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网站公安局备案

合集下载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天津市滨海新区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组织机构的通知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天津市滨海新区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组织机构的通知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天津市滨海新区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组织机构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7.01.26•【字号】津滨政办发〔2017〕8号•【施行日期】2017.01.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滨海新区,城市建设正文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天津市滨海新区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组织机构的通知各管委会,各委局、各街镇、各单位: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根据《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津政发〔2013〕17号)工作要求,按照市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组织机构模式,经区人民政府同意,对天津市滨海新区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组织机构进行调整。

现将,调整后的名单通知如下:主任:苗宏伟副区长、区公安局局长副主任:孙家旺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聂满水区公安局副局长委员:于学民区安监局副局长周云明区建设交通局副局长陈云山区文广电局副局长李金成区教体委副主任丁连军区财政局副局长吴秀山区发展改革委副主任曹西志区商务委副主任李晓辉区工业和信息化委副主任张庆生区环境局副局长李东海区综合执法局副局长吴建明区司法局副局长刘建军区气象局副局长郭富良区规划国土局副局长王广臣区农委副主任王在强区市场监管局副局长金树成天津港公安局局长下设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

办公室主任:陈强区公安局交通管理分局局长成员:臧卫交警塘沽支队支队长张春华交警汉沽支队政委王伟交警大港支队支队长董奎天津港交警支队支队长刘伟港南治安分局副局长各管委会、街镇按照新区做法,进一步完善辖区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组织机构(报区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备案);由分管负责同志担任主任;属地交警大队领导级相关部门负责同志担任副主任,全面做好辖区交通安全工作。

同时,各管委会、街镇要设置交通安全管理员1名(行政人员兼职)负责具体工作;招聘交通安全宣传员2名,协助交通安全管理员工作;业务经费由各管委会、街镇财政列支。

天津市派出所电话

天津市派出所电话
南开分局八里台派出所
27601548
水上公园路利德公寓3号楼旁
南开分局体育中心派出所
27601568
凌庄子道十八所对面
南开分局万兴派出所
27601588
白堤路73号
南开分局兴南派出所
27601618
南开三纬路31号
南开分局广开派出所

广开三马路与广开新街交口(凤玉里旁)
南开分局学府街派出所
大桥道25号
河东分局中山门派出所
84265719
中山门中心北道22号
河东分局富民路派出所
84271743
郑庄子大街119号
河东分局二号桥派出所
24390678
二号桥地毯路13号
河东分局唐家口派出所
24328885
唐家口花园路2号
河东分局郭庄子派出所
24329043
华兴街荣信公寓2栋6层
河东分局和平村派出所
24329025
郭庄子大街257号
南开分局东南角派出所
27601448
鼓楼东街11号
南开分局长虹派出所
27601468
红旗路与黄河道交口(区政府旁)
南开分局向阳路派出所
27601488
密云一支路燕宇花园23号楼对面
南开分局嘉陵道派出所
27601508
自贡道18号
南开分局王顶堤派出所
27601528
澄江路昌宁南里平房4号
兰州道18号
和平分局南市派出所
27258803
庆善大街金耀广场底商(暂)
和平分局新兴派出所
23351701
气象台路31号
和平分局四面钟派出所
27305429
新华路12号
和平分局劝业场治安派出所

公安局出台19项服务措施

公安局出台19项服务措施

公安局出台19项措施服务经济发展保障民计民生内容提要:2014年9 月29日,记者从市公安局举办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为认真贯彻市委十届五次全会精神,市公安局在严格落实公安部16项便民利民措施的同时,制定了19项服务措施,充分发挥公安机关保障经济社会发展、服务民计民生的职能作用,努力为推动京津冀一体化协同发展、建设美丽天津营造良好的环境……公安局出台19项服务措施天津北方网讯:9月29日,记者从市公安局举办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为认真贯彻市委十届五次全会精神,市公安局在严格落实公安部16项便民利民措施的同时,制定了19项服务措施,充分发挥公安机关保障经济社会发展、服务民计民生的职能作用,努力为推动京津冀一体化协同发展、建设美丽天津营造良好的环境。

一、建立京津冀协同发展交通管理服务机制1.开展京津冀三省市间区域联动,加强客货车、危化品运输车等重点车辆源头管理,开展交通违法联合治理和恶劣天气、重大交通事故应急演练,全面提升道路交通管理水平。

