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按劳分配与按生产要素分配结合的实质和具体方式(一)

试论按劳分配与按生产要素分配结合的实质和具体方式(一)
试论按劳分配与按生产要素分配结合的实质和具体方式(一)

试论按劳分配与按生产要素分配结合的实质和具体方式(一)

摘要]按劳分配与按生产要素分配结合的实质是社会主义的分配制度与市场经济的资源配置方式的结合,是社会主义制度与市场经济相结合的具体体现。结合的具体方式有板块式结合和渗透式结合。按劳分配采取按劳动力价值分配的形式,是按劳分配与按生产要素分配结合的衔接点。在实现按劳分配与按生产要素分配的结合中,必须采取市场化分配机制,坚持按劳分配的主体地位,体现兼顾公平与效率的原则。

关键词]按劳分配;生产要素;劳动力价值

一、按劳分配与按生产要素分配结合的实质

目前,理论界在按劳分配与按生产要素分配结合的实质和具体方式上仍存在较大分歧。大致说来,主要有以下几种观点:

(1)板块结合。认为不同所有制经济实行不同的分配方式,即公有制企业实行按劳分配,非公有制企业实行按生产要素分配,按劳分配与按生产要素分配并存,也可以说是相互结合了。

(2)一般和特殊的结合。“按要素分配是市场经济的共有分配原则,按劳分配是社会主义的特殊分配原则,二者的结合是分配一般与分配特殊的结合。”1]

(3)统一式结合。“既然生产要素中已经包含了劳动要素,而按生产要素分配是按生产要素的贡献分配”,所以,二者的结合,“实际上是指把按劳动要素的贡献分配与按非劳动要素的贡献分配结合起来,也就是说,‘按贡献分配’是按劳分配和按生产要素分配的有机统一。”2]

(4)内容和形式的结合。“与按要素分配具有同一性的按劳分配体现的是生产一般?熏是外在形式。与按要素分配具有差异性的按劳分配体现的是社会主义生产特殊,是内在本质。因此,二者的结合,是内容与形式的对立统一。”3](p.178)

(5)整体和部分的结合。“按生产要素分配是更高一个层次,更全面的收入分配原则?熏按劳分配则是其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4]

正确认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按劳分配与按生产要素分配相结合的实质和具体方式,必须把分配制度和分配方式区别开来。首先,分配制度是一个社会基本经济制度的组成部分,是由该社会占统治地位的生产资料所有制关系决定的,它反映了该社会的本质关系。按劳分配正是由于社会主义公有制所决定并反映社会主义的本质关系的分配制度,是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组成部分。其次,分配方式是分配制度的具体实现形式,它除了受生产资料所有制和基本分配制度制约外,还要受资源配置方式、交换方式、生产结构等因素的制约,特别是受资源配置方式的制约。作为具体的分配方式,主要体现在产品和收入如何分配、分配的具体办法和尺度上。在这个意义上,经典涵义的按劳分配是不能作为我国现阶段的分配方式的。而按生产要素分配则是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分配方式。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它主要受价值规律的支配,按要素价格在要素所有者之间进行分配。所以,按劳分配与按生产要素分配相结合的实质就是社会主义的分配制度和市场经济的资源配置方式所决定的分配方式的结合,是社会主义制度与市场经济相结合的具体体现。

二、按劳分配与按生产要素分配结合的具体方式

分配制度和分配方式的层次划分,也为研究按劳分配和按生产要素分配结合的具体方式提供了有益的思路。也就是说,按劳分配和按生产要素分配的结合可以采取两种具体的结合方式:板块式结合和渗透式结合。

1.板块式结合

板块式结合是指在宏观上,按劳分配作为社会主义的分配制度和按生产要素分配作为市场经济的分配方式,二者并存发展。在现阶段,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按劳分配虽然与经典涵义的按劳分配有很大差别,但按劳分配作为一种分配制度的基本原则并没有改变,它仍然

是与公有制经济相联系的社会主义分配关系。因此,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只要坚持按劳分配制度,改革其分配方式,是可以在以公有制为主体的多种所有制基础上,与按生产要素分配结合起来的。从整个社会看,只要坚持公有制为主体,社会的剩余产品价值将作为非劳动要素的公有产权收益归国家或集体所有,劳动者的个人收入仍与其劳动的数量和质量相联系。

由此可见,按劳分配与按生产要素分配的板块式结合是以我国现阶段实行的以公有制为主体的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为基础的。马克思主义认为,生产资料所有制是生产关系的基础,它决定着生产关系的性质。在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决定了我国必然实行以按劳分配为主体的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而按生产要素分配就是对各种非按劳分配方式的概括。

2.渗透式结合

渗透式结合是指在微观上,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按劳分配将采取按劳动力价值分配的实现形式,从而与按生产要素分配中的按劳动力要素分配在分配方式、分配对象、分配数额、分配规律及收入形式上完全是同一的,从而使按劳分配和按生产要素分配相互渗透、相互作用而融为一体,形成统一的分配体系。这种结合方式才真正使按劳分配和按生产要素分配有机结合起来,如果没有这种结合,板块式结合就会形同两张皮而没有任何的意义。所以,按劳分配采取按劳动力价值分配的形式,是按劳分配与按生产要素分配结合的衔接点。

按劳动力价值分配涉及到劳动力商品问题。笔者认为,我国现阶段仍然存在劳动力成为商品的客观条件,劳动力作为商品只是反映劳动力的市场配置关系,它与社会主义公有制和按劳分配、劳动者的主人翁地位并不矛盾5]。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作为按劳分配实现形式的按劳动力价值分配和作为按生产要素分配组成部分的按劳动力价值分配是同一的。(1)从形式上看,按劳分配和按劳动力要素分配都采取按劳动力价值分配的实现形式,都要通过劳动力市场,通过劳动力价格实现收入分配。(2)从分配对象、分配数额上看,二者都是劳动者的必要劳动所创造的价值,即必要产品价值或劳动力价值。(3)从分配规律上看,二者都需要遵循统一的规律,即价值规律或工资决定规律。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无论是公有制经济中的工资还是非公有制经济中的工资,都要在统一的规律支配下运行,即工资以劳动力价值为基础,并受劳动力供求关系和历史的、道德的因素的影响。

