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理学课程教学的困惑与思考
新晋院本科高校法理学教学问题与教改建议

新晋院本科高校法理学教学问题与教改建议一、法理学教学现状及原因(一)对法理学教学重视程度不高目前,从南京森林警察学院的教学安排来看,法理学课程没有得到充分的重视,主要表现为课时分配较少,只有32课时,而刑法和刑诉等部门法的待遇就不一样,课时相对比较充足。
法理学这么庞杂的内容导致教师经常是急匆匆地赶完教学进度。
新晋本科,教师未完全摆脱专科教育时候的观念束缚、重实践轻理论。
许多学生也觉得法理学太过抽象,对其学习提不起兴趣,忽视了理论知识的储备在未来职业生涯中的作用。
(二)教学手段单一目前,很多高校在法理学教学中多采用传统教学方法,主要模式是教师讲授,学生被动接受,师生之间缺乏良性互动,这一传统的教学方式阻滞了法理学的教学功能。
学生学习容易形成“听课-记笔记-背书和笔记-考试过关”的应试型学习模式。
这种机械记忆的学习方式很难达到法理学的教学目的,其弊端非常明显。
(三)开课时间不恰当,课程设置不合理法理学教学的通行的做法是在大一第一个学期就开设此课程,为后来开设的其他部门法课程打下一定的理论基础,南京森林警察学院也是如此。
许多同学草率修完法理学便将其束之高阁了,到了二、三年级,在学习其他部门法时很多学生发现法理学早还给老师了,法理学的教学没有起到应有的作用。
法理学的许多概念非常抽象,需要借助部门法理解,但由于学生没有部门法的基础,对法律缺乏具体感性认识,使得法理学的教学举步维艰。
(四)考核方式单一,缺乏科学性南京森林警察学院在晋升本科后并没有在学生考核制度设计做很大的改变,法理学的考核一般安排在新生入学后的第一学期期末,考核的形式是闭卷,考试成绩和平时成绩所占比例为7∶ 3,考试的题型主要是选择题、判断题、名词解析题、简答题、论述题,材料分析题和实操题很少,考察学生运用所学法律知识解决社会现实问题或公安实践工作问题的试题很少。
二、法理学教学改革的若干建议(一)转变教学观念,重视法理学教学本科教育与专科教育有区别,专科教育主要培养的是应用型人才,而本科教育主要培养的是复合型人才。
听《法理学》心得体会(2篇)

听《法理学》心得体会《法理学》是一门研究法律的理论基础和原则的学科。
通过学习这门课程,我对法律的本质和意义有了更深入的了解,也对法律的规则和道德有了全新的思考。
以下是我对《法理学》课程的心得体会。
首先,在学习《法理学》的过程中,我对法律的定义有了更加明确的认识。
在平时的生活中,我们常常将法律与法规、制度等划等号,认为法律只是一种规范行为的规则而已。
然而,通过学习《法理学》,我意识到法律是一种具有权威性和强制力的社会规范,它不仅仅是为了维持社会秩序而存在,更是为了实现公正和正义的目标。
法律的本质是一种规范行为的优先、约束行为的原则,它要求人们在行为中遵守规则和原则,以达到社会秩序和公正的目标。
其次,在学习《法理学》的过程中,我对法律的规则和道德的关系有了更深刻的理解。
之前,我常常将法律与道德划分开来,认为法律只是为了维持社会秩序而存在,而道德则是人们行为的准则。
然而,在学习《法理学》课程中,我了解到法律和道德之间有着密切的联系。
法律既包含了一定的道德规范,又有其独特的规则和制度。
法律和道德的区别在于,法律具有强制力和可执行性,而道德则更多地依赖于人们自觉的遵守。
法律的规定往往是通过立法过程来形成的,而道德则更多地是一种普遍认可和遵循的准则。
法律和道德共同组成了社会规范体系的两个重要方面,它们相互影响、相互补充,共同实现社会公正和个人幸福的目标。
此外,在学习《法理学》的过程中,我对法律的正当性和合理性有了更深入的思考。
法律的正当性指的是法律是否符合公正和正义的标准,是否得到人们的认可和尊重;而法律的合理性是指法律是否能够实现其制定的目标,是否能够保障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
