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行政判决书(二审维持原判或改判用)文书范本

人民法院行政判决书(二审维持原判或改判用)文书范本
人民法院行政判决书(二审维持原判或改判用)文书范本

人民法院行政判决书(二审维持原判或改判用)

文书类型:行政诉讼文书

×××人民法院

行政判决书

(二审维持原判或改判用)

()行终字第号上诉人(原审××)……(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

被上诉人(原审××)……(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

(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加人的列项和基本情况的写法,除当事人的称谓外,与一审行政判决书样式相同。)

上诉人×××因……(写明案由)一案,不服××××人民法院(××××)×行初字第××号行政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或不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写明到庭的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等)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未开庭的,写“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了审理,现已审理终结。”)

……(概括写明原审认定的事实和判决结果,简述上诉人的上诉请求及其主要理由和被上诉人的主要答辩的内容)。

经审理查明,……(写明二审认定的事实和证据)。

本院认为,……(针对上诉请求和理由,就原审判决认定的事实是否清楚,适用法律、法规是否正确,有无违反法定程序,上诉理由是否成立,上诉请求是否应予支持,以及被上诉人的答辩是否有理等,进行分析论证,阐明维持原判或者撤销

原判予以改判的理由)。依照……(写明判决所依据的法律条款项)的规定,判决

如下:

……〔写明判决结果。分四种情况:

第一、维持原审判决的,写: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第二、对原审判决部分维持、部分撤销的,写:

“一、维持××××人民法院(××××)×行初字第××号行政判决第×项,即……(写明维持的具体内容);

二、撤销××××人民法院(××××)×行初字第××号行政判决第×项,即……(写明撤销的具体内容);

三、……(写明对撤销部分作出的改判内容。如无需作出改判的,此项不写)。”

第三、撤销原审判决,维持行政机关的具体行为的,写:“一、撤销××××人民法院(××××)×行初字第××号行政判决;

二、维持××××(行政机关名称)××年×月×日(××××)×××字第××号处罚决定(复议决定或其他具体行政行为)。”

第四、撤销原审判决,同时撤销或变更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的,写:

“一、撤销××××人民法院(××××)×行初字第××号行政判决;

二、撤销(或变更)××××(行政机关名称)××年×月×日(××××)×××字第××号处罚决定(复议决定或其他具体行政行为);

三、……(写明二审法院改判结果的内容。如无需作出改判的,此项不写。”〕

……(写明诉讼费用的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审判长×××

审判员×××

审判员×××

_______年___月___日

(院印)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

书记员×××说明

一、本判决书样式供二审人民法院在收到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的行政案件后,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终结,就案件的实体问题依法作出维持原判或者改判的决定时使用。

二、制作二审行政判决书,应当体现上诉审的特点,强调针对性和说服力。

三、上诉案件当事人的称谓,写“上诉人”、“被上诉人”,并用括号注明其在原审中的诉讼地位。原告、被告和第三人都提出上诉的,可并列为“上诉人”。当事人中一人或者部分人提出上诉,上诉后是可分之诉的,未上诉的当事人在法律文书中可以不列;上诉后仍是不可分之诉的,未上诉的当事人可以列为被子上诉人。上诉案件当事人中的代表人、诉讼代理人等,分别在该当事人项下另起一行列项书写。

四、判决书的事实部分,包括上诉争议的内容以及二审查明认定的事实和证据。书写上诉争议的内容时,要概括简练,

抓住争议焦点,防止照抄原审判决书、上诉状和答辩状,但又要不失原意。二审查明认定的事实和证据,要根据不同类型的案件书写。如果原审判决事实清楚,上诉人亦无异议的,简要地确认原判认定的事实即可;如果原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但上诉人提出异议的,应对有异议的问题进行重点分析,予以确认;如果原审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经二审查清事实后改判的,应具体叙述查明的事实和有关证据,予以澄清。

五、判决书的理由部分,一定要有针对性和说服力,要注重事理分析和法理分析,回答上诉争议的主要问题,引出合乎逻辑的公正结论。二审判决所依据的法律条文,应分别引用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一条(一)(二)(三)项的规定。其中全部改判或者部分改判的,除先引用行政诉讼法的有关条款外,还应同时引用改判所依据的实体法的有关条款。

六、关于二审诉讼费用的负担,要区别情况作出决定。对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案件,二审诉讼费用由上诉人承担;双方当事人都提出上诉的,由双方分担。对撤销原判,依法改判的案件,应同时对一、二两审的各项诉讼费用由谁负担,或者共同分担的问题作出决定,相应地变更一审法院对诉讼费用负担的决定。

