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2013-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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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设备现场检查作业指导书(使用单位)

特种设备现场检查作业指导书(使用单位)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常规监督检查作业指导书检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查办法》《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基层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适用范围:特种设备使用单位JNSZQQSCJDGLJXJZ二〇二二年七月说明1、需要设置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范围:①使用电站锅炉或者石化与化工成套装置的;②使用为公众提供运营服务电梯的,或者在公众聚集场所(指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车站、机场、客运码头、商场、餐饮场所、体育场馆、展览馆、公园、宾馆、影剧院、图书馆、儿童活动中心、公共浴池、养老机构等)使用30 台以上(含 30 台)电梯的;③使用 10 台以上(含 10 台)大型游乐设施的,或者 10 台以上(含 10 台)为公众提供运营服务非公路用旅游观光车辆的;④使用客运架空索道,或者客运缆车的;⑤使用特种设备(不含气瓶)总量 50 台以上(含 50 台)的。

2、需要配备专职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员,取得相应资格证件的范围:①使用额定工作压力大于或者等于2.5MPa锅炉的;②使用5台以上第Ⅲ类固定式压力容器的;③从事移动式压力容器或者气瓶充装的;④使用10公里以上工业管道的;⑤使用移动式压力容器,或者客运拖牵索道,或者大型游乐设施的;⑥各类特种设备(不含气瓶)总量20台以上。

上述规定之外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可以配备兼职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员,也可以委托具有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资格的人员负责使用管理,但是特种设备安全使用的责任主体仍然是使用单位。

3、需要取得相应特种设备作业资格证件范围:①特种设备安全管理(A);②工业锅炉司炉G1、电站锅炉司炉G2、锅炉水处理G3;③快开门式压力容器操作R1、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R2;④气瓶充装P;⑤起重机指挥Q1、起重机司机Q2(桥式起重机司机<地面操作不适用>、门式起重机司机、塔式起重机司机、门座式起重机司机、缆索式起重机司机、流动式起重机司机、升降机司机);⑥客运索道司机S2;⑦大型游乐设施操作Y2;⑧叉车司机N1、观光车和观光列车司机N2。

2019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公示:对甲氧基苯乙醛肟生产项目1总论环评报告.doc

2019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公示:对甲氧基苯乙醛肟生产项目1总论环评报告.doc

1总论1.1编制依据1.1.1法规及相关政策1.1.2相关规划(1)《菏泽市城市总体规划》(2003-2020年);(2)《菏泽市环境功能区划》;(3)《菏泽市“十二五”环境保护发展规划》;(4)《菏泽生态市建设总体规划》;(5)《菏泽市小流域污染综合治理实施规划》(2007年08月);(6) 关于印发《菏泽市环保“十个一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菏环发[2010]17号);(7) 《东明县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2011~2015年);(8) 《山东东明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计划纲要》;(9) 《东明县城市总体发展规划》(2002~2020);(10)《东明县武胜桥镇总体规划》(2009~2020);(11)《东明县武胜桥镇工业聚集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1.1.3技术依据(1)《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HJ2.1-2011);(2)《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T2.2 -2008);(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面水环境》(HJ/T2.3 - 93)(4)《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2.4-2009);(5)《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1);(6)《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生态影响》(HJ19-2011);(7)《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169-2004) ;(8)国家环境保护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号《国家危险废物名录》;(9)《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石油化工建设项目》(HJ/T89-2003 );(10)《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导则》;(11)《石油化工企业环境保护设计规范》(SH3024-95 );(12)《石油化工企业卫生防护距离》(SH3093-1999 );(13)《常用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及标志》(GB 13690-92 );(14)《常用危险化学品贮存通则)) (GB15603-1995);(15)《易燃易爆性商品储藏养护技术条件》(GB 17914-1999);(16)《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 ;(17)《化工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计规范》(GB50483-2009);(18)《防治城市扬尘污染技术规范》(HJ/393-2007)。

大气污染防治计划

大气污染防治计划

大气污染防治计划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城市空气污染问题也日益严峻。

大气污染问题已经成为影响人类健康和生命质量的重要环境问题之一。

中国政府一直以来都在积极采取措施,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制定了一系列防治措施和政策,其中最为重要的就是“大气污染防治计划”。

