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度烈军属和部份重点优抚对象优待金的通知

关于下达度烈军属和部份重点优抚对象优待金的通知
关于下达度烈军属和部份重点优抚对象优待金的通知

关于下达2017年度烈军属和部分

重点优抚对象优待金的通知

各镇(乡)人民政府: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广东省军人抚恤优待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60号)和《怀集县拥军优属实施办法》精神,现安排全县2017年度烈军属和部分重点优抚对象优待金816,5367万元(各乡镇补助金额、标准、人数见附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此次下达资金由县财政直接下拨到各镇乡财政所,用于发放2017年度烈军属和部分重点优抚对象优待金。请按照加强预算执行管理工作的要求,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尽快将优待金拨付到享受对象帐户。

二、各镇乡要切实加强对优待金使用的监督和管理,共同管好、用好此项资金,保证将优待金足额及时按社会化

方式发放到烈军属和部分重点优抚对象手中。优待金下拨使用情况,请于2017年12月22日前报县民政局优抚安置股。

附件:2017年全县烈军属和部分重点优抚对象优待金发放表

怀集县民政局

2017年12月20日

怀集县民政局办公室 2017年12月20日印发

上海市企业职工养老金计算办法(规定大全)

上海市企业职工养老金计算办法 (2018年9月更新) 上海市企业职工养老金由以下四部分构成: 1、基础养老金(影响因素: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即由月度缴费基数与缴费时对应的上年度全市职工平均工资计算得出【本文末尾附有计算公式】、本人缴费年限、上年度全市职工平均工资) 2、个人账户养老金(影响因素:个人账户储存额【也与月度缴费额的多少、本人缴费年限有关】、退休年龄) 3、过渡性养老金(只限1992年12月(含)以前参加工作的人员发放,影响因素:本人1992年底以前视同缴费年限即1992年底之前的有效工龄) 4、增加月基本养老金(即年度增资,影响因素:按人头调整额、按缴费年限调整、按年龄调整等) 附相关文件: 市政府关于本市企业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的通知 ( 2017年9月30日) 沪府发〔2017〕70号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本市企业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根据国家关于计发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的规定,结合实际,现就本市企业2017年1月1日以后申领养老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作如下通知: 一、参加本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15年,按照规定办理申领基本养老金手续后,按月发给基本养老金。 二、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 (一)基础养老金按照本人办理申领基本养老金手续时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和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平均值为基数,缴费每满1年发给1%(详见附

件1)。 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按照本人办理申领基本养老金手续时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乘以本人月平均缴费工资指数确定。其中,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工龄,下同)的缴费工资指数统一按照计算;1993年至2010年的缴费工资指数低于的,按照计算【注:本处与2015年的发放不同】;2011年至2013年的缴费工资指数分别按照不低于、、计算。 (二)个人账户养老金按照本人办理申领基本养老金手续时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国家规定的计发月数(详见附件2)确定。 三、1992年底以前参加工作的参保人员,根据“合理衔接、平稳过渡”的原则,在发给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的基础上,再发给过渡性养老金。 过渡性养老金先按照本人1992年底以前视同缴费年限每满1年发给办理申领基本养老金手续时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再按照本人办理基本养老金申领手续时1993年到1997年5年内个人账户储存额对应的“虚账实记”总额除以120,两者相加计发。 四、为确保本通知实施前后基本养老金水平的有序衔接,凡按照本通知规定计发的基础养老金、根据本人1992年底以前视同缴费年限计发的过渡性养老金,高于原办法计发标准的部分,分别按照一定比例计发。具体比例,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另行制定。 五、2015年、2016年办理申领基本养老金手续的参保人员,可参照本通知规定计发过渡性养老金。 六、本通知自2017年1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1年12月31日。本市已有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按照本通知执行。 1.基础养老金计算公式 2.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月数表 上海市人民政府 2017年9月25日

广西壮族自治区优待金统筹管理暂行规定

广西壮族自治区优待金统筹管理暂行规定 【法规类别】财政综合规定 【发布部门】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 【发布日期】1999.06.07 【实施日期】1999.06.07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章 广西壮族自治区优待金统筹管理暂行规定 (1999年6月7日) 为了贯彻落实国家、社会、群众三结合的优抚制度,切实保障优抚对象生活水平与国家经钾发展相适应,优待标准与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同步提高,激励军人保卫祖国,献身国防,维护社会稳定。根据国务院《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区的实际,现对优抚对象优待金统筹管理作如下规定: 第一条自治区民政部门主管全区的优抚对象优待金统筹管理工作,地、市、县民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优抚对象优待金统筹管理工作。 第二条优待对象为义务兵家属,对享受抚恤和补助待遇生活仍有困难的革命烈士家属、因公牺牲的军人家属、病故的军人家属、在乡的伤残军人、带病回乡的退伍军人、

在乡的老复员军人给予适当优待。 第三条优待金实行社会统筹、均衡负担的办法。 第四条凡在区内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含离退休人员),个体工、商业者,外商独资、中外合资、中外合作企业的中方员工,城镇居民和农村人口,均应缴纳优待金。 第五条优待金按照下列标准缴纳: (一)农村人口按照当地农村优待对象所需优待金总量均衡缴纳; (二)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含离退休人员)按照上年度工资收入的0.2%以下标准缴纳; (三)企业职工(包括外商独资、中外合资、中外合作企业的中方员工)按照上年度年工资收入的0.2%以下标准缴纳;