在这门课程中,我们学习了众多法律理论家的观点和论述,了解了不同的法律理论和思潮。
通过比较和分析,我意识到法律的正当性和合理性并非是一成不变的,而是随着社会的不断变化和发展而变化的。
法律的正当性和合理性需要不断地与社会的需要和价值观相适应,才能真正发挥法律制度的作用。
浅析法学教学中的问题及思考的

浅析法学教学中的问题及思考的法学是一门性很强的科学.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我国的法学教育有了很大,也取得了显著的成绩。
但高校法学教学现状并不令人满意,在一定程度上存在较大的随意性、盲目性和经验性[1],不能满足培养高素质应用型法律人才的需要,必须进一步。
1法学教学中的主要问题1。
1忽视法学教学的地位与作用ﻭ我国现阶段的法学教育仍然是以课堂讲授为主,其他方式为辅[2],重理论教学,轻教学。
由于传统认识的局限,学校一直将法学当作一门知识在进行传授,特别注重法律概念的讲解与法学理论的阐述,忽视法学教学的开展,没有充分认识到教学对法律人才培养的重要作用。
大多数高校法学教学安排的时间严重偏少,加之受到经费、场地等条件的限制,教学往往流于形式,其地位没有得到保障.正如著名霍尔姆斯所言“法律不是逻辑的结果,而是经验的积累。
"我们必须改变重理论、轻的法学教育模式,摒弃法学教学可有可无的错误认识,构建新的法学教学模式,重视教学环节,强化育人,凸显法学教学的地位和作用。
1。
2缺乏科学规范的教学课程体系由于认识出现偏差,法学教学缺乏科学、系统的课程体系。
教学在课程内容设置、时间的安排、课程的性质及学分的安排等方面存在较大的随意性。
教学的环节、内容与学生所处的年级和开设的专业课程有脱节的现象[3],甚至个别教学环节的安排违反了教育认知规律,不利于学生知识的掌握与能力的培养.1。
3教学评价与激励机制不完善许多高校比较注重课堂教学工作量的评价与计算,注重学术的发表及奖励,往往忽视对法学教学的评价与激励。
不少教师认为教学对评职称,发表科研没有什么作用,还要占用搞科研的时间与精力,费力不讨好。
甚至认为教学是一种额外负担,不愿承担教学任务。
要想改变现状,必须设计一套科学合理的教学评价与激励机制,从制度层面激励教师积极从事法律教学。
1.4教学师资力量薄弱ﻭ近些年来,我国法律院系教师队伍的职称、学历有了很大提高,新进教师基本上都是硕士或博士。
高校法学理论教学问题与对策

高校法学理论教学问题与对策高校法学理论教学的主要目的是传授法学知识、训练大学生的法律思维,进而为社会培养更多优秀的法律专业人才。
现阶段,高校法学理论教学存在着很多的问题和不足,其在课程设置与安排、法学理论教方式等方面都不够科学和完善,这就严重影响到法学专业学生学习法学理论的积极性。
以下是笔者结合自己多年的教学实践经验以及分析调查,就法学理论教学中出现的各种问题进行阐述,并提出几点切实可行的解决对策。
一、当前高校法学理论教学中存在的问题分析1.法学理论教学目标不明确。
现阶段,关于高校法学教育的目标基本上可以划分为三种类型:一是法学理论教育就是法学专业的教育,其教学目标就是全力培养法学专业人才,一切以专业教育为主。
二是法学理论教育属于法律职业教育,一切以法律领域职业需求为导向,为职业需求服务。
三是法学教育是一种素质教育,法学理论教学是为了培养出具有更高素质的综合性人才。
以上三种教学目标代表着几种主要趋势,还有非常多小众化的教学目标。
这足以看出高校法学理论教学还没有一个足够清晰、明确的法学教育定位,教学目标混乱,必然会影响到教学的质量,进而影响法学专业学生的学习效果。
2.教学方式、内容传统,不符合当前大学生的学习需求。
当前,高校法学理论教学还在沿用着传统的教学模式,教学内容也只是以各种原理、理论、概念为主。
教师在课堂上讲授,学生在下面听讲、记笔记。
这种教师占主导,学生处于被动学习地位的传统教学方式,教师和学生之间没有交流与互动,严重影响到学生学习法律理论知识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3.考试形式单一,成绩代表一切。
