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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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合同案例知识分享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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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RT 1
货物质量问题导致的货款未付争议
——服饰公司诉邹某海买卖合同案
【原告诉讼请求】
1.请求判决邹书海支付货款10394元; 2.请求判决邹书海按合同约定每日支付凡客公司总货款13155元的千分之三作为违约金(按合同约定从签收之 日起3天后即2019年8月19日起计算至付清之日止); 3.请求判决邹书海承担诉讼费用。
故对该诉求,本院不予支持。邹某海未及时支付货款是因为服装存在瑕疵需要修改导致,不构成违约,对于服饰公司诉求
的违约金不予支持。
判决如下:
一、被告邹某海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服饰公司货款4087元; 二、驳回原告服饰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PART 2
无明确债务转移的意思表示的应认定为债务加入,超 出原债务人作出的承诺依意思自治认定为新契约
对一审法院的认定结果予以维持,各方在该违约金数额范围内按各自约定的违约金数额承担相应责任。 其中,A经营部与建材公司签订的《建材采购合同》中约定逾期付款违约金最高限额为1000元,由于杨
某国、黄某凯系因建材公司原股东身份对公司债务承担相应责任,故其二人应承担的债务不应超过建材 公司应承担的债务范围,即应以1000元为限。由于建筑工程公司与A经营部之间的《模板、方条购销合 同》约定逾期付款违约金上限为所欠货款的2%,故建筑工程公司支付的违约金应以尚欠货款16.9万元的 2%为限即3380元。杨某国、黄某、吴某扬在《承诺书》中承诺对逾期付款按每月3%支付滞纳金,则其 三人应向A经营部支付的违约金为12520元(16900元-1000元-3380元)。判决如下:一、撤销广西壮族 自治区柳州市柳北区人民法院(2020)桂0205民初3205号民事判决;二、原审被告杨某国、黄某凯向被上 诉人A经营部支付货款169000元;三、上诉人建筑工程公司,原审被告黄某、吴某扬对原审被告杨某国、 黄某凯的上述第一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四、原审被告杨某国、黄某凯向被上诉人A经营部支付违约金 1000元;五、上诉人建筑工程公司向被上诉人A经营部支付违约金3380元;六、原审被告杨某国、黄某、 吴某扬向被上诉人A经营部支付违约金12520元;七、驳回被上诉人A经营部的其他诉讼请求;八、驳回 上诉人建筑工程公司的其他上诉请求。

连带之债的法律案例(3篇)

连带之债的法律案例(3篇)

第1篇案情简介:张某系某市某小区业主,李某和赵某是该小区的邻居。

2021年6月,张某在装修自己的房屋时,不慎从屋顶坠落,导致其身体多处受伤,经医院诊断为脊椎骨折。

事故发生后,张某要求李某和赵某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理由是李某和赵某在张某装修期间对屋顶进行了维修,但未告知张某存在安全隐患。

案件经过:1. 立案审查:张某向某市某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李某和赵某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法院经审查,认为该案符合立案条件,予以立案。

2. 证据交换:法院通知李某和赵某进行证据交换。

张某提交了事故现场照片、医疗费用发票、证人证言等证据。

李某和赵某则提交了屋顶维修合同、维修记录等证据,证明其对屋顶进行了维修,并尽到了告知义务。

3. 庭审调查:庭审中,张某陈述了事故发生的过程,并指出李某和赵某未告知其屋顶存在安全隐患。

李某和赵某则辩称,他们已尽到告知义务,且张某在事故发生时,屋顶的维修工作已经完成。

4. 质证与辩论:双方对证据进行了质证,并就事故责任和赔偿责任进行了辩论。

5. 法院判决:法院经审理认为,李某和赵某在屋顶维修过程中,确实存在未告知张某屋顶存在安全隐患的行为,但张某在事故发生时,屋顶的维修工作已经完成,李某和赵某已经尽到了维修义务。

因此,李某和赵某应对张某的损害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二条规定:“二人以上共同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三条规定:“二人以上共同实施侵权行为,其中一人或者数人承担连带责任的,应当承担全部或者相应的责任。

”案例分析:本案中,张某与李某、赵某之间形成了连带之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二人以上共同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在本案中,李某和赵某在屋顶维修过程中,未告知张某屋顶存在安全隐患,导致张某在装修时发生事故。