XX医院员工误餐补助管理办法(试行).DOC

1目的 为优化误餐补助流程,规范误餐补助管理,鼓励员工积极投身于本职工作,结合医院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办法。 2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医院全体在岗员工(休假及外出进修学习员工除外)。 3定义无 4内容 4.1餐票发放标准及流程 4.1.1误餐补助适用于中午工作延时半小时以上的员工和备案的中午值班员工,标准为10元/ 人·天。 4.1.2人力资源部根据《中信中心医院中午值班人员名单》于每月月底(具体时间为每月28日 -30日间)发放次月值班人员餐票。 4.1.3超出餐标费用由自己承担。 4.1.4餐票仅限当月使用,逾期作废;丢失不补办。 4.1.5医院按月与食堂结算,费用列支医院餐费预算。 4.1.6符合误餐补助标准的员工应提前填写《中信中心医院加班误餐申请表》,经审批通过后, 方可凭此表用餐,食堂凭此表结算。 4.1.6.1员工未经批准自行加班,不予发放餐票。 4.1.6.2若员工遇特殊原因不能提前填写《中信中心医院加班误餐申请表》,可到食堂签字 就餐,并在当天下午下班前补交此表至人力资源部。鉴于手术室特殊情况较多,可 先签字就餐,并于一周内补交此表。 4.1.6.3若员工提前在食堂签字就餐,但经认定不符合误餐标准的,须个人向食堂支付就餐 费用。 4.2加班误餐包括的情况: 4.2.1因急诊抢救或手术原因符合4.1.1规定的。 4.2.2因临时性、紧急性指令工作需加班完成符合4.1.1规定的。

4.2.3其他。 4.3不属于加班误餐的情况: 4.3.1因工作效率低或工作计划不当等主观原因造成本职工作未按时完成的。 4.3.2因个人请假影响工作进度造成的加班。 4.3.3外出参加本市会议。 4.3.4外出义诊。 4.3.5其他。 4.4审批流程 4.4.1每月10日前,食堂负责人应与人力资源部进行上月餐票核对,核对无误后方可按流程办 理结算。 4.5餐票印制 4.5.1由食堂负责印制,须加盖食堂专用章和人力资源部专用章方可生效。 4.6附则 4.6.1科室和个人应尽可能提高工作效率,对于故意拖延工作至误餐时间和谎报误餐者,一经 发现,除当日误餐费用自理外,对当事人及科室负责人各罚款100元。 4.6.2本办法最终解释权归人力资源部。 4.6.3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5相关文件无 6附件 附件1:《加班误餐申请表》 附件2:《餐票领用登记表》 2018年6月30日 加班误餐申请表

社保领取金额计算方法

社保领取金额计算方法 一、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退休后均按本意见计发基本养老金。 二、“统账结合”后参加工作且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人员,退休后按月发给基本养老金,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统账结合”前参加工作,本意见实施后退休且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下同)累计满15年的人员,在发给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的基础上,再发给过渡性养老金和过渡性调节金。 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过渡性调节金分别按下列办法计算: (一)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以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和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平均值为基数,缴费每满1年发给1%。计算公式为:基础养老金=(参保人员退休时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1% (二)个人账户养老金月标准为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计发月数。计算公式为: 个人账户养老金=参保人员退休时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计发月数 (三)过渡性养老金月标准以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为基数,“统账结合”前的缴费年限每满1年发给1.2%。计算公式为: 过渡性养老金=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统账结合前的缴费年限×1.2% (四)过渡性调节金以当地现行标准为基数,2006年至2014年退休的按一定比例计发。2015年及以后退休的,不再发给过渡性调节金。 按上述办法计发基本养老金时,统账结合时间、缴费年限、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月数、过渡性调节金计发比例,按《关于改革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有关问题的解释》(见附件)执行。 三、为了保持待遇水平平稳过渡,设立3年过渡期。在过渡期内按照新办法计算的基本养老金,低于原办法的,差额部分予以补齐。高于原办法的,2006年退休的发给高出部分的30%;2007年退休的发给高出部分的70%;2008年退休的发给高出部分的90%。2009年以后退休的,基本养老金按新办法计算。过渡期满后按新办法计算的基本养老金仍低于原办法的,差额部分予以补齐。 附: 关于改革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有关问题的解释 一、统账结合时间 统账结合是指基本养老保险费用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养老保险制度。统账结合时间,2005年12月31日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从按照缴费工资基数11%或12%计入个人账户的时间算起;2006年1月1日后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从建立个人账户的时间算起。 二、缴费年限 缴费年限是指依据有关规定实行个人缴费至职工退休时,单位和个人实际缴纳养老保险费的年限。实行个人缴费制度之前,按国家和自治区规定计算的连续工龄,可视同缴费年限。计发办法中的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缴费年限不足整年的,按月数除以12换算,保留两位小数。 三、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 计算基础养老金和过渡性养老金使用的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以统计部门公布的盟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准。参加自治区统筹的原养老保险行业统筹企业、电力企业,以统计部门公布的自治区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准,其他企业要逐步过渡到自治区在岗职工平均工资。 四、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 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005年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平均缴费工资指数 (二)新办法中的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以实行个人缴费制度至职工退休前的缴费工资、缴费年限和盟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依据(1998年以前以职工平均工资为依据),按下列公式计算: 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退休时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平均缴费工资指数

