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城区2022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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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东城区小升初体育艺术科技特长生入学方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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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北京东城区小升初体育艺术科技特长生入学方案北京东城区小升初体育艺术科技特长生入学方案东城区小学升初中体育、艺术、科技特长生入学工作方案为进一步做好东城区小学升初中入学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的意见》(京教基二﹝2015﹞3号)文件精神,根据《东城区关于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的意见》的相关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原则根据北京市教委、东城区教委对义务教育入学工作的总体要求,小学升初中特长生入学比例总体不超过。

全区统一组织实施,面向本区全体小学应届在校毕业生。

凡具有体育、艺术、科技特长的学生均有资格报名参加全区统一组织的相关项目考察。

规范管理,建立特长生入学工作网络平台,实现报名、结果查询、录取名单公示网上公开。

(一)统一组织,统筹规划。

特长生入学工作由区教委统一组织,严格计划管理。

东城区青少年体质健康学院、东城区青少年文化艺术学院、东城区青少年科学技术学院具体实施。

(二)统一标准,公平选拔。

区教委统一制定“体育、艺术、科技特长生考察标准”,并严格执行。

(三)统一考察,民主监督。

区教委统一组建并派遣“考察组”、“监督组”完成特长生入学考察工作。

(四)统一时间,网上报名。

学生在规定时间内自行网上报名。

二、工作流程(一)3月27日,公布特长生入学工作方案。

(二)4月24日,发布入学简章及考察标准。

(三)5月9日(星期六)、5月10日(星期日)学生依据考察标准进行网上报名,各小学于5月14、15日打印特长生考察安排并下发。

(四)5月16日(星期六)、5月17日(星期日),学生持考察安排到指定考察学校参加体育、艺术、科技特长生考察。

(五)5月18日,区考试中心网上公示考察通过学生名单,学生可在网上查询考察结果。

公示期不少于5日。

三、工作安排根据市教委入学工作的相关文件精神和工作要求,区教委召开东城区体育、艺术、科技特长生入学工作研讨会,制定“东城区体育、艺术、科技特长生入学工作方案”及“特长生考察标准”。

长春市教育局关于印发《长春市2022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长春市教育局关于印发《长春市2022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长春市教育局关于印发《长春市2022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长春市教育局•【公布日期】2022.05.09•【字号】•【施行日期】2022.05.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础教育,中等教育正文长春市教育局关于印发《长春市2022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县(市)区、开发区教育局(文教局):现将《长春市2022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长春市2022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长春市教育局2022年5月9日附件长春市2022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依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厅〔2022〕1号)和吉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吉教基〔2022〕8号),为做好城区(不含双阳、九台,下同)、开发区2022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入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中发〔2019〕26号)等相关文件精神,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合法入学权益,努力让每个孩子都能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

二、基本原则(一)坚持依法依规贯彻落实教育部招生工作“十项严禁”和长春市招生工作“十不准”,落实“公民同招”政策和相关纪律要求,确保招生工作依法依规进行。

(二)坚持公正公平及时向社会公布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相关政策、信息,接受各方监督,做到政策公开、过程公正、结果公平。

(三)坚持市级统筹市教育局依据国家、省相关政策,结合实际制定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负责指导各城区、开发区招生工作。

(四)坚持属地主体各城区、开发区是实施义务教育的责任主体,具体负责辖区内义务教育中小学校(包括中、省、市直属学校及民办学校,下同)招生入学工作。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23年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23年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23年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公布日期】2023.03.29•【字号】沪教委基〔2023〕10号•【施行日期】2023.03.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23年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沪教委基〔2023〕10号各区教育局,各有关直属学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共上海市委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的实施意见》(沪委发〔2020〕3号)、《上海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等政策法规,为促进依法办学、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现就2023年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提出以下实施意见:一、指导思想和原则(一)坚持以国家和上海市的有关政策法规为依据,以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办好每一所学校为目标,以规范学校招生行为、切实维护适龄儿童的合法入学权益为原则,依法实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

(二)各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在区政府的领导下,根据“十四五”期间区域教育布局调整、常住人口的变化,结合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区创建、公建配套学校建设、紧密型学区集团建设等要求,对本区域义务教育事业发展做出整体规划。

根据本实施意见和区域内常住人口分布情况,按照免试就近入学原则和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招生计划和相关政策,确保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

(三)应用“一网通办”网站()义务教育入学专栏或“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提供登记、验证等线上服务和招生入学咨询服务,为家长办理子女入学手续提供便利。

