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市政工程综合定额2006第一册通用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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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定额
第一册通用项目
一、《广东省市政工程综合定额》第一册"通用项目"(以下简称本定额),包括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措施项目、其他项目、规费、税金、附录,共六部分。其中分部分项工程项目包括土石方工程、护坡挡土墙工程、打拔工具桩及挡土板工程、装饰工程、拆除工程;措施项目包括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和围堰工程、脚手架等其他措施项目。
二、本定额项目适用于《广东省市政工程综合定额》其他专业册(专业册中指明不适用本定额的除外)。
三、本定额中的大型机械是按《全国统一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中机械的种类、型号、功率等分别考虑的,在执行中应根据企业的机械组合情况及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分别套定额。
四、定额子目表中的施工机械是按合理的机械进行配置,在执行中不得因机械型号不同而调整。
五、未尽事宜见各章节说明。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土石方工程
(一)土方工程
1.挖方应按天然密实度体积计算,挖土方的长度和宽度按图示尺寸增加工作面计算。
2.填方应按压实后体积计算,土方体积换算按表一。
表一土方体积折算表
3
(1)底宽7米以内,底长大于底宽3倍以上应按沟槽计算:
(2)底长小于底宽3倍以下,底面积在150m2以内的按基坑计算:
(3)厚度在30厘米以内就地挖、填土的按平整场地计算;
(4)超过上述范围,应按一般土石方计算。
4.基础施工所需工作面,按照表二计算。
表二基础施工所需工作面宽度计算表
厘米,双面加20厘米计算。挡土板面积,按槽、坑垂直支撑面积计算,支挡土板后,不得计算放坡。
6.挖管道沟槽的长度按图示中心线计算;沟底的宽度,设计有规定的,按设计规定尺寸计算,设计无规定的,按表二规定的工作面宽度计算。计算管道沟土方工程量时,各种井类及管道接口等处需加宽增加的土方量按管道开挖的总土方量乘系数计算:排水管沟乘1.05;给水管沟,煤气管沟均乘1.10。
表三管道沟槽沟底宽度估算参考表单位:m
50cm 计算。
8.回填土区分夯填、松填,按图示尺寸回填体积并按下列规定以立方米计算:
(1)沟槽、基坑回填以挖方体积减去埋设砌筑物(包括基础垫层、基础等)埋入体积加原地面线至设计要求标高间的体积计算。
(2)管道沟槽回填,以挖方体积减去管道外形体积加原地面线至设计要求标高间的体积计算。
9.余土或取土工程量,可按下式计算:
余土或取土体积=挖土总体积-回填土总体积
式中计算结果为正值时为余土外运体积,负值时为须取土体积。
(二)石方工程
1.人工凿岩石,区别石质按图示尺寸以立方米计算;沟槽、基坑的划分按土方工程的划分规定执行。
2.爆破岩石,区别石质按图示尺寸以立方米计算,其沟槽、基坑深度、宽允许超挖量:普坚石和次坚石为200毫米,特坚石为150毫米,超挖部分岩石并入岩石挖方量之内计算。
(三)土石方运输工程
1.推土机推土推距,按挖方区重心至填方区重心之间的直线距离计算。
2.铲运机运土运距,按挖方区重心至卸方区重心加转向距离45米计算。
3.自卸汽车运土石方的运距,按挖方区重心至填方区(或堆放地点)重心的最短距离计算。
4.垂直运土运距折合水平运距7倍计算。
(四)软基加固工程
1.地基强夯按设计图示强夯波及外包面积,区分夯击能量,单位面积夯点数以平方米来计算。
2.强夯工程量的波及外包面积是指设计图纸最外围点夯轴线面积,再外加其最近两轴线的距离所包围的面积。
3.塑料排水板按设计图示以长度计算。