员工误餐补助管理办法

员工工作餐及误餐补助管理办法 1 目的 为了保护员工合法权益,体现医院福利政策,方便员工生活,鼓励员工更加积极投身于本职工作,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办法。 2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医院范全体员工,不包括长休假及借调外单位员工。 3 引用标准及关联子系统 3.1 《关于误餐补助范围确定问题的通知》(财税字[ 1994 〕82 号) 3.2 《关于企业加强职工福利费财务管理的通知》(财企[2009]242 号) 4 办法 4.1 发放标准 4.1.1 工作餐补助为出勤员工工作午餐补助,24 小时值班人员则按早中晚三餐补助,误餐补助为员工在医院外餐厅就餐的费用,以上费用按月由医院计付,费用列支医院福利费; 4.1.2 每月按员工出勤情况,每人每天补助早餐 2 元,午餐5元,晚餐5 元。按每实际天数计 算,财务账务处理后,直接转入食堂支付员工用餐费用; 5.1.3 员工凭饭票用餐。食堂凭饭票结算。 5.2 发放办法 5.2.1 每月月底前,人力资源部根据员工当月实际在岗情况,统计当月应补误餐补助金额,履行相关审批手续后提交公司财务产权部; 5.2.2 每月2 日前,公司财务产权部将上月员工误餐补助总额转帐到后勤服务公司管理的食 堂; 5.2.3 每月5 日前,后勤服务公司根据截止上月末最后一天员工虚拟饭卡中的用餐费用余额, 按3000 元封顶线在10 日前重新核算每位员工应补误餐补助金额。 5.2.3.1 有关补助金额规定如下: 5.2.3.2 每月员工虚拟饭卡中余额以3000 元为封顶线。如截止上月末最后一天,虚拟饭卡内实际余额为3000 元及以上,该员工本月不再享受误餐补助;如截止上月末最后一天,虚拟饭卡内实际余额低于3000 元,该员工本月享受误餐补助的金额为与3000 元封顶额的差额,但最多补助金额不得超过每人每天15 天,每月30 天的补助标准。

云南2019年个人养老保险待遇计算方法

云南2019年个人养老保险待遇计算方法 云南养老金计算方法与公式 计算养老金其实质就是如何计算养老保险待遇计算,那么养老保险待遇的计算公式是: (一)月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 其中基础养老金=(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1%=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1+本人平均缴费指数)/2 * 缴费年限*1 % 本人平均缴费工资指数=(a1/al+a2/az+ ....+an/an)/n 公式中,a1、a2 .....an 为参保人员退休前1年、2 年.......n年本人缴费工资额;a1、a2 … … an 为参保人员退休前1年、2年......n 年当地职工平均工资;n 为企业和职工实际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年限。 (二)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计发月数 例如:一名男职工,2010年其60岁退休,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3566元。累计缴费年限为15年时,个人账户中有50000元,本人平均缴费指数为0.6。那么,他的基础养老金=(3566元+3566 元*0.6)+2*15*1%=427.92元。他的个人账户养老金=50000元/139 = 359.79 元;上列两项合并,他的月基本养老金为427.92元+359.79元=787.71元。 云南养老金查询办法 怎么查养老保险 问题一:要明白养老保险是怎么上缴的?

企业缴费额=核定的企业职工工资总额×20%; 职工个人缴费额=核定缴费基数×8%(当前为8%); 个体劳动者(包括个体工商户和自由职业者)缴费额=核定缴费基 数×18%。 例如:2003年4月份河北省公布的2002年度省社平工资为每月747元,所以缴费基数能够在747—2241元之间自主选择。全年缴费金额最少为:747×18%×12=1613.5元,最多为:2241×18%×12=4840.6元。 问题二:要明白个人养老金应该领取多少? 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计发月数(50岁为195、55岁为170、60岁为139,不再统一是120了); 基础养老金 =(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 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1% =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 (1+本人平均缴费指数)÷2×缴费年限×1% 查养老保险有2种方式?(附:个人养老保险查询系统) 第一种方式为电话查询,拨打12333,按照相关语音提示操作即可。 第二种方式为网络查询,选择参保人所在地区的社会保障局网站,实行查询。 云南个人养老保险怎么交 养老保险分为商业保险和社会保险两类,如果想买商业养老保险 的话,请直接联系各大保险公司业务人员。如果要买社保的养老保险 的话,就要去当地的社保局服务窗口实行办理,一般在县城的政务服 务大厅,有农村户籍的养老保险窗口,也有城镇户籍的养老保险窗口,详细资费及办理可向窗口人员咨询。通常说来,你是什么户籍就只能