七、按本样式制作二审行政判决书时,注意参考一审行政判决书样式的说明。

关于对二审法院开庭后的答辩

关于对二审法院开庭后的答辩 我们对南京鉴定(医院在医疗损害后果中的责任程度为30%)应该适用的法律有如下理解: 一、《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九条明确规定要考虑。如果依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规定,应该拿30%乘去我们所有赔偿。根据上位法优于下位法,新法优于旧法的法律原则,现在的医疗纠纷都依据《侵权责任法》。 二、根据《侵权责任法》第五十四条规定,构成医疗侵权的条件是: 1、与医院存在诊疗关系。 2、在诊疗活动中有损害后果。 3、医院存在过错。 4、医院的过错与损害后果要有因果关系。 这里没有考虑医院的责任程度,而且这一条明确了医院应承担的是赔偿责任,而不是相应的赔偿责任。但我们看到在这一条的解释中,认为患者的损害后果往往与患者的自身条件有关系“医院有过错就要求医院承担全部赔偿责任是不合理的,应该考虑医院的过错程度。”我们认为这条解释合情合理,但我们认为这条解释的含义应该是:在医院承担全部赔偿的基础上再去考虑医院的过错程度,而不应该拿30%乘去所有赔偿。从这条解释中,我们也看到了《侵权责任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就是只要医院有过错,就应该承担全部赔偿责任,但这又不太合理,所以才在解释中规定要考虑责任程度,这看似矛盾,实则并不矛盾,医院依法应该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在这个前提下再去考虑过错程度,适当减少医院赔偿,这与《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中明确规定要考虑医院的过错程度有着本质区别。

三、《侵权责任法》第二十六条规定: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这里的过错与第五十四条的过错一样也是不考虑过错程度的,我们综合这两条的意思就是:依五十四条规定应该全部赔偿,依二十六条规定可以减轻,也就是应该在全赔的基础上适当减少。 四、南京的鉴定是原被告双方共同的证据,所有事实、证据必须适合法律的规定,依照《侵权责任法》,我们找不到要考虑医院30%过错程度的法律依据,也找不到医院有30%过错就承担30%的赔偿责任(相应的赔偿责任)的法律依据。 我们相信《侵权责任法》的旨意是想重建医患关系,规范医疗,保护弱势的患者。我们希望安庆中级人民法院能依照《侵权责任法》关于医疗损害赔偿的真实含义,合情合理地进行判决!

行政判决书(二审维持原判或改判用)、(一审复议机关作共同被告类案件用)

行政判决书(二审维持原判或改判用) ××××人民法院 行政判决书 (二审维持原判或改判用) (××××)×行终字第××号 上诉人(原审×告)×××,……(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 被上诉人(原审×告)×××,……(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加人的列项和基本情况的写法,除当事人的称谓外,与一审行政判决书样式相同。) 上诉人×××因……(写明案由)一案,不服××××人民法院(××××)×行初字第××号行政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或不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写明到庭的当事人、

诉讼代理人等)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未开庭的,写“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了审理,现已审理终结”)。……(概括写明原审认定的事实、理由和判决结果,简述上诉人的上诉请求及其主要理由和被上诉人的主要答辩的内容及原审第三人的陈述意见)。 ……(当事人二审期间提出新证据的,写明二审是否采纳以及质证情况,并说明理由。如无新证据,本段不写)。 经审理查明,……(写明二审认定的事实和证据)。 本院认为,……(写明本院判决的理由)。依照……(写明判决依据的法律以及相关司法解释的条、款、项、目)的规定,判决如下:……(写明判决结果)。 ……(写明诉讼费用的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审判长××× 审判员×××

审判员××× ××××年××月××日 (院印) 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 书记员×××附:本判决适用的相关法律依据 【说明】 一、本判决书供二审人民法院在收到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的行政案件后,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终结,就案件的实体问题依法作出维持原判或者改判的决定时使用。 二、制作二审行政判决书,应当体现上诉审的特点,强调针对性和说服力。

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二审维持原判或者改判用)

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二审维持原判或者改判用) 文书类型:民事诉讼文书 ×××人民法院 民事判决书 (二审维持原判或者改判用) ()民终字第号上诉人(原审××告)……(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 被上诉人(原审××告)……(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 第三人……(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 (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加人的列项和基本情况的写法,除双方当事人的称谓外与一审民事判决书样式相同。)上诉人×××因……(写明案由)一案,不服××××人民法院(××××)×民初字第××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或不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写明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等)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未开庭的,写:“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审理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概括写明原审认定的事实和判决结果,简述上诉人提起上诉的请求和主要理由,被上诉人的主要答辩,以及第三人的意见。) 经审理查明,……(写明二审认定的事实和证据)。 本院认为,……(根据二审查明的事实,针对上诉请求和理由,就原审判决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是否正确,上诉理由能否

成立,上诉请求是否应予支持,以及被上诉人的答辩是否有理等,进行有分析的评论,阐明维持原判或者改判的理由)。依照……(写明判决所依据的法律条款项)的规定,判决如下:……〔写明判决结果。分四种情况: 第一、维持原判的,写: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第二、全部改判的,写: “一、撤销××××人民法院(××××)×民初字第××号民事判决; 二、……(写明改判的内容,内容多的可分项书写)。” 第三、部分改判的,写: “一、维持××××人民法院(××××)×民初字第××号民事判决的第×项,即……(写明维持的具体内容); 二、撤销××××人民法院(××××)×民初字第××号民事判决的第×项,即……(写明撤销的具体内容); 三、……(写明部分改判的内容,内容多的可分项书写)。” 第四、维持原判,又有加判内容的,写: “一、维持××××人民法院(××××)×民初字第××号民事判决; 二、……(写明加判的内容)。”〕 ……(写明诉讼费用的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审判长××× 审判长××× 审判员×××