按劳分配

按劳分配 按劳分配理论是马克思主义科学社会主义学说和政治经济学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国的马克思主义者特别是邓小平和江泽民等领导核心通过对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历史经验以及实践的考察和分析,对这一理论进行了创造性的发展,提出了按劳分配与按生产要素分配相结合的理论。这是对社会主义分配理论的重大贡献,也体现了邓小平等党的领导核心的富民思想,解决了社会主义分配领域中的重大原则性问题。因此,按劳分配理论在邓小平理论中占有重要地位,是邓小平理论体系中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在多年的邓小平理论教学中,我们发现许多学生对按劳分配的实质、重要意义、按生产要素分配的含义以及这两种分配方式相结合的历史必然性不能准确、完整地把握,甚至有人认为这两种分配方式是根本对立的,在社会主义条件下无法结合。而且,从现实情况来看,这也是近年来社会中比较突出的热点问题,大多数学生对这一问题也有较大的兴趣,因此运用启发式教学法向学生全面、正确地分析这一理论,以澄清他们认识中比较模糊甚至是错误的部分,帮助他们正确掌握和运用这一理论,是十分必要的。 一、按劳分配的实质和意义 所谓按劳分配,就是指社会在作了必要的扣除后,按照劳动者向社会提供劳动的数量和质量分配个人消费品。按劳分配是社会主义经济中个人消费品分配的基本原则,它集中体现了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本质。在社会主义公有制的条件下,一方面,生产资料归社会占有,人们在生产资料的占有上处于平等地位,任何人都不能凭借生产资料的垄断占有获得特殊的经济利益,劳动成为他们获得社会产品的惟一依据;另一方面,由于存在社会分工,劳动还主要是一种谋生的手段,脑力与体力、简单与复杂等不同劳动之间存在差别,劳动能力还是一种个人的“天赋”权利,因此,劳动者所创造的产品在作了必要的扣除后,还必须以各自付出劳动的数量和质量为基础分配个人消费品。 那么,按劳分配对于社会主义制度特别是对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有什么重要意义呢? 第一,它用劳动代替了资本,使劳动成为占有社会产品和获得收益的惟一依据,体现了生产资料公有制中人们在占有生产资料上的平等关系,从而为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实现共同富裕奠定了制度基础。 第二,它用劳动的尺度代替了需要的尺度,承认个人能力和与此相关的利益差别是个人天然的权利,承认社会主义经济中劳动者具有的“经济人”的身份,从而为社会主义经济的有效运行提供了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 第三,按劳分配中体现的劳动者之间的等量劳动相交换的关系以及商品等价交换具有形式上的一致性,反映了劳动者之间经济利益以及个别劳动与社会劳动之间的差别。按劳分配关系的存在构成了社会主义经济中商品交换关系的一个重要基础。 第四,社会主义经济中按劳分配要求不同的个人和不同的企业之间具有明确的利益边界和产权边界,要求企业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这为公有企业产权关系明晰化和经营行为的市场化奠定了基础。 二、市场经济条件下按劳分配的实现形式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个别劳动不能直接转化为社会劳动,按劳分配不能通过社会直接计算和分配劳动时间来实现,而只能通过市场机制以迂回曲折的形式间接地完成。 第一,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之间的劳动交换首先表现为商品交换,企业投入的劳动量必须表现为价值。当然,企业的具 体劳 动只有转化为社会劳动时才能得到社会承认,才能实现价值。 第二,市场经济条件下,作为按劳分配尺度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不仅包括生产过程中脑力和体力的支出,而且包括管理和经营等特殊的劳动形态。因此,企业的劳动成果和收入水平不仅要受企业劳动的劳动强度和熟练程度的影响,还要受经营和管理水平的影响。 第三,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是独立的商品生产者,因此按劳分配必须以企业为中介,通过国家、企业和劳动者个人三个主体之间的分配关系来实现。由于在劳动和价值、价值和价格、价格和收入之间存在许多的中介环节,受到复杂的主客观因素的影响,因而企业的收入以及根据

如何认识公有制的性质与实现形式的关系

如何认识公有制的性质与实现形式的关系 公有制经济的性质和实现形式是两个不同的问题。 第一,要全面认识公有制经济的含义。公有制不仅包括国有经济和集体经济,还包括混合所有制经济中的国有成分和集体成分。公有制的主体地位主要体现在:公有资产在社会总资产中占优势;国有经济控制国民经济命脉,对经济发展起主导作用。这是就全局而言,有的地方、有的产业可以有所差别。公有资产占优势,要有量的优势,更要注重质的提高。对关系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国有经济必须占支配地位。在其他领域,可以通过资产重组和结构调整,以加强重点,提高国有资产的整体质量。在这个前提下,国有经济比重就是减少一些,也不会影响我国的社会主义性质。 第二,公有制实现形式可以而且应当多样化,一切反映社会化生产规律的经营方式和组织形式都可以大胆利用。要努力寻找能够极大促进生产力发展的公有制实现形式。股份制是现代企业的一种资本组织形式,有利于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有利于提高企业和资本的运作效率,资本主义可以用,社会主义也可以用。不能笼统地说股份制是公有还是私有,关键看控股权掌握在谁手中。国家和集体控股,具有明显的公有性,有利于扩大公有资本的支配范围,增强公有制的主体作用。目前城乡大量出现的多种多样的股份合作制经济,是改革中的新事物,要支持和引导,不断总结经验,使之逐步完善。 第三,公有制经济的性质体现在所有权的归属上,坚持公有制的性质,根本的是坚持国家和集体对生产资料的所有权。公有制在现实中又要通过具体的形式来实现,即采取怎样的经营方式和组织形式。公有制的性质与实现形式是两个不同层次的问题。公有制的实现形式可以而且应当多样化,一切反映社会化生产规律的经营方式和组织形式都可以大胆利用。股份制、股份合作制等都可以作为公有制经济的实现形式,只要控制权掌握在国家和集体手中,就能有效地实现公有制经济的性质。

论按生产要素贡献分配的涵义、源流与实现条件(一)