(四)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及时向社会公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相关信息,加强本部门、中小学校与家庭、社会之间的沟通交流。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公布日期】2022.06.01•【字号】浙教办基〔2022〕23号•【施行日期】2022.06.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正文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基〔2022〕23号各市、县(市、区)教育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及《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厅〔2022〕1号)和浙江省有关政策规定,现就做好2022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科学合理划定学(片)区。

各地要严格落实教育部有关规定及《浙江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学区划分调整和招生入学工作的意见》(浙教基〔2018〕19号)要求,科学合理划定公办学校招生学(片)区范围。

根据区域教育资源均衡程度等情况,公办学校可实行单校划学区或多校划片招生。

“公参民”学校(包括其他民办义务教育学校)转为公办学校的,可设置一定时间的招生过渡期,转为公办学校当年可仍按原方式招生,之后学(片)区划分方式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依法依规确定。

二、全面落实“公民同招”。

各地要认真落实国家和浙江省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的有关规定,继续严格执行2020年开始实施的“公民同招”政策。

实施义务教育的民办学校应当在审批机关管辖的区域内招生,纳入审批机关所在地统一管理。

审批机关为设区市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的民办学校,应当优先满足学校所在县(市、区)域学生入学需求。

三、妥善安置随迁子女入学。

认真落实《居住证暂行条例》,按照“两为主”“两纳入”要求,完善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全面保障持有居住证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在流入地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基本公共服务。

2022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实施方案

2022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实施方案

马站中心小学___年创建省级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发展规划纲要(___-___年)》、《国务 ___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国发﹝ ___ ﹞ ___号)、《___省人民__关于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实施意见》(云政发﹝ ___ ﹞ ___号)、《___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召开全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培训会 ___》文件要求,深入推进我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切实缩小城乡、校际间差距,实现全村适龄孩子从“有学上”到“上好学”,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深入学习领略党的___大、 ___届___ 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以实现义务教育学校基本均衡发展为目标,合理均衡配置教育资源,努力推进义务教育规范、均衡发展;进一步改善办学条件,优化师资配置,规范办学行为,缩小城乡、校际间办学差距,创设和谐公平的教育环境,使学生享有均等的受教育机会,全面提升义务教育质量和水平,促进义务教育协调、健康、均衡发展,确保顺利通过市、省、国家的(范本)评估和认定。

1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创建工作遵照“分步实施、整体推进”的原则,分三个阶段进行。

___年度全县教育事业统计报表数据和《 ___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评估指标及标准(修订稿)》,逐条分析我校基本现状,对学校务教育校际均衡差异系数进行测评。

3 集中精力抓好各项指标的巩固提高工作,整理完善各项迎检档案资料,做好迎接省级督导评估的各项准备工作。

5 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是深入贯彻党的___大精神,全面落实教育规划纲要的具体体现,是“办人民满意的教育”的载体。

要本着实事求是、谨慎妥帖的原则,认真抓好寄宿制学校建设和管理。

按照就近入学、相对集中、优化资源配置的原则,实事求是、因地制宜、稳步推进学校建设和布局调整工作。

由城区学校对口帮扶农村相对薄弱学校,实现资源共享,缩小城乡学校在办学条件、师资水平、教学质量等方面的差距,促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

2022年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实施方案三篇

2022年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实施方案三篇

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实施方案根据有关精神,为建立相对稳定、流动有序、公平合理、资源共享的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制度,推进义务教育区域优质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质量,特制订本方案。

一、交流轮岗工作目标以骨干校长、教师为交流重点,建立并完善区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制度,进一步扩大校长、教师交流覆盖面,科学有序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促进区域内优秀校长、教师资源均衡配置,整体提升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水平,推进义务教育区域优质均衡发展。

二、交流轮岗工作原则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是指各区市县(含先导区,下同)教育行政部门为了推进义务教育区域优质均衡发展而统组织的区域内义务教育阶段公办中小学校校长、教师的异校流动。

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1.科学合理。

遵循义务教育规律以及校长、教师成长规律,创新管理模式,统筹规划,有序推进校长、教师合理流动。

2.公开规范。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规范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的程序和办法,严肃纪律,加强监督。

3.以人为本。

尊重校长、教师主体地位,引导其积极支持、主动参与交流,保障其合法权益。

4.促进发展。

保持和发扬学校办学和优势,发挥骨干校长、教师引领作用,促进学校内涵发展。

三、交流轮岗范围和比例(一)交流轮岗范围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的范围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在编在岗校长、副校长及其他校级干部和教师(以下简称校长、教师)。