在很多高校中,考试成绩始终代表着一切。
高校的期末考试形式主要以笔试为主,虽然加入了平时成绩,但平时的成绩没有明显差距。
一些教师为了提高学生考试的通过率,就会降低实体难度和判卷标准,从而造成了学生不重视平日里的考试。
二、如何提高高校法学理论教学的质量1.创新教学方式,丰富教学内容。
众所周知,传统的教学方式主要指的便是课堂讲授法。
法理学教学的困境与反思

法理学教学的困境与反思作者:魏昆李延舜来源:《科教导刊》2010年第26期在我国本科阶段的教育中,法理学往往是大一学生开启法学大门时看到的第一扇窗,在这扇窗里,学生能初步领略法学的风采,感悟法学的独有精神魅力,从而形成初步的法学认知,因此法理学在法学本科教育中地位非常重要。
然而,就目前高等院校的教育状况来讲,在面对法理学这么一门理论性较强,又注重逻辑抽象能力的学科时往往茫然失措,不得要领。
1法理教学中存在的基本问题按照一般的学习认识规律,以笔者在教学过程中的实践感受为基础,目前法理学本科教育的问题主要源于以下三个方面:1.1法理学教材形式参差不齐,体例单一(1)由于各学校教学安排的不同,教材名称的表述上差异较大。
传统的教育模式是把法理学作为一门专业基础课放到大一学生入学时教授,一般用一个或两个学期的时间集中学习。
但是鉴于大一学生的认识和知识水平局限,近些年来。
部分高校进行大胆尝试,把法理学分成两部分,即法理学导论或称法理学基础等和法理学。
法理学导论之类仍安排在大一学习,主要讲述法理学的基本常识性入门知识,课程设计比较简单;法理学则一般放置于大三学习,基于此时学生对于法学知识已经具备了相当量的积累,这门课程主要从法哲学的角度进行较深入的法哲学讲授。
这种改革的出发点是好的,但其中也存在着不少问题,比如,法理学本身是一个完整的体系,是对法一般原理进行研究的理论性学科,何谓“常识性知识”,又何谓“深层次法理”,这种区分本身就值得商榷。
(2)尽管法理教材名目繁多,但是体例编排古板单一。
无论是集中授课式还是分阶段授课安排下的法理教学,其基本教材例体仍以传统的几大块为主。
大致可以分为导论、本体论、起源发展论、运行论、价值论等。
这是一种百科全书式的安排模式,内容比较丰富。
但是弊端也很明显,最直接的就是在有限的教学学时中,要想把教材中所涉及的问题一一展开,深入学习,基本上是不可完成的任务。
另一方面,这样的体例安排不符合学生的一般认识规律。
法理学课程教学的困惑与思考

从 哪里 来》 、 《 法理 学前 沿》 、 《 法 学野 渡》 、 《 政 法 笔记 》 、 《 西 窗法 语》
等, 鼓励 学 生通过 大量 阅读拓 展 视 野 . 同时 我们 开列 的 阅读 书 目
也 要 不 断 更 新 ( 二) 课 上 充 分 互 动
f 一) 师 生对 法 理 学课 程 不予 重视 在 法理 学课 程 的 重视 问题上 俨 然 是理 想与 现 实差距 的真 实
无人 理 睬 . 最 后 只 能 变 成 自说 自话 ( 三、 教 材 和 教 学 方 法 的 落后 法理 学作 为理 论 课 程 .不像 其他 部 分 法 由于 法 条 的修 改 较 多, 教 材修 改 频 率相 对较 高。 法理 学教 材 的 更新 相 对较慢 . 且不 同
法 理 学课 程 是 法 学专 业 1 6门核 心课 程 之 一 . 该 课 程 对 于 打
好 理 论 基础 、 培 养 学 生 法律 思 维 、 教 导 学生 学会 运 用 法律 方 法 等 具 有 非 常重 要 的作 用 。但 是 由于课 程本 身理 论 性 、 抽 象性 程 度较 高. 理 解起 来比 较 困 难 . 导 致 师 生在 教 和 学 的 过程 中均 面临 一 定 的 困境 法 学专 业老 师认 为法理 学难教 . 出力 不讨 好 : 学生认 为 法 理 学枯燥 难 懂 , 完全 提 不起 学 习兴趣 一旦 出现 教 学 效果 不尽 如 人 意 的情 况 . 老 师和 学生就 开始 互相 抱 怨 笔 者在 地 方独 立 学 院 从 事 法 理 学教 学 工作 已有 8 年. 在 长期 的教 学 中 . 摸 索 出 了一套 较 适 合独 立 学 院法 学 专业 学 生 实际 状 况和 需 求的教 学方 法 教 学 是 个 系统 的过 程 . 教 学质 量 的提 升 不应 单 纯 依 靠课 堂教 学 . 我 们 应 当形 成课 前 、 课中、 课 后 的 全程 教 学理 念 . 通过 多种途 径 最 大 限 度 提 高 学 生 学习兴 趣 . 确保 课 程教 学效 果 法理 学 教学 的 现状 及 分 析