论按生产要素贡献分配的涵义、源流与实现条件(一) 论文关键词]按生产要素贡献分配涵义实现条件论文摘要]本文认为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中的贡献是在产权清晰的基础上,由市场自己衡量的合法要素创造的财富;按生产要素贡献分配符合当前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需要;公正的法治环境、自由竞争市场和抑制分利行为有助于按生产要素贡献分配的实现。按生产要素贡献分配是社会文明发展的必然趋势,而社会公平正义的基础是经济公平,经济公平的关键是分配公平,故按生产要素贡献分配又是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必然选择。因之,研究按生产要素贡献分配的涵义、历史源流与实现条件很有必要。 一、按生产要素贡献分配的涵义分析 劳动、资本、技术和管理等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原则是十六大报告明确提出的。针对“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提法,经济学界纷纷给出自己的解释。如赖德胜(2003)、许成安、王家新(2007)认为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就是按生产要素的边际产出给予报酬。该观点的意义在于指出贡献的衡量是由市场进行的,而不是由国家统一筹划。但是,按生产要素边际产出分配的前提条件是要素市场是完全竞争的,且各要素可以相互替代,这一理想状况往往难于满足。卫兴华(2003)、逄锦聚(2003)则认为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是指按生产要素在生产财富即使用价值中的贡献分配。此观点坚持了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认为活劳动之外的生产要素没有创造价值,它们只是创造了使用价值并按此贡献分配,但对于没有创造价值的非劳动要素占有劳动创造的剩余价值是否是剥削的问题,尚需进一步研究与阐释。周为民、陆宁(2002)认为按要素贡献分配实际上是按劳分配的表现形式。按劳分配不能成为拥有自主财产权利的劳动者直接的、具体的分配方式,只能通过市场的作用,在现象和形态上转化为按要素贡献分配的方式,因此其他要素的贡献也是劳动贡献的体现,按要素分配所反映的不是剥削关系。综合参考以上解释,本文认为十六大关于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中“贡献”两字是不能用其他文字替代,如果有的话,在十六大报告或其后续阐述文件必然出现。“贡献”是广义的,如果市场是完善的,可以按边际产出给予报酬;如果要素所创造的使用价值可以衡量,可以按照使用价值分配;如果要素的贡献可以还原为劳动的贡献,也可以采用原来的按劳分配。按要素贡献分配的说法应有以下的涵义: (一)贡献的大小是在产权清晰的基础上,由市场自己衡量的。中央提出按要素贡献分配的意思并不是要越俎代庖,替各微观单位制定衡量贡献的标准并监督执行,而仅仅是指导性的原则。实际上每个人的贡献千差万别,不可能制定统一的评估标准,在操作上只能由微观单位自己衡量所属要素贡献的大小,微观单位本身的贡献则由市场来衡量。因此,宏观理论工作者大可不必费心研究如何度量生产要素在社会财富形成中的贡献,因为这一问题是企业家或者管理学家研究的问题,宏观理论工作者应关心如何建立良好的环境来保证客观公正的度量得以实现。基于此,贡献是边际产出,使用价值还是劳动直接或间接创造的价值,应该由市场自己决定。有的贡献的衡量是非常主观的,如某个科研人员的技术创新成果的贡献有多大,往往由企业管理层的主观意志决定的,没有严格的边际产出计算过程,也没有对凝结在创新行为上的抽象劳动时间的精确估计。管理层对贡献的衡量不会仅考虑使用价值而不考虑价值,否则随手提供空气和水的人也应给予报酬。至于企业管理层主观的分配决策是否正确,市场会给出检验结果。在分配问题上,仅有抽象的理论是不够的,必须有可以实行的具体方式。 (二)分配的依据是要素的贡献,而不是要素的所有权。拥有要素并不意味着可以获得报酬,必须将要素投入生产,使得要素的作用在市场上实现后,变成贡献才可以参与分配。存放在保险箱中的资金是不能获得报酬的,拥有创新天赋但不进行任何科研活动的人也不能获得报酬。所有要素必须先付出、有效益(有贡献)才有报酬。 (三)劳动、资本、技术和管理等都是合法合理的收益分配参与者。报告中的“等”字应涵盖

多种分配方式

复习提问:简述社会主义社会实行按劳分配的客观必然性? 过渡:在我国,按劳分配是社会主义分配制度的主体,但不是唯一的分配方式,此外还存在着其它分配方式。请同学们思考一下:在你的日常生活中见过哪些分配方式? 同学回答: 教师归纳:“在我国现阶段,按劳分配以外的分配方式主要包括按经营成果分配和按资本、技术等生产要素分配等。” 板书:二:我国现阶段存在的按劳分配以外的分配方式(板书) 1、按经营成果分配 学生阅读教材: 教师讲解 提问:在你的家庭里,父母收入中,哪些属于按经营成果分配所得? 提示:生产条件相同、产品相同、经营管理的水平不同而导致收入上的差异 2、按生产要素分配(板书) 提问:什么是生产要素? 教师讲解:所谓生产要素,是指进行社会生产经济所必须具备的因素或条件。它包括劳动动力、土地、资本、机器设备、技术等。 “按生产要素分配,是指凭借资本、技术、土地、劳动力等生产要素而取得个人收入的分配方式。”提问: 在我国现阶段,按生产要素分配的有哪些形式? 学生讨论: 教师归纳 资本要素收入包括:私营企业主生产经营取得的税后利润,债权人取得的利息收入、股息分红和债券、股票交易收入等等、私有财产的出租所得等。 技术要素收入,是指科技工作者、信息工作者提供新技术和信息资料取得的收入。 信息要素收入。 劳动力要素收入,是指在私营企业和外资企业中劳动者所获得的工资收入。 此外,在公有制经济中,对劳动者生活起保障作用的福利性分配、从社会保障制度中取得的各种收入,也属于非按劳分配的收入。 引导过渡:通过以上学习,我们知道,在我国现阶段,按劳分配是社会主义制度下的个人消费品分配的基本原则。此外还有按经营成果分配,按资本、技术等生产要素分配等。下面请大家思考:为什么在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要实行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 板书:3、在我国现阶段,实生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具有客观必然性(注:从复习旧课中导出生产决定分配、生产资料所有制结构决定分配结构) 提问:构成生产关系的内容是什么? 学生回答:生产关系是由三个方面的内容构成的。生产资料归谁所有,即生产资料的所有制形式;人们在生产中的地位和相互关系;产品如何分配。 教师归纳:由于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当然生产决定分配,生产力发展状况决定分配方式。所以,从生产力对生产关系的决定作用上看,实行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制度的原因是: 板书:(1)这是与我国现阶段生产力发展水平相适应的 教师讲解:我国现阶段生产力总体水平低、发展不平衡和多层次的状况,不可能实行单一的分配方式。这是坚持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制度,把按劳分配和按生产要素分配结合起来的最终原因。