一、大气污染防治计划的概述大气污染防治计划是指国家为了有效地控制大气污染问题,制定的一种治理手段和计划。

早在2013年,我国提出第一批大气污染防治计划,随后又陆续出台了多个计划。

最新的《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以下简称“大气十条”)于2013年9月发布实施,其目的是:到2020年,空气质量明显改善,重点城市PM2.5年平均浓度比2015年下降15%左右,北京、天津、河北、山东等地区重度污染天数明显下降。

二、大气污染防治计划的主要内容1.制定排放标准:制定了各种不同的排放标准,使企业能够在合规的情况下减少排放。

2.加强监管手段:强化对企业的检查和监管,对那些排放严重的企业进行处罚。

3.推广清洁能源:大力发展新能源,大力推广清洁能源,减少对天然资源的依赖。

4.淘汰落后产能:对一些落后产能的企业,采取淘汰的方式,让它们退出市场,加强对企业的管理和监管。

5.加强环境教育:人民群众对环境保护的认识还要进一步增强,相关部门需要加强相关的宣传和教育。

6.形成完善的法律体系:制定相关法律和法规,形成科学合理的法律体系。

三、大气污染防治计划的实施效果大气污染防治计划实施以来,我国的大气污染治理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果。

在各地政府的协调下,一些大工业城市如北京、上海、广州等地的大气质量有所改善,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也有所下降,但需要注意的是,在好转过程中,污染排放趋势仍有波动,需时刻保持警惕,不断加大防治污染的力度。

四、大气污染防治计划存在的问题1.计划的执行效果不够明显;2.地方政府对计划执行不够积极;3.一些企业为了产出利益,还在违规排放污染物。

以上问题表明,大气污染防治任务依然十分艰巨,需要各级政府、企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各界共同努力,做好环境治理工作。

燃气燃烧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燃气燃烧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4
(3)排水:拟建项目无生活污水产生,无生产废水产生。因此拟建项目无废水排放。 (4)供热:本项目生产工艺上热源由一台低氮燃气燃烧机提供。 6、劳动定员及工作制度 本项目不新增劳动定员,每天白天工作 8 小时,年工作日为 300 天。
二、工程规模:
低氮燃气燃烧机建成后年运行 400h,年用气量为 1.2 万 m3。
符合 符合
由上表可见,本项目符合《山东省 2013-2020 年大气污染防治规划》的要求。
6
三、“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 (1)与生态保护红线的符合性分析 拟建项目位于德州市运河经济开发区陈庄居委会村南工业园,根据《山东省生态保 护红线规划》(2016-2020 年)可知,德城区共有 5 处生态保护红线区,分别为德州市 减河国家湿地公园水源涵养生态保护红线区(代码:SD-14-B1-01)、德州市西陈沟省级 湿地公园水源涵养生态保护红线区(代码为:SD-14-B1-03)、德州市古运河九龙湾省级 湿地公园水源涵养生态保护红线区(代码为:SD-14-B1-04)、德州市沟盘河水库水源涵 养生态保护红线区(代码为:SD-14-B1-05)、德州市德城区北土壤保持生态保护红线区 (代码为: D-14-B2-02)。 (1)德州市减河国家湿地公园水源涵养生态保护红线区,代码:SD-14-B1-01,范围 为:东至漳卫新河岔河和大运河交界,西至滨德高速附近减河河道,面积 2.61km2,外 边界为一级红线区外侧 20-100m,面积11.31km2。生态系统类型为湿地,生态功能为水 源涵养、生物多样性维护。拟建项目位于此生态红线西约12km。因此,拟建项目位于德 州市减河国家湿地公园水源涵养生态保护红线区之外。 (2)德州市西陈沟省级湿地公园水源涵养生态保护红线区,代码:SD-14-B1-03,范 围为:北至中联大坝水泥公司厂北,南至天衢西路,面积 0.015km2 ,外边界北至中联 大坝水泥公司厂北,南至东风西路,东至华能电厂南门,面积 0.70km2。生态系统类型 为湿地,生态功能为水源涵养、生物多样性维护。因此,拟建项目位于德州市西陈沟省 级湿地公园水源涵养生态保护红线区之外。 (3)德州市古运河九龙湾省级湿地公园水源涵养生态保护红线区,代码 SD-14-B1-04,范围为:北至天衢西路文革桥,南至运河大道交叉路,面积 0.25km2 , 外边界北至叶园村,东南至七中村南,西至代官屯村,面积 0.93km2 ,生态系统类型为 湿地,生态功能为水源涵养、生物多样性维护。因此,拟建项目位于德州市古运河九龙 湾省级湿地公园水源涵养生态保护红线区之外。 (4)德州市沟盘河水库水源涵养生态保护红线区,代码 SD-14-B1-05,范围为:岔 河东大道以东、林庄村以南、东南延伸至华奥集团外侧,面积 1.01km2,外边界为一级 红线区外侧 20-100m,面积 1.37km2。生态系统类型为水库,生态功能为水源涵养。因 此,拟建项目位于德州市沟盘河水库水源涵养生态保护红线区之外。 (5)德州市德城区北土壤保持生态保护红线区,代码 SD-14-B2-02,范围为:东至 大马厂村,西至国道 104,南至二屯中心小学南,面积 3.57km2,生态系统类型为裸地,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公示:二甲基二烯丙基氯化铵,二烯丙基胺现状环境影响评估报告其它环评报告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公示:二甲基二烯丙基氯化铵,二烯丙基胺现状环境影响评估报告其它环评报告