“法理学”课程教学的基本理念与教材分析思路
“法理学”课程教学的基本理念与教材分析思路“法理学”作为法学专业本科生的基础、必修与核心课程,在中国法学教育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其对法科学生的意义和影响不仅仅在于课程学习和得到一个满意的考分,而在于其影响将贯穿和延续至法科学生职业与人生的始终。
法理学的课程学习也将为法学专业本科学生学习好法学的其他专业课程打下初步的基础,即为法学专业知识和能力的精进筑牢法律的思想、理论、知识和方法的根基。
换句话说,法理学课程教学与法理学课程的学习,对于法学专业本科学生来说,既是专业入门的必不可少也是专业深化精进的强基固本。
因此,从法学教育和法律人才培养角度来看,做好法理学的课程教学工作意义重大。
本文从自己20多年来从事“法理学”本科课程教学工作的体会出发,对做一梳理,以与各位同仁切磋交流。
一、“法理学”本科课程教学的准备工作任何形式与类型的课程教学,基本上都有大致相似的一般程序和基本规律,那就是一定要先对相关教学工作进行比较充分的准备和研究,这是做好课程教学的第一步,也是至关重要的一步。
做好“法理学”本科课程教学也一样需要扎实的准备工作和认真的专门研究工作做基础和铺垫。
1. 研究”法理学”课程教学的对象我国的法科大学以及各个高校的法律院系,基于自身的实际情况,对于“法理学”课程教学的时间安排都不尽一致。
课程在什么学习时段开设,对教学及其效果影响比较大,因为接受教学的对象即学生的具体思想状况、知识储备状联盟况在不同的学习时段都有明显区别,这会影响到学生对本课程课堂教学的接受程度,也当然会影响到教师讲授时对具体教学方法和教学内容传授方式的选择。
从现实情况来看,我的经验中,大学本科一年级学生在政治思想上比较偏“左”一些,因为高中阶段的思想政治理论课程教学对他们的影响还是比较大的,尽管中学新课标实行之后思想政治理论课程从教材内容来看确实能与时俱进,但教师的教授情况差异很大,特别是要求学生接受和记忆的理论命题和思想也不尽相同,对学生的科学怀疑精神和新思维能力尤其是独立自主的思维能力的开发培养不够,所以,教师在讲授“法理学”课程时如果对社会现实提出批评很多学生往往很难接受,甚至会认为老师比较“反动”;授课教师在讲授某个具体法学理论观点时如果介绍更多的学术争论和相关的不同主张,很多学生往往感到茫然、费解甚至焦虑,往往会提出:这都没有一个正确的答案,我们怎么记、怎么背啊?!相反,大学本科二年级以上的学生在政治思想上就比较偏“右”一些,因为到大学以后他们确实感到非常“自由”了,通过同学之间的交流和与老师的交流、通过网络等媒体,他们获得了很多信息,特别是能够获得来自于国外、境外众多媒体的信息,其中的那些有关中国社会各个领域暴露出来的各种负面现象不断地展现在他们面前,他们高中阶段从思想政治理论课程中学习得来的尤其是背下来的很多理论命题和判断,在这些信息面前就逐渐被放弃或者很快被遗忘,很多同学开始对中国政治现实和社会现实持一种否定立场和功利主义的态度,教师在讲授“法理学”课程时即使客观地对中国政治与社会现实的正面现象和积极方面进行说明和解释,学生们也往往认为老师很虚伪、是在美化现实、是现实的卫道士与辩护士,有一些同学甚至会因此而看不起授课教师,因而对授课教师和“法理学”课程的学习有抵触情绪。
法学教学运行管理中的困惑与对策
法学教学运行管理中的困惑与对策引言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全球化的进程不断加速,法学教育面临着不小的挑战。