2020个人社会养老保险计算公式

2016个人社会养老保险计算公式,计算 方法 时间:2016-08-29 【导读】2016年个人社会养老保险计算公式及计算方法,新政策的计算公式为基本养老金=上年度 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数/100+实际缴费工资累计额的8%/(平均预期寿命-退休年龄)×12月 养老保险计算公式是怎么规定的?我们都知道领取养老金的多少取决于缴费多少与缴 费的年限时间,但你知道吗?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与缴费年限是怎么决定养老金的多少吗?其实,养老金领多少是由养老保险计算公式算出来的,那你知道养老保险计算公式是怎样的吗?一起来看看吧。 【养老保险在线计算工具】: 一、个人社会养老保险计算公式 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 【注释】参加市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的人员,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实际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下同)满15年以上的,按月计发基本养老金。根据最新的养 老金计算办法,职工退休时的养老金由两部分组成。 二、个人账户养老金计算公式 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计发月数 【注释】计发月数根据退休年龄和当时的人口平均寿命来确定。计发月数略等于(人口平均寿命-退休年龄)X12。目前50岁为195、55岁为170、60岁为139,不再统一是120了。三、基础养老金计算公式 基础养老金=(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 限×1% =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1+本人平均缴费指数)÷2×缴费年限×1%。 【示例】假定男职工在60岁退休时,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4000元,累计缴费年限为15年时: 个人平均缴费基数为0.6时,基础养老金=(4000元+4000元×0.6)÷2×15×1%=480元; 个人平均缴费基数为1.0时,基础养老金=(4000元+4000元×1.0)÷2×15×1%=600元; 个人平均缴费基数为3.0时,基础养老金=(4000元+4000元×3.0)÷2×15×1%=1200元; 累计缴费年限为40年时: 个人平均缴费基数为0.6时,基础养老金=(4000元+4000元×0.6)÷2×40×1%=1280元; 个人平均缴费基数为1.0时,基础养老金=(4000元+4000元×1.0)÷2×40×1%=1600元;

xx公司员工误餐补助管理办法

Xx公司员工误餐补助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了保护员工合法权益,体现公司福利政策,方便员工生活,鼓励员工更加积极投身于本职工作,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范围内,以合同的形式与公司建立正式劳动关系的在岗员工(不包括长休假及借调外单位员工)。 第三条参考标准及相关规定 (一)《关于误餐补助范围确定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5〕82号) (二)《关于企业加强职工福利费财务管理的通知》(财企[2009]242号) 第二章发放程序 第四条发放标准 (一)误餐补助为员工在规定时间内未能在餐厅享受工作餐待遇而给予的货币补贴,按月拨付,费用列支公司福利费; (二)早餐为20元/人/餐,午餐为40元/人/餐,晚餐为40元/人/餐; 第五条发放办法 (一)每月25日前,公司各归口管理部门应统计本部门员工上一计薪月度实际出勤情况、误餐情况,并形成书面材料报送至

公司综合部,公司综合部根据统计情况确定应补误餐补助金额,履行相关审批手续后提交公司财务部; (二)每月5日前,公司财务部将上月员工误餐补助进行整理造册,由员工本人签字领取; 第三章职责与监督 第六条职责 (一)归口管理部门职责 负责本部门员工出勤及误餐状况的统计与初审。 (二)综合部职责 综合部具体负责本公司的误餐补助管理制度的建设、标准核定及日常管理工作。 (三)财务部职责 财务部具体负责误餐补助账务处理、规范性审核以及税务办理。 第七条检查与监督 综合部随时对本办法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上报公司领导,并监督整改。 第八条反馈 (一)综合部对在执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或公司领导的有关工作指示及时反馈相关部门; (二)各归口管理部门将在执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反馈到公司综合部,便于公司对有关制度进行调整和完善。

企业职工退休金计算方法

养老金 基本养老金由统筹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基本养老金根据个人累计缴费年限、缴费工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个人账户金额、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等因素确定。所谓统筹养老金,原先称为基础养老金,就是指从用人单位缴费组成的统筹基金中向退休者支付的那部分养老金;而所谓个人账户养老金,就是指从职工个人账户积累中向退休者支付的那部分养老金。这两部分养老金的计发方法分别是:基本养老金=统筹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 个人社会养老金查询方法 1、可以持本人身份证到当地社保局服务大厅打印缴费清单查询。 2、可打当地社保局咨询电话查询个人养老保险金缴费情况。 3、可以进入当地社保局网站查询个人养老保险金缴费情况。 养老保险金领取条件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15年的,就可以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就是说,参加养老保险的职工要领取养老金必须符合两个条件:一是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二是累积缴纳养老保险费满15年。所谓法定退休年龄,就是指职工退出工作岗位并有资格领取养老金的年龄。按照相关规定,我国法定的企业职工退休年龄是:男年满60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以下称特殊工种)的,退休年龄为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因病或非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退休年龄为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 养老金计算方法与公式 养老保险待遇计算公式: 月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 其中基础养老金=(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1%=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1+本人平均缴费指数)/2 * 缴费年限*1 % 本人平均缴费工资指数=(a1/Al+a2/AZ+ ....+an/An)/N 公式中,a1、a2 .....an 为参保人员退休前1年、2 年.......n年本人缴费工资额;A1、A2 ……An 为参保人员退休前1年、2年......n 年当地职工平均工资;N 为企业和职工实际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年限。 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计发月数 例如:上海一名男职工,2010年其60岁退休,上海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3566元。