1.在同一所学校任教满9年及以上的教师(男55周岁及以下,女50周岁及以下)必须交流轮岗(个别偏远农村地区、海岛学校无交流轮岗条件的除外)。

处于孕期、哺乳期或患病经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医院诊断不宜交流轮岗的教师并在校公示后,可暂不交流轮岗;学校传统项目、课程的领衔教师,经本人、学校申请,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可暂不交流轮岗,但延长时间原则上不超过3年。

对于任教满9年教师较多的学校,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可有计划安排在3-5年内完成交流轮岗。

2022廊坊广阳小学招生细则_2022年河北廊坊各区小学招生入学实施细则公布

2022廊坊广阳小学招生细则_2022年河北廊坊各区小学招生入学实施细则公布廊坊开发区入学实施细则为切实做好廊坊开发区2022年小学招生工作,进一步规范招生入学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消除大班额专项规划有关工作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和省、市教育部门相关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细则。

一、招生年龄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2022年8月31日前出生)。

二、报名形式报名方式:网络报名+现场验证;网络报名时间:2022年8月13日8:00至2022年8月14日18:00;三、报名条件1.具有开发区户籍、监护人在开发区自有住房、户籍在此房产名下的适龄儿童。

需提供证件:户口本、法定监护人身份证、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加发票)、儿童出生医学证明、儿童预防接种证。

2.开发区辖区内的现役军人子女。

需提供证件:监护人军人证件、单位证明、居住证明、户口本、儿童出生医学证明、儿童预防接种证。

3.开发区辖区内抗击新冠肺炎一线医护人员子女。

需提供证件:监护人一线工作经历证明(所赴医院开具)、所在单位证明、居住证明、户口本、儿童出生医学证明、儿童预防接种证。

4.开发区内各行政村居民子女。

需提供证件:户口本、法定监护人身份证、儿童出生医学证明、儿童预防接种证。

5.具有开发区户籍、监护人在开发区自有住房、房户分离的适龄儿童。

需提供证件:户口本、法定监护人身份证、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加发票)、儿童出生医学证明、儿童预防接种证。

6.具有开发区户籍、无自有住房、监护人及子女随他人房产落户;监护人及子女为单位集体户口。

需提供证件: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加发票)、法定监护人身份证、户口本(含首页、监护人及学生本人)、不动产登记部门开具的法定监护人双方无房证明、儿童出生医学证明、儿童预防接种证。

7.非开发区户籍,在开发区自有住房人员的适龄子女。

需提供户口本(含首页、监护人及学生本人)、法定监护人身份证、房产证(不动产权证或购房合同均需提供发票)、该住所最近半年(2022年1月—6月)物业发票、儿童出生医学证明、儿童预防接种证。

海城市教育局关于,海城市2022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

海城市教育局关于,海城市2022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为做好我校2022年一年级新生招生入学工作,根据按照海城市教育局《2022年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审核实施办法》的通知精神,结合本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现将我校2022年招收一年级新生有关事宜向社会公布。

1、坚持“教育部门主导”的原则,严格依照教育部门的规定,规范招生行为,依法实施2022年本校一年级新生招生工作。

2、坚持信息公开,严格执行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信息公示制度、告知制度和社会监督制度。

一、报名时间从即日起至X月XX日止。

凡在规定时间内报名学生,开学后统一发放国家免费教材,不在名单内学生,教材自行准备。

二、新生入学条件1、入学年龄:学区内年凡年满6周岁适龄儿童(20XX年出生即可)均可升入一年。

学校依据海城市教育局规定,完全实行零起点教学,无论孩子学前教育水平如何,都是站在同一起跑线上,从头学起,家长不必有任何顾虑,担心孩子学习跟不上。

我们将从培养孩子行为习惯和学习兴趣入手,五育并举,全方位启智育人,为孩子小学开端打下坚实基础。

2、所需证件和材料:孩子所在家庭的户口本原件,户口本首页、父母页和孩子本人页,需要复印件(父母一方不在同一户口上也可用身份证复印件)。

外地户口要提供房产证(或者派出所暂住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以上材料用于入学登记审核和学籍建档。

三、入学报名方式由于现阶段疫情原因,家长可以采取电话报名方式登记。

待复学复课后依据通知上交审核材料。

小学责任人:XXX XXXXXXXXXXX小学责任人:XXX XXXXXXXXXXXXX中学小学部20XX年X月X日。

2022年新城区北垣小学入学的规定

2022年新城区北垣小学入学的规定2022年新城区北垣小学入学的规定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严格规范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管理工作的通知》(内教基(2022) 13号)、《呼和浩特市教育局关于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呼教办字(2022) 3号)等文件精神,在坚持规范办学、坚持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原则下,为进一步规范我区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结合我区实际,现就小学阶段入学工作提出如下方案:一、基本原则(一)坚持招生工作属地管理、以区为主的原则,由区教育局具体负责。