行政判决书(一审请求履行法定职责类案件用)

行政判决书(一审请求履行法定职责类案件用) ××××人民法院 行政判决书 (一审请求履行法定职责类案件用) (××××) ×行初字第 ××号 原告×××,……(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 ……(写明姓名、职务)。 委托代理人(或指定代理人、法定代理 人)×××,……(写明姓名等基本情况)。 被告×××,……(写明行政主体名称和所在地址)。 法定代表人×××, ……(写明姓名、职务)。 委托代理人×××, ……(写明姓名等基本情况)。

第三人×××,……(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 ……(写明姓名、职务)。 委托代理人(或指定代理人、法定代理 人)×××,……(写明姓名等基本情况)。 原告×××因认为被告 ×××(行政主体名称)……(写明不履行法定职责的案由),于××××年××月××日向本院提起行政诉讼。本院于××××年××月 ××日立案后,于××××年××月××日向被告送达了起诉状副本及应诉通知书。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于 ××××年××月 ××日公开(或不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 ……(写明到庭参加庭审活动的当事人、行政机关负责人、诉讼代理人、证人、鉴定人、勘验人和翻译人员等)到庭参加诉讼。……(写明发生的其他重要程序

王金南诉江苏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一案二审行政判决书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 行政判决书 (2014)苏行终字第0012号上诉人(原审原告)王金南,男,汉族,住常州市武进区。 委托代理人崔克海,北京泰维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江苏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地址在南京市北京西路68号。 法定代表人于爱荣,该办公室主任。 委托代理人黄永忠、韩震龙,该办公室干部。 王金南因诉江苏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以下简称省法制办)作出的《关于申请公开政务信息的回复》(以下简称《信息回复》)违法一案,不服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2013)宁行初字第71号行政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2014年2月25日立案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并于2014年3月10日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上诉人王金南及其委托代理人崔克海,被上诉人省法制办的委托代理人黄永忠、韩震龙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审法院认定,王金南于2013年2月6日向省法制办邮寄了一份信息公开申请表,所需信息内容描述为:“贵府为实施国法(2011)38号《关于做好有关征地拆迁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38号通

知》)而制作的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及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情况统计表的具体内容”。同月15日,省法制办收到申请后,于28日作出《信息回复》,并随该回复向王金南提供了《规章专项清理情况统计表》和《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情况统计表》作为附件。上述《信息回复》的主要内容为:一、我办根据《38号通知》的要求于2011年10月31日将《关于征地拆迁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情况的报告》(苏府法(2011)64号)上报国务院法制办公室。现将报告中形成的规章专项清理情况统计表和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情况统计表以附件形式提供给你。二、按照国办发(2010)5号文的规定,本次清理工作中仅对不符合上位法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行修改或者废止,没有对现行有效的有关征地拆迁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行汇总,故无法提供你申请的“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另查明,省法制办提供给王金南的《规章专项清理情况统计表》中将已废止的三项规章名称予以列明,《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情况统计表》中,标明了已废止和已修改的各级规范性文件数量。王金南对《信息回复》不服,于2013年4月9日向江苏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复议申请被驳回后。王金南遂提起行政诉讼。 在本案一审诉讼过程中,省法制办在答辩时已将在清理工作中按照《38号通知》要求制作并上报的《关于征地

二审案件的三种审理方式

二审案件的三种审理方式 二审案件的三种审理方式一、组成合议庭。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52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即二审法院审理上诉案件必须采用合议制,不能采用独任制。一般情况下,第二审人民法院接到上诉案件后,就应当组成合议庭,并确定审判长,开始第二审程序的准备工作。 合议庭在审理前的准备工作中,应当审查当事人提起上诉是否具备行使上诉权的必要条件。如有欠缺,能补正的应通知其补正。对超过上诉期限提起上诉的,二审法院应作出裁定驳回上诉。对符合上诉要件的上诉案件,二审法院必须认真查阅一审案卷。通过调查研究,询问当事人和证人,向他们了解案件事实,核对证据,以便依法做出正确的裁判。 二、开庭审理。 第二审法院对上诉案件的审理原则上应开庭审理,其开庭审理的程序与第一审普通程序基本相同。 三、不开庭审理。 二审法院经过阅卷和调查、询问当事人,在事实核对清楚后,合议庭认为不需要开庭审理的,也可以不开庭审理,迳行判决、裁定。但是,迳行裁决不等于书面审理。 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可以适用迳行判决、裁定的案件包

括: 第一,一审就不予受理、驳回起诉和管辖权异议作出裁定的案件。 第二,当事人提出的上诉请求明显不能成立的案件。 第三,原审裁判认定事实清楚,但适用法律错误的案件。 第四,原判决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需要发回重审的案件。 二审后的处理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89条至191条的规定,第二审法院对不服第一审判决的上诉、抗诉案件进行审理后,应按先列情形分别作出处理: 1、原判决认定事实正确,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的,应当裁定驳回上诉或抗诉,维持原判。 2、原判决认定事实没有错误,但适用法律有错误或者量刑不当的,第二审法院应当撤销原判,重新判决,并在判决中阐明改判的根据和理由。 3、原判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的,可由二审法院查清事实后改判,也可以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法院重新审判。 4、发现一审法院有下列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之一的,应当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 (1)违反法律有关公开审判的规定的。 (2)违反回避制度的。 (3)剥夺或者限制了当事人的法定诉讼权利。 (4)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的。 (5)其他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