按劳分配按要素分配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实现形式

我国自十四大确定了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以来,经过近30年的艰苦努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已经初步建立起来,并正在不断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这种运行机制,对分配方式(按劳分配、按要素分配)的实现形式产生很大影响。 1、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按劳分配的实现形式的特点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公有制经济在分配领域仍实行按劳分配原则,这种分配方式、即分配的基本性质和原则并没有、也不会发生变化,因为按劳分配原则是由生产资料公有制决定的,而与交换、经济运行机制没有关系。分配的性质、基本原则不会随着计划经济转变为市场经济而发生变化。但是,交换领域的改革却对按劳分配的具体实现形式有着重大的影响。 按劳分配原则是马克思在《哥达纲领批判》中分析未来社会主义社会的分配方式时提出来的。马克思设想的按劳分配的具体实现形式是,社会主义社会的全部产品在作了必要的扣除以后,可以在全社会范围内用劳动券的形式,直接按照每一个人的劳动数量和质量进行分配。这一设想是以消灭了商品货币关系(即不存在市场联系)和分配主体是整个社会(即企业仅仅是社会的一个下属单位,没有独立性)为前提的。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这两个前提是不存在的,因此,按劳分配的具体实现形式必然呈现出与马克思的设想不同的特点。 第一,按劳分配要通过商品货币形式来实现。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每个人的劳动还不是直接的社会劳动,人们提供的劳动是否符合社会的需要,是否真正成为以及在多大程度上成为社会劳动,还需要根据所生产的商品的实现情况,即商品在市场交换中能不能卖出去、按什么价格卖出去来确定。 因此,按劳分配的实现过程,就不可能由社会直接按照劳动者个人实际提供的劳动数量和质量,以劳动券的形式把消费品分配给个人,而是一个间接的迂回的过程,即要借助于商品交换来实现。商品交换作为连接生产和分配的中间环节,在质上检验劳动是否符合社会需要、即是否是社会必要的劳动,在量上将个别劳 1

公有制的实现形式

合理认识贷款消费。 (1)从消费者个人的角度讲,贷款消费主要是满足消费者的生活需要,提高生活质量。从社会经济角度讲,消费对生产有反作用,特别是经济发展进入买方市场后,消费对经济的反作用更为明显。在发挥消费对生产的拉动作用中,贷款消费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2)消费者要转变传统消费观念,以积极的态度对待贷款消费,在理智消费的指导下,通过贷款消费满足当前的消费需求,提高生活质量。消费者在选择贷款消费时要考虑自己的偿还能力,按时还贷是贷款消费的基本要求,也是贷款消费能够存在的基础。在贷款消费时,要讲究信用,按时还贷。 (3)不能简单地认为贷款消费就是超前消费,如果对自己收入能力的判断符合自己的实际,能够一次还清贷款或分期付款,采用这种消费形式就是合理消费、适度消费。如果过高地估计自己的收入能力,或者明知自己无力还清贷款却硬要崇洋消费、盲目攀比,搞一步到位消费,就是超前消费。 (4)贷款消费的特点 ①贷款消费是以信用为基础,消费者与贷款机构之间形成借贷关系,按照约定按时还本付息。 ②贷款主要用于购买大件耐用消费品以及大额服务。 ③消费者预支自己未来的收入,来满足当前的消费需求。 公有制的实现形式 A、是什么公有制的经营方式和组织方式(公有的资本如何组织、管理、经营) ①公有制的实现形式可以而且应该多样化(一切反映社会化生产规律的经营方式和组织形式,如股份制,股份合作制,都可成为公有制经济的实现形式); ②股份制是公有制的主要实现形式(股份制企业,如果国家和集体控股,则具有明显的公有性)。 B、为什么(为什么选择股份制作为公有制的主要实现形式?) ①股份制成为公有制的主要实现形式,可以增强公有制经济的活力,提高企业和资本的动作效率,扩大公有资本的支配范围,增强公有制的主体作用。 ②股份制具有其他经营形式不可比拟的优点。公司制具有独立法人地位、有限责任制度和科学管理结构等优点。许多国有企业通过规范的公司制改革,焕发了活力,增强了竞争力,更好地发挥了在国民经济发展中的主导作用。 C如何正确认识股份制的性质? (1)股份制是所有制的一种实现形式; (2)股份制虽然产生于资本主义社会,但它并不只存在于资本主义社会,资本主义可以用股份制,社会主义也可以用股份制; (3)股份制企业的性质不能笼统说是公有制还是私有制,关键要看控股权掌握在谁的手里;公有制控股,则具有公有性,私有制控股,则是私有。 (4)由社会主义国家和集体控股的股份制企业具有明显的公有性质。

周为民 按劳分配与按要素分配——从马克思的逻辑来看 (1)

按劳分配与按要素分配 作者:周为民陆宁 根据社会主义经济理论,按劳分配是社会主义国家的基本分配原则、基本分配制度。随着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这一改革目标的确立,特别是随着所有制结构的调整变化,按生产要素分配的要求已经合乎逻辑地被提了出来。现在的认识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本分配制度是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制度,是将按劳分配与按生产要素分配结合起来的分配制度。在社会主义分配理论上,明确肯定按要素分配无疑是一个重大的突破。但由于基本的主张是按劳分配与按要素分配的结合,因而很自然地提出了一个问题:怎样从理论上正确、充分地阐明按劳分配与按生产要素分配的关系?迄今为止,虽已对这个问题作了不少讨论,但一个明显的不足是,长期以来在按劳分配理论上的一些模糊含混之处并未得到澄清,以至理论分析基础薄弱,因而难以对按劳分配与按生产要素分配的问题作出透彻的、逻辑一贯的说明。 有鉴于此,本文试图按照马克思的经济分析传统,从对按劳分配的理论解释开始,逻辑地说明从按劳分配到按要素分配的问题。 一、马克思的方法:本质规定与现象形式 马克思在经济分析中的研究方法是从具体到抽象,从具体的经济现象出发去探求现象背后的“本质关系”,从具体的经济运行过程入手去把握过程中的“内在规律”。而他进行理论阐释的方法则是从抽象到具体,他从特定的理论前提开始,提出高度抽象了的关于事物本质规定的基本范畴,然后在基本范畴的逻辑展开之中,一步步阐述事物的抽象本质在什么样的条件下,在什么样的关系中,通过什么样的具体形式,转化、表现为一系列现象形态的东西;阐述经济运行过程的内在规律通过什么样的条件和方式表现出来并发生作用。由此,马克思把那些现象形态的东西如价格、工资、利润等等称作是它们的本质即价值、劳动力价值、剩余价值的“转化形式”或“掩蔽形式”。他认为,庸俗经济学只是在现象上兜圈子,不能从这些“掩蔽形式”中揭示经济关系的本质,这是由庸俗经济学的辩护性质决定的。但是,马克思所说的这种“现象对本质的掩蔽”并不是来自人为的欺骗,而是来自事物的矛盾运动的客观必然性,即事物的本质在事物的相互联系、相互矛盾的运动过程中,必然采取与其内在规定性不一致的转化形式,必然表现为掩盖了本质关系的那些现象。马克思明确地指出,如果事物的本质与现象是直接同一的,一切科学就都是多余的了。 因此,要真正理解马克思的这种从现象探求本质、以本质说明现象,从过程揭示规律、以规律解释过程的经济分析,尤其是在要运用他的概念、范畴来研究现实经济问题的时候,一定要按照他的方法,理解其经济理论中的本质规定与现象形式的区别,着力研究从本质到现象之间的转化条件、转化过程和转化形式。然而很遗憾,这一点在很大程度上被忽视了,马克思的经济理论被简化为若干条“原理”、“论断”。特别是在传统的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中,这个问题非常严重。马克思对事物本质的抽象被当作是可以与具体现象直接同一的东西,是可以在现象形态上直接观察、计算的东西,以至于在相当长的时间里,在存在商品货币关系的条件下,经济学家们孜孜以求地研究如何按照商品的价值来制定正确的价格,按照什么样的劳动来制定正确的分配标准之类的问题。这种远离马克思的分析方法和逻辑的做法如不根本纠正,我们就无法正确地提出问题,展开对问题的讨论。 二、什么是按劳分配:不可忽略的逻辑前提 按劳分配是马克思关于“未来社会”的一个重要思想,其经典含义是,在一个集体的、以共同占有生产资料为基础的社会里,劳动产品或者说集体劳动所形成的社会总产品,在为

