知保卫处及班主任;

②通知分管校长;

③对突发事件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制止、疏导或施行安全救护措施;

④如第一责任人为当事责任教师或负责区值日教师,应协同班主任一起护送受伤学生去医院做进一步检查诊断。

2、当事学生所在班级班主任的职责:

⑴第一时间直到现场或将学生叫到跟前询问、查看伤情。

⑵根据学生的受伤害情况作出准确及时的处置。

⑶负责联系受伤害学生的监护人。

⑷调查清楚事情的发生的原因,找好当事人、目击者,并做好记录。

⑸及时向德育处报告或校长室报告。

⑹事件发生后,要更多关注当事学生,在孩子恢复期间上门家访、探望。

3、接到意外事故或突发事件报告应急领导的职责:

立即赶赴事发现场并组织指挥处理,视情况及时向有关领导进行电话报告,如属于重特大安全事故,应立即向上级有关部门和与事故种类相关的有关安全职能部门进行报告,并根据事故发展、救治的情况随时进行续报。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

(二)、学生意外伤害事故应急处理程序

⒈第一责任人如为非班主任的老师,应迅速联系受伤害学生的班主任老师,班主任要协助处理好后续相关事宜。

⒉第一责任人应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或将受伤害的学生叫到跟前,仔细询问、观察学生的受伤情况观察15—20分钟,如学生伤情较重,应立即通知保卫处,严禁拖延告知或隐瞒不报。

⒊对于伤害较轻的学生,第一责任人可将学生送到校医室请校医进行处理。

⒋对重大或较重大的伤害事故以及其它突发事件,遵循“救治第一、事后分清责任”的处理原则,第一责任人要在第一时间联系受伤害学生的监护人,陪同受伤学生的监护人送医院作进一步诊断与救治;如无法联系上,第一责任人、班主任直接采取救护措施。第一责任人及班主任保持通讯24小时畅通。

⒌第一责任人在24小时内将事故或事件的经过详情写清楚,要找相关当事人、目击者进行询问,弄清事情发生的原因、过程,要做好相关笔录,必要时可留下照片、影像等资料。

(三)、学生意外伤害事故善后事宜处理及处理原则

⒈学生在校发生伤害事故现场处理结束后,学校按《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和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规定,妥善处理好事故中受到伤害学生的善后事宜。

⒉对事故进行调查处理,按照“五不放过”的原则结案处理,以认真吸取教训,防止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

⑴事故原因不查明不放过;

⑵事故责任不查清不放过;

⑶事故责任人没得到追究(处理)不放过;

⑷事故安全隐患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

⑸相关人员没受到教育不放过。

二、事故报告制度

1、学校需要进行报告的事故范围是情形严重的学生伤害事故:即可能导致残疾;学生个体死亡;群死群伤;涉

及面广,影响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导致社会不稳定因素等伤害事故。

2、发生学生伤害事故时,学校应当首先向教育主管部门汇报有关情况。

3、当学生伤害事故涉及到其他行政部门管辖范围时,学校还应同时报告其他有关部门。(主要有公安、消防、卫生防疫、疾控中心等部门)。

4、学校对学生伤害事故的报告必须及时,不得拖延报告,更不得隐瞒不报。报告必须本着真实的原则,不得谎报。同时应有报告记录。

5、情形严重的学生伤害事故发生后,学校应及时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先行口头报告,同时尽快完成书面报告。

6、事故处理结束后,学校应当将事故处理结果书面报告主管的教育行政部门。

2020.07.14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