行政判决书(再审行政)行政赔偿调解书(一审行政赔偿)行政调解书(一审简易程序行政

行政判决书(再审行政案件用) ××××人民法院 行政判决书 (再审行政案件用) (××××)×行再字第××号 抗诉机关××××人民检察院(未抗诉的,此项不写)。 再审申请人(写明原审诉讼地位)×××,……(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 被申请人(写明原审诉讼地位)×××,……(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 原审第三人(或原审中的其他称谓)×××,……(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

(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加人的列项和基本情况的写法,除当事人的称谓外,与一审行政判决书样式相同。再审申请未提及的当事人,按原审判决书中诉讼地位列明。) 原审原告(或原审上诉人)×××与原审被告(或原审被上诉人)×××……(写明案由)一案,本院(或××××人民法院)于××××年××月××日作出(××××)×行×字第××号行政判决,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写明进行再审的根据)。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或不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写明到庭的当事人、代理人等)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未开庭的,写“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审理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概括写明原审生效判决的主要内容;简述检察机关的抗诉理由,或者当事人的陈述或申请再审要点)。 经再审查明,……(写明再审确认的事实和证据)。 本院认为,……(写明本院判决的理由)。依照……(写明判决依据的行政诉讼法以及相关司法解释的条、款、项、目)的规定,判决如下:……(写明判决结果)。 ……(写明诉讼费用的负担)。

……(按第一审程序进行再审的,写明“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人民法院”。按第二审程序进行再审或者上级法院提审的,写明“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审判长××× 审判员××× 审判员××× ××××年××月××日 (院印) 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 书记员×××

行政裁定书(二审发回重审用)

行政裁定书(二审发回重审用) ××××人民法院 行政裁定书 (二审发回重审用) (××××)×行终字第 ××号 上诉人(原审×告)×××, ……(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 被上诉人(原审×告)×××, ……(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 原审第三人(或者一审判决的其他称 谓)×××,……(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 (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加人的列项和基本情况的写法,除当事人的称谓外,与二审行政判决书样式相同。) 上诉人×××因……(写明案由)一案,不服××××人民法院(××××)×行初字第 ××号行政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受理后,

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不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未开庭 的,写“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审理了本案。”)上诉人×××上诉称,…… 被上诉人×××答辩称, …… 原审第三人(或者一审判决的其他称谓)述称, …… 经审理查明,……(经审理查明的案件事实 内容,主要写据以作出发回重审裁定的相关事实,与发回重审无关的可少写或不写)。 本院认为,……(写明发回重审的理由,概 括指引如何操作)。依照……(写明裁定依据的法律以及相关司法解释的条、款、项、目)的规定,裁定如下: 一、撤销××××人民法院 (××××)×行初字第 ××号行政判决; 二、发回××××人民法院重审。 审判长 ××× 审判员 ××× 审判员 ×××

