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文化及相关特色产业行业类别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省级旅游度假区管理办法的通知-浙政办发〔2020〕15号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省级旅游度假区管理办法的通知正文:----------------------------------------------------------------------------------------------------------------------------------------------------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省级旅游度假区管理办法的通知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浙江省省级旅游度假区管理办法》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20年4月7日浙江省省级旅游度假区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旅游资源,促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有序推进我省旅游度假区高质量发展,根据《浙江省旅游条例》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省级旅游度假区,是指有明确的空间边界,依托优质的度假资源与环境,具备高质量的度假设施和服务,能够满足旅游休闲度假需求的综合性旅游区。
第三条省级旅游度假区发展定位为文化和旅游产业集聚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改革创新先行区。
第二章申报与设立第四条申报省级旅游度假区,应符合《旅游度假区等级划分》国家标准(GB/T26358),同时具备下列条件:1.旅游度假资源丰富,生态环境质量优良;2.区位优势明显,具备良好的交通、通信、供水、供电、供气等公用设施;3.符合国家有关自然资源、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等方面法律法规的规定;4.突出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注重优秀文化保护、传承和利用;5.有一批具备一定投资规模和影响力且投资主体明确的旅游项目,建成、在建和已签订合同的旅游项目总投资达50亿元以上(26个加快发展县〔市、区〕达30亿元以上);6.具有明确的地域界限,无泥石流、崩塌、滑坡等可预测地质灾害威胁,无明显的旅游安全隐患和污染源;7.与所在地文化和旅游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环境保护规划、林地保护利用规划、流域和区域水利规划等相衔接;8.总占地面积在5平方公里以上。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时尚产业的指导意见-浙政发〔2015〕15号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时尚产业的指导意见正文:----------------------------------------------------------------------------------------------------------------------------------------------------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时尚产业的指导意见浙政发〔2015〕15号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时尚产业是具有高创意、高市场掌控能力、高附加值特征,引领消费流行趋势的新型产业业态。
我省时尚产业基础条件良好,发展空间广阔。
为加快时尚产业发展,现提出如下指导意见:一、总体要求和发展目标(一)总体要求。
以深化改革和创新发展为动力,紧紧把握个性化、多样化消费的新常态和“互联网+”发展趋势,按照“强化两端、优化中间、重点突破、示范引领”的思路,加快构建具有时代特色的时尚产业链,着力提升时尚产业创新设计能力、营销渠道掌控能力和智能制造水平,充分发挥重点城市和重点产业基地示范引领作用,切实提高企业品牌知名度和市场占有率,加快形成时尚产业发展的新业态、新模式,为我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注入新的活力。
(二)发展目标。
到2020年,力争把时尚产业培育成为规模超万亿元的大产业,形成以设计、营销为核心,以智能制造为基础,以自主品牌为标志的时尚产业体系,加快建设以创新设计引领的时尚产业创造中心,努力成为国内时尚产业发展的先行区和示范区。
具体目标如下:——产业规模和效益显著提高。
到2020年,全省以自主设计、自主品牌为标志的时尚产业销售收入达到6500亿元以上,时尚产业全产业链销售收入达到10000亿元以上;产业销售利润率实现较大幅度提高。
——时尚产业名城和基地建设取得显著进展。
杭州市、宁波市、温州市基本形成设计引领、品牌荟萃、消费集聚、市场活跃、在国内外具有较大影响力的时尚产业名城;形成一批具有较强创新设计能力和品牌影响力的特色时尚产业基地。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传统村落保护发展的指导意见-浙政办发〔2016〕84号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传统村落保护发展的指导意见正文:----------------------------------------------------------------------------------------------------------------------------------------------------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传统村落保护发展的指导意见浙政办发〔2016〕84号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大传统村落和民居保护力度、传承和弘扬优秀传统文化的精神,经省政府同意,现就加强我省传统村落保护发展工作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按照加快建设“两富”“两美”浙江的决策部署,全面加强传统村落文化遗产保护,合理利用,适度开发,努力实现传统村落活态保护、活态传承、活态发展。