因此,李某和赵某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共同承担连带责任案例

共同承担连带责任案例

共同承担连带责任案例2005年 3⽉,被告吴某、蒋某、张某合伙开办建华⽊材加⼯⼚,由张某任负责⼈,吴某任出纳。

2005年5⽉,三被告与原告严某商谈买卖杉⽊事宜,同年7⽉7⽇,原告严某经旌德县林业局批准,采伐杉⽊351.6⽴⽅⽶。

2005年8⽉4⽇起⾄2006年4⽉18⽇⽌,原告严某共向被告出售杉⽊340⽴⽅⽶,分三批发送,三被告委托拖拉机驾驶员拖运。

其中,第⼀批杉⽊款由被告蒋某结清,第三批杉⽊款,由被告张某结清,但第⼆批杉⽊款未结。

原告向被告吴某结算杉⽊款时,遭拒绝。

吴某称,其并未向原告购买杉⽊,亦未收到杉⽊。

原告遂向旌德县⼈民法院起诉,要求三被告共同清偿第⼆批杉⽊款。

旌德县⼈民法院受理经审理后认为,合伙期间产⽣的债务,应由全体合伙⼈承担民事责任,故判令三被告共同清偿第⼆批杉⽊款115119元。

⼀审判决后,被告不服,遂向宣城市中级⼈民法院提起上诉,其上诉认为,其三⼈是共同向严某购买杉⽊,但不是合伙购买,三⼈之间权责明确,互不⼲涉,财务⾃理,因此,不应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宣城市中级⼈民法院审理后认为,共同购买就是合伙购买,因此,原审判决正确。

2009年元⽉,宣城市中级⼈民法院下发判决,维持原判。

评析:这是⼀起关于合伙⼈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判例。

本案原告严某是在遭到数次挫折后,才来到安徽徐健律师事务所,并由我担任其律师代理诉讼。

本案源起于三被告之间内部的争议。

三被告向原告严某购买杉⽊,本来事实清楚,但因三被告之间的问题,使得双⽅的交易出现了混乱。

在前述中,已经介绍清楚,原告的杉⽊,是分三批分别给三被告⼈的,三被告⼈亦已经约定,分别向原告⽀付货款。

如果三被告,尤其是吴某遵循诚实信⽤之原则,按期如数⽀付杉⽊款,那么本案之诉讼当不会发⽣,但是,吴某避开与其他合伙⼈之间的纠纷的处理,⽽否认收到杉⽊并拒绝⽀付货款,这⼀⾏为显然就违反了法律的规定,并将其余⼆⼈扯进诉讼的泥潭。

《民法通则》第三⼗五条规定,合伙⼈对合伙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也就是说,⽆论合伙⼈之间就合伙关系作什么约定,均不能以此来对抗合伙债务的全部清偿义务。