上海市养老金计算方法及计算实例

上海市养老金计算方法: 按照相关政策,1993年1月1日起参加工作,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新人”,退休后可以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其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者两部分组成。 1992年底以前参加工作,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中人”,退休后可以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其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和过渡性养老金这三部分组成。 基础养老金这一部分,月标准将以上海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和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平均值为基数,缴费每满1年发给1%。其计算公式为:基础养老金=(参保人员办理申领基本养老金手续时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1%×缴费年限) 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参保人员办理申领基本养老金手续时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平均月缴费工资指数(包括视同缴费年限的缴费工资指数). 具体的公式为:本人平均月缴费工资指数=(Z1+Z2+……+Zm-1+Zm +1×n)÷N. Z1、Z2……Zm-1、Zm为参保人员的月缴费工资指数。月缴费工资指数按照参保人员退休前1月、2月……m-1月、m月本人月缴费工资基数除以对应的本市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计算结果保留四位小数). 参保人员2010年底以前实际缴费年限的月缴费工资指数统一按照1计算。 n为参保人员视同缴费年限的月数。视同缴费年限的月缴费工资指数统一按照1计算。 N为参保人员累计缴费年限的月数(含视同缴费年限的月数). 为了让读者朋友们更好地理解此次计发办法调整后的计算方式,特别是比较细致地理解“指数化工资”及3年过渡期的政策,我们按照不同缴费比例的人员,举了三个例子,供大家参照计算,详见表1. 表1:引入工资指数化后,基础养老金计发五步算法

第十六章 社会优抚法

幻灯片1 第十六章社会优抚法 ●社会优抚制度是随军队产生和发展而建立的,包括了社会优待、伤残抚恤和死亡抚恤。 在社会优待中,优待金的发放、社会生活中的优待和经济补助都是保障优抚对象生活的重要方式,应当按照不同情况全面落实对优抚对象的优待。伤残抚恤应当严格按照伤残人员的对象和条件进行评定的审批,逐步提高伤残抚恤金和伤残保健金的待遇标准。在死亡抚恤中,要区分烈士、因公牺牲和病故三种不同性质的死亡情况,并按照不同的条件进行审批和发放证书,按照一同的标准和计发办法发放一次性抚恤金和定期抚恤金 幻灯片2 第一节社会优待 ●一、发放优待金 ●1984年颁布的《兵役法》确定由乡、镇人民政府采取平衡负担办法,通过农民群众统 筹给予农村义务兵家属现金优待。对家居城镇的义务兵家属生活困难的,由县、市、市辖区人民政府给予适当的现金补助。目前,一些省、市、自治区对城镇籍的义务兵家属实行了普遍的优待 幻灯片3 ●根据自2004年10月1日起施行的《军人抚恤优待条例》,义务兵服现役期间,其家庭 由当地人民政府发给优待金或者给予其他优待,优待标准不低于当地平均生活水平 ●优待金的来源,一是财政拨款;二是军属所在单位或军人参军前所在单位承担;三是通 过社会统筹方式解决。 ●优待金标准的确定,一是要与当地经济条件和群众生活水平相适应;二是要保障优抚对 象相当或略高于当地一般群众的生活水平;还要考虑优待金筹集的可行性 幻灯片4 二、社会生活中的优待 ● 1.烈士家属 ● 2.因公牺牲、病故军人家属 ● 3.残疾军人 ● 4.在乡复员军人和部分带病回乡退伍军人 ● 5.义务兵及其家属和现役军官、志愿兵家属 幻灯片5 三、经济补助 ●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在乡西路军红军老战士和红军失散人员均享受国家提供的定期定 量经济补助。 ●退伍红军老战士本人的口粮、食油和副食品均由国家按当地机关干部的粮、油标准供应。 ●对在乡复员军人中的孤老,以及年老体弱、丧失劳动能力、生活困难的和带病回乡不能 经常参加生产劳动、生活困难的人员实行定期定量补助。部分带病回乡的退伍军人也享受这一待遇 幻灯片6 第二节残疾抚恤

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的计算方法

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的计算方法 一、到龄退休养老金怎么计算? 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 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以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和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平均值为基数,缴费每满1年发给1%。个人帐户养老金月标准为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计发月数。过渡性养老金标准以本人的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为基数,“统账结合”前的缴费年限每满1年发给1.2%。平均缴费工资指数低于1的,按1计算。过渡性调节金以当地现行标准为基数,2006年至2014年退休的按一定比例计发。2015年及后退休的,不再发给过渡性调节金。参保人员达到退休年龄,缴费年限累计不满15年的,养老金一次性结算,同时终止养老保险关系。一次性养老金领取额按下列公式计算:一次性养老金=参保人员退休时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缴费年限 二、根据最新的养老金计算办法,职工退休时的养老金由两部分组成: 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 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计发月数(计发月数根据退休年龄和当时的人口平均寿命来确定。计发月数略等于(人口