15 其它15.1 厂址选择合理性分析15.1.1 规划符合性15.1.1.1 城市用地规划符合性分析项目位于邹平县城西郊黄山西麓,原梁邹矿业集团内,邹平铭兴化工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根据《邹平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本项目所在厂区属于“建设用地区”,所以本项目符合《邹平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15.1.1.2 项目选址合理性分析本项目位于邹平县城西郊黄山西麓,原梁邹矿业集团内,邹平铭兴化工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邹平县建设局于2005年5月对用地单位邹平铭兴化工有限公司“丙烯醇、二氯丙烯胺等年产1000吨精细化工产品”项目出具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下发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同意选址。

本项目在邹平铭兴化工有限公司原厂区内建设,不新增占地,从城市规划、厂址周围条件等方面分析,符合城市发展规划要求,厂址具有交通便利、给排水方便等诸多有利因素,所以本项目选址合理。

15.1.2 项目区域配套设施齐全项目用水取用厂区地下水,已取得取水许可证明,用电由邹平县电网接入,由梁邹矿业集团公司提供蒸汽及冬季采暖,污水处理依托梁邹矿业污水处理厂——邹平众兴邹平县众兴水务有限公司。

由此分析,目前区域配套设施较为齐全。

15.1.3 符合环境功能区划本项目区域环境空气规划为二类区,地表水为Ⅴ类功能区,声环境规划为2类区,地下水环境规划为Ⅲ类。

通过对本项目产生的废气、废水、噪声和固体废物的有效治理和综合利用,本项目可以做到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项目选址符合滨州市及邹平县环境功能区划要求。

15.1.4 符合卫生防护距离根据环境空气章节计算,本项目大气防护距离确定为分别以九车间、十车间、十一车间、罐区为中心周围100m的区域。

距离厂址边界最近的距离为马家庄村,马家庄村距厂址边界距离为320m,满足卫生防护距离要求。

15.2 邹平县环境质量同比改善情况根据2013年至2015年黄山实验初中空气站的例行监测数据年均值监测结果看,SO2、NO2、PM10均不能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要求。

电镀相关政策整理

电镀相关政策整理

电镀中心建设项目相关政策规划符合性1、《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符合性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中的相关要求,本项目与国家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见表1。

表1 本项目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2、与《山东省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符合性根据2011年10月发布的《山东省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中的相关要求,分析拟建项目规划符合性,具体见表2。

表2 拟建项目与《山东省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符合性分析3、《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符合性拟建项目与《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符合情况见表3。

表3 拟建项目与《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要求符合情况4、《山东省2013-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规划一期行动计划》无相关条款要求。

5、环发[2012]98号符合性拟建项目与环发[2012]98号《关于切实加强风险防范严格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符合情况见表4。

表4 拟建项目与环发[2012]98号文相关审批要求符合情况6、鲁环发[2007]131号文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与鲁环发[2007]131号规定的审批原则对比情况见表5。