2.建立京津冀三地客货运车辆交通违法和交通事故信息抄告机制,定期转递京津冀三地客货运车辆交通违法、交通事故信息,监督运输企业落实交通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努力消除交通安全隐患。

(2015年3月1日起实施)二、完善促进滨海新区发展服务举措3.建立滨海新区大项目、好项目和“民生工程”施工现场警务室,方便办理暂住人口登记服务。

4.滨海新区行政审批时限再提速。

除涉枪、涉密行政审批事项外,全部进入行政服务中心,在承诺审批时限内部分审批时限再提速。

对易制毒、剧毒、民爆物品购买、运输企业实施首次(对生产资格检验合格的企业,以后可以网上进行审批)上门服务。

5.开通滨海新区消防审批服务“直通车”,对重大工程消防审批提前介入、现场服务,对规模大、周期长大型工程项目通过消防核准后分期审核、分期验收,对重大复杂项目实行会诊式审核,7个工作日办结。

6.在滨海新区中心商务区光耀东方文化广场设立公安出入境办证服务大厅,方便群众办理公民因私出国境、海港口岸签证等业务。

天津公安承诺书标准版上传

天津公安承诺书标准版上传

天津公安承诺书标准版上传
兹有我单位(公司)因业务需要,向天津市公安局申请办理相关公安
业务。

为保证业务办理的合法性、合规性,我单位(公司)郑重承诺
如下:
一、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诚实守信,保证所提交的所有材料真实、准确、完整,不提供虚假材料或隐瞒重要事实。

二、在办理公安业务过程中,我单位(公司)将积极配合公安机关的
审查和监督,及时提供所需的补充材料和信息。

三、我单位(公司)承诺不从事任何违法活动,不利用办理的公安业
务从事违法犯罪行为。

四、对于公安机关在审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我单位(公司)将及时
整改,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

五、我单位(公司)承诺,若违反上述承诺,愿意接受公安机关的处罚,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

六、本承诺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业务办理完毕。

承诺单位(公司)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签署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注:本承诺书为标准版,具体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

天津市公安局受理群众报案若干规定

天津市公安局受理群众报案若干规定

接受群众报案若干规定第一条为依法处理群众报案,加强如实立案工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执法办案具体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群众报案,是指公民向各级公安机关报案、控告、举报的刑事案件、治安案件及公安机关管辖的其他行政案件。

第三条各级公安机关应认真接待群众报案,如实登记。

对于到公安机关报案的,接受案件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接受案件回执》交报案人。

第四条接受的刑事案件,应当填写《接受刑事案件登记表》。

经审查,属于本公安机关管辖的,一般情况下,应当在7日内决定是否立案;对于情况复杂,一时难以决定的,经办案单位负责人批准,决定立案的时间可以适当顺延。

其中,对于控告人控告的案件,决定立案的,应当制作《告知书》,在7日内送达控告人;决定不立案的,应当制作《不予立案通知书》,在7日内送达控告人。

第五条控告人对刑事案件不予立案决定不服,向原决定的公安机关申请复议的,原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在受到复议申请后10日内作出是否立案的决定,并书面通知控告人。

控告人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诉。

第六条接受的治安及其他行政案件,应当填写《受案登记表》。

对属于本公安机关管辖,且受害人报案的案件,应当制作《告知书》,在24小时内告知报案人是否受理;需要进一步调查、甄别的,应当在3日内告知报案人是否受理;需要等待鉴定结论的,应当在受到鉴定结论24小时内告知报案人是否受理;决定不予处理的,应当制作《不予处理决定书》,在3日内送达报案人。

第七条对有受害人的治安、行政案件,应当在作出治安、行政处罚决定后7日内,将《处罚决定书》送达受害人。

第八条对于不属于本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治安及其他行政案件,应当按照《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和《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的相关规定,在24小时内制作《移送案件通知书》,移送有管辖权的公安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处理。

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办理手续,移送主管机关。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移动端建设工作方案(2022—2023年)的通知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移动端建设工作方案(2022—2023年)的通知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移动端建设工作方案(2022—2023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2.01.26•【字号】•【施行日期】2022.01.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正文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移动端建设工作方案(2022—2023年)的通知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天津市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移动端建设工作方案(2022—2023年)》印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22年1月26日天津市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移动端建设工作方案(2022—2023年)为加强和规范本市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移动端(“津心办”数字社会综合应用平台,以下简称“津心办”平台)建设,加快政务服务数字化发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移动端建设指南的通知》(国办函〔2021〕105号)、《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天津市加快数字化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的通知》(津政发〔2021〕14号),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聚焦企业和群众办事的堵点难点问题,践行“精心、敬心、用心、暖心”的服务理念,围绕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强化系统观念和标准化理念,坚持场景引领和数据赋能双轮驱动,充分发挥移动互联网优势,积极运用大数据、区块链、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完善全市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功能,重点推动“津心办”平台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和互联互通,全面提升移动政务服务能力和水平,最大程度利企便民。