高中政治怎样理解按劳分配的含义和按劳分配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特征素材人教版第一册

怎样理解按劳分配的含义和按劳分配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 特征 【问题提出与解析思路】 按劳分配是第七课一节的教学重点,教材概述了按劳分配的基本内容与要求。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按劳分配是一个既抽象又具体的概念,它是一个经济范畴,也是一种经济现象。随着马克思主义经济理论在社会主义建设实践中的发展,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按劳分配在理论和实践中发生着变化,这使我们对按劳分配的认识不断丰富和深化。这里就从按劳分配一般理论和按劳分配在我国的实践的两个方面进行概括和分析。 【问题解析】 一、按劳分配的含义 1、按劳分配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范围内个人消费品的分配原则。其主要内容是: 凡是有劳动能力的人都应尽自己的能力为社会劳动,社会以劳动作为分配个人消费品的尺度,按照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数量和质量分配个人消费品,等量劳动领取劳动报酬。 首先,凡是有劳动能力的人都必须以参加劳动作为获得消费品的条件。有劳动能力的人,不劳动不得食。 其次,按劳分配的对象是个人消费品,而不是社会全部产品,是社会总产品中作了必要的扣除以后所剩余的部分。按劳分配不是把劳动者创造的全部财富全部都用于分配,而是在扣除保证社会和企业发展所必需的各种资金的物资后,再根据按劳分配的原则分配个人消费品。

社会总产品-(社会生产基金+社会消费基金)=用于分配的个人消费品部分。社会生产基金(补偿生产资料、扩大再生产的追加;应付不测事故的后备保险基金);社会消费基金(社会管理费用、满足社会共同需要如、医院所需的费用、为丧失劳动能力的人设立的基金) 再次,社会以劳动作为分配个人消费品的尺度。等量劳动领取等量个人消费品,多劳多得,少劳少得,不劳不得。 二、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实行按劳分配的特点 马克思所设想的按劳分配,是个人消费品的实物分配。由于他预计社会主义条件下商品生产消亡了,价值、价格、货币等范畴和关系不再存在,因而劳动者向社会提供劳动后,不再是获得货币工资,而是领得一种劳动证券,上面载明他提供了多少小时的劳动(社会扣除的部分已除外),凭这种劳动证券从社会储备中领取含有相同劳动量的个人消费品。而且,根据马克思的设想,由于生产资料归全社会占有,按劳分配也是按照全社会统一的标准实行。作为分配标准的劳动尺度,是根据平均的劳动技能、平均的劳动熟练程度和平均的劳动强度计量的。 然而,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市场经济条件下,按劳分配的实现形式和特点,同马克思当初设想的有很大的不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人们的一切经济活动,包括个人消费品的分配活动,都要通过市场来进行。这就决定了按劳分配的实现具有以下特点: 1.按劳分配是通过商品货币形式实现的。马克思预言的按劳分配是采取个人消费品的实物分配,因为他认为社会主义社会不存在商品经济。但事实上,社会主义经济仍然是商品经济,实行市场调节,因而价值、价格、货币、买卖、市场等范畴和关系会同时存在。每个社会成员向社会提供劳动后,根据多劳多得、少劳少得、等量劳动领取等量报酬的原则,获得货币工资,再用货币从市场上购买自己所需要的物品。

谈按劳分配与按生产要素分配教程文件

谈按劳分配与按生产 要素分配

谈按劳分配与按生产要素分配 十五大提出了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制度”,把按劳分配和按生产要素分配结合起来”,允许和鼓励资本、技术等生产要素参与收益分配”的新的分配理论。这对于丰富、充实、完善社会主义分配制度,促进经济的发展必将起着积极的推动作用。 按劳分配与按生产要素分配这两种分配方式是既有紧密联系、互相渗透,又有区别的辩证统一关系。这里首先必须明确的是,按生产要素分配是指各种生产要素在生产过程中做出贡献之后参与收益分配,而不是指生产条件即生产要素本身的分配。这是两种性质不同的问题,不能混为一谈,十五大报告讲的正是前者而不是后者。 两种分配方式的相互联系、互相渗透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1 )在 一定领域或范围内,两种分配方式同时并存,密不可分。如在农村大包干中,按劳分配与按产分配、按股分红并存;国有企业的经营管理者的管理才能也是生产要素,在他的收入中既有按劳分配,也有按管理才能分配等等。(2)按生产要素分配从内涵上看,它包括按劳分配。因为生产要素中包括劳动力、资 本、技术、房地产、知识、信息、专利、商标、管理才能、信誉等等。而劳动力要素参与收益分配又有两种情况,一是在公有制经济中实行按劳分配;二是在非公有制经济中实行按劳动力价值分配。按劳分配与按劳动要素分配是不能等同的。显而易见,按劳分配只是按生产要素分配形式之一。( 3 )两种分配 方式的作用与目的都是一致的,都是为了调动劳动者的积极性。 当前在这两种分配方式的关系上有几种观点值得商榷。其一是两种分配方式等同论。有的观点认为,从性质上看,按生产要素分配就是按劳分