南陵首府商厦有限公司与南陵县地方税务局稽查局行政处罚二审行政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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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陵首府商厦有限公司与南陵县地方税务局稽查局行政处罚二审 行政判决书 【标 签】行政处罚,租赁房屋 【案 由】行政案由 【法 院】中级法院 【地 域】安徽省 【裁判时间】2015-11-18 【审判程序】二审 【裁判单位】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 【文书种类】判决书 当事人信息: 上诉人(原审原告)南陵首府商厦有限公司,住所地安徽省南陵县。 法定代表人朱箐,该公司总经理。 委托代理人李建祥,安徽籍山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南陵县地方税务局稽查局,住所地安徽省南陵县。 负责人叶斐,局长。 委托代理人易新,该局工作人员。 委托代理人熊小平,安徽熊小平律师事务所律师。 审理经过: 上诉人南陵首府商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首府商厦)诉被上诉人南陵县地方税务局稽查局(以下简称地税稽查局)行政处罚一案,不服南陵县人民法院2015年7月9日作出 的(2015)南行初字第00031号行政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15 年10月28日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上诉人首府商厦的委托代理人李建祥,被上诉人地税稽查局出庭负责人崔海兵、委托代理人易新、熊小平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一审法院查明: 原审经审理查明,2007年11月10日,首府商厦的前身琥珀商贸公司作为甲方与乙方王贤景、叶建忠签订一份《租赁协议》,约定乙方承租琥珀商贸公司所有的南陵商厦房产一至三层进行商业零售,租期为十年,自2008年3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前五年每年租金为60万元人民币,后五年每年租金为70万元人民币。乙方承租后将南陵商厦用于经营超市(即如海超市)。后叶建忠将其承租的南陵商厦一至三层中的部分面积转租给芜湖苏宁电器有限公司。琥珀商贸公司又与二者共同签订了《三方协议》,叶建忠将与芜湖苏宁电器有限公司签订的租赁合同中的权利义务转让给琥珀商贸公司。2009年11月22日,琥珀商贸公司与如海超市(代表为叶建忠)签订了一份《补充协议》。协议中写明将原合同中约定的房租中的一半以上变更为物业管理费。2012年7月5日,琥珀商贸公司更名为首府商厦。 2012年9月10日,地税稽查局根据他人举报认为首府商厦有税收违法嫌疑,决定立案查处,对首府商厦2004年6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期间地方各税缴纳情况进行检查。2012年10月22日,地税稽查局向首府商厦发出南地税稽检通一(2012)15号《税务检查通知书》,告知首府商厦税务检查事宜,并要求首府商厦依法接受检查,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其后,地税稽查局依法定程序分别向首府商厦的时任会计陈巧生、如海超市、芜湖苏宁电器有限公司南陵陵阳路店、芜湖雄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南陵县房地产管理局等进行调查取证。2014年9月1日,经南陵县地方税务局大要案审理委员会集体审理,认定首府商厦有少缴纳税款及不配合税务检查的税务违法行为,形成对首府商厦进行税务处理及行政处罚(另案处理)的结论。2014年10月28日,地税稽查局作出南地税稽处(2014)9号《税务处理决定书》,决定对首府商厦少申报缴纳的税款70052.45元予以追缴,并决定加收滞纳金14075.20元。首府商厦对该处理决定不服,向南陵县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南陵县人民政府于2015年2月2日作出决定,维持了地税稽查局作出的南地税稽处(2014)9号《税务处理决定书》,首府商厦在法定期限内诉至法院,但因起诉主体错误,首府商厦向法院申请撤回起诉,之后又再次诉至法院。现首府商厦对地税稽查局认定其少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及财产租赁合同印花税的事实不持异议,但对地税稽查局的执法主体资格、《补充协议》中约定的物业管理费被纳入房产税的计税依据有异议。 一审法院认为: 原审认为,一、关于首府商厦的起诉是否超过法定期限的问题。首府商厦收到复议决定书后在法定期限内向法院提起了(2015)南行初字第00016号案件,地税稽查局应诉后,首府商厦因起诉主体错误自行撤回了起诉,应视为诉讼时效的中断,首府商厦的起诉仍在法定期限内。故对地税稽查局认为应驳回首府商厦起诉的主张,法院不予支持。二、关于 税收征管法 地税稽查局是否具备执法主体资格的问题。《》第十四条规定,本法所称税务机关是指各级税务局、税务分局、税务所和按照国务院规定设立的并向社会公告的税务机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 构。《》第九条规定,税收征管法第十四条所称按照国务院规定设立的

最新整理二审维持原判或改判行政判决书范文.docx

最新整理二审维持原判或改判行政判决书 法院诉讼文书样式96 (××××)×行终字第××号 上诉人(原审××)……(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 被上诉人(原审××)……(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 (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加人的列项和基本情况的写法,除当事人的称谓外,与一审行政判决书样式相同。) 上诉人×××因……(写明案由)一案,不服××××人民法院(××××)×行初字第××号行政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或不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写明到庭的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等)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未开庭的,写“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了审理,现已审理终结。”) ……(概括写明原审认定的事实和判决结果,简述上诉人的上诉请求及其主要理由和被上诉人的主要答辩的内容)。 经审理查明,……(写明二审认定的事实和证据)。 本院认为,……(针对上诉请求和理由,就原审判决认定的事实是否清楚,适用法律、法规是否正确,有无违反法定程序,上诉理由是否成立,上诉请求是否应予支持,以及被上诉人的答辩是否有理等,进行分析论证,阐明维持原判或者撤销原判予以改判的理由)。依照……(写明判决所依据的法律条款项)的规定,判决如下: ……〔写明判决结果。分四种情况: 第一、维持原审判决的,写: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律师365 第二、对原审判决部分维持、部分撤销的,写: “一、维持××××人民法院(××××)×行初字第××号行政判决第×项,即……(写明维持的具体内容); 二、撤销××××人民法院(××××)×行初字第××号行政判决第×项,即……(写明撤销的具体内容); 三、……(写明对撤销部分作出的改判内容。如无需作出改判的,此项不写)。” 第三、撤销原审判决,维持行政机关的具体行为的,写: “一、撤销××××人民法院(××××)×行初字第××号行政判决; 二、维持××××(行政机关名称)××××年××月××日(××××)×××字第××号处罚决定(复议决定或其他具体行政行为)。” 第四、撤销原审判决,同时撤销或变更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的,写:“一、撤销××××人民法院(××××)×行初字第××号行政判决; 二、撤销(或变更)××××(行政机关名称)××××年××月××日(××××)×××字第××号处罚决定(复议决定或其他具体行政行为); 三、……(写明二审法院改判结果的内容。如无需作出改判的,此项不写。”〕 ……(写明诉讼费用的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审判长××× 审判员××× 审判员×××

二审的上诉状

二审的上诉状怎么写 二审的上诉状应该要怎么写呢,下面是为大家大家关于二审的上诉状的解说及 第一审人民法院的名称;上诉的请求和理由; 提出上诉的时间;上诉人签名或者盖章等。 如果是被告人的辩护人、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而上诉的,应当写明提出上诉的人与被告人的关系,并应当以被告人为上诉人。 民事上诉状上诉人:北京×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 被上诉人:中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法定代表人:姜× 上诉人因与被上诉人买卖纠纷一案,不服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2004 )西民初字第9102 号判决,现提出上诉。 上诉请求: 1 、请求二审法院撤销一审判决; 2 、请求依法改判被上诉人支付上诉人货款584766 。 42 元,利息50962 。 0 。 元。 3 、本案的一、二审诉讼费用全部由被上诉人承担。 上诉理由: 上诉人认为一审法院对本案部分事实认定错误,适用法