(二)基本原则。
——整体保护,活态传承。
坚持村落空间、历史和价值完整性的有机统一,做到村落结构肌理保护与山水格局保护并重,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并重,生产生活环境保护与生产生活方式保护并重,力求见人、见物、见生活。
——保护优先,合理利用。
坚持保护第一,做到能保即保、应保尽保,整体保护、全面保护。
同时,注重合理发挥传统村落的经济价值、社会价值和文化价值,努力实现以保护促发展,以发展强保护。
——居敬行简,最少干预。
坚持以人为本,尊重自然、尊重传统,慎砍树、禁挖山、不填湖、少拆房,不搞大拆大建,防止嫁接杜撰,为自然“种绿”,为村落“留白”,努力做到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
——因地制宜,分类推进。
着眼于传统村落的地域条件、文化特征、资源禀赋等方面的差异性,区分轻重缓急,采取差异化的保护措施和发展模式,切忌保护发展模式简单化、单一化,避免千篇一律、千村一面。
浙江兆丰年文化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介绍企业发展分析报告

Enterprise Development专业品质权威Analysis Report企业发展分析报告浙江兆丰年文化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免责声明:本报告通过对该企业公开数据进行分析生成,并不完全代表我方对该企业的意见,如有错误请及时联系;本报告出于对企业发展研究目的产生,仅供参考,在任何情况下,使用本报告所引起的一切后果,我方不承担任何责任:本报告不得用于一切商业用途,如需引用或合作,请与我方联系:浙江兆丰年文化产业发展有限公司1企业发展分析结果1.1 企业发展指数得分企业发展指数得分浙江兆丰年文化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综合得分说明:企业发展指数根据企业规模、企业创新、企业风险、企业活力四个维度对企业发展情况进行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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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企业画像类别内容行业空资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产品服务播电视节目制作;演出经纪;会议及展览服务;1.3 发展历程2工商2.1工商信息2.2工商变更2.3股东结构2.4主要人员2.5分支机构2.6对外投资2.7企业年报2.8股权出质2.9动产抵押2.10司法协助2.11清算2.12注销3投融资3.1融资历史3.2投资事件3.3核心团队3.4企业业务4企业信用4.1企业信用4.2行政许可-工商局4.3行政处罚-信用中国4.5税务评级4.6税务处罚4.7经营异常4.8经营异常-工商局4.9采购不良行为4.10产品抽查4.12欠税公告4.13环保处罚4.14被执行人5司法文书5.1法律诉讼(当事人)5.2法律诉讼(相关人)5.3开庭公告5.4被执行人5.5法院公告5.6破产暂无破产数据6企业资质6.1资质许可6.2人员资质6.3产品许可6.4特殊许可7知识产权7.1商标7.2专利7.3软件著作权7.4作品著作权7.5网站备案7.6应用APP7.7微信公众号8招标中标8.1政府招标8.2政府中标8.3央企招标8.4央企中标9标准9.1国家标准9.2行业标准9.3团体标准9.4地方标准10成果奖励10.1国家奖励10.2省部奖励10.3社会奖励10.4科技成果11 土地11.1大块土地出让11.2出让公告11.3土地抵押11.4地块公示11.5大企业购地11.6土地出租11.7土地结果11.8土地转让12基金12.1国家自然基金12.2国家自然基金成果12.3国家社科基金13招聘13.1招聘信息感谢阅读:感谢您耐心地阅读这份企业调查分析报告。
浙江省民宗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少数民族文化工作的指导意见-浙民宗发【2017】54号

浙江省民宗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少数民族文化工作的指导意见正文:----------------------------------------------------------------------------------------------------------------------------------------------------浙江省民宗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少数民族文化工作的指导意见浙民宗发【2017】54号2009年6月全国少数民族文化工作会议以来,全省各级党委政府围绕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繁荣发展少数民族文化事业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29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繁荣发展少数民族文化事业的实施意见》(浙政发〔2009〕73号)精神,不断推动少数民族文化事业的繁荣与发展,各地少数民族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少数民族文艺事业日益繁荣,少数民族地区旅游经济较快发展、对外文化交流不断加强。