平均寿命-退休年龄)X12。目前50岁为195、55岁为170、60岁为139,不再统一是120了) 基础养老金 =(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1% =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1+本人平均缴费指数)÷2×缴费年限×1% 式中: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平均缴费指数 在上述公式中可以看到,在缴费年限相同的情况下,基础养老金的高低取决于个人的平均缴费指数,个人的平均缴费指数就是自己实际的缴费基数与社会平均工资之比的历年平均值。低限为0.6,高限为3。因此,在养老金的两项计算中,无论何种情况,缴费基数越高,缴费的年限越长,养老金就会越高。养老金的领取是无限期规定的,只要领取人生存,就可以享受按月领取养老金的待遇,即使个人帐户养老金已经用完,仍然会继续按照原标准计发基础养老金,况且,个人养老金还要逐年根据社会在岗职工的月平均工资的增加而增长。因此,活得越久,就可以领取得越多,相对于交费来说,肯定更加划算。 例如:根据上述公式,假定男职工在60岁退休时,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4000元。 累计缴费年限为15年时,个人平均缴费基数为0.6时,基础养老金=(4000元+4000元×0.6)÷2×15×1%=480元

员工误餐补助管理办法

员工误餐补助管理办法 1 目的 为了保护员工合法权益,体现公司福利政策,方便员工生活,鼓励员工更加积极投身于本职工作,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办法。 2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范围内,与公司建立劳动关系并签订三年期及以上劳动合同的在岗员工(不包括长休假及借调外单位员工)。 3引用标准及关联子系统 3.1 《关于误餐补助范围确定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4〕82号) 3.2 《关于企业加强职工福利费财务管理的通知》(财企[2009]242号) 3.3 《国华准电公司差旅费实施细则》 4 专业术语定义 无 5 执行程序 5.1 发放标准 5.1.1 误餐补助为员工在餐厅就餐的费用,按月拨付,费用列支公司福利费; 5.1.2 每月按员工出勤情况,每人每天补助15元,每月平均按30天计算,财务账务处理后,直接转入食堂支付员工用餐费用; 5.1.3 员工用餐实行虚拟饭卡,费用标准以3000元为封顶线。 5.2 发放办法 5.2.1 每月月底前,人力资源部根据员工当月实际在岗情况,统计当月应补误餐补助金额,履行相关审批手续后提交公司财务产权部; 5.2.2 每月2日前,公司财务产权部将上月员工误餐补助总额转帐到后勤服务公司管理的食堂; 5.2.3 每月5日前,后勤服务公司根据截止上月末最后一天员工虚拟饭卡中的用餐费用余额,

按3000元封顶线在10日前重新核算每位员工应补误餐补助金额。 5.2.3.1 有关补助金额规定如下: 5.2.3.2 每月员工虚拟饭卡中余额以3000元为封顶线。如截止上月末最后一天,虚拟饭卡内实际余额为3000元及以上,该员工本月不再享受误餐补助;如截止上月末最后一天,虚拟饭卡内实际余额低于3000元,该员工本月享受误餐补助的金额为与3000元封顶额的差额,但最多补助金额不得超过每人每天15天,每月30天的补助标准。 6 职责 6.1 人力资源部职责 人力资源部具体负责本公司的误餐补助管理制度的建设、标准核定及日常管理工作。 6.2 财务产权部 财务产权部具体负责误餐补助账务处理、规范性审核以及税务办理。 6.3 后勤服务公司职责 后勤服务公司具体负责统计月度员工虚拟饭卡内实际余额并核算员工误餐补助金额。 7 检查与评价 人力资源部随时对本办法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评价并及时整改。 8 反馈 8.1 人力资源部对在执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相关部门,便于及时整改; 8.2 各归口管理部门将在执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以书面形式反馈到公司人力资源部,便于公司修改和补充完善。 9 附则 9.1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人力资源负责解释,以前所发文件与本办法不符的,以本办法为准,以后国家出台有关新制度,公司将修订后执行。 10 附录 10.1 附录一《误餐补助管理流程图》 2

养老金计算方法(公式)

附注1: 1、基础养老金计算公式 J =(C平+C平×Z实指数)÷2×N实+同×1% 2、过渡性养老金计算公式 G = G同+ G实 其中:G同= C平×Z同指数×N同×1% G实= C平×Z实指数×N实98×1% 3、基本养老金计算公式中有关指标解释 (1)J 为“基础养老金”; (2)C平为被保险人退休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保留两位小数); (3)Z实指数(实际缴费工资指数,计算结果保留四位小数)=(X n/C n-1 +……+X1993/C1992+X1992/C1991)/N应缴; (4)X n , ……,X1993, X1992为被保险人退休当年至1992年相应年度各月本人缴费工资基数之和; (5)C n-1,……,C1992, C1991为被保险人退休上一年至1991年相应年度本市职工平均工资(见附表2),其中C n-1为被保险人退休上一年本市职工平均工资除以12再乘以当年的应缴费月数,C1991为1991年本市职工平均工资除以12再乘以3; (6)N应缴为被保险人应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年限; (7)C平×Z实指数为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 (8)N实+同为实际缴费年限与视同缴费年限之和;

(9)G 为“过渡性养老金”; (10)G同为按视同缴费年限计算的过渡性养老金; (11)Z同指数(视同缴费年限的缴费工资指数)=1; (12)N同(视同缴费年限)为实行个人缴费前按国家规定计算的连续工龄; (13)G实为按实际缴费年限计算的过渡性养老金; (14)N实98 为被保险人1992年10月1日至1998年6月30日前的实际缴费年限。5.75 以上涉及的缴费年限,均计算到月,保留两位小数。 以上涉及基本养老保险金的计算,以元为单位,保留两位小数。