律不当。 20xx年3 月29 日的收条以及三张出库单持有人均为上诉人,且上诉人也向法庭提供了证人郑×的证言以及厂家的送货证明,证言和证明这两份材料更进一步说明了收条及出库单中的货物确系上诉人所有,只是部分货物没有亲自去送,而是委托其他公司或个人送货到羊坊店路9 号×工地。 上诉人认为,证人郑×的证言及售货公司的证明与上诉人手中持有的收条及三张出库单中记载的货物内容相辅相成,彼此之间可以相互印证,已经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条,能够充分证明被上诉人确已收到上诉人主张的全部货物。 不能仅凭是否具有被上诉人明确授权的人接收来作为被上诉人收到货物与否的唯一凭证,故此,上诉人对20xx 年3 月29 口的收条以及另外三张出库单所记载的货物享有相应的所有权,对被上诉人形成了合法的债权,被上诉人应尽给付上诉人货款的义务,此点请求二审法院在评议本案时给予充分考虑,使法律的公平、公正原则能够充分体现。 使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依法及时受到保护。 另外,关于本案的其他两张收条,一审法院在认定事实和法律上给予了充分的肯定,确认了被上诉人收到了两张收条中货物,上诉人对此批货物享有相应的债权,被上诉人应当支付相应价款。 虽然上诉人在一审中提供的货物价格证明一审法院认

行政判决书(一审行政案件用)-精选模板

行政判决书(一审行政案件用) 行政判决书(一审行政案件用)行政判决书(一审行政案件用) ××××人民法院 行政判决书 (××××)×行初字第××号 原告……(写明起诉人的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或代表人)……(写明姓名和职务)。 法定代理人(或指定代理人)……(写明姓名等基本情况)。 委托代理人……(写明姓名等基本情况)。 被告……(写明被诉的行政机关名称和所在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代表人)……(写明姓名和职务)。 委托代理人……(写明姓名等基本情况)。 第三人……(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或代表人)……(写明姓名和职务)。 法定代理人(或指定代理人)……(写明姓名等基本情况)。 委托代理人……(写明姓名等基本情况)。 原告×××不服××××(行政机关名称)××××年××月××日(××× ×)×××字第××号××××处罚决定(或复议决定、其他具体行政行为),向 本院提起诉讼。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或不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 ……(写明到庭的的当事人、代理人等)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概括写明被告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的主要内容及其事实与根据,以及原 告不服的主要意见、理由和请求等)。 经审理查明,……(写明法院认定的事实和证据)。 本院认为,……(根据查明的事实和有关法律规定,就行政机关所作的具体行 政行为是否合法,原告的诉讼请求是否有理,进行分析论述)。依照……(写

明判 决所依据的法律条款项)的规定,判决如下: ……〔写明判决结果。分六种情况: 第一、维持行政机关具体行政行为的,写: “维持××××(行政机关名称)××××年××月××日(××××)×× ×字第××号处罚决定(或复议决定、其他具体行政行为)。” 第二、撤销行政机关具体行为的,写: “一、撤销××××(行政机关名称)××××年××月××日(××××)×××字第××号处罚决定(或复议决定、其他具体行政行为); 二、……(写明判决被告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内容。如果是不需要重新作 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此项不写。如果是确认被告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原告合法权益 而须承担行政赔偿责任的,应当写明赔偿的数额和交付时间等。)” 第三、部分撤销行政机关具体行政行为的,写: “一、维持××××(行政机关名称)××××年××月××日(××××)×××字第××号处罚决定(或复议决定、其他具体行政行为)的第×项,即…… (写明维持的具体内容); 二、撤销××××(行政机关名称)××××年××月××日(××××)× ××字第××号处罚决定(或复议决定、其他具体行政行为)的第×项,即……( 写明撤销的具体内容); 三、……(相对撤销部分写明判决被告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内容。如果是 不需要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此项不写。如果是确认被告侵犯原告合法权益而 须承担行政赔偿责任的,应当写明赔偿的数额和交付时间等)。” 第四、判决行政机关在一定期限内履行法定职责的,写: “责成被告××××……(写明被告应当履行的法定职责内容和期限)。” 第五、判决变更行政处罚的,写: “变更××××(行政机关名称)××××年××月××日(××××)