(二)工作目标2022年底前,推动天津市“政务一网通”平台、“津心办”平台深度融合和数字化政务服务业务中台建设,实现各区、各部门政务服务平台与全市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充分对接,“津心办”平台与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移动端“应接尽接”、“应上尽上”,全市移动政务服务能力显著提升。

天津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办公室关于印发天津市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和“一次办”负面清单的通知

天津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办公室关于印发天津市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和“一次办”负面清单的通知

天津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办公室关于印发天津市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和“一次办”负面清单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天津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办公室
•【公布日期】2021.05.10
•【字号】
•【施行日期】2021.05.10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其他规定
正文
天津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办公室关于印发天津市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和“一次办”负面清单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市有关部门,中央驻津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天津市进一步深化“一制三化”改革打造一流政务服务体系的实施方案》(津职转办发〔2020〕4号)《天津市政务服务事项目录(2021年版)》,各有关部门(单位)动态调整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和“一次办”负面清单。

调整后,“网上办”负面清单81项,“一次办”负面清单49项,清单以外政务服务事项均可网上办理或“最多跑一次”,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
1.天津市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负面清单(81项)
2.天津市政务服务事项“一次办”负面清单(49项)
2021年5月10日附件1
附件2。

天津市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检查规定

天津市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检查规定

天津市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检查规定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天津市公安局•【公布日期】2013.06.18•【字号】津公消〔2013〕242号•【施行日期】2013.06.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正文天津市公安局关于印发天津市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的通知滨海新区公安局,各分局,市局有关直属单位,公安处: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天津市消防条例》和《消防监督检查规定》(公安部令第120号)、《火灾事故调查规定》(公安部令第121号),进一步加强我市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检查工作,结合我市公安派出所工作实际,市局制定了《天津市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检查规定》。

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3年6月18日(此件主动公开)天津市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第一条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天津市消防条例》和公安部《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火灾事故调查规定》等法律、法规,加强和规范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检查工作,落实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检查职责,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公安派出所应当对以下范围进行日常消防监督检查:(一)居民住宅区的物业服务企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二)辖区内具有治安管辖权的单位(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监督管辖范围的除外);(三)辖区内具有治安管辖权的有固定生产经营场所且具有一定规模的个体工商户(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监督管辖范围的除外)。

有固定生产经营场所且具有一定规模的个体工商户标准,由消防总队制定、发布。

本条第一款第(二)项所指单位及第(三)项所指个体工商户(以下统称“单位”)由区(县)公安机关每年以文件形式确定。

第三条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负责推动指导并与公安派出所共同做好辖区消防监督检查工作。

第四条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检查实行所长负责制,应当明确一名所领导分管消防监督检查工作。

第五条公安派出所负责消防监督检查工作的民警,应当经过消防业务培训后上岗。

区(县)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对公安派出所负责消防监督检查工作的民警每月进行一次业务指导,每季度进行一次业务培训。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网站备案登记表
登记日期: 年 月 日
网站公安备案编号
网站中文名
网站英文名(网址) ICP证号
网站制作单位

网站制作单位 联系人 网站制作单位
联系人电话

办公室电话

住宅电话
手机号码
网站空间形式 专用主机( )托管主机( )虚拟主机(√)虚拟空间( ) 网站主机接入地 或空间提供单位 内蒙古科技信息网络工程中心

IP地址 网站开办日期
网站内容类别 ○国家机关、党政机关和社会团体 ○教育 ○文化艺术及广播电影电视业○金融、保险业 ○卫生、体育和社会福利业
○信息服务业 ○房地产业
○旅游业 ○其他行业

单位网站填写内容
单位名称 Email邮箱
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
单位法人代表 (负责人) 单位法人代表(负
责人)联系电话
办公室电话