4.掺石灰、掺干土、掺石、抛石挤淤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5.袋装砂井处理软土地基按设计图示以长度计算。
6.水泥稳定土、机械翻晒和土工布处理软土地基按设计图示面积以平方米计算。
7.深层搅拌水泥桩工程量,预算按设计图示以长度计算。
8.高压旋喷桩按设计长度以米计算。
9.振冲碎石桩工程量,按体积以立方米计算,桩体积=设计桩断面积×设计桩长。
(五)土壤及岩石(普氏)分类见表四。
除表四类别外,本定额还考虑以下特殊土:
1. 淤泥:指在静水或缓慢的流水环境中沉积并含有有机质的细粒土,天然空隙比大于1.5,外观上呈流塑状态。
2. 流砂:指含水饱和,因受动水压力影响而呈流动状态的细砂、微粒砂、亚砂土。
二、护坡、挡土墙
(一)护坡以其不同厚度按立方米计算。
(二)挡墙基础、现浇混凝土挡墙墙身、预制混凝土挡墙墙身、挡墙混凝土压顶,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三)干砌块料(块石)、浆砌块料(块石、料石、预制块)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四)砂石滤沟按设计尺寸以体积计算。
三、打拔工具桩及挡土板工程。
(一)竖、拆打拔桩架次数,按施工组织设计规定计算。如无规定时按打桩的进行方向:双排桩每100延长米、单排桩每200延长米计算一次,不足一次者均各计算一次。
(二)圆木桩按立方米为计算单位,圆木桩的体积按林业主管部门原木材体积表计算。
(三)钢板桩以吨为计算单位。
(四)挡土板按挡土面积以平方米计算。
四、装饰工程
(一)水泥砂浆抹面、水刷石饰面、剁斧石饰面、拉毛、水磨石饰面、镶贴面层、水质涂料、油漆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
(二)楼梯台阶块料面层,按水平投影面积以平方米计算。
五、围堰工程
(一)围堰工程分别采用立方米和延长米计算。
(二)用立方米计算的围堰工程按围堰的施工断面乘以围堰中心线的长度。
(三)以延长米计算的围堰工程按围堰中心线的长度计算。
(四)围堰高度按施工期内的最高临水面加0.5米计算。
六、拆除工程
(一)拆除旧路及人行道按不同厚度的实际拆除面积以平方米计算。
(二)拆除侧缘石及各类管道按长度以米计算。
(三)拆除构筑物及障碍物按体积以立方米计算。
(四)伐树、挖树蔸按实挖数以棵计算。
(五)路面凿毛、路面铣刨按施工组织设计的面积以平方米计算。铣刨路面厚度>5cm须分层铣刨。
七、脚手架及其他工程
(一)脚手架工程量按不同高度以平方米计算。
(二)脚手架项目有关规定:
1.构筑物的施工体在原地面1.2米高以上至3米以内,按其施工垂直投影面积计算单排脚手架一次,如施工体高度超过3米以上可计算综合脚手架。
2.柱形砌体按图示柱结构外围周长另加3.6米乘以砌筑高度以平方米计算。
3.浇混凝土仓面脚手架按仓面的水平面积以平方米计算。
4.装饰工程脚手架:
(1)浇捣混凝土构筑物需装饰时,施工体在高1.2米以上者,除浇捣混凝土施工计算一次脚手架外可按其施工垂直投影面积增加计算一次单排脚手架。
(2)砌体工程,如单独装饰,砌体高度在1.2米以上者可计算一次单排脚手架,如砌筑施工已计算脚手架时,不再增加计算装饰工程脚手架。
(3)构筑物的天花装饰,可计算一次满堂脚手架。
5.管道油漆、防腐、保温施工,管道悬空离地面高1.2米以上,按原地面至管道顶高乘以延长米乘2计算单排脚手架。
6.石砌挡土墙:施工体在原地面高1.2米以上,按其垂直投影面积计算综合脚手架,施工体另一侧未随施工填土者,另计一次单排脚手架。
7.石砌堤防桥、路护坡,可按斜面积计算一次单排脚手架(砌筑、勾缝共用)。
8.配合吊装桥梁、桥面,可按其支承墩台体周围搭设一次单排脚手架,墩台浇捣和砌筑装饰施工可按第1条规定执行。
9.施工需搭设安全挡板,根据施工组织设计要求计算搭设数量。计价时按本章安全挡板定额执行。
10.隧道工程,衬砌、喷锚、装饰施工需搭设脚手架,应根据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措施需求而搭设,分别套以综合或单排脚手架。
11.脚手架工程量计算均不扣除施工体洞口所占的面积。
(三)井点降水按使用根数、天数以根或根天计算。
(四)施工护栏按施工护栏长度以米计算。