承担连带担保责任的诉讼请求

承担连带担保责任的诉讼请求

承担连带担保责任的诉讼请求
一、民间借贷场景下。

尊敬的法官大人啊,那[被告名字]向我借了钱,就像从我的口袋里掏走了宝贝一样。

当时[担保人名字]拍着胸脯保证说,“你放心,他要是还不上,我来还!”那话就像铁板钉钉一样。

现在呢,[被告名字]耍赖皮不还钱了,所以我恳请法官大人让[担保人名字]承担连带担保责任,就像他当时承诺的那样,得把这钱给补上。

我这钱也不是大风刮来的,总不能就这么打了水漂呀。

二、买卖合同场景下。

法官啊,我和[被告公司名称]做买卖,就像两个人搭伙做生意一样。

我把货给他们了,他们却不好好给钱。

这时候呢,[担保公司名称]站出来说他们给担保,那意思就像是给这事儿上了一道保险锁。

现在倒好,[被告公司名称]耍无赖,我只能找这个“保险锁”了。

我请求法官让[担保公司名称]承担连带担保责任,他们得把钱给我呀,不然这就像他们把我推进了火坑,自己还在旁边看笑话呢。

三、租房纠纷场景下。

法官先生/女士,我把房子租给了[租户名字],这就像我把自己的小窝暂时交给了他保管。

当时[担保人名字]跟我说,要是[租户名字]有啥问题,比如不给房租或者把房子弄坏了,他会负责的。

这就好比他给我吃了一颗定心丸。

可现在呢,[租户名字]就像人间蒸发了一样,房租也没给。

我就只能找这个“定心丸”[担保人名字]了。

我请求法庭判决[担保人名字]承担连带担保责任,让他把该付的房租补上,不然我这房东可就太冤了,就像好心给人送了蛋糕,结果自己连个面包屑都没得到。

买卖合同第三方担保函模板

买卖合同第三方担保函模板

第三方担保函模板致:(买方/卖方名称)担保人:(担保人名称)受益人:(买方/卖方名称)地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为确保双方在(合同名称)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项下的权利和义务得到切实履行,担保人愿意为双方提供第三方担保。

现出具如下担保函:一、担保金额担保人同意为买方/卖方(以下简称“被担保方”)在主合同项下的合同金额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整(小写):¥_____元。

二、担保范围担保人对被担保方在主合同项下的全部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包括但不限于合同价款、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三、担保期限担保期限为主合同约定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若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分期履行,则对每期债务而言,保证期间均为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四、保证责任担保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即在主合同项下债务人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债务的情况下,担保人应无条件地向债权人承担全部债务的履行责任。

五、保证的效力1. 本担保函为连带的、无条件的、独立的保证,其效力不受主合同效力的影响,不因主合同无效而无效。

2. 本担保函一旦生效,主合同的任何条款的更改或补充,不论是否征得担保人的书面或口头同意,担保人均对变更后的合同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六、违约责任担保人在担保期限内未履行保证责任的,应向债权人支付违约金,违约金金额为担保金额的每日千分之五。

七、解除担保1. 在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债务人已按照主合同约定履行完毕债务的情况下,担保人应无条件地解除担保责任。

2. 债权人提前解除担保责任的,应与担保人协商一致,并书面通知担保人。

八、争议解决本担保函项下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主合同约定的法院提起诉讼。

九、其他约定1. 本担保函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2. 本担保函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至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失效。

《民法典》解析:“连带责任”规定汇总、实务要点与典型案例

《民法典》解析:“连带责任”规定汇总、实务要点与典型案例

《民法典》解析:“连带责任”规定汇总、实务要点与典型案例连带责任,指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的约定,由两名或两名以上当事人对共同产生的不履行民事义务的民事责任承担全部责任,并因此引起内部债务关系的一种民事责任。

连带责任可能基于合同产生,也可能基于侵权等产生。

连带责任的意义在于增加责任主体的数量,加强对受损人的保护。

民法典除对连带责任的基本特征(连带责任及连带债务份额确定与追偿、连带债务涉他效力)进行规定外,另明确规定了多种连带责任,本词条对此进行了汇总梳理,精炼解读,并附典型案例,欢迎了解。

法典条款第一百七十八条【连带责任】二人以上依法承担连带责任的,权利人有权请求部分或者全部连带责任人承担责任。

连带责任人的责任份额根据各自责任大小确定;难以确定责任大小的,平均承担责任。

实际承担责任超过自己责任份额的连带责任人,有权向其他连带责任人追偿。

连带责任,由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

第五百一十八条【连带之债】债权人为二人以上,部分或者全部债权人均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为连带债权;债务人为二人以上,债权人可以请求部分或者全部债务人履行全部债务的,为连带债务。

连带债权或者连带债务,由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

第五百一十九条【连带债务份额确定与追偿】连带债务人之间的份额难以确定的,视为份额相同。

实际承担债务超过自己份额的连带债务人,有权就超出部分在其他连带债务人未履行的份额范围内向其追偿,并相应地享有债权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

其他连带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可以向该债务人主张。

被追偿的连带债务人不能履行其应分担份额的,其他连带债务人应当在相应范围内按比例分担。

第五百二十条【连带债务涉他效力】部分连带债务人履行、抵销债务或者提存标的物的,其他债务人对债权人的债务在相应范围内消灭;该债务人可以依据前条规定向其他债务人追偿。