(二)坚持“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安排辖区内适龄儿童.到相对就近的学校就读。

(三)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及时向社会公布招生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四)坚持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的原则。

(五)坚持划片招生、相对稳定、适度调整的原则。

二、入学办法(一)信息采集适龄儿童的网上信息采集和注册是我区小学入学的首要条件,凡不参加小学入学信息采集的适龄儿童,视为在新城区没有.入学需求。

网上进行信息采集的适龄儿童要按照操作要求真实、准确地完成个人基本信息采集。

(二)招生对象凡年满六周岁(2016年9月1日以前出生,不含9月1日)、有学习能力,且法定监护人在新城区合法稳定居住、市四区就业,能提供相关真实、准确信息资料的适龄儿童。

(三)招生办法及条件根据“呼和浩特市义务教育小学入学服务平台”采集的适龄儿童信息情况,结合我区实际,合理划定入学片区,依据招生顺序位,安排适龄儿童相对就近入学,再根据学校招生规模在辖区内统筹安排未被接收的适龄儿童入学。

1.具有市四区户籍的适龄儿童需具备以下条件:(1)适龄儿童的户籍与法定监护人的户籍一致(户主为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址与房产证地址一致(房产为住宅且房产所有人为法定监护人)一简称“两个一致”。

文件中所表述的房产须为单独所有,不包含共同所有,且要求实际居住。

(2)对出生随其法定监护人一方一同落户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同一户籍且户口无新城区外迁移、变动记录的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双方无房产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符合“两个一致”要求),视为符合“两个一致”。

学校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方案 (精编3篇)

学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方案为进一步提升义务教育质量,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根据教育《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自查情况的通报》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大力实施教育兴镇发展战略,把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作为教育工作的重中之重,合理配置教育资源,优化学校布调整,以切实办学校、促进每一位学生健康成长为宗旨,以加大教育投入、改善办学条件、规范办学行为、提高教育质量为着力点,促进全校义务教育均衡向纵深化、优质化发展。

二、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专班1、组长:2、组员:三、工作目标1、优化整合教育资源,加快改变学校薄弱环节我校属于乡镇寄宿制小学,为了使教育布更加合理。

制定改变学校薄弱环节建设规划,统筹安排建设进度,有计划、分步骤地推进学校建设,为义务教育健康持续发展奠定基础。

以农村学校、薄弱环节建设为重点,积极争取项目资金,继续实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加强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础设施建设。

集中人力、物力、财力,建设好学校薄弱环节,保证学生能接受优质教育,实现学校办学环境整体优化。

在校舍建设方面,在师资队伍方面,在仪器装备方面加大力度,针对现有资源表,教学仪器应达到2000元,我校应增加上报18万元仪器设备。

2、加大教育经费投入,切实改善办学条件全面落实和省市关于义务教育经费投入的各项政策,健全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切实保障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建设、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教育信息化和教师培训等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所需资金,依法足额安排义务教育经费,确保实现“三个增长”o继续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加大基础设施、技术装备等办学硬件的改善建设。

不断提高学校信息化教育教学条件,推进数字化校园管理和农村学校的网络教研,促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的深度融合发展,以信息技术在教育教学领域中的应用为核心,努力在教育教学和教育行政管理中实现全方位的信息化,以教育信息化带动教育现代化。

针对现有资源表生均教学及辅助用房达到4平方米以上的要求,我校应增加上报校舍300平方米建筑项目,确保2022年实现设计、动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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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城区2022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实施细则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北京市东城区教育委员会
•【公布日期】2022.04.28
•【字号】东教发〔2022〕5号
•【施行日期】2022.04.28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基础教育
正文
东城区2022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实施细则
东教发〔2022〕5号根据教育部、北京市教委关于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的总体部署,依据《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22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的意见》(京教基二〔2022〕5号)文件精神,为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益,结合东城区教育实际,经区政府批准,特制定本细则。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和捍卫“两个确立”,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积极落实全国和北京市教育大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教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提高“四个服务”水平,大力促进教育公平,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入学机制,严格规范入学秩序,加强入学工作管理。

扎实推进义务教育全面优质品牌化建设,继续增加优质学位供给量,引导预期,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坚持政府统筹,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着力完善义务教育阶段入学规则,完善本市户籍无房家
庭承租人适龄子女入学、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入学联审制度,保持区域政策的连续性和可操作性,保障全区适龄儿童和小学毕业生接受义务教育的权益,维护社会稳定,努力让每个孩子都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