二审行政判决书

二审行政判决书 ××市××区中级人民法院 行政判决书 (20××)×行终字第117号 上诉人(原审原告):刘占利,34岁,男,汉族,××省××市人,××公司职工,住××省××市××路××号院。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市公安局××分局。地址:××市××区市场街66号。 法定代表人:张小清,职务:局长。 第三人:徐云龙 上诉人刘占利因行政处罚一案,不服刘占利不服××市××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行初字第47号行政判决,于20××年×月×日向××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本案当事人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20××年8月20日下午5时许,徐云龙在××市××路16号院11号楼前的白杨树树枝上挂一鸟笼遛鸟,刘占利向该树喷洒农药,被徐云龙发现制止,刘占利与徐云龙发生争执。之后,刘占利回家取一木棍将徐云龙头部、胳膊等处打伤,徐云龙打电话向110报警。110接到报警后,派××市公安局××分局王欣等民警到场进行处理,并于当日填写了受案登记表。同时,对刘占利和徐云龙进行了讯问,扣押了刘占利打人所持的木棍,并制作了讯问笔录。 20××年8月21日,经××市公安局法医鉴定中心鉴定,结论为徐云龙属轻微伤。20××年8月22日××市公安局××分局分别对在场的证人中秀莲、李国瑜进行了讯问,二人均证实刘占利向挂有鸟笼的白杨树喷洒农药,引起双方发生争

执,随后刘占利4用木棍将徐云龙的头部、胳膊等处打伤,但未见徐云龙殴打刘占利。 20××年8月22日,××市公安局××分局制作了行政处罚告知笔录,告知刘占利因用木棍将徐云龙打伤,伤情鉴定为轻微伤,拟对刘占利给予治安处罚。刘占利对案件事实进行了陈述并提出了申辩,认为是徐云龙先动手打的自己,自己才用木棍打了徐云龙一下。××市公安局××分局对刘占利的陈述和申辩进行了复核,并于当日将复核结果告知了刘占利。20××年8月22日,××市公安局××分局制作了00942号处罚决定书。次日,向刘占利送达了该决定书,并对刘占利执行拘留,拘留时间从20××年8月23日起至20××年8月27日止。刘占利不服××市公安局××分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于20××年×月×日向××市××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经审理查明:××市公安局××分局在自己管辖区域内依法履行法定职责,有权对违反治安管理的个人进行行政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 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本案中,××市公安局××分局认定刘占利于20××年8月20日用木棍殴打徐云龙,致徐云龙轻微伤。案件事实有徐云龙的陈述以及证人申秀莲、李国瑜的证言在案佐证,刘占利也承认用木棍打了徐云龙。因此,××市公安局××分局作出的处罚决定认定事实清楚,主要证据充分。刘占利辩称是徐云龙先动手打了自己,自己才将徐云龙打伤,但未向法院提供相关的证据,故法院不予采信。××市公安局××分局在接到报案并受理后,立即对双方当事人进行了讯问,收集了相关的证据,并在作出处罚决定前向刘占利告知了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履行了告知义务,保障了刘占利享有的陈述、申辩权,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有关二审新证据相关法律法规的整理

有关二审新证据相关法律法规的整理 一、《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三十九条当事人在法庭上可以提出新的证据。 当事人经法庭许可,可以向证人、鉴定人、勘验人发问。 当事人要求重新进行调查、鉴定或者勘验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 第一百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延期开庭审理: (一)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的; (二)当事人临时提出回避申请的; (三)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重新鉴定、勘验,或者需要补充调查的; (四)其他应当延期的情形。 第一百七十四条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除依照本章规定外,适用第一审普通程序。 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法释〔2001〕33号) 第四十一条《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目前是第139条)规定的“新的证据”,是指以下情形: (一)一审程序中的新的证据包括:当事人在一审举证期限届满后新发现的证据;当事人确因客观原因无法在举证期限内提供,经人民法院准许,在延长的期限内仍无法提供的证据; (二)二审程序中的新的证据包括:一审庭审结束后新发现的证据;当事人在一审举证期限届满前申请人民法院调查取证未获准许,二审法院经审查认为应当准许并依当事人申请调取的证据。 第四十二条当事人在一审程序中提供新的证据的,应当在一审开庭前或者开庭审理时提出。 当事人在二审程序中提供新的证据的,应当在二审开庭前或者开庭审理时提出;二审不需要开庭审理的,应当在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限内提出。

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中有关举证时限规定的通知(法发〔2008〕42号) 十、关于新的证据的认定问题。人民法院对于“新的证据”,应当依照《证据规定》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的规定,结合以下因素综合认定: (一)证据是否在举证期限或者《证据规定》第四十一条、第四十四条规定的其他期限内已经客观存在; (二)当事人未在举证期限或者司法解释规定的其他期限内提供证据,是否存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情形。 三、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印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审理民商事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之五(试行)》的通知(2007年5月18日 京高法发[2007]168号)13.二审期间,法院接受了当事人的鉴定申请,鉴定结果能否作为新的证据? 当事人一审期间未提出鉴定申请,而在二审期间提出的,如果二审法院经审理认为该鉴定涉及关键事实认定,同意当事人申请的,该鉴定结果可作为新的证据。 当事人一审期间提出鉴定申请未被法院接受,在二审期间又提出鉴定申请的,二审法院经审理认为应当鉴定的,该鉴定结果是新的证据。 问题解答13.最高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四十一条第(二)项规定:“二审程序中的新的证据包括:一审庭审结束后新发现的证据;当事人在一审举证期限届满前申请法院调查取证未获准许,二审法院经审查认为应当准许并依当事人申请调取的证据。”与举证责任的性质和分配原则相适应,审计、鉴定等查证程序的申请启动权和为了证明而履行的申请义务、举证义务均在当事人,实现查证工作和作出裁判的决定权则在法院。二审法院为了查清案件事实,应有权决定鉴定与否,前提是当事人在一审或二审提出了鉴定申请。对此问题的讨论分歧主要在于二审法院为查明事实将案件发回重审还是直接进行鉴定,我们认为应从案件的具体情况出发,由二审法院决定。 四、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民商事上诉案件改判和发回重审若干问题的意