部分连带债务人的债务被债权人免除的,在该连带债务人应当承担的份额范围内,其他债务人对债权人的债务消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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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 篇一:连带责任担保合同(主合同买卖合同,从合同担保合同) 连带责任担保合同 债务人: 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甲方) 住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债权人: 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乙方) 住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证人: 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丙方) 住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因甲方的请求, 丙方愿意为甲方、乙方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 日签订的《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主合同)提供担保。乙方经 审查,允许丙方作为甲方履行主合同的保证人。三方经商议一致,订 立本合同如下: 一、丙方为甲方履行主合同的义务,即支付乙方货款提供担保。保证 金额为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而末支付的款项。 二、丙方对上条所列款项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如果不按主合同的约定 付清货款, 乙方有权直接向丙方追偿。 丙方保证在接到乙方书面索款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 通知后_______个工作日内清偿述款项。 三、丙方允许在乙方依约提出代偿要求时,以本公司所有之资金、财 产先予偿还乙方在债权得到丙方之清偿后,将该债权转移给丙方。 四、丙方的保证责任不因甲方上级单位的任何指令、 甲方地位及财力 状况的改变、 甲方与任何单位签订任何协议或者文件及本保证合同所担 保的主合同的无效或者解除而免除。 五、丙方机构若发生变更、撤销,丙方应提前_______天书面通知乙 方和甲方。丙方如发生合并,由变更后的机构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或者 由甲方和丙方落实为乙方所接受的新的保证人, 如丙方破产, 甲方应 丙方破产前二个月内重新提供保证人。 六、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乙、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本 合同。需变更本合同还款时,应经三方商议允许,达成书面协议。 七、违约责任 丙方违反本合同第二条约定, 末按期代为清偿到期债务, 乙方可视情 况担保总额的_______%向丙方收取违约金。 八、争议的解决方式 甲、乙、丙三方解决争议的方式与主合同规定的一致。 九、本合同由甲、 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理人签订并加盖 单位公章,并自主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 十、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 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 日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 乙方(公章)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 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 日 丙方(公章)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 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 日 篇二:连带责任保证函 连带责任保证函 广州金隆纸业有限公司: 为保证(以下简称本公司) 与贵公司买卖合同项下债务的履行,本人 自愿以个人全部财产及权益, 为本公司提供无限连带责任保证。 并承 诺如下: 一、本人允许对本公司在此前及以后从贵公司购买纸张业务及今后可 能发生的修改, 补充条款中债务人的所有债务, 提供无限连带责任保 证:如本公司未按承诺按期足额偿还全部债务,导致贵公司损失的, 本人保证在收到贵公司索款通知后十五日内无条件将上述款项支付 给贵公司。 二、本人用于清偿本公司债务的资产和权益,包括但不限于: 1、本人家庭(或者个人)财产清单所列的全部财产 2、本人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利息、股息、股 权、红利、财产租赁、财产转让等所取得现金、有价证券等方式的收 益以及因商标,专利等知识产权所取得的许可使用费及转让费等。 3、本人名下的所有存款、房产、汽车、设备、土地使用权、承包承 租经营权等财产和权益。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 4 、本人家庭(或者个人)的其他财产和权益。 