手机号码

安全员
安全员
联系电话
办公室电话

手机号码
与公安机关联系人 与公安机关联系人
的电话
办公室电话

手机号码

个人网站填写内容
开办人 Email邮箱
开办人所在单位
通信地址 邮政编码

网站负责人
网站负责人
联系电话
办公室电话

手机号码

安全员
安全员
联系电话
办公室电话

手机号码
与公安机关 联系人 与公安机关联系人
的电话
办公室电话

手机号码
组织
制度

单位有无成立网络安全小组,确立安全小组负责人
有( )无( )

有无落实小组人员岗位工作职责
有( )无( )

有无配备2 名计算机安全员 有( )无( )
计算机安全员有无持证上岗 有( )无( )
有无制定网络安全事故处置措施 有( )无( )

安全
保护
管理
制度

有无计算机机房安全管理制度 有( )无( )
有无用户登记制度和操作权限管理制度 有( )无( )

有无网络安全漏洞检测和系统升级管理制度
有( )无( )
有无违法案件报告和协助查处制度
有( )无( )

有无落实备案制度 有( )无( )
有无网站信息发布审核、登记、保存、清除和备份制度
有( )无( )

有无网站电子公告系统用户登记制度 有( )无( )

安全
保护
技术
措施

病毒的检测与清除
是否采用经公安部批准的查毒
杀毒软件
有( )无( )

对服务器的查毒、杀毒频率
实时( )定期( )
(可多选)

网络与信息安全技术防范措施
定期对操作系统、防病毒系统更新和升级 实时( )定期( )
(可多选)

信息安全保障 漏洞扫描测试 有( )无( ) 入侵防范测试 有( )无( )
防火墙控制 有( )无( )
安全员
培训记录

备案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公安机关盖章

年 月 日
网站交互式栏目备案登记表
登记日期: 年 月 日
公安网站交互式栏目
备案编号
网站中文名
网站英文名(网址)
网站交互式栏目名称
网站交互式栏目 类别 1、论坛( ) 2、留言板( ) 3、聊天室( )
4、其它需注明具体类别( )
网站空间形式 专用主机( )托管主机( )虚拟主机( )虚拟空间( ) 网站主机接入地 或空间提供单位

网站开办日期 交互式栏目开办日期
IP地址
栏目简要情况介绍
(开设版块数量和名
称、当前注册总人数、
最高在线人数和时间、
平均日信息更新量、各
栏目版主名称)
单位网站填写内容

单位名称 Email邮箱
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

单位法人代表
(负责人)

单位法人代表(负责人)联系电话 办公室电话

手机号码

安全员
安全员
联系电话
办公室电话

手机号码
与公安机关联系人 与公安机关联
系人的电话
办公室电话

手机号码

个人网站填写内容
开办人 Email邮箱
通信地址 邮政编码
开办人所在单位

网站负责人
网站负责人 联系电话 办公室电话
手机号码

安全员
安全员 联系电话 办公室电话
手机号码
与公安机关联系

与公安机关联系人电话 办公室电话

手机号码
组织
制度

单位有无成立网络安全小组,确立安全小组负责人
有( )无( )

有无落实小组人员岗位工作职责
有( )无( )

有无配备2 名计算机安全员 有( )无( )
计算机安全员有无持证上岗 有( )无( )
有无制定网络安全事故处置措施 有( )无( )

安全
保护
管理
制度

有无计算机机房安全管理制度 有( )无( )
有无用户登记制度和操作权限管理制度 有( )无( )
有无网络安全漏洞检测和系统升级管理制度
有( )无( )
有无违法案件报告和协助查处制度
有( )无( )

有无落实备案制度 有( )无( )
有无网站信息发布审核、登记、保存、清除和备份制度
有( )无( )

有无网站交互式栏目24小时巡查制度 有( )无( )
有无网站电子公告系统用户登记制度 有( )无( )

安全
保护
技术
措施

有无安全审计措施。安全审计指具有保存3个月以上系统网
络运行日志和用户使用日志记录功能,内容包括IP地址分配
及使用情况,交互式信息发布者、主页维护者、邮箱使用者和拨号用户上网的起止时间和对应IP地址,交互式栏目的信息等 有()无( )

有无网络攻击防范、追踪措施 有( )无( )
有无计算机病毒防治措施 有( )无( )

有无身份登记和识别确认措施 有( )无( )
有无关键字过滤技术措施 有( )无( )
开设短信服务的具有短信群发限制、过滤和删除等技术措施 有( )无( )
开设邮件服务的,具有垃圾邮件清理功能 有()无( )
安全员培训记录

备案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单位网站需加盖公章) (个人网站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公安机关盖章

年 月 日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