按劳分配与按要素分配浅析

浅谈按劳分配与按要素分配 通过阅读《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专题研究》中“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分配”一章,与周为民、陆宁的《按劳分配与按要素分配》论文,感触颇深,现就按劳分配与按要素分配结合老师的文章谈谈自己的一些看法。 一、按劳分配与按要素分配 按劳分配原则是指把劳动量作为个人消费品分配的主要标准和形式,按照劳动者的劳动数量和质量分配个人消费品,多劳多得,少劳少得。按劳分配中的劳有两层含义;第一,它是指投入生产的劳动力。第二层含义是指劳动力参加了一定长度时间的生产。从我国实际情况出发贯彻按劳分配原则,是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一个重要构成部分。分配个人消费品的社会主义原则。即在生产资料社会主义公有制条件下,对社会总产品作了各项必要的社会扣除以后,按照各人提供给社会的劳动的数量和质量分配个人消费品。在社会主义社会,由于社会生产力发展还没有能够达到产品极大丰富的程度,工农之间、城乡之间、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之间还存在着差别,劳动还未成为人们生活第一需要等原因,只能实行按劳分配的原则,多劳多得,少劳少得。按劳分配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的产物,又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的实现,是对剥削制度的根本否定,是历史的一大进步。这个原则对于调动劳动者的社会主义积极性,建设社会主义,有重大作用。由于劳动能力不同,家庭人口不同,劳动者的收入水平和生活水平实

际上是不平等的,这是一个“弊病”,但在社会主义阶段是不可避免的。实行按劳分配的原则,必须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反对平均主义,选择合适的按劳分配的形式。社会主义经济中产品的分配方式是以按劳分配为基础的,按劳分配是社会主义公有制中个人消费品分配的基本原则.按劳分配是公有制在分配领域的实现;旧的社会分工是按劳分配的直接原因. 而所谓按生产要素分配是指生产要素所有者凭借要素所有权,从生产要素使用者那里获得报酬的经济行为。它包括三层含义:(1)参与分配的主体是要素所有者,依据是要素所有权;(2)分配的客体是各种生产要素共同作用创造出来的价值;(3)分配的衡量标准,这涉及到按生产要素的质量、数量还是贡献大小进行分配。因此,按生产要素分配的内在依据是生产要素的所有权,其直接表现和标准是生产要素的数量和质量以及生产要素贡献的大小。生产要素主要包括:劳动、技术、资本、管理等。 “按生产要素分配”是指按照进行物质资料生产时所投入的生产要素的多少,进行收益分配的一种方式”。这句话说“白”了,就是生产前,你所拿出来用于生产的“东西”,譬如劳动力、资本、技术、土地等等愈多,将来生产后所形成的利润中,你就能分得愈多。简单地说,就是多拿多得,少拿少得。这跟“按劳分配”中的“多劳多得,少劳少得”是同样的道理。但比前者内容更丰富,方式更进步。因为,这表明你拿出来用于生产的“东西”不一样,所获得的“好处”也就不一样,比方说,拿出土地

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教案

课题名称: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 一.教学目标 1.知识与能力目标 (1).让学生掌握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的含义,原因,以及意义并且能够知晓按劳分配的地位 (2).让学生掌握收入分配与社会公平之间的辩证关系且明了如何通过收入分配来促进社会公平 2.过程与方法 (1)教师通过课堂的讲授以及演示,让学生学习教师分析问题的思路,再进一步进行知识的迁移,让学生借助这种思维方法分析日常生活中的问题 (2)通过尝试小组自主讨论,让学生掌握小组讨论的要领技巧,不仅在小组自主讨论中激发出智慧的火花,且将这种小组自主讨论的方法运用到今后的学习生活中 3.情感态度价值观 (1).通过本课的学习让学生体会社会主义国家下分配制度的优越性,以及社会主义国家如何处理效率与公平的问题,促进学生对社会主义国家的了解,进而让更多的青年学生投入到社会主义国家的建设中 二.教学重难点 1教学重点 (1)我国的分配制度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制度中,按劳分配为主体产生的原因,特别是直接原因 (2)多种分配方式中的按个体劳动者劳动成果分配和按生产要素分配 (3)收入分配公平与社会公平,收入分配公平的意义以及如何促进收入分配公平 2.教学难点 (1)我国的分配制度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制度中的按劳分配为主体产生的原因以及地位 (2)如何促进我国的收入分配公平即促进收入分配公平的措施 三.学情分析 此批学生是刚从初级中学进入高级中学学习,其心智正在成长,并且在这阶段的学生身心发展迅速,好奇心比较强,学习能力也逐渐增强,并且在初级中学的思想品德教材中也有关于我国社会主义优越性的章节,在体现社会主义优越性章节中关于我国的分配制度有简单的概述,进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学习时能够迅速掌握知识点,把握要领,但同时也要教师加强引导,这样才能使学生深入学习,学习到知识的精髓。 四.教法与学法 1.教学法

公有制的性质与实现形式之间的关系

公有制的性质与实现形式之间的关系 公有制就是生产资料归劳动者共同所有的形式,是与一定的生产力发展水平相适应的所有制形式。在生产资料公有制的条件下,人们建立起了新型的生产关系。人们共同占有生产资料进行共同劳动,共同占有产品,从而为消灭剥削奠定了基础。社会主义国家的目标是实现社会化大生产条件下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它是无产阶级利用革命暴力夺取政权,建立了生产资料公有制。即生产资料的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我国在进行经济体制改革以后,公有制形式出现了新的变化。在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成份共存的条件下,社会主义公有制形式还在不断完善中。 我国的社会主义公有制体现在两个方面:其一,就全国而言,公有资产在社会总资产中占优势其二,国有资本控制国民命脉,对经济发展起主导作用。国有经济的主导作用主要体现在控制力上,即体现在控制国民经济发展方向,控制经济运行的整体态势,控制重要稀缺资源的能力上。在关系国民经济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国有经济必须占支配地位。 公有制实现形式是指公有资产的组织形式和经营方式。公有制实现形式是指公有制经济在社会生活中的具体体现 ,实际上是指资产的经营方式或组织形式。公有制与公有制实现形式是内容与形式的关系。内容决定形式, 形式必须适合内容, 为内容服务。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公有制的实现形式可以而且应当多样化,一切反映社会化生产规律的经营方式和组织形式都可以而且应该大胆利用。 现代经济条件下公有制也可以有多元化的实现形式。股份制不等于公有制, 股份制只是一种先进的企业组织形式和经营方式, 只有产权属于国家和集体的股份制企业, 才是公有制的实现形式。如果对公有制实现形式缺乏正确的认识, 在探索公有制的实现形式的过程中, 就很可能走上私有化的道路。社会主义公有制, 是生产资料由社会主义国家的劳动者共同占有和支配的一种新型的所有制。 公有制实现形式不仅包括国有经济和集体经济,还可以采取股份制、合作制、等形式,在经营方式上可以实行租赁或者承包经营等方式。随着社会主义经济改革的深化,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公有制经济的实现形式一定会更加多样化。 然而,我国在探索公有制实现形式的道路上,还需注意一下几点: (1)应当把公有制与公有制实现形式区分开来。公有制是是从社会宏观角度对生产资料占有形式进行界定。公有制的实现形式是公有制经济在微观领域中具体体现。两者是内容与形式的辩证关系。 (2)公有制要正确体现就必须找到适合的实现形式。合适的实现形式可以促进国民经济的发展,反之,不合适的实现形式会起到阻碍国民经济发展的效果。由于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起步较晚,一些公有制实现形式与国民经济发展并不适合,以至于阻碍经济发展,激化社会矛盾。在一些国民经济领域,由于公有制经济采用不正确的经营形式,造成“垄断”的格局,对非公有制经济成分打压、削弱,引起“与民争利”的矛盾;公有制分配形式尚不完善,公有制经济劳