法学专业的教学,需要适应社会发展变化,加强与实际工作相结合的实践教学。
法学教学运行管理作为教学质量的重要保障,其问题也越来越受到关注。
然而,在法学教学运行过程中,管理运作中的困惑和不断出现的问题给教育行业带来了一定的影响。
本文将通过分析和探讨,总结法学教学运行管理中的困惑原因和对策。
一、法学教学管理中的困惑1. 教学过程中缺乏前期策划由于法学教育的独特性,讲师的教学经验和教材选择在整个教学过程中占据了非常重要的地位。
然而在教学前期,很多学校和教师都无法充分考虑如何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进行前期策划。
2. 学生的参与度不足在教学过程中,学生参与度不足成为了普遍问题。
这种情况往往会导致学生对课堂内容缺乏兴趣和热情,甚至出现旷课现象。
而学生的参与度不足的最主要原因是法学教育缺乏参与性教育与实践教学。
3. 教师的授课方法单一在法学教育中,教师在教学中往往依赖于讲解知识的方式,其它多样化的授课方法比较少。
这种单一的授课方法导致了学生在学习过程中存在枯燥无味的问题。
二、法学教学管理的对策1. 加强前期教学准备在教学前期,为了更好的发挥课程效益,可通过对课程内容、教材、手册、课堂教具以及各种教育工具的选择,适当增加教学的吸引力和实践性,提高教育质量。
2. 优化参与教育模式鼓励学生参与法学教育和改进教学,在对于法学教育的建设和人才培养上,示范性课堂需适当调整课堂结构和教学方法,采用互动性、实践性强的教学形式。
3. 实效性课堂教学法学教育的教学过程中,除了教材的讲解,教师的讲解技巧、教师的领导力和组织能力都需要在课堂教学时发挥。
而为更好的实现课堂效益,法学教育需要通过综合实践、实用课程的设置,开创实效性课堂教学。
结论本文分析了法学教学管理存在的问题,并从加强前期教学准备、优化参与教育模式、实效性课堂教学三个方面提出了对策。
法理学教学实践中的思考
法理学教学实践中的思考作者:王婧来源:《教师·理论研究》2009年第12期摘要:法理学作为法学专业的基础课程之一,凸显了越来越重要的地位。
但在教师如何更有效地教学,学生如何学好法理学,运用法理学指导实践上还存在困境。
本文从教学实践中教学方法的改革入手,提出几点思考,探讨最佳教学体系,以完成法理学的教学目标。
关键词:法理学;教学;思考随着高校法学教育课程改革,学界对于法学理论研究的重视,法理学作为法学的专业基础课程之一,凸显出了越来越重要的地位。
法学专业的本科生无论在毕业后的实际工作中,还是在考研、司法考试或是公务员的考试中,也都感到了法理学的重要性。
可以说,法律职业人对于法理学重要性的认识较之以往有了很大的提高,这不能不说是令人欣慰的现象。
作为高校法理学专业课的教师,笔者在与同学们的交流中了解到,学生们的学习热情很高,但对于如何学好法理学,如何指导实践等问题很是迷茫,不知所措。
法理学作为高校法学专业核心课程之一,其地位不言而喻,可以说法科学生身上承载的深厚理论素养就来自法理学。
法科学生学习法理学就像盖楼房、打地基一样,地基的夯实与否至关重要。
地基就是基本的法学原理及概念,而法学其他学科的体系建构、学生的法学思维、法学方法论的形成,就直接依赖于这些基本的法学概念及原理。
然而,目前法理学的教学存在着两难的境地,教师认为法理学难讲,因为内容抽象,能讲清楚已算不错,要深入浅出,学生理解更是不易;相应地,学生认为法理学难学,理论性强,晦涩难懂,体系杂乱,不知如何具体指导实践。
众所周知,社会需求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加速发展而发生变化,法学作为一门社会科学,其自身的特点要求它必须指导实践,各个部门法学竞相发展,努力适应这一变化,同样法理学在改革的大潮前也面临新的挑战,弥合理论与实践的裂隙,使强大的理论底蕴发挥作用乃重中之重。