表5 本项目与鲁环发[2007]131号相关审批要求符合情况7、鲁环函[2012]263号文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与鲁环函[2012]263号文规定的审批原则对比情况见表6。

表6 拟建项目与鲁环函[2012]263号文相关审批要求符合情况8、电镀相关标准(1)《清洁生产标准电镀行业》(HJ/T 314-2006)①电镀工艺选择合理性评价原则是:工艺取向是无氰、无氟或低氟、低毒、低浓度、低能耗、少用络合剂;淘汰重污染化学品,如铅、镉、汞等。

对特殊产品的特殊要求另作考虑。

②清洁生产工艺是指氯化钾镀锌工艺、镀锌层低六价铬和无六价铬钝化工艺、镀锌镍合金工艺及其他清洁生产工艺。

③高污染工艺是指高氰镀锌工艺、高六价铬钝化工艺、电镀铅锡合金工艺等。

(6zip)山东省滨州市沾化瑜凯...

目录前言 (4)第一章总论 (6)1.1编制依据 (6)1.2评价目的、指导思想与评价重点 (13)1.3评价等级 (14)1.4环境影响和评价因子的识别与确定 (14)1.5评价范围及敏感保护目标 (16)1.6评价标准 (17)第二章自然社会环境概况 (20)2.1地理位置 (20)2.2自然环境概况 (20)2.3社会环境概况 (23)2.4山东沾化经济开发区规划 (25)2.5环境质量现状 (27)第三章工程分析 (28)3.1现有工程分析 (28)3.2新建项目工程分析 (52)3.3以新带老 (81)第四章环境空气影响评价 (82)4.1大气污染源强评价与工作等级 (82)4.2环境空气现状监测与评价 (84)4.3污染气象分析 (92)4.4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93)4.5大气环境防护距离确定 (101)4.6小结 (103)第五章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与影响分析 (105)5.1项目废水产生情况分析 (105)5.2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监测 (105)5.3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概况及废水接纳能力分析 (111)5.4项目排水对当地地表水环境的影响 (113)5.5结论 (114)第六章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 (115)6.1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等级 (115)6.4地下水环境现状监测与评价 (124)6.5地下水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131)6.6地下水环境保护措施与对策 (141)6.7小结 (148)第七章噪声环境现状监测与评价 (149)7.1噪声现状 (149)7.2声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151)7.3小结 (153)第八章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 (154)8.1固体废物的产生及处置 (154)8.2固体废物存储情况分析 (154)8.3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 (155)8.4小结 (156)第十章环境风险评价 (160)10.1现有工程环境风险的梳理和评价 (160)10.2新建项目风险评价 (172)第十一章污染物治理措施技术、经济论证 (202)11.1项目设计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 (202)11.2废气治理措施可行性分析 (203)11.3废水治理措施可行性分析 (204)11.4固体废弃物处理措施可行性分析 (210)11.5环境噪声治理措施可行性分析 (210)11.6绿化方案可行性分析 (211)11.7小结 (212)第十二章环境经济损益分析 (213)12.1环境经济效益分析 (213)12.2社会环境影响分析 (214)12.3小结 (214)第十三章总量控制分析 (216)13.1总量控制因子 (216)13.2项目污染物排放情况 (216)第十四章环境管理与监测 (218)14.1现有及本项目新增环境管理 (218)14.2现有环境监测计划 (220)14.3环保验收监测内容 (222)第十五章产业政策符合性及厂址合理性分析 (224)15.1项目建设的产业政策符合性 (224)15.2项目与相关文件符合性分析 (224)15.3厂址选择的可行性分析 (230)15.4小结 (231)第十七章评价结论与建议 (233)16.1评价结论 (233)前言沾化瑜凯新材料有限公司成立于2012年12月,法人代表孙淑华,公司位于山东沾化经济开发区。

国家质量环境安全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及标准

国家法律法规及标准一、质量相关法律法规1.《强制性国家标准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布,2020年6月1日施行。

2.《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2018年12月29日全国人大会议修订3.《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2013年6月29日全国人大会审核通过4.《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2009年1月14日国务院会议通过,2009年5月1日施行。