我国的分配制度有哪些

1. 我国的分配制度是什么和为什么实行这种分配制度? 答:我国的分配制度是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实行按劳分配,是由我国显示的经济条件决定的。生产资料公有制是实行按劳分配的前提;社会主义公有制条件下生产力的发展水平是实行按劳分配的物质基础。 2. 按劳分配的原因? 答:社会主义条件下人们劳动的性质和特点,是实行按劳分配的直接原因。 3. 多种分配方式有哪些? 答:①按劳分配②按个体劳动者的劳动成果分配③按资本、技术、信息、管理、土地、劳动等生产要素分配 4. 社会公平的措施? 答:①坚持和完善按劳分配为主题,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为我国实现社会公平,形成合理有序的收入分配格局提供了重要的制度保证。 ②保证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占合理比重,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占合理比重是实现社会公平的重要举措。③再分配更加注重公平是实现社会公平的另一重要举措。 5效率与公平的关系及如何处理? 答:关系: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效率与公平具有一致性。一方面效率是公平的物质前提。社会公平的逐步实现只有在发展生产力,提高经济效率,增加社会财富的基础上才有可能。没有效率作为 前提的基础和公平,只能导致平均主义和普遍贫穷。另一方面公平是提高经济效率的保证,只有公平分配才能维护劳动者权益,激发劳动者发展生产,提高经济效率的积极性。效率与公平分别强调不同的方面,二者又存在矛盾。处理: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初次分配和再分配都要处理好效率与公平的关系,既要提高效率,又要促进公平。我国人口众多,人均自然资源想多匮乏。发展经济必须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提高资源利用率。同时,要将收入差距控制在合理的范围内,使分配的结果能促使人们奋进,使社会具有生机和活力。 6. 国家财政的作用? 答:①国家财政是促进社会公平、改善人民生活的物质保障。②国家财政具有促进资源合理配置的作用。 ③国家财政具有促进国民经济平稳运行的作用。 7. 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 答:税收收入。 8. 影响财政收入的主要因素? 答:经济发展水平和分配政策。 9. 税收特征及其关系? 答:特征:税收具有强制性、无偿性和固定性的特征。关系:税收的无偿性要求它具有强制性,强制性是无偿性的保障。国家必须凭借政治权利,依照法律强制性地无偿征税。税收的强制性和无偿性又决定了它必须具有的固定性。 10. 违反税法的几种行为? 答:偷税、欠税、骗税、抗税。 11. 维护市场秩序的治理之策? 答:①良好的市场秩序依赖市场规则来维护,必须完善和坚持各项市场规则。 ②社会信用制度是规范市场秩序的治本之策,要切实加强社会信用制度建设,健全社会信用体系,尤其要加快建立信用监督和失信惩戒制度。 ③每个经济活动参加者都必须学法、懂法、守法、用法,既保证自己的经济活动符合法律的规范,又能够运用法律维护自己的权益。④每个经济活动参加者都应该树立诚信观念,

股份制是公有制的主要实现形式

十一、股份制是公有制的主要实现形式 2005年国家教委考试中心颁布的政治科目考试大纲中新增了“股份制是公有制的主要实现形式”考点。对于这个考点,笔者认为应从下面几个方面来把握。 一、区分三个概念:公有制、股份制、公有制的实现形式 公有制是反映资本所有权的问题,它是指资本归公共所有。这里的“公共所有”既包括国家所有,也包括集体所有。股份制是指资本的组织形式。即资本以什么样的方式组织到社会生产中去,从而更好地发挥它的作用。我国现在采用的股份制形式是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两种。公有制的实现形式是指采用什么样的方式来实现公有资本的保值、增值的问题。它既可以直接由公有资本的所有者(国家或集体)直接经营,使所有权和经营权合二为一;也可以交给社会进行社会化经营,实现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公有制的实现形式有股份制、股份合作制、承包、租赁等。 可见,公有制、股份制、公有制的实现形式是三个既相区别,又相联系的概念。 二、我国对“股份制是公有制的实现形式”的实践、理论的探索 股份制最早产生于15世纪的欧洲。我国是从1984年在国有企业中开始试点。1992年党的十四大肯定了股份制的积极作用,作出扩大试点的决定;97年党的十五大提出了“股份制是现代企业资本组织形式,要积极探索公有制的实现形式”,明确区分了公有制和公有制的实现形式两个概念,这是我党一次重大的理论突破。2002年党十六大指出:“股份制是公有制的有效实现形式。积极实行股份制,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十六届三中全会指出:“积极推行公有制的多种有效实现形式,大力发展国有资本、集体资本和非公有资本等参股的混合所有制经济,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使股份制成为公有制的主要实现形式。”这是我党对公有制实现形式的认识的重大理论突破,它必将极大地解放和发展生产力。 三、对股份制企业性质的认识 股份制是社会化大生产的产物,资本主义可以用,社会主义也可以利用。不能笼统地说,股份制是公有,还是私有,关键是看它从属的社会基本经济制度的性质,看它的控股权掌握在谁的手里。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如果国家、集体控股,它就具有明显的公有性,有利于扩大公有资本的支配范围,壮大了国有经济的力量。 四、消除对股份制认识的误区 1、股份制就是公有制。股份制是公有制的实现形式,股份制企业不等于是公有制企业,而是混合所有制企业。这种混合所有制企业,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如果国家、集体控股,也