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和省民族工作会议对新时期民族工作和少数民族文化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为进一步增强中华民族文化的认同感,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社会事业的科学发展,现就进一步加强我省少数民族文化工作提出如下指导意见,请各地结合实际,认真做好贯彻落实。
一、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省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按照中央民族工作会议部署,全面落实“秉持浙江精神,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勇立潮头”的新要求,围绕建设“文化浙江”的新目标,牢牢把握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以保护和传承少数民族传统文化为焦点,以完善民族地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为重点,以推动少数民族文化创新为动力,以改革少数民族文化体制机制为保障,以满足少数民族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大力发展少数民族文化事业,为浙江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高水平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浙江万正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介绍企业发展分析报告

Enterprise Development专业品质权威Analysis Report企业发展分析报告浙江万正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免责声明:本报告通过对该企业公开数据进行分析生成,并不完全代表我方对该企业的意见,如有错误请及时联系;本报告出于对企业发展研究目的产生,仅供参考,在任何情况下,使用本报告所引起的一切后果,我方不承担任何责任:本报告不得用于一切商业用途,如需引用或合作,请与我方联系:浙江万正文化传媒有限公司1企业发展分析结果1.1 企业发展指数得分企业发展指数得分浙江万正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综合得分说明:企业发展指数根据企业规模、企业创新、企业风险、企业活力四个维度对企业发展情况进行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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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企业画像类别内容行业空资质空产品服务作、代理、发布各类广告;多媒体制作;图文设1.3 发展历程2工商2.1工商信息2.2工商变更2.3股东结构2.4主要人员2.5分支机构2.6对外投资2.7企业年报2.8股权出质2.9动产抵押2.10司法协助2.11清算2.12注销3投融资3.1融资历史3.2投资事件3.3核心团队3.4企业业务4企业信用4.1企业信用4.2行政许可-工商局4.3行政处罚-信用中国4.4行政处罚-工商局4.5税务评级4.6税务处罚4.7经营异常4.8经营异常-工商局4.9采购不良行为4.10产品抽查4.11产品抽查-工商局4.12欠税公告4.13环保处罚4.14被执行人5司法文书5.1法律诉讼(当事人)5.2法律诉讼(相关人)5.3开庭公告5.4被执行人5.5法院公告5.6破产暂无破产数据6企业资质6.1资质许可6.2人员资质6.3产品许可6.4特殊许可7知识产权7.1商标7.2专利7.3软件著作权7.4作品著作权7.5网站备案7.6应用APP7.7微信公众号8招标中标8.1政府招标8.2政府中标8.3央企招标8.4央企中标9标准9.1国家标准9.2行业标准9.3团体标准9.4地方标准10成果奖励10.1国家奖励10.2省部奖励10.3社会奖励10.4科技成果11土地11.1大块土地出让11.2出让公告11.3土地抵押11.4地块公示11.5大企业购地11.6土地出租11.7土地结果11.8土地转让12基金12.1国家自然基金12.2国家自然基金成果12.3国家社科基金13招聘13.1招聘信息感谢阅读:感谢您耐心地阅读这份企业调查分析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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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浙江省文化及相关特色产业行业类别(试行) 类 别 名 称 对应的国民经济 行业代码 第一部分 文化产品的生产
一、新闻出版发行服务 (一)新闻服务 新闻业 (二)出版服务 图书出版 报纸出版 期刊出版 音像制品出版 电子出版物出版 其他出版业 (三)发行服务 图书批发 报刊批发 音像制品及电子出版物批发 图书、报刊零售 音像制品及电子出版物零售 二、广播电视电影服务 (一)广播电视服务 广播 电视 (二)电影和影视录音服务 电影和影视节目制作 电影和影视节目发行 电影放映 录音制作 三、文化艺术服务 (一)文艺创作与表演服务 文艺创作与表演 艺术表演场馆 (二)图书馆与档案馆服务 图书馆 档案馆
8510 8521 8522 8523 8524 8525 8529
5143 5144 5145 5243 5244
8610 8620
8630 8640 8650 8660
8710 8720
8731 8732 (三)文化遗产保护服务 文物及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 8740
博物馆 8750
烈士陵园、纪念馆 8760