三、本保证书是不可撤销,浮现下列情况,无论是否征得本人允许或者 是否事先通知本人,皆不影响保证书的法律效力及继续履行: 1、本保证书所涉及的任何一方中的当事人的身份、地位发生任何变 化。 2、本保证书所涉及的任何一方中当事人发生合并、分立、停业、撤 销、破产或者变更名称、住所、章程、法定代表人、经营范围、企业性 质、或者其上级单位的任何指令或者与任何单位签订任何法律文件等事项 及其导致的变化。 四,在任何情况下,在贵公司尚未全部收回款项之前,无论本人是否 已经向贵公司部份履行了代偿责任,必须待贵公司款项全部收回之 后,才可向债务人行驶债权人的权利。 五、贵公司赋予债务人和本人的任何宽容、宽限、或者延缓行使有关业 务合同及本保证书项下的权利,不视为贵公司对本保证书项下权利、 权益的抛却,也不影响本人履行本保证书的各项义务。 六、根据业务连续发生的特点, 本连带责任保证使用于此前及今后本 公司与贵公司发生的每笔业务, 有效期自该笔业务主债务履行期届满 之日起两年。 七、发生纠纷时,由广州金隆纸业有限公司所在地法院管辖。 八、本保证书壹式贰份,贵公司与本保证人各执壹份。 九.本保证书自本人签字之日起生效。 承诺人姓名(章):身份证号: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 现住所: 联系电话: 年月日 篇三:购销合同的法律要点 购销合同签约注意事项 购销合同是公司或者其他经济组织, 为了生产和流通的需要, 在本地或者 外地采购某些产品或者原料而订立的合同。与普通的货物买卖合同相比, 它具有标的额大、技术含量高、期限性强等特点,且通常采购方在合 同中占主动地位; 特别是项目购销合同, 如果材料或者设备采购浮现问 题,可能会影响整个项目的进程,甚至导致项目失败。与此相对应, 卖方在购销合同中往往处于被动地位, 除非所售卖的商品具有稀缺性 的特点。 因此(:买卖合同连带责任),在审查购销合同时要区别不同交 易背景, 从不同的交易方角度出发, 进行审查。 需特殊注意以下事项: 一、买卖双方的资信调查 就买方的立场而言,由于设备或者材料购销合同事关整个项目的运行, 在签定购销合同之前, 一定要对卖方的资信进行调查或者有所了解, 一 般不宜选注册资本低或者地处偏远地区的小公司或者私人独资企业。建议 采购方谨慎选择卖方, 尽可能选择资信好、 近距离的交易对象。 固然, 在迫不得已的情况不得不选择私人独资企业的情况下, 最好能够调查 获知该私人独资企业的惟一股东构成, 因为法律规定在个人资产与企 业资产混同的情况下, 私人独资企业的股东将对企业债务承担连带责 任。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 从卖方立场而言, 依然应对买方的资信情况进行核实, 特殊在于先发 货后收款的情况下。 总而言之,资信调查是购销合同签订前应有、不可或者缺的步骤,因为 合同从本质上而言不仅仅是一种单纯的依靠文字来进行的约束和控 制的关系, 而是合作关系, 合作关系在很大程度上要依靠双方的诚信。 二、质量标准和技术规范 购销合同普通对所要采购的设备或者材料要求比较高, 要符合特定的质 量标准和技术规范, 并且将质量标准和技术规范 (包括技术资料和图 纸)细化作为合同附件,以便减少合同风险,达到交易目的。如果不 便细化,并且有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只需在合同中注明 “符合国 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如各标准之间存在差异,以较高者为准”即可。 三、付款 作为采购方,付款是合同的主要义务。为了顺利地达到交易目的,防 止卖方拿到货款后以各种理由拒不发货, 我们必须有技巧地设计合同 的付款条款。较为 安全的方式是将付款和卖方履行主要义务的进度和货物的质量挂钩。 我们认为采购方可以采取以下付款方式: 1、在合同生效后,可支付给卖方一定的预付款或者定金,预付款或者定 金应当在审查对方资信后付出, 如对对方资信不彻底确信, 建议将预 付款或者定金适当降低,普通以合同总价款的 10%为宜。 2、货物全部运抵采购方现场指定地点,经开箱验收合格后,卖方向采 购方出具该合同价的全额发票, 采购方在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卖方付至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 合同总价款的 70% 。 3、货物投入使用、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总价款的 90% 4、合同总价款的 10%作为质保金,待质保期(一年)满后无质量问题, 采购方全额返还质保金给卖方(如有问题,应扣除相应部份)。质保期 从货物安装完或者投入使用时起算。 在此,需要注意的是预付款与定金是不同的法律概念,简言之,预付 款是可以退还的, 而定金是不能固然的退还并有相关法律规定的定金 罚则可以合用,对此在之后的法条讲解中将会专门讲到。 四、交货 这是卖方的主要义务, 卖方必须按约定的时间地点向采购方提交符合 合同要求的货物。在这个过程中,采购方需要注意的是: 1、明确具体的交货时间,以及货物是分批提交还是一次性提交,确 保所有货物在运至约定的地点时, 才开始履行主要的付款义务。 最好 不要在合同中约定含糊不清或者有选择性的交货时间。 2、明确具体的交货地点,选择交货地点的运输路线要确保货物能够 顺利到达。要全面考虑各种因素,包括车辆能否顺利到达的问题。若 约定不明,将会浮现氧化铝公司的情况(讲解。。。) 。 3、明确货物的运输方式及运输费用的承担。根据约定的交货时间以 及货物的性质选择合适的运输方式, 并在合同中约定运输费用由谁来 承担。 讲解,化肥案例。。。 五、技术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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