二、入学条件及方式
(一)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入学。

凡年满6周岁(2016年8月31日以前出生)的具有东城区户籍、东城区房屋产权证(监护人持有)的适龄儿童均须参加学龄人口信息采集,免试就近入学。

本市非东城区户籍无房家庭适龄子女在东城区入学按有关规定办理,依据市住建委等八部门《关于加快发展和规范管理本市住房租赁市场的通知》(京建法〔2017〕21号)执行,无房家庭认定标准参照本市申请保障性住房的标准进行确认。

经北京市住房管理等相关部门审核,通过后,东城区教委将通过电脑派位的方式在东城区内多校划片安排入学。

根据学位供给情况和户籍、房产、居住年限等因素,积极稳妥推进以多校划片为主的入学方式,继续推行学区制和九年一贯制对口入学,形成更加公平完善的就近入学规则。

进一步强化部门联动审核,东城区教委联合相关部门完善义务教育入学联审机制,共同审核入学资格。

特别是严格对过道房、地下室、车库房、空挂户等情况进行核查。

东城区教委自2019年起,对适龄儿童入学登记的实际居住地址及适龄儿童就读学校实施记录,自该地址用于登记入学之年起,原则上六年内只提供一个单校划片入学学位(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的除外)。

入学登记的实际居住房屋不动产权证书为2018年12月31日后取得的家庭,通过电脑派位的方式在东城区内多校划片安排入学。

(二)本市户籍小学毕业生入学。

通过一般初中(优先发展初中)登记入学、全区派位和学区服务片派位安排入学。

学生通过北京市初中入学服务系统统一网上填报志愿。

对报名人数少于招生人数的初中,直接入学;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人数的初
中,随机派位入学,保证每位小学毕业生免试就近升入初中。

继续做好九年一贯制直升工作,巩固改革成果,落实定向名额派位入学工作。

学籍与户籍、家庭实际居住地不在同一区的小学毕业生,申请回户籍、家庭实际居住地升初中,需在规定时间内到户籍、家庭实际居住地所属区办理初中入学审核、登记。

回东城区升初中的小学毕业生须具有东城区户籍及东城区房屋产权证(监护人持有)。

(三)按本市户籍对待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包括区台办认定的台胞子女、区侨务部门认定的华侨子女、国家或北京市博士后管理部门认定的在京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子女、符合随军进京落户条件正在办理随军手续的现役军人子女、父母一方有本市户籍或持有《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方式与本市户籍相同。

(四)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按照北京市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材料审核指导要求,制定《东城区2022年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审核实施细则》,建立日常联合审核机制并积极稳妥做好义务教育全学段材料审核。

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因父母在东城区工作并居住需要在东城区接受义务教育的,需按照《东城区2022年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审核实施细则》进行入学资格审核,通过后,东城区教委将通过电脑派位的方式在东城区内多校划片安排入学。

(五)残疾儿童少年同等条件下在服务范围内就近就便优先入学。

(六)区级以上引进人才的子女入学按有关规定办理。

烈士子女、台籍学生、华侨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全国劳动模范子女按有关规定在同等条件下给予照顾。

三、工作要求
(一)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涉及千家万户,政策性强,是基础教育规范办学的重要环节。

各校要高度重视,顾全大局,精心组织,规范操作,杜绝违规现象。

(二)2022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继续实行计划管理,各学校要加强入学需求前瞻预测,结合学龄人口数量、小学毕业生数量和办学规模,保障学位供给,按照东城区教委下达的招生计划进行招生,学校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调整招生计划。

(三)义务教育阶段入学使用全市统一的小学和初中入学服务系统,对每一个学生入学途径和方式全程记录,教育行政部门依据权限可进行查询和监控。

(四)各学校要严格执行北京市教委、东城区教委统一规定的时间和入学工作程序;严禁以考试成绩和各类竞赛证书、培训竞赛成绩、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严禁以面试、评测、接收简历等各种形式选拔学生,严禁学校和校外培训机构以培训班、校园开放日、夏令营等形式提前招生、选拔学生,严禁任何学校以实验班、特色班、国际部、国际课程班等名义招生,对存在违规行为的应依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区教委将会同街道办事处组织和督促适龄儿童少年在新学年开学时入校就读,防止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辍学。

区教委将继续对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开展重点督导检查。

(五)各校要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管理。

要及时公布学校性质、办学规模、经费来源、服务范围、招生计划及接收学生的结果等信息。

做好入学政策的宣传,积极引导家长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杜绝弄虚作假行为,让学生家长充分了解校额到校等改革政策。

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期间,各校要建立特殊情况会商机制和突发事件报告制度,平稳推进东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顺利实施。

附件:东城区2022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时间表
附件:
东城区2022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时间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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