具体到法理学教学当中,笔者仅从教学方法入手,探讨法理学教学实践中的问题,并结合实际工作中的经验,对本科法理学教学的困境做初步探讨。
法理学学习心得体会
法理学学习心得体会法理学学习心得:《法理学》是很多大学生一年级第一学期开设的课程, 很多学生都感觉难学、难懂。
其实, 解决这个问题需要明确以下的认识, 然后再采取适当的方法:第一, 理论大多人们的实践总结所得。
由于学生大多没有实践经历或没有从法律角度观察现实的习惯, 所以, 对法的理论理解有难度属于在所难免!但是, 为了学习具体法律务必首先解决对法的认识论问题。
而法理学恰恰是能够带给法的基本理论的学科, 不开该课是法学专业知识的缺失。
因此, 在对学习该课的期望值上, 就不能定位过高。
我们老师一般开玩笑说, 大一学法理就是灌灌耳音。
对于学生来说, 掌握基本的理论要点就能够了。
其它的时间就是在课堂听听老师介绍各家的学说、课下看看经典的法学著作、翻翻法律类杂志。
比如我在大一的时候, 就看完了毛选、马恩选、《法的精神》、很多版本的法理教材、罗素尼采等西方学者的代表作。
第二, 学习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法理学学习心得体会。
初学法理的人, 总想弄明白每句话的内涵, 总想对法律有个总体的认识。
其情绪能够理解, 但这个愿望不大可能在大学第一学期实现的。
任何学科的知识体系是由很多资料甚至领域构成的, 法理学也是如此。
大学第一学期所讲授到的资料只是法理学的一部分, 个性是很多时候, 也是极个别学者的一部分思想。
能把课堂上所讲授的主要知识点搞明白就是不小的收获, 对法理的理解还要靠以后的学习和实践来体会加深。
很多学生毕业实习回来, 要求学校再开专题讲座, 讲授法理法理学学习心得体会。
就是因为他们在实践中发现了一些问题, 不是法律条文能解决的问题, 需要在理论上加以解释。
为此, 有的大学在最后一学期课堂教学中, 再开有关法理的课, 如《法学进阶》。
就是一个知识理论再回炉的过程, 是一个加深认识的过程。
第三, 勤于思考、善于应用是学习的动力。
法理学的知识是理论性很强的体系, 对理论最好的学习, 就是不断将所学到的理论与现实结合起来去验证, 得到验证的快乐就是学习的快乐。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法理学课程教学的困惑与思考
法理学课程教学的困惑与思考
法理学课程是法学专业16门核心课程之一,该课程对于打好理论基础、培养学生法律思维、教导学生学会运用法律方法等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
但是由于课程本身理论性、抽象性程度较高,理解起来比较困难,导致师生在教和学的过程中均面临一定的困境。
法学专业老师认为法理学难教,出力不讨好;学生认为法理学枯燥难懂,完全提不起学习兴趣。
一旦出现教学效果不尽如人意的情况,老师和学生就开始互相抱怨。
笔者在地方独立学院从事法理学教学工作已有8年,在长期的教学中,摸索出了一套较适合独立学院法学专业学生实际状况和需求的教学方法。
教学是个系统的过程,教学质量的提升不应单纯依靠课堂教学,我们应当形成课前、课中、课后的全程教学理念,通过多种途径最大限度提高学生学习兴趣,确保课程教学效果。
一、法理学教学的现状及分析
(一)师生对法理学课程不予重视
在法理学课程的重视问题上俨然是理想与现实差距的真实写照。
虽然在法理学课程的重要性上面学校老师和同学都有共识,但本文由收集整理是在司考、就业这些现实压力面前,一切都变得微不足道。
首先,很多学生认为以后如果从事政法方面的工作,最重要的肯定是民法、刑法、合同法这些和实际生活关系密切的学科,而法理学太过于理论。
其次,学生的不认真态度,也引致授课老师的消极心态,在上课过程中敷衍了事。
(二)老师教学中的畏难情绪
法理学课程一直以来给我们的感觉是枯燥、抽象、难懂,实践中很多老师不愿意承担法理学课程的教学任务,认为理论体系内容丰富,要讲清楚,让学生明白非常困难。