(四)群众文化服务 群众文化活动 8770
(五)文化研究和社团服务 社会人文科学研究 7350
专业性团体(的服务) * 9421
—学术理论社会团体的服务 —文化团体的服务 (六)文化艺术培训服务 文化艺术培训 8293
其他未列明教育 * 8299
—美术、舞蹈、音乐辅导服务 (七)其他文化艺术服务 其他文化艺术业 8790
四、文化信息传输服务 (一)互联网信息服务 互联网信息服务 6420
(二)增值电信服务(文化部分) 其他电信服务 * 6319
—增值电信服务(文化部分) (三)广播电视传输服务 有线广播电视传输服务 6321
无线广播电视传输服务 6322
卫星传输服务 * 6330
—传输、覆盖与接收服务 —设计、安装、调试、测试、监测等服务 五、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 (一)广告服务 广告业 7240
(二)文化软件服务 软件开发 * 6510
—多媒体、动漫游戏软件开发 数字内容服务 6591
(三)建筑设计服务 工程勘察设计 7482
(四)专业设计服务 专业化设计服务 7491
— 2 — 六、文化休闲娱乐服务 (一)景区游览服务 公园管理 7851
游览景区管理 7852
野生动物保护 * 7712
—动物园和海洋馆、水族馆管理服务 野生植物保护 * 7713
—植物园管理服务 (二)娱乐休闲服务 歌舞厅娱乐活动 8911
电子游艺厅娱乐活动 8912
网吧活动 8913
其他室内娱乐活动 8919
游乐园 8920
其他娱乐业 8990
(三)摄影扩印服务 摄影扩印服务 7492
七、工艺美术品的生产 (一)工艺美术品的制造 雕塑工艺品制造 2431
金属工艺品制造 2432
漆器工艺品制造 2433
花画工艺品制造 2434
天然植物纤维编织工艺品制造 2435
抽纱刺绣工艺品制造 2436
地毯、挂毯制造 2437
珠宝首饰及有关物品制造 2438
其他工艺美术品制造 2439
(二)园林、陈设艺术及其他陶瓷制品的制造 园林、陈设艺术及其他陶瓷制品制造 * 3079
—陈设艺术陶瓷制品制造 (三)工艺美术品的销售 首饰、工艺品及收藏品批发 5146
珠宝首饰零售 5245
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零售 5246
第二部分 文化相关产品的生产 八、文化产品生产的辅助生产 (一)版权服务
— 3 — 知识产权服务 7250
(二)印刷复制服务 书、报刊印刷 2311
本册印制 2312
包装装潢及其他印刷 2319
装订及印刷相关服务 2320
记录媒介复制 2330
(三)文化经纪代理服务 文化娱乐经纪人 8941
其他文化艺术经纪代理 8949
(四)文化贸易代理与拍卖服务 贸易代理 * 5181
—文化贸易代理服务 拍卖 * 5182
—艺(美)术品、文物、古董、字画拍卖服务 (五)文化出租服务 娱乐及体育设备出租 * 7121
—视频设备、照相器材和娱乐设备的出租服务 图书出租 7122
音像制品出租 7123
(六)会展服务 会议及展览服务 7292
(七)其他文化辅助生产 其他未列明商务服务业 * 7299
—公司礼仪和模特服务 —大型活动组织服务 —票务服务 九、文化用品的生产 (一)办公用品的制造 文具制造 2411
笔的制造 2412
墨水、墨汁制造 2414
(二)乐器的制造 中乐器制造 2421
西乐器制造 2422
电子乐器制造 2423
其他乐器及零件制造 2429
(三)玩具的制造 玩具制造 2450
(四)游艺器材及娱乐用品的制造
— 4 — 露天游乐场所游乐设备制造 2461
游艺用品及室内游艺器材制造 2462
其他娱乐用品制造 2469
(五)视听设备的制造 电视机制造 3951
音响设备制造 3952
影视录放设备制造 3953
(六)焰火、鞭炮产品的制造 焰火、鞭炮产品制造 2672
(七)文化用纸的制造 机制纸及纸板制造 * 2221
—文化用机制纸及纸板制造 手工纸制造 2222
(八)文化用油墨颜料的制造 油墨及类似产品制造 2642
颜料制造 * 2643
—文化用颜料制造 (九)文化用化学品的制造 信息化学品制造 * 2664
—文化用信息化学品的制造 (十)其他文化用品的制造 照明灯具制造 * 3872
—装饰用灯和影视舞台灯制造 其他电子设备制造 * 3990
—电子快译通、电子记事本、电子词典等制造 (十一)文具乐器照相器材的销售 文具用品批发 5141
文具用品零售 5241
乐器零售 5247
照相器材零售 5248
(十二)文化用家电的销售 家用电器批发 * 5137
—文化用家用电器批发 家用视听设备零售 5271
(十三)其他文化用品的销售 其他文化用品批发 5149
其他文化用品零售 5249
十、文化专用设备的生产 (一)印刷专用设备的制造 印刷专用设备制造 3542
— 5 — (二)广播电视电影专用设备的制造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及发射设备制造 3931
广播电视接收设备及器材制造 3932
应用电视设备及其他广播电视设备制造 3939
电影机械制造 3471
(三)其他文化专用设备的制造 幻灯及投影设备制造 3472
照相机及器材制造 3473
复印和胶印设备制造 3474
(四)广播电视电影专用设备的批发 通讯及广播电视设备批发 * 5178
—广播电视电影专用设备批发 (五)舞台照明设备的批发 电气设备批发 * 5176
—舞台照明设备的批发
第三部分 文化衍生产品的生产 十一、体育用品 (一)体育用品制造 球类制造 2441
体育器材及配件制造 2442
训练健身器材制造 2443
运动防护用具制造 2444
其他体育用品制造 2449
(二)体育用品销售 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 5142
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 5242
(三)体育娱乐及相关服务 体育组织 8810
体育场馆 8820
休闲建身活动 8830
其他体育活动 8890
体育经纪人 8942
十二、传统文化产品 (一)酒和精制茶的生产 黄酒制造 1514
精制茶加工 1530
(二)丝绢纺织及印染精加工 绢纺和丝织加工 1742
— 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