5.《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检总局公布,2011年7月1日起施行6.《气瓶安全监察条例》,国家质检总局公布,2015年8月25日修订第二十六条气瓶充装单位应当履行以下义务:(一)向气体消费者提供气瓶,并对气瓶的安全全面负责;(二)负责气瓶的维护、保养和颜色标志的涂敷工作;(三)按照安全技术规范及有关国家标准的规定,负责做好气瓶充装前的检查和充装记录,并对气瓶的充装安全负责;第三十六条气瓶定期检验证书有效期为4年。

有效期满前,检验机构应当向发证部门申请办理换证手续,有效期满前未提出申请的,期满后不得继续从事气瓶定期检验工作。

第四十四条充气气瓶的运输单位,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危险品运输的有关规定。

运输和装卸气瓶时,必须配戴好气瓶瓶帽(有防护罩的气瓶除外)和防震圈(集装气瓶除外)。

第四十八条气瓶充装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一是未按规定粘贴气瓶警示标签和气瓶充装标签的;二是负责人或者充装人员未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的。

7.《起重机械安全监察规定》,国家质检总局公布,2016年7月1日起施行。

8.《压力管道定期检验规则-工业管道》TSG D7005-20189.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主席令第53号,2017年6月1日实施。

二、环境相关法律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12年7月1日起施行2.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2018年12月29日修订。

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2019年10月26日修订。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清理整顿环保违规建设项目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清理整顿环保违规建设项目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4.10.27•【字号】鲁政办字[2014]151号•【施行日期】2014.10.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保护综合规定正文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清理整顿环保违规建设项目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字〔2014〕151号)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有关部门、各直属机构:《山东省清理整顿环保违规建设项目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4年10月27日山东省清理整顿环保违规建设项目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为认真贯彻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以下简称《环境保护法》),进一步规范建设项目环境管理,促进环境质量改善,根据环境保护部总量减排核查组的要求和省政府工作部署,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环境保护法》和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3〕37号)、《山东省2013-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规划》(鲁政发〔2013〕12号),严格执行我省水和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全面清理整顿环保违规建设项目,促进污染减排和环境质量改善,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二、目标任务通过对全省建设项目环保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全面调查,摸清环保违规建设项目底数,分类制定环保整改措施,规范环保管理,督促达标排放,淘汰落后产能,促进经济社会和环境协调发展。

三、工作依据(一)《环境保护法》等环保法律法规;(二)《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修改〈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有关条款的决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第21号令);(三)《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3〕41号);(四)《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发〔2013〕41号文件化解过剩产能的实施意见》(鲁政发〔2014〕4号);(五)《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3),《山东省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664-2013),《山东省钢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990-2013),《山东省建材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3-2013),《山东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5-2013),《山东省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4-2013)。

全市大气资金绩效评估指标评分表

5
决策程序
5
(1)项目经业务审核并正以式文件逐级申报,得3分,否则不得分。(2)项目确定经专家组审查论证,得2分,否则不得分。
5
资金分配
5
(1)有资金管理办法并明确资金分配方法,得3分,否则不得分。(2)资金分配因素全面、合理,得2分,否则不得分。
5
资金管理建设单位情况,指标得分为各个项目指标得分的平均值。
2
管理制度
4
评估项目工程管理制度执行情况,指标得分为各个项目指标得分的平均值。
4
项目调度
5
(1)建立项目调度管理制度,得2分,否则不得分。(2)定期对项目进展情况进行调度、汇总,得3分,否则不得分。
5
与批复一致性
5
评估项目建设内容调整情况,指标得分为各个项目指标得分的平均值。
5
建设进度符合性
5
评估项目建设进度是否符合计划情况,指标得分为各个项目指标得分的平均值。
3
专项资金到位时效
5
专项资金是否按照要求离开各级国库拨付单位,“是”得5分,“否”不得分。
5
专项资金使用
5
评估专项资金使用是否合规,指标得分为各个项目指标得分的平均值。
5
财务管理
3
评估专项资金财务管理制度执行情况,指标得分为各个项目指标得分的平均值。
3
项目实施(21分)
组织机构
2
评估项目建设组织实施情况,指标得分为各个项目指标得分的平均值。
15
可持续影响
6
评估各项目稳定运行是否可支撑资金绩效目标的实现,“是”得6分,“否”得0分。
6
满意度
4
社会各界对项目实施的满意程度。每出现1例信访、舆情、环境违法行为等情况,扣1分,扣完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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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2013-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规划 2013年7月