承担了教学任务的老师在教学中也有极大的畏难情绪和压力,这些主要来自两个方面:一方面是备课的压力,很多学校虽然有法学专业教研室,但是法理学专业的授课老师极少,在课程的准备上比较多的依靠老师单打独斗;另一方面是实践中学生对课程的抵触情绪,课堂上消极对待让很多老师在授课过程中感受到孤立无援,想做课堂互动无人理睬,最后只能变成自说自话。
(三)教材和教学方法的落后
法理学作为理论课程,不像其他部分法由于法条的修改较多,教材修改频率相对较高。
法理学教材的更新相对较慢,且不同编者、不同出版社的教材体系内容趋同。
现有教材基本都针对普通本科院校,据了解专门针对独立学院学生的法理学教材只有范忠信教授主编,部分独立学院法理学老师参与编写,由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12年出版的一本法理学教材。
在教学方法上一直以说教为主,老师说学生记。
很多时候老师不知道怎么去教,上课比较多以课本和课件内容的复述为主,听起来难免晦涩抽象,很多学生表示听不懂。
二、法理学教学方法的自我探索
(一)课前充足准备,准确定位培养目标
任何教学工作的顺利开展都离不开准确的人才培养定位和充分
的课前准备工作。
地方独立学院相较于其他综合性本科院校或者政法院校,所招收的学生整体素质、学习能力等方面相对较弱,对过于高深的理论接受度不高。
因此我们的教学方式更应当多样化,深入浅出,确保学生能够理解和吸收。
在教学的过程中我们应当是引领者,带着学生一起思考一起学习,而不是机械灌输书本内容。
过去一言堂的传统教法会导致很多学生的抵触情绪。
首先,在每门课程开课之前,我们要严格制定教学计划,编写教学周历,要对法理学的教学安排做出系统规划,针对不同章节内容的特点决定合适的教学方式。
其次,授课老师尤其要重视学期第一课。
第一次课就如同社会交往的第一印象,第一印象好,可以拉近师生距离,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第一印象差,学生就会形成排斥心理。
因此我们要通过第一次课最大限度提升学生对法理学的兴趣,让学生明白掌握法律职业技能必须要以相应的法学理论知识为前提,一定理论知识的储备将在以后的职业生涯中发挥重要作用。
最后,在开学第一课我们还要为学生列出阅读书目。
个人认为该书单的主要目的不应当局限于辅助教学,更多是帮助学生开拓眼界。
现实中相较于法学专著,学生对于随笔、杂谈类的法学书籍接受度更高,大多数能坚持读完。
比如《你的权利从哪里来》、《法理学前沿》、《法学野渡》、《政法笔记》、《西窗法语》等,鼓励学生通过大量阅读拓展视野,同时我们开列的阅读书目也要不断更新。
(二)课上充分互动
法理学课程自身的抽象性、理论性带给教学一定的难度,为了提
高教学效果,我们可以加强课程的互动性,通过课堂提问、分组讨论等方式使得师生之间有足够的交流,另外再通过旁听庭审、模拟法庭等方式强化思维训练。
1.教学理念的转变:从填鸭式——互动式教学,从单纯重视课堂——树立全程教学观念。
学生对于理论课存在理解误区,认为理论课就一定是枯燥无味的,就是听老师读一大堆听不懂的法言法语。
这其实是传统的填鸭式、一言堂教育带来的“后遗症”。
为了改变学生的思维定势,调动学习积极性,增强学习效果,我们要从单纯的课堂教学向课前、课中、课后的全程教学、互动教学理念转变。
不是单纯重视课堂教学效果,而是关注到整个课程的教学效果。
我们一般在开学初就让学生自由组合,形成学习小组,该学期本门课程的平时讨论、课后作业均以小组形式完成。
学生必须将讨论结果独立制作成ppt在课堂上进行报告,并且接受老师和同学的提问。
这样就强迫学生必须学会独立进行材料收集,学会自己分析问题。
为了方便教师和学生联系,我们每个班级都有建立qq群,任课老师在每次课前都会根据教学计划给出预习范围和几道相关思考题,这样让学生对相关教学内容有所熟悉,尽量避免在授课时完全跟不上的情况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