关于义务兵优待金专项资金财政支出

关于年义务兵优待金专项资金财政支出 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单位基本情况。我局为义务兵家庭优待金金项目实施单位,主要负责优抚、救助、安置等社会工作。 (二)项目基本情况。义务兵家庭优待金项目是延续项目,用于全县个乡镇新兵入伍家庭的后勤保障,也是落实现役军人服义务兵期间相关待遇的专项资金,年农村义务兵人,城镇义务兵人,资金总额是万元。具体内容和范围:、农村籍义务兵每年补助元;、城镇籍义务兵每年补助元;、到西藏、新疆等艰苦地区服义的一次性奖励元;、义务兵在部队立功受奖奖励补助:一等功奖励元;二等功奖励元;三等功奖励元;优秀士兵及嘉奖奖励元。 二、项目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资金安排落实、总投入情况。义务兵家庭优待金项目资金全部为财政拨款,年资金总额为万元,其中省财政负担万元,县财政负担万元,用于全县个乡镇名现役军人家庭支出,其中名到西藏、新疆等艰苦地区服义的一次性奖励,保障年度征兵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项目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年,民政局于月将万元项

目资金一次性拨付至各乡镇人民政府,然后由各乡镇人民政府的民政专干及时足额按新兵入伍花名册全部发放至每个义务兵家属手中。 (三)项目资金管理情况。为了管好用好义务兵优待金项目经费,我县制定了《永顺县义务兵优待金管理办法》,对义务兵优待金项目资金实行专帐管理,专款专用,严格执行该《管理办法》和财政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项目管理上,我局成立了义务兵优待金项目实施领导小组,制定了《义务兵优待金项目实施方案》、《永顺县义务兵优待金管理办法》,认真按照《方案》实施,对义务兵优待金项目资金实行专人负责、专帐管理、专款专用,严格执行《管理办法》和财政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在将项目资金拨至各乡镇人民政府后不久,我局组织人员对各乡镇人民政府该项目资金发放情况进行了督促检查,各乡镇人民政府该项目资金发放率为,没有违规使用情况。 四、项目绩效情况 该项目资金发放到位,提高了适龄青年当兵的积极性,保障了义务兵家庭的劳动力用工,征兵工作实现可持续发展,进一步维护了社会稳定,促进了社会和谐和经济发展上台阶。

养老金计算方法

不久前,读者廖先生带着一家三口的《二00八年度上海市城镇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结算单》(以下简称《个账结算单》)来到杂志社咨询。原来,由于年龄、工作经历的不同,太太、儿子和他本人的三份结算单中有许多不同之处,搞得三个人一头雾水。 考虑到越来越接近法定退休年龄,廖先生不仅想弄清现在的个人账户情况,还想从结算单中估算未来每月可以领取多少养老金。 三人的基本情况为:廖先生1956年出生,1973年参加工作,2000年退出职场,法定退休年龄为60岁,即2016年退休;廖太太比先生小5岁,1978年参加工作,至今仍在职,法定退休年龄为50岁,即2011年退休;小廖2007年大学毕业后就职,从2007年7月起参加社保。 何为“虚账实记”的记账情况? 《个账结算单》中有两个表格,一个称为“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的记账情况”,另一个称为“‘虚账实记’的记账情况”。在廖先生和太太的《个账结算单》中,“虚账实记”的记账情况表中填满了数字,而2007年毕业就职的小廖的该表格则空空如也,没有任何数字填写。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呢? 其实,“虚账实记”部分只是针对1992年底前参加工作,并按照规定参加城镇养老保险的参保人员所设立的。对于早在1973、1978年就参加工作的廖先生和太太来说,当然会有这一部分的记账情况,而2007年工作的小廖则不可能有此一项。 “虚账实记”中的记账金额由两部分组成:一是1992年底前连续工龄所对应的记账金额,二是1993年~1997年的5年中个人账户储存额。 在查看记账情况时,最需要关注的是累计至2008年12月31日的记账总额,也就是表格右下角的数字,因为这是距现在最近的账户金额,且在推算个人养老金数额时需要用到。 工作年限如何算? 虽然廖先生从1973年就开始工作,但到了2000年,他就决心投奔自由职业,而且自那之后再没有正式工作过。廖先生听说只有缴费年满一定期限,才可以在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后领取养老金,对于自己是否已经“达标”,他有些担心。 如何从个账结算单子中看出工作年限,这个年数又需要达到多少方可领取养老金呢? 根据《上海市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办法》和《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本市城镇企业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的通知》文件有关规定,参保人员达到国家、本市规定的退休年龄且符合退休条件的,可以办理养老金的申领手续,并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后的次月开始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申领人的工作年限必须达到15年。 对1993年1月1日前参加工作的人来说,可以将1992年底前“虚账实记”的记账年限加上个人养老账户的缴费年限,从而得到自己的工作年限,累积达到15年即可享受社会养老保险待遇。而像小廖这样1992年后参与工作的年轻人,只有当个人养老账户的缴费年限达到15年,方可享受社会养老保险待遇。 在《个账结算单》两个表格上方,清楚写有“虚账实记”的记账年限,而在“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的记账情况”一表中有对应的“缴费月数栏目”。1973年开始工作的廖先生“虚账实记”的记账年限有19年2个月,而之后的个人账户缴费月数为99个月,相加有27年零5个月,已经达到了15年的工作年限要求。 在计算退休后养老金数额时,需要先推算出退休时的工作年限,比如将“虚账实记”记账年限加上累计至2008年底的个人养老账户缴费年限,再加上未来还需要工作的时间。 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资金从何而来?