目录 一、现状与问题 (一)环境空气质量现状 (二)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现状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二、指导思想、原则和目标 (一)指导思想 (二)基本原则 (三)规划目标 三、主要任务 (一)积极调整能源结构 (二)大力调整产业结构 (三)深化重点行业污染治理 (四)加强扬尘综合整治 (五)加强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 (六)加强绿色生态屏障建设,恢复受损生态环境 四、重点工程项目 五、综合保障 (一)建立目标责任考核体系 (二)完善法规标准政策体系 (三)创新科技支撑体系 (四)建立节能环保社会化服务体系 (五)强化环境执法监督管理体系 (六)建立弘扬生态文化和公众参与体系

一、现状与问题 (一)环境空气质量现状 2010年,全省城市环境空气中可吸入颗粒物(PM10)、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平均浓度分别为152微克/立方米、86微克/立方米和47微克/立方米;2011年,分别为135微克/立方米、74微克/立方米和46微克/立方米;2012年,分别为129微克/立方米、66微克/立方米和41微克/立方米,环境空气中主要污染物年均浓度连续2年改善。但环境空气质量距生态山东建设和人民群众要求依然有较大差距,2012年,可吸入颗粒物、二氧化硫、二氧化氮、细颗粒物(PM2.5) (折算)等主要污染物年均浓度分别超过《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0.84倍、0.1倍、0.03倍和1.4倍。2012年10月-2013年3月全省细颗粒物平均浓度为0.115毫克/立方米,17城市中只有威海市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要求。可吸入颗粒物和细颗粒物已经成为影响我省环境空气质量的首要污染物。 2010-2012年我省主要大气污染物浓度变化趋势 (二)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现状 2010年,全省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工业烟(粉)尘排放量分别为188.11万吨、173.99万吨、70.57万吨;2011年分别为182.74万吨、179.02万吨、61.27万吨;2012年分别为174.9万吨、173.9万吨、56.6万吨。二氧化硫、工业烟(粉)尘排放量连续2年减少,氮氧化物排放量与2010年相比基本持平。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1.能源和工业结构偏重 2011年,全省煤炭消费量高达3.8亿吨,约占全国的1/10,世界的1/20,每平方公里煤炭消费量达2433吨,远高于广东(903吨)、浙江(1367吨)、江苏(2288吨)和全国平均水平(397吨);万元工业增加值煤炭消耗强度为1.96吨,远高于广东(0.75吨)、浙江(1.34吨)、江苏(1.09吨)。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大,排放强度高。2012年,二氧化硫与氮氧化物排放量分别为174.9万吨和173.9万吨,均居全国第一。万元工业增加值二氧化硫排放量为8.7千克,明显高于江苏(4.79千克)、广东(3.52千克)、浙江(6.09千克)等省份。同时,按照环保部确定的基数,我省十大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为79.6万吨,也居全国之首。结构性污染突出,火电、钢铁、建材、化工和石油炼化五大行业创造的工业增加值不足30%,污染物排放量却占90%左右。 2.城市环境管理粗放 长期以来,大规模的旧城拆迁改造、建筑施工、交通运输、环卫保洁、秸秆焚烧、露天烧烤、餐饮油烟等生产和管理环节,未严格按国家和省有关扬尘控制规范和管理要求采取扬尘防控措施,城市扬尘和油烟等造成的颗粒物无组织排放严重。多部门联防联动机制尚未形成,城市扬尘、餐饮油烟、秸秆焚烧等问题得不到有效解决。 3.机动车污染日益凸显 一是我省机动车保有量大且增速快。2012年,全省机动车保有量2323万辆(其中汽车约1000万辆),居全国第一位,机动车排放的氮氧化物居全国第二位。尾气中的碳氢化合物、炭黑等多种污染物最终转化为细颗粒物和臭氧,是复合型空气污染的重要来源。二是油品质量落后。北京、上海、江苏等省市已执行国Ⅳ及以上汽(柴)油标准,而我省汽油目前执行国Ⅲ标准。不同油品含硫量差距明显,国Ⅴ汽油含硫量为10ppm,是国Ⅲ汽油的1/15,是国Ⅳ汽油的1/5;国Ⅳ柴油含硫量为50ppm,是国Ⅲ柴油的1/7,是国Ⅱ柴油的1/10。