民事诉讼二审庭审技巧

民事诉讼二审庭审技巧 题要 一、当事人上诉的条件1、提起上诉必须是享有上诉权或者可以依法行使上诉权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2、提起上诉的对象必须是依法允许上诉的判决或裁定3、必须在法定期限内提起;当事人不服一审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必须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提起。 作为广大的公民们,生活中是难以避免一些琐事发生的,当这些琐事愈发的严重的时候就会变成了民事案件了,在民事诉讼后有时候结果也不一定让各位满意,那么就一定要清楚▲民事诉讼二审庭审技巧后才更有利于各位维护自 身的权益的。 ▲民事诉讼二审庭审技巧 一、当事人上诉的条件 1、提起上诉必须是享有上诉权或者可以依法行使上诉权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提起上诉的对象必须是依法允许上诉的判决或裁定; 3、必须在法定期限内提起;当事人不服一审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必须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提起,不服一审裁定的,必须在裁定书书送达之日起10日内提起;

4、必须递交上诉状、交纳上诉费。上诉状可通过原审人民法院提出,也可直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一般各地人民法院均委托原审法院代收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交副本。同时应当在接到人民法院预交诉讼费的通知后7日内向本院交纳诉讼费,逾期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二、上诉状的内容 1、公民的姓名、法人的名称及其法定代表人的姓名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及其主要负责人姓名和地址、邮编和联系电话; 2、原审人民法院名称、案件的编号和案由; 3、上诉的具体请求和理由。 三、证据的提交 当事人在二审程序中提供新的证据的,应当在二审开庭前或者开庭审理时提出;二审不需要开庭审理的,应当在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限内提出。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届满后提供的证据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四十一条规定的“新的证据”的范围的,人民法院不予采纳。 四、被上诉人的答辩 被上诉人在收到上诉状副本之日起15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的内容,必须针对上诉状提出的事实和理由,抓住关

行政判决书(一审行政案件用)

行政判决书(一审行政案件用) 人民法院 行政判决书 ()行初字第号 原告……(写明起诉人的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或代表人……(写明姓名和职务) 法定代理人(或指定代理人……(写明姓名等基本情况) 委托代理人……(写明姓名等基本情况) 被告……(写明被诉的行政机关名称和所在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代表人)……(写明姓名和职务) 委托代理人……(与明姓名等基本情况) 第三人……(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或代表人……(写明姓名和职务) 法定代理人(或指定代理人……(与明姓名等基本情况) 委托代理人……(写明姓名等基本情况) 原告不服(行政机关名称)年月()字第—号- 处罚决定(或复议决定、其他具体行政行为),向本院提起诉讼。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或不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 ,(写明到庭的的当事人、代理人等)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诉称……(在原告诉称前概括写明被吿所作的貝体行政行为的主耍内容及其事实与根据,诉称后写明原告不服的主耍意见、理山和请求等) 被告辩称……(红明被告对原告提出意见的反驳。)

本院经审理査明……(写明法院认定的书实和证据) 木院认为……(根据査明的事实和有关法律规定,就行政机关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原告的诉讼清求是否有理,进行分析论述)。依照……(写明判决所依据的法律条款项)的规定,判决如下:……〔写明判决结果。分六种情况: 第一、维持行政机关貝体行政行为的,写: “维持(行政机关名称)年月H ()—字第—号处罚决定(或复议决定、其他具体行政行为)o " 第二、撤销行政机关具体行为的,写: “一、报销(行政机关名称)年n日()—字第—号处罚决定(或复议决定、其他貝体行政行为); 二、……(写明判决被告重新作出貝体行政行为的内容。如果是不需要重新作出貝体行政行为的,此 项不写。如果是确认被告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原告合法权益而须承担行政赔偿责任的,应当写明赔偿的数额和交付时间等。)” 第三、部分撤销行政机关具体行政行为的,写: “一、维持(行政机关名称)年n日()字第号处罚决定(或复议决定、其他貝体行政行为)的第—项,即……(写明维持的具体内容); 二、撤销(行政机关名称)年月II()—字第—号处罚决定(或复议决定、其他具体行政行为)的第—项,即……(写明撤销的具体内容): 三、……(相对撤销部分写明判决被告更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内容。如果是不需要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此项不写。如果是确认被告侵犯原告合法权益而须承担行政赔偿责任的,应当写明赔偿的数额和交付时间等)。 第四、判决行政机关在一定期限内履行法定职责的,写:“责成被告……(写明被告应当履行的法定职责内容和期限)。” 第五、判决变更行政处罚的,写:“变更(行政机关名称)年月R < )—字第号处罚决定(或复议决定),改为……(写明变史后的处罚内容)。” 第六、单独判决行政赔偿的,写:“被告赔偿原告……(写明赔偿的金额、交付时间,或者返还原物、恢复原状等。)”) ……(写明诉讼费用的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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