员工误餐补助管理办法

员工工作餐及误餐补助管理办法 1目的 为了保护员工合法权益,体现医院福利政策,方便员工生活,鼓励员工更 加积极投身于本职工作,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办法。 2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医院范全体员工,不包括长休假及借调外单位员工。 3引用标准及关联子系统 3.1《关于误餐补助范围确定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4〕82 号) 3.2《关于企业加强职工福利费财务管理的通知》(财企[2009]242 号) 4办法 4.1发放标准 4.1.1工作餐补助为出勤员工工作午餐补助,24小时值班人员则按早中晚三餐补助,误餐补助为员工在医院外餐厅就餐的费用,以上费用按月由医院计付,费用列支医院福利费; 4.1.2每月按员工出勤情况,每人每天补助早餐2元,午餐5 元,晚餐 5 元。按每实际天数计算,财务账务处理后,直接转入食堂支付员工用餐费用; 5.1.3 员工凭饭票用餐。食堂凭饭票结算。 5.2发放办法 5.2.1每月月底前,人力资源部根据员工当月实际在岗情况,统计当月应补 误餐补助金额,履行相关审批手续后提交公司财务产权部;

5.2.2每月2日前,公司财务产权部将上月员工误餐补助总额转帐到后勤服务公司管理的食堂; 5.2.3每月5日前,后勤服务公司根据截止上月末最后一天员工虚拟饭卡中的用餐费用余额,按3000元封顶线在10 日前重新核算每位员工应补误餐补助金额。 5.2.3.1有关补助金额规定如下: 5.2.3.2 每月员工虚拟饭卡中余额以3000元为封顶线。如截止上月末最后一天,虚拟饭卡内实际余额为3000 元及以上,该员工本月不再享受误餐补助;如截止上月末最后一天,虚拟饭卡内实际余额低于3000 元,该员工本月享受误餐补助的金额为与3000 元封顶额的差额,但最多补助金额不得超过每人每天15 天,每月30 天的补助标准。 6职责 6.1人力资源部职责 神华国华管控体系职能支持系统人力资源部具体负责本公司的误餐补助管理制度的建设、标准核定及日常管理工作。 6.2财务产权部 财务产权部具体负责误餐补助账务处理、规范性审核以及税务办理。 6.3后勤服务公司职责 后勤服务公司具体负责统计月度员工虚拟饭卡内实际余额并核算员工误餐补助金额。 7检查与评价 人力资源部随时对本办法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评价并及时整改。

【民政办法】北京市密云区优抚对象优待金发放管理办法

【民政办法】北京市密云区优抚对象优待金发放管理 办法 优抚对象优待金 发放管理办法 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和《北京市义务兵优待金发放管理办法》,为做好密云区优抚对象优待工作,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优待金发放范围: 1.义务兵优待金发放范围:本区入伍的义务兵(含本区高校在校生被批准入伍的),以及考入外省市全日制高等院校的密云籍大学生在当地应征入伍的义务兵,正常服役满1年的,发放优待金。优待金发放期限为两年。 2.优抚对象优待金发放范围:享受本区定期抚恤和补助待遇的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复员军人、伤残军人、带病回乡(含带精神病回乡)退伍军人、参战参试退役人员。 3.不享受义务兵优待金的范围:服现役的士官、军队院校学员、部队特招的文艺兵、体育兵。 第三条优待金发放标准: 1.义务兵优待金标准按照当年市民政局有关规定执行。 2.孤老复员军人、烈士遗属、孤老因公牺牲军人遗属、孤老病故军人遗属,按照当年义务兵优待金10%标准发放;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复员军人、伤残军人、带病(含带精神病)回乡退伍军人、参战参试退役人员,按照当年义务兵优待

金5%标准发放。 3.具有多重身份的优抚对象按照其最高的优待金标准发放。 第四条在本区入伍但直系亲属不在本区或无直系亲属的义务兵,优待金待其退役时一次性发给本人。 第五条义务兵应征入伍后被退回的,本人及其家属不享受优待金。义务兵在服役期间受到严重警告以上处分的,扣除当年优待金的50%;被除名、劳动教养以及因犯错误提前退役的,当年起停发义务兵优待金。 义务兵因病提前退役,3月底前办理提前退役手续的,发放当年优待金的50%。 第六条每年3月30日前,区政府征兵工作办公室将上年度征集新兵人数按户籍分类抄送区民政局、财政局及新兵原户籍所在镇街(地区);每年10月30日前,各镇街(地区)将本辖区享受优待金的义务兵和优抚对象名单及金额报送区民政局审核;区民政局每年12月底前发放优待金。 第七条优待金由区财政负担,并纳入年度财政预算。 第八条义务兵立功受奖奖励金的发放,按照《北京市民政局、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对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实行一次性经济补助的通知》(京民安发〔xxxx〕142号)有关规定执行。 第九条本办法由区民政局负责解释。 第十条本办法自xxxx年1月1日起施行,原《密云县人民政府关于优抚对象优待奖励办法》(密政发〔xxxx〕33号)文件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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