三是黄标车污染严重。2012年,全省黄标车80多万辆,仅占汽车保有量的7%,但氮氧化物排放量却占机动车排放量的70%多;在黄标车中,大中重型车辆(客货运车辆)氮氧化物排放量占70%。提升车用油品质量和淘汰高污染黄标车是机动车污染防治的重点。 4.生活消费方式的影响逐步显现 我省人口众多,资源能源消费强度大,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和城市人口的增加,生活消费品数量逐年增加,建筑房屋装修、家具生产及喷涂等生活消费领域产生的挥发性有机物逐年增加,细颗粒物污染加剧。 5.自然环境对空气污染的净化能力较差 全省森林资源总量不足,人均林地面积0.41亩,仅相当于全国平均水平的1/5,人均林木蓄积量0.93立方米,不到全国的1/10,森林资源的不足限制了森林生态功能的发挥。全省大部分城市常年干燥少雨,裸土面积大,受风沙威胁的土地面积比例较高,植被吸附能力差,冬、春、秋季扬沙是导致颗粒物年均浓度居高不下的重要原因。此外,我省是农业大省,农田裸土面积大,耕种翻土等产生的颗粒物通过长距离输送对区域空气质量产生不利影响。同时,逆温等不利气象条件时有发生,大气扩散能力差,污染物积聚,造成严重雾霾天气。 二、指导思想、原则和目标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按照建设生态山东的总要求,坚持以人为本,生态优先,统筹兼顾,以治理大气污染倒逼能源与产业结构调整,以改善大气环境优化经济社会发展环境,综合运用规制、市场、科技、行政、文化五种力量,扎实做好“调结构、促管理、搞绿化”三篇文章,着力构建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大气污染防治大格局, 努力实现2020年环境空气质量比2010年改善50%左右,“蓝天白云,繁星闪烁”天数明显增加的奋斗目标。 (二)基本原则 ——以人为本:把改善环境质量、保障公众健康安全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予以优先保障。 ——生态优先:遵循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以环境承载力为基础,促进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 ——统筹兼顾:强化大气污染控制倒逼“转方式、调结构”,以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优化经济增长环境,以科学发展提升环境保护水平。 ——总体布局,分期规划:以群众能够享受到最基本的环境空气质量为总目标,按照“调结构、促管理、搞绿化”的工作思路,用八年左右时间、分三期实施,努力实现环境空气质量基本达标。 ——动态调整,注重衔接:注重与国家及我省相关规划的衔接,本着务实科学的原则,对每期规划落实及项目执行情况进行考核评估,并依据评估结果和经济社会形势变化,对规划进行动态调整。 (三)规划目标 第一期目标(2013-2015年):大气污染治理初见成效,全省环境空气质量相比2010年改善20%以上。 完成“十二五”期间国家下达的总量减排任务,到2015年,全省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比2010年分别减少14.9%和16.1%,控制在160.1万吨和146.0万吨以内;工业烟(粉)尘、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比2010年分别减少30%、18%,控制在49.4万吨和67.3万吨以内。 第二期目标(2016-2017年):全省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比2010年改善35%左右。 第三期目标(2018-2020年):全省环境空气质量基本达标,比2010年改善50%左右。 三、主要任务 (一)积极调整能源结构 实施煤炭总量控制,力争到2015年年底实现煤炭消费总量“不增反降”的历史性转折;到2017年年底,煤炭消费总量力争比2012年减少2000万吨;到2020年,煤炭消费总量继续下降,煤炭在一次能源中所占比重力争降到60%左右。 1.积极推进“外电入鲁” 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战略合作的指导意见》,加快推进“晋电送鲁”的各项工作。到2015年年底,力争实现“外电入鲁”1600万千瓦;到2017年年底,“外电入鲁”力争增加到2500万千瓦;到2020年,“外电入鲁”力争增加到3200万千瓦以上,外输电占比达到30%左右。 2.大力发展清洁能源 加大天然气利用力度,优先用于保障民生的居民用气和冬季供暖,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建设LNG发电厂替代燃煤机组以及生产锅炉、窑炉,鼓励燃煤设施实施煤改气,在经济发达和污染严重的地区先行启动,济南市要率先推进。