按劳分配和按生产要素分配的关系

论按劳分配与按生产要素分配的关系 收入分配理论是一般价格理论的一种特例。工资不过是劳动的价格,生产要素的价格是由不同要求的供给和需求之间的相互作用所决定的,就像商品的价格是商品的供给和需求决定的。 根据萨缪尔森的《微观经济学》中的论述:“分配理论的基本观点是对各种要素产品的需求来自每种要素通过其边际产品所产生的收入”。 马克思按劳分配,是以全社会共同占用生产资料为前提,每个社会成员除了自己的劳动,谁也不能向社会提供其他任何东西,生产资料直接归社会所有,商品和商品生产已经消失,个人劳动和社会劳动的矛盾就消失了,在进行一定量的扣除之后,按劳动的贡献在劳动者之间分配。 按生产要素分配指的是生产要素所有者凭借要素所有权,从生产要素所有者那里获得报酬的经济行为。它包括三层含义参与分配的主体是要素所有者,依据是要素所有权;分配的客体是各种生产要素共同作用创造出来的价值;分配的衡量标准,这涉及到按生产要素的质量、数量还是贡献的大小进行分配。因此,按生产要素分配的内在依据是生产要素的所有权,其直接表现和标准时生产要素的数量和质量以及生产要素贡献的大小。 生产要素包括劳动力、资本、技术、土地管理、技术等。 在杨老师的著作里对于他们的关系是这样描述的:“如果说,‘生产要素’中包括劳动力,而‘按生产要素分配’却不包括按劳分配,这在逻辑上怎么讲得通呢”由此可知,杨老师认为按生产要素分配包括按劳分配。对此,我有一个疑问,按劳动力分配时按劳分配吗?不是的话,又怎么样能说按生产要素分配包括按劳分配呢。 到底按劳动力分配是按劳分配吗? 先说第一个问题.按劳分配时按劳动价值分配?资产阶级古典经济学家不了解劳动和劳动力的区别,结果导致了劳动工资理论的矛盾和混乱,导致了他们理论的破产。马克思把劳动和劳动力分开来,解决了古典政治经济学家所没有解决的矛盾,建立了科学的工资论和剩余价值理论。劳动力价值与劳动力的使用,即劳动创造的价值也是不同的。劳动力价值是个既定的量,由生产和再生产劳动力商品所需要的生活资料价值决定,是以私有制为基础的资本主义经济的特定范畴,而劳动力的使用,即劳动创造价值是一个可变的量,由生产商品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和劳动生产水平共同决定,是商品——经济的一般范畴,在进行各项扣除后,他是个人消费品按劳分配的对象。不能因为“在商品经济条件下,抽象劳动表现为价值”就把按劳分配与按劳动力价值相等同。另外,按劳动力价值的前提条件是劳动力成为商品,按劳分配就不会出现这个状况。在国有企业中,劳动力无法成为商品,劳动者的工资不是劳动力的价值,那么在公有制经济中,按劳动力分配就失去了存在的前提和依据。而按劳分配确实存在于国企中。 另一个问题,按劳分配是按劳动力使用价值分配吗? 首先,劳动力使用价值既是一个特定历史范畴,又是一个永恒的范畴。作为特定的历史范畴,它与价值一起构成商品的二因素。既然按劳分配不能与按劳动力价值分配相等同,也就不能与按劳动力使用价值分配相等同。作为永恒的范畴,劳动力的使用价值就是劳动者的劳动能力。劳动能力在生产过程中的使用,即劳动,但劳动并不是它所生产的使用价值即物质财富的唯一源泉,因为它还要依靠自然力的帮助才能生产出物质财富来,无论哪种情况,劳动力使用价值发挥作用都是以对物质资料的占有为前提的。不能抽象物质资料,及其所有制来空谈按劳动力使用价值分配;其次,劳动力的使用价值是一个难以计量的东西,不同的需求造成对使用价值的需求量重要性的不同,既然这样,又怎样去按劳动力使用价值分配。最后,劳动力的使用价值本身就是劳动的物化,从而就是价值的创造。劳动力的使用价值只是一种劳动能力,劳动能力在实际发挥作用之前不是劳动,更没有物化为价值。在此情况下,

马克思的按劳分配理论及实现条件的分析

龙源期刊网 https://www.360docs.net/doc/c92885545.html, 马克思的按劳分配理论及实现条件的分析 作者:周彬 来源:《赤峰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4年第08期 摘要:马克思对未来社会实行按劳分配的设想,是以一系列假设条件为前提的。而在我 国社会主义实践中,并没有完全被贯彻和落实马克思所设想的按劳分配原则,这是因为我国当前尚不具备马克思所设想的一系列前提条件。正确认识马克思按劳分配理论与我国社会主义现实存在的差距,坚持马克思主义科学理论,对于继续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都具有重要理论和实践意义。 关键词:马克思;按劳分配理论;劳动 中图分类号:F124.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2596(2014)08-0071-03 马克思所设想的按劳分配原则是具有一系列的假设条件的。马克思认为,在未来社会,在一个“自由人联合体”内,生产资料属于联合起来的劳动者集体所有,同时商品交换与货币流通已经消失,个人劳动具有直接社会性,只有在这时,才能实现按劳分配原则。随着我国改革开放不断推进,我国业已建立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这并非是对马克思主义科学理论的否定,而是结合我国实际国情,对马克思按劳分配理论的丰富与发展。 一、马克思按劳分配理论的科学内涵 马克思在《哥达纲领批判》在这部著作中,不仅批判了拉萨尔派的机会主义错误,也科学系统地阐述了未来共产主义社会第一阶段所要遵循的分配原则。马克思认为,社会主义社会“是刚刚从资本主义社会中产生出来的,因此它在各个方面,在经济、道德和精神方面都还带着它脱胎出来的那个旧社会的痕迹”[1]。马克思这一经典论述说明,在经济上,社会主义社会已经消灭了可能产生剥削的一切根源,消灭了资本主义生产资料私有制,生产资料归社会全体成员共同享有;在阶级关系上,资本家阶级已经被消灭,劳动者真正成为社会的主人,每个劳动者之间都是平等互助的关系。但是还要看到,这只是共产主义的低级阶段,与未来共产主义高级阶段相比,仍然存在许多缺陷。 社会主义社会的生产方式和社会结构,就决定了社会主义社会的分配方式不能采取按需分配的原则,只能采取按劳分配原则。在对社会总产品作了各项在经济上是必要的扣除后,社会中的每一个劳动者从社会领回一张纸的凭证,这张凭证可以证明他为社会提供了多少劳动,根据这张凭证,劳动者可以从社会领取一份与他们实际耗费劳动量相同的消费资料,“他以一种形式给与社会的劳动量,又以另一种形式领回来”[1]。马克思在《资本论》第二卷中就阐述社会主义社会按劳分配原则,他认为,劳动者通过这些纸的凭证可以证明他为社会做出了多少贡献,以此来领取等量的报酬,但是“这些凭证不是货币,它们是不流通的”[2]。从马克思的这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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