积极协调中央石油企业加大对我省天然气的供应,到2015年年底,天然气消费量达到170亿立方米;到2017年年底,力争达到270亿立方米;到2020年,力争达到370亿立方米以上。加快陆上风电建设,到2015年年底,陆上风电装机容量达到750万千瓦;到2017年年底,达到850万千瓦;到2020年达到1000万千瓦。积极稳妥地发展海上风电,到2015年年底,海上风电装机容量达到50万千瓦;到2020年,达到300万千瓦。合理布局和规范建设生物质发电,到2015年年底,全省生物质发电装机容量达到110万千瓦;到2020年,达到160万千瓦。鼓励太阳能光伏发电,到2015年年底,全省光伏发电装机容量达到50万千瓦;到2020年,达到100万千瓦。积极建设抽水蓄能电站,到2015年,全省抽水蓄能发电装机容量达到100万千瓦;到2020年,争取达到400万千瓦。 全面推进煤炭清洁利用。全省煤炭主要用于燃烧效率高且污染集中治理措施到位的燃煤电厂,鼓励工业窑炉和锅炉使用清洁能源。到2015年年底,没有配套高效脱硫、除尘设施的燃煤锅炉和工业窑炉,禁止燃用含硫量超过0.6%、灰份超过15%的煤炭;居民生活燃煤和其它小型燃煤设施优先使用低硫低灰份并添加固硫剂的型煤。限制高硫份高灰份煤炭的开采与使用,提高煤炭洗选比例,推进配煤中心建设,新建煤矿必须同步建设煤炭洗选设施。到2015年年底,全省新建和扩建选煤厂29座,全省煤矿原煤入选量达到9750万吨,入选率达到65%;到2020年,全省煤矿原煤入选量达到1.05亿吨,入选率达到70%。 3.安全发展核电 加快海阳核电一期工程建设,确保到2015年年底前建成并投运1台125万千瓦AP1000核电机组。2020年前,建成投产海阳核电一期工程第二台机组和荣成石岛湾20万千瓦高温气冷堆核电示范工程;争取开工建设海阳核电二期工程和荣成石岛湾2台CAP1400大型先进压水堆重大专项示范项目;加快推进华能荣成石岛湾2台AP1000核电机组工程前期工作;开展第三个核电站选址工作。到2020年,全省核电装机容量达到270万千瓦。 4.积极开展节能和资源循环利用 理顺有利于节能和工业、农业、城市废弃物循环利用的制度体系,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将节能环保潜在市场转化为现实市场。大力发展绿色建筑,政府投资或以政府投资为主的机关办公建筑、公益性建筑、保障性住房及大型公共建筑要率先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加快推进建筑节能,新建建筑严格执行强制性节能标准。加快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到2015年年底,对4700万平方米的既有居住建筑进行节能改造,完成630万平方米高耗能的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新建建筑和节能改造的既有建筑全面实行供热计量收费。积极发展“热-电-冷”三联供,推广使用太阳能光热、光电建筑一体化、地源热泵等技术。积极发展绿色建材,扎实开展“禁实”、“限粘”工作。 大力发展循环经济。积极扶持新兴环保产业发展,对现有各类产业园区、重点企业进行循环化改造,提高资源产出率。到2015年年底,完成50个省级工业园区、15个国家级工业园区的循环化改造,所有国家及省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和高新科技园区开展生态工业园区建设。到2020年,全省形成较为完善的循环经济运行机制和框架,建立循环经济政策法规、科技支撑、技术标准体系以及激励和约束机制,产业生态化水平显著提升,资源能源利用方式不断优化。 加强重点企业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力度,到2015年,钢铁、水泥、化工、石化、有色金属冶炼等行业的大气污染物排污强度下降18%以上;到2017年,钢铁、水泥、化工、石化、有色金属冶炼等行业的大气污染物排污强度下降30%以上。 (二)大力调整产业结构 5.实施区域性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实施《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以公众享受到最基本的大气环境质量为目标,用8年时间,分4个阶段逐步加严,最终取消高污染行业排放特权,实现排放标准与环境质量挂钩。发挥标准的引导和倒逼作用,引导企业主动调整原料结构和产品结构,加强技术创新,淘汰落后的生产工艺和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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